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實際發生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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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那杯下了藥的酒,至少有三分鐘的時間,還要更久藥性才會發作。

    (這點由安士偉本人證實。

    )戴爾在六點十五分時離開那棟房子。

    (這點我确認過,寫在我那張時間表的上端,那裡隻有完全沒問題的事實。

    他在六點十八分抵達修車廠,正如他本人在庭上所說的,到修車廠走路約需三四分鐘。

    )有可能在一分半鐘的時間裡處理完殺死艾佛瑞·胡彌的那些亂七八槽的事情嗎?不可能,時間因素就證明不可能。

     “而這一點就讓我發現了那個明顯的事實,就是隻有艾蜜莉亞·喬丹和胡彌以及那個失去意識的人在屋子裡。

    到戴爾在六點三十二分開着車子回來之前,她一個人在那裡有十七分鐘之久。

     “哦呵?我們先來想一下這個女人,她有哪些合于參與那個計謀的條件?她和胡彌家在一起住了十四年;十四年呢,孩子們,這當然足夠讓她成為那個家庭的一分子了。

    她可以說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心一意地愛着艾佛瑞。

    她一激動起來——你們在法庭也注意到了吧——就會直呼他的名字,這可是除了他的親弟弟之外,沒人敢做的事。

    她的地位也讓她能知道很多在那棟房子裡的事情。

    要是艾佛瑞必須把他的計謀透露給什麼人聽的話,最可能的人選就是一個看來很實事求是、動作迅速、做事用心的女人,而且在那裡的時間也夠長久到能打進那攸關家族榮譽的封閉小圈子裡。

     “然而這仍然隻是理論而已,你們明白吧?所以我們來看看從六點十五分到六點三十二分之間那神秘的十七分鐘裡,她做了些什麼。

    (她說)她在六點三十分的時候收拾了行李下樓來。

    我要請你們注意她在法庭上所說的證詞,因為那正是很久以前她向警方說的同樣證詞——當初我特别小心地仔細研究過,就像對其他人的證詞一樣。

    她說她給自己收拾了一個小旅行包,替史本賽叔叔收拾了一個大箱子,然後她下了樓。

     “就是這裡,戴爾的證詞裡有一點很有意思的事正好和這有關系。

    戴爾回來之後,發現她正站在書房的門前——聽好了,在書房門前。

    她突然哭喊着告訴他說書房裡的兩個人在互相砍殺,還命令他到隔壁去找傅來明。

    戴爾說這時候‘她給史本賽·胡彌大夫的一個大箱子絆了一下’。

     “我覺得奇怪的是那隻箱子在通到書房的那條小走廊裡做什麼。

    那棟房子的樓梯——你也看過的,肯——直通前門。

    那也就是說,她提着行李下樓來,想到要去書房向艾佛瑞說再見,就往後面走進了那條小走廊,手上還提着行李——或者至少是,你們注意了,提着那個箱子。

    這是怎麼回事?如果是提着兩件行李下樓,以我的經驗是總會把箱子放在樓梯口,好方便再提到大門口去,一般人不會那麼麻煩地把行李拖到屋子後面去,跟人道别的時候還把行李提在手上到處走。

     “就在這地方我腦子裡有了一種燒灼的感覺,開始明白了很多事。

    在我那張時間表上艾蜜莉亞·喬丹的行動那一欄下方,我畫了個問号,到目前為止,我對這件謀殺案到底知道多少呢?由我和警方看法不同而确信的事情有:第一點,艾佛瑞是由一支從十字弓射出來穿過猶大之窗的箭射死的,而那把十字弓從那天夜裡開始就從小屋裡失去了蹤影;第二點,艾蜜莉亞是唯一單獨留在那棟房子裡達十七分鐘之久的人;第三點,艾蜜莉亞當時在離書房門很近的地方,還很難解釋地随身帶着那隻可愛的大皮箱,而那個箱子從那之後就再也沒了下文;然後我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就是第四點,史本賽叔叔那套漂亮的格子呢高爾夫球裝從那天晚上之後也失去了蹤影。

     “喔!我們甚至還知道那套衣服是什麼時候發現不見了的。

    你們還記得,就在發現兇案之後,魯道夫·傅來明想到要取嫌犯的指紋,戴爾提到在樓上史本賽那套衣服口袋裡有個打印台。

    戴爾沖上樓去取——但那套衣服不見了。

    戴爾不明白是怎麼回事,覺得很奇怪地下樓來,可是那套衣服到哪裡去了呢?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因為在書房裡發現了屍體而亂成一團的話,你首先會想到那套衣服會在哪裡?啊?” 大家都沒說話。

     “我知道,”艾芙蓮說,“你會想到衣服想必收進箱子裡了。

    ” “沒錯,”H.M.同意道。

    他噴了一口煙,瞪大了眼睛,“有某個女人剛給那套衣服的主人收拾行李,史本賽叔叔是要去鄉下度周末。

    哎,要給那樣一個男人收拾行李,馬上就會想到的第一樣東西是什麼?一套格子呢的運動用西裝,英國嘛,我的英國。

     “跟着這并不複雜的思路想下去。

    你們在時間表上會看到,六點三十九分時,傅來明要艾蜜莉亞到醫院去把史本賽接回來,也就在那同時,在那一刻,他想到要取指紋。

    他說,要是他們能有個打印台就好了!戴爾說高爾夫球裝口袋裡就有打印台,然後動身去取。

    我要提醒你們,你們由時間表上也看得出來,那個女人當時還在那裡,她聽到了這句話。

    所以,她為什麼沒有馬上開口說‘不用上樓去找那套衣服了,我已經收在走廊上那個皮箱裡了’呢?(就算她在把衣服放進箱子前,已經把打印台拿出來了,她也會說:‘不用到衣服裡找,我已經把打印台放在某某另外一個地方了。

    ’)不管是哪種情況,她為什麼不說話呢?她不可能忘了剛剛才收好的東西;而且她是個很實事求是的女人,在艾佛瑞·胡彌手下工作,早已學會把所有的事都想到,可是她什麼話也沒說。

    為什麼呢? “你們還會注意到另外一件事。

    那套衣服不單是在當時找不到,而且以後始終不見蹤影,再也沒有出現過。

    再加上還有一雙鮮紅色的皮制土耳其拖鞋(會注意到是因為那雙鞋太特别了)也不見了;你也開始明白那整個大皮箱都消失了蹤迹。

     “這是另外一個原因。

    我們是不是知道還有什麼别的也消失了呢?當然知道啦。

    一把十字弓也消失了。

    我們來看看:一把短柄十字弓,可是前面的頭很寬吧?大得沒法放進(比方說)一個小旅行包……可是卻可以放進一個大皮箱裡,誰也看不見。

    ” H.M.的雪茄煙熄了,他不高興地用力吸着。

    私底下,我認為這回重建案情是他所做過最好的幾次之一;可是我還不想說什麼恭維的話,因為那樣的話他隻會面無表情地樂在心裡,然後更得意地搞神秘。

     “說下去吧,”我說,“一直到你在法庭上做結辯的時候為止,你從來沒向我們暗示過喬丹小姐有罪;可是你得照你的法子辦事,所以請繼續吧。

    ” “假設,”H.M.帶着在他來說已經算是開心的表情說道,“就算隻是為了讨論,我們假設那把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