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久佚重見的施宿《東坡先生年譜》
關燈
小
中
大
”“從而推廣”即施宿序的“有以廣之”,用語一緻,證明陳振孫曾寓目此序。
《吳興掌故集》卻把這兩句緊縮爲“元之子宿推廣爲《年譜》”一句(《湖州府志》亦雲“推廣爲《年譜》”),似乎施宿作《年譜》外再無其他補益,實是誤改。
題下注出于施宿之手,還可從宋刊施本中找到内證。
卷十三《登望谼亭》題下注:“此詩墨迹乃欽宗東宮舊藏。
今在曾文清家,宿嘗刻石餘姚縣治。
”卷十六《送劉寺丞赴餘姚》題下注:“□□名撝(以下缺四十五字),蓋□□□□□□載,公守湖州行□□□□□守城赴餘姚公□□□□又即席作《南柯子》□□餞□句雲‘山雨瀟瀟過’者是也。
後題元豐二年五月十三日吳興錢氏園作。
今集中乃指他詞爲送行甫,而此詞第雲湖州,誤也。
真迹宿皆刻石餘姚縣治。
”卷二十《次韻孔毅父久旱已而甚雨三首》題下注,記蘇軾爲楊道士二帖,“二帖書在蜀牋,筆畫甚精,宿嘗以入石雲”。
同卷《别子由三首兼别遲》題下注:“宿守都梁,得東平康師孟元祐二年三月刻二蘇所與九帖于洛陽。
”卷二十四《次韻錢穆父》題下注:“欽宗在東宮時,所藏東坡帖甚富,多有宸翰簽題,即位後出二十軸賜吳少宰元中,元中爲曾文清妹婿,以十軸歸之,今藏于元孫戶部郎樂道槃。
宿爲餘姚,嘗刻石縣齋。
”卷二十五《玉堂栽花周正孺有詩次韻》題下注:“……宿刻此帖(指蘇軾與王晉卿都尉一帖)餘姚縣齋,汪端明刻此詩成都府治。
”卷二十七《韓康公挽詞三首》題下注:“三詩墨迹精絶,宿嘗刻石餘姚縣齋。
”這些題下注皆有“宿”自稱,是爲其手筆的鐵證。
從後面我們論及《年譜》正文時可以看到,施宿熟稔史事,對《國史》别擇精嚴,又精于碑刻,博采傳聞稗説,與題下注的全部内容正復相類,充分發揮他的專長。
題下注的内容和文風基本一緻,馮應榴懷疑“似亦有元之注”,也是缺乏根據的。
還應説明,施宿對題下注的撰述,態度十分認真,嘉定二年後,仍在陸續增補。
卷二十二《任師中挽詞》題下注雲:任師中(任伋)“曾孫希夷字伯起,圖南字伯厚,皆踵世科。
伯起今爲將作少監、太子侍講”。
按,《中興東宮官寮題名》(存《永樂大典》卷二三九)“任希夷”條雲:“嘉定四年正月,以宗正丞兼舍人。
六月,以秘書丞升兼侍講。
六月,除著作郎,仍兼。
五年十月,除將作少監,仍兼。
六年正月,兼權左司郎官。
十月,除秘書少監,仍兼。
”(《宋會要輯稿·職官》卷七:“〔嘉定〕四年正月,宗正寺丞任希夷兼太子舍人。
六月,以秘書丞兼侍講。
七年,以中書舍人兼右諭德。
”無任將作監、侍講時間。
)任希夷《宋史》有傳,後官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但施宿僅雲“今爲將作少監、太子侍講”,不及以後官職,此“今”正施宿撰述之時。
這説明遲至嘉定五年十月至六年正月,施宿的題下注仍未定稿,尚在繼續訂補。
前人對此書題下注評價甚高。
張榕端《施注蘇詩序》雲:“又于注題之下,務闡詩旨,引事徵詩,因詩存人,使讀者得以參見當日之情事,與少陵詩史同條共貫,洵乎有功玉局而度越梅溪也。
”邵長衡《注蘇例言》雲:“《施注》佳處,每于注題之下多所發明,少或數言,多至數百言,或引事以徵詩,或因詩以存人,或援此以證彼,務闡詩旨,非取泛瀾,間亦可補正史之闕遺,即此一端,迥非諸家所及。
”王文誥亦謂“最要是題下注事”,但他把這一成績記在施元之的名下,未免抹煞施宿之功。
施注本注文分合問題應以鄭元慶之説爲勝。
他是根據傳是樓宋刊本(即宋犖本)而作出的判斷,阮元、王文誥兩人實未親見宋刊本,故而推斷失誤。
但鄭説對顧禧的作用隻字未提。
今宋刊本句中注内仍有數處標明“顧禧注”。
如卷二十《橄欖》“已輸崖蜜十分甜”句:“〔施注:《本草》:崖蜜,又名石蜜,别有土蜜、石蜜。
〔顧禧注〕記得小説:南人誇橄欖于河東人雲:此有回味。
東人雲:不若我棗。
比至你回味,我已甜久矣。
棗,一作柿。
……”又如卷三十四《立春日小集戲李端叔》“須煩李居士,重説後三三”句:“〔施注〕延一《廣清涼傳》:無著禪師遊五台山,見一寺,有童子延入。
無著問一僧雲:此處衆有幾何?答曰:前三三,後三三。
無著無對。
僧曰:既不解,速須引去。
〔顧禧雲〕此詩方叙燕遊,而遽用後三三語,讀者往往不知所謂,蓋端叔在定武幕中,特悅營妓董九者,故用九數以爲戲爾。
聞其説于強行父雲。
”這説明當顧禧對施元之注有異議或重要補充時,才標出姓氏,其他就不作明顯分别。
總上所述,施注本分注體例應該是:句中注系施元之、顧禧“共爲之”,題下注爲施宿手筆。
鑒于題下注的重要性,應該充分肯定施宿對此書的貢獻。
(三)施注本刊刻年代——所謂“嘉泰本”。
宋犖在《施注蘇詩序》中,稱其所得原刊本爲“宋嘉泰間鏤闆行世”之本,邵長衡《題舊本施注蘇詩》亦謂“鏤闆于宋嘉泰間”。
以後不少學者皆因陸遊于嘉泰二年爲該書作序,遂定爲刊刻之年。
翁方綱《蘇詩補注》卷八引桂馥語雲:“陸放翁序在嘉泰二年,此注本當刻于嘉泰初。
”伍崇曜《蘇詩補注跋》亦稱“先生(翁方綱)舊藏蘇集(即宋犖本),爲宋嘉泰槧本”。
此本現存臺灣省“中央圖書館”,其《善本書目》逕以“宋嘉泰二年淮東倉司刊本”著録。
近人亦多從此説。
其實是不正確的。
如上所述,施宿序文作于嘉定二年,嘉定五六年尚在對題下注進行補益,而新見到的施宿跋文更作于“嘉定六年中秋日”,距陸遊作序時達十一年。
這都説明嘉泰時尚未刻印。
刊刻的地點確在淮東倉司。
鄭羽在景定三年時曾取施注舊闆,修補“重梓”,其跋雲“坡詩多本,獨淮東倉司所刊,明浄端楷,爲有識所賞。
羽承乏于茲,暇日偶取觀,汰其字之漫者大小七萬一千五百七十七,計一百七十九闆,命工重梓”,明言“淮東倉司所刊”。
而嘉泰時施宿尚官紹興通判。
他何時任提舉淮東常平司,不可確考。
(陳乃乾先生定于嘉定五年至七年,不知其據)但嘉定六年他確在淮東倉司任上。
是年他曾刻王順伯《石鼓詛楚音》,并跋雲:“宿乘傳海濱,賓朋罕至,時尋翰墨,拂洗吏塵。
”末署“嘉定六年重五日吳興施宿書”。
文中“海濱”即指淮東倉司所在地泰州。
章樵《石鼓文集注》雲:“周宣王狩于岐陽,所刻《石鼓文》十篇,近世薛尚功、鄭樵各爲之音釋,王厚之考正而集録之,施宿又參以諸家之本,訂以《石鼓》籀文真刻,壽梓于淮東倉司,其辨證訓釋,蓋亦詳備。
”淮東之于施宿,正如衢州之于施元之,是他緻力于刊刻文籍之地,允有注蘇詩之刻。
(施宿序末署“嘉定二年中秋日吳興施宿書”,跋文末署“嘉定六年中秋日吳興施宿書”,與《石鼓詛楚音》跋所署,格式完全一緻。
)另據《揚州府志》:“紹興辛巳,完顔亮寇州。
(泰州)城廢。
開禧丙寅權守趙逢始修築,守翁潾、何郯繼之。
六七年間,才甓二裡餘。
朝(廷)以委提舉茶鹽事施宿。
工竣,視舊增五之一。
”從開禧二年丙寅(一二〇六),中經“六七年”,正是嘉定五六年,足證其時施宿在任。
又,據餘嘉錫考證,施宿“實死于嘉定六年之冬”(《四庫提要辨證》卷七,詳下),即死于淮東倉司任上,施注本的刊刻當不能晚于其後。
而施跋作于是年中秋,則施注本亦不能于此前刻成。
據此,宋刊原本擬定名爲“宋嘉定六年淮東倉司刊本”。
(四)施注本流傳不廣的原因。
《宋會要輯稿·職官》卷七十五:嘉定七年正月“二十一日,直秘閣施宿罷職與祠祿,以中書舍人範之柔言其昨任淮東運判,刻剝亭戶,規圖出剩,以濟其私”。
同書《職官》卷七十六又雲:嘉定“十五年十月十九日詔,施宿特與改正,追復朝請大夫,以其女(原脫)安人妾施氏自陳,故父宿昨任淮東提舉日,但知盡忠報國,討究弊源,撙節浮費,不顧怨仇,悉皆痛革,是以取怨于僚屬,有忤于交承,不幸身死,謗議起于仇人,誣合傾擠。
死及百日,忽(原誤作勿)緻臣僚論父鹽政及修城事。
于父死一年之後,行下抄籍,一家骨肉星散,狼狽暴露,故父靈柩,亦皆封閉,寡妻弱子無所赴愬。
……去年八月内明堂赦恩,及今年正月内受寶大赦,念妾等存沒銜寃,迄今九載”。
根據這兩條材料,參考餘嘉錫的考證,排比施宿晚年及死後有關事項,作時間表如下: 嘉定六年中秋 《注東坡先生詩》開雕(據施《跋》) 六年十月間 施宿卒(據“死及百日”被劾上推)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施宿被臣僚彈劾(據《宋會要輯稿》;與該書另一條言“身死”後被誣亦相符。
) 七年冬 施宿家被抄籍(據“父死一年之後,行下抄籍”推算) 十五年十月十九日 施宿改正、追復(據《宋會要輯稿》。
上距七年冬,正好首尾“九載”) 這説明施注本的刻印離施宿之死相距甚近,僅二三個月,施宿生前恐未必親見此書;此書甫即竣工而全家即遭抄籍,連“靈柩亦皆封閉”,刻成之書亦不免受損。
而且,在施宿的罪狀中,除了貪污鹽款和修城款外,還直接涉及本書。
周密《癸辛雜識·别集上》“施武子被劾”條雲: 宿晚爲淮東倉曹,時有故舊在言路,因書遺以番葡萄。
歸院相會,出以薦酒。
有問知所自,憾其不己緻也。
劾之,無以蔽罪。
宿嘗以其父所注坡詩刻之倉司,有所識傅穉,字漢孺(原注:湖州人),窮乏相投,善歐書,遂俾書之,鋟闆,以賙其歸。
因摭此事,坐以贓私。
傅穉是施宿的同鄉,施宿等于嘉泰二年修《嘉泰會稽志》時,傅于浙東安撫使司校正書籍,參與其事。
(見《嘉泰會稽志》跋末)至此“窮乏相投”而寫施注上闆,施宿卻因此而被彈劾治罪,施注本的厄運當亦意料中事。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五四雲:“嘉泰中,宿官餘姚,嘗以是書(指施注蘇詩)刊版,緣是遭論罷,故傳本頗稀。
”指出“傳本頗稀”是由于“遭論罷”,是正確的,惜語焉不詳,且時間和地點皆誤。
(施宿任餘姚知縣在慶元初,見孫應時《餘姚縣義役記》,嘉泰時宿任紹興通判。
)宋犖本確是魯殿靈光,吉光片羽,今存台灣,懷想不已[5]。
二、施《譜》正文的特點和價值 施宿《年譜》的重現,使現存南宋人所作蘇軾年譜增至三種。
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今首見于《東坡七集》本;傅藻《東坡紀年録》,首見于《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
王宗稷,五羊人,字伯言,紹興中曾至黃州;傅藻,仙溪人,字薦可[6]。
其他所知皆甚少。
王《譜》無序、跋,傅《録》有跋,自稱其書是在段仲謀《行紀》、黃德粹《系譜》兩書基礎上編撰而成。
施《譜》有序有跋
《吳興掌故集》卻把這兩句緊縮爲“元之子宿推廣爲《年譜》”一句(《湖州府志》亦雲“推廣爲《年譜》”),似乎施宿作《年譜》外再無其他補益,實是誤改。
題下注出于施宿之手,還可從宋刊施本中找到内證。
卷十三《登望谼亭》題下注:“此詩墨迹乃欽宗東宮舊藏。
今在曾文清家,宿嘗刻石餘姚縣治。
”卷十六《送劉寺丞赴餘姚》題下注:“□□名撝(以下缺四十五字),蓋□□□□□□載,公守湖州行□□□□□守城赴餘姚公□□□□又即席作《南柯子》□□餞□句雲‘山雨瀟瀟過’者是也。
後題元豐二年五月十三日吳興錢氏園作。
今集中乃指他詞爲送行甫,而此詞第雲湖州,誤也。
真迹宿皆刻石餘姚縣治。
”卷二十《次韻孔毅父久旱已而甚雨三首》題下注,記蘇軾爲楊道士二帖,“二帖書在蜀牋,筆畫甚精,宿嘗以入石雲”。
同卷《别子由三首兼别遲》題下注:“宿守都梁,得東平康師孟元祐二年三月刻二蘇所與九帖于洛陽。
”卷二十四《次韻錢穆父》題下注:“欽宗在東宮時,所藏東坡帖甚富,多有宸翰簽題,即位後出二十軸賜吳少宰元中,元中爲曾文清妹婿,以十軸歸之,今藏于元孫戶部郎樂道槃。
宿爲餘姚,嘗刻石縣齋。
”卷二十五《玉堂栽花周正孺有詩次韻》題下注:“……宿刻此帖(指蘇軾與王晉卿都尉一帖)餘姚縣齋,汪端明刻此詩成都府治。
”卷二十七《韓康公挽詞三首》題下注:“三詩墨迹精絶,宿嘗刻石餘姚縣齋。
”這些題下注皆有“宿”自稱,是爲其手筆的鐵證。
從後面我們論及《年譜》正文時可以看到,施宿熟稔史事,對《國史》别擇精嚴,又精于碑刻,博采傳聞稗説,與題下注的全部内容正復相類,充分發揮他的專長。
題下注的内容和文風基本一緻,馮應榴懷疑“似亦有元之注”,也是缺乏根據的。
還應説明,施宿對題下注的撰述,態度十分認真,嘉定二年後,仍在陸續增補。
卷二十二《任師中挽詞》題下注雲:任師中(任伋)“曾孫希夷字伯起,圖南字伯厚,皆踵世科。
伯起今爲將作少監、太子侍講”。
按,《中興東宮官寮題名》(存《永樂大典》卷二三九)“任希夷”條雲:“嘉定四年正月,以宗正丞兼舍人。
六月,以秘書丞升兼侍講。
六月,除著作郎,仍兼。
五年十月,除將作少監,仍兼。
六年正月,兼權左司郎官。
十月,除秘書少監,仍兼。
”(《宋會要輯稿·職官》卷七:“〔嘉定〕四年正月,宗正寺丞任希夷兼太子舍人。
六月,以秘書丞兼侍講。
七年,以中書舍人兼右諭德。
”無任將作監、侍講時間。
)任希夷《宋史》有傳,後官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但施宿僅雲“今爲將作少監、太子侍講”,不及以後官職,此“今”正施宿撰述之時。
這説明遲至嘉定五年十月至六年正月,施宿的題下注仍未定稿,尚在繼續訂補。
前人對此書題下注評價甚高。
張榕端《施注蘇詩序》雲:“又于注題之下,務闡詩旨,引事徵詩,因詩存人,使讀者得以參見當日之情事,與少陵詩史同條共貫,洵乎有功玉局而度越梅溪也。
”邵長衡《注蘇例言》雲:“《施注》佳處,每于注題之下多所發明,少或數言,多至數百言,或引事以徵詩,或因詩以存人,或援此以證彼,務闡詩旨,非取泛瀾,間亦可補正史之闕遺,即此一端,迥非諸家所及。
”王文誥亦謂“最要是題下注事”,但他把這一成績記在施元之的名下,未免抹煞施宿之功。
施注本注文分合問題應以鄭元慶之説爲勝。
他是根據傳是樓宋刊本(即宋犖本)而作出的判斷,阮元、王文誥兩人實未親見宋刊本,故而推斷失誤。
但鄭説對顧禧的作用隻字未提。
今宋刊本句中注内仍有數處標明“顧禧注”。
如卷二十《橄欖》“已輸崖蜜十分甜”句:“〔施注:《本草》:崖蜜,又名石蜜,别有土蜜、石蜜。
〔顧禧注〕記得小説:南人誇橄欖于河東人雲:此有回味。
東人雲:不若我棗。
比至你回味,我已甜久矣。
棗,一作柿。
……”又如卷三十四《立春日小集戲李端叔》“須煩李居士,重説後三三”句:“〔施注〕延一《廣清涼傳》:無著禪師遊五台山,見一寺,有童子延入。
無著問一僧雲:此處衆有幾何?答曰:前三三,後三三。
無著無對。
僧曰:既不解,速須引去。
〔顧禧雲〕此詩方叙燕遊,而遽用後三三語,讀者往往不知所謂,蓋端叔在定武幕中,特悅營妓董九者,故用九數以爲戲爾。
聞其説于強行父雲。
”這説明當顧禧對施元之注有異議或重要補充時,才標出姓氏,其他就不作明顯分别。
總上所述,施注本分注體例應該是:句中注系施元之、顧禧“共爲之”,題下注爲施宿手筆。
鑒于題下注的重要性,應該充分肯定施宿對此書的貢獻。
(三)施注本刊刻年代——所謂“嘉泰本”。
宋犖在《施注蘇詩序》中,稱其所得原刊本爲“宋嘉泰間鏤闆行世”之本,邵長衡《題舊本施注蘇詩》亦謂“鏤闆于宋嘉泰間”。
以後不少學者皆因陸遊于嘉泰二年爲該書作序,遂定爲刊刻之年。
翁方綱《蘇詩補注》卷八引桂馥語雲:“陸放翁序在嘉泰二年,此注本當刻于嘉泰初。
”伍崇曜《蘇詩補注跋》亦稱“先生(翁方綱)舊藏蘇集(即宋犖本),爲宋嘉泰槧本”。
此本現存臺灣省“中央圖書館”,其《善本書目》逕以“宋嘉泰二年淮東倉司刊本”著録。
近人亦多從此説。
其實是不正確的。
如上所述,施宿序文作于嘉定二年,嘉定五六年尚在對題下注進行補益,而新見到的施宿跋文更作于“嘉定六年中秋日”,距陸遊作序時達十一年。
這都説明嘉泰時尚未刻印。
刊刻的地點確在淮東倉司。
鄭羽在景定三年時曾取施注舊闆,修補“重梓”,其跋雲“坡詩多本,獨淮東倉司所刊,明浄端楷,爲有識所賞。
羽承乏于茲,暇日偶取觀,汰其字之漫者大小七萬一千五百七十七,計一百七十九闆,命工重梓”,明言“淮東倉司所刊”。
而嘉泰時施宿尚官紹興通判。
他何時任提舉淮東常平司,不可確考。
(陳乃乾先生定于嘉定五年至七年,不知其據)但嘉定六年他確在淮東倉司任上。
是年他曾刻王順伯《石鼓詛楚音》,并跋雲:“宿乘傳海濱,賓朋罕至,時尋翰墨,拂洗吏塵。
”末署“嘉定六年重五日吳興施宿書”。
文中“海濱”即指淮東倉司所在地泰州。
章樵《石鼓文集注》雲:“周宣王狩于岐陽,所刻《石鼓文》十篇,近世薛尚功、鄭樵各爲之音釋,王厚之考正而集録之,施宿又參以諸家之本,訂以《石鼓》籀文真刻,壽梓于淮東倉司,其辨證訓釋,蓋亦詳備。
”淮東之于施宿,正如衢州之于施元之,是他緻力于刊刻文籍之地,允有注蘇詩之刻。
(施宿序末署“嘉定二年中秋日吳興施宿書”,跋文末署“嘉定六年中秋日吳興施宿書”,與《石鼓詛楚音》跋所署,格式完全一緻。
)另據《揚州府志》:“紹興辛巳,完顔亮寇州。
(泰州)城廢。
開禧丙寅權守趙逢始修築,守翁潾、何郯繼之。
六七年間,才甓二裡餘。
朝(廷)以委提舉茶鹽事施宿。
工竣,視舊增五之一。
”從開禧二年丙寅(一二〇六),中經“六七年”,正是嘉定五六年,足證其時施宿在任。
又,據餘嘉錫考證,施宿“實死于嘉定六年之冬”(《四庫提要辨證》卷七,詳下),即死于淮東倉司任上,施注本的刊刻當不能晚于其後。
而施跋作于是年中秋,則施注本亦不能于此前刻成。
據此,宋刊原本擬定名爲“宋嘉定六年淮東倉司刊本”。
(四)施注本流傳不廣的原因。
《宋會要輯稿·職官》卷七十五:嘉定七年正月“二十一日,直秘閣施宿罷職與祠祿,以中書舍人範之柔言其昨任淮東運判,刻剝亭戶,規圖出剩,以濟其私”。
同書《職官》卷七十六又雲:嘉定“十五年十月十九日詔,施宿特與改正,追復朝請大夫,以其女(原脫)安人妾施氏自陳,故父宿昨任淮東提舉日,但知盡忠報國,討究弊源,撙節浮費,不顧怨仇,悉皆痛革,是以取怨于僚屬,有忤于交承,不幸身死,謗議起于仇人,誣合傾擠。
死及百日,忽(原誤作勿)緻臣僚論父鹽政及修城事。
于父死一年之後,行下抄籍,一家骨肉星散,狼狽暴露,故父靈柩,亦皆封閉,寡妻弱子無所赴愬。
……去年八月内明堂赦恩,及今年正月内受寶大赦,念妾等存沒銜寃,迄今九載”。
根據這兩條材料,參考餘嘉錫的考證,排比施宿晚年及死後有關事項,作時間表如下: 嘉定六年中秋 《注東坡先生詩》開雕(據施《跋》) 六年十月間 施宿卒(據“死及百日”被劾上推)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施宿被臣僚彈劾(據《宋會要輯稿》;與該書另一條言“身死”後被誣亦相符。
) 七年冬 施宿家被抄籍(據“父死一年之後,行下抄籍”推算) 十五年十月十九日 施宿改正、追復(據《宋會要輯稿》。
上距七年冬,正好首尾“九載”) 這説明施注本的刻印離施宿之死相距甚近,僅二三個月,施宿生前恐未必親見此書;此書甫即竣工而全家即遭抄籍,連“靈柩亦皆封閉”,刻成之書亦不免受損。
而且,在施宿的罪狀中,除了貪污鹽款和修城款外,還直接涉及本書。
周密《癸辛雜識·别集上》“施武子被劾”條雲: 宿晚爲淮東倉曹,時有故舊在言路,因書遺以番葡萄。
歸院相會,出以薦酒。
有問知所自,憾其不己緻也。
劾之,無以蔽罪。
宿嘗以其父所注坡詩刻之倉司,有所識傅穉,字漢孺(原注:湖州人),窮乏相投,善歐書,遂俾書之,鋟闆,以賙其歸。
因摭此事,坐以贓私。
傅穉是施宿的同鄉,施宿等于嘉泰二年修《嘉泰會稽志》時,傅于浙東安撫使司校正書籍,參與其事。
(見《嘉泰會稽志》跋末)至此“窮乏相投”而寫施注上闆,施宿卻因此而被彈劾治罪,施注本的厄運當亦意料中事。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五四雲:“嘉泰中,宿官餘姚,嘗以是書(指施注蘇詩)刊版,緣是遭論罷,故傳本頗稀。
”指出“傳本頗稀”是由于“遭論罷”,是正確的,惜語焉不詳,且時間和地點皆誤。
(施宿任餘姚知縣在慶元初,見孫應時《餘姚縣義役記》,嘉泰時宿任紹興通判。
)宋犖本確是魯殿靈光,吉光片羽,今存台灣,懷想不已[5]。
二、施《譜》正文的特點和價值 施宿《年譜》的重現,使現存南宋人所作蘇軾年譜增至三種。
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今首見于《東坡七集》本;傅藻《東坡紀年録》,首見于《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
王宗稷,五羊人,字伯言,紹興中曾至黃州;傅藻,仙溪人,字薦可[6]。
其他所知皆甚少。
王《譜》無序、跋,傅《録》有跋,自稱其書是在段仲謀《行紀》、黃德粹《系譜》兩書基礎上編撰而成。
施《譜》有序有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