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怎樣寫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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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
經過好久,我老忘不了它,也老想寫這樣的一篇。
可是我始終想不出旁的路兒來,結果是照樣摹了一篇;雖然材料是我自己的,但在意思上全是鈔襲的。
第一類裡的七篇,多數是親眼看見的事實,隻有一兩篇是自己作過的事。
這本沒有什麼可說的,假若不是《犧牲》那篇得到那麼壞的批評。
《犧牲》裡的人與事是千真萬确的,可凡是批評過我的短篇小說的全拿它開刀,甚至有的說這篇是非現實的。
乍一看這種批評,我與一般人一樣的拿這句話反抗:“這是真事呀!”及至我再去細看它,我明白了:它确是不好。
它搖動,後邊所描寫的不完全幫助前面所立下的主意。
它破碎,随寫随補充,象用舊棉花作褥子似的,東補一塊西補一塊。
真事原來靠不住,因為事實本身不就是小說,得看你怎麼寫。
太信任材料就容易忽略了藝術。
反之,在第二類中的幾篇倒都平穩,雖然其中的事實都是我聽朋友們講的。
正因為是聽來的,所以我才分外的留神,小心是沒有什麼壞處的。
同樣,第四類中的幾篇也有很象樣子的,其實其中的人與事全是想象的,全是一個觀念的子女。
《黑白李》與《鐵牛和病鴨》都是極清楚的由兩個不同的人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
先想到意思,而後造人,所以人物的一切都有了範圍與軌道;他們鬧不出圈兒去。
這比亂七八糟一大團好,我以為。
經驗豐富想象,想象确定經驗。
這些篇的文字都比我長篇中的老實,有的是因為屢屢修改,有的是因為要趕快交卷;前者把火氣扇(用“删”字也許行吧)去,後者根本就沒勁。
可是大緻地說,我還始終保持着我的“俗”與“白”。
對于修辭,我總是第一要清楚,而後再說别的。
假若清楚是思想的結果,那麼清楚也就是力量。
我不知道自己的文字是否清楚而有力量,不過我想這麼作就是了。
該說第三組的了。
這一組裡的幾篇——如《月牙兒》,《陽光》,《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并沒有什麼特别的好處。
一個事實,一點覺悟,使我把它們另作一組來說說。
前面說過了,第一組的是寫着玩的,壞是當然的,好也是碰巧勁。
第二組的雖然是當回事兒似的寫,可還有點輕視短篇,以為自己的才力是在寫長篇。
到了第三組,我的态度變了。
事實逼得我不能不把長篇的材料寫作短篇了,這是事實,因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麼方便了,于是把心中留着的長篇材料拿出來救急。
不用說,這麼由批發而改為零賣是有點難過。
可是及至把十萬字的材料寫成五千字的一個短篇——象《斷魂槍》——難過反倒變成了覺悟。
經驗真是可寶貴的東西!覺悟是這個:用長材料寫短篇并不吃虧,因為要從夠寫十幾萬字的事實中提出一段來,當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
這就是楞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了。
再說呢,長篇雖也有個中心思想,但因事實的複雜與人物的繁多,究竟在描寫與穿插上是多方面的。
假如由這許多方面之中挑選出一方面來寫,當然顯着緊湊精到。
長篇的各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都能成個很好的短篇,而這各方面散布在長篇中就不易顯出任何一方面的精彩。
長篇要勻調,短篇要集中。
拿《月牙兒》說吧,它本是《大明湖》中的一片段。
《大明湖》被焚之後,我把其他的情節都毫不可惜的忘棄,可是忘不了這一段。
這一段是,不用說,《大明湖》中最有意思的一段。
但是,它在《大明湖》裡并不象《月牙兒》這樣整齊,因為它是夾在别的一堆事情裡,不許它獨當一面。
由現在看來,我楞願要《月牙兒》而不要《大明湖》了。
不是因它是何等了不得的短篇,而是因它比在《大明湖》裡“窩”着強。
《斷魂槍》也是如此。
它本是我所要寫的“二拳師”中的一小塊。
“二拳師”是個——假如能寫出來——武俠小說。
我久想寫它,可是誰知道寫出來是什麼樣呢?寫出來才算數,創作是不敢“預約”的。
在《斷魂槍》裡,我表現了三個人,一樁事。
這三個人與這一樁事是我由一大堆材料中選出來的,他們的一切都在我心中想過了許多回,所以他們都能立得住。
那件事是我所要在長篇中表現的許多事實中之一,
經過好久,我老忘不了它,也老想寫這樣的一篇。
可是我始終想不出旁的路兒來,結果是照樣摹了一篇;雖然材料是我自己的,但在意思上全是鈔襲的。
第一類裡的七篇,多數是親眼看見的事實,隻有一兩篇是自己作過的事。
這本沒有什麼可說的,假若不是《犧牲》那篇得到那麼壞的批評。
《犧牲》裡的人與事是千真萬确的,可凡是批評過我的短篇小說的全拿它開刀,甚至有的說這篇是非現實的。
乍一看這種批評,我與一般人一樣的拿這句話反抗:“這是真事呀!”及至我再去細看它,我明白了:它确是不好。
它搖動,後邊所描寫的不完全幫助前面所立下的主意。
它破碎,随寫随補充,象用舊棉花作褥子似的,東補一塊西補一塊。
真事原來靠不住,因為事實本身不就是小說,得看你怎麼寫。
太信任材料就容易忽略了藝術。
反之,在第二類中的幾篇倒都平穩,雖然其中的事實都是我聽朋友們講的。
正因為是聽來的,所以我才分外的留神,小心是沒有什麼壞處的。
同樣,第四類中的幾篇也有很象樣子的,其實其中的人與事全是想象的,全是一個觀念的子女。
《黑白李》與《鐵牛和病鴨》都是極清楚的由兩個不同的人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
先想到意思,而後造人,所以人物的一切都有了範圍與軌道;他們鬧不出圈兒去。
這比亂七八糟一大團好,我以為。
經驗豐富想象,想象确定經驗。
這些篇的文字都比我長篇中的老實,有的是因為屢屢修改,有的是因為要趕快交卷;前者把火氣扇(用“删”字也許行吧)去,後者根本就沒勁。
可是大緻地說,我還始終保持着我的“俗”與“白”。
對于修辭,我總是第一要清楚,而後再說别的。
假若清楚是思想的結果,那麼清楚也就是力量。
我不知道自己的文字是否清楚而有力量,不過我想這麼作就是了。
該說第三組的了。
這一組裡的幾篇——如《月牙兒》,《陽光》,《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并沒有什麼特别的好處。
一個事實,一點覺悟,使我把它們另作一組來說說。
前面說過了,第一組的是寫着玩的,壞是當然的,好也是碰巧勁。
第二組的雖然是當回事兒似的寫,可還有點輕視短篇,以為自己的才力是在寫長篇。
到了第三組,我的态度變了。
事實逼得我不能不把長篇的材料寫作短篇了,這是事實,因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麼方便了,于是把心中留着的長篇材料拿出來救急。
不用說,這麼由批發而改為零賣是有點難過。
可是及至把十萬字的材料寫成五千字的一個短篇——象《斷魂槍》——難過反倒變成了覺悟。
經驗真是可寶貴的東西!覺悟是這個:用長材料寫短篇并不吃虧,因為要從夠寫十幾萬字的事實中提出一段來,當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
這就是楞吃仙桃一口,不吃爛杏一筐了。
再說呢,長篇雖也有個中心思想,但因事實的複雜與人物的繁多,究竟在描寫與穿插上是多方面的。
假如由這許多方面之中挑選出一方面來寫,當然顯着緊湊精到。
長篇的各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都能成個很好的短篇,而這各方面散布在長篇中就不易顯出任何一方面的精彩。
長篇要勻調,短篇要集中。
拿《月牙兒》說吧,它本是《大明湖》中的一片段。
《大明湖》被焚之後,我把其他的情節都毫不可惜的忘棄,可是忘不了這一段。
這一段是,不用說,《大明湖》中最有意思的一段。
但是,它在《大明湖》裡并不象《月牙兒》這樣整齊,因為它是夾在别的一堆事情裡,不許它獨當一面。
由現在看來,我楞願要《月牙兒》而不要《大明湖》了。
不是因它是何等了不得的短篇,而是因它比在《大明湖》裡“窩”着強。
《斷魂槍》也是如此。
它本是我所要寫的“二拳師”中的一小塊。
“二拳師”是個——假如能寫出來——武俠小說。
我久想寫它,可是誰知道寫出來是什麼樣呢?寫出來才算數,創作是不敢“預約”的。
在《斷魂槍》裡,我表現了三個人,一樁事。
這三個人與這一樁事是我由一大堆材料中選出來的,他們的一切都在我心中想過了許多回,所以他們都能立得住。
那件事是我所要在長篇中表現的許多事實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