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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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由于陰雨,顯得格外冷清,如黃昏一般那麼幽暗。
木曾以手帕拭面跨入分局大門。
“唷,你不是休假嗎?”看到木曾進來,主任擡起豐潤臉孔問道。
“雖然休假,但有一些想法……” “太湊巧了,其實我也有一些奇怪想法。
” “什麼事?” “先聽聽你的。
” 主任請他坐下。
他一坐下立刻便說:“主任,我解開了投書之謎。
” 木曾無疑地有些興奮過度。
以緻沒有注意到,主任在傾聽中疑惑逐漸變深之事。
他渾然陶醉于自己的推理中。
“除此之外,”木曾斷言道,“無法解答投書之謎。
江津子為了制造可憐的共犯,一定很早以前便着手此項計劃。
” “很有道理。
” 主任聽後深深地點了頭。
但他的眼睛仍注視着手指上幾乎燃盡的煙頭,這點使木曾惑到不安。
“有什麼地方不對?” “不,”主任仍然低着頭說,“也許,你的推理很正确,隻是……” “證據問題。
”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紋去對照加代子便可。
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郵,一定附有她的指紋。
” “你也知道,明信片雙面都被刮過起絨,普通拿在手上隻會留下模糊痕迹。
” “混蛋!這也是江津子的計謀。
我沒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慮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紋卻十分明确。
投書由江津子寫加代子去投,那麼征部的指紋又何時如何印上的。
這點你的推理沒有指明。
還有——” “還有什麼?” “有。
”主任莞爾道,“說來有些找碴兒似的,你的推理有決定性的矛盾。
” “那是——” “兇器。
江津子在行兇前準備妥的投書中,能寫出兇器藏在公園,并要警方去尋找。
但是她本人卻不能去公園隐藏兇器。
而且兇器居然找到。
這又如何解釋?” “嗯。
” 木曾語塞。
自己推理的最大弱點即在此。
不錯,她能寫出兇器所在地點,但她無法去藏。
“問題在于我們的木曾,如何去解這個矛盾。
” 主任的話,引起了木曾的蠻勇大志,他大聲吼道:“兇器是假物。
” 吼過之後,木曾自己吃了一驚。
這一句話竟然引出了一種想象。
“假物?”主任也驚吓地叫道。
“是的。
公園找到的兇器。
如同投書一樣,也是事先準備好放置的。
江津子的哥哥是醫生。
她或許在某種機會得悉俊二的血型。
她從哥哥診所拿出輸血用血液,塗在小刀,并加上肥皂水的清洗。
然後塞進石垣間。
” 對啊,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沒有想到呢。
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靜的視線和言語一起反擊過來:“如果發現的小刀是假物,那麼實際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裡去了,問題依然又回到原處。
并且在這裡碰壁——”術曾的雙肩于是垂落下來。
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誤。
所有一切思考之終點,始終橫擱着一把小刀。
那把小刀似乎保護着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個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說出在媽媽不在家時,去投郵了兩張明信片……” “那不行。
”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個六歲的小女孩。
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
律師便會毫無疑問地主張,那是捏造的證言,而會加以粉碎。
你能讓隻六歲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證嗎?” 木曾的雙唇發抖,生氣自己的低能無力,生氣自己非依賴幼小女孩即不能證明江津子的罪行。
他隻想到法庭場面心就陣疼,六歲的女兒,和久美子是一樣年齡。
他咒詛自己。
(要鎮定,抛開這種無道義想法,手段另外還有,你一定還漏掉一些什麼。
) “并且,”主任繼續道,“兩份投書有顯然順序。
一号投書供述他是目擊者。
二号投書則否認前述,并道歉後自承兇手。
如果是孩子投函,難道不會弄錯順序。
這也不能以巧合來解決。
這些方面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思考。
”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義。
的确,投書順序如果颠倒,其企圖有被揭破之虞。
孩子沒有決定順序之能力,江津子不會不注意到此點。
興奮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氣勢消逝了。
一個推理經常包容有對立之矛盾。
堵住搜查向前者為一面堅牆,難道沒有突破此計劃手段嗎? 對着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着說:“那個僞鈔的犯人查到了。
” “嗯。
” “沒有什麼,隻是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孩子。
” “這樣的嗎?”木曾毫無興趣地答道。
他現在沒談論僞鈔的心情。
當前問題是殺人命案。
“那便是剛才我說
木曾以手帕拭面跨入分局大門。
“唷,你不是休假嗎?”看到木曾進來,主任擡起豐潤臉孔問道。
“雖然休假,但有一些想法……” “太湊巧了,其實我也有一些奇怪想法。
” “什麼事?” “先聽聽你的。
” 主任請他坐下。
他一坐下立刻便說:“主任,我解開了投書之謎。
” 木曾無疑地有些興奮過度。
以緻沒有注意到,主任在傾聽中疑惑逐漸變深之事。
他渾然陶醉于自己的推理中。
“除此之外,”木曾斷言道,“無法解答投書之謎。
江津子為了制造可憐的共犯,一定很早以前便着手此項計劃。
” “很有道理。
” 主任聽後深深地點了頭。
但他的眼睛仍注視着手指上幾乎燃盡的煙頭,這點使木曾惑到不安。
“有什麼地方不對?” “不,”主任仍然低着頭說,“也許,你的推理很正确,隻是……” “證據問題。
”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紋去對照加代子便可。
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郵,一定附有她的指紋。
” “你也知道,明信片雙面都被刮過起絨,普通拿在手上隻會留下模糊痕迹。
” “混蛋!這也是江津子的計謀。
我沒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慮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紋卻十分明确。
投書由江津子寫加代子去投,那麼征部的指紋又何時如何印上的。
這點你的推理沒有指明。
還有——” “還有什麼?” “有。
”主任莞爾道,“說來有些找碴兒似的,你的推理有決定性的矛盾。
” “那是——” “兇器。
江津子在行兇前準備妥的投書中,能寫出兇器藏在公園,并要警方去尋找。
但是她本人卻不能去公園隐藏兇器。
而且兇器居然找到。
這又如何解釋?” “嗯。
” 木曾語塞。
自己推理的最大弱點即在此。
不錯,她能寫出兇器所在地點,但她無法去藏。
“問題在于我們的木曾,如何去解這個矛盾。
” 主任的話,引起了木曾的蠻勇大志,他大聲吼道:“兇器是假物。
” 吼過之後,木曾自己吃了一驚。
這一句話竟然引出了一種想象。
“假物?”主任也驚吓地叫道。
“是的。
公園找到的兇器。
如同投書一樣,也是事先準備好放置的。
江津子的哥哥是醫生。
她或許在某種機會得悉俊二的血型。
她從哥哥診所拿出輸血用血液,塗在小刀,并加上肥皂水的清洗。
然後塞進石垣間。
” 對啊,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沒有想到呢。
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靜的視線和言語一起反擊過來:“如果發現的小刀是假物,那麼實際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裡去了,問題依然又回到原處。
并且在這裡碰壁——”術曾的雙肩于是垂落下來。
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誤。
所有一切思考之終點,始終橫擱着一把小刀。
那把小刀似乎保護着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個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說出在媽媽不在家時,去投郵了兩張明信片……” “那不行。
”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個六歲的小女孩。
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
律師便會毫無疑問地主張,那是捏造的證言,而會加以粉碎。
你能讓隻六歲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證嗎?” 木曾的雙唇發抖,生氣自己的低能無力,生氣自己非依賴幼小女孩即不能證明江津子的罪行。
他隻想到法庭場面心就陣疼,六歲的女兒,和久美子是一樣年齡。
他咒詛自己。
(要鎮定,抛開這種無道義想法,手段另外還有,你一定還漏掉一些什麼。
) “并且,”主任繼續道,“兩份投書有顯然順序。
一号投書供述他是目擊者。
二号投書則否認前述,并道歉後自承兇手。
如果是孩子投函,難道不會弄錯順序。
這也不能以巧合來解決。
這些方面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思考。
”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義。
的确,投書順序如果颠倒,其企圖有被揭破之虞。
孩子沒有決定順序之能力,江津子不會不注意到此點。
興奮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氣勢消逝了。
一個推理經常包容有對立之矛盾。
堵住搜查向前者為一面堅牆,難道沒有突破此計劃手段嗎? 對着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着說:“那個僞鈔的犯人查到了。
” “嗯。
” “沒有什麼,隻是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孩子。
” “這樣的嗎?”木曾毫無興趣地答道。
他現在沒談論僞鈔的心情。
當前問題是殺人命案。
“那便是剛才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