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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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八年大明萬曆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辛醜,玉堂詣昌德宮,問安于大殿。
又問安于中殿。
皆答曰:「知道。
」遂詣昌慶宮安于慈殿。
答曰:「一樣。
」又至景福宮,問安于恭懿殿。
1月2日 ○壬寅,聖懿殿,四更四點,昇遐于通明殿。
下命治喪事。
三公率百僚,擧號哭。
未時,襲奠,亦哭四拜而退。
申時,又入庭,爲夕哭,哭畢,百官詣景福宮,恭懿殿奉慰。
百官初更二點先出,三公留在,啓曰:「主上久爲侍藥,今又執喪,請勸粥飮。
」恭懿從之。
○定殯于通明殿。
○上居于倚廬,執喪一遵古禮,哀毀甚至。
逾月,大臣盧守愼等啓請移禦。
典籍金宇顒上疏曰:「事有常變,而處有經權。
以喪禮言之,五日居廬,未有命戒者,事之常,而禮之經也。
今玉體臞弱,執禮大過,傷損已多,疾恙方萌,大臣固請移禦,蓋亦遭事之變,而處之以權耳。
然不肯明言常變之理,而專以帝王喪禮,古今有異爲說。
臣恐其說之誤,而逾不足以慰安聖上之孝思也。
臣聞志哀而居約,與之知喪,非虛加之也,重志之謂也。
殿下儼然在憂服之中,雖不得已而暫離倚廬,志哀居約之義,則固在自盡而已。
臣願殿下,動靜酬酢居處服禦,一如倚廬之舊。
雖日月綿遠,每使小異,而近臣講官,日問起居,出入無阻,寬抑哀思,講論禮制,專精一意,小心畏忌,聽斷之事,亦宜摠其大體,而付其細務於有司,以從禮制,以護聖體。
」上曰:「爾言亦是也。
」 1月3日 ○癸卯,○百官罷漏,詣昌慶宮。
卯時朝哭,午,三公率六卿啓曰:「自上久爲侍藥,憂勞已甚,奄遭大變,摧痛罔極。
況以玉體露處苫次。
』不禦饘粥,臣等憂惶悶迫之至。
乞進粥飮。
」再啓,答曰:「三日內,何敢爲之?」三啓曰:「考之祖宗朝舊例,翌日進粥,三日進膳。
且世宗遺敎曰:『人君生長深宮,異於常人,過三日食食。
』以此觀之,祖宗列聖,三日內進粥,其宗社情重之意,可想。
臣等昨日啓請恭懿殿,恭懿殿答臣等之敎,有勸進粥飮之懇。
伏望上念祖宗之遺意,深體恭懿殿之至情,勉食饗粥,益自寶重。
」答曰:「卿等啓辭如此,至引恭懿殿傳敎爲言,難於違命。
當勉從之,尤爲罔極。
」 ○弘文館啓曰:「伏覩聖上答大臣之敎,以爲今日不可飮粥,臣等不勝惶恐之至。
謹按《朱子家禮》,親喪未斂,親戚隣裡爲糜粥以食之,尊長強之,小食可也。
在士庶人猶然,況人君負荷極重,與匹夫大不同乎?昔元魏孝文,當母後居喪,白飮不入口,哀毀過禮,其臣楊桂諫曰:『陛下荷祖宗之重,臨萬國之重,豈可同匹夫之節,以取僵仆?且聖人之禮,毀不滅性。
』帝感其言,爲之進粥。
今恭懿之勸進粥飮,非特親戚尊長之比。
公卿近臣之相繼勸勉,非但楊桂一人之言,殿下奈何,任其至情,而不爲之俯就乎?古人雲:『以親之恩爲罔極,以吾之情爲無窮,徇吾無窮之情,而不節之以禮,則在己者不可傳,在人者不可繼。
』伏願殿下,深思負荷之重,克體賢聖之意,勉從臣民之望。
」上答曰:「勉從。
」 1月4日 ○甲辰,○百官,罷漏時,詣昌慶宮。
卯時,朝哭,奉常提調等,詣排小斂床,看品而退,立于班。
小斂之初,小斂之畢,百官皆哭。
至申時中,又有夕哭。
○倚廬定于歡慶殿。
上初以殿名歡慶,不合於居憂,不欲居之。
政院以爲無妨,從之。
1月5日 ○乙巳,百官罷漏時,詣昌慶宮朝夕哭。
○夕哭後,弘文館啓曰:「人君長培養,異於常人,而殿下執禮太過。
今三日已過,猶不粥飮,請俯就中道。
」上答曰:「當勉從。
」 ○是日午,大臣權轍、樸淳、盧守愼,率六曹參判以上、三司長官,入門內啓,請勉進粥飮。
上初不許,再啓乃從之。
上性至孝,哀毀過人。
1月6日 ○丙午,大斂在卯時,故進朝哭於寅正二刻。
百官朝哭,仍留班。
卯時大斂,自初哭已斂又哭,斂而奠,又哭。
奉常寺辦大斂床,巳午間丙時爲殯,亦再運哭,奠而又哭,忽聞上哭大斂時,咳嗽多發時,血五點,如大豆,大驚悶罔。
已禮畢,百官以奉慰恭懿殿,皆詣景福宮。
弘文館啓曰:「京毀之過,至咳嗽吐血,此實過中。
願殿下俯就中道。
今旣殯後,請自進膳。
」上答曰:「成服前,何忍進膳?」 ○上於未殯前夜,宿虛廊。
今夕,始宿廬殿。
1月7日 ○丁未,百官,早朝以成服詣昌慶宮。
巳時共着衰帽衰服,與諸二品宰相會于外位。
巳末,入明政殿庭,以丙時,行上香。
前後四拜,皆先哭後拜而罷。
三公率百官,詣恭懿殿奉慰。
姑停議諡,二品以下先退。
弘文館詣政院,啓曰:「主上孝思極至,執禮太過。
自在未殯之前,久廢粥飮,虛損已極,露處苫次,受傷亦多。
今若不卽進膳,積傷之餘,氣力轉憊,勢難扶持。
成服已過,乞卽進膳,以保聖躬。
倚廬之所,亦十分完密,勿令風冷透人,以安寢處,上慰《恭懿殿》之心,下副臣民之望。
且自上獨禦一室,隻有宦寺侍側,氣候興居,外臣無得知,其爲悶迫,何可勝言?請時召大臣侍從,使得承候。
」上答曰:「盡依啓辭。
」 ○兩司啓請治醫女之罪。
又曰:「自上方在哀疚罔極之中,聖體之摧傷已極,而委之於宦寺之隔塞,情勢不通,擧朝遑遑,罔知攸措者六日矣。
昔宋臣韓琦,入覲英宗於喪次,以盡調護之方,況今成服已過,接見大臣,尤非所難。
請大臣出入承候,以保聖躬,以慰衆心。
」上不允。
○大臣等詣恭懿殿奉慰後,啓曰:「臣等伏念,慈殿成喪不毀之年,凡進膳衣襨起居,固當盡如常時,而唯去華采耳。
況玉體脆弱,素多疾恙,年前又經大病,極爲悶慮。
今成服已過,請從凡水剌等事,依舊進禦。
」諺書答曰:「成服已過,尤爲罔極。
平時相厚至極,而適在異處,未得親見永訣,平生遺恨,尤所痛悼之至。
如不從禮,豈有如是悶極之事乎?」大臣再三啓請,卒不從。
○是夕,上始食飯。
○恭懿殿答大臣三啓曰:「累爲如此,至極悶望。
但明廟厚待,欲報罔極,而不意昇遐,大妃殿體念明廟之心,平生待之,亦爲至極。
而今也遽至大故,痛悼之中,更無可爲之事,但欲從禮制而已。
」 ○兩司啓:「襲奠所用香爐,都監不爲預捧,至於百官入班之後,始覺而督納於工曹,虛座所設扇蓋,不卽立於襲奠之後,而乃備於翌朝,奠物不設饌幕,置之簷下衆人喧鬨雜還之地,請都監郞廳及諸有司命罷。
」從之。
於是殯殿郞廳閔忠元、鄭以周、李玄培、樸忠侃、工曹佐郞柳夢鶴典設司別坐皆罷。
1月8日 ○戊申,賜送柚子一百箇於玉堂。
○左議政樸淳率山陵都監,往觀因山之處,卽康陵一支也。
1月9日 ○己酉,三公率二品以上,問安後,議尊號及諡。
蓋大行王及後,例加尊號四字於諡號二字之上。
三公以大行大妃行狀,今日未下,遂罷。
○柳希春、丁胤福、李敬中議:「以昨日國喪時,公事出納前例,政院入啓時,庚寅乙醜兩年,皆於成服翌日入啓。
」丁卯年,凡公事,二十七日後入啓取稟。
自上依丁卯年例。
夫以今日母後之喪,自當遵成服翌日啓事之規,不當引大王喪,以爲過中之規。
卽以有物議,通于禮房承旨,令更議處之。
○憲府劾侍醫女善福、醫官孫士銘、安福壽。
上以其對懿聖證不重事,謂欺誣,遂下獄。
1月10日 ○庚戌,成均館,國喪卒哭前,儒生各朔輪次製述三月三日課試等事,依前例勿行事入啓。
○上以恭懿殿所草懿聖王大妃行實,下于政院,令政院斟酌起草議諡。
○上命牌招二品以上宰相、弘文館、藝文館、六曹判書、參判等,皆連坐。
藝文吏持大提學所定誌文製述,令柳希春當之,希春擧李山海以代。
○大行大妃魂殿,定于文政殿。
○三公因大司憲李後白退待物論,至日晡,猶議諡。
申酉間,乃延入二品以上議諡,令議擬諡號,從下各書所見。
自樸素立、樸謹元始書,自下以上柳希春、以仁貞爲擬,釋仁曰仁貴賢親,釋貞曰大慮克就。
謹元,以貞惠爲擬,李俊民以貞肅爲擬等,而上之,至三宰樸忠元而畢。
禮曹佐郞持呈于三公前,三公定議書單子,諡號首望仁順。
〈仁貴賢親,順柔賢慈惠。
〉次貞惠〈大慮克就,寬裕慈仁。
〉三貞肅〈大慮克就,執心正斷。
〉徽號三望,一宣烈懿聖,二昭孝顯懿,三昭德懿烈。
魂殿號,敬慕、孝義、永思。
○吏曹政事取稟。
上命緊急事爲政。
1月11日 ○辛亥,上定諡號等,下于政院。
徽號則取宣烈懿聖。
諡號則取仁順,魂殿則取敬慕,皆從首望也。
○是日有政。
以李俊民爲平安監司,金孝元爲副校理,鄭仁寬爲典籍,閔時中爲水原府使高景軫爲成川府使 ○令文臣無遺製挽詞。
1月12日 ○壬子,恭懿殿疾病,不能運行,坐方席,須人捧方席而行雲。
○是日上引見三公。
三公入見,具陳上一日五時之哭太過,請隻爲朝夕哭。
又請勉強進膳,以保氣體。
上以泣答之。
1月13日 ○癸醜,以新陵審定事,領、左相率相地官及他曉解風水人,詣康、泰陵。
1月14日 ○甲寅,領、左相昨日再審山陵,來啓曰:「康陵,昔以爲水山,今以爲乾山,地理之說甚微,請更與二品以上覆審定之。
」上從之。
○以山陵覆審事,判書元混、尹鉉、沈守慶、南應雲、三公、領府事,率六卿、參判,下直肅拜。
○玉堂金宇宏、尹睍、丁胤福、金應南、李敬中、金睟上箚,請勿遣二品覆審山陵。
又論臺諫,於二十七日之前,論啓不急之事,請遞。
上竝不聽。
1月15日 ○乙卯,工曹判書元混等,上康陵墳前,四大臣隨上,令相地官設機衡。
又以乾唐龜泛鐵,皆爲亥坐已向甚灼。
1月16日 ○丙辰,三公領事以諸宰相僉議爲一,單子以啓。
又以南應雲所議,爲一單子以啓。
至未時,上答曰:「具悉啓意。
康陵,衆皆以爲金山,然則定用此地。
」又以備忘記,別下問:「山陵審定,國家莫重之事,爲術官者所當盡其心力,十分詳審,不可有一毫之差。
康陵旣爲金山,而以水山誣啓於前日,事甚非輕。
予欲治之,以戒後人。
」 ○大臣又請,勿爲一日四哭,以保氣體,止於再啓。
上答曰:「大臣如是累啓,心雖有所未安,勢實難於強違,勉依所啓。
」 ○有政。
以樸素立爲大司憲,金添慶爲大司諫,任允臣爲執義,郭赳爲司諫,趙廷機爲掌令,金宇宏爲持平,閔純爲持平,金孝元爲獻納,李彥愉、金瓚爲正言。
○全羅監司啓聞,泰仁、李恒病勢危重,乞送醫藥。
○三公詣恭懿殿問安。
答曰:「予則平安矣。
主上過爲執喪,以此爲憫。
」仍啓曰:「慈殿春秋已高,再經重病,雖在親喪,尙難依禮,況此期年服制過半月,不計傷敗,久爲行素,一國臣民,莫不遑遑。
請速從權。
」答曰:「罔極之中,更無可爲之事,但有行素而已。
半月行素,有何關乎?」再啓,答曰:「累懇爲請,極爲未安。
但欲依禮。
」 ○大行大妃山陵,楊州地康陵乾金山亥坐巳向之原,在傍定用事,下禮曹。
1月17日 ○丁巳,典籍金宇顒上疏,請行三年之喪,卒哭後,勿爲變服,請準三年之制。
又論山陵哭臨等事。
又請大臣侍講之臣常招見。
上答曰:「省爾陳疏。
具見爾好古之志,愛君之誠。
但《五禮儀》乃我國一代之典,列聖相承,遵守勿失,至於予之身,而反之,心有所不敢也。
山陵已定之矣。
不弔于天,降此大割,攀號罔極,情不自已矣。
哭臨之數,亦從大臣之啓矣。
且予處于廬次,惟內侍數人侍側,大臣近臣,予非不欲頻見,而況侍講之臣是予平日知心之友,出入通情誠爲是矣。
」 ○三公啓曰:「臣等昨伏見聖敎,必欲依禮文,夕四哭,臣尤爲悶慮。
哀之發於聲音,爲毀最重,自上初喪傷損已極,豈可膠守小節,而不顧宗社之重乎?臣等昨日問安于恭懿殿,年高有疾,方在行素之中,又以主上哀傷過禮,軫念不已,竊恐馴緻憂傷之疾。
伏願聖上勉抑孝思,朝夕哭臨,日止一二,以上副恭懿殿之至情,下慰一國臣民之望。
」 ○上以備忘記答大臣曰: 日昨迫於卿等之啓,已減一時過矣。
何敢日止一二?玆未依副。
三公再啓曰:「凡人多以哭臨緻毀,況聖躬傷毀已極,而不自知,必以臣等之言爲非禮,而忽之。
然不計緻傷,膠守小節,終至有悔,亦非禮文本意。
伏願更加三思,克全大孝。
」答曰:「啓辭至此,然則朝夕二哭矣。
」 1月18日 ○戊午,二品以上早朝,詣景福宮、恭懿殿。
三公初請承傳色問安,次請開素。
大槪以爲春秋旣高,而再經大病,乞從權開素。
答以諺文曰:「隻有素食一事,極爲未安。
」再啓曰:「凡疾病,人雖父母喪,亦當從權。
況此期年之服已經十五日,請速開素上殿勉從。
」且曰:「主上素傷脾胃,體又羸弱,執喪過苦,予雖請減,堅執不從,悶極。
」雲雲。
大臣更啓請自殿,請主上移禦此殿。
文定王後之初喪,明廟有疾,請移禦,故援以爲請。
答曰:「予亦深念。
」 1月19日 ○己未,奏請使拜表,定于二十八日。
每陵下玄宮,定于四月二十八日。
1月20日 ○庚申,三公問安後,仍啓曰:「人主一身,負宗社生靈之托,決不宜下同士庶,堅守一節,久居而廬次已也。
昔宋孝宗百代誠孝之主也,居高宗之喪,百官喪請還內不許。
然是月還內,翌月朔,詣廬室。
自是朔望皆如之。
自上元氣淸瘦,脾胃素傷,其在初喪,不進水醬,至於五日之久。
又不輟哭臨,聖候已爲重傷,若此不已,積日逾時,則悔無及矣。
臣等晝夜慮憂,罔知所爲。
前者明宗大王遭文定王後之喪,元氣虛弱,不得已從權。
又自廬次,移禦于此闕。
此實爲宗社大慮也。
伏願聖明,法孝宗之事,體先王之意,毌拘小節,亟爲移禦。
有時往來進膳之間,如駱粥等物,時時頻進,至爲宜當。
」上答曰:「卿等勤勞王家,近日又以寡昧微身爲慮,每來問安,孤心已爲未安。
不幸今乃見此啓辭,不覺驚慟之至矣。
決無是理,願勿更言。
且予固不敢以古人之事自處,然子之於親,無賢不肖之殊,則予之欲爲自盡之意,難以筆舌盡諭矣。
且駱粥是牛乳,初喪進排之事,全不省料。
今見啓辭,問諸下人,始知仍進排之由,尤爲驚怪。
當令該司,勿進矣。
」再啓曰:「雖在出庶人,苟遇疾病,必強抑其情,以終其孝,以先王之禮,有節制從權故也。
自上哀毀已極,機務亦煩,決不可爲士庶人所行者。
」上不允。
○藥房提調請令醫入診。
答曰:「時無所傷,玆未從矣。
」 ○禮曹請,新陵三年內,勿依前日兼行朝夕奠於大王之謬例。
上從之,此眞合禮之擧也。
○玉堂官柳希春、尹晛、李敬中詣政院,啓曰:「頃日,大臣、侍從引見事,旣蒙允許,而臣等至今未得入侍,以承審玉候,敷達下情,不勝悶鬱。
請速賜宣召。
」上卽命入侍。
臣希春、敬中,與承旨鄭琢、注書閔忠男、翰林韓孝胤,至廬所歡慶殿,入于禦座前,啓曰:「殿下孝誠天至,遭此大故,自侍疾之初,至於大故之後,憂勞哀悴,備至大過。
凡在臣僚,莫不感激,而爲懼其傷,殿下體本淸瘦。
又有脾胃之傷,豈可下同匹夫,固執哀毀?按《禮記》、《雜記》雲:『子貢問父母之喪,孔子答曰:「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
」敬者附於身,附於棺者,必敬必信之謂也。
專於哀者,女子遊所謂喪緻乎哀而止,朱子以爲過於高遠,簡略細微。
瘠爲下者,古人謂不勝喪,比於不慈不孝。
雖在匹夫,亦不可過哀而毀瘠,況人主乎?司馬光千古執禮之儒也,其言曰:『凡居父母之喪,未可食肉飮酒。
若有疾,暫須食飮,疾止復初。
必若素食,不能下咽,久而羸憊,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小許,助其滋味。
』朱子載之《小學》書,以爲萬世居喪之大法。
此豈非禮而垂訓哉?宋孝宗之善居喪,爲百代帝王之冠。
然初喪之月,因群臣之請,卒還內,翌月朔望,以衰服往來殯殿,素服視事延和殿。
我明廟當文定王後之喪,翌月移禦,飮食亦從權制。
今殿下一身,上荷祖宗之重,下臨億萬臣民,豈可不自愛惜,以貽後悔乎?今群臣之情,鹹願二十七日後,俯從權制,進禦肉汁。
又藥房請令醫入診之言,深合事情。
」上不答。
以手遮面,流涕而已。
1月21日 ○辛酉,上答三公再啓曰:「辭至此,先王有例,予何敢異?雖然。
反覆自思,實有所未安者,玆未從矣。
」是日三公再啓,請依明廟例移禦,又進滋味故也。
○上以弘文館箚子四月蔔葬事,令三公與禮曹更議。
回啓曰:「術官之擇五月之內,全無吉日,難於進退,故敢啓。
」答曰:「然則仍定於前日。
」 ○藥房提調啓曰:「醫官入診後,聖候微有感冒之氣,當進和解之劑。
」雲。
答曰:「不可飮藥。
」提調三啓曰:「伏承聖敎,不許進藥,不勝悶望。
近日寒冷,聖候已以似感冒,脈度亦暫不和,宜亟議藥。
」上從之。
○政院啓曰:「大臣將一國臣民悶迫之情,連日啓辭,請移禦等事。
自上固守小節,不思大計,不許聽納。
在保傅之位,其所以懇請不已者,非特爲宗社生民,欲使殿下克全大孝也。
二十七日後,至如刑決公事,亦當出納。
仍禦廬次,日煩聽斷,勢甚非便。
況初喪極傷之餘,滋養脾胃,不可不及時。
伏願勉從大臣之言,以副輿望。
」答曰:「不從大臣之言,固知未安。
雖然,從之亦爲未安。
仍居廬次,足以聽斷。
不得從矣。
」 1月22日 ○壬戌,弘文館官尹晛、李敬中、正字金睟問安。
上答曰:「平安矣。
」 ○三公、領事啓曰:「初喪有疾,滋以薑桂,補以酒肉。
君喪,以宦官代哭,爲其疲倦也。
自上積傷之餘,聖候失和,而滋味不進,哭臨復初。
且此殿閣,依山陰爽,冬春之交,易爲感傷,臣等不勝憂慮悶迫之至。
伏願聖上,法禮經本意,強抑孝思,進膳之際,勉強滋味;哭臨之擧,日止一二;亟爲移禦,時詣殯殿,以伸聖情,力全大孝。
」答曰:「願卿等諒微忱,使得自盡。
」 ○藥房提調啓曰:「醫官入診後,言自上感冒之候,已向和解,亦脈平順。
但脾胃殊弱,脈候異常,不和之氣已著,脾胃主中氣,中氣一虛,則百疾乘之。
況方哀毀之極,朝夕五哭,心火恒升,飮膳又減,其緻傷損,非止一二,當及時急治,不可小緩。
異功煎,加蓮子進禦宜當雲。
聖體安寧,然後可盡喪禮。
」答曰:「依啓。
」 ○三公、領府事再啓懇請。
上答曰:「啓辭至此,卿等之意,不可孤也。
然則自明日當移禦于崇文堂。
往來哭臨,過三月後,還居廬次,一以副卿等之望,一以申寡昧之情。
哭臨,則前日已依所請,飮食則自有恒規,又何復有
又問安于中殿。
皆答曰:「知道。
」遂詣昌慶宮安于慈殿。
答曰:「一樣。
」又至景福宮,問安于恭懿殿。
1月2日 ○壬寅,聖懿殿,四更四點,昇遐于通明殿。
下命治喪事。
三公率百僚,擧號哭。
未時,襲奠,亦哭四拜而退。
申時,又入庭,爲夕哭,哭畢,百官詣景福宮,恭懿殿奉慰。
百官初更二點先出,三公留在,啓曰:「主上久爲侍藥,今又執喪,請勸粥飮。
」恭懿從之。
○定殯于通明殿。
○上居于倚廬,執喪一遵古禮,哀毀甚至。
逾月,大臣盧守愼等啓請移禦。
典籍金宇顒上疏曰:「事有常變,而處有經權。
以喪禮言之,五日居廬,未有命戒者,事之常,而禮之經也。
今玉體臞弱,執禮大過,傷損已多,疾恙方萌,大臣固請移禦,蓋亦遭事之變,而處之以權耳。
然不肯明言常變之理,而專以帝王喪禮,古今有異爲說。
臣恐其說之誤,而逾不足以慰安聖上之孝思也。
臣聞志哀而居約,與之知喪,非虛加之也,重志之謂也。
殿下儼然在憂服之中,雖不得已而暫離倚廬,志哀居約之義,則固在自盡而已。
臣願殿下,動靜酬酢居處服禦,一如倚廬之舊。
雖日月綿遠,每使小異,而近臣講官,日問起居,出入無阻,寬抑哀思,講論禮制,專精一意,小心畏忌,聽斷之事,亦宜摠其大體,而付其細務於有司,以從禮制,以護聖體。
」上曰:「爾言亦是也。
」 1月3日 ○癸卯,○百官罷漏,詣昌慶宮。
卯時朝哭,午,三公率六卿啓曰:「自上久爲侍藥,憂勞已甚,奄遭大變,摧痛罔極。
況以玉體露處苫次。
』不禦饘粥,臣等憂惶悶迫之至。
乞進粥飮。
」再啓,答曰:「三日內,何敢爲之?」三啓曰:「考之祖宗朝舊例,翌日進粥,三日進膳。
且世宗遺敎曰:『人君生長深宮,異於常人,過三日食食。
』以此觀之,祖宗列聖,三日內進粥,其宗社情重之意,可想。
臣等昨日啓請恭懿殿,恭懿殿答臣等之敎,有勸進粥飮之懇。
伏望上念祖宗之遺意,深體恭懿殿之至情,勉食饗粥,益自寶重。
」答曰:「卿等啓辭如此,至引恭懿殿傳敎爲言,難於違命。
當勉從之,尤爲罔極。
」 ○弘文館啓曰:「伏覩聖上答大臣之敎,以爲今日不可飮粥,臣等不勝惶恐之至。
謹按《朱子家禮》,親喪未斂,親戚隣裡爲糜粥以食之,尊長強之,小食可也。
在士庶人猶然,況人君負荷極重,與匹夫大不同乎?昔元魏孝文,當母後居喪,白飮不入口,哀毀過禮,其臣楊桂諫曰:『陛下荷祖宗之重,臨萬國之重,豈可同匹夫之節,以取僵仆?且聖人之禮,毀不滅性。
』帝感其言,爲之進粥。
今恭懿之勸進粥飮,非特親戚尊長之比。
公卿近臣之相繼勸勉,非但楊桂一人之言,殿下奈何,任其至情,而不爲之俯就乎?古人雲:『以親之恩爲罔極,以吾之情爲無窮,徇吾無窮之情,而不節之以禮,則在己者不可傳,在人者不可繼。
』伏願殿下,深思負荷之重,克體賢聖之意,勉從臣民之望。
」上答曰:「勉從。
」 1月4日 ○甲辰,○百官,罷漏時,詣昌慶宮。
卯時,朝哭,奉常提調等,詣排小斂床,看品而退,立于班。
小斂之初,小斂之畢,百官皆哭。
至申時中,又有夕哭。
○倚廬定于歡慶殿。
上初以殿名歡慶,不合於居憂,不欲居之。
政院以爲無妨,從之。
1月5日 ○乙巳,百官罷漏時,詣昌慶宮朝夕哭。
○夕哭後,弘文館啓曰:「人君長培養,異於常人,而殿下執禮太過。
今三日已過,猶不粥飮,請俯就中道。
」上答曰:「當勉從。
」 ○是日午,大臣權轍、樸淳、盧守愼,率六曹參判以上、三司長官,入門內啓,請勉進粥飮。
上初不許,再啓乃從之。
上性至孝,哀毀過人。
1月6日 ○丙午,大斂在卯時,故進朝哭於寅正二刻。
百官朝哭,仍留班。
卯時大斂,自初哭已斂又哭,斂而奠,又哭。
奉常寺辦大斂床,巳午間丙時爲殯,亦再運哭,奠而又哭,忽聞上哭大斂時,咳嗽多發時,血五點,如大豆,大驚悶罔。
已禮畢,百官以奉慰恭懿殿,皆詣景福宮。
弘文館啓曰:「京毀之過,至咳嗽吐血,此實過中。
願殿下俯就中道。
今旣殯後,請自進膳。
」上答曰:「成服前,何忍進膳?」 ○上於未殯前夜,宿虛廊。
今夕,始宿廬殿。
1月7日 ○丁未,百官,早朝以成服詣昌慶宮。
巳時共着衰帽衰服,與諸二品宰相會于外位。
巳末,入明政殿庭,以丙時,行上香。
前後四拜,皆先哭後拜而罷。
三公率百官,詣恭懿殿奉慰。
姑停議諡,二品以下先退。
弘文館詣政院,啓曰:「主上孝思極至,執禮太過。
自在未殯之前,久廢粥飮,虛損已極,露處苫次,受傷亦多。
今若不卽進膳,積傷之餘,氣力轉憊,勢難扶持。
成服已過,乞卽進膳,以保聖躬。
倚廬之所,亦十分完密,勿令風冷透人,以安寢處,上慰《恭懿殿》之心,下副臣民之望。
且自上獨禦一室,隻有宦寺侍側,氣候興居,外臣無得知,其爲悶迫,何可勝言?請時召大臣侍從,使得承候。
」上答曰:「盡依啓辭。
」 ○兩司啓請治醫女之罪。
又曰:「自上方在哀疚罔極之中,聖體之摧傷已極,而委之於宦寺之隔塞,情勢不通,擧朝遑遑,罔知攸措者六日矣。
昔宋臣韓琦,入覲英宗於喪次,以盡調護之方,況今成服已過,接見大臣,尤非所難。
請大臣出入承候,以保聖躬,以慰衆心。
」上不允。
○大臣等詣恭懿殿奉慰後,啓曰:「臣等伏念,慈殿成喪不毀之年,凡進膳衣襨起居,固當盡如常時,而唯去華采耳。
況玉體脆弱,素多疾恙,年前又經大病,極爲悶慮。
今成服已過,請從凡水剌等事,依舊進禦。
」諺書答曰:「成服已過,尤爲罔極。
平時相厚至極,而適在異處,未得親見永訣,平生遺恨,尤所痛悼之至。
如不從禮,豈有如是悶極之事乎?」大臣再三啓請,卒不從。
○是夕,上始食飯。
○恭懿殿答大臣三啓曰:「累爲如此,至極悶望。
但明廟厚待,欲報罔極,而不意昇遐,大妃殿體念明廟之心,平生待之,亦爲至極。
而今也遽至大故,痛悼之中,更無可爲之事,但欲從禮制而已。
」 ○兩司啓:「襲奠所用香爐,都監不爲預捧,至於百官入班之後,始覺而督納於工曹,虛座所設扇蓋,不卽立於襲奠之後,而乃備於翌朝,奠物不設饌幕,置之簷下衆人喧鬨雜還之地,請都監郞廳及諸有司命罷。
」從之。
於是殯殿郞廳閔忠元、鄭以周、李玄培、樸忠侃、工曹佐郞柳夢鶴典設司別坐皆罷。
1月8日 ○戊申,賜送柚子一百箇於玉堂。
○左議政樸淳率山陵都監,往觀因山之處,卽康陵一支也。
1月9日 ○己酉,三公率二品以上,問安後,議尊號及諡。
蓋大行王及後,例加尊號四字於諡號二字之上。
三公以大行大妃行狀,今日未下,遂罷。
○柳希春、丁胤福、李敬中議:「以昨日國喪時,公事出納前例,政院入啓時,庚寅乙醜兩年,皆於成服翌日入啓。
」丁卯年,凡公事,二十七日後入啓取稟。
自上依丁卯年例。
夫以今日母後之喪,自當遵成服翌日啓事之規,不當引大王喪,以爲過中之規。
卽以有物議,通于禮房承旨,令更議處之。
○憲府劾侍醫女善福、醫官孫士銘、安福壽。
上以其對懿聖證不重事,謂欺誣,遂下獄。
1月10日 ○庚戌,成均館,國喪卒哭前,儒生各朔輪次製述三月三日課試等事,依前例勿行事入啓。
○上以恭懿殿所草懿聖王大妃行實,下于政院,令政院斟酌起草議諡。
○上命牌招二品以上宰相、弘文館、藝文館、六曹判書、參判等,皆連坐。
藝文吏持大提學所定誌文製述,令柳希春當之,希春擧李山海以代。
○大行大妃魂殿,定于文政殿。
○三公因大司憲李後白退待物論,至日晡,猶議諡。
申酉間,乃延入二品以上議諡,令議擬諡號,從下各書所見。
自樸素立、樸謹元始書,自下以上柳希春、以仁貞爲擬,釋仁曰仁貴賢親,釋貞曰大慮克就。
謹元,以貞惠爲擬,李俊民以貞肅爲擬等,而上之,至三宰樸忠元而畢。
禮曹佐郞持呈于三公前,三公定議書單子,諡號首望仁順。
〈仁貴賢親,順柔賢慈惠。
〉次貞惠〈大慮克就,寬裕慈仁。
〉三貞肅〈大慮克就,執心正斷。
〉徽號三望,一宣烈懿聖,二昭孝顯懿,三昭德懿烈。
魂殿號,敬慕、孝義、永思。
○吏曹政事取稟。
上命緊急事爲政。
1月11日 ○辛亥,上定諡號等,下于政院。
徽號則取宣烈懿聖。
諡號則取仁順,魂殿則取敬慕,皆從首望也。
○是日有政。
以李俊民爲平安監司,金孝元爲副校理,鄭仁寬爲典籍,閔時中爲水原府使高景軫爲成川府使 ○令文臣無遺製挽詞。
1月12日 ○壬子,恭懿殿疾病,不能運行,坐方席,須人捧方席而行雲。
○是日上引見三公。
三公入見,具陳上一日五時之哭太過,請隻爲朝夕哭。
又請勉強進膳,以保氣體。
上以泣答之。
1月13日 ○癸醜,以新陵審定事,領、左相率相地官及他曉解風水人,詣康、泰陵。
1月14日 ○甲寅,領、左相昨日再審山陵,來啓曰:「康陵,昔以爲水山,今以爲乾山,地理之說甚微,請更與二品以上覆審定之。
」上從之。
○以山陵覆審事,判書元混、尹鉉、沈守慶、南應雲、三公、領府事,率六卿、參判,下直肅拜。
○玉堂金宇宏、尹睍、丁胤福、金應南、李敬中、金睟上箚,請勿遣二品覆審山陵。
又論臺諫,於二十七日之前,論啓不急之事,請遞。
上竝不聽。
1月15日 ○乙卯,工曹判書元混等,上康陵墳前,四大臣隨上,令相地官設機衡。
又以乾唐龜泛鐵,皆爲亥坐已向甚灼。
1月16日 ○丙辰,三公領事以諸宰相僉議爲一,單子以啓。
又以南應雲所議,爲一單子以啓。
至未時,上答曰:「具悉啓意。
康陵,衆皆以爲金山,然則定用此地。
」又以備忘記,別下問:「山陵審定,國家莫重之事,爲術官者所當盡其心力,十分詳審,不可有一毫之差。
康陵旣爲金山,而以水山誣啓於前日,事甚非輕。
予欲治之,以戒後人。
」 ○大臣又請,勿爲一日四哭,以保氣體,止於再啓。
上答曰:「大臣如是累啓,心雖有所未安,勢實難於強違,勉依所啓。
」 ○有政。
以樸素立爲大司憲,金添慶爲大司諫,任允臣爲執義,郭赳爲司諫,趙廷機爲掌令,金宇宏爲持平,閔純爲持平,金孝元爲獻納,李彥愉、金瓚爲正言。
○全羅監司啓聞,泰仁、李恒病勢危重,乞送醫藥。
○三公詣恭懿殿問安。
答曰:「予則平安矣。
主上過爲執喪,以此爲憫。
」仍啓曰:「慈殿春秋已高,再經重病,雖在親喪,尙難依禮,況此期年服制過半月,不計傷敗,久爲行素,一國臣民,莫不遑遑。
請速從權。
」答曰:「罔極之中,更無可爲之事,但有行素而已。
半月行素,有何關乎?」再啓,答曰:「累懇爲請,極爲未安。
但欲依禮。
」 ○大行大妃山陵,楊州地康陵乾金山亥坐巳向之原,在傍定用事,下禮曹。
1月17日 ○丁巳,典籍金宇顒上疏,請行三年之喪,卒哭後,勿爲變服,請準三年之制。
又論山陵哭臨等事。
又請大臣侍講之臣常招見。
上答曰:「省爾陳疏。
具見爾好古之志,愛君之誠。
但《五禮儀》乃我國一代之典,列聖相承,遵守勿失,至於予之身,而反之,心有所不敢也。
山陵已定之矣。
不弔于天,降此大割,攀號罔極,情不自已矣。
哭臨之數,亦從大臣之啓矣。
且予處于廬次,惟內侍數人侍側,大臣近臣,予非不欲頻見,而況侍講之臣是予平日知心之友,出入通情誠爲是矣。
」 ○三公啓曰:「臣等昨伏見聖敎,必欲依禮文,夕四哭,臣尤爲悶慮。
哀之發於聲音,爲毀最重,自上初喪傷損已極,豈可膠守小節,而不顧宗社之重乎?臣等昨日問安于恭懿殿,年高有疾,方在行素之中,又以主上哀傷過禮,軫念不已,竊恐馴緻憂傷之疾。
伏願聖上勉抑孝思,朝夕哭臨,日止一二,以上副恭懿殿之至情,下慰一國臣民之望。
」 ○上以備忘記答大臣曰: 日昨迫於卿等之啓,已減一時過矣。
何敢日止一二?玆未依副。
三公再啓曰:「凡人多以哭臨緻毀,況聖躬傷毀已極,而不自知,必以臣等之言爲非禮,而忽之。
然不計緻傷,膠守小節,終至有悔,亦非禮文本意。
伏願更加三思,克全大孝。
」答曰:「啓辭至此,然則朝夕二哭矣。
」 1月18日 ○戊午,二品以上早朝,詣景福宮、恭懿殿。
三公初請承傳色問安,次請開素。
大槪以爲春秋旣高,而再經大病,乞從權開素。
答以諺文曰:「隻有素食一事,極爲未安。
」再啓曰:「凡疾病,人雖父母喪,亦當從權。
況此期年之服已經十五日,請速開素上殿勉從。
」且曰:「主上素傷脾胃,體又羸弱,執喪過苦,予雖請減,堅執不從,悶極。
」雲雲。
大臣更啓請自殿,請主上移禦此殿。
文定王後之初喪,明廟有疾,請移禦,故援以爲請。
答曰:「予亦深念。
」 1月19日 ○己未,奏請使拜表,定于二十八日。
每陵下玄宮,定于四月二十八日。
1月20日 ○庚申,三公問安後,仍啓曰:「人主一身,負宗社生靈之托,決不宜下同士庶,堅守一節,久居而廬次已也。
昔宋孝宗百代誠孝之主也,居高宗之喪,百官喪請還內不許。
然是月還內,翌月朔,詣廬室。
自是朔望皆如之。
自上元氣淸瘦,脾胃素傷,其在初喪,不進水醬,至於五日之久。
又不輟哭臨,聖候已爲重傷,若此不已,積日逾時,則悔無及矣。
臣等晝夜慮憂,罔知所爲。
前者明宗大王遭文定王後之喪,元氣虛弱,不得已從權。
又自廬次,移禦于此闕。
此實爲宗社大慮也。
伏願聖明,法孝宗之事,體先王之意,毌拘小節,亟爲移禦。
有時往來進膳之間,如駱粥等物,時時頻進,至爲宜當。
」上答曰:「卿等勤勞王家,近日又以寡昧微身爲慮,每來問安,孤心已爲未安。
不幸今乃見此啓辭,不覺驚慟之至矣。
決無是理,願勿更言。
且予固不敢以古人之事自處,然子之於親,無賢不肖之殊,則予之欲爲自盡之意,難以筆舌盡諭矣。
且駱粥是牛乳,初喪進排之事,全不省料。
今見啓辭,問諸下人,始知仍進排之由,尤爲驚怪。
當令該司,勿進矣。
」再啓曰:「雖在出庶人,苟遇疾病,必強抑其情,以終其孝,以先王之禮,有節制從權故也。
自上哀毀已極,機務亦煩,決不可爲士庶人所行者。
」上不允。
○藥房提調請令醫入診。
答曰:「時無所傷,玆未從矣。
」 ○禮曹請,新陵三年內,勿依前日兼行朝夕奠於大王之謬例。
上從之,此眞合禮之擧也。
○玉堂官柳希春、尹晛、李敬中詣政院,啓曰:「頃日,大臣、侍從引見事,旣蒙允許,而臣等至今未得入侍,以承審玉候,敷達下情,不勝悶鬱。
請速賜宣召。
」上卽命入侍。
臣希春、敬中,與承旨鄭琢、注書閔忠男、翰林韓孝胤,至廬所歡慶殿,入于禦座前,啓曰:「殿下孝誠天至,遭此大故,自侍疾之初,至於大故之後,憂勞哀悴,備至大過。
凡在臣僚,莫不感激,而爲懼其傷,殿下體本淸瘦。
又有脾胃之傷,豈可下同匹夫,固執哀毀?按《禮記》、《雜記》雲:『子貢問父母之喪,孔子答曰:「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
」敬者附於身,附於棺者,必敬必信之謂也。
專於哀者,女子遊所謂喪緻乎哀而止,朱子以爲過於高遠,簡略細微。
瘠爲下者,古人謂不勝喪,比於不慈不孝。
雖在匹夫,亦不可過哀而毀瘠,況人主乎?司馬光千古執禮之儒也,其言曰:『凡居父母之喪,未可食肉飮酒。
若有疾,暫須食飮,疾止復初。
必若素食,不能下咽,久而羸憊,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小許,助其滋味。
』朱子載之《小學》書,以爲萬世居喪之大法。
此豈非禮而垂訓哉?宋孝宗之善居喪,爲百代帝王之冠。
然初喪之月,因群臣之請,卒還內,翌月朔望,以衰服往來殯殿,素服視事延和殿。
我明廟當文定王後之喪,翌月移禦,飮食亦從權制。
今殿下一身,上荷祖宗之重,下臨億萬臣民,豈可不自愛惜,以貽後悔乎?今群臣之情,鹹願二十七日後,俯從權制,進禦肉汁。
又藥房請令醫入診之言,深合事情。
」上不答。
以手遮面,流涕而已。
1月21日 ○辛酉,上答三公再啓曰:「辭至此,先王有例,予何敢異?雖然。
反覆自思,實有所未安者,玆未從矣。
」是日三公再啓,請依明廟例移禦,又進滋味故也。
○上以弘文館箚子四月蔔葬事,令三公與禮曹更議。
回啓曰:「術官之擇五月之內,全無吉日,難於進退,故敢啓。
」答曰:「然則仍定於前日。
」 ○藥房提調啓曰:「醫官入診後,聖候微有感冒之氣,當進和解之劑。
」雲。
答曰:「不可飮藥。
」提調三啓曰:「伏承聖敎,不許進藥,不勝悶望。
近日寒冷,聖候已以似感冒,脈度亦暫不和,宜亟議藥。
」上從之。
○政院啓曰:「大臣將一國臣民悶迫之情,連日啓辭,請移禦等事。
自上固守小節,不思大計,不許聽納。
在保傅之位,其所以懇請不已者,非特爲宗社生民,欲使殿下克全大孝也。
二十七日後,至如刑決公事,亦當出納。
仍禦廬次,日煩聽斷,勢甚非便。
況初喪極傷之餘,滋養脾胃,不可不及時。
伏願勉從大臣之言,以副輿望。
」答曰:「不從大臣之言,固知未安。
雖然,從之亦爲未安。
仍居廬次,足以聽斷。
不得從矣。
」 1月22日 ○壬戌,弘文館官尹晛、李敬中、正字金睟問安。
上答曰:「平安矣。
」 ○三公、領事啓曰:「初喪有疾,滋以薑桂,補以酒肉。
君喪,以宦官代哭,爲其疲倦也。
自上積傷之餘,聖候失和,而滋味不進,哭臨復初。
且此殿閣,依山陰爽,冬春之交,易爲感傷,臣等不勝憂慮悶迫之至。
伏願聖上,法禮經本意,強抑孝思,進膳之際,勉強滋味;哭臨之擧,日止一二;亟爲移禦,時詣殯殿,以伸聖情,力全大孝。
」答曰:「願卿等諒微忱,使得自盡。
」 ○藥房提調啓曰:「醫官入診後,言自上感冒之候,已向和解,亦脈平順。
但脾胃殊弱,脈候異常,不和之氣已著,脾胃主中氣,中氣一虛,則百疾乘之。
況方哀毀之極,朝夕五哭,心火恒升,飮膳又減,其緻傷損,非止一二,當及時急治,不可小緩。
異功煎,加蓮子進禦宜當雲。
聖體安寧,然後可盡喪禮。
」答曰:「依啓。
」 ○三公、領府事再啓懇請。
上答曰:「啓辭至此,卿等之意,不可孤也。
然則自明日當移禦于崇文堂。
往來哭臨,過三月後,還居廬次,一以副卿等之望,一以申寡昧之情。
哭臨,則前日已依所請,飮食則自有恒規,又何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