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明代皇陵

關燈
1.陵墓由太監司工 《紀錄彙編》八十六《治世餘聞》上篇卷四(原題芷沅箬陂微臣著,皆孝宗朝事):“乙醜冬,初建泰陵,時都下盛傳其地有水。

    吏部楊主事子器直言其事。

    時督工太監李興素有殊寵,勢焰薰灼,遂下楊錦衣獄,莫敢救&hellip&hellip尋遣司禮監押楊往(泰陵)&hellip&hellip回奏實無水&hellip&hellip”(7&mdash8頁) 案:據此,帝陵督工皆由太監任之。

     乙醜為弘治十八年(1505),其年五月孝宗死。

    十月葬。

     1953.7.3 2.明帝陵葬由宦官主之 明陳汝锜《甘露園短書》卷七“墓地”條:“我朝孝宗山陵,開穴有石,吏部郎楊子器謂石中有水,請改蔔。

    閣臣以事出巨珰,恐獲罪,曲為掩護,而武宗亦無後。

    ”(康熙刻本,36頁) 《明熹宗實錄》一,天啟元年正月丙戌,“命鑄提督陵工内監關防”。

    (462/1/9) 案:時方将興建光宗慶陵。

     又,“癸巳,大學士韓爌&hellip&hellip又言,建造奉旨一準昭陵,該内監赍有工部原繪《陵圖》遍示諸臣。

    中加石橋一道,尤為合法&hellip&hellip”(462/1/14) 3.修陵工程 《明史》一一三《後妃傳·仁孝皇後傳》:“(永樂)七年營壽陵于昌平之天壽山,又四年而陵成,以後葬焉,即長陵也。

    ”(8頁) 《明史》六《成祖本紀》永樂七年:“五月己卯,營山陵于昌平,封其山曰天壽。

    ”(8頁) 又,永樂十一年二月:“丙寅,葬仁孝皇後于長陵。

    ”(3頁) 案:據上列各條知長陵修建凡曆四年。

     4.山陵夫役 《明史》十《英宗前紀》:“宣德十年春正月,宣宗崩,壬午,即皇帝位&hellip&hellip 三月戊寅,放教坊司樂工三千八百餘人。

    辛巳,罷山陵夫役萬七千人&hellip&hellip六月&hellip&hellip辛酉,葬章皇帝于景陵。

    ”(1頁) 案:宣宗正月死,六月葬,而其間三月有罷山陵夫役萬七千人之事,說明:①宣宗山陵為預先修建,②所罷夫役乃工程之一部分而非全部,因宣宗尚未葬,③一次罷一萬七千人,可知工程之大。

     《明神宗實錄》一六四,萬曆十三年八月丁卯,“戶部言&hellip&hellip又壽宮吉典方興,工匠軍夫無慮二三萬人&hellip&hellip”(382/164/8) 5.陵墓由班軍建造 《明神宗實錄》一五六,萬曆十二年十二月甲子,“兵部尚書張學顔言,壽工鼎建班軍赴工應行應革事宜,合行申請京營協理,如敕奉行。

    報可”。

    (380/156/10) 又,卷一五九,萬曆十三年三月壬申朔,“有事于壽宮。

    工部議伐石需材,及調發班軍番代皆萬人,府尹徐元泰亦言,運石僦車,畿民重苦。

    禦史鄧錬因旱上疏曰:&lsquo世宗皇帝即位十有七年而為此役,又遲回者數年,蓋慎之也。

    皇上春秋方盛,且用民之力必以其時。

    詩曰:“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

    ”盍姑已諸。

    &rsquo不報。

    ”(381/159/1&mdash2) 又,卷一八九,萬曆十五年八月辛巳,“兵部題覆本部左侍郎楊俊民咨議,大峪山做工軍夫數多,要将在營副将六員,分為三班,大峪山一員,大石窩一員,各以歇操之日輪流查點催督,半月一換。

    山東班軍,行令連工三月,中都河南班軍,一月一換。

    各軍應給糧銀,本部專管司官随工給散。

    報可”。

    (387/189/13) 《明神宗實錄》二一九,萬曆十八年正月癸醜,“巡視京營科道官洪有複等奏言,壽宮做工班軍人多工少,若必待三撥工完,不惟日月稽遲,抑且月糧不繼,宜及時放歸,以恤軍力。

    部議,以工程浩大,量留五百名應用&hellip&hellip诏如議行”。

    (392/219/9) 6.建陵木石 《明神宗實錄》一七二,萬曆十四年三月丙午,“工部題&hellip&hellip至采木之役重為三省之累。

    乞将川貴應采辦二分内,湖廣未采木數内,再行量免一二&hellip&hellip再照壽宮工程三山石料采取發運為尤難,順德等府俱去京僻遠,往返勞累,乞先行放回,以便生理。

    上覽奏嘉納。

    但以工作所需及供用難缺者俟足用之日議處,遠府車輛準酌量放回”。

    (383/172/15) 又,戊午,“監視工程,戶科給事中穆來輔奏請停不急之工,以寬民力&hellip&hellip又言開山石匠宜算日工,庶不苦累,佥解細石工匠務要加意遴選,毋徒取盈于分數,以緻贻累于貧窮。

    上責其輕率渎奏,石匠工食令所司議覆”。

    (383/172/23) 7.建陵采木免稅 《明神宗實錄》二一八,萬曆十七年十二月,“辛巳,江西道禦史荊州俊劾管工部營繕司事,太仆寺少卿徐泰時受賄匿商,阻撓木稅。

    工部覆:壽宮缺少鷹平等木,差官抗關采買,各商于正木之外每有餘木,正木兼給水腳,餘木止給價值,故本部向來正備兼收。

    至私商各木,若遇急用,亦間收買,但應抽稅,不得幸免也&hellip&hellip旨令泰時回籍聽勘”。

    (392/218/3&mdash4) 8.建陵運科 《明神宗實錄》一八八,萬曆十五年七月戊子朔,癸巳,“浙江巡撫溫純、巡按傅好禮會題,嘉湖二府白糧船&hellip&hellip臨清帶磚費銀&hellip&hellip免征。

    戶部覆奏&hellip&hellip至于帶磚一節,壽宮用磚方急,相應照舊,待落成之日每船量減四十塊,以二百塊著為定例,蘇松常三府各有白糧,其免稅帶磚及減派船價悉照今議。

    報可”。

    (387/188/3&mdash4) 案:此條所謂“照舊”待考。

    但糧船附帶磚純甚明。

     9.建築與太監欺冒 《明神宗實錄》一七七,萬曆十四年八月乙醜,“工部都水司主事王紹元題&hellip&hellip參陳留永城各縣丞領銀買木之數各有短少,皆恃太監崔卿主之也,夤緣為奸,侵欺冒破,乞敕究問。

    有旨,府第工程重大&hellip&hellip合用錢糧,通候工完之日,撫按官查覈具奏”。

    (384/177/3) 案:此指建築府第,建陵工程尤大,當亦如此。

     10.明帝的陵葬 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閏五月乙酉死,同月辛卯葬孝陵。

    (《明史》卷三) 成祖,永樂二十二年七月辛卯死于榆木川,八月壬子回北京加殓,十二月庚申葬長陵。

    (《明史》卷七、卷八) 仁宗,洪熙元年五月辛巳死,九月壬寅葬獻陵。

    (《明史》八、九) 宣宗,宣德十年正月乙亥死,六月辛酉葬景陵。

    (《明史》九、十) 英宗,天順八年正月庚午死,五月庚申葬裕陵。

    始罷宮妃殉葬。

    (《明史》十二、十三) 憲宗,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己醜死,十二月壬午葬茂陵。

    (《明史》十四、十五) 孝宗,弘治十八年五月辛卯死,十月庚午葬泰陵。

    (《明史》十五、十六) 武宗,正德十六年三月丙寅死,九月庚午葬康陵。

    (《明史》十六、十七) 世宗,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庚子死,隆慶元年三月葬永陵。

    (《明史》十八、十九) 穆宗,隆慶六年五月庚戌死,九月甲午葬昭陵。

    (《明史》十九、二十) 神宗,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死,十月丙午葬定陵。

    (《明史》二十一、二十二) 光宗,萬曆四十八年(泰昌元年)九月乙亥死,天啟元年九月壬寅葬慶陵。

    (《明史》二十一、二十二) 熹宗,天啟七年八月乙卯死,崇祯元年三月己巳葬德陵。

    (《明史》二十二、二十三) 思宗,崇祯十七年三月丁未死。

    丙辰,昌平人啟田貴妃墓以葬,号思陵。

    (《明史》二十四) 1957.7.4 11.九陵方位 朱國祯《湧幢小品》卷六“九陵”條:“天壽山九陵,長陵居中,惟景陵(宣宗)居左,獻陵(仁宗)、裕陵(英宗)、茂陵(憲宗)、泰陵(孝宗)、康陵(武宗)皆在右。

    永陵(世宗)又在景陵之左。

    是左二而右五矣&hellip&hellip昭陵(穆宗)在各陵之右,壽陵(指神宗之定陵)又在其下,未知形勢如何?今曰定陵。

    ”(說庫本,2頁) 12.預營陵墓 《紀錄彙編》十二《天潢玉牒》:“(洪武)十五年壬戌&hellip&hellip是年八月丙戌,皇後馬氏崩。

    九月庚午,乃命葬孝陵之左。

    ”(9頁) 案:此言“命葬孝陵之左”,是已預營孝陵矣。

    《明史》同。

     又,“三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