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紀篇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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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紀為人類所共有,無間華夷。

    不過世治則修明,世衰則敗壞而已。

    倫紀之壞,多由感情,感情之傷,多由讒搆,讒搆之起,多因權利。

    故感情如薪,權利如火,讒搆如風。

    欲維持所謂倫紀者,非斂感情,遠權利,防讒搆不可。

    自晉八王亂後,五胡十六國,骨肉殘殺,相染成風,極人倫之大變。

    《胡注》于此,不惜阇哓音言之,亦冀以息内争而銷外侮雲爾。

     漢高後八年,周勃使郦寄詐呂祿,奪其軍。

    班固《贊》曰:“孝文時,天下以郦寄為賣友,夫賣友者謂見利而忘義也。

    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社稷,誼存君親,可也。

    ” 注曰:師古曰:“周勃劫其父,令其子行說。

    ”予謂劫者劫質也。

    蓋劫寄父商為質,谕以不行說祿,将殺之也。

    蓋當時皆以寄為賣友,故固發明父子朋友,各有其倫,為人臣子者,當知所緩急先後也。

    (卷十三) 君臣、父子、朋友,均為倫紀之一。

    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為國,則不能顧及親與友矣。

    僞齊之立,有背祖國而從劉豫者,自诿牽于私誼也,亦終與劉豫偕亡而已矣。

     漢宣帝甘露元年,匈奴呼韓邪單于之敗也,左伊秩訾為呼韓邪計,勸令稱臣入朝,從漢求助。

    呼韓邪問諸大臣,皆曰:“不可。

    兄弟争國,不在兄則在弟,雖死猶有威名。

    奈何亂先古之制,臣事于漢,卑辱先單于,為諸國所笑!” 注曰:師古曰:“言忝辱之,更令卑下也。

    ”餘謂此言先單于與漢争為長雄,而今單于臣事之,是卑辱先單于于地下也。

    (卷二七) 呼韓邪大臣之言,深明内外親疏之義,金言也。

    反觀後世,石晉之于契丹,稱“兒皇帝”,辱矣;宋人之于女真,稱“侄皇帝”,亦何莫不辱乎! 王莽初始元年,及莽即位,請玺太後,使安陽侯舜谕指。

    太後怒罵之曰:“而屬父子宗族,蒙漢家力,富貴累世,既無以報,受人孤寄,乘便利時,奪取其國,不複顧恩義。

    人如此者,狗豬不食其馀,天下豈有而兄弟邪!” 注曰:言天下無此等人,謂其全無人心也。

    一曰天下将共誅之,不複有兄弟存也。

    (卷三六) 太後,王莽姑也,罵莽兄弟之忘本耳。

     漢安帝建光元年,葬和熹皇後。

    後自臨朝以來,水旱十載,四夷外侵,盜賊内起。

    每聞民饑,或達旦不寐,躬自減徹,以救災厄,故天下複平,歲還豐穰。

     注曰:和熹臨朝之政,可謂“牝雞之晨,唯家之索”矣。

    (卷五〇) 《鑒》文于後無貶詞,而《注》雲雲者,為元太宗、定宗後言之也。

    宋理宗淳祐間,元太宗窩闊台殂,皇後乃馬真氏稱制,越五年而始立長子貴由,是為定宗。

    定宗殂,後斡兀立海迷失氏複稱制,又三年而拖雷子蒙哥立,是為憲宗。

    憲宗之未立也,定後所屬意者,太宗之孫失烈門,憲宗立而定後賜死,失烈門遠竄,太宗後及諸王皆徙極邊。

    骨肉參夷,至此而極。

    所謂“牝雞之晨,唯家之索”者,殆指此。

     漢獻帝建安八年,袁尚自将攻袁譚,圍之急,譚遣辛毗詣曹操請救,操謂毗曰:“譚必可信,尚必可克不?”毗對曰:“明公無問信與詐也,直當論其勢耳。

    袁氏本兄弟相伐,非謂他人能間其間,乃謂天下可定于己也。

    ” 注曰:言袁氏兄弟相攻,其初計不謂他人能乘其間,乃謂并青、冀為一,則可乘勢以定天下耳。

    (卷六四) 人蔽于感情,則理智每為之绌。

    方其鹬蚌相持時,豈複顧有漁人之在側!袁氏兄弟之智,尚不如呼韓邪諸大臣也。

     晉武帝泰始十年,溫公論嵇紹、王裒曰:昔舜誅鲧而禹事舜,不敢廢至公也。

    嵇康、王儀,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晉室可也。

    嵇紹苟無蕩陰之忠,殆不免于君子之譏乎! 注曰:蕩陰事見後八十五卷,惠帝永興元年。

    餘謂蕩陰之難,君子以嵇紹為忠于所事可也,然未足以塞天性之傷也。

    (卷八〇) 嵇康、王儀,在魏世同為司馬昭所枉殺。

    儀子裒,隐居教授,不臣司馬氏,時人稱孝,門人為廢《蓼莪》之篇。

    康子紹,為山濤引誘仕仇,斷其天性,炫以榮利,複巧為之解釋。

    紹之仕而是,則裒之隐為非矣,濤固名教罪人也。

    溫公謂“紹苟無蕩陰之忠,不免君子之譏”;朱子謂“君子之譏,初不可免也”。

    語見《語類》一三六。

     晉惠帝永興元年,初,三王之起兵讨趙王倫也,王浚擁衆挾兩端,禁所部士民,不得赴三王召募。

    太弟穎欲讨之而未能。

     注曰:使穎兄弟不自内相圖,聲浚之罪而讨之,固有馀力矣,何未能耶!(卷八五) 三王謂齊王、成都王穎、河間王颙,王浚安北将軍都督幽州諸軍事也。

     晉惠帝光熙元年,太傅越以诏書徵河間王旦颙為司徒,颙乃就徵。

    南陽王模遣其将梁臣,邀之于新安車上,扼殺之,并殺其三子。

     注曰:模,越之弟也。

    意謂殺颙父子,則兄弟身安而無患矣,而不知石勒、趙染之禍,已伏于冥冥之中矣。

    (卷八六) 司馬氏八王之亂,其所經之途徑,雖較袁氏譚、尚兄弟為複雜,然其因果,固與袁氏無異也。

     晉成帝鹹和八年,石勒疾笃,遺命曰:“大雅兄弟,宜善相保,司馬氏汝曹之前車也。

    ” 注曰:前車之覆,後車之戒,戒其兄弟自相殘也。

    (卷九五) 鹹和九年,成主雄卒,太子班即位,以建甯王壽錄尚書事,政事皆委于壽及司徒何點、尚書王瓌,班居中行喪禮,一無所預。

     注曰:李班豈可不謂之仁孝哉!然不能包周身之防,死于李越之手。

    末俗澆漓,固不可拘拘于古禮,以啟姦非,至于殒身亂國也。

    (卷九五) 雄有子越等十馀人不立,而獨立兄子班,在雄可謂不私其國,能擇賢而與者矣。

    不知班雖賢,而德不足以服衆,才不足以制奸,智又不足以免禍,則适足以“亂國殒身”而已。

    使班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