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利篇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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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五代時好貨之習,無間上下,身之以“倡婢”斥劉後,特欲為婦女好貨者警耳!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倉儲不足,軍士流言益甚,劉後出妝具及三銀盆曰:“人言宮中蓄積多,所馀止此耳,請鬻以贍軍。

    ” 注曰:嗚呼!劉後囊金寶馬鞍之時,能盡将内庫所積而行乎!(二七四) 昔子張問從政,孔子告以“尊五美,屏四惡”。

    五美之首曰惠而不費,四惡之末曰出納之吝,劉後殆未聞此也。

    身之于此有感焉,《元史·世祖察必後傳》,言:“至元十三年平宋,帝以宋府庫故物聚置殿庭上,召後視之,後曰:&lsquo宋人貯蓄以遺其子孫,子孫不能守而歸于我。

    妾聞自古無千歲之國,毋使吾子孫及此,幸矣!&rsquo”察必後與劉後度量之相越,抑何遠耶,此興亡所以異緻乎! 又,帝乃出金帛給賜諸軍,樞密宣徽使及供奉内使景進等,皆獻金帛以助給賜。

    軍士負物而诟曰:“吾妻子已殍死,得此何為!” 注曰:事已至此,帝及嬖倖始知财物之不可守。

    (二七四) 《莊子·外物篇》,言車轍中有鲋,及時而救之,則鬥升之水可以活;過時而救之,雖西江之水無濟也。

    莊宗及嬖倖亦未聞此。

     後唐潞王清泰二年,以房暠為刑部尚書,充樞密使;劉延朗為南院使,仍兼樞密副使。

    于是延朗等居中用事,暠随勢可否。

    每幽、并遣使入奏,樞密諸人,環坐議之,暠多俛首而寐,比覺,則使者去矣。

    啟奏除授,一歸延朗。

    諸方鎮刺史自外入者,必先賂延朗,後議貢獻,賂厚者先得内地,賂薄者晚得邊陲,由是諸将帥皆怨憤。

     注曰:為劉延朗受誅于晉,房暠獲全張本。

    然二人皆帝之親臣也,延朗之好貨非也,暠之避事亦非矣。

    (二七九) 房暠與劉延朗為清泰帝五臣之一,《歐史》附《延朗傳》,而目無名。

    延朗以好貨殺其身,而暠以消極免禍,可謂智矣,然不可謂之忠,故身之非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

    暠既屍其位,而不能竭其忠,則應潔身而退,應退而不退,其有難言之隐乎! 後晉高祖天福元年,曹州刺史鄭阮貪暴,指揮使石重立因亂殺之。

     注曰:因亂者,因中原之亂也。

    史言貪暴之人,不唯難免于治世,亦難免于亂世。

    (二八〇) 此為阿合馬言之也。

    元初,阿合馬挾宰相權為商賈,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無所訴。

    有益都千戶王著者,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密以所鑄大銅錘伺殺之,碎其腦,立斃,挺身請囚。

    臨刑大呼曰:“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

    ”時至元十九年三月也。

    事見《元史·姦臣傳》。

    如阿合馬者,治世不容有此人,亂世亦自有人治之,所謂“難免于治世,亦難免于亂世”也。

     天福五年,太子太師緻仕範延光,請歸河陽私第,重載而行。

    西京留守楊光遠兼領河陽,利其貨,且慮為子孫之患,奏:“延光叛臣,不家汴洛而就外藩,恐其逃逸入敵國。

    ”請敕居西京,從之。

    光遠使其子承貴,以甲士圍其第,逼令自殺。

     注曰:嗚呼!财之累人如此!秘瓊以是而殺董溫琪之家,範延光複以是而殺秘瓊,楊光遠又以是而殺範延光,而光遠亦卒不免。

    财之累人如此夫!(二八二) 劫殺取财之事,在五代時屢見,而人不之悟者,非不悟也,如傳染病然,其來勢兇者,不能以驟止,必曆若幹時而後漸漸消滅。

    罹病于其間者,皆時代之犧牲者耳! 又,李崧奏:“諸州倉糧,于計帳之外,所馀頗多。

    ” 注曰:計帳謂歲計其數,造帳以申三司者。

    倉吏于受納之時,斛面取赢,俟出給之時,而私其利。

    此皆官吏相與為弊,至今然也。

    必般量而後知其所馀,而般量之際,為弊又多,竊意李崧亦因時人既言而奏之耳。

    (二八二) “官吏相與為弊,至今然”者,慨元世茲風未改也。

     天福七年,閩主曦以侯官餘廷英為泉州刺史。

    廷英貪穢,獻買宴錢萬缗,曦悅,謂曰:“宴已買矣,皇後貢物安在?”廷英複獻錢于李後。

    自是諸州皆别貢皇後物。

    未幾,複召廷英為相。

     注曰:史言閩主曦之好貨甚于昶。

    (二八三) 中華民族淳樸,易為姦豪所武斷,故極不宜分立諸小國,使竊據者得魚肉其人民,觀五代十國時君相之貪暴可證矣。

    大抵皆敲剝多數人之脂膏,以供少數人之享受者也,閩主曦叔侄之好貨其一例耳。

     後晉齊王開運元年,朝廷因契丹入寇,國用愈竭,複遣使者三十六人分道括率民财。

    河南府出缗錢二十萬,景延廣率三十七萬,留守判官盧億言于延廣曰:“公位兼将相,富貴極矣。

    今國家不幸,府庫空竭,不得已取于民,公何忍複因而求利,為子孫之累乎!”延廣慚而止。

     注曰:景延廣增率十七萬,欲以入己。

    史言景延廣差愈于杜重威。

    (二八四) 景延廣雖粗暴輕率,然攘夷衛國之心,并不後人。

    其豪侈好利,特囿于時風衆勢,不能自拔耳,故一聞盧憶之言,即抱慚而止。

    非若杜重威之頑鈍無恥,不知是非順逆,唯利是視者也。

    《歐史》以重威置雜傳,而延廣仍入晉臣,有以夫! 又,泰甯節度使安審信,以治樓堞為名,率民财以實私藏。

    大理卿張仁願為括率使,至兖州,賦缗錢十萬。

    值審信不在,拘其守藏吏,指取錢一囷,已滿其數。

     注曰:史言晉之藩鎮,利國有難,浚民以肥家。

    (二八四) 此諺所謂“發國難财”也。

     開運二年,馮玉每善承迎帝意,由是益有寵。

    嘗有疾在家,帝謂諸宰相曰:“自刺史以上,俟馮玉出乃得除。

    ”其倚任如此。

    玉乘勢弄權,四方賂遺,輻辏其門,由是朝政益壞。

     注曰:窦廣德有賢行,漢文帝以其後弟,恐天下議其私,不敢相也。

    馮玉何人斯,晉出帝昌言于朝,以昭親任之意。

    臨亂之君,各賢其臣,其此謂乎!史言晉亡形已成。

    (二八五) 此為賈似道言之也。

    《宋史·姦臣傳》,言:“似道以貴妃弟,賜第葛嶺。

    雖深居,凡臺谏彈劾,諸司薦辟,一切事不關白不敢行。

    吏争納賂求美職,其求為帥阃監司郡守者,貢獻不可勝計。

    一時貪風大肆”雲雲。

    亡國君臣所為,抑何相似也! 又,殿中監王欽祚權知恒州事,會乏軍儲,诏欽祚括籴民粟。

    杜威有粟十馀萬斛在恒州,欽祚舉籍以聞。

    威大怒,表稱:“臣有何罪,欽祚籍沒臣粟。

    ”朝廷為之召欽祚還。

     注曰:杜威恒州之粟,豈非前者表獻之數乎?使其出于表獻之外,亦掊克軍民所積者耳,舉而籍之,夫何過!朝廷之法,不行于貴近,第能虐貧下以供調度,國非其國矣。

    (二八五) 杜威即杜重威,避晉主重貴名,去重名威,見《避諱篇》。

    威為晉出帝姑夫,即石敬瑭妹婿,故曰貴近。

    此少數人者,大權在握,壟斷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