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月姬

關燈
本人。

     為何如此認定,此破天荒的推測有根據嗎? 有的,木曾想。

    回溯命案最初時刻,冷靜觀察一連串事實,就可以清晰看出,木崎江津子巧奪天工的計劃。

     木曾于是按順序,檢查自己的推理。

     江津子殺害俊二的時候,她已預料自己将遭逮捕。

    不僅事先預料,而且以自己行動促使就逮。

    她制造不自然的行兇現場,寄望此舉被識破而遭受嫌疑。

     當然,她如願地遭到逮捕。

    但是她一味否認犯罪。

    沒有證據,警方焦急。

    然後來了第一張投書。

    目睹狼狽不堪的搜查人員,她或許暗自竊笑吧。

     (這樣很好,你做得很好。

    可是,可憐的孩子,你這次寄出的信,不會寄到月亮國的。

    ) 木曾擡起黯淡目光,視野深處,映出一場情景。

     新參町,狹小巷口,豎立那街角的郵筒。

    小女孩跑過去,手拿着一張明信片。

    踏起腳尖伸手投入。

    綻在小小臉孔的微笑,她會心地自語。

     ——月亮,這是加代子給你的信。

    是媽媽替我寫的。

    下一次請帶來洋裝禮物。

    上一回的糖果謝謝。

    因為我已睡着,不知你來,但是我很高興。

    每當我請求,你就會來,所以我最喜歡月亮…… 小女孩回家,抱着滿懷期待等第二天。

    可是月亮卻沒有來。

    再過了一天,小女孩再度站在郵筒前去投函。

     怎麼啦,加代子的信沒有送到嗎?沒有關系,媽媽寫的信還有一封。

    媽媽說是請月亮送洋娃娃的呢。

    這次月亮能不能接到。

    月亮,你一定要看啊,郵差先生請把這封信送到月亮…… 真悲哀的故事,木曾想。

    不過,确信這兩張投書如此被投郵,有幾個理由: 加代子說過“我和月亮是好朋友”她也說過“隻要我請求什麼,月亮一定會送給我。

    ”她不是誇耀說“這件衣服是月亮送我”的嗎? 為了被捕後能投郵這兩封信,江津子刻意編故事,做投郵訓練的計劃。

    正如剛才久美子和杉子母女會談一樣地。

     對于六歲的小女孩,讓她相信月亮國有女王之事,十分容易。

    江津子将自己寫好的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去投郵。

    然後每次都以月亮的禮物,把衣服、洋娃娃放置于女兒的枕邊。

    孩子便完全地相信月亮國女王的存在。

    同時也是非常快樂的通信。

    明信片,确實地成為月亮的禮物,獲得女孩的歡心。

     逮捕江津子當晚的情景,如臨現場一般地湧上木曾的心湖。

    她抱擁剛由隔壁帶過來的女兒肩膀:“如果你感覺寂寞,就去告訴月亮,月亮說她最喜歡加代子,你記得吧?” 那時江津子目不轉睛地注視着自己幼小女兒的雙眸。

    凝視的激烈裡,或許隐藏着江津子的心念。

    她也在檢視過去的訓練吧。

     第二天,母親不在家,小女孩突然想起,還有媽媽替她寫的信,應該去寄給月亮——投書,既然在此殺人計劃中,占如此重要份量,她必事先準備好,才交給加代子。

     因此,屍體手中握有踏扁的洋娃娃,亦非行兇後單純的臨時舉動。

    事先江津子已将此事寫在投書裡,然後依照計劃執行。

    由寫上屍體手握洋娃娃事,增加了投書的真實性,使警方因唯有兇手才知此事,而陷入困境。

     一切進行都如江津子的計劃。

    她自己以嫌犯被捕。

    由外面投書,證實無罪。

    然後悠哉遊哉走出搜查圈。

     對于六歲大的幼童,誰會去懷疑? 木曾不知如何處理自己僵直身體般地,緩緩站立。

    打開紙門,杉子擡頭看他,女兒卻沒有在她身邊。

     “馬上吃飯。

    ” “你怎麼啦,突然……” “我要去分局。

    ” “今天不是休假嗎?” “你别管,趕快去弄。

    ” “你不是說要帶久美子去百貨公司?” “你帶她去好了。

    ” “難得有一天假期。

    ” “沒有飯嗎?” 杉子默默退入廚房。

    每次都如此。

    再費口舌他是不會哼一聲的。

    說氣,杉子勿甯感到好笑。

    七十五公斤的巨漢,為了吃飯如孩子般地大喊大叫。

     十五年的歲月,杉子便如此容忍過來了。

     放下筷子,木曾便立刻起身。

    他邊穿皮鞋,口裡還在嚼着食物。

    杉子皺皺眉頭說:“你急什麼嘛?” 木曾打開玄關的門。

     “下雨呢,帶雨傘……” “停了。

    ” 他大步走出去。

    細小的雨滴,霧一般地飄着,對充滿熱氣的雙頰,帶來舒适的涼意。

     說來,釋放江津子的決定是個失敗,他想。

    投書的明信片,應有準備多份。

    也許,除投書的兩份外,另有亂寫收信人之明信片交給加代子。

    小女孩應會保存這些寶貴的信。

     搜查兇器時,沒有發現這些,是由于太過注重有形之小刀,而忽略了明信片之故。

    也許就夾在畫本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