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象日以殺舜為事 舜為舉八元八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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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如何?”帝堯道:“汝言極是,果有賢才,不妨盡量保舉,朕當一一任用。

    ”舜道:“臣伏見帝之胞弟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八個,都是逸群之材,可以當敷教化之任,請帝任用!”帝堯道:“原來就是他們!朕真疏忽了。

    自從先皇考賓天之後,庶母羲和氏就帶了他們在海外,一向未曾歸來,所以朕尚未曾見過。

    汝知道他們八個确有材幹賢能可用嗎?”舜道:“他們從海外歸來,大約有好多年了。

     天下之民盡知道他們的賢能,齊聲稱頌,有‘八元’之稱。

    臣均見過,确系可用。

    ”帝堯道:“那麼汝趕快饬人去招他們來,朕立刻任用,就分派在汝部下吧。

    ”舜再拜稽首,受命而出,即刻派人去尋八元。

     兩月之中,陸續都到。

    先來見帝堯,帝堯道:“朕未知汝等已歸國,失于招呼。

    但是汝等既已歸國,何以不到朕這裡來?”伯奮道:“貴賤有殊。

    臣等如來見帝,其知者以為叙兄弟之情,不知者必以為希富貴之路,臣等恥之。

    所以不敢前來晉谒,死罪死罪!”帝堯歎道:“汝等亦太耿介了!現在舜舉汝等佐理敷布教化之事,汝等其各敬謹将事。

    兄弟固屬至親,然而國家之事如有乖戾,朕不能因私恩而廢公義,汝等慎之!”八元等受命,稽首而出,就到大司徒府中來就職。

     當下舜就開了一個會議,商量敷布教化之事。

    但是“教化”兩個字太空空洞洞了。

    究竟教什麼呢?化什麼呢?教他好,怎樣才叫作“好”?化他善,怎樣才叫作“善”?後來讨論的結果,最要緊的是人與人中間相互的一種關系。

    因為世界是人類所積成的,人之與人無時不接觸,無地不接觸。

    既然接觸,那麼你的待我、我的待你必有一種至當不易的方法才可以相安相親而不争,教化之道,似宜從這一點着手,方才切實有用。

     後來又将世界人與人相互之關系分為五類:一曰君臣,二曰父子,三曰夫婦,四曰長幼,五曰朋友。

    這五類似乎已可包括人與人相互之關系而無遺了。

    但是每類之中,求一種至當不易之方法,其标準很難定。

    尤其難定的是君臣一類。

    因為君臣一類,為君的往往容易擅作威福,為臣的往往容易谄媚逢迎,以避君主之威,以邀君主之福。

    這種道理不弄明白,君臣一類是永遠不會有好結果的。

    後來大家仔細讨論,定下一個标準,叫作“義”字。

    ”義”字的意思,是種種合于當然的意思,因為君之與臣尊卑雖殊,但是推到他當然的道理,所以要立這個君,所以要用這個臣,無非都是為百姓求利福而設的。

    既然都是為百姓求利福而設,那麼他們所行之事,有福利于百姓的,才叫作“義”,無福利于百姓的,就是“不義”。

    臣子不義,君主應當加之懲罰;君主不義,臣子亦應當加之以谏阻。

    假使同是一事,君主的意見,有時與臣子不同,而那利害禍福一時又看不到,那麼怎樣呢?或者君主方面犧牲他的意見,以從臣子:或者臣子方面犧牲他的意見,以從君主,均無不可。

    假使兩邊意見不同,而利害禍福顯而易見,那麼為君主的可以罷免其臣,為臣子的亦可以舍棄其君。

    所謂道合則留,不合則去。

    有“義”的标準,就此确定。

    還有一層:所謂君臣,不必限于朝廷之上的君主。

    凡是一部分為百姓辦事,而有出令之權的,都是君之類。

    凡是受人之祿,為人辦事,而有奉行之責的,都是臣之類。

    都适用這個标準。

     第二項是父子。

    父對于子應該慈,子對于父,應該孝。

    孝慈兩個字,總離不了一個“親”字。

    父子天性,假使因責善而賊恩,而分離,那個就“不親”了,所以父子的标準,就定了一個“親”字。

    無論如何,總以不失其“親”為原則。

    母子與父子一樣,亦适用這個标準。

     第三項是夫婦。

    夫應該和,妻應該柔。

    一和一柔,家道乃成。

    世上夫婦仳離的原故雖有多種,而最大的不外兩端:一端是親熱過度,始則縱容狎褒,無所不至,久而久之,反動力一生,兩個就不對了。

    還有一端,男子見了另外的女子都是可愛;女子見了另外的男子亦都是可愛。

    雖不必一定夫有外戀,妻有外遇不拘形迹,不避嫌疑之中,實足以引起夫婦的醋意,而生出種種之誤會。

    因此夫婦相敬如賓的“敬”字,還不足以包括。

     所以他的标準是一個“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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