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戒篇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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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犨傳》,而目無名。

    溫昭圖即溫韬。

    當岩用事時,韬曲事岩。

    唐莊宗滅梁,岩謂從者曰:“吾常待韬厚,必不負我。

    ”遂奔許州。

    韬迎谒歸第,斬首以獻,盡沒其所赍之貨。

    事見下卷唐同光元年。

    以利始者以利終,此之謂也。

     龍德二年,蜀軍使王承綱女将嫁,蜀主取之入宮。

    承綱請之,蜀主怒,流于茂州。

    女聞父得罪,自殺。

     注曰:蜀主取何康之女,其夫以之而死;取王承綱之女,則承綱以之得罪,女以之殺身。

    《通鑒》屢書之以示戒。

    (二七一) 漢成帝時,趙飛燕女弟趙昭儀入官,姿質粹,見者嗟賞,獨披香博士淖方成唾之曰:“此禍水也,滅火必矣。

    ”此語《班、荀二書》皆不載,《通鑒》獨采《趙後外傳》載之三十一卷鴻嘉三年中。

    誠以女色之為禍烈,而此語之警人深也,要在乎有以節制之雲爾。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四月帝殂,李彥卿等恸哭而去,左右皆散。

    善友斂庑下樂器,覆帝屍而焚之。

     注曰:自此以上至是年正月,書“帝”者皆指言莊宗。

    莊宗好優而斃于郭門高,好樂而焚以樂器,故歐陽公引“君以此始,必以此終”之言以論其事,示戒深矣。

    (二七五) 上冠明宗年号,而下所書“帝”乃指莊宗,故注特揭之。

    歐公語見《五代史·伶官傳》,示戒不為不深。

    然南宋君相歌舞湖山之樂,曾未少辍,《武林舊事》十卷,記歌舞者殆居其半也。

    噫! 後唐潞王清泰元年,蜀主下诏暴李仁罕罪,并其子繼宏及宋從會等數人,皆伏誅。

    是日李肇釋杖而拜。

     注曰:李肇事孟知祥,于董璋之難,陰拱而觀其孰勝。

    董璋既死,肇宜不免于死矣,孟知祥念其劍州之功,不以為罪。

    及事少主,釋位入朝,倨傲不拜,其誰能容之!一見李仁罕之誅,遽釋杖而拜,前倨後恭,欲以求免,不亦難乎!《通鑒》書之,以為武夫恃功驕悖者之戒。

    (二七九) 五代十國之際,藩鎮割據,名為君臣,實同敵國。

    其力足以相抗則倨,不足以相抗則恭,固不知有君臣之分也。

     後晉高祖天福五年,李承裕貪剽掠,與晉兵戰而敗,失亡四千人。

    唐主惋恨累日,自以戒敕之不熟也。

     注曰:唐主生于兵間,老于兵間,軍之利鈍,熟知之矣。

    其惋恨者,誠有罪己之心,惜不能如秦穆公耳。

    至馮延巳輩,乃讪笑先朝,至于蹙國殄民而後已。

    《書》曰:“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

    ”延巳之謂矣。

    後之守國者尚鑒茲哉!(二八二) 馮延巳見陸遊《南唐書》十一,相元宗李景,大言輕躁,至譏笑烈祖李昪戢兵,以為龌龊無大略。

    嘗曰:“安陸之役,喪兵數千,辍食咨嗟者旬日,此田舍翁安能成大事!”不知兵者兇器,豈可易言!李昪之戰戰兢兢,蓋其慎也。

    苟輕舉妄動,冀僥倖于一時,小足喪師,大足亡國。

    身之蓋有鑒于開禧之役,輕啟釁端,馴至覆亡,而不可收拾也。

     後晉齊王天福八年,蜀主以宣徽使兼宮苑使田敬全領永平節度使。

    敬全,宦者也,引前蜀王承休為比而命之。

     注曰:前蜀主王衍,使宦者王承休帥秦州,事見二百七十三卷唐莊宗同光二年。

    《詩》雲:“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

    ”孟昶不能以前蜀之亡國為鑒,乃引王承休為比,以崇秩宦官,其國至宋而亡,晚矣!(二八三) 人有所惑溺,則未來之禍患,每不能敵目前之喜悅,古今所以多覆轍相尋之事乎! 後漢高祖乾祐元年,磔重威屍于市,市人争啖其肉。

     注曰:怨杜重威賣國,引虜入汴,而都人被其毒也。

    (二八七) 争啖其肉,非果有其事也,史言人之恨之,不比于人類,而以為禽獸耳。

    千夫所指,不疾而死,引敵人殘害宗國者,可為寒心矣。

     又,李嶼僕夫葛延遇,為嶼販鬻,多所欺匿,嶼扶之,督其負甚急。

    延遇與蘇逢吉之僕李澄謀上變,告嶼謀反。

     注曰:孔子有言,“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況居昏暴之朝乎!(二八八) 臨安既亡之後,所謂士大夫家為奴仆上變,告其受宋二王文帖者甚衆,略見《元史·賈居貞傳》。

    故欲保持門戶者,相率求附于新朝,如袁洪、張伯淳之倫是也。

     後周太祖廣順二年,唐司徒緻仕李建勳卒。

    且死,戒其家人曰:“時事如此,吾得良死幸矣。

    勿封土立碑,聽人耕種于其上,免為他日開發之标。

    ”及江南之亡也,諸貴人高大之冢,無不發者,惟建勳冢莫知其處。

     注曰:李建勳知國事之日非,而骸骨得保其藏,可不謂智乎!(二九〇) 《南唐書》九論之曰:“李建勳非不智也,知湖南之師必敗,知其國且亡,皆如蓍龜。

    然其智獨施之一己,故生則保富貴,死猶能全其骸于地下。

    至立于群枉間,一切無所可否,唯諾而已,視覆軍亡國,君父憂辱,若己無與者。

    ”嗚呼!放翁之論若此,建勳之智,果足尚乎?身之何為而稱道之?《癸辛雜識》續集上曰:“自楊髡發陵後,江南掘墳大起,天下無不發之墓矣。

    ”身之蓋有感于此而稱道之也。

    夫枯骨無保存之必要,然就社會秩序及風俗習慣言之,豈不以得保藏為“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