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老篇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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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韋叡自以位居大臣,不欲與俗俯仰,所行略如平日。

     注曰:史言韋叡于事佛之朝,矯之以正,幾于以道事君者。

    (一四九) 宋徽宗時,“道士林靈素作神霄箓,自公卿以下,群造其廬拜受,獨李綱、傅崧卿、曾幾移疾不行。

    ”見《困學紀聞》二十。

    亦庶幾韋叡之于事佛之朝也。

     普通二年,置孤獨園于建康,以收養窮民。

     注曰:古者鳏寡孤獨廢疾皆有養。

    帝非能法古也,祖釋氏須達多長者之為耳。

    (一四九) 須達多乃舍衛國給孤獨長者之本名,亦雲修達多,玄應《音義》三曰:“修達多,此雲善與,故得給孤獨名也。

    ” 梁武帝中大通三年,太子以侍讀東海徐摛為家令。

    摛文體輕麗,春坊盡學之,時人謂之宮體。

    上聞之怒,召摛欲加诮責。

    及見,因問經史及釋教,摛商較從橫,應對如響,上甚加歎異。

     注曰:上崇信釋氏,意謂徐摛業儒,但知經史而已,扣擊之馀,及于釋教,商較從橫,應對如響,遂加歎異。

    殊不思上有好者,下必有甚者焉,釋教盛行,可以媒富貴利達,江東人士孰不從風而靡乎。

    (一五五) 憑人主一時之好惡,以為教之盛衰,識者不以此為榮辱也。

     梁武帝大同二年,上為文帝作皇基寺以追福,命有司求良材。

    曲阿弘氏自湘州買巨材東下,南津校尉孟少卿欲求媚于上,誣弘氏為劫而殺之,沒其材以為寺。

     注曰:帝追尊考順之曰文皇帝。

    殺無罪之人,取其材以為寺,福田利益果安在哉!(一五七) 可見當時官吏并不信佛,不過以此求富貴利達耳,如果信佛,何敢為此乎! 大同十一年,帝口授敕書,謂“我自非公宴,不食國家之食,多曆年所,乃至宮人,亦不食國家之食。

    ” 注曰:帝奄有東南,凡其所食,自其身以及六宮,不由佛營,不由神造,又不由西天竺國來,有不出于東南民力者乎?惟不出于公賦,遂以為不食國家之食。

    誠如此,則國家者果誰之國家邪!(一五九) 又,上年老,厭于萬幾,專精佛戒,每斷重罪,則終日不怿。

     注曰:梁武帝斷重罪則終曰不怿,此好生惡殺之意也。

    夷考帝之終身,自襄陽舉兵,以至下建康,猶曰事關家國,伐罪救民。

    洛口之敗,死者凡幾何人?浮山之役,死者凡幾何人?寒山之敗,死者又幾何人?其間争城以戰,殺人盈城;争地以戰,殺人盈野,南北之人,交相為死者,不可以數計也。

    至于侯景之亂,東極吳會,西抵江郢,死于兵死于饑者,自典午南渡之後,未始見也。

    驅無辜之人而就死地,不惟儒道之所不許,乃佛教之罪人,而斷一重罪,乃終日不怿,吾誰欺,欺天乎!(一五九) 此有感于元時之崇尚釋教,而殺人如麻也。

    《耶律楚材傳》言:“元初州郡長吏,生殺任情,燕薊留後長官尤貪暴,殺人盈市。

    近臣等以漢人無補于國,至欲悉空其人以為牧地,楚材谏而止。

    ”《丘處機傳》亦言:“國兵踐蹂中原,河南北尤甚,民罹俘戮,無所逃命。

    處機使其徒招求于戰伐之馀,濱死而得生者二三萬人。

    ”《廿二史劄記》言:“世祖嗜利黩武,民不聊生。

    ”又言:“元初諸将多掠人為私戶,遍地塗炭。

    ”然考其時,正隆禮國師,凡毆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斷其舌也。

     梁武帝太清元年,四月丙子,群臣奉贖。

     注曰:自庚子捨身,至丙子奉贖,凡三十七日。

    萬機之事,不可一日曠廢,而荒于佛若是,帝忘天下矣。

    三十七日之間,天下不知為無君,天下亦忘君矣。

    (一六〇) 離政治而言宗教,或以宗教為個人之修養,豈不甚善。

    梁武帝等之于宗教,弊在因宗教而廢政治,或與政治混而無别,遂以禍國,宗教不任其咎也。

     太清二年,何敬容謂學士吳孜曰:“昔西晉祖尚玄虛,使中原淪于胡羯。

    今東宮複爾,江南亦将為戎乎!” 注曰:何敬容雖不能優遊于文義,其識則過于梁朝諸臣矣。

    (一六一) 梁敬帝紹泰元年,齊主洋以佛道二教不同,欲去其一,集二家論難,遂敕道士皆剃髮為沙門,有不從者,殺四人,于是齊境皆無道士。

     注曰:今道家有《太霄琅書經》雲:“人行大道,号曰道士。

    士者何?理也事也。

    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曰道士。

    ”餘按此說是道流借吾儒經解大義,以演繹“道士”二字。

    道家雖曰宗老子,而西漢以前,未嘗以道士自名,至東漢始有張道陵、于吉等,其實與佛教皆起于東漢之時。

    (一六六) 《漢書·郊祀志》下,師古《注》引《漢宮阙疏》雲:“神明臺高五十丈,上有九室,恒置九天道士百人。

    ”《困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