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嶽少保領遊四殿 段參一面晤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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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鬼卒舉湯澆沃,不肯歇手,情形真真慘酷。

    判司曰:「此皆在生為盜賊者也。

    」 〈【此等冥罰與陽世治盜之刑,大略相似。

    】〉 參一曰:「盜賊分等類乎?」曰:「原分等類。

    彼跪鐵鍊釘足籤者,乃在生踰牆越壁之盜,因他習了一身武藝,能飛騰跳躍,飛行絕跡;喜能偷盜人之家財,差役不能緝,官兵不能捕,造孽已多,故死後必令他受種種慘刑。

    因其足善走,所以跪鍊釘籤,亦制其足也。

    〈(任他武藝高強,冥網終難逃脫。

    )〉此等犯人。

    還要解往五殿至九殿,俟其罪受滿時。

    令他投生為畜類,以償還其偷盜之主人,至孽債償畢。

    〈(這樣償法大妙大妙)〉然後得轉人身。

    為疲癃殘疾,為跛足乞丐,〈(這回做不成盜了)〉看他可向善回心;如性質未改,為惡乞丐,為無賴,〈(盜性不改)〉仍將他打入畜牲道中,那時欲返人身,也就難了。

     〈【不知諸犯受刑時,可曾再想偷人否。

    】〉 至於沸湯獄中之犯,乃是在生提包翦綹,出其不意,乘人之不提防,窺人之不看守,遂攫取人之財物者。

    或乘更深黑夜,鑽穴穿窬,或於牧場山坡,攘竊牛馬者,此等盜賊,尤居多數。

    又有倉正庫丁,監守自盜。

    或代人看守財物,自行偷竊乾沒,假稱被他盜偷竊等類。

    〈(此等盜賊為盜,而不以盜自居,心術最壞,罪尤重大。

    )〉 又有農戶人家,居於鄉村,存心不良,好偷竊人之豆麥禾苗,瓜果蔬菜,樹木柴薪,雞鴨豬羊等物,以上各情狀,死後令他受這沸湯澆手之刑,因他那兩隻手,慣拏人之物件,故亦處治其手也。

    此等犯人,亦變畜類填還,律貴誅心,不以物微,而遂寬其罰也。

    此外如士子偷盜筆墨、書籍、碑帖,工人互相偷盜適用器皿,皆可比例,天律註定,不能逭也。

    」〈(事雖些,小卻有關係。

    天律所以不稍寬也。

    )〉 〈【盜賊種類,除盜國、盜權、盜名之巨盜外,大略數數也就不少,小小事件,冥罰不寬,良可畏也。

    】〉 參一曰:「偷竊些小物件,亦有鬼神監察乎?」〈(此問頗有關係)〉判司曰:「鬼神布滿世界,當舉念時,神即知之,不待偷盜時也。

    」〈(世人其可欺心乎)〉參一曰:「籲!可畏哉。

    奈何世人壞了心術,徒貪小利,想占便宜,由此看來,便宜安在哉?適以造許多罪孽而已。

    」〈(何苦何苦)〉 判司曰:「此二獄已經明瞭,可前看掌 (面半)流液小地獄。

    」三人出來,判司引導。

    判司曰:「前面即是掌(面半)獄。

    又隔數裡,有刺嘴獄。

    兩獄所定之律,與犯人之罪,皆一緻也。

    但此獄雖主掌(面半),有時亦施刺嘴之刑。

    請善君一覽便知。

    」 方議論問,已抵獄門,獄吏照常引入,到了獄場,隻見那些鬼卒,箇箇手執笞闆,及牛皮掌子各具,揪掌犯人耳朵,令其跪倒,即以笞闆重批其頰。

    其初受刑者,滿口流血,久經受刑者,膿血交流,一霎時問,隻見臉皮高腫,兩頤下垂,犯人淚如雨下,哭不成聲。

    〈(可有人來慰勞否?)〉參一睹之,又惱又笑,對判司道:「這等模樣,真不像人了。

    」〈(又像個甚麼呢?我想此後他定不敢弄其舌鋒了。

    )〉方言話間,果見那邊有許多鬼卒,手執鐵鍼,有長有短,仍揪住耳,向犯人嘴上亂刺,旁一鬼曰:「這箇雜種可惡,須用長鐵刺他的喉舌,方足蔽辜。

    」說罷,即以長鍼刺入,犯人大叫一聲,血流出口,即無聲息,想喉舌被那長鍼刺破了。

    〈(何不將他拔去,免為厲階?)〉 〈【此獄之人,他日投生定是啞子。

    】〉 參一看罷,說道:「可憐!可憐!」判司曰:「何憐之有?此輩在生,乃是好講人長短,播弄是非,信口雌黃,妄造黑白,掩人之長,形人之短,談人閨閣,訐人陰私,其甚者毀謗聖經賢傳,妄議古聖先賢,不師先哲之長,專揭先哲之短,又有採經書之句語,作口頭禪,編入淫詞,傳為笑柄,如此者,其罪尤重。

    死後令該犯先入此掌(面半)刺嘴獄,然後再付拔舌獄,〈(拔了纔好)〉卒令打入阿鼻獄,永遠沈淪,無有出期。

    現善君所見刺喉舌者,即某某儒士也。

    」 參一聞之,為之股慄,曰:「人之口過,有如此哉!大家改之可也。

    」說畢,三人一齊出了獄門,又向前行,轉向右邊,拖邐走去。

    判司在路上說道:「前面有三獄,亦獄異而罪同。

    其一、則斷筋剔骨獄也。

    其二、則?肩刷皮獄也。

    其三、則鍴膚獄也。

    〈(三罰同加情節定量)〉吾意善君將此三獄,一一觀覽畢,然後小司再與善君講明犯罪之理由,未識尊意若何?」參一曰:「好極,妙極。

    」 商量甫畢,已抵獄門,即是斷筋剔骨獄,獄吏已早知三人到,出來迎候,相與進了獄場,有監刑宮在糾刑臺上監視,見參一到,即下階請上坐,參一亦不推辭,與之並坐,觀看用刑,隻見場內盡立著十字架,那些鬼卒,將各犯綁縛架上,絲毫不能搖動,如陽世預備要淩遲絞人一般。

    少刻,各鬼卒拏出利刀,將要動手,滿場中犯人,俱號痛哭,聲極悲慘。

     獄宮曰:「今日哭遲了。

    」話猶未已,那些鬼卒向犯人一刀砍去,即斷其筋。

    又一刀砍去,又斷其骨。

    末後又用利刀細割其肉,骨盡露出,所割之肉,擲與鐵狗食之,血流成渠,犯猶未死,箇箇叫痛,情殊傷慘。

    參一望之,心膽俱裂。

     監刑官曰:「此等人在生,利心極重,專以盤算窮民,專用重秤大稱,大鬥小升,出輕入重。

    又放重利,息上起息。

    凡人家之田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