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明季之衰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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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滿洲之崛起 (詳見清史卡片) 一、清代之先世 1.滿洲之名義 2.滿洲之種族 3.清代之祖居 4.清代先世與朝鮮及明代之關系 二、後金建國 1.努爾哈赤 2.後金建國 3.八旗 三、明清之戰争 1.清太祖伐明 2.明伐清 3.太宗之擾明 4.明代對清之政策 第二節 東南之倭寇 一、明與日本之關系 1.明初與日本之關系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日本&hellip&hellip有五畿、七道、三島,共一百十五州,統五百八十七郡。

    其小國數十,皆服屬焉&hellip&hellip明興,高皇帝即位,方國珍、張士誠相繼誅服。

    諸豪亡命,往往糾島人入寇山東濱海州縣。

     洪武二年(1369)三月,帝遣行人楊載诏谕其國&hellip&hellip日本王良懷不奉命,複寇山東,轉掠溫、台、明州(鄞縣)旁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

    三年(1370)三月又遣萊州府同知趙秩責讓之&hellip&hellip良懷氣沮&hellip&hellip遣其僧祖來奉表稱臣,貢馬及方物&hellip&hellip以四年十月至京。

    太祖嘉之&hellip&hellip念其俗佞佛,可以西方教誘之也,乃命僧祖闡、克勤等八人送使者還國&hellip&hellip是年掠溫州,五年寇海鹽、澉浦,又寇福建海上諸郡。

    六年(1373)以于顯為總兵官,出海巡倭,倭寇萊、登。

    祖闡等既至&hellip&hellip拘之二年,以七年(1374)五月還京。

    倭寇膠州。

    時良懷年少,有持明者,與之争立,國内亂。

    是年(1374)七月,其大臣遣僧宣聞溪等赉書上中書省,貢馬及方物,而無表。

    帝命卻之&hellip&hellip未幾,其别島守臣氏久遣僧奉表來貢。

    帝以無國王之命,且不奉正朔,亦卻之&hellip&hellip九年(1376)四月,遣僧圭廷用等來貢&hellip&hellip十二年(1379)來貢。

    十三年(1380)複貢,無表,但持其征夷将軍源義滿奉丞相書,書辭又倨(不遜),乃卻其貢&hellip&hellip十四年(1381)複來貢,帝再卻之&hellip&hellip示以欲征之意。

    良懷上言:臣聞&hellip&hellip帝得表愠甚,終鑒蒙古之轍,不加兵也。

    十六年(1383),倭寇金鄉(今浙江平陽縣南七十裡)、平陽(浙江)。

    十九年(1386)遣使來貢,卻之。

    ” 2.明太祖對日本之政策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洪武)十三年(1380)複貢,無表,但持其征夷将軍源義滿奉丞相書,書辭又倨。

    乃卻其貢&hellip&hellip十四年(1381)複來貢,帝再卻之,命禮官移書責其王,并責其征夷将軍,示以欲征之意。

    良懷上言&hellip&hellip(不遜)&hellip&hellip帝得表愠甚,終鑒蒙古之轍,不加兵也。

    (案:洪武十四年〔1381〕為日本長慶天皇弘和元年,長慶天皇名寬成,其時征夷撫軍為足利義滿,亦曰源義滿。

    )&hellip&hellip十九年(1386)遣使來貢,卻之。

    明年(1387)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濱海四郡,相視形勢。

    衛所城不當要害者移置之,民戶三丁取一,以充戍卒,乃築城一十六,增巡檢司四十五,得卒萬五千餘人,又命信國公湯和行視浙東、西諸郡,整饬海防,乃築城五十九。

    民戶四丁以上者以一為戍卒,得五萬八千七百餘人,分戍諸衛,海防大饬。

    閏六月命福建備海舟百艘,廣東倍之,以九月會浙江捕倭,既而不行。

    先是,胡惟庸謀逆,欲藉日本為助。

    乃厚結甯波衛指揮林賢,佯奏賢罪,谪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

    尋奏複賢職,遣使召之,密緻書其王,借兵助己。

    賢還,其王遣僧如瑤率兵卒四百餘人,詐稱入貢,且獻巨燭,藏火藥、刀劍其中。

    既至,而惟庸已敗,計不行。

    帝亦未知其狡謀也。

    越數年,其事始露,乃族賢,而怒日本特甚,決意絕之,專以防海為務。

    然其時王子滕祐壽者,來入國學,帝猶善待之。

    二十四(1391)年五月特授觀察使,留之京師。

    後著《祖訓》,列不征之國十五,日本與焉。

    自是,朝貢不至,而海上之警亦漸息。

    ” 3.成祖以後與日本之關系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成祖即位,遣使以登極诏谕其國。

    永樂元年(1403)&hellip&hellip貢使已達甯波,禮官李至剛奏:&lsquo故事,番使入中國,不得私攜兵器鬻民。

    宜敕所司覈其舶,諸犯禁者悉籍送京師。

    &rsquo帝曰:&lsquo外夷修貢,履險蹈危,來遠,所費實多。

    有所赉以助資斧,亦人情,豈可概拘以禁令。

    至其兵器,亦準時直市之,毋阻向化。

    &rsquo十月,使者至&hellip&hellip帝厚禮之&hellip&hellip明年(1404)十一月來賀冊立皇太子。

    時對馬、台岐諸島賊掠濱海居民,因谕其王捕之。

    王發兵盡殲其衆,絷其魁二十人,以三年(1405)十一月獻于朝,且修貢。

    帝益嘉之&hellip&hellip明年(1406)正月又遣侍郎俞士吉赉玺書褒嘉&hellip&hellip五年(1407)、六年(1408)頻入貢,且獻所獲海寇&hellip&hellip八年(1410)四月&hellip&hellip尋獻所獲海寇&hellip&hellip明年(九年,1411)二月&hellip&hellip自是,久不貢。

    是年,倭寇盤石(盤石衛,今浙江樂清西南五十裡,清曰盤石營)。

    十五年(1417),倭寇松門(衛,在浙江溫嶺縣東南五十裡)、金鄉、平陽&hellip&hellip明年(十六年,1418)四月,其王遣使随(呂)淵等來貢&hellip&hellip帝以其詞順,許之,禮使者如故,然海寇猶不絕。

    十七年(1919),倭船入王家山島,都督劉榮率精兵疾馳入望海堝(遼甯金縣東北六十裡)&hellip&hellip發伏出戰,奇兵斷其歸路&hellip&hellip斬首七百四十二,生擒八百五十七&hellip&hellip自是,倭不敢窺遼東。

    ” 4.日本足利義滿受明封爵 日本黑闆勝美資料摘錄《國史概觀》(昭和十一年,1936年吉川弘文館出版) 第六章中武家時代對明關系 足利義滿皈依禅宗,矯奢,營造佛京,□□□國家□□,開始對明朝的□□國交。

    (191頁) 案:足利義滿于1368年為将軍,時年十一歲,其時正值日本南北朝時期,北朝為後光嚴天皇應安元年,南朝為長慶天皇正平二十三年,即洪武元年也。

     正平二十四年(1369)明使者楊載至九州,送國書于征西将軍懷良親王,其後更遣僧祖闡來,并攜來大統曆,命奉正朔,懷良親王大怒,留使僧,義滿聞之,招祖闡至京都,優遇遣歸。

    而明以倭寇之故與日本絕。

    (191頁) 日本南北朝合體(1392)後,義滿于應永四年(1397,洪武三十年)遣使至明,八年(1401,建文三年)複遣僧祖阿與商人肥原至明,明帝接見。

    使之與日人道彜,一如同歸,并班大統曆,封源道義為日本國王。

    義滿大悅,延見于北山第。

    國交複。

    翌年(1402)義滿奉明正朔,自稱日本國王臣源道義上表于明。

    表示臣屬。

    應永十年(1403,永樂元年)明給勘合一百道,許十年一貢,限二百人。

    其後永享四年(1432,宣德七年)将軍義教複奉明正朔。

    (193頁) 案:足利義滿于1394(應永元年,明洪武二十七年)讓将軍職于其子義持(年九歲),自稱太政大臣,次年辭太政大臣,薙發,改名道義。

     足利義滿遺明書:“日本準三後道義上書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國開辟以來,無不通聘問于上邦,道義幸秉國鈞,海内無虞,特遵往古之規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獻方物:金千兩,馬十匹,簿樣千帖,扇百本,屏風三雙,铠一領,筒丸一領,劍十腰,刀一柄,硯笞一合,同文台一筒。

    搜尋海島漂寄者幾許人,還之。

    道義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言。

    應永八年(1401)五月十三日。

    ”(196頁) “日本國王臣源表:臣聞太陽升天,無幽不燭,時雨霑地,無物不滋,矧大聖人明并曜英,恩均天澤,萬方向化,四海歸仁。

    欽惟大明皇帝陛下紹堯聖神,邁湯智勇,戡定弊亂,基于建瓴,整頓乾坤,易于反掌。

    啟中興之洪業,當太平之昌期。

    雖垂旒深居北阙之尊,而皇威達揚東濱之外。

    是以謹使僧圭密、梵雲、明空,通事徐本元,仰觀清光,伏獻方物:生馬貳拾匹,硫磺壹萬斤,瑪瑙大小叁拾貳塊,計貳百斤,金屏風三副,槍壹千柄,太刀壹百把,铠壹領,匣硯一面,并匣扇壹百把。

    為此謹具表聞,臣源。

    年号日日本國王臣源。

    ”(196頁) 案:上文,此表上于應永九年,即建文四年,1402,時義滿年四十五歲。

     1954.2.25&mdash2.26 5.明代日本的使僧 據黑闆勝美,資料摘錄《國史概觀》,200頁 應永八年(1401,建文三年)祖阿 九年(1402,建文四年)圭密、梵雲 永享四年(1432,宣德七年)道淵 六年(1434,九年)中誓 寶德三年(1451,景泰二年)允澎,副使芳貞 寬政(正?)六年(1465,成化元年)天玙清啟 文明七年(1475,成化十一年)妙茂慶瑜 十五年(1483,十九年)同璘 明應四年(1495,弘治八年)壽蓂 永正六年(1509,正德四年)了庵桂悟,副使光堯 天文八年(1539,嘉靖十八年)湖心碩鼎,副使策彥周良 十七年(1548,二十七年)策彥周良 1954.2.26 二、倭寇之起 1.倭寇之原因 《今言類編》卷四:“近日東南倭寇類多中國之人,間有膂力膽氣謀略可用者,往往為賊躧路踏白,設伏張疑,陸營水寨據我險要,聲東擊西知我虛實,以故數年之内地方被其殘破,至今未得殄滅。

    緣此輩皆粗豪勇悍之徒,本無緻身之階,又乏資身之策,苟無恒心,豈甘喙息,欲求快意,必至鸱張,是以忍棄故鄉,幡從異類。

    倭奴藉華人為耳目,華人藉倭奴為爪牙,彼此依附,出沒海島,倏忽千裡,莫可蹤迹。

    況華夷之貨往來相易,其有無之間貴賤頓異,行者逾旬而操倍蓰之赢,居者倚門而獲牙儈之利。

    今欲一切斷絕,竟緻百計交通,利孔既塞亂源遂開,驅扇誘引徒衆日增,若不包荒含垢早為區處,恐數年之後或有如盧循、孫恩、黃巢、王仙芝者,益至滋蔓,遽難撲滅矣。

    ”(294&mdash296頁) 29.12.20 鄭端簡公《今言類編》(《鹽邑志林》三十三帙,《叢書集成》影印本)卷四《經武門·馭夷類》:“東南海寇日甚一日,丙午(嘉靖二十五年)秋遂至浙西,吾邑亦被其害。

    此事皆緣勢要之家通番獲大利,以贻國家東南之憂。

    國初,設官市舶正以通華夷之情,遷有無之貨,如西邊茶市、北邊馬市亦然,觀其官以市舶為名意可知矣。

    聖祖特起信國公(湯和)于衰暮之年,令其築城海上,自山東至浙專防倭寇,而乃有市舶許海夷進貢,豈無深意,今徒禁絕番夷入貢,遂使勢豪得侔其利,禁愈嚴則勢豪之利愈重,而殘殺之害愈酷矣。

    要之勢豪之家,亦必有殒身滅族之禍,蓋緣其始欺官府而結海賊,後複欺海賊而并其奇貨,價金百不償一,積怨既深,一旦緻毒,禍不遠矣。

    ”(293&mdash294頁) 鄭曉《今言》三百四十四條,嘉靖丙寅付梓。

     1940.4.24 案:明采九德《倭變事略》卷一引鄭氏說曰:“鄭端簡公論倭奴之變多由中國不逞之徒,如衣冠失職,書生不得志者,投其中為之奸細,為之向導”雲雲,今本《今言》及《吾學編》皆未見。

    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晨八時半錄于昆明靓花巷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寓齋,時錫予來告有預行警報。

     29.4.24&mdash26 2.倭寇之盛與朱纨防海策 《明史》二百五《朱纨傳》:“朱纨,字子純,長洲人,正德十六年進士&hellip&hellip(嘉靖)二十五年(1546)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南、贛。

    明年(1547)七月,倭寇起,改提督浙、閩海防軍務,巡撫浙江。

    初,明祖定制,片闆不許入海。

    承平久,奸民闌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機諸國入互市。

    閩人李光頭、歙人許棟踞甯波之雙嶼為之主,司其質契。

    勢家護持之,漳、泉為多,或與通婚姻。

    假濟渡為名,造雙桅大船,運載違禁物,将吏不敢诘也。

    或負其直,棟等即誘之攻剽。

    負直者脅将吏捕逐之,洩師期令去,期他日償。

    他日至,負如初。

    倭大怨恨,益與棟等合。

    而浙、閩海防久隳,戰船、哨船十存一二,漳、泉巡檢司弓兵舊額二千五百餘,僅存千人,倭剽掠辄得志,益無所忌,來者接踵。

    纨巡海道,采佥事項高及士民言,謂不革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複,上疏具列其狀。

    于是①革渡船②嚴保甲③搜捕奸民。

    閩人資衣食于海,驟失重利,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壞之&hellip&hellip明年将進攻雙嶼&hellip&hellip俘日本國人&hellip&hellip勢家既失利,則宣言被擒者皆良民,非賊黨,用搖惑人心&hellip&hellip又明年&hellip&hellip三月,佛郎機國人行劫至诏安。

    纨擊擒其渠李光頭等九十六人,複以便宜戮之&hellip&hellip禦史陳九德遂劾纨擅殺。

    落纨職,命兵科都給事杜汝祯按問。

    纨聞之&hellip&hellip仰藥死&hellip&hellip纨清強峭直,勇于任事。

    欲為國家杜亂源,乃為勢家構陷,朝野太息。

    自纨死,罷巡視大臣不設,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事&hellip&hellip撤備弛禁。

    未幾,海寇大作,毒東南者十餘年。

    ” 3.倭寇之起與其盛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祖制,浙江設市舶提舉司,以中官主之,駐甯波。

    海舶至則平其直,制馭之權在上。

    及(①原因之一)世宗,盡撤天下鎮守中官,并撤市舶,而濱海奸人遂操其利。

    初市猶商主之,及嚴通番之禁,遂移之貴官家,負其直者愈甚。

    索之急,則以危言吓之,或又以好言绐之,謂我終不負若直。

    倭喪其赀不得返,已大恨,而大奸若汪直、徐海、陳東、麻葉輩,素窟其中,以内地不得逞,悉逸海島為主謀。

    倭聽指揮,誘之入寇。

    海中巨盜,遂襲倭服飾、旗号,并分艘掠内地,無不大利,故倭患日劇,于是廷議複設巡撫。

    三十一年(1552)七月以佥都禦史王忬任之,而勢已不可撲滅。

    明初,(②原因之二)沿海要地建衛所,設戰船,董以都司、巡視、副使等官,控制周密。

    迨承平久,船敝伍虛。

    及遇警,乃募漁船以資哨守。

    兵非素練,船非專業,見寇舶至,辄望風逃匿,而上又無統率禦之。

    以故賊帆所指,無不殘破。

    ” 4.倭寇之向導與方法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正統)八年(1443)五月,寇海甯。

    先是,洪熙時,黃岩民周來保、龍岩民鐘普福困于徭役,叛入倭。

    倭每來寇,為之向導。

    至是,導倭犯樂清&hellip&hellip倭性黠,時載方物、戎器,出沒海濱,得間則張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東南海濱患之。

    景泰四年(1453)入貢,至臨清,掠居民貨。

    有指揮往诘,毆幾死。

    所司請執治,帝恐失遠人心,不許。

    先是,永樂初诏日本十年一貢,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攜軍器,違者以寇論。

    乃賜以二舟,為入貢用,後悉不如制。

    宣德初,申定要約,人毋過三百,舟毋過三艘。

    而倭人貪利,貢物外所攜私物增十倍,例當給直&hellip&hellip天順初&hellip&hellip(成化四年)十一月,使臣清啟複來貢,傷人于市。

    有司請治其罪&hellip&hellip帝俱赦之。

    自是,使者益無忌&hellip&hellip弘治九年三月,王源義高(案:弘治九年〔1496〕為日本後土禦門天皇明應五年,後土禦門天皇名成仁,源義高乃征夷将軍足利義高〔後改名義澄〕,非天皇也)遣使來,還至濟甯,其下複持刀殺人。

    所司請罪之,诏自今止許五十人入都,餘留舟次,嚴防禁焉&hellip&hellip嘉靖十八年〔1538〕&hellip嚴居民交通之禁&hellip&hellip二十三年(1544)七月複來貢,未及期,且無表文。

    部臣謂不當納,卻之。

    其人利互市,留海濱不去。

    巡按禦史高節請&hellip&hellip嚴禁奸豪交通,得旨允行。

    而内地諸奸利其交易,多為之囊橐,終不能盡絕。

    ” 5.嘉靖時防倭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嘉靖)二十六年六月,巡按禦史楊九澤言:&lsquo浙江甯、紹、台、溫皆濱海,界連福建福、興、漳、泉諸郡,有倭患&hellip&hellip海寇出沒無常,兩地官弁不能通攝,制禦為難。

    請如往例,特遣巡視重臣,盡統海濱諸郡&hellip&hellip&rsquo廷議稱善,乃命副都禦史朱纨巡撫浙江兼制福、興、漳、泉、建甯五府軍事&hellip&hellip時日本王雖入貢,其各島諸倭歲常侵掠,濱海奸民又往往勾之。

    纨乃嚴為申禁,獲交通者,不俟命辄以便宜斬之。

    由是,浙、閩大姓素為倭内主者,失利而怨。

    纨又數騰疏于朝,顯言大姓通倭狀,以故閩、浙人皆惡之,而閩尤甚。

    巡按禦史周亮,閩産也,上疏诋纨&hellip&hellip纨自殺。

    自是不置巡撫者四年,海禁複弛,亂益滋甚。

    ” 6.倭寇 《明史》二百五《朱纨傳》:“二十五年(1546)&hellip&hellip明年(1547)七月,倭寇起。

    ” 《明史》十八《世宗本紀》:“(嘉靖)二十六年(1547)&hellip&hellip十二月&hellip&hellip乙亥,海寇犯甯波、台州。

    ” 《明史》十八《世宗本紀》:“(嘉靖)二十八年(1549)&hellip&hellip秋七月,浙江海賊起。

    ” 《明史》二百五《張經傳》:“倭之躏蘇、松也,起嘉靖三十二年(1553),訖三十九年(1560)。

    ”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傳》:“(嘉靖)三十一年(1552),倭賊大擾浙東。

    ” 嘉靖四十二年(1563) 三、倭寇之攻掠與平定 1.平倭 2.倭寇攻掠之地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嘉靖)三十二年(1553)三月,汪直勾諸倭大舉入寇,連艦數百,蔽海而至。

    浙東西,江南北,濱海數千裡,同時告警。

    破昌國衛(即定海衛,今浙江定海)。

    四月犯太倉(江蘇),破上海縣,掠江陰,攻乍浦(浙江)。

    八月劫金山衛(江蘇金山縣東南,接松江縣界),犯崇明及常熟、嘉定。

    三十三年(1554)正月自太倉掠蘇州,攻松江,複趨江北,薄通(南通州)、泰(泰州)。

    四月陷嘉善,破崇明,複薄蘇州,入崇德縣(浙江)。

    六月由吳江掠嘉興,還屯柘林(柘林城今江蘇松江縣東南七十二裡海濱)。

    縱橫來往,若入無人之境,忬亦不能有所為。

    未幾,忬改撫大同,以李天寵代,又命兵部尚書張經總督軍務,乃大征兵四方,協力進剿。

    是時,倭以川沙(江蘇川沙縣)、柘林為巢,抄掠四出。

    明年(三十四年,1555)正月,賊奪舟犯乍浦、海甯,陷崇德,轉掠塘栖(浙江杭縣北五十裡)、新市(鎮,浙江德清縣東北四十五裡)、橫塘(鎮,江蘇吳縣西南?)、雙林(鎮,浙江吳興縣東南)等處,攻德清縣。

    五月複合新倭,突犯嘉興,至王江泾(浙江嘉興縣北三十裡),乃為經擊斬千九百餘級,餘奔柘林。

    其他倭複掠蘇州境,延及江陰、無錫,出入太湖。

    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

    倭戰則驅其所掠之人為鋒,法嚴,人皆緻死,而官軍素懦怯,所至潰奔。

    帝乃遣工部侍郎趙文華督察軍情。

    文華颠倒功罪,諸軍益解體。

    經、天寵并被逮,代以周珫、胡宗憲。

    逾月,珫罷,代以楊宜。

    時賊勢蔓延,江、浙無不蹂躏。

    新倭來益衆,益肆毒。

    每自焚其舟,登岸劫掠。

    自杭州北新關西剽淳安,突徽州歙縣,至績溪、旌德,過泾縣,趨南陵,遂達蕪湖。

    燒南岸,奔太平府,犯江甯鎮,徑侵南京&hellip&hellip趨秣陵關而去,由溧水流劫溧陽、宜興。

    聞官兵自太湖出,遂越武進,抵無錫,駐惠山。

    一晝夜奔百八十餘裡,抵浒墅(江蘇吳縣西北)。

    為官軍所圍,追及于楊林橋,殲之。

    是役也,賊不過六七十人,而經行數千裡,殺戮戰傷者幾四千人,曆八十餘日始滅,此三十四年(1555)九月事也。

    應天巡撫曹邦輔以捷聞,文華忌其功。

    以倭之巢于陶宅也,乃大集浙、直兵,與宗憲親将之&hellip&hellip營于松江之甎橋。

    倭悉銳來沖,遂大敗,文華氣奪,賊益熾。

    十月,倭自樂清登岸,流劫黃岩、仙居、奉化、餘姚、上虞,被殺擄者無算。

    至嵊縣乃殲之,亦不滿二百人,顧深入三府,曆五十日始平。

    其先一枝自山東日照,流劫東安衛,至淮安、贛榆(縣,江蘇)、沐陽(縣,江蘇)、桃源(今江蘇泗陽),至清河(今江蘇淮陰)阻雨,為徐邳官兵所殲,亦不過數十人,流害千裡,殺戮千餘,其悍如此。

    而文華自甎橋之敗,見倭寇勢甚,其自柘林移于周浦,與泊于川沙舊巢及嘉定高橋者自如,他侵犯者無虛日,文華乃以寇息請還朝。

    明年(三十五年,1556)二月,罷(楊)宜,代以(胡)宗憲&hellip&hellip時兩浙皆被倭,而慈溪焚殺獨慘,餘姚次之。

    浙西柘林(松江東南奉賢界),乍浦(浙江平湖縣東南三十裡)、烏鎮(浙江吳興縣東南九十裡)、皂林(浙江桐鄉縣北五裡)間,皆為賊巢,前後至者二萬餘人,命宗憲亟圖方略&hellip&hellip當是時,徐海、陳東、麻葉,方連兵攻圍桐鄉,宗憲設計間之,海遂擒東、葉以降,盡殲其餘衆于乍浦。

    未幾,複蹴海于梁莊,海亦授首,餘黨盡滅。

    江南、浙西諸寇略平,而江北倭則犯丹陽及掠瓜洲,燒漕艘者明春複犯如臯、海門,攻通州,掠揚州、高郵,入寶應,遂侵淮安府,集于廟灣,逾年乃克。

    浙東之倭則盤踞于舟山,亦先後為官軍所襲&hellip&hellip三十六年(1557)十月&hellip&hellip據岑港(舟山)堅守。

    逾年,新倭大至,屢寇浙東三郡。

    其在岑港者,徐移之柯梅(山,在浙江定海縣海中),造新舟出海&hellip&hellip十一月,賊揚帆南去,泊泉州之浯嶼,掠同安、惠安、南安諸縣,攻福甯州,破福安、甯德。

    明年(三十八年,1559)四月遂圍福州,經月不解。

    福清、永福諸城皆被攻毀,蔓延于興化,奔突于漳洲。

    其患盡移于福建,而潮、廣間亦紛紛以倭警聞矣。

    至四十年(1561),浙東、江北諸寇以次平&hellip&hellip明年十一月(四十一年,1562)陷興化府,大殺掠,移據平海衛(今福建莆田縣東九十裡)不去。

    初,倭之犯浙江也,破州縣衛所城以百數,然未有破府城者。

    至是,遠近震動,亟征俞大猷、戚繼光、劉顯諸将合擊,破之。

    其侵犯他州縣者,亦為諸将所破,福建亦平。

    其後,廣東巨寇曾一本、黃朝太等,無不引倭為助。

    隆慶時,破碣石(明衛,清鎮,在廣東海豐縣東一百二十裡)、甲子(甲子門在廣東陸豐縣東南一百裡石帆港海口)諸衛所。

    已,犯化州石城縣(今廣東廉江縣),陷錦囊所(廣東徐聞縣東北一百裡)、神電衛。

    吳川、陽江、茂名、海豐、新甯、惠來諸縣,悉遭焚掠。

    轉入雷、廉、瓊三郡境,亦被其患。

    萬曆二年(1574)犯浙東甯、紹、台、溫四郡,又陷廣東銅鼓石雙魚所(雙魚所,今廣東陽江縣西南一百三十裡)。

    三年(1575)犯電白(今廣東縣),四年(1576)犯定海(浙江)。

    八年(1580)犯浙江韭山(浙江象山縣東南一百裡海中)及福建澎湖、東湧。

    十年犯溫州,又犯廣東。

    十六年(1588)犯浙江。

    然時疆吏懲嘉靖之禍,海防頗饬,賊來辄失利。

    其犯廣東者,為蜑賊梁本豪勾引,勢尤猖獗。

    總督陳瑞集衆軍擊之,斬首千六百餘級,沈其船百餘艘,本豪亦授首&hellip&hellip終明之世,通倭之禁甚嚴。

    ” 3.明朝對于倭寇之記載 采九德(常吉)《倭變事略》(《鹽邑志林》第四十八帙,《叢書集成》影印本,前有嘉靖三十七年戊午十二月鹽官采九德自序): 卷一:“嘉靖三十二年(1553)癸醜夏四月二日,一海船長八九丈餘,泊鹽邑(海鹽)演武場北新塘觜,約賊六十餘,皆髡頭鳥音,有槍刀弓矢而無火器。

    時備倭把總指揮王應麟率本衛骁兵數百而出&hellip&hellip王遣陸路指揮王彥忠率軍百餘至船詢所以來,而譯言莫通,惟以小木櫃置書其中,曰吾日本人也,來自吾地,以失舵,願假糧食,修吾舵即返,幸無吾逼,逼則我爾死生未判也。

    時承平久,邑人相攜往觀,嘻然莫為虞。

    日甫西,彥忠率衆逼船。

    倭盡起立,以燕尾利镞射數軍,皆立死,諸觀者始知懼,奔入城,遂塞門為拒守計矣。

    ”(1&mdash2頁) “次日侵晨,軍人胡士澄持火藥&hellip&hellip上船焚之&hellip&hellip焚死者十餘賊,生擒被傷者六賊,縛置北城闉内,刀瘡傷處,見其痕多無血,人鹹異之。

    ”(2&mdash3頁) “初四日,官兵追及之,至矮婆橋力戰&hellip&hellip我軍死者十八人,賊皆割取其首,排列橋上&hellip&hellip”(3頁) “初,賊執一民欲導出海口,怪引入腹内殺之,複執民以發貫耳鼻曳而行。

    ”(3&mdash4頁) “賊有善蔔筮者,每日侵晨蔔筮,為謀劃勝算,有詩題廟(白馬廟)壁雲:&lsquo海霧曉開合,海風春複寒。

    衰顔歡薄酒,老眼傲驚湍。

    叢市人家近,平沙客路寬。

    明朝晴更好,飛翠潑征鞍。

    &rsquo”(5頁) “是賊既勝,意氣揚揚,有稱二大王者,年二十餘,每戰辄揮扇用幻術惑衆,獨衣紅袍騎而行&hellip&hellip萬将軍(參将萬鹿園)素好施舍,有少陵僧者,自幼行腳江湖,谙武藝,手執鐵棍,以古大錢貫鐵條于中,長約八九尺,重約三四十斤&hellip&hellip集黨八十餘迎擊賊,賊戰,每搖白扇,僧識為蝴蝶陣,乃令軍中各簪一榴花,僧手撐一傘以行,但作采花狀,賊二大王者望見僧即若縛手然,蓋以術破之也&hellip&hellip僧怒,阖其傘,賊遂能應敵且四遁矣。

    ”(8&mdash10頁) 案:說多不經,當時人之識見如此,可歎! 29.4.26 4.明代小說中的倭寇 明《古今小說》(天啟初,天許齋刊本,日本人考訂為馮夢龍氏所作)卷十八《楊八老》:“原來倭寇逢着中國之人,也不盡數殺戮。

    擄得婦女恣意奸淫&hellip&hellip其男子,但是老弱便加殺害;若是強壯的,就把來剃了頭發,抹了油漆,假充倭子。

    每遇厮殺,便推他去當頭陣。

    官軍隻要殺得一顆首級,便好領賞。

    平昔百姓中秃發瘌痢,尚然被他割頭請功,況且見在戰陣上拿住,那管真假,定然不饒的。

    這些剃頭的假倭子,自知左右是死,索性靠着倭勢,還有捱過幾日之理,所以一般行兇出力。

    那些真倭子,隻等假倭擋過頭陣,自己都尾其後而出,所以官軍屢堕其計,不能取勝。

    ”(商務印書館排印本,4頁) 案:此條托言胡元泰定故事,當據明事描寫也。

     又,“昔人有詩單道着倭寇行兵之法,詩雲:&lsquo倭陣不喧嘩,紛紛正帶斜。

    螺聲飛蛱蝶,魚貫走長蛇。

    扇散全無影,刀來一片花。

    更兼真僞混,駕禍擾中華。

    &rsquo”(4頁) 又,“原來倭奴入寇,國王多有不知者。

    乃是各島窮民合夥泛海,如中國賊盜之類,彼處隻如做買賣一般。

    其出掠亦各分部統,自稱大王之号,到回去仍複隐諱了。

    劫掠得金帛,均分受用,亦有将十分中一二分獻與本島頭目,互相容隐。

    如被中國人殺了,隻作做買賣折本一般。

    所擄得壯健男子留作奴仆使喚,剃了頭,赤了兩腳,與本國一般模樣,給與刀仗,教他跳戰之法,中國人懼怕,不敢不從。

    過了一年半載,水土習服,學起倭話來,竟與真倭無異了”。

    (4&mdash5頁) 又,“原來倭寇飄洋,也有個天數,聽憑風勢:若是北風,便犯廣東一路;若是東風,便犯福建一路;若是東北風,便犯溫州一路;若是東南風,便犯淮揚一路”。

    (5頁) 1949.10.2 5.招撫倭寇 《明史》二百五《胡宗憲傳》:“胡宗憲,字汝貞,績溪人。

    嘉靖十七年進士&hellip&hellip三十三年,出按浙江。

    時&hellip&hellip諸倭入寇&hellip&hellip帝命張經為總督,李天寵撫浙江,又命侍郎趙文華督察軍務。

    文華恃嚴嵩内援,恣甚。

    經、天寵不附也,獨宗憲附之。

    文華大悅,因相與力排二人&hellip&hellip超擢宗憲右佥都禦史&hellip&hellip時柘林諸倭移屯陶宅,勢稍殺&hellip&hellip文華&hellip&hellip進剿陶宅殘寇。

    宗憲與共&hellip&hellip(三十四年九、十月)大敗。

    而倭犯浙東諸州縣,殺文武吏甚衆。

    宗憲乃與文華定招撫計。

    文華還朝,盛毀總督楊宜,而薦宗憲,遂以為兵部右侍郎代宜。

    初,宗憲令客蔣洲、陳可願谕日本國王,遇汪直養子滶于五島,邀使見直&hellip&hellip宗憲與直同鄉裡,欲招緻之&hellip&hellip洲等谕宗憲指。

    >直心動,又知母妻無恙,大喜&hellip&hellip因留洲而遣滶等護可願歸。

    宗憲厚遇滶,令立功。

    滶遂破倭舟山,再破之列表&hellip&hellip以徐海入犯來告。

    亡何,海果引&hellip&hellip倭分掠瓜洲、上海、慈溪,自引萬餘人攻乍浦&hellip&hellip宗憲壁塘栖,與巡撫阮鹗相掎角。

    會海趨皂林,鹗遣遊擊宗禮擊海于崇德&hellip&hellip敗死,鹗走桐鄉&hellip&hellip賊乘勝圍之。

    宗憲&hellip&hellip還杭州,遣指揮夏正等持滶書要海降&hellip&hellip時海病創,意頗動,因曰:&lsquo兵三路進,不由我一人也。

    &rsquo正曰:&lsquo陳東已他有約,所慮獨公耳。

    &rsquo海遂疑東。

    而東知海營有宗憲使者,大驚,由是有隙。

    正乘間說下海&hellip&hellip宗憲因&hellip&hellip谕海縛陳東、麻葉,許以世爵。

    海果縛葉以獻。

    宗憲解其縛,令以書緻東圖海,而陰洩其書于海&hellip&hellip于是海複以計縛東來獻&hellip&hellip海遂刻日請降&hellip&hellip海自擇沈莊屯其衆&hellip&hellip宗憲&hellip&hellip令東緻書其黨曰:&lsquo督府檄海,夕擒若屬矣。

    &rsquo東黨懼,乘夜将攻海。

    海挾兩妾走&hellip&hellip明日,官軍圍之,海投水死。

    會盧镗亦擒辛五郎至。

    辛五郎者,大隅島主弟也。

    遂俘洪(徐海之弟)、東、葉、五郎及海首獻京師。

    帝大悅&hellip&hellip兩浙倭漸平。

    三十六年正月&hellip&hellip命宗憲兼浙江巡撫事。

    蔣洲在倭中,谕&hellip&hellip還被掠人口,具方物入貢。

    宗憲以聞,诏厚赉其使,遣還。

    至十月,複遣夷目善妙等随汪直來市,至岑港泊焉。

    浙人聞直以倭船至,大驚。

    巡按禦史王本固亦言不便&hellip&hellip直遣滶詣宗憲曰:&lsquo我等奉诏來,将息兵安境&hellip&hellip今盛陳軍容,禁舟楫往來,公绐我耶?&rsquo宗憲解谕至再,直不信&hellip&hellip因要一貴官為質,宗憲立遣夏正偕滶往&hellip&hellip直疑稍解,乃偕(葉)碧川、(王)清溪入谒。

    宗憲慰籍之甚至,令至杭見本固。

    本固下直等于獄&hellip&hellip直論死&hellip&hellip明年(三十七年)春,新倭複大至,嚴旨責宗憲。

    宗憲懼得罪,上疏陳戰功&hellip&hellip帝怒,盡奪諸将(俞)大猷等職,切讓宗憲。

    ”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傳附盧镗傳》:“镗&hellip&hellip乃與胡宗憲共謀滅徐海。

    宗憲招汪直,镗亦說日本使善妙令擒直。

    直與日本貳,卒伏誅。

    ” 6.讨倭諸将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傳》:“俞大猷,字志輔,晉江人&hellip&hellip舉嘉靖十四年武會試&hellip&hellip三十一年,倭賊大擾浙東。

    诏移大猷甯、台諸郡參将&hellip&hellip三十五年三月&hellip&hellip以大猷代(浙江總兵兼轄蘇松諸郡)&hellip&hellip平汪直&hellip&hellip尋擢福建總兵官,與戚繼光複興化城,共破海倭&hellip&hellip四十二年十月徙鎮南贛。

    明年(四十三年)改廣東&hellip&hellip圍倭鄒塘&hellip&hellip大破之海豐&hellip&hellip”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傳附盧镗傳》:“盧镗,汝甯衛人&hellip&hellip倭難初興,諸将悉望風潰敗,獨镗與湯克寬敢戰,名亞俞、戚雲。

    ” 《明史》二百十二《俞大猷傳附湯克寬傳》:“克寬,邳州衛人。

    ” 《明史》二百十二《戚繼光傳》:“戚繼光,字元敬,世登州衛指揮佥事&hellip&hellip嘉靖中嗣職,用薦擢署都指揮佥事,備倭山東&hellip&hellip尋&hellip&hellip改守台、金、嚴三郡&hellip&hellip浙東平,繼光進秩三等&hellip&hellip四十二年&hellip&hellip合攻賊于平海&hellip&hellip明年(四十三年)二月,倭餘黨複糾新倭萬餘,圍仙遊三日。

    繼光擊敗之&hellip&hellip尋與大猷擊走吳平于南澳&hellip&hellip” 《明史》二百十二《劉顯傳》:“劉顯,南昌人&hellip&hellip倭犯江北,逼泗州&hellip&hellip防浦口&hellip&hellip四十一年五月,廣東賊大起。

    诏顯充總兵官鎮守。

    會福建倭患棘,顯赴援。

    與參将戚繼光連破賊&hellip&hellip複興化&hellip&hellip” 7.《三朝平攘錄》 《三朝平攘錄》六卷明諸葛元聲撰四冊北大藏抄本前有萬曆丙午(三十四年)會稽商維濬序 卷一海寇龛山凱歌 卷二順義王俺答三娘子附封順義王贊 卷三都蠻九絲平都蠻贊 卷四甯夏哱承恩平甯夏贊 卷五日本關白朝鮮附平關白贊 卷六播州楊應龍平播贊 1949.3.14 8.倭寇參考書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明徐學聚 《嘉靖禦倭江浙主客軍考》民國黎光明燕京哈佛社《明代倭寇考略》民國陳懋恒 《三朝平攘錄》明諸葛元聲卷一倭寇北大抄本 四、日本侵朝鮮與中國赴援 1.朝鮮世系 朝鮮康獻王李旦(原名成桂)&mdash&mdash恭靖王李芳果&mdash&mdash恭定王李芳遠&mdash&mdash莊憲王李祹&mdash&mdash恭順王李珦&mdash&mdash李弘&mdash&mdash惠莊王李瑈&mdash&mdash襄悼王李晄&mdash&mdash李暲(追谥懷簡王)&mdash&mdash康靖王李娎&mdash&mdash李&mdash&mdash恭僖王李怿&mdash&mdash榮靖王李峼&mdash&mdash恭憲王李峘&mdash&mdash昭敬王李昖&mdash&mdash光海君李珲&mdash&mdash绫陽君李倧 2.日本攻朝鮮意在侵中國 賴襄《日本外史》十五:“(豐臣秀吉言)用朝鮮之兵以入于明,庶幾席卷明國,合三國(中、朝、日)為一,是臣之宿志也。

    ” 又,卷十六:“(豐臣秀吉言)吾欲以邦治委内府而自将入朝鮮,以其兵為先鋒,以入于明,彼拒我命則擊滅之。

    遂自遼東襲北京,奄有其國&hellip&hellip” 3.明援朝鮮 朝鮮立國《明史》三百二十《外國·朝鮮傳》:“明興,王高麗者王颛。

    太祖即位之元年遣使賜玺書。

    二年(1369)&hellip&hellip封颛為高麗國王&hellip&hellip(洪武)二十四年(1391)&hellip&hellip明年(二十五年,1392)正旦&hellip&hellip而(李)成桂自立,遂有其國&hellip&hellip王氏自五代傳國數百年,至是絕。

    二十五年(1392)九月,高麗知密直司事趙胖等持國都評議司奏言,本國&hellip&hellip王氏子姓無可當輿望者,中外人心鹹系李成桂,臣等與國人耆老共推主國事,惟聖俞允。

    帝以高麗僻處東隅,非中國所治,令禮部移谕:果能順天道,合人心,不啟邊釁,使命往來,實爾國之福,我又何誅。

    冬,成桂&hellip&hellip請更國号,帝命仍古号曰朝鮮。

    ” 犯朝鮮“萬曆&hellip&hellip十九年(1591)十一月奏,倭酋關白平秀吉聲言明年三月來犯,诏兵部申饬海防&hellip&hellip二十年(日本後陽成天皇文祿元年,西1592)夏五月,秀吉遂分渠帥行長、清正等帥舟師逼釜山鎮,潛渡臨津。

    時朝鮮承平久,兵不習戰,昖又湎酒弛備,猝島夷作難,望風皆潰。

    昖棄王城&hellip&hellip奔平壤,已複走義州,願内屬。

    七月,兵部議令駐劄險要,以待天兵;号召通國勤王,以圖恢複。

    而是時倭已入王京,毀墳墓,劫王子、陪臣,剽府庫,八道幾盡沒,旦暮且渡鴨綠江,請援之使絡繹于道&hellip&hellip而倭業抵平壤,朝鮮君臣益急,出避愛州。

    ” 明軍之敗“遊擊史儒等率師至平壤,戰死。

    副總兵祖承訓統兵渡鴨綠江援之,僅以身免。

    中朝震動,以宋應昌為經略。

    ” 諜探“八月,倭入豐德等郡,兵部尚書石星計無所出,議遣人偵探之。

    于是嘉興人沈惟敬應募。

    惟敬者,市中無賴也。

    是時秀吉次對馬島,分其将行長等守要害為聲援。

    惟敬至平壤,執禮其卑。

    行長绐曰:&lsquo天朝幸按兵不動,我不久當還。

    以大同江為界,平壤以西盡屬朝鮮耳。

    &rsquo惟敬以聞。

    廷議倭詐未可信,乃趣應昌等進兵。

    而(石)星頗惑于(沈)惟敬,乃題署遊擊赴軍前,且請金行間。

    ” 平壤大捷“十二月,以李如松(《明史》二三八本傳)為東征提督。

    明年(萬曆二十一年,1593)正月如松督諸将進戰,大捷于平壤。

    行長渡大同江,遁還龍山。

    所失黃海、平安、京畿、江原四道并複,清正亦遁還王京。

    如松既勝,輕騎趨碧蹄館,敗,退駐開城。

    ” 封貢之議“初(李)如松誓師,欲斬(沈)惟敬,以參軍李應試言而止。

    至是敗,氣縮,而(宋)應昌急圖成功,倭亦乏食有歸志,因而封貢之議起。

    (宋)應昌得倭報(沈)惟敬書,乃令遊擊周弘谟同惟敬往谕倭,獻王京,返王子,如約縱歸。

    倭果于四月棄王城遁。

    時漢江以南千有餘裡朝鮮故土複定,兵部言宜令王還國居守,我各鎮兵久疲海外,以次撤歸為便。

    诏可。

    (宋)應昌疏稱釜山雖瀕海南,猶朝鮮境,有如倭觇我罷兵,突入再犯,朝鮮不支,前功盡棄。

    今撥兵協守為第一策,即議撤,宜少需時日,俟倭盡歸,量留防戍。

    部議留江浙兵五千,分屯要害,仍谕昖搜練軍實,毋恃外援。

    已而沈惟敬歸自釜山,同倭使來請款,而倭随犯鹹安、晉州,逼全羅,聲複漢江以南,以王京、漢江為界。

    (李)如松計全羅饒沃,南原府尤其咽喉,乃命諸将分守要害。

    已倭果分犯,我師并有斬獲。

    兵科給事中張輔之、遼東都禦史趙耀皆言款貢不可輕受。

    七月倭從釜山移西生浦,送回王子、陪臣。

    ” 明軍之退“時師久暴露,聞撤,勢難久羁。

    (宋)應昌請留劉珌(《明史》二四七本傳)川兵,吳惟忠、駱尚志等南兵,合薊、遼兵共萬六千,聽(劉)珌分布慶尚之大丘,月饷五萬兩,資之戶兵二部&hellip&hellip廷臣言虛内實外非長策,請以所留川兵命(劉)珌訓練,兵饷令本國自辦。

    于是诏撤惟忠等兵,止留珌兵防守&hellip&hellip以顧養謙為經略。

    九月,昖&hellip&hellip上表謝恩。

    然時倭猶據釜山也,(石)星益一意主款。

    九月,兵部主事曾偉芳言&hellip&hellip款亦去,不款亦去&hellip&hellip款亦來,不款亦來,宜令朝鮮自為守,吊死問孤,練兵積粟,以圖自強。

    帝以為然,因敕谕昖者甚至。

    ” 反款之議“二十二年(1594)正月&hellip&hellip禮部郎中何喬遠奏&hellip&hellip沈惟敬與倭交通,不雲和親,辄曰乞降。

    臣&hellip&hellip乞特敕急止封貢。

    ”诏兵部議。

    時廷臣交章,皆以罷封貢、議戰守為言。

    ” 封議之定“八月(顧)養謙奏講貢之說,貢道宜從甯波,關白宜封為日本王,谕行長部倭盡歸,與封貢如約。

    九月昖請許保國,帝乃切責群臣阻撓,追褫禦史郭實等。

    诏小西飛入朝(小西飛為倭酋,與沈惟敬同自釜山來請款,見《明書》一百六十六《四國·日本傳》,《明史·朝鮮傳》未見,而突現此語,頗不易曉)。

    集多官面議,要以三事:一,勒倭盡歸巢;一,既封不與貢;一,誓無犯朝鮮。

    倭俱聽從以聞。

    帝複谕于左阙,語加周複。

    十二月,封議定,命臨淮侯李宗城充正使,以都指揮楊方亨副之,同沈惟敬往日本,王給金印,行長授都督佥事&hellip&hellip二十四年(日本後陽成天皇慶長元年,西1596)&hellip&hellip九月封使至日本。

    先是&hellip&hellip李宗城以貪淫為倭守臣所逐,棄玺書夜遁。

    事聞逮問。

    乃以(楊)方亨充正使,加惟敬神機營銜副之,及是奉冊至。

    ” 日借端不撤兵“關白怒朝鮮王子不來謝,止遣二使奉白土綢為賀,拒其使不見,語(沈)惟敬曰&hellip&hellip且留石曼子兵于彼,候天朝處分,然後撤還。

    翌日奉貢,遣使赍表文二道,随冊使渡海至朝鮮。

    廷議遣使于朝鮮,取表文進驗&hellip&hellip倭方責備朝鮮,仍留兵釜山如故,謝表後時不發,(楊)方亨徒手歸。

    至是,(沈)惟敬始投表文,案驗潦草,前折用豐臣圖書,不奉正朔,無人臣禮。

    而寬奠副總兵馬棟報清正擁二百艘屯機張營。

    (楊)方享始直吐本末,委罪惟敬,并呈石星前後手書。

    帝大怒,命逮石星、沈惟敬案問。

    ” 明軍再渡鮮“以兵部尚書邢玠總督薊遼;改麻貴(《明史》238)為備倭大将軍,經理朝鮮;佥都禦史楊鎬(《明史》259)駐天津,申警備;楊汝南、丁應泰贊畫軍前。

    五月(邢)玠至遼。

    行長建樓,清正布種,島倭窖水,索朝鮮地圖。

    (邢)玠遂決意用兵。

    麻貴望鴨綠江東發,所統兵僅萬七千人,請濟師。

    (邢)玠以朝鮮兵惟娴水戰,乃疏請募兵川、浙,并調薊、遼、宣、大、陝兵及福建、吳淞水師,劉珌督川、漢兵聽剿。

    (麻)貴密報候宣、大兵至,乘倭未備,掩釜山,則行長禽、清正走。

    (邢)玠以為奇計,乃檄楊元屯南原,吳惟忠屯忠州。

    ” 日軍之進“六月,倭數千艘泊釜山,戮朝鮮郡守安弘國,漸逼梁山、熊川。

    (沈)惟敬率營兵二百,出入釜山。

    (邢)玠陽為慰藉,檄楊元襲執之,縛至貴營,惟敬執而向導始絕。

    七月,倭奪梁山、三浪,遂入慶州,侵閑山。

    統制元均兵潰,遂失閑山&hellip&hellip而我水兵三千甫抵旅順,閑山破,經略檄守王京西之漢江、大同江,扼倭西下,兼防運道。

    八月,清正圍南原,乘夜猝攻,守将楊元遁。

    時全州有陳愚衷,去南原僅百裡,南原告急,(陳)愚衷不敢救,聞已破,棄城走。

    麻貴遣遊擊牛伯英赴援,與(陳)愚衷合兵,屯公州。

    倭遂犯全慶,逼王京&hellip&hellip東西皆倭,我兵單弱,因退守王京,依險漢江。

    麻貴請于(邢)玠,欲棄王京退守鴨綠江。

    海防使蕭應宮以為不可,自平壤兼程趨王京止之。

    麻貴發兵守稷山,朝鮮亦調都體察使李元翼由烏嶺出忠清道遮賊鋒。

    (邢)玠既身赴王京,人心始定。

    ” 再議和“(邢)玠召參軍李應試問計,應試請問廟廷主畫雲何。

    (邢)玠曰:&lsquo陽戰陰和,陽剿陰撫&rsquo,政府八字密畫,無洩也。

    (李)應試曰:&lsquo然則易耳。

    倭叛以處分絕望,其不敢殺楊元,猶望處分也。

    直使人谕之曰沈惟敬不死,則退矣。

    &rsquo因請使李大谏于行長,馮仲纓于清正,(邢)玠從之。

    九月,倭至漢江,楊鎬遣張貞明持(沈)惟敬手書往,責其動兵,有乖靜候處分之實。

    行長、正成亦尤清正輕舉,乃退屯井邑&hellip&hellip(此間疑有脫誤)十一月(邢)玠征兵大集,帝發帑金犒軍&hellip&hellip玠大會諸将,分三協。

    (楊)鎬同(麻)貴率左右協,自忠州、烏嶺向東安,趨慶州,專攻清正。

    使李大谏通行長,約勿往援。

    複遣中協屯宜城,東援慶州,西扼全羅。

    以餘兵會朝鮮合營,詐攻順天等處,以牽制行長東援。

    ” 明軍再敗“十二月,會慶州。

    麻貴遣黃應賜賄清正約和,而率大兵奄至其營&hellip&hellip獲其勇将,乘勝拔兩栅。

    倭焚死者無算,遂奔島山,連築三寨&hellip&hellip倭堅壁不出&hellip&hellip諸将乃議曰:&lsquo倭艱水道,饷難繼,第坐困之,清正可不戰縛也。

    &rsquo鎬等以為然,分兵圍十日夜,倭饑甚,僞約降緩攻。

    俄行長援兵大至,将繞出軍後。

    (楊)鎬不及下令,策馬西奔,諸軍皆潰。

    遂撤兵還王京,士卒物故者二萬&hellip&hellip二十六年(1598)正月,邢玠以前役乏水兵無功,乃益募江南水兵,議海運,為持久計。

    二月,都督陳璘(247)以廣兵,劉珌(247)以川兵,鄧子龍(247)以浙、直兵先後至。

    (邢)玠分兵三協,為水陸四路,路置大将。

    中路(李)如梅,東路(麻)貴,西路(劉)珌,水路(陳)璘,各守汛地,相機行剿&hellip&hellip我師約日并進,尋報遼陽警,李如松敗沒,诏如梅還赴之,中路以董一元(239)代&hellip&hellip九月,将士分道進兵,劉珌進逼行長營&hellip&hellip行長潛出千餘騎扼之,珌不利,退,璘亦棄舟走。

    麻貴至蔚山,頗有斬獲,倭僞退誘之。

    貴入空壘,伏兵起,遂敗。

    董一元進取晉州,乘勝渡江,連毀二寨。

    倭退保泗州老營,鏖戰下之,前逼新寨&hellip&hellip十月,董一元遣将四面攻城,用火器擊碎寨門,兵競前拔栅。

    忽營中火藥崩,煙焰漲天。

    倭乘勢衛擊,固城倭亦至,兵遂大潰,奔還。

    ” 秀吉之死“是月,福建都禦史金學曾報七月九日平秀吉死,各倭俱有歸志。

    十一月,清正發舟先走,麻貴遂入島山、西浦,劉珌攻奪曳橋。

    石曼子(倭将)引舟師救行長,陳璘邀擊敗之。

    諸倭楊帆盡歸。

    ” “自倭亂朝鮮七載(萬曆二十年〔1592〕五月至二十六年〔1598〕十一月)喪師數十萬,糜饷數百萬,中朝與屬國迄無勝算,至關白死而禍始息。

    二十七年(1599)閏四月以平倭诏告天下&hellip&hellip五月(邢)玠條陳東征善後事宜十事&hellip&hellip十月,請留水兵八千以資戍守。

    其撤回官兵,駐劄遼陽備警。

    ” 案:平秀吉,日本亦作藤原秀吉,亦作豐臣秀吉,以正親町天皇天正十三年(萬曆十三年西曆一五八五)三月至十四年(1586)十二月為内大臣(繼藤原信基),十三年(1585)七月至十九年(1591)十二月為攝政關白(繼藤原昭實),天正十四年(1586)十二月至慶長三年(萬曆二十六年,西1598)八月為太政大臣。

    天正十九年(萬曆十九年1591)九月下令征朝鮮,文祿元年(萬曆二十年1592)三月發兵,慶長三年(1593)八月十八日豐臣秀吉死,年六十三。

     天正十四年(1586)以後為後陽成天皇。

     萬曆二十年(1592)日本征朝鮮,日本史謂之“文祿之役”。

     萬曆二十五年(1597)日本再征朝鮮,日本史謂之“慶長之役”。

     《明史》三百二十二《外國·日本傳》:“秀吉&hellip&hellip僭稱關白&hellip&hellip并欲侵中國滅朝鮮而有之,召問故時汪直餘黨,知唐人畏倭如虎,氣益驕。

    益大治兵甲,繕舟艦&hellip&hellip二十年(萬曆)四月遣其将清正、行長&hellip&hellip将舟師數百艘,由對馬島渡海陷朝鮮之釜山,乘勝長驅&hellip&hellip遂逼王京,朝鮮王李昖棄城奔平壤,又奔義州,遣使絡繹告急。

    倭遂入王京,執其王妃、王子,追奔至平壤,放兵淫掠。

    七月命副總兵祖承訓赴援,與倭戰于平壤城外,大敗,承訓僅以身免。

    八月,中朝乃以兵部侍郎宋應昌為經略,都督李如松為提督,統兵讨之。

    當是時,甯夏未平,朝鮮事起,兵部尚書石星計無所出,募能說倭者偵之,于是嘉興人沈惟敬應募。

    星即假遊擊将軍銜,送之如松麾下。

    明年(萬曆二十一年)如松師大捷于平壤,朝鮮所失四道并複,如松乘勝趨碧蹄館,敗而退師。

    于是封貢之議起,中朝彌縫惟敬以成款局,事詳《朝鮮傳》。

    ” 《明史》二十《神宗本紀》:“萬曆二十年&hellip&hellip三月戊辰,甯夏緻仕副總兵哱拜殺巡撫都禦史黨聲、副使石繼芳,據城反&hellip&hellip壬申,總督軍務兵部尚書魏學曾讨甯夏賊&hellip&hellip夏四月甲辰,總兵官李如松提督陝西讨賊軍務&hellip&hellip六月丁未,諸軍進次甯夏,賊誘河套部入犯,官軍擊卻之&hellip&hellip十二日甲午,以甯夏賊平,告天下。

    ” 4.封貢之議與日本當時之企圖 日本《史學雜志》四十八編七号,昭和十二年七月發行(即中華民國二十六年)彙報,載史學會第三十八屆大會紀事東京帝大史料編纂所主辦之史料展覽會第三室三十五件為“朝鮮僧松雲書一幅”,其說明及條文如下: “明神宗萬曆二十五年三月即我慶長三年三月,朝鮮江原道金剛山之僧松雲當朝鮮慶長之役,于加藤清正慶長三年正月蔚山戰役,松雲與之會議,我軍欲假道朝鮮伐明,望朝鮮歸服,我于文祿之役所擒之朝鮮王子皆已放還,但朝鮮國王未親來日本緻謝,朝鮮八道内四道應割讓于日本,此日本主張之條件,松雲辨析之。

    ”(譯意) “一、庚寅歲(案為神宗萬曆十八年,日本天正十八年,西1590)遣使於日本者,隻是交鄰通信相約&hellip&hellip二、此時對馬&hellip&hellip三、我國(模糊不清)&hellip&hellip行長等報太閣之書,是大欺罔日本也。

     “一、五年發日本軍兵攻京城之時,王子放還則國王親渡海緻謝之說,實出于何人之口也,割朝鮮地屬日本之說又出于何人之口也,出于沈爺耶(案:即沈惟敬),起于行長耶?日本雖擒百王子而不還,豈國王渡海緻謝之理也。

    大上官才智出人,豈不知可不可、義不義、成不成也,而妄為之起,知不可成而強為之,則架竹而打天,敵空而覓響,其可得乎?作此說而報太閣者,欺罔日本,欺罔大明,欺罔朝鮮,欺罔三國而其庸誰容身于天地之間耶?是人則欺罔天地鬼神矣,欺人尤且不堪,欺天欺神乎,此必誤國之臣也,不可說,不可說。

    我國則曾未聞此等語也,有不見此等人也,大抵作事之人則相與論議,義合則成,不合則不成,豈有此等難做底無義事也,吾将此意皈告朝廷則必付掌也耳,又何言哉! “一、王子渡海事,勢似不難而義則不可也,何也,以王子一身論之則宜渡海而伸禮于太閣之前,以宗社論之則不可以王子送禮于君父仇之家,明知不可送也,況我國王子非天子之命,則入觐天朝猶且不為,其能渡海而見仇家之面目耶?然謀在于人而成在于天也,不可言天而不謀也,太上官則宜謀之,而我國則斷之以義也。

    餘皈而先與沈老喻入慶州章,又告朝廷而取禀聽命令之如何而還報是料,但此意不使對知之,行長之徒欲聞上官與我等論議之事,窺聽者紛纭更須慎之,我亦勉力圖之大計。

     “一、答應問書二件一樣。

     “義不義、可不可已陳前書,吾何與你的強分指馬也,隻待天下之公論耳,複何言哉,雖然我當勉力謀之。

     “一、我與上官所論事成立則渡海何難也。

     “一、上京而事之成不成之消息則先下送于蔣啟仁,使之傳通,我則待事勢有光然後下來矣。

     “一、亦未可期也,随時善處為料。

     “皇明萬曆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朝鮮北海松雲(花押)(此行甚低) “此十一件清正可告諸日本。

    ”(七/九五〔911〕&mdash&mdash七/九六〔912〕頁) 案:此書作于萬曆二十五年三月在豐臣秀吉再征朝鮮之後(日本史所謂慶長之役),在蔚山之戰前(事在本年十二月),說明雲雲有誤。

    疑再征時日本之條件如此,不在蔚山戰後也。

     29.8.18 5.豐臣秀吉欲與明和親 日本黑闆勝美,資料摘錄《國史概觀》二四二頁引秀吉書翰,大明人被遣禦一書,共七條,其第一條:“一、和平誓約無相違者,天地縱雖盡,不可有改變也。

    然則迎大明皇帝之賢女可備日本之後妃事。

    ”其第六條:“一、去年朝鮮王子二人,前驅者生擒之,其人非凡間,不混和平,為四人度與沈遊擊可歸舊國事。

    ”末題文祿。

     6.明封豐臣玄以之兵部劄付 “兵部為欽奉(此行字較大。

    一行。

    低二格)聖谕事,照得傾因關白具表乞封(此行頂格。

    上三字較大。

    二行),皇上嘉其恭順,特準封為日本國王,已足以遠慰内附之誠,永堅外藩之願矣。

    但關白既受(此行頂格。

    順下空一格。

    三行)皇上賜封,則行長諸人即為(此行頂格。

    四行)天朝臣子,似應酌議量授官職,令彼共戴(此行頂格。

    五行)天恩,永為臣屬,恭候(此行頂格。

    五行)命下,将豐臣玄以授都督佥事官職,以示獎勸,拟合給劄,為此合劄本官遵照劄内事理,永堅恭順,輔導國王,恪遵(此行頂格。

    此行适滿上下花邊。

    六行)天朝約束,不得别有他求,不得再犯朝鮮,不得擾掠沿海,各保富貴,共享太平,一有背違,(此行頂格。

    七行)王章不宥。

    須至劄付者。

    (此行低一格。

    八行)右劄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