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之複興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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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福王政權
一、福王之立
1.福王與潞王世系
2.福王由崧
《明史》一百二十《諸王傳五·神宗子福王常洵傳》:“及崇祯時,常洵地近屬尊,朝廷尊禮之。
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
秦中流賊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于大内。
援兵過洛者,喧言:&lsquo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
&rsquo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
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甯、宜陽。
明年正月,參政王蔭昌帥衆警備&hellip&hellip越數日,賊大至,攻城&hellip&hellip夜半,紹禹(總兵官王紹禹)&hellip&hellip開北門納賊,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
翌日,賊迹而執之,遂遇害&hellip&hellip王妃鄒氏及世子由崧走懷慶,賊火王宮,三日不絕&hellip&hellip十六年秋七月,由崧襲封&hellip&hellip明年三月,京師失守,由崧與潞王常淓俱避賊至淮安。
四月,鳳陽總督馬士英等迎由崧入南京。
五月庚寅,稱監國&hellip&hellip壬寅,自立于南京,僞号弘光&hellip&hellip由崧性暗弱,湛于酒色聲伎,委任士英及士英黨阮大铖&hellip&hellip二人日以鬻官爵,報私憾為事&hellip&hellip明年三月,南甯侯左良玉舉兵武昌,以救太子,誅士英為名,順流東下。
阮大铖、黃得功等帥師禦之,而我大清兵以是年五月己醜渡江。
辛卯夜,由崧走太平,蓋趨得功軍也。
壬辰,士英挾由崧母妃奔杭州。
癸巳,由崧至無蕪湖。
丙申,大兵至南京城北,文武官出降。
丙午,執由崧至南京,九月甲寅,以歸京師。
”(在位凡十三月) 3.福王之立 南沙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安宗皇帝紀》:“崇祯十七年,李自成逼京師,南樞史可法督兵勤王。
四月十二日,聞京師陷,烈皇帝殉社稷,南都府部科道等官會議推戴讨賊。
時瑞、惠、桂三王遠道難至(案:瑞王常浩神宗第五子,惠王常潤神宗第六子,桂王常瀛神宗第七子,均思宗之叔),而潞王(原注:&lsquo常淓&rsquo)、福王(原注:&lsquo嗣王由崧&rsquo)各避賊,舟次淮安。
潞王倫叙比四王為疏,而人望所屬。
福王素遭物議,于是有推立潞王之說。
” 又,“及議推戴,士英(鳳陽總督馬士英)遂聯絡二劉(劉良佐、劉澤清)、高(高傑)、黃(黃得功)為己助,以恫喝南都諸大臣。
遣其私人來言于可法曰:&lsquo立君當以賢,倫序不宜固泥。
&rsquo可法信之,答書極刺福邸諸不道事,意蓋在潞藩也。
士英得書,忽奉福王至龍江關,廷臣錯愕,可法始知為士英所賣,勉強出迎,嵩呼定策”。
婁東梅村野史《鹿樵紀聞》卷上《福王上》:“文武諸臣會議立君,(張)慎言及呂大器、姜曰廣等皆言:&lsquo福王,神宗孫也,倫序當立,而素多失德,又不讀書,有&lsquo七不可&rsquo,不若潞王常淓賢,當立。
&rsquo可法意亦在潞王。
獨都谏章正宸争之,謂潞王不可越福,猶福之不可越先廟也。
可法遲疑未決&hellip&hellip士英&hellip&hellip因念此奇貨可居,緻書大臣,謂以序、賢無如福王,可法即以&lsquo七不可&rsquo之說移書答之。
士英與阮大铖謀,謹藏其書,而潛結操江誠意伯劉孔昭及鎮臣劉澤清、劉良佐等,同心翊戴,發兵奉福王至龍江關。
可法不得已,率群臣迎谒舟次。
” 顧炎武《聖安本紀》(《明季稗史初編》九):“南京諸大臣聞變,倉卒欲議立君,未有所屬。
而王與潞王以避賊至淮上,大臣意多在潞王&hellip&hellip馬士英遺書南京,言福王神宗之孫,序當立。
甲申&hellip&hellip集朝内,兵部右侍郎呂大器署禮、兵二部印,不肯下筆,吏科給事中李沾厲聲言:&lsquo今日有異議者死之。
&rsquo時士英握兵于外,與大将靖南伯黃得功,總兵官劉澤清、劉良佐、高傑等相結,諸大将連兵駐江北,勢甚張,大臣畏之,不敢違。
于是以福王告廟。
” 《鹿樵紀聞》上:“五月戊子朔,王入城,以内守備府為行宮。
或議即日登極,可法以太子、二王存亡未蔔,定于初三日行告天禮,先上監國之寶&hellip&hellip望日壬寅,王僭帝号。
” 《南明野史》上:“各官退,議宜先監國後登極,(劉)孔昭請即正位。
(祁)彪佳言:&lsquo監國名極正,蓋彰賢德且示謙讓,使海内知無因以得位之心。
俟發喪,擇吉登大寶,布告天下為當。
&rsquo衆議以為然。
于是以初三日監國,十五日即位。
” 《明史》三百八《奸臣傳·馬士英傳》:“十七年三月,京師陷,帝崩,南京諸大臣聞變,倉卒議立君。
而福王由崧、潞王常淓俱避賊至淮安,倫序當屬福王。
諸大臣慮福王立,或追怨&lsquo妖書&rsquo及&lsquo梃擊&rsquo、&lsquo移宮&rsquo等案;潞王立,則無後患,且可邀功。
陰主之者廢籍禮部侍郎錢謙益,力持其議者兵部侍郎呂大器,而右都禦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皆然之。
前山東按察使佥事雷懥祚、禮部員外郎周镳往來遊說。
時士英督師廬、鳳,獨以為不可,密與操江誠意伯劉孔昭,總兵高傑、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等結,而公緻書于參贊機務兵部尚書史可法,言倫序親賢,無如福王。
可法意未決。
及廷臣集議,吏科給事中李沾探士英指,面折大器。
士英亦自廬、鳳擁兵迎福王至江上,諸大臣乃不敢言。
王之立,士英力也。
” 《明史》二百七十四《史可法傳》:“十七年&hellip&hellip北都既陷&hellip&hellip會南都議立君,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曰:&lsquo福王由崧,神宗孫也,倫序當立,而有七不可: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幹預有司也。
潞王常淓,神宗侄也。
賢明當立。
&rsquo移牒可法,可法亦以為然。
” 年号弘光 谥安宗簡皇帝(永曆十四年四月上) 聖安皇帝 4.福王由崧世系 福王由崧,神宗第三子福恭王常洵之子,太祖十一世孫,思宗同祖弟。
(《明史》120) 5.南中福王之立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第六冊《甲申日曆》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太常何大瀛來,知南都于廿一二日已知北都之變,九卿科道及内外守備連日會議,于廿七谒陵,定議谒福藩,是日告之太廟,佥花押,而大司馬史道鄰先于廿六日具啟迎矣”。
(16頁) 案:明季稗史《聖安本紀》:“十七年三月京師失守,四月己巳(十二日)烈皇帝兇問至南京。
”(又雲“甲申〔二十七日〕&hellip&hellip以福王告廟”)。
與此不合。
“二十九日,早谒孝陵,即入朝陽門,先晤姜燕及(曰廣),雲定議之時,勳貴詈及文臣,且有以不欲迎福藩疑姜者,蓋雲東林諸公曾因争并封、争梃擊有宿憾也。
然燕及雲我輩享神宗四十八年太平之福,今不立其子而誰立乎?(案:福王為神宗之孫。
)晤呂東川(大器)于兵部火房,袖中出馬瑤草(士英)書雲已傳谕将士奉福藩為三軍主,而諸大帥且勒兵江上以備非常矣。
”(16頁)案:諸大帥據《聖安本紀》蓋為黃德功、劉澤清、劉良佐、高傑等。
“三十日,傳福藩舟已抵觀音門,乃趣至燕子矶小憇茶庵。
值謝海觀父母抵舟邊,詹月如及同台郭六修、朱慎旃、周春霁。
頃之,左三山亦來共語,欲固江表須立藩鎮,因得觀福藩複史道鄰(可法)書,言止欲避地浙東耳。
少頃,以次進谒:先勳臣,王對之恸哭;再九卿以及予輩科道。
時省中止李毖軒(沾),台班予為首。
行禮,王以手扶掖者再。
予過奏請出都督催,時王方遜謝不遑,雲此等事與諸大老商之。
賜茶而退。
”(17頁) “五月初一日,黎明入城至寓,易冠服至水西門,則王駕已興矣。
予與諸台省及鴻胪卿朱菊水皆前導,九卿扈于後,由外城詣孝陵,由西道入門,蓋東門乃禦道,王遜謝不敢當也。
行禮罷,徘徊享殿上,詢懿文太子陵,遂祇谒焉。
少憩于更衣之所。
予先與史道鄰、呂東川談,史遂及更督撫事。
及是,群臣先出陵門以候,予輩仍導駕入朝陽門。
軍兵一駐營于大教場,一駐營于陵前,沿途仍有擺列,所過民家俱供香花,縱市人瞻仰,都人以紗燈數百盞來迎,生員、孝廉時有伏谒于道旁,人情歡豫。
傳者雲本日五彩雲現,先一日有大星夾日,江中浮大木數千株,皆瑞徵也。
王駕至東華門,步行過皇極殿基,谒奉先殿,予輩皆同行禮仍前,徘徊少頃出西華門,即駐跸于内守備府。
百官進見,行四拜禮,王傳上殿共商戰守之事。
樞部史道鄰奏對良久,魏國徐弘基、内守備韓贊周各有奏。
(案:《聖安本紀》魏國公徐弘基時守備南京,韓贊周時為南京守備掌南司禮監務太監,史可法時為南京參贊機務兵部尚書。
)靈璧侯湯國祚以戶部掯饷不發為語,詞氣憤激,少司馬呂東川呵止之(呂大器時為兵部右侍郎)。
予過跪奏:&lsquo殿下與諸臣言戰言守固是要着,然紀綱法度尤為立國之本,綱紀明、法度修乃可以團結人心,先聖有言&lsquo名不正則言不順&rsquo,今日亟當頒大号以正名,至于用人更有關系,目前宜亟議政府及冢臣共理庶政。
&rsquo王顧韓監,問予何姓名,韓以姓名對,予乃起。
朝罷,史道鄰邀大老、台省會議于内守備私宅。
時日将晡,甚暑熱,多散去者,勳武惟南和伯方一元在耳。
議監國之号,初有欲仿宋高為兵馬大元帥者。
予議元帥系官銜且無所授,不若徑稱監國為是,乃以金鑄監國之寶。
又議枚蔔,史道老薦吳鹿友(吳甡),史以詢韓内監,不應。
别議罷,予謂韓曰:&lsquo今日之事,邦家多艱;在外固有文武效力,至于内之調護,全藉韓公。
&rsquo韓遜謝,因曰:&lsquo如刻下枚蔔,應諸老公議,不必問予,若予一稱譽之,則使此人品低。
&rsquo蓋即古蔔相,用&lsquo宦官宮妾不知名&rsquo意也,予輩共服其語。
當衆官在陵門候駕時,予即議此番頒诏,須有以大服衆心,又必平日有威德于此方者,乃使士民信從。
是日,史道鄰因議以安撫禦史出頒诏,且以關防敕書重其事。
時呂東川攝大宗伯事,促予輩各具诏中赦款。
予歸寓,乃于燈下草蠲赦、起廢等二十四條。
”(17&mdash18頁) 案:此數日記特詳,疑有事後補記之處,蓋祁公嘗以推戴被議也。
“初二日,早至守備府,百官易繡服,王立受,百官朝罷,召百官升殿議事,大臣面奏勸進,王辭讓甚堅,大意謂人生以忠孝為本,今大仇未報是不能事君,父遭慘難、母無消息是不能事親,富與貴是人所欲,貧與賤是人所惡,但于義不可。
又谕東宮與永、定二王或在賊中可緻,且桂、惠、瑞三王皆本王之叔,聽諸先生擇賢迎立,言間涕泣,百官亦有泣者。
吏科李沾奏朝班宜肅,因廢籍諸臣有混入迎賀故也。
台省又同過跪奏勸進,予奏昨者殿下駕入南都,士民歡悅,夾道擁觀,即此人情可蔔天意,王遜謝如前。
令百官退,止留兵部及内守備内進議事。
少頃,百官再入班上勸進第一箋,呂東川捧箋于庭下面奏,王傳旨暫領監國,百官拜而退。
史道鄰邀諸老及予輩會于府内之耳房,總憲張藐山(慎言時官右都禦史,見《聖安本紀》)言不若竟登大位,可以攝服人心,衆議仍宜先監國而後登位,予意宜即日再上第二箋,見諸臣推戴之堅,彰殿下辭讓之美,史道老極是此說,乃上第二勸進箋,王命取入手書批答,仍監國,語不及詳。
出朝于李毖軒寓所草安撫頒诏事宜,邀左三山共商之,左亦将出安撫浙江也。
”(18頁) “初三日,用朝服侯王禦冕旒行告天禮,祝文焚時飄入雲端,衆以為異。
入内少頃升殿,百官行四拜賀禮,作樂,魏國跪進監國之寶,王受訖,再行四拜禮,乃退班。
早間予候于廊房,太常何大瀛向予言後日即登大位矣。
予詢之張藐山,雲不知,予言公何以不主持,張答昨欲請登大位,衆議不協,予不複與聞矣。
值職方萬吉人,傳史道老極重予才品,因詢後日即登極事,亦雲不知,予言衆人皆有此傳而大司馬不一商之大老,何以為和衷,宜與大司馬言之。
萬于朝班語史道鄰,史雲:&lsquo外議以予阻登極,甚欲殺我,我後日即再勸進大位,何如?&rsquo予對以前日竟登大位可也。
今日監國,後日即登極,事同兒戲矣。
且江北諸将勸進表未到,彼必恥不預定策之功,其中有變,社稷存亡在此,公何惜一身生死?且監國之名極正,王之賢德益彰,君臣分誼已定矣。
宜俟發喪服滿之後,使德澤及人,大将擁戴,乃中興之機。
時魏國徐公弘基及呂東川在旁。
呂公原議于六月之初,此時服已滿,計其時恰好矣。
朝罷,史道鄰諸老會推,時新朝初建,諸事草創,即會推之儀,人俱不識,以予曾掌河南道預會推,道鄰乃詢予,告以儀注。
時五府諸老俱在,予因曰:&lsquo會推文臣五府不預,今創造之始不妨預之。
&rsquo予蓋以目前有文武不和之弊也。
及會推,史道鄰欲推吳鹿友(甡),或言系先帝譴責者,宜先複冠帶召見,乃入政府為便。
魏國舉錢公士升,署文選蕭伯玉執筆書史道鄰可法、高硁齋弘圖、姜燕及曰廣,太宰則推張藐山慎言及劉念台宗周。
後因史現署吏部不便枚蔔,是日乃止登太宰啟事,而枚蔔待新冢宰上之。
予于高硁齋座中值史道鄰,哭告予負先帝恩,不宜預揆席,予勸以就揆席而請出視師,于義為當&hellip&hellip燈下作揭與姜燕及,内四事:一先帝谥号宜極褒美,一監國選後妃宜俟聖母至,一臣子當匪常之變,不宜因此遷官,一速設報房以通章奏。
又作書與史道鄰,述所言之意。
”(18&mdash19頁) “初四日,百官吉服行慶賀禮,李毖軒署尚寶司即于殿中用寶,百官于二門外行禮,聽頒監國赦谕,以龍亭迎至禮部,頒行天下,然款尚未定也&hellip&hellip飯于止祥兄署中,傳王于午後移入大内,予即出候于午門。
少頃,王駕入居,内官監傳旨免朝。
是日上午,諸老再會于内守備私宅,呂東川出赦款以商,史道鄰欲去起廢、除逆案等字,衆議不可。
史又欲予為操江,再三相強,于是退朝,趨兵部後堂晤史,力辭,蓋先帝命誠意伯為武操江而裁文,予謂複之未得文操江之力而反失武操江之心,史乃首肯。
歸寓草疏稿,申前日紀綱法度收拾人心之奏,末以敬天、法祖、勤民為言。
”(19頁) 案:《聖安本紀》大赦系于庚寅(初三日)告天後,與此不合。
“初五日,史道鄰于直房改诏款,以國用方艱,不便盡赦錢糧。
(案:《聖安本紀》:&lsquo其新加練饷,及十二年以後一切雜派并各項錢糧、十四年以前實欠在民者,悉免之&rsquo,與此微異)。
朝罷,歸寓,草頒诏事宜。
左三山來商,共草辭刷卷差及安撫應用勘合饩廪等事。
予入朝上疏,時無會極門内監,乃托内守備傳進。
值太宰張藐山于内監河房,上枚蔔及條陳铨政等疏,予就觀之。
晚歸,送二書辦于吏部,應張藐山所索也。
先是,傳大帥高傑欲入朝以家眷安頓江南,職方萬吉人欲親出谕止之,以書稿與予觀,且得觀高鎮及劉鎮澤清書,頗申大義,雲宜早發喪哭陵,且約大司馬過江共議。
拜客晤郭六修、詹月如,乃見撫甯侯朱國弼同諸帥揭,蓋疑南都别有所立,非福藩也,其詞甚厲,有入朝讨賊之語。
”(19&mdash20頁) “初六日,從玄武門入朝,于值房晤太宰,商所推大司農、總督倉場、少宰諸席,及登啟,有非出太宰意者。
予欲正會推之體,乃言小九卿不宜預。
南都原有十三道掌印禦史,予與左三山亦趨出。
”(20頁) “初七日,入朝候王駕哭臨先帝畢,于二門外行禮,頒哀诏,素服出,于禮部易衰绖,百官禮罷,痛哭震天。
(案:《聖安本紀》為大行皇帝舉衰哭臨系于癸巳,是月戊子朔,癸巳為初六日,與此不合。
)予于班中辭大老及五府勳臣,且哭且别。
午後與同台黃淡岩至都察院衙門,俟同台及署總憲張藐山至,哭臨。
張因于後堂議起廢台省,予口述十數人。
時有短李灌溪于太宰者,予力争之&hellip&hellip發起馬牌,分賞各役,以書承數人随出安撫。
”(20頁) 案:祁公安撫江南北等處,《聖安本紀》系于乙未(初八日),日記未明言日期,但于初一、初二及本日略見其端。
“初八日,易墨衰候于值房,與李毖軒商江南應薦人材,又與左三山商浙中吏治。
黃淡岩亦至。
宗伯始送安撫印來,予輩将領敕,予乃附韓内監請王面谕數語,以重事權。
少頃,王禦殿,予先過奏,蒙升理丞,但以安撫須亟出,且拟具疏辭,是以尚未到任,不敢謝恩。
三人同過跪,王谕,大略謂衆位先生所到地方,必實實興利除害,使民沾實惠,不得徒事虛文。
予輩承旨,予奏仰承德意,與民更始。
所有應行事宜,容臣等陸續奏聞&hellip&hellip予先出,歸寓束裝&hellip&hellip出朝陽門,辭孝陵&hellip&hellip”(20&mdash21頁) “初九日,早行,日中抵句容&hellip&hellip午後設位于堂上哭臨,書牌頒發十九州縣,示以奉谕安撫,所至問民疾苦,拿問貪墨,舉薦人材,又言監國倫序極正,聖德有加。
以馬上傳之。
蓋途遇兵部差官,言嘉興、蘇州城門閉,岌岌将有變也。
”(21頁) “十一日&hellip&hellip又作告示,先揚德意,以見士民翊戴之心,又将江北固守、山東無賊之信播告,以安人心。
午後,将至京口,舟楫擁塞,行甚艱,撫台鄭鴻逵,漕台白函三已出南門迎诏。
”(21頁) “十二日,發文訖,即至文廟易墨绖行香,與諸生言辨上下、定民志之意于明倫堂&hellip&hellip見江口士女避難者紛紛,出牌安戢之。
張華東師次君萬锺适自江北來,言劉鎮澤清已駐瓜州,稍有安戢之意,惟高鎮傑之兵與揚州百姓相持不下&hellip&hellip從(張)太羹處得夏仲彜書,所言皆中興要務,乃惓惓守西蜀、複荊襄及連絡吳三桂。
”(21頁) “十四日&hellip&hellip作書與史道鄰、高铿齋、姜燕及&hellip&hellip與商目前急務,如救揚州,安鄭、尤二師及起用錢牧齋事。
”(22頁) “十八日&hellip&hellip得南京邸報,知皇上于本月十五日登位,改元弘光。
”(23頁) “十九日&hellip&hellip燈下草薦舉真才疏,首吳鹿友(甡),内及解石帆、畢東郊、王東裡等共十七人。
”(23頁) “二十二日,未至無錫十裡,王覺斯(铎)以政府赴召,晤于舟中&hellip&hellip時周藩與崇藩之舟泊于無錫西門,乃先頒诏谕于兩藩。
周藩已卒,今接诏其次子也。
”(案:太祖子刺封周王,藩開封,此謂周藩已卒,蓋指恭枵。
所謂其次子不詳何人,《明史》一一六僅稱:“國亡,其孫南走,死于廣州”,不言其次子也。
)崇藩亦未受封。
(案:英宗子見澤封崇王,藩汝甯,《明史》一一九稱“崇祯十五年閏十一月,李自成陷汝甯,執由樻(崇王)去,僞封襄陽伯,令谕降州縣之未下者。
由樻不從,殺之于泌陽城。
弟河陽王由材、世子慈煇(原作&lsquo輝&rsquo,誤)等皆遇害。
”此崇藩不知為誰。
)“年始垂髫,流離可憫”。
(23頁) “二十四日&hellip&hellip呼承差何汝贊,詢其北京之事,雲親見賊擁東宮西遁。
”(24頁) “二十七日&hellip&hellip會鄉紳王玄珠等,周梓山亦在坐,乃知南都勳武臣以吳鹿友不宜用,哭訴上前,呵罵太宰張藐山。
予出城朝潞藩于舟次。
”(24頁) “二十八日,潞王承奉李君來晤,言今上遇難、潞藩周旋諸事。
”(24頁) “二十九日&hellip&hellip閱邸報,命予及張玉笥護從潞藩,乃為之緻書于浙中撫、按、鹽三台。
”(25頁。
此潞王常淓也。
) “六月十二日&hellip&hellip李灌溪自南都頒登極诏至嵩江,與會于舟中。
”(27頁) “二十二日&hellip&hellip值登極诏至,乃更朝服迎诏,至吳江縣開讀。
”(28頁) “二十七日&hellip&hellip于驿亭朝魯藩。
”(此魯藩以海也。
29頁。
時祁公在蘇州。
) “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午後,保甯王來晤,雲曾在闖賊營中兩年,談流寇事甚悉。
”(30頁。
案:《明書》二十三《同姓諸王表》保甯王為周康王子朝堵封地。
) “七月初三日&hellip&hellip舟中奉旨令看議周藩世孫,時周藩船泊錫山,予乃同邑令郭佳胤至舟,周次子仁和王出見(仁和王不見于《明書·同姓諸王表),又拜周藩兩妃于簾外,大意謂次子隻宜權理府事,而不欲其襲封。
乃請世孫,則言不能出聲、行不能成步也。
詢之三郡王,皆歸心仁和王。
”(30頁) “初七日&hellip&hellip先是,浙兵督發至京口者三千餘,黃公祖又新募精勇營二千人,以鄭天鴻統之入衛,黃公自督而來。
及至丹陽,有旨不許陛見,蓋是時劉念台寓丹陽方參馬瑤老,人言訛傳黃撫軍督兵與劉合謀除君側之惡,故中止之,黃公祖大不堪。
”(31頁。
京口今江蘇丹徒縣治。
) “十五日,拜萬壽聖節。
”(33頁) “二十五日,出于江幹,舟次晤黃明輔。
先是,溫州副總賀君堯督兵入京口,至此欲歸,許于溫州為予造船防江,乃與黃明輔商之,欲以三千金付之為造船之費,賀商榷再三,遂不肯任。
是時适有總兵陳謙往閩宣谕鄭帥芝龍,黃明輔乃以萬金耑托謙造船并大铳于閩,須萬金,無有也。
監紀文王輔赍浙饷五萬餘金來,予即向彼借萬金以應造船急需。
”(34頁) “八月初五日,白涵三自江北稽核漕糧歸京口,因與史道鄰有隙相告,予晤之舟中,出吳三桂緻淮山蠟書,是時猶未知今上登位也。
且知北都歸南者有舟千餘号,虜俱不禁止。
吳玄素之令叔先已護其家眷歸矣,至是其令郎又以迎父赍祖洲書來。
”(35&mdash36頁) “初六日&hellip&hellip奉部文傳密旨拘從逆諸紳,乃差官提周鐘、項煜、宋學顯、錢位坤、申芝芳、楊廷鑒等。
其後,項與宋與錢皆陸續差官押之入都,惟周锺遠匿,邑令沈崇掄解其子刑拷之後始就獲。
”(36頁) “初九日,先是,國變之後溫州鄉紳李生石、李拙予捐赀募兵,以遊擊項允師統之,屬予标下。
&hellip&hellip熊魚山掌科自吳江至楚中尋親來晤,以時事深可太息,有勸予求歸之語。
”(36頁) “初十日&hellip&hellip聞聖母自中州來,遣參将張宿往迎于揚州。
”(36頁) “十五日&hellip&hellip副總蔣若來來谒,乃知東、義又有變起矣。
”(37頁) “十六日,得錢牧齋書,言東、義再警,南都震動。
&hellip&hellip自浙警一聞,廟堂欲盡還浙兵之戍京口者,予留鄭天鴻兵而令黃之奎統兵以歸。
”(37頁) “二十四日&hellip&hellip至胥門朝魯藩、周藩、崇藩。
”(38頁。
案:時祁公在蘇州。
) “二十六日,聞魯王啟行抵台郡,予亟出以小舟送之,并送崇王。
”(38頁) “九月初一日&hellip&hellip連日得徐士璠浙中塘報,又得李梅溪公祖書,知東、義之事漸平,郡賊已逃竄,黃跨千公祖親至金華彈壓之。
”(39頁) “初四日,出于胥門,&hellip&hellip迎先帝後谥诏、懿文太子及景泰帝谥诏、福藩先恭王及妃谥诏,于蘇州府開讀&hellip&hellip”(39頁) “初八日&hellip&hellip得觀奴虜緻史道林書,引經責備,大都南官筆也。
”(40頁) “初九日&hellip&hellip先是,予拜罷廠衛、廷杖之疏,中外稱快,政府姜燕及已拟俞旨,上意不然,屢發改票,然旨語猶溫也。
及是,有宗室朱統類參姜政府,内以&lsquo罷廠衛為擁蔽皇上之耳目,使腹心祁禦史奏之于前&rsquo,是日見疏,為之一笑。
”(40頁) “九月二十八日,先是,旬餘來盛傳铨部議欲轉予,予知其非欲優待,乃以議論意見不合,有外予之意也。
前以一揭救左公祖已拂當路意,又因錢牧齋言東、義之警有嘉禾二友早知于未變之前,惟錫山顧生名杲者能知二友,乃聘之來,晤于吳門歸舟。
及予至吳門,屢于禮賢館晤之,或事冗,則托季超兄與任君平晤之,不知顧生曾以讨檄得罪阮圓海,而予獨起用,又觸忌甚矣。
”(43頁) “十月十六日&hellip&hellip薄暮顧子方&hellip&hellip入署&hellip&hellip顧甚知南中局面消息,語多所未聞,且深勸予言去。
”(46頁) “十七日&hellip&hellip史閣部緻書于予,言虜騎已出董口,迫宿遷。
”(47頁) “二十一日&hellip&hellip浦劍仙自南都回,傳錢牧齋書,已知予深為時局所忌,勢不能留。
先是,各鎮及閣部以索饷孔亟,予每一視事,辄有文武差官絡繹催索,其在郡邑,益為縱橫。
予乃拜疏請總解于部,而部則總發。
蓋予自受事來為黃鎮斌卿措饷四萬餘兩,遼饷不能遽解,則借軍前及浙中之饷以應之,又勒限派數于各邑而怵以軍法,三月中所解不下二十萬矣。
”(47頁) “二十三日&hellip&hellip朱壺岩自北都避難歸,&hellip&hellip入署相見,言虜必欲南下之意。
”(47頁) “二十七日&hellip&hellip午後,托任君平緻意楊龍友,求其轉達馬瑤草必放予歸。
”(48頁) “二十九日,得劉寉洲書,以青州之複乃其所使,且雲淮城已堅,虜來有不緊不慢法以禦之。
兌支饷五萬于吳中,以六千托關使者為置器,以五百托予差官同彼差官買鐵炭鑄铳。
”(48頁) “三十日&hellip&hellip楊龍友來淡,因言馬瑤草初無與東林為難之意,劉念台諸君迫之也。
”(48頁) “十一月初一日,迩來時局諸君多以擁戴他藩為諸君子罪,而安遠侯柳祚昌遂以此參徐九一、楊維鬥諸君子矣。
”(48頁) “初五日,先是,得止祥兄書,已知有參論予者。
至是,見掌河南道張孫振言予力争皇上監國,阻建年号,請與吳鹿友、鄭玄嶽同誅,而末之誣予者無所不至,甚且指為奸貪,予唯一笑置之,以其疏送楊龍友閱&hellip&hellip及暮,楊龍友來,出馬瑤草手書,以予才固殊絕,不肯即放。
龍友且述瑤草向對言,亦雲但論其做官甚好,不必問意見異同也。
”(49頁) “初十日&hellip&hellip草辨張孫振疏,于其污蔑諸款,第平平應之,但于誣予力争監國、阻建年号處娓娓剖晰,且以辨揭作書緻史道鄰,蓋當日之事所共議也。
”(49頁) “十四日&hellip&hellip薄暮邀顧南金共任君平飯于水鏡軒,顧言聞有密欲擁戴他藩者十六人,蓋圖傾陷,而予亦在内。
”(50頁) “十六日&hellip&hellip先是,鄭羽公草一疏,申将士之意,欲為留予計,予力止之。
議者欲言于劉鶴洲亦出疏留予,以消側目,予又力辭之。
”(51頁) “十二月初一日&hellip&hellip發都門各書,凡四府缙紳在都者緻一儀于其家,而以空函入都告别,此外貴顯多不及緻,惟别馬瑤草、王覺斯、劉複陽、方南和、張玉笥、陳雪灘、宗淩霄而已。
”(52頁) “初二日,料理吳中諸紳别書,予自受事來,不欲以地方物力供饋遺,故遇客所贈甚薄,而起用者亦多不能緻禮,往往得罪。
茲行矣,乃遍至一書一禮以申别意。
”(53頁) “初四日&hellip&hellip孝廉葛麟&hellip&hellip因予放歸,力争于太宰張赤涵,張雲:&lsquo予不知兵。
&rsquo此真知予者也。
又雲:&lsquo阮圓海閱視上下江,亦欲得一同心者。
&rsquo此又從局面起見耳。
”(53頁) “十六日&hellip&hellip荊大澈追送,言陳東溟北使事,知和議未成。
”(55頁。
東溟陳字。
) 《乙酉日曆》: “(弘光元年)正月十九日&hellip&hellip王雲岫言,按君向總戎稱,奴已過河,自衛輝徑至浦口,約有二十三萬。
”(3頁) “二月十二日&hellip&hellip因奉旨選婚,越中嫁娶如狂,晝夜不絕。
”(5頁) “十七日&hellip&hellip吳中承差陳文粲緻王覺斯相公回書,言與馬瑤草面薦于皇上,不日将大用。
”(5頁) “十八日,金大來自南都歸,得止祥兄書,又得馬瑤草回書,又得吳侍禦春枝及史維城回書&hellip&hellip詢金大來,虜之敗于寇信極确。
”(6頁) “三月初五日&hellip&hellip及晚,馮留仙乃郎馮芾煌來訪,出留仙在津撫時請先帝南遷疏,惜為政府所格,以及于難。
馮偕周奠維乃郎來,備言李自成在鄖敗狀及諸流賊情形。
”(7頁) “四月十四日,初間即聞南都消息警急,是日得項允師書,乃知系左良玉兵從上流迫下,而闖賊亦尾其後。
”(11頁) “四月十五日,得坐營林國棟禀,雲吳中初六七報虜騎已抵壽州。
”(11頁) “二十日&hellip&hellip聞南都以左帥退兵解嚴。
”(11頁) “五月初一日&hellip&hellip谒祖祠,因南都報警,左帥以援立太子為名破安慶,圍池州。
許定國引虜騎破天長、六合,迫瓜、揚,乃與叔父及文載弟商避地之策&hellip&hellip得遊戎項允師書,知高傑兵畏虜渡江,為鄭羽公所擊,覆其百數舟,餘入海破靖江殺邑令,大為沿海之憂。
”(12頁) “初三日,霁,黃明輔總鎮以書相候。
黃至蕪湖,以兵将交代于楊振宗,而左帥報警,乃以舊部兵力戰,殲其衆。
且得檄示數箱,抄示于予。
黃即易道服,潛行赴粵西任矣&hellip&hellip觀左帥讨馬瑤草檄。
”(13頁) “初五日&hellip&hellip(張)介子言淮上信甚緊,有渡江之說。
”(13頁) “初九日,閱邸報,知虜在瓜洲者不過二千,且真奴不多,鄭羽公督水師斬獲甚多。
然實虜于此日乘霧以數百騎至艮山,而鄭羽公即同楊監軍航海矣。
”(13&mdash14頁) “十五日&hellip&hellip晤趙伯章、陳章侯,乃知虜過江之信,從京口競走丹陽,薄南都矣。
”(14頁) “十六日,越中訛傳有海寇入象山,焚普陀居&hellip&hellip得王雲岫傳報,誤以為渡江非虜,乃史、左諸公商同除君側之惡也。
”(14頁) “十七日,吳期生過訪,乃知聖駕于初十日聞渡江之信,即于是夜三鼓播遷。
又有雲十一日早出者。
(案:《聖安本紀》己醜〔初八〕夜,清以小舟自七裡江渡;庚寅〔初九〕旦,抵南岸&hellip&hellip辛卯〔初十〕夜二鼓,上出通濟門,幸太平。
)得于瀛長公祖書,言京口三邑俱歸順(此三字疑後人所改)潤城以張文光守之。
又雲京口及丹陽所過亦無焚掠。
”(14頁) “十八日,(徐)伯調雲史道鄰據揚州與虜相拒七日,虜破城後殺傷甚多,道鄰為所羁,求死不得。
”(14頁) “二十日&hellip&hellip得訛報謂南中别有所立,吳三桂誓以黃河為界,如吳如左各有封地,予不之信也。
”(14&mdash15頁) “二十一日&hellip&hellip從商外父處得報傳虜已立定王,人情無不欣喜。
及後乃知南中百姓扶立王之明,文武官無一至者。
忻城伯趙之龍谕百姓,俟虜來講款既定,方為扶立之舉&hellip&hellip時傳聖駕已抵廣德,然亦訛也&hellip&hellip知惠藩已抵蕭山。
”(15頁) 五月二十四日:“道台于公祖已抵予村,求晤。
予出晤之,乃知南中于十五日迎北兵,北兵于十六日入城,旋出,劄營于天壇。
王之明留許定國帳中,赴北京辨認。
豫王已分頭浙直取冊。
常州府早已歸順,吳撫霍魯齋早已赴福山欲遁矣。
又聞劉鶴洲自崇明已住吳門。
”(15頁) “二十五日,知聖駕尚無到武林之期,來者為聖母,馬瑤草郎君護之&hellip&hellip吳(期生)又雲虜十王稱系天順子孫,一至南中即谒陵&hellip&hellip鄭季公自常州歸,言毗陵以下悉皆逃徙,鄭羽公兵歸閩,武林受其掠搶。
又得林國棟禀,則雲姑蘇亦已納款矣。
”(16頁) “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家奴從城來,知皇太後廿五日莅武林,馬瑤草帥黔兵駐紮湧金、錢塘門外,見太後懿旨數道。
”(16頁) “三十日&hellip&hellip歸而得吳期生、王雲岫諸書,知聖駕在靖國公黃虎山營中,黃駐太平與虜相戰,初得勝,聞将約左鎮再與大戰,虜遂有渡江之意。
浙之總鎮王之仁已統兵勤王矣。
得黃斌卿書,雲将乞師于鄭南安及閩撫,以圖恢複。
”(16頁) “六月初二日&hellip&hellip何芝田自南都避難歸,言北兵在南都甚為安靜。
并道南都士民扶立王之明事。
”(17頁) “初三日&hellip&hellip吳期生過訪,雲虜之安撫已将至,靖國再戰,不勝。
王雲岫亦過訪,言馬瑤草于初四日啟行勤王,聖駕已将至矣。
道瞻侄之子楚伯自南都來,言南都破後之事甚悉,雲目擊蘇州俱以歸順旗号送冊矣。
又雲南都官紳、諸生投職名于虜,不可勝數。
”(17頁) 六月初三以後事參看“南明潞王監國”卡片。
“初五日&hellip&hellip是日聞吳門殺僞安撫三人,蓋吳門守土者盡逃,适楊龍友以沿江巡撫至,遂與楊孝廉維鬥同舉事。
晚得常熟令曹元方禀,知曹亦挂冠,抄錢
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
秦中流賊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于大内。
援兵過洛者,喧言:&lsquo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
&rsquo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
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甯、宜陽。
明年正月,參政王蔭昌帥衆警備&hellip&hellip越數日,賊大至,攻城&hellip&hellip夜半,紹禹(總兵官王紹禹)&hellip&hellip開北門納賊,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
翌日,賊迹而執之,遂遇害&hellip&hellip王妃鄒氏及世子由崧走懷慶,賊火王宮,三日不絕&hellip&hellip十六年秋七月,由崧襲封&hellip&hellip明年三月,京師失守,由崧與潞王常淓俱避賊至淮安。
四月,鳳陽總督馬士英等迎由崧入南京。
五月庚寅,稱監國&hellip&hellip壬寅,自立于南京,僞号弘光&hellip&hellip由崧性暗弱,湛于酒色聲伎,委任士英及士英黨阮大铖&hellip&hellip二人日以鬻官爵,報私憾為事&hellip&hellip明年三月,南甯侯左良玉舉兵武昌,以救太子,誅士英為名,順流東下。
阮大铖、黃得功等帥師禦之,而我大清兵以是年五月己醜渡江。
辛卯夜,由崧走太平,蓋趨得功軍也。
壬辰,士英挾由崧母妃奔杭州。
癸巳,由崧至無蕪湖。
丙申,大兵至南京城北,文武官出降。
丙午,執由崧至南京,九月甲寅,以歸京師。
”(在位凡十三月) 3.福王之立 南沙三餘氏《南明野史》卷上《安宗皇帝紀》:“崇祯十七年,李自成逼京師,南樞史可法督兵勤王。
四月十二日,聞京師陷,烈皇帝殉社稷,南都府部科道等官會議推戴讨賊。
時瑞、惠、桂三王遠道難至(案:瑞王常浩神宗第五子,惠王常潤神宗第六子,桂王常瀛神宗第七子,均思宗之叔),而潞王(原注:&lsquo常淓&rsquo)、福王(原注:&lsquo嗣王由崧&rsquo)各避賊,舟次淮安。
潞王倫叙比四王為疏,而人望所屬。
福王素遭物議,于是有推立潞王之說。
” 又,“及議推戴,士英(鳳陽總督馬士英)遂聯絡二劉(劉良佐、劉澤清)、高(高傑)、黃(黃得功)為己助,以恫喝南都諸大臣。
遣其私人來言于可法曰:&lsquo立君當以賢,倫序不宜固泥。
&rsquo可法信之,答書極刺福邸諸不道事,意蓋在潞藩也。
士英得書,忽奉福王至龍江關,廷臣錯愕,可法始知為士英所賣,勉強出迎,嵩呼定策”。
婁東梅村野史《鹿樵紀聞》卷上《福王上》:“文武諸臣會議立君,(張)慎言及呂大器、姜曰廣等皆言:&lsquo福王,神宗孫也,倫序當立,而素多失德,又不讀書,有&lsquo七不可&rsquo,不若潞王常淓賢,當立。
&rsquo可法意亦在潞王。
獨都谏章正宸争之,謂潞王不可越福,猶福之不可越先廟也。
可法遲疑未決&hellip&hellip士英&hellip&hellip因念此奇貨可居,緻書大臣,謂以序、賢無如福王,可法即以&lsquo七不可&rsquo之說移書答之。
士英與阮大铖謀,謹藏其書,而潛結操江誠意伯劉孔昭及鎮臣劉澤清、劉良佐等,同心翊戴,發兵奉福王至龍江關。
可法不得已,率群臣迎谒舟次。
” 顧炎武《聖安本紀》(《明季稗史初編》九):“南京諸大臣聞變,倉卒欲議立君,未有所屬。
而王與潞王以避賊至淮上,大臣意多在潞王&hellip&hellip馬士英遺書南京,言福王神宗之孫,序當立。
甲申&hellip&hellip集朝内,兵部右侍郎呂大器署禮、兵二部印,不肯下筆,吏科給事中李沾厲聲言:&lsquo今日有異議者死之。
&rsquo時士英握兵于外,與大将靖南伯黃得功,總兵官劉澤清、劉良佐、高傑等相結,諸大将連兵駐江北,勢甚張,大臣畏之,不敢違。
于是以福王告廟。
” 《鹿樵紀聞》上:“五月戊子朔,王入城,以内守備府為行宮。
或議即日登極,可法以太子、二王存亡未蔔,定于初三日行告天禮,先上監國之寶&hellip&hellip望日壬寅,王僭帝号。
” 《南明野史》上:“各官退,議宜先監國後登極,(劉)孔昭請即正位。
(祁)彪佳言:&lsquo監國名極正,蓋彰賢德且示謙讓,使海内知無因以得位之心。
俟發喪,擇吉登大寶,布告天下為當。
&rsquo衆議以為然。
于是以初三日監國,十五日即位。
” 《明史》三百八《奸臣傳·馬士英傳》:“十七年三月,京師陷,帝崩,南京諸大臣聞變,倉卒議立君。
而福王由崧、潞王常淓俱避賊至淮安,倫序當屬福王。
諸大臣慮福王立,或追怨&lsquo妖書&rsquo及&lsquo梃擊&rsquo、&lsquo移宮&rsquo等案;潞王立,則無後患,且可邀功。
陰主之者廢籍禮部侍郎錢謙益,力持其議者兵部侍郎呂大器,而右都禦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皆然之。
前山東按察使佥事雷懥祚、禮部員外郎周镳往來遊說。
時士英督師廬、鳳,獨以為不可,密與操江誠意伯劉孔昭,總兵高傑、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等結,而公緻書于參贊機務兵部尚書史可法,言倫序親賢,無如福王。
可法意未決。
及廷臣集議,吏科給事中李沾探士英指,面折大器。
士英亦自廬、鳳擁兵迎福王至江上,諸大臣乃不敢言。
王之立,士英力也。
” 《明史》二百七十四《史可法傳》:“十七年&hellip&hellip北都既陷&hellip&hellip會南都議立君,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曰:&lsquo福王由崧,神宗孫也,倫序當立,而有七不可: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幹預有司也。
潞王常淓,神宗侄也。
賢明當立。
&rsquo移牒可法,可法亦以為然。
” 年号弘光 谥安宗簡皇帝(永曆十四年四月上) 聖安皇帝 4.福王由崧世系 福王由崧,神宗第三子福恭王常洵之子,太祖十一世孫,思宗同祖弟。
(《明史》120) 5.南中福王之立 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第六冊《甲申日曆》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太常何大瀛來,知南都于廿一二日已知北都之變,九卿科道及内外守備連日會議,于廿七谒陵,定議谒福藩,是日告之太廟,佥花押,而大司馬史道鄰先于廿六日具啟迎矣”。
(16頁) 案:明季稗史《聖安本紀》:“十七年三月京師失守,四月己巳(十二日)烈皇帝兇問至南京。
”(又雲“甲申〔二十七日〕&hellip&hellip以福王告廟”)。
與此不合。
“二十九日,早谒孝陵,即入朝陽門,先晤姜燕及(曰廣),雲定議之時,勳貴詈及文臣,且有以不欲迎福藩疑姜者,蓋雲東林諸公曾因争并封、争梃擊有宿憾也。
然燕及雲我輩享神宗四十八年太平之福,今不立其子而誰立乎?(案:福王為神宗之孫。
)晤呂東川(大器)于兵部火房,袖中出馬瑤草(士英)書雲已傳谕将士奉福藩為三軍主,而諸大帥且勒兵江上以備非常矣。
”(16頁)案:諸大帥據《聖安本紀》蓋為黃德功、劉澤清、劉良佐、高傑等。
“三十日,傳福藩舟已抵觀音門,乃趣至燕子矶小憇茶庵。
值謝海觀父母抵舟邊,詹月如及同台郭六修、朱慎旃、周春霁。
頃之,左三山亦來共語,欲固江表須立藩鎮,因得觀福藩複史道鄰(可法)書,言止欲避地浙東耳。
少頃,以次進谒:先勳臣,王對之恸哭;再九卿以及予輩科道。
時省中止李毖軒(沾),台班予為首。
行禮,王以手扶掖者再。
予過奏請出都督催,時王方遜謝不遑,雲此等事與諸大老商之。
賜茶而退。
”(17頁) “五月初一日,黎明入城至寓,易冠服至水西門,則王駕已興矣。
予與諸台省及鴻胪卿朱菊水皆前導,九卿扈于後,由外城詣孝陵,由西道入門,蓋東門乃禦道,王遜謝不敢當也。
行禮罷,徘徊享殿上,詢懿文太子陵,遂祇谒焉。
少憩于更衣之所。
予先與史道鄰、呂東川談,史遂及更督撫事。
及是,群臣先出陵門以候,予輩仍導駕入朝陽門。
軍兵一駐營于大教場,一駐營于陵前,沿途仍有擺列,所過民家俱供香花,縱市人瞻仰,都人以紗燈數百盞來迎,生員、孝廉時有伏谒于道旁,人情歡豫。
傳者雲本日五彩雲現,先一日有大星夾日,江中浮大木數千株,皆瑞徵也。
王駕至東華門,步行過皇極殿基,谒奉先殿,予輩皆同行禮仍前,徘徊少頃出西華門,即駐跸于内守備府。
百官進見,行四拜禮,王傳上殿共商戰守之事。
樞部史道鄰奏對良久,魏國徐弘基、内守備韓贊周各有奏。
(案:《聖安本紀》魏國公徐弘基時守備南京,韓贊周時為南京守備掌南司禮監務太監,史可法時為南京參贊機務兵部尚書。
)靈璧侯湯國祚以戶部掯饷不發為語,詞氣憤激,少司馬呂東川呵止之(呂大器時為兵部右侍郎)。
予過跪奏:&lsquo殿下與諸臣言戰言守固是要着,然紀綱法度尤為立國之本,綱紀明、法度修乃可以團結人心,先聖有言&lsquo名不正則言不順&rsquo,今日亟當頒大号以正名,至于用人更有關系,目前宜亟議政府及冢臣共理庶政。
&rsquo王顧韓監,問予何姓名,韓以姓名對,予乃起。
朝罷,史道鄰邀大老、台省會議于内守備私宅。
時日将晡,甚暑熱,多散去者,勳武惟南和伯方一元在耳。
議監國之号,初有欲仿宋高為兵馬大元帥者。
予議元帥系官銜且無所授,不若徑稱監國為是,乃以金鑄監國之寶。
又議枚蔔,史道老薦吳鹿友(吳甡),史以詢韓内監,不應。
别議罷,予謂韓曰:&lsquo今日之事,邦家多艱;在外固有文武效力,至于内之調護,全藉韓公。
&rsquo韓遜謝,因曰:&lsquo如刻下枚蔔,應諸老公議,不必問予,若予一稱譽之,則使此人品低。
&rsquo蓋即古蔔相,用&lsquo宦官宮妾不知名&rsquo意也,予輩共服其語。
當衆官在陵門候駕時,予即議此番頒诏,須有以大服衆心,又必平日有威德于此方者,乃使士民信從。
是日,史道鄰因議以安撫禦史出頒诏,且以關防敕書重其事。
時呂東川攝大宗伯事,促予輩各具诏中赦款。
予歸寓,乃于燈下草蠲赦、起廢等二十四條。
”(17&mdash18頁) 案:此數日記特詳,疑有事後補記之處,蓋祁公嘗以推戴被議也。
“初二日,早至守備府,百官易繡服,王立受,百官朝罷,召百官升殿議事,大臣面奏勸進,王辭讓甚堅,大意謂人生以忠孝為本,今大仇未報是不能事君,父遭慘難、母無消息是不能事親,富與貴是人所欲,貧與賤是人所惡,但于義不可。
又谕東宮與永、定二王或在賊中可緻,且桂、惠、瑞三王皆本王之叔,聽諸先生擇賢迎立,言間涕泣,百官亦有泣者。
吏科李沾奏朝班宜肅,因廢籍諸臣有混入迎賀故也。
台省又同過跪奏勸進,予奏昨者殿下駕入南都,士民歡悅,夾道擁觀,即此人情可蔔天意,王遜謝如前。
令百官退,止留兵部及内守備内進議事。
少頃,百官再入班上勸進第一箋,呂東川捧箋于庭下面奏,王傳旨暫領監國,百官拜而退。
史道鄰邀諸老及予輩會于府内之耳房,總憲張藐山(慎言時官右都禦史,見《聖安本紀》)言不若竟登大位,可以攝服人心,衆議仍宜先監國而後登位,予意宜即日再上第二箋,見諸臣推戴之堅,彰殿下辭讓之美,史道老極是此說,乃上第二勸進箋,王命取入手書批答,仍監國,語不及詳。
出朝于李毖軒寓所草安撫頒诏事宜,邀左三山共商之,左亦将出安撫浙江也。
”(18頁) “初三日,用朝服侯王禦冕旒行告天禮,祝文焚時飄入雲端,衆以為異。
入内少頃升殿,百官行四拜賀禮,作樂,魏國跪進監國之寶,王受訖,再行四拜禮,乃退班。
早間予候于廊房,太常何大瀛向予言後日即登大位矣。
予詢之張藐山,雲不知,予言公何以不主持,張答昨欲請登大位,衆議不協,予不複與聞矣。
值職方萬吉人,傳史道老極重予才品,因詢後日即登極事,亦雲不知,予言衆人皆有此傳而大司馬不一商之大老,何以為和衷,宜與大司馬言之。
萬于朝班語史道鄰,史雲:&lsquo外議以予阻登極,甚欲殺我,我後日即再勸進大位,何如?&rsquo予對以前日竟登大位可也。
今日監國,後日即登極,事同兒戲矣。
且江北諸将勸進表未到,彼必恥不預定策之功,其中有變,社稷存亡在此,公何惜一身生死?且監國之名極正,王之賢德益彰,君臣分誼已定矣。
宜俟發喪服滿之後,使德澤及人,大将擁戴,乃中興之機。
時魏國徐公弘基及呂東川在旁。
呂公原議于六月之初,此時服已滿,計其時恰好矣。
朝罷,史道鄰諸老會推,時新朝初建,諸事草創,即會推之儀,人俱不識,以予曾掌河南道預會推,道鄰乃詢予,告以儀注。
時五府諸老俱在,予因曰:&lsquo會推文臣五府不預,今創造之始不妨預之。
&rsquo予蓋以目前有文武不和之弊也。
及會推,史道鄰欲推吳鹿友(甡),或言系先帝譴責者,宜先複冠帶召見,乃入政府為便。
魏國舉錢公士升,署文選蕭伯玉執筆書史道鄰可法、高硁齋弘圖、姜燕及曰廣,太宰則推張藐山慎言及劉念台宗周。
後因史現署吏部不便枚蔔,是日乃止登太宰啟事,而枚蔔待新冢宰上之。
予于高硁齋座中值史道鄰,哭告予負先帝恩,不宜預揆席,予勸以就揆席而請出視師,于義為當&hellip&hellip燈下作揭與姜燕及,内四事:一先帝谥号宜極褒美,一監國選後妃宜俟聖母至,一臣子當匪常之變,不宜因此遷官,一速設報房以通章奏。
又作書與史道鄰,述所言之意。
”(18&mdash19頁) “初四日,百官吉服行慶賀禮,李毖軒署尚寶司即于殿中用寶,百官于二門外行禮,聽頒監國赦谕,以龍亭迎至禮部,頒行天下,然款尚未定也&hellip&hellip飯于止祥兄署中,傳王于午後移入大内,予即出候于午門。
少頃,王駕入居,内官監傳旨免朝。
是日上午,諸老再會于内守備私宅,呂東川出赦款以商,史道鄰欲去起廢、除逆案等字,衆議不可。
史又欲予為操江,再三相強,于是退朝,趨兵部後堂晤史,力辭,蓋先帝命誠意伯為武操江而裁文,予謂複之未得文操江之力而反失武操江之心,史乃首肯。
歸寓草疏稿,申前日紀綱法度收拾人心之奏,末以敬天、法祖、勤民為言。
”(19頁) 案:《聖安本紀》大赦系于庚寅(初三日)告天後,與此不合。
“初五日,史道鄰于直房改诏款,以國用方艱,不便盡赦錢糧。
(案:《聖安本紀》:&lsquo其新加練饷,及十二年以後一切雜派并各項錢糧、十四年以前實欠在民者,悉免之&rsquo,與此微異)。
朝罷,歸寓,草頒诏事宜。
左三山來商,共草辭刷卷差及安撫應用勘合饩廪等事。
予入朝上疏,時無會極門内監,乃托内守備傳進。
值太宰張藐山于内監河房,上枚蔔及條陳铨政等疏,予就觀之。
晚歸,送二書辦于吏部,應張藐山所索也。
先是,傳大帥高傑欲入朝以家眷安頓江南,職方萬吉人欲親出谕止之,以書稿與予觀,且得觀高鎮及劉鎮澤清書,頗申大義,雲宜早發喪哭陵,且約大司馬過江共議。
拜客晤郭六修、詹月如,乃見撫甯侯朱國弼同諸帥揭,蓋疑南都别有所立,非福藩也,其詞甚厲,有入朝讨賊之語。
”(19&mdash20頁) “初六日,從玄武門入朝,于值房晤太宰,商所推大司農、總督倉場、少宰諸席,及登啟,有非出太宰意者。
予欲正會推之體,乃言小九卿不宜預。
南都原有十三道掌印禦史,予與左三山亦趨出。
”(20頁) “初七日,入朝候王駕哭臨先帝畢,于二門外行禮,頒哀诏,素服出,于禮部易衰绖,百官禮罷,痛哭震天。
(案:《聖安本紀》為大行皇帝舉衰哭臨系于癸巳,是月戊子朔,癸巳為初六日,與此不合。
)予于班中辭大老及五府勳臣,且哭且别。
午後與同台黃淡岩至都察院衙門,俟同台及署總憲張藐山至,哭臨。
張因于後堂議起廢台省,予口述十數人。
時有短李灌溪于太宰者,予力争之&hellip&hellip發起馬牌,分賞各役,以書承數人随出安撫。
”(20頁) 案:祁公安撫江南北等處,《聖安本紀》系于乙未(初八日),日記未明言日期,但于初一、初二及本日略見其端。
“初八日,易墨衰候于值房,與李毖軒商江南應薦人材,又與左三山商浙中吏治。
黃淡岩亦至。
宗伯始送安撫印來,予輩将領敕,予乃附韓内監請王面谕數語,以重事權。
少頃,王禦殿,予先過奏,蒙升理丞,但以安撫須亟出,且拟具疏辭,是以尚未到任,不敢謝恩。
三人同過跪,王谕,大略謂衆位先生所到地方,必實實興利除害,使民沾實惠,不得徒事虛文。
予輩承旨,予奏仰承德意,與民更始。
所有應行事宜,容臣等陸續奏聞&hellip&hellip予先出,歸寓束裝&hellip&hellip出朝陽門,辭孝陵&hellip&hellip”(20&mdash21頁) “初九日,早行,日中抵句容&hellip&hellip午後設位于堂上哭臨,書牌頒發十九州縣,示以奉谕安撫,所至問民疾苦,拿問貪墨,舉薦人材,又言監國倫序極正,聖德有加。
以馬上傳之。
蓋途遇兵部差官,言嘉興、蘇州城門閉,岌岌将有變也。
”(21頁) “十一日&hellip&hellip又作告示,先揚德意,以見士民翊戴之心,又将江北固守、山東無賊之信播告,以安人心。
午後,将至京口,舟楫擁塞,行甚艱,撫台鄭鴻逵,漕台白函三已出南門迎诏。
”(21頁) “十二日,發文訖,即至文廟易墨绖行香,與諸生言辨上下、定民志之意于明倫堂&hellip&hellip見江口士女避難者紛紛,出牌安戢之。
張華東師次君萬锺适自江北來,言劉鎮澤清已駐瓜州,稍有安戢之意,惟高鎮傑之兵與揚州百姓相持不下&hellip&hellip從(張)太羹處得夏仲彜書,所言皆中興要務,乃惓惓守西蜀、複荊襄及連絡吳三桂。
”(21頁) “十四日&hellip&hellip作書與史道鄰、高铿齋、姜燕及&hellip&hellip與商目前急務,如救揚州,安鄭、尤二師及起用錢牧齋事。
”(22頁) “十八日&hellip&hellip得南京邸報,知皇上于本月十五日登位,改元弘光。
”(23頁) “十九日&hellip&hellip燈下草薦舉真才疏,首吳鹿友(甡),内及解石帆、畢東郊、王東裡等共十七人。
”(23頁) “二十二日,未至無錫十裡,王覺斯(铎)以政府赴召,晤于舟中&hellip&hellip時周藩與崇藩之舟泊于無錫西門,乃先頒诏谕于兩藩。
周藩已卒,今接诏其次子也。
”(案:太祖子刺封周王,藩開封,此謂周藩已卒,蓋指恭枵。
所謂其次子不詳何人,《明史》一一六僅稱:“國亡,其孫南走,死于廣州”,不言其次子也。
)崇藩亦未受封。
(案:英宗子見澤封崇王,藩汝甯,《明史》一一九稱“崇祯十五年閏十一月,李自成陷汝甯,執由樻(崇王)去,僞封襄陽伯,令谕降州縣之未下者。
由樻不從,殺之于泌陽城。
弟河陽王由材、世子慈煇(原作&lsquo輝&rsquo,誤)等皆遇害。
”此崇藩不知為誰。
)“年始垂髫,流離可憫”。
(23頁) “二十四日&hellip&hellip呼承差何汝贊,詢其北京之事,雲親見賊擁東宮西遁。
”(24頁) “二十七日&hellip&hellip會鄉紳王玄珠等,周梓山亦在坐,乃知南都勳武臣以吳鹿友不宜用,哭訴上前,呵罵太宰張藐山。
予出城朝潞藩于舟次。
”(24頁) “二十八日,潞王承奉李君來晤,言今上遇難、潞藩周旋諸事。
”(24頁) “二十九日&hellip&hellip閱邸報,命予及張玉笥護從潞藩,乃為之緻書于浙中撫、按、鹽三台。
”(25頁。
此潞王常淓也。
) “六月十二日&hellip&hellip李灌溪自南都頒登極诏至嵩江,與會于舟中。
”(27頁) “二十二日&hellip&hellip值登極诏至,乃更朝服迎诏,至吳江縣開讀。
”(28頁) “二十七日&hellip&hellip于驿亭朝魯藩。
”(此魯藩以海也。
29頁。
時祁公在蘇州。
) “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午後,保甯王來晤,雲曾在闖賊營中兩年,談流寇事甚悉。
”(30頁。
案:《明書》二十三《同姓諸王表》保甯王為周康王子朝堵封地。
) “七月初三日&hellip&hellip舟中奉旨令看議周藩世孫,時周藩船泊錫山,予乃同邑令郭佳胤至舟,周次子仁和王出見(仁和王不見于《明書·同姓諸王表),又拜周藩兩妃于簾外,大意謂次子隻宜權理府事,而不欲其襲封。
乃請世孫,則言不能出聲、行不能成步也。
詢之三郡王,皆歸心仁和王。
”(30頁) “初七日&hellip&hellip先是,浙兵督發至京口者三千餘,黃公祖又新募精勇營二千人,以鄭天鴻統之入衛,黃公自督而來。
及至丹陽,有旨不許陛見,蓋是時劉念台寓丹陽方參馬瑤老,人言訛傳黃撫軍督兵與劉合謀除君側之惡,故中止之,黃公祖大不堪。
”(31頁。
京口今江蘇丹徒縣治。
) “十五日,拜萬壽聖節。
”(33頁) “二十五日,出于江幹,舟次晤黃明輔。
先是,溫州副總賀君堯督兵入京口,至此欲歸,許于溫州為予造船防江,乃與黃明輔商之,欲以三千金付之為造船之費,賀商榷再三,遂不肯任。
是時适有總兵陳謙往閩宣谕鄭帥芝龍,黃明輔乃以萬金耑托謙造船并大铳于閩,須萬金,無有也。
監紀文王輔赍浙饷五萬餘金來,予即向彼借萬金以應造船急需。
”(34頁) “八月初五日,白涵三自江北稽核漕糧歸京口,因與史道鄰有隙相告,予晤之舟中,出吳三桂緻淮山蠟書,是時猶未知今上登位也。
且知北都歸南者有舟千餘号,虜俱不禁止。
吳玄素之令叔先已護其家眷歸矣,至是其令郎又以迎父赍祖洲書來。
”(35&mdash36頁) “初六日&hellip&hellip奉部文傳密旨拘從逆諸紳,乃差官提周鐘、項煜、宋學顯、錢位坤、申芝芳、楊廷鑒等。
其後,項與宋與錢皆陸續差官押之入都,惟周锺遠匿,邑令沈崇掄解其子刑拷之後始就獲。
”(36頁) “初九日,先是,國變之後溫州鄉紳李生石、李拙予捐赀募兵,以遊擊項允師統之,屬予标下。
&hellip&hellip熊魚山掌科自吳江至楚中尋親來晤,以時事深可太息,有勸予求歸之語。
”(36頁) “初十日&hellip&hellip聞聖母自中州來,遣參将張宿往迎于揚州。
”(36頁) “十五日&hellip&hellip副總蔣若來來谒,乃知東、義又有變起矣。
”(37頁) “十六日,得錢牧齋書,言東、義再警,南都震動。
&hellip&hellip自浙警一聞,廟堂欲盡還浙兵之戍京口者,予留鄭天鴻兵而令黃之奎統兵以歸。
”(37頁) “二十四日&hellip&hellip至胥門朝魯藩、周藩、崇藩。
”(38頁。
案:時祁公在蘇州。
) “二十六日,聞魯王啟行抵台郡,予亟出以小舟送之,并送崇王。
”(38頁) “九月初一日&hellip&hellip連日得徐士璠浙中塘報,又得李梅溪公祖書,知東、義之事漸平,郡賊已逃竄,黃跨千公祖親至金華彈壓之。
”(39頁) “初四日,出于胥門,&hellip&hellip迎先帝後谥诏、懿文太子及景泰帝谥诏、福藩先恭王及妃谥诏,于蘇州府開讀&hellip&hellip”(39頁) “初八日&hellip&hellip得觀奴虜緻史道林書,引經責備,大都南官筆也。
”(40頁) “初九日&hellip&hellip先是,予拜罷廠衛、廷杖之疏,中外稱快,政府姜燕及已拟俞旨,上意不然,屢發改票,然旨語猶溫也。
及是,有宗室朱統類參姜政府,内以&lsquo罷廠衛為擁蔽皇上之耳目,使腹心祁禦史奏之于前&rsquo,是日見疏,為之一笑。
”(40頁) “九月二十八日,先是,旬餘來盛傳铨部議欲轉予,予知其非欲優待,乃以議論意見不合,有外予之意也。
前以一揭救左公祖已拂當路意,又因錢牧齋言東、義之警有嘉禾二友早知于未變之前,惟錫山顧生名杲者能知二友,乃聘之來,晤于吳門歸舟。
及予至吳門,屢于禮賢館晤之,或事冗,則托季超兄與任君平晤之,不知顧生曾以讨檄得罪阮圓海,而予獨起用,又觸忌甚矣。
”(43頁) “十月十六日&hellip&hellip薄暮顧子方&hellip&hellip入署&hellip&hellip顧甚知南中局面消息,語多所未聞,且深勸予言去。
”(46頁) “十七日&hellip&hellip史閣部緻書于予,言虜騎已出董口,迫宿遷。
”(47頁) “二十一日&hellip&hellip浦劍仙自南都回,傳錢牧齋書,已知予深為時局所忌,勢不能留。
先是,各鎮及閣部以索饷孔亟,予每一視事,辄有文武差官絡繹催索,其在郡邑,益為縱橫。
予乃拜疏請總解于部,而部則總發。
蓋予自受事來為黃鎮斌卿措饷四萬餘兩,遼饷不能遽解,則借軍前及浙中之饷以應之,又勒限派數于各邑而怵以軍法,三月中所解不下二十萬矣。
”(47頁) “二十三日&hellip&hellip朱壺岩自北都避難歸,&hellip&hellip入署相見,言虜必欲南下之意。
”(47頁) “二十七日&hellip&hellip午後,托任君平緻意楊龍友,求其轉達馬瑤草必放予歸。
”(48頁) “二十九日,得劉寉洲書,以青州之複乃其所使,且雲淮城已堅,虜來有不緊不慢法以禦之。
兌支饷五萬于吳中,以六千托關使者為置器,以五百托予差官同彼差官買鐵炭鑄铳。
”(48頁) “三十日&hellip&hellip楊龍友來淡,因言馬瑤草初無與東林為難之意,劉念台諸君迫之也。
”(48頁) “十一月初一日,迩來時局諸君多以擁戴他藩為諸君子罪,而安遠侯柳祚昌遂以此參徐九一、楊維鬥諸君子矣。
”(48頁) “初五日,先是,得止祥兄書,已知有參論予者。
至是,見掌河南道張孫振言予力争皇上監國,阻建年号,請與吳鹿友、鄭玄嶽同誅,而末之誣予者無所不至,甚且指為奸貪,予唯一笑置之,以其疏送楊龍友閱&hellip&hellip及暮,楊龍友來,出馬瑤草手書,以予才固殊絕,不肯即放。
龍友且述瑤草向對言,亦雲但論其做官甚好,不必問意見異同也。
”(49頁) “初十日&hellip&hellip草辨張孫振疏,于其污蔑諸款,第平平應之,但于誣予力争監國、阻建年号處娓娓剖晰,且以辨揭作書緻史道鄰,蓋當日之事所共議也。
”(49頁) “十四日&hellip&hellip薄暮邀顧南金共任君平飯于水鏡軒,顧言聞有密欲擁戴他藩者十六人,蓋圖傾陷,而予亦在内。
”(50頁) “十六日&hellip&hellip先是,鄭羽公草一疏,申将士之意,欲為留予計,予力止之。
議者欲言于劉鶴洲亦出疏留予,以消側目,予又力辭之。
”(51頁) “十二月初一日&hellip&hellip發都門各書,凡四府缙紳在都者緻一儀于其家,而以空函入都告别,此外貴顯多不及緻,惟别馬瑤草、王覺斯、劉複陽、方南和、張玉笥、陳雪灘、宗淩霄而已。
”(52頁) “初二日,料理吳中諸紳别書,予自受事來,不欲以地方物力供饋遺,故遇客所贈甚薄,而起用者亦多不能緻禮,往往得罪。
茲行矣,乃遍至一書一禮以申别意。
”(53頁) “初四日&hellip&hellip孝廉葛麟&hellip&hellip因予放歸,力争于太宰張赤涵,張雲:&lsquo予不知兵。
&rsquo此真知予者也。
又雲:&lsquo阮圓海閱視上下江,亦欲得一同心者。
&rsquo此又從局面起見耳。
”(53頁) “十六日&hellip&hellip荊大澈追送,言陳東溟北使事,知和議未成。
”(55頁。
東溟陳字。
) 《乙酉日曆》: “(弘光元年)正月十九日&hellip&hellip王雲岫言,按君向總戎稱,奴已過河,自衛輝徑至浦口,約有二十三萬。
”(3頁) “二月十二日&hellip&hellip因奉旨選婚,越中嫁娶如狂,晝夜不絕。
”(5頁) “十七日&hellip&hellip吳中承差陳文粲緻王覺斯相公回書,言與馬瑤草面薦于皇上,不日将大用。
”(5頁) “十八日,金大來自南都歸,得止祥兄書,又得馬瑤草回書,又得吳侍禦春枝及史維城回書&hellip&hellip詢金大來,虜之敗于寇信極确。
”(6頁) “三月初五日&hellip&hellip及晚,馮留仙乃郎馮芾煌來訪,出留仙在津撫時請先帝南遷疏,惜為政府所格,以及于難。
馮偕周奠維乃郎來,備言李自成在鄖敗狀及諸流賊情形。
”(7頁) “四月十四日,初間即聞南都消息警急,是日得項允師書,乃知系左良玉兵從上流迫下,而闖賊亦尾其後。
”(11頁) “四月十五日,得坐營林國棟禀,雲吳中初六七報虜騎已抵壽州。
”(11頁) “二十日&hellip&hellip聞南都以左帥退兵解嚴。
”(11頁) “五月初一日&hellip&hellip谒祖祠,因南都報警,左帥以援立太子為名破安慶,圍池州。
許定國引虜騎破天長、六合,迫瓜、揚,乃與叔父及文載弟商避地之策&hellip&hellip得遊戎項允師書,知高傑兵畏虜渡江,為鄭羽公所擊,覆其百數舟,餘入海破靖江殺邑令,大為沿海之憂。
”(12頁) “初三日,霁,黃明輔總鎮以書相候。
黃至蕪湖,以兵将交代于楊振宗,而左帥報警,乃以舊部兵力戰,殲其衆。
且得檄示數箱,抄示于予。
黃即易道服,潛行赴粵西任矣&hellip&hellip觀左帥讨馬瑤草檄。
”(13頁) “初五日&hellip&hellip(張)介子言淮上信甚緊,有渡江之說。
”(13頁) “初九日,閱邸報,知虜在瓜洲者不過二千,且真奴不多,鄭羽公督水師斬獲甚多。
然實虜于此日乘霧以數百騎至艮山,而鄭羽公即同楊監軍航海矣。
”(13&mdash14頁) “十五日&hellip&hellip晤趙伯章、陳章侯,乃知虜過江之信,從京口競走丹陽,薄南都矣。
”(14頁) “十六日,越中訛傳有海寇入象山,焚普陀居&hellip&hellip得王雲岫傳報,誤以為渡江非虜,乃史、左諸公商同除君側之惡也。
”(14頁) “十七日,吳期生過訪,乃知聖駕于初十日聞渡江之信,即于是夜三鼓播遷。
又有雲十一日早出者。
(案:《聖安本紀》己醜〔初八〕夜,清以小舟自七裡江渡;庚寅〔初九〕旦,抵南岸&hellip&hellip辛卯〔初十〕夜二鼓,上出通濟門,幸太平。
)得于瀛長公祖書,言京口三邑俱歸順(此三字疑後人所改)潤城以張文光守之。
又雲京口及丹陽所過亦無焚掠。
”(14頁) “十八日,(徐)伯調雲史道鄰據揚州與虜相拒七日,虜破城後殺傷甚多,道鄰為所羁,求死不得。
”(14頁) “二十日&hellip&hellip得訛報謂南中别有所立,吳三桂誓以黃河為界,如吳如左各有封地,予不之信也。
”(14&mdash15頁) “二十一日&hellip&hellip從商外父處得報傳虜已立定王,人情無不欣喜。
及後乃知南中百姓扶立王之明,文武官無一至者。
忻城伯趙之龍谕百姓,俟虜來講款既定,方為扶立之舉&hellip&hellip時傳聖駕已抵廣德,然亦訛也&hellip&hellip知惠藩已抵蕭山。
”(15頁) 五月二十四日:“道台于公祖已抵予村,求晤。
予出晤之,乃知南中于十五日迎北兵,北兵于十六日入城,旋出,劄營于天壇。
王之明留許定國帳中,赴北京辨認。
豫王已分頭浙直取冊。
常州府早已歸順,吳撫霍魯齋早已赴福山欲遁矣。
又聞劉鶴洲自崇明已住吳門。
”(15頁) “二十五日,知聖駕尚無到武林之期,來者為聖母,馬瑤草郎君護之&hellip&hellip吳(期生)又雲虜十王稱系天順子孫,一至南中即谒陵&hellip&hellip鄭季公自常州歸,言毗陵以下悉皆逃徙,鄭羽公兵歸閩,武林受其掠搶。
又得林國棟禀,則雲姑蘇亦已納款矣。
”(16頁) “二十八日&hellip&hellip家奴從城來,知皇太後廿五日莅武林,馬瑤草帥黔兵駐紮湧金、錢塘門外,見太後懿旨數道。
”(16頁) “三十日&hellip&hellip歸而得吳期生、王雲岫諸書,知聖駕在靖國公黃虎山營中,黃駐太平與虜相戰,初得勝,聞将約左鎮再與大戰,虜遂有渡江之意。
浙之總鎮王之仁已統兵勤王矣。
得黃斌卿書,雲将乞師于鄭南安及閩撫,以圖恢複。
”(16頁) “六月初二日&hellip&hellip何芝田自南都避難歸,言北兵在南都甚為安靜。
并道南都士民扶立王之明事。
”(17頁) “初三日&hellip&hellip吳期生過訪,雲虜之安撫已将至,靖國再戰,不勝。
王雲岫亦過訪,言馬瑤草于初四日啟行勤王,聖駕已将至矣。
道瞻侄之子楚伯自南都來,言南都破後之事甚悉,雲目擊蘇州俱以歸順旗号送冊矣。
又雲南都官紳、諸生投職名于虜,不可勝數。
”(17頁) 六月初三以後事參看“南明潞王監國”卡片。
“初五日&hellip&hellip是日聞吳門殺僞安撫三人,蓋吳門守土者盡逃,适楊龍友以沿江巡撫至,遂與楊孝廉維鬥同舉事。
晚得常熟令曹元方禀,知曹亦挂冠,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