第十六回 見白镪失義 因雀引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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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龍要逃,怕事,越敲實了。
見官又怕夾、打,隻得設處銀子。
來了班上,道打得一下,一錢,要打個出頭。
夾棍長些,不要收完索子。
臨審一一唱名,那殷知縣偏不叫裘龍,看見陳有容小些,便叫他,道:“裘龍怎麼殺朱恺?” 有容道:“小的不知,是月初與小的在酒店中相争,後來并不知道。
” 縣尊道:“叫下去人犯,都在二門俟候,待我逐名叫審!” 又叫周至,道:“裘龍殺朱恺事有的麼?” 周至道:“小的不知,隻在酒店相争是有的。
” 殷知縣道:“可取筆硯與他,叫自錄了口詞。
” 周至隻得寫道:“裘龍原于本月初三,與朱恺争豐相鬥,其殺死事情,并不得知。
” 又叫宗旺,也似這等寫了。
臨後到姚明,殷知縣看他有些兇相,便問他:“你多少年紀了?” 道:“廿八歲,屬豬的。
” 殷知縣又想:“與夢中相合!”也叫他寫,姚明寫道:“本月初三日,裘龍與朱恺争這陳有容相鬥,口稱要殺他二人,至于殺時,并不曾見。
”殷知縣将三張口詞,仔細看了又看,已知殺人的了。
道:“且帶起寄鋪!”即刻差一皂隸,臂上硃标:“仰拘姚明兩鄰赴審。
”皂隸趕去,忙忙的拿了兩個。
殷知縣道:“姚明殺死朱恺,劫他财物,你可知情?” 兩個道:“小人不知。
” 殷知縣道:“他二十日五鼓出去殺人,天明拿他衣囊、挂箱回家,怎麼有個不見?”一個還推,隻是陳碧道:“二十天明,小人曾撞着,他說‘洗澡回來’,身邊帶有衣服,沒有被囊等物。
” 殷知縣道:“他自學宮到家,路上有什親眷?” 陳碧道:“有個姊姊,離學宮半裡。
”殷知縣又批臂着人到他姊家,上寫道:“仰役即拘姚氏,并起姚明贓物,追究,毋違!”那差人火人火馬,趕到她家,值他姊夫不在,把他姊姊一把摳住,道:“奉大爺明文:起姚明盜贓!” 姊姊道:“他何曾為盜,有什贓物在我家?” 差人道:“二十日拿來的,他已扳妳是窩家,還要賴?” 他外甥道:“二十日早晨,他自出去回來,駝不動,把一個挂箱、被囊放在我家,并沒什贓。
” 差人道:“你且拿出來,同你縣裡去辦。
”即拿了兩件東西,押了姚氏到縣。
叫朱正認時,果是朱恺行李。
打開看時,隻有銀二十兩在内。
殷知縣便叫姚氏:“他贓是有了,他還有行兇刀杖,藏在哪邊?” 姚氏道:“婦人不知道。
他說出外回來,駝不動,隻寄這兩件與婦人,還有一件衣服,裹着些什麼,他自拿去。
” 再叫陳碧,道:“你果看見他拿什衣服到家麼?” 陳碧道:“小人見來。
” 殷知縣道:“這一定刀在裡邊!”即差人與陳碧到姚明家取刀并這二十兩銀子。
到他家,他妻子說道:“沒有。
” 差人道:“大爺明文,搜便是了!”各處搜轉,就是竈下,凡黑暗處,松的地,也去掘一掘,并不見有。
叫他開箱籠,隻得兩隻破箱,開到第二隻,看見兩封銀子,一封整的,一封動的。
差人道:“你小人家,怎有這兩封銀子?這便是贓了!” 婦人聽了,面色都青,道:“這是賭場上赢來。
”逼她刀杖,這婦人也不知。
差人道:“這賴不過的,賴一賴,先拿去一拶手,再押來追!” 婦人道:“我實不□□(知道),隻記得二十日早回,我未起,聽得他把什物丢在床下,要還在床下看。
”差人去看時,隻見果有一團青衣,打開,都是血污,中間卷着解手刀一把,還有血痕。
衆人道:“好神明老爺!”帶了他妻并兇器、贓銀回話。
殷知縣見了,便叫帶過姚明一起來,那殷知縣便拍案大怒道:“有你這奸奴!你道是他好友,你殺了他,劫了他,又做這匿名,把事都卸與别人!如今有什說?”口詞與匿名帖遞下去,道:“可是你一筆的麼?”衆人才知,寫口詞時,殷知縣已有心了。
姚明一看,妻子、姊姊、贓仗都在面前,曉得殷知縣已拘來問定了,無言可對。
不消夾得,縣尊竟丢下八枝簽,打了四十,便援筆寫審單道: 審得:姚明與朱恺,(金)石交也。
财利薰心,遽禦之學宮,劫其行李,乃更欲嫁禍裘龍,不慘而狡乎!劫贓已獲,血刃具在,枭斬不枉矣!姚氏寄贓,原屬無心,裘龍波連,實非共罪;各與甯家。
朱恺屍棺,着朱正收葬。
寫畢,申解了上司。
那姚明劫來銀子不曾用得,也受了好些苦。
裘龍也懊悔道:“不老成!為一小官,争鬧出□,輕易若不是殷青天,這夾、打不免,性命也逃不出!”在家中供了一個“殷爺”牌位,日逐叩拜。
隻有朱正,銀子雖然得來,兒子卻沒了,也自怨自己溺愛,縱他在外交遊這些無賴,故有此禍。
後來姚明準“強盜得财殺人”律,轉達部,部複取旨處決了。
可是: 謾言管鮑共交情,一到臨财便起争。
到底錢亡身亦殒,何如守分過平生?
見官又怕夾、打,隻得設處銀子。
來了班上,道打得一下,一錢,要打個出頭。
夾棍長些,不要收完索子。
臨審一一唱名,那殷知縣偏不叫裘龍,看見陳有容小些,便叫他,道:“裘龍怎麼殺朱恺?” 有容道:“小的不知,是月初與小的在酒店中相争,後來并不知道。
” 縣尊道:“叫下去人犯,都在二門俟候,待我逐名叫審!” 又叫周至,道:“裘龍殺朱恺事有的麼?” 周至道:“小的不知,隻在酒店相争是有的。
” 殷知縣道:“可取筆硯與他,叫自錄了口詞。
” 周至隻得寫道:“裘龍原于本月初三,與朱恺争豐相鬥,其殺死事情,并不得知。
” 又叫宗旺,也似這等寫了。
臨後到姚明,殷知縣看他有些兇相,便問他:“你多少年紀了?” 道:“廿八歲,屬豬的。
” 殷知縣又想:“與夢中相合!”也叫他寫,姚明寫道:“本月初三日,裘龍與朱恺争這陳有容相鬥,口稱要殺他二人,至于殺時,并不曾見。
”殷知縣将三張口詞,仔細看了又看,已知殺人的了。
道:“且帶起寄鋪!”即刻差一皂隸,臂上硃标:“仰拘姚明兩鄰赴審。
”皂隸趕去,忙忙的拿了兩個。
殷知縣道:“姚明殺死朱恺,劫他财物,你可知情?” 兩個道:“小人不知。
” 殷知縣道:“他二十日五鼓出去殺人,天明拿他衣囊、挂箱回家,怎麼有個不見?”一個還推,隻是陳碧道:“二十天明,小人曾撞着,他說‘洗澡回來’,身邊帶有衣服,沒有被囊等物。
” 殷知縣道:“他自學宮到家,路上有什親眷?” 陳碧道:“有個姊姊,離學宮半裡。
”殷知縣又批臂着人到他姊家,上寫道:“仰役即拘姚氏,并起姚明贓物,追究,毋違!”那差人火人火馬,趕到她家,值他姊夫不在,把他姊姊一把摳住,道:“奉大爺明文:起姚明盜贓!” 姊姊道:“他何曾為盜,有什贓物在我家?” 差人道:“二十日拿來的,他已扳妳是窩家,還要賴?” 他外甥道:“二十日早晨,他自出去回來,駝不動,把一個挂箱、被囊放在我家,并沒什贓。
” 差人道:“你且拿出來,同你縣裡去辦。
”即拿了兩件東西,押了姚氏到縣。
叫朱正認時,果是朱恺行李。
打開看時,隻有銀二十兩在内。
殷知縣便叫姚氏:“他贓是有了,他還有行兇刀杖,藏在哪邊?” 姚氏道:“婦人不知道。
他說出外回來,駝不動,隻寄這兩件與婦人,還有一件衣服,裹着些什麼,他自拿去。
” 再叫陳碧,道:“你果看見他拿什衣服到家麼?” 陳碧道:“小人見來。
” 殷知縣道:“這一定刀在裡邊!”即差人與陳碧到姚明家取刀并這二十兩銀子。
到他家,他妻子說道:“沒有。
” 差人道:“大爺明文,搜便是了!”各處搜轉,就是竈下,凡黑暗處,松的地,也去掘一掘,并不見有。
叫他開箱籠,隻得兩隻破箱,開到第二隻,看見兩封銀子,一封整的,一封動的。
差人道:“你小人家,怎有這兩封銀子?這便是贓了!” 婦人聽了,面色都青,道:“這是賭場上赢來。
”逼她刀杖,這婦人也不知。
差人道:“這賴不過的,賴一賴,先拿去一拶手,再押來追!” 婦人道:“我實不□□(知道),隻記得二十日早回,我未起,聽得他把什物丢在床下,要還在床下看。
”差人去看時,隻見果有一團青衣,打開,都是血污,中間卷着解手刀一把,還有血痕。
衆人道:“好神明老爺!”帶了他妻并兇器、贓銀回話。
殷知縣見了,便叫帶過姚明一起來,那殷知縣便拍案大怒道:“有你這奸奴!你道是他好友,你殺了他,劫了他,又做這匿名,把事都卸與别人!如今有什說?”口詞與匿名帖遞下去,道:“可是你一筆的麼?”衆人才知,寫口詞時,殷知縣已有心了。
姚明一看,妻子、姊姊、贓仗都在面前,曉得殷知縣已拘來問定了,無言可對。
不消夾得,縣尊竟丢下八枝簽,打了四十,便援筆寫審單道: 審得:姚明與朱恺,(金)石交也。
财利薰心,遽禦之學宮,劫其行李,乃更欲嫁禍裘龍,不慘而狡乎!劫贓已獲,血刃具在,枭斬不枉矣!姚氏寄贓,原屬無心,裘龍波連,實非共罪;各與甯家。
朱恺屍棺,着朱正收葬。
寫畢,申解了上司。
那姚明劫來銀子不曾用得,也受了好些苦。
裘龍也懊悔道:“不老成!為一小官,争鬧出□,輕易若不是殷青天,這夾、打不免,性命也逃不出!”在家中供了一個“殷爺”牌位,日逐叩拜。
隻有朱正,銀子雖然得來,兒子卻沒了,也自怨自己溺愛,縱他在外交遊這些無賴,故有此禍。
後來姚明準“強盜得财殺人”律,轉達部,部複取旨處決了。
可是: 謾言管鮑共交情,一到臨财便起争。
到底錢亡身亦殒,何如守分過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