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再版自序》

關燈
藉着發行再版的機會,我把初版之中,心有未安之處,重新求證。

    最重要的一點,是關于黎元洪所統率的第二十一混成協之内的馬炮工辎各單位的番号。李廉方與張難先均說是“二十一”;而蔣翊武在作戰命令中、熊秉坤在“回憶”的一篇文章中,均說是“十一”。我在初版出書了以後,特地又訪谒了萬武樵(耀煌)先生,承萬先生告訴我:“十一”才是對的。原因是,清廷計劃把第二十一混成協在将來擴編為“第十一鎮”,所以馬炮工辎四個單位的番号就提前用了“十一”。

    于是,我在這再版裡面,都把沿襲自李、張二人的“二十一”改為“十一”。

    我所感耿耿于懷的,是僅僅把各省光複的事列成了一個表。将來,我希望能有時間專寫一書,而題之為《辛亥年》,以廣州與武昌兩次起義為主,把各省各地同胞以及海外華僑的革命運動與立憲運動,都寫在裡面。

    初版之中有若幹我自己所不曾校出的錯字,也都在再版裡改正了。

    1966年7月30日

    1996年12月12日加以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