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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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星期一上午10時開庭的那一刻始,周末案情發展所産生的影響就已相當清楚。

     陪審員們那一個個雙唇緊閉、表情嚴肅的面孔使人們可以感覺到,絕大多數的陪審員們都已經閱讀過報紙上有關指證艾伯特-布羅根為達夫妮-豪厄爾謀殺案的兇手的報道,并且互相之間交流過信息。

     坦率的容忍态度早已不複存在,陪審員們的表情都已經變得殘忍而可怕。

     梅森站起身,法庭的注意力集中過來,他說:“尊敬的法官先生,我要提請一項動議,但陪審團需要回避。

    ” 法官埃根皺皺眉頭,稍稍遲疑了一下,說:“好的。

    在辯護律師提請動議之時,全體陪審員回避。

    動議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沒有評議陪審團的内容。

    所以,請陪審員離開法庭,等候通知,在等候期間請各位牢記法庭訓誡,不許談論案情,自己在場時不要允許其他在場人議論案情。

    ” 法官埃根點點頭。

    陪審員們一一走了出去。

     他們離開審判庭後,梅森說:“請求法庭允許……” “法庭非常理解你此時的心情,梅森先生,”法官埃根說,“請盡量簡單地說明你的動議。

    ” “請法官先生注意,”梅森說,“在地方報紙上已經出現了一些報道,指出本案被告為達夫妮-豪厄爾謀殺案的兇手。

    ” “怎麼了?”法官埃根冷冷地問。

     “這些報道有着明顯的傾向性,并能引起各陪審員對本案被告産生偏見。

    ” “你怎麼知道他們會有偏見?” “法官先生,按照邏輯推理。

    ” “可能會吧,但你必須用證據來證明他們讀過這些報道。

    ” “不提問他們是沒法證實的,”梅森說,“但提問的結果又會使他們注意到這些報道,而重視這些報道,當然,被告方不希望這樣。

    ” “那麼,你的動議是什麼?” “我提議解散陪審團,宣布其為無效陪審團,然後選舉産生另一個陪審團審判本案被告。

    在目前情況下,審判期間新産生的陪審團應該隔離起來。

    ” 哈裡-佛裡奇,助理地方檢查官,忽地站起來,說:“請等一下,法官先生。

    ” 法官埃根示意他保持沉默,并對佩裡-梅森說:“你有證明某個陪審員讀過那些你所提到的報道的證據嗎?” “沒有,法官先生,但是他們向新聞界廣泛地散布了有關信息。

    我覺得,如果法庭對陪審員進行審問,回答讀過那些報道的陪審員至少能占到9位。

    我們不想去審問,但我敢說你可以得到9個肯定的答複。

    ” “已經指示陪審團不許閱讀載有本案案情的報紙。

    ”法官埃根說。

     “而事實上,誰也猜不出别人的心思,隻有讀了報紙才能知道該報文章中是否載有本案案情。

    ” “沒有必要,”法官埃根說,“我不能随意推測陪審員無視法庭訓誡。

    ” “我可以插句話嗎?”哈裡-佛裡奇問。

     “等一下,”法官埃根說,“我在否決動議。

    現在,你想說什麼嗎?助理地方檢查官先生。

    ” 哈裡-佛裡奇笑笑說:“目前情況下,不必說了,法官先生。

    ” “好的,”法官埃根說,“那麼,法庭要告訴你幾句話,助理地方檢查官先生。

    我不知道這些消息是如何洩漏到新聞界的。

    但是,我敢肯定,假若你的辦公室采取了相應的措施,那麼消息就不會,也不可能會洩漏出去。

    法庭并非成立于昨天,法律早在法官出現之前就已經在法庭中實施。

    我覺得,向公衆洩漏案情至少是極其草率的,這是一種極不聰明的行為。

    我甚至也認為,這是一種故意行為。

    這使得本案出現了一種可能,那就是有可能上訴到上級法院。

    沒有任何理由能說明,為什麼本案案情的洩漏不能拖到結案之後呢。

    ” “法官先生,”哈裡-佛裡奇抗議說,“我們控制不了新聞界,報社記者什麼消息都能得到……” “大部分消息的洩漏都出于政府官員之口,”法官埃根打斷他的話,“如果你們等到明天再向報社透露,法庭就不會對你們的做法有一絲一毫的懷疑。

    當我提到‘你們’時,當然,我指的是你們的辦公室。

    好啦,否決動議,繼續開庭。

    ” 法官埃根狠狠地盯了佛裡奇一眼,然後是梅森,接着敲了一下木槌,表明他的否決生效。

     陪審員們被通知到位,他們又一一地走進法庭,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開庭!”法官埃根喝了一聲。

     梅森站起來,向法庭報告說:“請法庭允許,被告要求徹底查明,是否所有證人都已經了解并遵守法庭規則。

    本案任何證人都不允許留在審判庭中。

    ” 佛裡奇和氣地說:“被調查過的證人可以留下嗎,梅森先生?” “如果你絕對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這個證人都不會被再次調查,那麼,我沒有異議。

    但是,如果是留在審判庭的證人,我将不會再次讓他站上證人席。

    ” 佛裡奇聳聳肩膀,說:“按照一般規定,被調查過的證人是可以留在庭中的。

    ” “本案沒有這項規定,”梅森說,“我希望所有證人遵守法庭規則。

    ” “很好,”法官埃根規定說,“所有被傳到法庭為本案作證的證人一律退出審判庭。

    星期五休庭時證人席上接受調查的證人是拉維娜夫人。

    ” “請法庭允許,”哈裡-佛裡奇說,“調查拉維娜夫人時有一個問題,我認為,可能已使陪審團感到了迷惑,也可能使得辯護律師感到了不解。

    所以,在庭審之前我想先弄清這一問題。

    我請求法庭允許羅德尼-阿徹來到證人席上回答幾個問題,槁清一些情況,也請求辯護律師同意。

    我覺得這樣做對本案極其有利,并且對陪審團也會有更大的幫助。

    ” 佛裡奇向着陪審團的方向微微欠欠身子,似乎向他們表明,他願意盡力為他們服務,并樂意幫他們了解本案事實。

     法官埃根俯視着佩裡-梅森,說:“我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将尊重梅森先生對問題的看法。

    ” “完全同意。

    ”梅森說,“我同樣很想弄清事實的真相,辦案的目的就是這樣。

    ” “很好,”法官埃根做出決定,“傳阿徹先生出庭作證。

    拉維娜夫人,你應記住,作為一個證人,必須遵守法庭規則,你不允許聽到阿徹先生的證詞,你必須回到證人室内等候傳訊,接到傳訊時才能返回。

    ” 馬莎-拉維娜站起身,微微笑着說:“當然可以,法官先生。

    ”然後走出了審判庭。

    她意識到了這樣一個事實,每一雙男性的眼睛都特别熱切地欣賞着她,這些貪婪的男人們都希望得到她這樣的女人,既柔順,又溫存;既美貌,又性感。

     過了一會兒,羅德尼-阿徹強忍着怒火,進入審判庭。

     阿徹身着設計高雅的雙排扣高檔西服。

    當他站着時,衣服自然下垂,衣縫挺括,棱角分明,但當他坐入證人席時,椅子兩側的扶手架起了兩側的衣擺,露出了襯料,表明了他的胖度,表明他大腹便便的體形完全依賴于高級裁縫師的藝術美化。

     很明顯,阿徹體會到了這一事實,他極力将兩肘夾緊放在身體兩側的扶手之内。

    感覺着這樣坐太不舒服,又把肘抽出來,放在扶手上歇一陣子,然後折衷一下側身坐着,一隻時放在扶手上,另一隻則放于扶手内側。

     佛裡奇說:“阿徹先生,我想讓你回憶一下案發時的情景。

    ” “好吧,先生。

    ” “能否準确地向陪審員們叙述一下,當案犯把車門猛地拉開,用手槍頂着你的面部時,你正在幹什麼?” “我剛點着一支煙,”阿徹說,“我正在點煙。

    我按了一下儀表闆上的電子點煙器,馬上抽出來,舉手點着煙,就在這時,被告猛地拉開車門,命令我‘舉起手來’,我舉起雙手,點煙器從手中掉下來。

    ”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知道,我想,點煙器可能掉在座位上,在座墊上燒着了一個圓洞,就是汽車照片上的那個洞。

    ” “你指的是物證第5号。

    ”佛裡奇說着,從許多照片中取出一張8×10的照片遞給證人。

     “是的,先生。

    ” “後來,你又找到點煙器把它放回原處,放到汽車儀表闆上的點煙器插孔中了嗎?” “是的,我把它插進去了,先生。

    我在汽車地闆上找到的,那時警察還沒有趕到。

    我撿起點煙器把它插回了原處。

    ” “謝謝你,”佛裡奇說完,轉身對着法官埃根,“我隻想簡單地問清這個問題,免得有造成誤解的可能。

    ” “你可以保留對證人證詞的評論,到法庭辯論時再說。

    ”法官埃根說着,明顯地動了氣,因為佛裡奇油滑的解釋有些過分巧合,其作用是為了替馬莎-拉維娜在星期五下午回答梅森法庭調查時被困擾的證詞打圓場。

     阿徹站起來就要離開證人席。

     “等一下。

    ”梅森說,“我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一下。

    ” “當然可以。

    ”佛裡奇說着,似乎非常願意向被告律師讓步。

     梅森用譏諷的口吻說:“多謝你允許我向證人進行法庭詢問。

    ” 佛裡奇臉色一下子紅起來。

    法官埃根敲響了他的木槌,“律師應該控制個人情緒。

    ”他說着,聲調裡卻包含着佛裡奇咎由自取的味道。

     梅森轉身面向阿徹。

     “在周末裡你與别人談過這件事嗎?”梅森問。

     阿徹的油腔滑調表明,這一問題他曾經預料到并進行過預演回答。

     “佛裡奇先生請我準确地告訴他案發時的情況,于是我就把情況向他講述過。

    ” “星期五上午出庭作證時你為什麼不把這些情況講出來?”梅森問。

     “沒有人問我這些情況。

    ” “可能,我能幫助你回憶一下,”梅森說,“佛裡奇先生曾經請你講述一下在十字路口停車時的情況,這是否是事實?” “是的,先生。

    ” “你為什麼沒有繼續講下去……” “請等一下,法官先生。

    ”佛裡奇講着,一躍而起,“我抗議企圖用這種問題來指責證人,如果梅森先生用回憶庭審記錄的方法來指責證人,那麼他必須提供記錄,必須用特殊的證據來面對證人,并提供給證人一定的解釋機會。

    ” 佛裡奇禮貌地站立着等候法官的裁決。

     梅森大度地笑笑,說:“我兜裡裝着的正是這些問題和答案,并且已由法庭記錄下來……” “法官先生,我抗議辯方律師這樣的言辭,說他已預料到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這是一種威脅。

    ”佛裡奇說。

     “辯方律師應保留評論,等候法庭答辯。

    ”法官埃根說,“重新開始詢問,梅森先生。

    ” 梅森說:“你是否被要求過,阿徹先生,上星期五上午,就在這兒,在法庭上,講述一下靠近十字路口時所發生的情況。

    你沒有做出如下回答嗎: “我減速行駛到十字路口停下來。

    我與坐在右邊的同伴談着話,過了一會兒,也沒有注意左側車門。

    我盯着信号燈,等着它由紅變綠。

    就在這時,左側車門猛地被拉開,我轉身想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卻發現被告手裡拿着一支手槍對着我。

    被告命令我舉起手來,我立即遵命行事。

    他立即把手伸進我的衣袋裡,掏出錢夾,搶走我的鑽石領卡,又探身越過我的雙腿抓住了我右側同伴的坤包,向後一跳,一腳踢住了車門。

    搶劫進行得很迅速,我幾乎沒有機會搞清發生了什麼事,直到一切結束為止。

    ” “問: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答:我清楚地看到被告穿過大道,到了他停車的地方。

    那輛車停在反方向處,亮着燈,很明顯發動機沒有熄火,因為他跳進車,關上門,幾乎是立即就高速駛去。

    ” “問:你是否有機會注意到被告的車型?” “答:我注意到了。

    是一輛相當老的型号,棕色的切夫勞力特,前側右方護闆有點變形。

    ” 梅森放下記錄稿:“詢問這些問題了嗎?你是這樣回答的嗎?” “是的。

    ”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們有關你點煙的那一段?” “我隻能重複告訴你沒人提問我那個問題。

    ” “有沒有人問你走近十字路口時發生了什麼事?” “有,先生。

    ” “你明白問的是什麼嗎?” “我明白那個問題,”證人口齒靈俐地說,“問題問的是走近十字路口時發生了什麼與案件有關的情況,我想并不需要說明我兩隻手都在幹什麼,我的每一個動作,我做的每一件事。

    比如說,停車的時候,先踩刹車闆,腳固定在刹車闆上,等候信号燈的改變。

    我的車是無級變速,不需要換檔,我忽略了講述踩刹車闆,我覺得這個不重要,就如同我覺得點煙不重要一樣。

    ” 阿徹講述起來非常自信,很明顯他曾經對這件事進行過相當認真的演示。

     “那麼,”梅森說,“我現在問一下照片的問題,即物證5号,你曾經認證過的。

    ” “好吧,先生。

    ” “這裡,在座墊上有一個圓洞。

    ” “是的,先生。

    ” “你是否知道這張照片攝于何時?” “我不知道,是警察攝的,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攝的。

    ” “你把汽車交給了警察?” “是的,先生。

    他們建議說他們要仔細地檢查取證指紋,看是否能找到車門上搶劫犯的指紋。

    ” “你在什麼時候把汽車交給了警察?” “搶劫案發生後的第二天早上。

    ” “什麼時候取回?” “隔一天晚上。

    ” “把汽車交給警察時,你已經知道汽車座墊上被燒了一個洞。

    ” “是的,先生。

    ” “你是否知道,座墊上是什麼時候燒的洞?” “搶劫案發生時。

    ” “不是在案發之前嗎?” “當然不是。

    ” “你肯定嗎?” “絕對肯定。

    ” “你掏出煙盒要吸煙時,給同伴讓煙了嗎?” “你是說拉維娜夫人嗎?” “我是說你的同伴。

    ” “同伴就是拉維娜夫人。

    ” “讓煙了嗎?” “我……我記不清。

    ” “這是很自然的舉動,不是嗎?” “是的,肯定是的。

    ” “她吸煙嗎?” “哦,是的,她吸煙。

    ” “那麼,我們可以這樣說,你仔細回憶一下,讓煙了嗎?” “讓啦。

    ” “她接住了嗎?” “是的。

    ” “那麼,”梅森說着伸出食指,做出指責某人的手勢,“你把點煙器的事弄錯了,你應該先讓她點煙。

    ” “不對……對……讓我想一下,我弄錯了。

    我沒有向她讓煙,那晚早些時候我曾經讓過她煙,她拒絕了,我吸切斯特菲爾德牌,她喜歡吸拉基斯牌。

    她吸自己的煙。

    ” “不過,你總是為她點煙嗎?” “沒有。

    她煙盒中有個内藏式打火機,總是用自己的。

    ” “是你自己親自注意到了這個煙盒呢,還是有人告訴過你?” “我親自看到的。

    ” “那天晚上嗎?” “是的。

    ” “幾次?” “好幾次。

    ” “6次?” “至少。

    ” “12次?” “可能吧,我沒有數她吸了幾次煙。

    那時我沒有考慮到自己會被傳來回答她打開坤包掏出香煙多少次的問題。

    ” “至少6次嗎?” “我想是的。

    是的。

    ” “你做過說明,說明你曾經清清楚楚地觀察到了被告的面孔。

    ” “是的。

    ” “很清楚嗎?” “當然是的,我一直盯着他。

    ” “盯着他的臉?” “是的。

    ” “多長時間?” “搶劫活動的全部過程中,梅森先生。

    ” “你做過說明,作案的時間相當迅速。

    ” “是的,先生。

    ” “多長時間。

    ” “隻有幾秒鐘。

    ” “30秒?” “沒有,沒有那麼長時間。

    ” “20秒?” “沒有,隻有幾秒。

    ” “幾秒?” “我感覺有5到10秒鐘吧。

    ” “沒有超過10秒?” “沒有。

    ” “整個過程中你一直盯着他的面部嗎?” “是的,先生。

    所以說我沒有注意到點煙器的問題,沒有注意到座墊上燒了個洞。

    ” “被告将手伸進你衣内口袋中掏出了你的錢夾,是嗎?” “是的,先生。

    ” “然後裝進了他的口袋嗎?” “是的,先生。

    ” “然後,從領帶上扯下你的鑽石領卡,對嗎?” “是的,先生。

    ” “然後他探身越過你的大腿部位搶走了你同伴的坤包,對嗎?” “拉維娜夫人,她的坤包。

    ” “當然啦,”梅森說,“好的,你的錢夾裝在上衣内側右邊的胸兜裡,對嗎?” “是的,先生。

    ” “上衣敞開着嗎?” “沒有,先生。

    我習慣于扣着扣子。

    ” “那麼,要想拿到錢夾,被告必須将手伸進上部衣領開口處,對嗎?” “是的,先生。

    ” “要想做到那一點,他必須探身向前,這樣的話,他的頭頂部位就幾乎與你的下颌并行,對嗎?” “是的,先生,是這樣。

    ” “他哪隻手拿着槍?左手還是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