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現在就開始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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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一直是個壞孩子,習慣領受周圍人的指責和白眼,那才覺得我像我。
忽一日,掌聲響起來,還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進退失踞。
那感覺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時常常不自在,這就叫堕落吧?還記得當年看到第一篇批評我的文章(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當時最新一輪我注意到的)。
是一閑人寫的,登在北京日報周末版上。
批評的内容不記得了,也不重要,總而言之是說我不好,一無是處,都無所謂,關鍵是這文章使我的心情為之一變,可形容為&ldquo一顆心落回肚子裡&rdquo。
與身後的恭維、慫恿比,迎面攔住去路的針砭、叫罵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兒,自已是個什麼東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mdash&mdash我的意思是說:狼性。
變成狼我所不欲,變為狗亦我所不欲,兩害相權,取不得已。
&mdash&mdash這就是敵人的好處和必要。
我想我是需要敵人甚過朋輩的那種人。
當然我不是指批評我的人是拿槍的敵人,這是修辭,如果這麼說不妥,我很樂意稱他們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這是實話,我感謝對我進行批評的人們。
正是這些刺耳的批評,使我看到了這一切陰差陽錯和指鹿為馬。
我想我對這一切還是不該太消極,成說太拒絕,&mdash&mdash或者就坡下驢。
被誤會是表達者的宿命,卻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當無可救藥的傻瓜或一概斥為别有用心。
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達得自有歧義,授人以柄。
我想可能還是有一種小說寫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mdash&mdash那個本來面目,如實展示出來。
說來有趣,面對批評和戲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資源還完好無損,還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種新鮮、蠻荒和處子味道。
這對寫作10年仍有創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沒有了。
這就意味着我還有機會别開生面上一個台階或叫再入一個洞天。
也許,這倒是我矯情呢,太拿自己當事兒,不潇灑,壞了我們這種人号稱的作派。
那又怎麼了?就算我看不開吧。
2 我這本書僅僅是對往日生活的追念。
一個開頭。
北京複興路,那沿線狹長一帶方圓十數公裡被我視為自己的生身故鄉(盡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兒)。
這一帶過去叫&ldquo新北京&rdquo,孤懸于北京舊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後建立的新城,居民來自五湖四海,無一本地人氏,盡操國語,日常飲食,起居習慣,待人處事,思維方式乃至房屋建築風格都自成一體。
與老北平号稱文華鼎盛一時之絕的700年傳統毫無瓜葛。
我叫這一帶&ldquo大院文化割據地區&rdquo。
我認為自已是從那兒出身的,一身習氣莫不源于此。
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個地方的舊風氣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東西就從骨子裡往外冒。
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誰了,用(紅樓夢)裡的話&ldquo反認他鄉是故鄉&rdquo。
寫此書也是認祖歸宗的意思,是什麼鳥變的就是什麼鳥。
好像是陳村在一篇短文裡說,他最好的小說在他腦子裡,隻是不曉得,還是不想,還是沒時間把它寫出來。
史鐵生也在一篇小文裡說過,每個人腦子裡都曾經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腦子裡想到過的東西都寫出來,那就有很多億,篇篇出色的文學作品。
(大意,都是大意啊)。
看的當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見略同!&mdash&mdash我也這樣考慮。
這本小說一直在我腦子裡醞釀。
或者幹脆說一直用大腦細胞在寫。
具體寫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剛動了心想在文學這路上闖一闖。
當我構思第一個短篇小說時就同時構思這本小說了。
這期間,發表了很多小說,但這本書一直在腦子裡豐富、發展、完善,總也不想拿出來。
有時似乎覺得眼下的一切寫作都是為了這本書練筆、摸索技巧、積聚、尋找最佳結構和出發點。
有時有些絕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處,就替這書存了起來。
有時黔驢技窮一狠心用了這書的片段去支撐另一個已發表的小說,用過之後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舊時代婦女失去貞操。
這是關于我自己的,徹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過、經過、想過、聽說過,盡可能窮盡我之感受的,一本書。
遊泳遊得快,來到這世上,不能白活,來無影去無蹤,像個子孓随生随滅。
用某人文謅謅的話說: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
大白話就是:我為什麼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長的一本書。
有那個精神準備,若寫,一個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寫作習慣寫作風格都破一下。
不再理會篇幅、故事、情節、叙談節奏,徹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兒可沿兒地
忽一日,掌聲響起來,還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進退失踞。
那感覺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時常常不自在,這就叫堕落吧?還記得當年看到第一篇批評我的文章(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當時最新一輪我注意到的)。
是一閑人寫的,登在北京日報周末版上。
批評的内容不記得了,也不重要,總而言之是說我不好,一無是處,都無所謂,關鍵是這文章使我的心情為之一變,可形容為&ldquo一顆心落回肚子裡&rdquo。
與身後的恭維、慫恿比,迎面攔住去路的針砭、叫罵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兒,自已是個什麼東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mdash&mdash我的意思是說:狼性。
變成狼我所不欲,變為狗亦我所不欲,兩害相權,取不得已。
&mdash&mdash這就是敵人的好處和必要。
我想我是需要敵人甚過朋輩的那種人。
當然我不是指批評我的人是拿槍的敵人,這是修辭,如果這麼說不妥,我很樂意稱他們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這是實話,我感謝對我進行批評的人們。
正是這些刺耳的批評,使我看到了這一切陰差陽錯和指鹿為馬。
我想我對這一切還是不該太消極,成說太拒絕,&mdash&mdash或者就坡下驢。
被誤會是表達者的宿命,卻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當無可救藥的傻瓜或一概斥為别有用心。
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達得自有歧義,授人以柄。
我想可能還是有一種小說寫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mdash&mdash那個本來面目,如實展示出來。
說來有趣,面對批評和戲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資源還完好無損,還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種新鮮、蠻荒和處子味道。
這對寫作10年仍有創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沒有了。
這就意味着我還有機會别開生面上一個台階或叫再入一個洞天。
也許,這倒是我矯情呢,太拿自己當事兒,不潇灑,壞了我們這種人号稱的作派。
那又怎麼了?就算我看不開吧。
2 我這本書僅僅是對往日生活的追念。
一個開頭。
北京複興路,那沿線狹長一帶方圓十數公裡被我視為自己的生身故鄉(盡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兒)。
這一帶過去叫&ldquo新北京&rdquo,孤懸于北京舊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後建立的新城,居民來自五湖四海,無一本地人氏,盡操國語,日常飲食,起居習慣,待人處事,思維方式乃至房屋建築風格都自成一體。
與老北平号稱文華鼎盛一時之絕的700年傳統毫無瓜葛。
我叫這一帶&ldquo大院文化割據地區&rdquo。
我認為自已是從那兒出身的,一身習氣莫不源于此。
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個地方的舊風氣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東西就從骨子裡往外冒。
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誰了,用(
寫此書也是認祖歸宗的意思,是什麼鳥變的就是什麼鳥。
好像是陳村在一篇短文裡說,他最好的小說在他腦子裡,隻是不曉得,還是不想,還是沒時間把它寫出來。
史鐵生也在一篇小文裡說過,每個人腦子裡都曾經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腦子裡想到過的東西都寫出來,那就有很多億,篇篇出色的文學作品。
(大意,都是大意啊)。
看的當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見略同!&mdash&mdash我也這樣考慮。
這本小說一直在我腦子裡醞釀。
或者幹脆說一直用大腦細胞在寫。
具體寫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剛動了心想在文學這路上闖一闖。
當我構思第一個短篇小說時就同時構思這本小說了。
這期間,發表了很多小說,但這本書一直在腦子裡豐富、發展、完善,總也不想拿出來。
有時似乎覺得眼下的一切寫作都是為了這本書練筆、摸索技巧、積聚、尋找最佳結構和出發點。
有時有些絕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處,就替這書存了起來。
有時黔驢技窮一狠心用了這書的片段去支撐另一個已發表的小說,用過之後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舊時代婦女失去貞操。
這是關于我自己的,徹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過、經過、想過、聽說過,盡可能窮盡我之感受的,一本書。
遊泳遊得快,來到這世上,不能白活,來無影去無蹤,像個子孓随生随滅。
用某人文謅謅的話說: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
大白話就是:我為什麼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長的一本書。
有那個精神準備,若寫,一個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寫作習慣寫作風格都破一下。
不再理會篇幅、故事、情節、叙談節奏,徹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兒可沿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