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德宗實錄選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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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年(一八八四、甲申)冬十月初二日(癸酉),谕軍機大臣等:『卞寶第奏「訪求地營築法,繪具圖說呈覽」一折,據稱「岑毓英在雲南挖築地營,曾殲巨寇;本年春間,在越境築成連營,極為得力。

    該署督訪求其法,曾經試驗,于陸地防守最為合宜」等語。

    福建台灣防務緊要,尤應力籌守禦之策;着該督、撫查照所奏,酌度機宜,妥為辦理。

    原折及圖說,均着鈔給閱看。

    現在台灣文報阻滞,此旨着楊昌浚設法咨行劉銘傳遵照。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電寄張之洞等:據兩電均悉。

    籌濟台、越軍事,具見公忠,深堪嘉尚;即着分别妥速辦理。

    在台法兵多病,煤糧、軍火亦缺;劉銘傳正可相機進兵,克複基隆。

    民勇可用,宜加意聯絡調度。

    并着楊昌浚設法通信,力籌援濟,随時電奏。

    張之洞奏稱「全局在争越南,争越南在此數月」等語;甚合機宜。

    即着電咨滇、桂疆臣,共知此意。

    所稱再借銀百萬兩分濟滇、桂各軍,依議行。

    該衙門即知照巴夏禮,電告彙豐洋行;此款借到,張之洞速行解運,以資飽騰』。

     初三日(甲戌),谕軍機大臣等:『本年……福建台北、泉州兩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将軍、督、撫等查勘撫恤,小民諒可不緻失所。

    惟念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據;着傳谕該将軍、督、撫等體察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

    務于封印以前奏到,候朕于新正降旨加恩。

    ……福建台灣府屬被風,經該督、撫等委員查勘,即着迅速辦理;并将來春應否接濟之處?一并查明,于封印前奏到,候旨施恩。

    将此各谕令知之』。

     初四日(乙亥),谕軍機大臣等:『前據楊嶽斌奏:「請酌添營勇并為三十營,統帶赴閩」;當因福建兵力已厚,谕令該前督于湖南現有八營及募就十一營内挑選精銳,并成十營,不得再請添募。

    茲據該前督奏:「行抵辰州,點驗召募正勇十二營,定期赴省」;即着〔該〕前督将所募十二營迅速帶赴福建,妥籌援剿;不得再有增添。

    所請湊足三十營之處,着不準行。

    此項勇營月饟,着戶部議奏。

    楊嶽斌前請于湖南、江西各發行饟銀六萬兩,已谕卞寶第等照撥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楊嶽斌,并傳谕龐際雲知之』。

     又谕:『電寄穆圖善等:據吳大澄條陳「援台之策」,拟以重價雇英、美、德各商船黑夜裝兵偷渡,由他口繞道赴淡水;并令南、北洋所撥兵輪在廈門一帶遊弋,專截香港裝運煤米之法船」等語。

    繞道赴台、斷敵接濟,前已疊饬籌辦;着穆圖善、楊昌浚竭力辦理。

    台南兵勇尚多,可由陸路撥赴台北,并須嚴禁遊兵勿擾台民;劉銘傳務當籌劃妥辦,并将台防近日情形設法電聞。

    巡撫事繁,楊昌浚難于兼顧;張兆棟暫緩交卸』。

     初七日(戊寅),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請饬江西司庫按月解饟。

    得旨:『即着該大臣咨行江西巡撫饬令藩司寬籌月饟,源源接濟』。

     初八日(己卯),谕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在江西省城奏報折内有「抵閩後或添勇營」等語。

    福建陸兵本已不少,該大臣統率十一營前往,并令程文炳帶六營、楊嶽斌率十二營先後繼進,兵力已厚;若再添募新營,徒費饟需,難資得力。

    着左宗棠即就現有之營擇要駐紮,認真訓練;并随時與楊昌浚會商調度,不必再行添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初十日(辛巳),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台北滬尾獲勝,現籌規複基隆。

    得旨:『前據劉銘傳奏「八月二十日滬尾獲勝」,業經降旨宣示,并疊谕該撫将被脅越人設法招來,聯絡紳團,攻複基隆矣。

    折内「曹克忠」,自系「曹志忠」之誤。

    着該大臣饬令劉璈随事禀承劉銘傳妥為經理,共奏膚功;不得稍存畛域之見』。

     十一日(壬午),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紀澤:據電陳節略八條,所拟與前次電旨八條尚不相背;如彼來辯論,着堅持定見,勿稍遊移。

    倘有商議之處,務當速電請旨,不得輕率遷就。

    近日關外各軍疊勝,并谕該侍郎知悉。

    瓦使如固執己見,曾紀澤可宣播其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

     十六日(丁亥),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台饟緊急,前據沈保靖電報,拟籌彙銀二十萬;着楊昌浚嚴催趕辦,用廈門海關印文向英商彙兌,令彭楚漢設法速達,源源接濟。

    台南兵饟等項尚可接濟台北,如劉璈意存膜視,即嚴參治罪;朝廷于援台兵饟不遺餘力,劉銘傳不得以饟绌兵單為詞,推诿幹咎』。

     十八日(己醜),谕軍機大臣等:『據劉銘傳電奏:「台灣勸捐軍饟官紳,皆請奏開實官捐輸」等語。

    着戶部速議具奏』。

     又谕:『電寄曾國荃:張之洞電稱「鮑超缺械,上海甡厚洋行有雲者士十二響馬槍千枝、彈百萬,實價二萬六千一百兩,一月全到滬,已訂囑該行留下;請饬購運」等語。

    據李鴻章、丁寶桢先後撥解鮑超軍營洋槍已有六千餘杆,此項軍火着曾國荃饬邵友濂查明購買,聽候撥用。

    張之洞運銀三萬兩濟台,所辦甚是;着俟運到電奏』。

     又谕:『電寄楊昌浚:劉銘傳電報已悉。

    閩解銀二十五萬存廈,着楊昌浚遵前旨用廈門海關印文迅速兌運,仍續籌解廈濟應;并派員于福、泉、廈三路專辦文報通信。

    劉銘傳請開實官捐輸,已交部速議;該撫當力籌戰守,迅複基隆,毋得藉詞延诿』。

     十九日(庚寅),谕軍機大臣等:『曾國荃奏「北洋快船抵滬修理,會同赴閩」一折,所奏各節,尚合機宜;着即饬催将快船趕緊修竣,令七船聯為一氣,即日赴閩聽候調度。

    左宗棠等務須妥為駕馭,相機進取。

    劉銘傳尤當鼓勵将士,踴躍用命;以期水陸夾擊,共奏膚功。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知之』。

     又谕:『卞寶第奏:「台灣富商巨族實繁有徒,請饬勸令将所存家資米榖借與軍營充饟;就近召募土人或籠絡番人,使為能用,亦解散奸民一法。

    沿海漁船便利,若募福建熟于海道之民雇坐漁船于沙漲水淺之處覓便前進,往為台援,似較便利。

    越南海口,法人防守當不甚力;請饬廣東選勁卒一千或數百人,用漁船裝載,由欽州、瓊州等處攻其不備」等語。

    除台灣紳商勸令捐借軍饟,疊經谕令劉銘傳等籌辦外,其餘所陳各節,果能實有裨益,自應相機辦理。

    着楊昌浚、張之洞、劉銘傳、倪文蔚查照所奏酌度情形,随時籌辦。

    原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二十日(辛卯),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南、北洋援台兵輪克日進發,法人必圖抵禦,不能專顧封口;正可乘此機會,另雇商輪運載兵械,伺隙抵台。

    着曾國荃、彭玉麟、張之洞速即電商,各撥得力數營,雇定洋輪于七船赴閩之時,相機潛渡登岸。

    此次兵輪前進,首在牽制敵船,以松台圍;滬、粵兩處及時設法雇船運助,實為救台第一要策。

    該督等務當速辦,與左宗棠等互通消息,以應事機。

    長沙現有備調八營,南洋如能酌撥劉銘傳舊部援台,即速調湘中八營填補扼紮。

    馬祖澳法船二艘,倘能設法掃蕩,可挫敵焰;并着酌量辦理。

    劉銘傳亦當激勵兵勇迅複基隆,不得懦怯株守,緻敵滋蔓』。

     又谕:『電寄曾紀澤:據電陳葛述瓦言,答以「津約可擇允、不可全允,台北兵宜早退」等語;尚為得體。

    着曾紀澤即照前電八條相機講論,請旨辦理。

    總之,界務、朝貢兩層不能遷就。

    昨據岑毓英奏:進攻宣光,現已合圍。

    并電知之』。

     二十二日(癸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電奏已悉,所辦均妥。

    台灣兵單械缺,現在海道稍通,着該督酌派勁旅并籌運軍械,分赴渡台;務當盡心籌辦,妥速援濟』。

     〔署湖南巡撫龐際雲〕奏:『适查楊嶽斌行抵長沙,交收八營,未能成行。

    得旨:『前因福建兵力已厚,谕令楊嶽斌将所募十二營帶往,妥籌援剿。

    該署撫所召八營,即毋庸再行添募』。

     二十三日(甲午),谕〔軍機大臣等〕:『楊嶽斌奏「行抵長沙籌劃軍需」一折,福建兵力已厚,毋庸統帶多營前往,業于十月初四日「谕令楊嶽斌即率所募十二營赴閩援剿,不得再有增添;該前督接奉後,當已拔隊啟程,着即迅速進發。

    前所請湖北、江西各撥行糧六萬兩,已谕該督、撫照撥;該前督經過湖北等省,即催提應用。

    嗣後每月饟項,已由戶部籌撥。

    至湖南募成之八營,現在另有調派,毋庸再歸楊嶽斌統帶;昨已谕令寵際雲知悉,仍着暫留湖南訓練,聽候調度。

    楊嶽斌行營目前如有急需,着龐際雲無論何款,設法接濟。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楊嶽斌,并傳谕龐際雲知之』。

     二十四日(乙未),谕軍機大臣等:『據李鴻章電陳:「朝鮮又有内亂,似有日人播弄主持;拟請派員查辦」等語。

    朝鮮亂黨自八年秋間戡定後,萌芽尚未盡絕。

    日人意存叵測,現又突起釁端,難保不因中、法有事,伺隙尋釁;事關重大,亟應嚴密籌辦,着派李鴻章、吳大澄會同規畫一切事宜。

    吳大澄接奉此旨,即着酌帶數營馳赴朝鮮邊界察看情形,或徑至該國都城查辦、或會商慶裕籌劃邊防,由該京卿迅速定議。

    前有旨令續昌随同慶裕辦理海防,本日已谕知速即起程,與吳大澄同赴朝鮮,會商一切。

    一面先由李鴻章飛檄吳兆有等傳知該國,靜候大員往查;并饬該提督等當與日使從容商辦,勿為所欺,亦勿遽與日人開釁。

    援台七船,未便全數掣動;着李鴻章将北洋快船二号調回,添配船隻、備齊軍火,令丁汝昌統率前往朝鮮,督同吳兆有等相機定亂,統歸吳大澄等調度,會商李鴻章辦理。

    吳大澄、丁汝昌移營後,樂亭及旅順防務應如何責成填補之處?着李鴻章悉心籌劃。

    南洋援閩五船,李鴻章即電知曾國荃仍令式百齡統帶赴閩,牽制法人,庶不至顧此失彼。

    盛京防務緊要,慶裕當确探朝鮮近日情事,妥籌備禦。

    如兵力不敷,即會商雷正绾統率所部,扼要駐紮。

    此次朝鮮緻亂之由,是否仍系李是應餘黨?李鴻章即探明詳細馳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知之』。

     二十六日(丁酉),谕〔軍機大臣〕:『電寄曾國荃:李鴻章電奏:請饬式百齡北回等語。

    所稱式百齡論南洋水師不谙西法,自系前次在津之言;李鴻章謂其不願統帶,亦系揣測逆料之語。

    朝鮮海口并無戰事,台防緊要極須援濟;聞式百齡情殷效力,自應令其仍率南洋五船赴閩。

    着曾國荃饬令邵友濂就近與該洋将商議援台之策,由電覆奏』。

     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遵旨挑選歸并十營迅率赴滬。

    得旨:『即着該前督統率所選十營迅速赴閩。

    其衛隊親兵三百名,免其裁減』。

     又奏:請饬撥月饟。

    得旨:『該軍月饟經戶部議奏,由閩省将軍、督、撫籌撥供支,已依議行矣』。

     二十七日(戊戌),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三電均悉。

    朝鮮事變現不至大有波瀾,北洋快船二号自可毋庸調回;仍饬式百齡統帶,同南洋「開濟」、「南瑞」、「南琛」三船赴閩。

    其「澄慶」、「馭遠」兩兵船,着曾國荃改派赴津,歸李鴻章調遣,備赴朝鮮』。

     又谕:楊嶽斌奏「統率辰州召募各營,俟饟到即行就道;并将滋事弁勇正法」、龐際雲奏「楊嶽斌營勇滋事,立即拏辦;現續「籌給饟銀」各折片,軍行首重紀律,楊嶽斌從前帶營約束嚴明,朝廷特加倚任;此次募勇甫抵長沙,據奏勇丁索饟、叢毆營官并有驚擾居民情事,殊于該前督聲召有損。

    雖已将滋事弁勇就地正法,仍着嚴申軍令,竭力整頓,不得稍涉寬縱。

    昨據該前督奏:挑選十營并請免裁衛隊親兵三百名;業已準如所請。

    現在湖南八營既未挑帶,着懔遵十月二十三日谕旨,統帶所募十二營迅速進發。

    該軍饟項,據龐際雲奏:先解五萬三千兩,現又續解三萬兩;自已足敷支放。

    前谕湖北、江西各撥行糧六萬兩,該前督經過各該省,亦可酌提應用;不得守候逗遛。

    沿途務須督饬營哨各官嚴禁騷擾,以肅軍律。

    本年各路回湘募勇絡繹于道,恐民情不免浮動;着龐際雲随時防範。

    所有辰州名募各營,如有逃散勇丁,即着妥為查辦,毋任别滋事端。

    湖南募就之八營,楊嶽斌業經交回;并着認真訓練,聽候調度。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楊嶽斌,并傳谕龐際雲知之』。

     二十八日(己亥),谕軍機大臣等:『李鴻章疊次電報朝鮮情形并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呈遞道員陳樹棠等禀函,均經覽悉。

    此次朝鮮緻亂之由,尚未得有确信;目前辦法,總以定亂為主,切勿與友邦生釁。

    李鴻章電陳「日本領事谒見,據稱日政府實無與華開釁之意。

    日本使臣榎本武揚在京亦有此事或由亂黨煽惑,使我兩國之官不和」等語,尤應迎機利導,不可輕與挑釁。

    昨因朝鮮不至大有波瀾,谕令北洋快船兩号仍即赴閩。

    今既有土人焚日館、竹使回國請兵之信,李鴻章仍将兩船調回;着照所請,俟船到,即饬丁汝昌酌帶隊伍駛行。

    此事關系甚重,必須大員親往查辦,方能洞悉機宜。

    即着吳大澄乘坐快船督隊迅赴朝鮮,确切查明,酌度辦理;庶各将領得所禀承,不緻臨事歧誤。

    日本于朝鮮本系有約之國,彼如按照條約講論,中國但将朝鮮肇亂罪魁查明懲辦,即可平亂黨而息争端。

    至華兵與日兵接仗之語,均系得自傳聞;榎使亦有「打架尚是小事」之說。

    吳大澄查辦時,藉此措詞,或易了結。

    南洋援閩五船,着李鴻章電知曾國荃,仍遵二十四日谕旨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六。

     十一月辛醜朔,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式百齡既經北來,所有南洋五船,着曾國荃即饬吳安康等統帶赴閩,歸楊嶽斌調度;該前督未到以前,交楊昌浚調遣,妥籌援台之策。

    朝鮮之事,必須審慎籌辦,不宜輕開兵釁。

    式百齡前往,或意在見功、或偏任己見,不服調度,事均可慮;該将行止,着李鴻章妥議具奏』。

     初三日(癸卯),谕〔軍機大臣等〕:『電寄穆圖善等:據彭玉麟等電陳調兵援台,分籌饟銀等語;所籌甚是。

    援台是第一急務,着穆圖善等密饬方恭以回粵為名,統帶潮勇五營速赴南粵汕頭一帶設法渡台。

    其饟銀閩發兩月、粵發三月,備足五月之用;兵饟不繼,張之洞等即向滬商籌借,仍與前次借款一并奏明由部核辦。

    此旨并由閩密咨劉銘傳知悉』。

     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報「由長沙啟程,迅赴福建」;并陳管見:「一、精練制兵,分扼險要。

    一、團練沿海民兵。

    一、豫籌屯糧。

    一、重防陸地。

    一、量移機器局」。

    得旨:『覽奏尚為切要。

    除業經辦理各節外,其餘留備采擇』。

     初五日(乙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據電稱「雲者士槍彈,應交何處備用」等語。

    着該督酌量運赴台灣,交劉銘傳應用』。

     又谕:『電寄劉銘傳:前據楊昌浚電奏「将存廈饟項,悉數彙兌台灣」;已到若幹?迅即電聞。

    台北需饟至急,仍應随時續籌濟應。

    台灣文報公棧,業經委員經理;現在信息是否常通?法人久踞基隆,着劉銘傳懔遵疊谕迅圖攻複,不得遷延株守』。

     初六日(丙午)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本月初一日,谕令曾國荃将南洋五船饬吳安康等統帶赴閩,歸楊嶽斌調度;該前督已據奏報啟程,現在行抵何處?着即趕緊赴閩,妥籌調度,設法渡台援應』。

     又谕:『電寄劉銘傳:據曾國荃轉陳劉銘傳電稱:「曹軍前紮,兵病無饟」等語。

    法人逼民修營,為久占基隆之計;劉銘傳務當鼓勵将士,迅圖克複。

    前據李鴻章彙台銀十五萬、閩省又籌備銀二十萬彙台,昨複令廣東撥勇、曾國荃解雲者士槍彈;朝廷籌濟台防,不遺餘力。

    該撫一面進攻,一面将收到饟、械電聞。

    并饬劉璈速籌協濟;如再膜視,即行嚴參治罪。

    滇、粵官軍進規北圻疊勝,宣光已經合圍;安南官軍敗退之說不足信』。

     初七日(丁未),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楊嶽斌奏:「行抵湖北,請由江西陸路入閩并駛赴金陵」等語。

    台事萬緊,疊谕楊嶽斌調度南洋五船援台;着即由江西迅速赴閩,查照吳鴻源于惠安縣屬之崇武、獺窟等澳渡台之路,相機赴台援剿;毋庸再赴金陵,緻稽時日。

    此旨,着曾國荃迅即電知楊嶽斌知悉。

    聞閩口外已無法船,而劉銘傳電奏有「法人台南巡船繞至馬祖澳圖截師船」之語;曾國荃當饬吳安康等格外慎重,勿稍大意』。

     又谕:『電寄楊昌浚等:台事緊要,着派孫開華幫辦台灣軍務。

    該提督滬尾一戰,聲威頗着;劉銘傳務當同心協辦,共濟艱難。

    吳鴻源一營已由廈渡台,台北兵力尚單。

    程文炳一軍由江入閩,着楊昌浚催令速進;到閩後,即令照吳鴻源渡台之路迅往台北助剿,速複基隆』。

     初十日(庚戌),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前令龔照瑗赴台交劉銘傳差委,現在渡台之路漸通,着曾國荃饬令迅即前往,毋稍遲延。

    上海應辦援台各事,着責成邵友濂經理』。

     十二月(壬子),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稱「邵友濂請暫留龔照瑗,尚系實情。

    龔照瑗着準其暫留上海,辦理援台各事』。

     又谕:『電寄楊昌浚:程文炳一軍,着楊昌浚催令速渡台北助防。

    聞基隆初三接戰,勝負情形,迅速電聞。

    該督籌濟台饟,力顧大局;現道路可通,仍将饟、械源源解濟』。

     十三日(癸醜),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吳鴻源援台需械,着曾國荃将所購雲者士槍彈改解運廈,交彭楚漢督饬該鎮之子千總吳文彬妥運赴台。

    該軍專饟,着左宗棠等力籌無缺,交葉文瀾及吳文彬運兌。

    張之洞屢濟台軍可嘉,仍妥籌援濟』。

     四川總督丁寶桢奏:台事緊急,籌備十營赴援。

    得旨:『覽奏具見該督公忠任事,深堪嘉尚。

    疊經谕令楊嶽斌、程文炳等帶勇赴台助剿,現在海道可通,援軍抵台後兵力較前已厚,川省各營毋庸調往;着丁寶桢認真訓練,聽候調撥。

    該省生熟各番時出滋擾,着督饬防軍扼要分紮,以資控制;一面饬令地方官彈壓撫綏,恩威并用,務俾相安無事。

    前谕鮑超祗準帶往二十一營,饟項關擊緊要,着妥籌解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七。

     十七日(丁巳),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卞寶第奏「訪求地營築法,繪具圖說呈覽」一折,當谕令楊昌浚、劉銘傳酌辦,沿海防務緊要,均應妥籌備豫;并着各該将軍、督、撫酌度情形,一體籌辦。

    原折及圖說,均着鈔給閱看。

    昨據都察院代奏,教職陳麟圖條陳防務;「請暗修炮台,多備小輪船應敵。

    漁船有二弊,不可用」等語。

    前疊據臣工奏陳修築炮台等事,先後谕令各該将軍、督、撫籌議;朝廷博釆衆論,期無遺策。

    陳麟圖所奏,是否可行?着一并酌核辦理。

    原折均着摘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十八日(戊午),谕〔軍機大臣〕等:『左宗棠奏「詳察台灣情形,妥籌赴援」一折,據稱「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官軍已獲勝仗,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駐兵滬尾,以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三次飛書告急,堅稱滬尾兵單将弱,萬不可靠;劉銘傳為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基隆遂不可複問。

    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搖惑,拟請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遛台灣」等語。

    前敵軍情關系極重,必應确切查辦,不得含糊了事;李彤恩所禀劉銘傳各情,人言藉藉,果系因此贻誤,厥咎甚重,非遞籍所能蔽辜。

    前谕楊嶽斌迅速赴閩援台,即着該前督于到台後詳确查明,據實參奏。

    李彤恩着即行革職,聽候查辦。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電寄左宗棠:據左宗棠等電稱「拟抽調恪靖數營設法渡台,并盼南洋兵船迅來,藉分法勢」等語;所籌甚合機宜。

    着左宗棠、楊昌浚迅為設法,俾各營于密地渡台助剿。

    曾國荃務當速饬吳安康等統帶兵船即日赴閩,聽候左宗棠等調度,以作聲援』。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已革總兵楊在元,請留營差遣。

    得旨:『楊在元前在台灣侵冒營饟、戀缺忘親,獲咎甚重。

    着仍遵前旨,勒令回籍,不準留營』。

     十九日(己未),兩江總督曾國荃奏:吳安康五船赴閩交楊嶽斌調度。

    得旨:『即饬令吳安康将五船炮位等件配齊,即日前進。

    馬祖澳法船來去無定,務令格外穩慎;确探前路,乘隙赴閩。

    但能遙作聲勢,自可牽制法船,以松台圍』。

     二十日(庚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法添艦裝多兵赴基隆,敵謀叵測;着左宗棠、楊昌浚饬恪靖各營及程文炳軍克日渡台。

    吳鴻源計已抵台,饬速會合土勇進戰。

    南洋五船,曾國荃務即赴閩,作聲援以分法勢。

    楊嶽斌現抵何處?左宗棠等轉電速進赴台,不得逗遛閩省。

    雲者士槍彈,曾國荃令速運廈,轉解吳鴻源營;并着左宗棠等将台軍饟械,源源接濟。

    基隆久被法占,着劉銘傳迅即進兵,乘彼添兵甫到,力圖攻拔;毋再遷延株守,緻敵根深蒂固,自幹咎戾』。

     又谕:『電寄李鴻章等:據李鴻章轉奏劉銘傳電報已悉,據稱「劉璈意在掣壞台北」等語。

    劉銘傳身任巡撫,屬員用舍,是其專責。

    台南地方遼闊,劉璈統率各營辦防,職任極重;如果可用,該撫當屏除畛域成見,督率妥辦。

    如竟不得力,另易生手,不至贻誤防務;即将劉璈撤參,派員接辦,毋稍姑容。

    着責成劉銘傳切實籌劃,分别辦理;倘措置失宜,緻誤地方,惟該撫是問。

    前據李鴻章電稱邵友濂請留龔照瑗,已準行;着仍饬該道赴台,由李鴻章、曾國荃酌保妥員辦理援台各事,并饬邵友濂會同經理』。

     二十四日(甲子),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電稱選将帶勇赴台,撥銀五萬兩;另募勇歸隊等語。

    所籌甚是,依議速行』。

     二十五日(乙醜),谕〔内閣〕:『内閣學士徐緻祥奏「保薦人才」等語。

    福建按察使裴蔭森,着交軍機處存記』。

     二十六日(丙寅),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楊昌浚:據電稱「台事可慮,半在法人,半在堂屬不和。

    劉璈布置不錯,劉銘傳惡之;若易生手,恐台南不保」等語。

    全台均形吃緊,而台北尤急;前據劉銘傳電:「台道六月報庫存八十萬,僅借台北七萬」,顯系膜視台北防軍。

    着楊昌浚确查具奏,不得稍涉袒護。

    總之,現在情形,不拘台南、北宜聯一氣,即楊昌浚等亦必須與劉銘傳通力合籌;師克在和,萬不準各存意見。

    該督幫辦軍務調和将帥,措置一切,責任綦重;倘因彼此龃龉緻有贻誤,惟該督是問』。

    尋楊昌浚奏:『遵查台灣道庫自六月起至十一月底止,共解過台北備用銀三十四萬一千餘兩;該道劉璈尚無膜視台北情形』。

    報聞。

     二十七日(丁卯),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劉銘傳電陳「法船聚泊基、滬,日内添兵将到,急盼援兵」等語。

    台防關系大局,疊饬楊嶽斌、程文炳帶營馳援,尚恐緩不濟急;恪靖三營、方恭五營赴台較近,着左宗棠、張之洞加緊饬催覓船潛度。

    吳鴻源募勇,楊昌浚催令速到。

    李鴻章所挑壯勇,并着克日遄行。

    安平、旗後、卑南等處均可登岸,着探明酌辦。

    南洋五船,曾國荃務饬啟椗前進,以助聲勢。

    朝廷于援台一事,宵旰焦勞,該督、撫固當同心仰體;劉銘傳亦應奮勉圖功,以纾廑系。

    閩省彙台之銀、南洋所解雲者士槍彈,何日到齊?楊嶽斌、程文炳兩軍迅速趱程,現在行抵何處?并即電聞』。

     三十日(庚午),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行抵江西,飛催陸軍前進。

    得旨:『該前督即催軍迅至漳、泉,仍設法即行渡台,毋稍延緩』。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八。

     十二月初六日(丙子),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轉奏劉銘傳六月十九、二十一兩日電報已悉。

    台北急需援師,左宗棠等前派恪靖軍千人赴台,兩營繼發;着催令前進,并再撥勁旅千人。

    台南現無法船,新竹等處皆可登岸;克日前往,歸劉銘傳、孫開華節制。

    援台各事,左宗棠、楊昌浚力籌,随時電奏;并電知劉銘傳,以安其心。

    前據楊昌浚電稱「鹿港、泉州設道濟公棧,通台灣文報」;着督饬妥辦,勿任阻滞。

    劉銘傳稱「方恭軍廣勇不得力,請調舊部吳宏洛軍」;兩軍更調,尚屬相宜,着張之洞酌籌電奏』。

     又谕:『電寄曾國荃:張之洞電稱「馮子材軍出關無炮,不能攻堅及遠;金陵局制各炮利行隊,請饬借撥三十尊,他洋炮亦可。

    粵已向外洋訂購,四個月方到;如數繳還」等語。

    着曾國荃移緩就急,速照數運粵。

    劉銘傳電稱「炮彈缺乏,請饬龔照瑗速解」;着曾國荃谕饬該道遵辦』。

     又谕:『電寄劉銘傳:基隆久未攻複,朝廷宵旰焦勞,時殷廑系;疊谕劉銘傳進兵。

    茲據該撫電稱:「左宗棠據劉璈禀奏,先催進攻基隆,欲擠台北速失。

    奉旨饬催,系屬臆度之詞」。

    該撫夙着戰功,朝廷深資倚任,斷不為浮言所惑。

    疊次降旨籌饟撥兵,不遺餘力;該撫惟當振奮圖功,以副委任而服群情,毋庸以造言掣肘為慮。

    刻下台北陸續添勇,饟亦解到;迅圖進取,勿再遷延幹咎。

    泉州已設公棧經理台灣文報,請調楊宗濂,毋庸議』。

     初八日(戊寅),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電稱「各軍到齊,統計百五十餘營;拟購輪假英、德旗号,轉運濟台。

    借洋款四百萬兩,指海關分十年歸還」等語。

    着照所議辦理。

    惟現借洋款計息或九厘、或七厘半,閩省議息應以此數為準;不得再如前用胡光墉等劣員經手,緻多侵蝕肥己。

    閩有百五十餘營,此後不可再增;并當分援台灣,勿置之無用之地。

    輪船借用英、德旗号,必須與該國人議明有據,不至反複,方可辦理。

    該大臣等現籌各條尚妥;此後應辦事宜,必當先行請旨定奪』。

     十三日(癸未),谕内閣:『劉銘傳奏:「台灣紳士捐輸巨款,懇請恩施」等語。

    福建台灣紳士三品銜候選道林維源,前有旨令其總辦台北團練事宜;該員深明大義,于軍情緊要之時接濟饟需,為數甚巨,深堪嘉尚。

    林維源着以四、五品京堂候補,以示優獎』。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派員往援台灣,并會籌一切情形」。

    得旨:『楊在元着仍遵前旨,不準留營。

    台灣轉運事宜,即着另派妥員接辦。

    王詩正既經檄派統營渡台,着歸劉銘傳節制調遣;左宗棠即咨明該撫随時察看,如不得力,即行撤回,毋稍瞻徇』。

     督辦台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台北紳民捐資募勇,屢次禦敵獲勝,并各軍現在分籌防守情形」。

    得旨:『台北紳民捐資助防,禦敵獲勝,實屬急公好義;着劉銘傳查明奏請優獎,仍激勵團勇會合官軍迅克基隆,同膺懋賞』。

     以福建按察使裴蔭森署船政大臣。

     十四日(甲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潘鼎新:據電稱「孤拔調兵由船頭進」,是該酋抵越已确;着劉銘傳乘此力圖攻剿,迅複基隆,使敵應接不暇。

    上月二十五日,林朝棟率隊接仗獲勝,奮勇可嘉;着查明出力員弁,從優保獎。

    左宗棠派王詩正統營援剿,抵台後,歸劉銘傳節制調遣。

    該員前經獲咎,着該撫察看;如不得力,即行奏參』。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九。

     二十一日(辛卯),督辦台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台灣急切待援情形」。

    得旨:『林維源業經降旨優獎,自當感激圖報。

    此外台紳,并着該撫善為激勵,輔助兵力,共奏膚功。

    至南北洋、閩、粵籌濟兵械,均已電催速辦矣』。

     二十二日(壬辰),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李鴻章電奏已悉。

    銘、盛兩軍弁勇饟械已由卑南登岸,覽奏欣慰。

    委員戴嗣源着賞三品花翎,英人戴葉生着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

    台灣兵饟益增,劉銘傳務當乘勢督兵迅攻基隆,毋再遷延幹咎』。

     又谕:『電寄曾國荃:南洋援台五船現抵何處?着曾國荃、楊昌浚探明電奏。

    聞「馭遠」船比他船較遜,應否調回另撥?并着曾國荃酌度妥辦』。

     二十三日(癸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張之洞等:前據張之洞電稱:「方恭五營到汕,饬汰疲揀銳,候雇船渡台」。

    嗣據劉銘傳電稱:「方恭軍廣勇不得力,請調舊部吳宏洛軍」;當谕令張之洞籌奏。

    刻下已派何營前往?台北亟需增兵,務令迅速到防;并即電聞』。

     又谕:『電寄李鴻章等:前有旨饬龔照瑗赴台,由李鴻章、曾國荃另保妥員辦理援台各事;時已月餘,何以尚未覆奏?着即電聞』。

     督辦台灣軍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台北軍情緊急,請饬速調勁旅以救危迫。

    得旨:『法人久占基隆,亟應迅圖進取。

    若雲攻堅為難,何以竟被敵人攻據?該撫務當竭力設法,聯絡土勇出奇制勝,克期攻複;毋得稍存退阻,贻誤事機。

    所請饬吳宏洛五營赴台,已谕令張之洞籌撥矣』。

     又奏:招緻投誠人等備作内應。

    得旨:『所有投誠人等,該撫務當妥為駕馭。

    所稱留敵中以通消息,尤當加意慎重;毋為所绐,緻堕狡謀』。

     二十四日(甲午),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電稱「楊嶽斌、程文炳到閩,楊部取齊渡台」等語。

    台北雖經添兵,而攻複基隆必須援軍四集,方易奏功。

    楊嶽斌、程文炳兩軍,即着左宗棠等饬已到者先行渡台,其餘陸續繼進,不準逗遛。

    本日據張之洞電:「濟台軍火三批已到二批;台北法新添兵内變」等語。

    粵濟軍火第一批是否已到?法兵内變,正可乘機攻擊;着劉銘傳懔遵前旨迅複基隆,毋再延誤幹咎』。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請将已革遊擊呂文經留于台灣軍中效力,免其發往軍台。

    得旨:『呂文經獲咎較重,所請留營差遣之處,着不準行』。

     二十五日(乙未),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基隆日久被占,前以劉銘傳統兵不多,未加切責;現在兵力已厚,若再遷延觀望,必緻坐失事機。

    聞法又以七船泊南幹塘并布告搜船,其計甚着;着劉銘傳趁此勁兵新集、饟械亦足,設計進攻,力圖克複;如稍存畏葸,該撫自問當得何罪?楊嶽斌、程文炳兩軍,務即陸續渡台,不準逗遛。

    南幹塘逼近閩口,左宗棠、穆圖善、楊昌浚等嚴防勿懈』。

     二十七日(丁酉),谕内閣:『前據都察院代遞翰林院編修潘炳年等奏「張佩綸等偾事情形」、給事中萬培因奏「張佩綸等諱敗捏奏,濫保徇私」各一折,疊谕左宗棠、楊昌浚查辦。

    茲據左宗棠等查明具奏:張佩綸尚無棄師潛逃情事;惟調度乖方,以緻師船被毀。

    且該革員于七月初一日接奉電寄谕旨,令其備戰;初二日何璟告以所聞,謂明日法人将乘大潮,力攻馬尾,該革員并不嚴行戒備。

    迨初三日敗退,往來彭田、馬尾之間;十五日,始回駐船廠。

    其奏報失事情形折内,辄謂豫饬各船管駕,有「初三日法必妄動」之語;掩飾取巧,厥咎尤重。

    張佩綸前因濫保徐延旭等降旨降職,左宗棠等所請交部議處,殊覺情重罰輕;着從重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何如璋被參乘危盜帑,查無其事;惟以押運銀兩為詞,竟行逃避赴省。

    所請革職之處,不足蔽辜;着從重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何璟、張兆棟辦理防務,未能切實布置,業經革職;免其再行置議。

    提督黃超群、道員方勳,前據張佩綸奏「扼險堅持,出奇設伏,截殺法兵多名」,是以降旨獎叙。

    茲據左宗棠等查明該提督等所部兵勇,有在船廠駐守未退者、有退至距廠數裡地方者,并有搶掠情事。

    該提督等紀律不嚴,亦可概見。

    朝廷賞功罰罪,必期允當;黃超群着撤去黃馬褂、方勳着撤銷勇号,以昭核實。

    已革遊擊張成,身充輪船營務處,并不竭力抵禦,竟敢棄船潛逃。

    雖此次馬尾失利,不能咎該革員一人;惟該革員有統率各船之責,攻敵怯戰,亟應從嚴懲辦。

    張成,着定為斬監候,秋後處決;解交刑部監禁。

    左宗棠、楊昌浚于奉旨交查要件,自應切實詳查覆奏;乃所奏各情,語多含糊,于張佩綸等處分意存袒護開脫。

    軍事是非功罪,關系極重;若失事之員懲辦輕縱,何以慰死事者之心!左宗棠久資倚畀,夙負人望,何以蹈此惡習?着與楊昌浚均傳旨申饬。

    嗣後大員查辦事件,務當确切查明,據實陳奏,用副朝廷實事求是至意;不得以或「查無确證」、或「事出有因」等語依違兩可,含混覆奏,自幹咎戾。

    懔之』!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據張之洞電稱「南洋五船到閩,福州、廈門各口無收泊處,戰無把握、不戰遙泊何益!不如令駛來香港口外,泊汲水門以北,法兵船、煤糧船過,則出截之;大幫船來,則收人虎門與戰,永為法梗」等語。

    南洋各船,自以援台為要;張之洞所陳,将該船赴廣東,是否相宜?着李鴻章、左宗棠、曾國荃與張之洞妥為商酌,迅速電奏。

    北洋二船調赴朝鮮,未經赴閩,張之洞尚未知悉;嗣後遇有此等緊要軍情,着南、北洋大臣等随時互相知照,以通消息』。

     二十八日(戊戌),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稱「法七船泊馬祖澳,二十三開往北行」等語。

    法船飄忽無常,或截援船、或入閩港,均未可知。

    左宗棠等督饬各軍,嚴防閩口;仍催援兵渡台,使彼多以顧忌。

    南洋五船,據電駛至南田;現泊何處?曾國荃與左宗棠電商,務饬穩慎進取,牽制敵勢』。

     又谕:『電寄曾國荃:李鴻章、曾國荃先後電稱「法六艦駛入餘山口大七山」等語。

    該處與吳淞、上海均屬切近,着曾國荃嚴督各軍實力巡防;見有法船,即行轟擊。

    巴特納是否回國?如法人擾及吳淞等口,而該員尚在上海,必應嚴拏關禁,庶免潛通消息,勾結為患;并着密饬邵友濂等設法妥辦,勿稍洩漏』。

     三十日(庚子),福建團練大臣林壽圖奏:請派陳寶琛充團練大臣。

    得旨:『所有福建團練事宜,着林壽圖實心經理,以副委任,不得意存诿卸。

    所請派陳寶琛充辦之處,着毋庸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

     ●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乙酉)春正月初二日(壬寅),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楊昌浚轉電劉銘傳所電近日戰狀各情均悉。

    法人添兵日衆,我軍亟應迅渡助剿。

    着左宗棠等催令楊嶽斌、程文炳兩軍設法潛渡,以厚兵力;并竭力撥濟軍械,毋令缺乏;饟項,亦應豫籌接濟。

    台北土勇可用,劉銘傳、孫開華務當勻給利器,激勵用命,幫助官軍,設計取勝;切勿坐待援兵,緻失事機』。

     初三日(癸卯),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據曾國荃電稱「劉秉璋拟令南洋三船回駛」等語。

    南洋各船本為援台調撥,仍應相機東渡;由浙、由閩,酌度水道所宜,妥慎前進。

    北洋二快船,前因朝事未能與各船同行,已失機會。

    現在台事尚緊,自當力籌援救;仍着李鴻章選派得力将弁統帶南行,以壯聲勢。

    「澄慶」、「馭遠」二船實在下落,速探電聞』。

     又谕:『電寄曾國荃等:據劉銘傳電稱「現在毛瑟槍子、兩磅彈子俱乏,請饬南洋設法運送澎湖。

    廣東運槍,上月未到;如有毛瑟槍解台,最為救急」等語。

    台灣戰事萬緊,槍械斷不可缺;着曾國荃、張之洞趕緊運解,源源接濟。

    龔照瑗着準其暫緩赴台,仍留上海辦理援台轉運事宜』。

     又谕:『電寄左宗棠等:劉銘傳電稱「商借北洋旗昌銀款」等語。

    前據左宗棠請借洋款四百萬,業經允準;現如議妥,即先分濟台防。

    着左宗棠速即電奏,劉銘傳暫候谕旨遵辦。

    閩省陸兵已多,楊嶽斌一軍着全行赴台,不準分留六營在省。

    該前督已到泉州,所統各營随到随渡,不得以察看營基為詞,轉涉濡緩。

    程文炳一軍何日拔隊?務須分口潛渡,不準逗遛』。

     又谕:『電寄楊昌浚:據劉銘傳電稱「台南海口法已弛封兩月,劉璈忽照會英領事,責其廢弛。

    英據文轉法,複行封禁,巡查更嚴」等語;殊堪詫異。

    劉璈此舉,是何意見?何以楊昌浚轉達劉銘傳電僅叙該道照會英領事一語,殊屬含糊。

    着楊昌浚将照會原文詳細查覆,不準一字徇隐。

    孤拔現在帶船尋覓南洋五艘,劉銘傳務當乘此進攻,迅複基隆;倘再藉詞延宕,坐失事機,國法具在,斷難寬假。

    懔之!南洋槍子、廣東毛瑟槍,已分饬速運矣』。

     初五日(乙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昨據劉銘傳電稱「商借旗昌銀百萬鎊」等語,已谕左宗棠于所借洋款内分濟台防。

    惟恐該大臣所借尚未訂妥,難應急需。

    着李鴻章督饬盛宣懷與旗昌洋行議借,期于敷用;必須現款應付,不得支延時日,緩不濟急。

    所借銀兩,即徑解劉銘傳應用』。

     又谕:『電寄左宗棠等:南洋五船被法船在浙洋圍困,必須基隆告捷、法國回救,我船方可乘隙前駛。

    刻下台北兵力較厚,孤拔又帶船他往,正可乘勢進攻。

    劉銘傳何以一味株守,毫無布置?着懔遵疊次嚴谕,克日進兵。

    土勇既屬可用,當饬與官軍會同進戰,以資得力;務期戰勝攻取,用副委任。

    倘再遷延贻誤,惟有執法嚴懲,決不寬貸。

    楊嶽斌、程文炳兩軍,催速渡台,不準逗遛。

    左宗棠、楊昌浚将援台各事實力籌辦,并接濟饟械毋缺。

    前撥援台諸軍究竟已渡若幹?日久未據奏報。

    當此事機緊迫,倘存湘、淮畛域之見,不能和衷協力、妥籌防禦,緻台北孤危、贻誤大局,定惟左宗棠等是問。

    該大臣等電報稀簡,着随時詳悉電奏,以慰廑系。

    初三日谕左宗棠于所借洋款内分濟台軍,如何議撥?即行電聞』。

     又谕:『電寄劉秉璋:據曾國荃等電稱「五船在鎮海、石浦兩處被困」等語。

    該船所需煤糧關系緊要,着劉秉璋設法接濟;并添調勇營前往,協力守禦。

    敵如登岸,痛加攻擊。

    至五船進止,俟法船退後,候旨遵行』。

     初六日(丙午),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據電「稱「琛」、「瑞」、「濟」三船回滬為妥」;李鴻章電稱「上海法館均換俄旗,謠稱即有戰事」各等語。

    「澄」、「馭」兩船甫經失事,「琛」、「瑞」、「濟」三船勢孤;應如何相機進止,着曾國荃、劉秉璋會商妥辦。

    上海既有謠傳,着曾國荃确探嚴防,勿稍疏懈』。

     初七日(丁未),幫辦福建軍務前陝甘總督楊嶽斌奏「馳赴泉州,并沿途收領饟械數目」。

    得旨:『着即前催各營趕緊赴泉援台;一面設法覓船,随到随渡,務期迅速,勿事稍遲』。

     初八日(戊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據李鴻章電稱「接新嘉坡電,法到大戰船一、運兵船三,裝黑兵四千并糧、铳分往東京、台灣」等語。

    基隆久被法占,疊經降旨嚴催進兵;劉銘傳如何布置?日久未據電奏。

    法人添兵思逞,情節昭著。

    刻下孤拔帶船他往,兵力未集,若不乘此迅複基隆、力挫敵焰,更待何時?法軍鸷悍,添兵到後,必将悉力猛攻,防堵益形棘手;着劉銘傳速籌方略,将基隆限日攻克。

    孫開華幫辦軍務,并着并力合謀,共奏膚功。

    朝廷宵旰焦勞,立盼捷音;該撫等當殚竭血誠,妥速籌辦。

    果能奏績,優加恩賞;倘敢延玩,執法嚴懲:惟該撫等自取。

    懔之。

    聞土勇打仗奮勇,所用土槍亦能命中;滬尾之勝,土勇亦頗得力。

    劉銘傳等當聯絡士紳加以激勵,申明賞罰,俾踴躍用命,期于戰勝攻取。

    基隆三面皆山、一面臨海,聞營壘大道法人皆埋伏地雷,不宜由此直攻,宜用土勇由叢壑深林乘隙潛攻。

    盡則多布旗鼓、虛張聲勢,夜則四山大舉烽火、聲東擊西,使敵防不勝防;然後四面兜擊,自可戰事稍松。

    蘇澳口門平坦,倘法人若越基隆嶺後梗我中路,分艦北襲,則宜蘭一帶處處堪虞,台北不堪設想。

    劉銘傳等當由山路添設防兵,力阨蘇澳要隘,與淡水遙為聲援:均着該撫等相機妥辦。

    前谕左宗棠于所借洋款分濟台防,現聞訂借已妥;并已谕李鴻章饬盛宣懷向旗昌洋行借款解台。

    該撫等一意進取,毋庸顧慮饟事』。

     初九日(己酉),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曾國荃等:據曾國荃、劉秉璋電稱「「開濟」等三船宜回南洋」等語;着照所請行。

    曾國荃等即饬各管駕相機妥慎駛回,毋稍大意』。

     初十日(庚戌),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鴻章等:據電稱孤拔知照各國商輪禁運漕米北來等語。

    法人虛聲恫喝,是其慣技;惟既有此說,自應豫為籌備。

    前經曾國荃等會奏怡和等行運送漕米,立有保兵險之據。

    現在應否再與申明,必得确有把握;抑另籌辦法,勿緻臨時周章?着李鴻章、曾國荃、衛榮光、劉秉璋迅即會議電聞』。

     又谕:『電寄左宗棠等:李鴻章電稱「孤拔欲令法兵克日往攻淡水」等語。

    法人添兵思逞,必應厚集兵力,以遏敵鋒。

    着左宗棠嚴催已渡各營,迅赴台北;楊嶽斌等未渡各營趕緊分渡,同赴台北,合力作戰。

    劉銘傳、孫開華設計進兵,基隆一克,敵焰目消。

    吳鴻源所募土勇軍械缺乏,劉銘傳勻給應用;土人熟悉地勢,尤當加意激勵,俾資得力』。

     十二日(壬子),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劉銘傳:聞吳鴻源已抵台南,募勇三營并随帶一營皆可成軍;劉銘傳谕令緩赴台北、欲留台南,複谕留中路替防,行止未定。

    前疊據劉銘傳電稱台北兵單,受困日久,求迅速濟兵;降旨催調援師,前往助剿。

    吳鴻源軍已到,所募均系土勇,正資得力;該撫不令馳赴前敵,是何意見?着迅即電聞』。

     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奏:請将提督劉維桢捐款解閩接濟。

    得旨:『昨據卞寶第等奏稱,劉維桢捐助海防軍饟及湖北創設機器局經費共銀二十萬兩,分年解繳;當谕令俟呈繳過半;由該督、撫奏請恩施。

    至閩省軍饟,業經左宗棠等訂借洋款濟用;該大臣等所請将此項捐款解閩之處,着毋庸議』。

     又奏:台防近日情形。

    得旨:『台灣防務,關系緊要;着該大臣等督饬劉璈等嚴密守禦,并随時會商劉銘傳将防堵機宜妥為籌辦。

    楊嶽斌、程文炳兩軍,着懔遵疊次谕旨,催令迅速渡台。

    此後軍情,着左宗棠等會商具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一。

     十八日(戊午),以捐資募勇督戰有功,予台灣在籍兵部候補郎中林朝棟等獎叙。

     十九日(己未),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劉秉璋:曾國荃電稱「江南防軍實無可撥,拟請饬調程文炳六營赴浙」等語。

    江南各營未能調動,自系實情;程文炳赴泉援台,更關緊要,亦難更調。

    浙江防營尚多,着劉秉璋移緩就急,調赴前敵,實力防堵。

    歐陽利見現駐何處?所部各營是否已赴鎮海?并着即行電聞』。

     二十日(庚申),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左宗棠等:據李鴻章、曾國荃等電奏「法船撲犯鎮口,兩次擊退,尚未遠去。

    江南無營可撥,請仍饬調程文炳六營赴援」等語。

    程文炳業經赴泉候渡,回軍尚遠;福州兵力甚厚,着左宗棠、楊昌浚于省防各軍酌撥五、六營,取道福、甯、溫、台迅速赴甯助剿。

    楊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