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熊趣聞

關燈
的打嗝。

    ” 他一動不動的,之前沒看見我,現在可看清了。

    他一動不動地盯着我,臉上那表情就好像剛從傑克遜瘋人院裡逃了出來,馬上又要被抓回去了。

     “啥?”他問。

     “不管怎麼說,你總算不打嗝了。

    ”我說。

     好了,先生們,他呆呆地站在那兒足足有一分鐘,眼神一片茫然,腦袋昂起來一點兒,聽着自己的五髒六腑。

    我猜他準是剛剛發現自己不打嗝了。

    他站在那兒足足有一分鐘,臉上現出了驚呆了的神情。

    他跳起身來就撲向了我。

    我還坐在椅子上,真沒騙你,有一分鐘我還以為是房頂塌了呢。

     他們總算是把他從我身上拉開,讓他平靜了下來,也幫我洗幹淨,讓我喝了點酒。

    我這才感覺好點兒,但即便是酒下肚,其實也覺得不對勁兒,隻覺得該為了自己的榮譽把他叫到後院兒單挑,就像人們經常說的那樣。

    可是不行啊,先生們。

    我要是啥時候做錯什麼事了或是冒出了什麼壞水,我是知道的。

    德·西班上校可不是在狩獵中唯一能獵到熊的人。

    不行啊,先生們。

    如果是大白天,我肯定開着我的福特車,揚長而去,真沒騙你們。

    可那是大半夜啊,更何況,那時我還想着那黑人艾什呢。

    我就對他起了疑心了,覺得這事兒肯定跟他撇不清幹系。

    不過眼下可不是回廚房找他問話的良機,因為盧克正占着廚房呢。

    上校也請他喝了一杯。

    盧克回到那兒,開始彌補他整整兩天啥也沒吃的遺憾,一邊還揚言要對那個害他出醜的混蛋怎樣怎樣,卻沒有點名道姓。

    不過,他多半又是一連串地打起嗝來,當然我也沒去看熱鬧。

     我就這樣等到了天亮,直到聽見那些黑人開始在廚房忙活才回到廚房。

    老艾什在那兒,忙着平日的活兒,給上校的靴子上着鞋油,把靴子放在爐子後面,又拿起上校的來複槍,給槍裝上了彈夾。

    我進來時他隻瞥了我一眼,就繼續往槍裡上子彈。

     “這麼說你昨晚去土墩了?”我說。

    他很快地瞟了我一眼,不過還是什麼也沒說。

    老艾什一頭的卷發,看上去就像隻老邁的大猩猩。

    “你一定認識那邊兒的人吧?”我問。

     “是認識幾個。

    ”他還是一邊忙着往槍裡上子彈。

     “認識老約翰·巴斯克特嗎?”我問。

     “我是認識幾個。

    ”他沒再看我。

     “你昨晚見着他了嗎?”我問。

    他什麼也不說了。

    我也就換了口氣,變得像個拿定了主意要從黑人嘴裡撬話兒的家夥。

    “往這兒看,”我說,“看着我。

    ”他看着我。

    “你昨晚在那兒究竟幹什麼了?” “誰?我?” “别裝了,”我說,“昨晚的事兒都過去了。

    普洛文先生已經不打嗝了。

    他昨晚回去後,我們都把可能發生的事兒忘了。

    你昨晚上土墩可不是玩兒去的。

    你在那兒跟他們說啥了,跟老巴斯克特說啥了,是不是那樣?”他不再看我,卻仍然忙着往彈夾裡上子彈。

    他朝四下迅速瞥了一眼。

    “得了吧,”我說,“你想告訴我昨晚出了什麼事兒,還是想讓我告訴普洛文先生說你也攪在這事兒裡頭?”他還是不看我,隻不停地給來複槍上膛,但我敢打賭他一直忙着尋思事兒呢。

    “快點兒。

    ”我催着他,“你昨晚到底去那兒幹什麼了?” 就這樣,他說了昨晚的事兒。

    我尋思他一定是知道瞞不過我,就算不告訴盧克,我還是可以告訴上校。

    “我隻是避開他,先到了那兒,跟他們講,這個人是新來的查走私的,今晚要來,不過不用擔心,隻要好好吓唬一頓,他就會走的。

    他們就照辦了。

    ” “天啊!”我驚歎道,“天!我一直以為自己是開玩笑的行家,但和你比起來,我可是甘拜下風啊。

    到底發生了什麼?你看見了嗎?” “也沒發生什麼。

    ”他說,“他們事先在那條路上等着,看着他打着嗝兒,拿着槍和燈籠踉跄着走過來。

    他們把槍和燈籠搶走,帶他上了土墩的頂,用印第安話訓了他一頓,後來就堆起了樹枝,把他綁在了上面。

    那繩子很容易被掙開的。

    後來,一個人拿着火走過來,他就跑了。

    ” “天啊!”我驚歎着,“天啊,我算是服了!”忽然,我想起了一件事兒。

    本來我已經轉過身正要出去,忽然我想起來,就停下腳問:“有件事兒我想知道,你這麼做到底為什麼呀?” 他坐在木箱子上,用手擦着槍,又不看我了。

    “我這不是幫你讓他不打嗝嘛。

    ” “算了吧,”我說,“不可能是這個原因。

    到底為啥?别忘了,我現在已經知道這事兒了,我可以告訴上校和普洛文先生他們倆。

    我還不知道上校會有什麼反應,但普洛文先生要是知道了,保準會做些什麼。

    ” 他就坐在那兒,擦着來複槍,眼神兒好像在往下看,好像在想着什麼。

    并不是在掂量着要不要告訴我,卻像是在回憶很久以前發生的事兒。

    事實還真是這樣。

    他說: “我一點兒都不怕他知道。

    有一次舉行野餐會,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大概二十年前吧,他那時還年輕,在野餐的時候,他和他的兄弟,還有個白人——忘了叫啥了,闖進來拿着手槍,把我們這些黑人一個個抓過去,把我們的領子給燒壞了。

    就是他燒壞了我的領子。

    ” “你等了這麼些年,費了這麼些功夫,就是為了報複他?”我問。

     “也不是。

    ”他回答,繼續擦着槍。

    “是那個領子。

    在那時候,最棒的黑人一個星期才掙兩美元。

    那個領子是藍色的,上面還有紅底的畫兒,畫的是納奇茲和羅伯特·李比賽的事兒,花了我四塊錢!領子被他給毀了。

    眼下,我一個星期掙十塊錢了。

    我就是盼望着在哪兒還能買到那種領子,半條也行。

    真的很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