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話二十四·雜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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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耶。

     ◎尺 尺寸古今不同,餘嘗仿制一尺,準以工部營造尺為則,将周制銅劍莖較于今尺則五寸一分半;以曲阜顔氏所藏周尺較于今尺則六寸七分;以漢元延尺較今尺則七寸二分;以漢建初尺較今尺則七寸三分半;以晉尺較今尺則七寸六分半;以宋三司布帛尺較今尺則八寸九分半。

    可知尺寸之長短,一代長于一代,若以今之裁衣尺,較工部尺則又盈一寸許矣。

     ◎貧官 《金陵瑣事》載,南坦劉公罷嘉興太守,訓蒙自給。

    遠庵李公罷江西副使,殊無生計,授徒于高淳。

    又顧橫泾先生罷河南副使歸家,環堵蕭然,客來,從鄰家乞火煮茗,當時傳為佳話。

    近日長洲蔣少司馬元益曆官主試學政,緻仕家居,惟以硯田糊口,典質度日。

    吾鄉鄒曉屏相國歸田,時年已七十又四,一裘三十年僅存其享,賴門生贈遺以為薪水。

    其子光駿官徽州司馬,署府篆,有巨商某嘗捐郎中,在刑部行走,其家出喪,以三千金為壽,乞太守一至為榮,往返再三終不應。

    笑曰:“豈能以阿堵物污吾家風耶!”其廉如此。

     ◎一品夫人 吳門韓旭亭封公初聘蔣氏蘭石司馬女也。

    始生日,其伯父西原太史命門下士某為女推算,曰:“異哉!據命當為一品夫人,然日上沖克太甚,而必夭折,何也?”至八歲果殇。

    韓又娶顧氏,賢淑知大義,力勸封公迎初聘蔣遺像歸,而自居繼配。

    後以仲子峙貴,曆官至刑部尚書,疊遇覃恩,贈一品夫人。

     ◎孫春陽 蘇州臯橋西偏有孫春陽南貨鋪,天下聞名,鋪中之物亦貢上用。

    案春陽甯波人,明萬曆中年甫弱冠,應童子試不售,遂棄舉子業為貿遷之術。

    始來吳門,開一小鋪,在今吳趨坊北口,其地為唐六如讀書處,有梓樹一株,其大合抱,僅存皮骨,尚舊物也。

    其為鋪也,如州縣署,亦有六房,曰南北貨房、海貨房、腌臘房、醬貨房、蜜餞房,蠟燭房,售者由櫃上給錢取一票,自往各房發貨,而管總者掌其綱,一日一小結,一年一大結。

    自明至今已二百三四十年,子孫尚食其利,無他姓頂代者。

    吳中五方雜處,為東南一大都會,群貨聚集,何啻數十萬家,惟孫春陽為前明舊業,其店規之嚴,選制之精,合郡無有也。

    國初趙吉士載入《寄園》,餘澹心《闆橋雜記》亦載之,近時袁簡齋食單亦有其名,但未詳耳。

     ◎形家言 堪輿家每視地,辄曰某形某像,以定吉兇。

    雖渺茫不足信,然亦有其事者。

    吳門汪廉訪圻少孤露,年二十餘,以蒙館自給,在陽山聚徒數年,因父母未葬,以二金買一地在瓜山絕頂,峻險異常。

    葬後便出門遊京師,冒宛平籍入泮,連捷中進士,不二十年官至南按察使。

    因思父母墓葬山頂,難于祭掃,托所親就山下築石路一條,蟠曲而上,費至二千金,甚堅固也。

    一日有形家過其墓曰:“此穴如燕巢栖于梁間,惜築甬道如長蛇注穴中,禍不旋踵矣。

    ”未幾,果以虧空事谪戍,家産入官。

    此乾隆四十五年事。

     ◎陳狀元犯土禁 術家有太歲大将軍之說,凡動土遷移者必避其方,犯者辄不利,其說皆出之陰陽家,前史所未聞也。

    吳門陳永齋觀察蔔築于因果巷之薛家弄,不信陰陽選擇之言,乃自擇一日,啟工開土,至尺許,忽見有物如豬頭,滿頭生眼,競為張閉,觀察心甚懼,又竊自解曰:“吾狀元是文曲星,可以壓之。

    ”少頃忽不見,餘無他異,說者以為即太歲也。

    築至後堂,見骷髅甚多,急命工人同瓦礫堆于後圃。

    堂後又有一巨棺,朱漆尚堅,十餘人擡之不動,不得已仍覆土而築牆,半棺在牆内,半棺在牆外也。

    工始畢,其長子在京谒選,忽生腰疽而沒,訃至,其媳大恸,吞金幾死。

    不一二年,觀察卒。

    未幾,蔣夫人亦卒,鹹以為犯土禁所緻雲。

     ◎命中缺水 歸安王勿庵侍郎以銜初生時,星家推算八字中缺水,或謂其太夫人曰:“必令小兒在漁舟上乳養百日以補之。

    ”乃召一漁人婦,畀其錢米,寄養百日。

    及中狀元歸,侍郎忽念此婦養育之恩,使人蹤迹之,其婦尚在,年七十餘矣。

    招緻家中,向婦四拜,不數日此婦病,乃送回即死,鹹以為折福所緻雲。

     ◎樟柳神 星命之學,自古傳之,而絕不可解者,年用夏正,而月首寅日用周朔,而時起子也。

    宋儲泳《祛疑說》曾辨之,究未明晰。

    且年月日時相同者,而富貴貧賤各異,又何說焉?于是看五星辨分野,說愈歧而術愈謬矣。

    然而巫蠱壓勝,皆用本人生命。

    今吳、越間有所謂沿街算命者,每用幼孩八字咒而斃之,名曰樟柳神,星蔔家争相售買,得之者,為人推算,靈應異常,然不過推已往之事,未來者,則不驗也。

    乾隆甲辰七月,有鄰人行荒野中,聞有小兒聲,似言奈何,傾聽之,又言奈何,乃在草間拾得一小木人,即星蔔家之所謂樟柳神也。

    先兄柏溪見之,持歸戲玩,留家兩三日,諸小兒皆不安,或作寒熱,或啼哭不止。

    先君子曰:“此不祥物也。

    ”速還之,安然如故。

     ◎治賊 盜賊橫行,捕役庇縱,最為裡閻之害,而殺人放火,奸宄百出,亦因此而生焉。

    是皆地方官平日不能留心,視為無甚要緊,以至釀成大案,比比是也。

    餘友陳春噓名昶,以舉班大挑得知縣,分發浙江。

    其令桐鄉時,獨坐二堂飲酒,捕偶獲一小賊來,問之,無有實供。

    令含笑自若,謂賊曰:“汝能飲酒乎?”曰:“能。

    ”遂賜以酒數杯,賊醉矣。

    複問之:“近石門縣有棉花案半年未破,汝知之乎?”賊曰:“非小的地界。

    ”春噓訝曰:“然則汝地界在何所?”賊分說甚明。

    又曰:“汝窩有若幹人?”賊不肯說,令大怒,示以刑,賊惶遽,遂招三處,即乘夜親率捕役民壯四十餘人,以此賊為眼目,一夜中獲數窩,得三十餘賊,起贓無算,訊之連破十三案,棉花案亦與焉。

    春噓令桐鄉二年,境内肅清,可以開門過夜。

    近有周太守名焘者,為通州知州時,每獲一賊即斷其腳胫。

    有一賊甚強項,謂刺史曰:“小的做賊多年,亦頗知讀《大清律例》,割腳胫在何條例?”周笑曰:“汝言甚是,惟吾亦問汝,三百六十行,行行吃飯着衣裳,汝在那一行?”賊口噤,遂割其腳胫。

    衆賊聞之皆逃散,士民感德。

     ◎琴心曲 嘉慶丙辰八月,餘在兩浙轉運使幕中,十五日夜與許君春山、孫君複初攜古琴茶具出湧金門,泛舟西湖,小泊聖因寺前。

    于時已二更餘,萬籁寂然,月明如晝,因命篙師烹茶,餘撫琴作數弄,忽有兩女子着碧羅衫,挽堕馬髻,容儀不凡,翩翩從柳影中來,竊聽者久之。

    餘與春山、複初皆肅然,不敢問訊,究不知是仙是鬼也。

    其明年春,偶過陳雪樵寓齋,晤陳雲伯,挑燈夜話,為述其事。

    雲伯賦《琴心曲》雲:“珠簾{宀卒}地春燈紅,主人醉客邀春風。

    團明月夜三五,一庭花霧香。

    座中慘綠江南客,攜琴獨坐花間月。

    自譜新聲信手彈,細将舊事重頭說。

    蘭桡雙槳去年秋,曾向西湖載月遊。

    紅豆低吟波渺渺,白間采水悠悠。

    高城夜靜沈魚鑰,桂花流影驚飛鵲。

    佳客相逢得許衡,詞人更複招孫綽。

    片片流雲送畫桡,高樓何處夜吹箫。

    回環梵宇排三塔,指點蘇堤認六橋。

    銀浦無聲沈萬籁,賓朋連衤藝邀情話。

    風月無邊明遠詩,湖山如此華源畫。

    午夜無聲月滿天,一聲柔橹破孤煙。

    秋江三疊臨風弄,欲托琴心問水仙。

    紅牆隐隐離宮近,樓台金碧琉璃映。

    秋花深鎖六宮間,夜烏夢穩雙堤靜。

    玉宇高寒展畫圖,此身濯魄到冰壺。

    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