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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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九年大明萬曆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乙未,上在昌德宮。

     1月4日 ○戊戌,晉州牧使呈:正兵河世憲,其母寡居,淫奸奴子,醜聲傳播,欲掩其迹,與其妻娚河玄齡同謀,夜間殺母,遠近喧播。

    世憲、玄齡捉囚,請遣京官推鞫事。

    啓下刑曹。

     1月9日 ○癸卯,判中樞府事李鐸卒。

    鐸心術正大,度量宏偉,好賢愛士,出於至誠。

    平生立朝,發大義,劾大姦,澟然有直臣之節。

    而氷蘗之操,又足以冠冕一世,才氣幹局,亦出於衆人。

    爲銓相而人服公淸,爲三公,而有泰山喬嶽之望。

    遽以病卒,人莫不嗟嘆。

     1月13日 ○丁未,司憲府啓曰:「持平李誠中,前爲吏曹佐郞時,除拜官職,準意所欲,多以其同姓切族,注擬初入仕之望,縱恣無忌,汚衊公器,請亟命遞差。

    」 ○有政。

    以趙瑗爲吏曹佐郞。

     1月30日 ○甲子,安州地,細雨、草實交下,變怪非常。

     ○以趙穆除造紙署司紙,不赴。

     二月 2月1日 ○朔乙醜,上在昌德宮。

     ○開城府進士張禮謹,上疏入啓。

    上以備忘記答曰: 徐敬德追贈右議政,已爲過矣。

    況敢與鄭夢周比肩耶?不可施行。

    言于該曹。

     2月10日 ○甲戌,以李俊民爲大司憲。

     2月15日 ○己卯,朝講入侍。

    進講《書》召誥到組厥亡出執處。

    因言:「紂失民,而天命去之雲雲,眞可戒也。

    疾敬德處,因言敬字之義,操約施博雲雲。

    語未竟,上問集註朱氏精神,上與天一之說曰:」此何語也?須說得明白。

    「又言:」其說,與輪回之語,何如?「領事樸淳,因陳鬼神之理。

    上與淳援證答問,以至崔婁伯父詠詩及木像,出涕泣,竹生筍等語。

    淳以爲皆有是理。

    宇顒曰:」大抵,人氣與太虛同一源,而聖人又得淸明底氣,及其死也,不應泯絶,其精爽自應,與天爲一。

    且此言殷先哲王在天及詩言文王在天之類,皆是大綱說。

    此義理,非謂實有一物,在天上也。

    鬼神之理極微,非理明義精,未易明白。

    臣以爲此等處,隻當平實看,漸次理會透澈方得,若看得太深,恐生怪異底病痛也。

    「上曰:」讀書,須是無不曉底文字,乃可尋義理。

    於其所難知處,便籠罩過,此是學者之病。

    「宇顒曰:」此等處,非不當理會也,隻當先自平易處,入精微處,乃學不躐等之意也。

    且學問,隻欲明義理,而躬行之也。

    講究深繹,文義明白,然後義理明,可以體之於身,而行之也。

    然則尋究講明,本欲行之而已。

    若隻曉會文字,雖盡通經書,不錯一字,何益之有?人主須識箇下工處,疾敬德乃其要也。

    「上曰:」敬字,今爲老儒常談。

    「宇顒曰:」常談之外,更無他法。

    且在加工而已。

    「淳言綜核之政,非盛筆雲雲。

    語及漢宣帝,上曰:」宣帝卻好,昔人雲:『其治效過於文帝。

    「宇顒等言:」文帝寬厚慈仁,不盡人情,此眞人君之度。

    其視宣帝之少思,豈不大相遠哉?「上曰:」文帝卻有好處,如不用輕薄之人,以誤天下,可謂有長遠之慮。

    視宋神宗用王安石變亂舊章,以覆邦者,豈不遠哉?「輕薄指賈誼也。

    宇顒等曰:」誼雖不及董仲舒,然通達治體,當時。

    無及之者,帝質美而未學,故不能盡其才,而隻與絳、灌輩圖事,足爲千古之鑑,不可以爲美也。

    「淳言狂簡有志之士,所當培養。

    上曰:」此等人,無乃敗國家事耶?「淳曰:」此等人,雖或行有不掩,皆當隨才任用,而成就之,不可棄也。

    「宇顒因言翕受敷施,九德鹹事雲雲。

    上玉音不和,淳進啓保護事。

    上忽問司僕馬數,淳時兼提調矣。

     ○樸淳啓曰:「李珥欲歸田裡,自上不可不勉留。

    」上曰:「渠似矯激,待其成熟而用之,何妨?且渠不願事,我何可奪其志乎?」又言具鳳齡佳士。

    上曰:「予不能識,似是凡常人。

    」先是,淳於筵中,嘗薦鄭澈、柳成龍、金宇顒之爲人,至是,上因謂淳曰:「取人,當以忠厚老成爲主,不可取矯激之流。

    觀卿所稱,似喜此等人,每不快意也。

    」淳曰:「上敎之意,臣當佩服。

    但珥議論卻平和,不是矯激底人也。

    其去,隻爲疾病,且欲居閑讀書耳。

    」成洛曰:「取人,固當以忠厚爲主。

    但須有識見,而忠厚乃爲善。

    若如鄕願,似德非德,聖人以爲德之賊。

    如是而謂之忠厚,恐不可也。

    」宇顒進曰:「珥之欲去,以其多疾病,欲退而求其所未至。

    且以志不得行而去,豈敢忘君父哉?其不敢失儒者進退之義,乃所以愛君也。

    自上不奪其志,固是至仁。

    但其意之所存,上不可不知也。

    如小臣者,至愚極陋,無一長可取,誤蒙異恩,不敢告去,忝冒苟祿,喪失平生廉恥之心,而疾病深重,心神昏耗,無寸時淸明。

    又不得開卷,終至於狼狽失身,無可疑者。

    以是爲悶,而欲令退身,庶得休息,收拾精神,養病讀書,不至於永爲失身之人,則天恩罔極矣。

    旣不蒙允,又不敢再瀆,靦然就職,隻欲面陳誠懇,庶幾竟蒙天恩耳。

    」上不答。

     ○大臣請上還居內殿,許之。

    校理金宇顒等上箚曰: 禮,父母之喪,居倚廬,旣葬而塗,練而居堊室,祥而黝堊,禫而從禦,吉祭而復寢,君大夫土一也。

    自漢以後,喪記廢弛,帝王多不能以禮自守。

    我殿下誠孝之至,爰自初喪,不懈不怠,旣練之後,猶禦外殿,志哀居約,彌久愈篤。

    今大臣,以保護爲說,固請還內,臣愚以爲愛君以禮,似不當如是。

    蓋殿下有高出百王之行,大臣當以禮義承弼,恐不當徒守前規而已也。

    「 2月18日 ○壬午,上親政。

    以鄭惟吉爲贊成,樸忠元爲參贊。

     2月26日 ○庚寅,辛應時家在白缶山下,移石于墻邊,發覺。

    上遣中使摘奸,臺諫亦論劾,奪告身三等。

    上及士論,或以爲無忌憚而惡之。

     三月 3月3日 ○丙申,金孝元、沈義謙二黨,相攻擊如仇讎。

    蓋當初沈詆金、金譏沈,而各分朋黨,相爲傾軋。

    金、沈雖俱出外,而沈邊勝金邊,堂下文士之有名者,多見排抑。

    李誠中亦以金交遭論劾,至擬於鐵山郡守。

    鄭熙績、盧畯亦然。

    分朋黨相擊,如唐牛、李之黨,士林之不靖,乃至於是。

     3月4日 ○丁酉,司憲府啓曰:「全羅監司崔應龍,道饉相望,而不勤賑救,施措之間,顚倒差戾,殊無超擢委任之意,請命罷職。

    金海府使李欽禮,貪酷悖戾,當初除授時,論請罷遞,而竟未蒙允,益肆無忌,濫率衙眷,連絡道路,請命罷職。

    工曹佐郞趙徽,人物浮雜,赴京往來之時,多有所失,請命罷職。

    承傳色崔漢享,國忌之日,縱酒迷亂,進退使令之間,多有失儀。

    不敬之罪莫甚,請命詔獄推考。

    樂安郡守李希仁,前爲守令時貪汚,一家之內,亦多悖戾之事。

    請命罷職。

    」答曰:「李欽禮濫率衙眷,當今同然,何獨治之?不可輕罷。

    崔漢享推考,不須詔獄。

    崔應龍事,或出於勢未及措置,不可罷職。

    李希仁不可以前日之貪汚,又罷今職。

    大抵守令遞易,其弊不細。

    不允。

    趙徽事允。

    」 3月7日 ○庚子,北靑判官李世雄,以刀斫斷官奴二人足指,命盡奪告身,永不敍用。

     3月13日 ○丙午,古阜郡守李沃,不勤救荒,因禦使狀啓,命拿來推考罷職。

     3月14日 ○丁未,府啓:「驪州牧使李忠綽,素無吏才,率無賴子弟縱恣作弊,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3月16日 ○己酉,上特加元混崇政。

    混,久從政,寡過。

     3月19日 ○壬子,京畿禦史鄭以周書狀,草芝萬戶李元祐,軍器不爲修正事。

    命拿鞫奪告身。

     ○全羅水使啓本:倭船現形,防踏僉使李宗元,全船捕獲,割耳上送事。

    命賞加。

     ○府啓:「饑饉之餘,春旱亦甚,婚喪掃憤等項受由,請限秋成停廢,野外持酒甁一禁。

    前注書林植、注書鄭淑男,薦望之際,不循舊規,棄其前薦,所薦之人,皆是所親,請命罷職。

    答曰:」禁斷事依啓,射候處勿禁注書,推考斯可,罷職過重,不允。

    「 ○全州有牛産兩頭犢。

     3月20日 ○癸醜,嶺南正兵金末叱緻妻,正月晦日,生一男,二月初三日生二男,母子俱存。

    上命給米鹽醬藿。

     3月22日 ○乙卯,文科殿試,取尹箕等三十四人。

     3月27日 ○庚申,京畿禦史書狀:朔寧郡守權敏中,借納軍士弓矢,冒呈逢點,極爲駭愕事。

    命拿推。

     3月30日 ○癸亥,旱,禮曹請行祈雨祭。

     夏四月 4月2日 ○乙醜,司諫院啓:「漆原縣監鄭義臣,其老父得病,莫保朝夕,而遠在嶺外,一覲之後,更不來見,請罷職。

    」答曰:「依啓。

    」 4月3日 ○丙寅,防踏僉使李宗元,捕倭全船。

    上命有司,將卒軍功磨鍊。

    軍卒夫叱孫戰死,命給葬資。

     ○黃魚川海採人口,被倭所虜者十餘人。

    事聞,朝廷拿伏兵將馬島萬戶,而推鞫詔獄。

    臺諫又請拿推水使郭嶸。

     4月4日 ○丁卯,上於經席,上命柳希春,詳定四書三經吐釋。

    希春對以力小任重,經書,請命他人。

    又薦李珥。

    上採用其言,亦命李珥詳定經書吐釋。

     4月9日 ○壬申,慶尙監司書狀: 故處土曺植,平日藏修之地,創立書院,請依陶山例賜額事。

     4月10日 ○癸酉,大司憲樸好元,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