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青年時代
關燈
小
中
大
在制科的那一年,适逢其弟子由病,韓魏公言于朝廷,謂今年制科,唯蘇轼蘇轍,最有聲望。
今蘇轍偶病,請展期二十天,後遂成為常例。
是年十二月,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判官,旋即到任。
惟如此刀筆小吏,豈東坡真心所欲為,僅借此以行其隐居生活而已。
東坡隐居終南山,在竹林中,構一茅屋,名避世堂。
有詩雲: 譬如倦行客,中路逢清流。
塵埃雖未脫,暫憩得一潄。
終南山境甚幽邃,唐張喬有詩雲: 帶雪複禦春,橫天占半秦。
勢奇看不定,景變難寫真。
洞遠皆通嶽,川多更有神。
白雲幽絕處,自古屬樵人。
唐詩人李白,也在終南山隐居過,東坡的居于此,僅貪其清閑。
其詩雲: 猶恨溪堂淺,更穿修竹林。
高人不畏虎,避世已無心。
隐幾頹如病,忘言兀似瘖。
茆茨追上古,冠蓋謝當今。
曉夢猿呼覺,秋懷鳥伴吟。
暫來聊解帶,屢去欲攜衾。
湖上行人絕,階前暮雪深。
應逢綠毛叟,扣戶夜抽簪。
治平二年,任滿歸京師。
是時仁宗已經晏駕,以太宗之曾孫入繼,是英宗。
英宗在為皇子時,即聞東坡之名,及即位,拟召之為翰林。
時韓魏公為相,此事為其所知,即以東坡驟然登用為不利之說,以告英宗,勸他不如先召東坡赴秘閣一試之。
英宗謂:試之者以尚未知其能否故也。
如轼則衆皆知其賢,又何試焉。
及試,果列入第三等,得直史館,其時東坡适為三十歲。
先是,當蘇洵到京師時,歐陽公見其為文有如荀子,請其編訂禮書。
治平三年四月,書方成而卒。
東坡在前一年,已遭鼓盆之痛(妻王氏亡)。
今又驟丁父憂,埋玉之恨,風木之悲,一朝齊集。
東坡心境,何等悲傷!乃扶護靈柩歸西蜀,直至除服。
始返京,其時英宗已死。
神宗即位,已是熙甯二年了。
神宗重用王安石,東坡和王安石,是始終不合作的。
原來趙宋自開國到神宗即位時,已經更代六(朝),曆百年了。
在這百年内,外患内憂,交迫而至。
以言外患,西有西夏的叛服無常,每年雖賂以歲币,仍不能止其侵略的野心。
北面又有契丹的崛起。
治平中,改國号曰遼,和西夏互相聯合,乘機共窺宋室。
處此外患危急四郊多壘之秋,而中央政府,偏又綱紀廢弛,百弊叢生,吏治偷惰,兵備不振,夫如此環境,如此政府,國是又烏能望其振作。
神宗是一位年富力強英明有為之主,即位之後,他深恨國家之積弱,蓄意要想内振綱紀,外攘四夷,滌除積弊,一新面目。
然而環顧朝臣,大都是因循守舊,洩洩沓沓,未足以語此。
獨有王安石其人,才堪任用,頗合己意,所以就重用他了。
王安石臨川人,好學多聞,兼工詩文。
幼時與曾子固相友善,曾因其富有才幹薦于歐陽公,歐陽公擢為進士。
仁宗時,召他做過度支判官,并累進至知制诰,然終未得重用。
但此時王安石已隐然負有重名,一般士子,争相趨向。
隻有東坡父親洵,不之贊許,曾為《辨奸論》一文,指為大奸慝。
(惟此文據蔡上翔《辨奸論考證》及李绂《書辨奸論後》謂為後人所僞作,詳見柯敦伯所著《王安石》一書)神宗初召他為翰林學士時,安石即隐以天下自任,有矯世變俗創建非常之志。
此種思想,自然很為神宗所贊許,神宗正求其人而不得也,因之愈為神宗所傾信,繼任參知政事,後來便進一步請他為宰相了。
安石既專政,為實行他平生的主張起見,和呂惠卿等謀,勸帝行新法,設立三司條例司,改良制舉,行青苗、保甲、募役、方田、均稅等法。
安石的變法,平心論之,亦未可厚非,且有許多新法,至今仍在仿行。
惟當時變法之範圍既廣,實行起來,自不免發生流弊,因之反對之聲以起。
東坡之弟子由,适任條例司官屬,曾言于安石曰: 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非為利。
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奸,法不能禁。
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非禮費用。
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
如此則恐鞭笞必用,州縣之事煩矣。
安石不從。
新法既行,物議甚嚣塵上。
安石乃在京師設立選卒,伺察謗議新法者。
東坡觀此情形,豈肯默爾而息,乃上書神宗,洋洋數千言,沈德潛評論他的文章,謂有賈長沙的雄姿,有陸宣公的整饬,字字挾風霜。
觀其論青苗,則曰: “青苗放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欤?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
今蘇轍偶病,請展期二十天,後遂成為常例。
是年十二月,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判官,旋即到任。
惟如此刀筆小吏,豈東坡真心所欲為,僅借此以行其隐居生活而已。
東坡隐居終南山,在竹林中,構一茅屋,名避世堂。
有詩雲: 譬如倦行客,中路逢清流。
塵埃雖未脫,暫憩得一潄。
終南山境甚幽邃,唐張喬有詩雲: 帶雪複禦春,橫天占半秦。
勢奇看不定,景變難寫真。
洞遠皆通嶽,川多更有神。
白雲幽絕處,自古屬樵人。
唐詩人李白,也在終南山隐居過,東坡的居于此,僅貪其清閑。
其詩雲: 猶恨溪堂淺,更穿修竹林。
高人不畏虎,避世已無心。
隐幾頹如病,忘言兀似瘖。
茆茨追上古,冠蓋謝當今。
曉夢猿呼覺,秋懷鳥伴吟。
暫來聊解帶,屢去欲攜衾。
湖上行人絕,階前暮雪深。
應逢綠毛叟,扣戶夜抽簪。
治平二年,任滿歸京師。
是時仁宗已經晏駕,以太宗之曾孫入繼,是英宗。
英宗在為皇子時,即聞東坡之名,及即位,拟召之為翰林。
時韓魏公為相,此事為其所知,即以東坡驟然登用為不利之說,以告英宗,勸他不如先召東坡赴秘閣一試之。
英宗謂:試之者以尚未知其能否故也。
如轼則衆皆知其賢,又何試焉。
及試,果列入第三等,得直史館,其時東坡适為三十歲。
先是,當蘇洵到京師時,歐陽公見其為文有如荀子,請其編訂禮書。
治平三年四月,書方成而卒。
東坡在前一年,已遭鼓盆之痛(妻王氏亡)。
今又驟丁父憂,埋玉之恨,風木之悲,一朝齊集。
東坡心境,何等悲傷!乃扶護靈柩歸西蜀,直至除服。
始返京,其時英宗已死。
神宗即位,已是熙甯二年了。
神宗重用王安石,東坡和王安石,是始終不合作的。
原來趙宋自開國到神宗即位時,已經更代六(朝),曆百年了。
在這百年内,外患内憂,交迫而至。
以言外患,西有西夏的叛服無常,每年雖賂以歲币,仍不能止其侵略的野心。
北面又有契丹的崛起。
治平中,改國号曰遼,和西夏互相聯合,乘機共窺宋室。
處此外患危急四郊多壘之秋,而中央政府,偏又綱紀廢弛,百弊叢生,吏治偷惰,兵備不振,夫如此環境,如此政府,國是又烏能望其振作。
神宗是一位年富力強英明有為之主,即位之後,他深恨國家之積弱,蓄意要想内振綱紀,外攘四夷,滌除積弊,一新面目。
然而環顧朝臣,大都是因循守舊,洩洩沓沓,未足以語此。
獨有王安石其人,才堪任用,頗合己意,所以就重用他了。
王安石臨川人,好學多聞,兼工詩文。
幼時與曾子固相友善,曾因其富有才幹薦于歐陽公,歐陽公擢為進士。
仁宗時,召他做過度支判官,并累進至知制诰,然終未得重用。
但此時王安石已隐然負有重名,一般士子,争相趨向。
隻有東坡父親洵,不之贊許,曾為《辨奸論》一文,指為大奸慝。
(惟此文據蔡上翔《辨奸論考證》及李绂《書辨奸論後》謂為後人所僞作,詳見柯敦伯所著《王安石》一書)神宗初召他為翰林學士時,安石即隐以天下自任,有矯世變俗創建非常之志。
此種思想,自然很為神宗所贊許,神宗正求其人而不得也,因之愈為神宗所傾信,繼任參知政事,後來便進一步請他為宰相了。
安石既專政,為實行他平生的主張起見,和呂惠卿等謀,勸帝行新法,設立三司條例司,改良制舉,行青苗、保甲、募役、方田、均稅等法。
安石的變法,平心論之,亦未可厚非,且有許多新法,至今仍在仿行。
惟當時變法之範圍既廣,實行起來,自不免發生流弊,因之反對之聲以起。
東坡之弟子由,适任條例司官屬,曾言于安石曰: 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非為利。
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奸,法不能禁。
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非禮費用。
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
如此則恐鞭笞必用,州縣之事煩矣。
安石不從。
新法既行,物議甚嚣塵上。
安石乃在京師設立選卒,伺察謗議新法者。
東坡觀此情形,豈肯默爾而息,乃上書神宗,洋洋數千言,沈德潛評論他的文章,謂有賈長沙的雄姿,有陸宣公的整饬,字字挾風霜。
觀其論青苗,則曰: “青苗放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欤?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