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前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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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ergeschichtlichenWeltindenGeisteswis-senschaften),收錄于《狄爾泰著作集》,第七卷,第105、116和262頁。
(13) 《精神科學中曆史世界的構造》,第290頁,另參閱格哈德·鮑爾(GerhardBauer):《曆史學》(Geschichtlichkeit),柏林,1963年,第39&mdash72頁,尤其是第70&mdash71頁;以及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第250頁以後。
(14) 《精神科學中曆史世界的構造》,第262頁。
(15) 《精神世界》(DiegeistigeWelt),第一部分,第406頁。
(16) 喬納斯:《生命的現象》(ThePhenomenonofLife),紐約,1966年,第258頁。
(17) 曼海姆:《曆史主義》,載《社會科學與社會政策文庫》(ArchivfürSozialwissenschaftundSozialpolitik),第五十二卷,第1期(1924年);尤其參見第12、13、25頁及其後,第40&mdash41、43、44、46&mdash47頁。
(18) 參見本書頁下碼第289頁注。
(19) 對于這些概念的解釋,請重點參閱《曆史世界的構造》(DerAufbaudergeschichtlichenWelt),第137&mdash138頁。
另參見:同上引,第165頁,在此,狄爾泰談及&ldquo實際影響的語境&rdquo(Wirkungszusammenhang),似乎&ldquo史上最重大的事件,如基督教的起源、宗教改革、法國大革命以及民族解放戰争&hellip&hellip都揭示了曆史的發展方向,它們形成合力,并以統一的走向推翻了所有的阻力。
&rdquo (20) 黑格爾:《全集》(SaemtlicheWerke),《法哲學》序言,斯圖加特,1955年。
(21) 參見本書第99&mdash103頁。
(22) 這裡涉及某種機智。
參見本章第205&mdash206頁&ldquo并存&rdquo和第214&mdash216頁&ldquo匿名&rdquo等節。
(23) 關于卡夫卡,請比照本書第224頁的内容。
(24) 比照喬納斯作品的結尾處,在《海德格爾與神學》(&ldquoHeideggerandTheology&rdquo)中,他告誡那些推崇海德格爾的神學家不要試圖消除所有的客觀特征,因為&ldquo說到内在的痛苦&hellip&hellip對上帝的理解不應該歸結為人的自我理解&rdquo。
參見喬納斯,《生命的現象》(ThePhenomenonofLife),紐約,1966年,第261頁。
(25) 參閱洛維特:《論文全編》(GesammelteAbhandlungen),斯圖加特,1960年。
在第177頁,洛維特持這樣的觀點:&ldquo但是,是誰告訴我們,世界是為人類和人類的曆史而設計的,沒有我們,世界就不複存在,然而,沒有世界,也不可能會有人類。
&rdquo (26) 此處探讨的辯證法的概念,主要是由阿多諾提出的:《否定辯證法》(NegativeDialektik),法蘭克福,1966年,書中各處。
(27) 文中證實進步觀點的實例見《曆史世界的構造》(DerAufbaudergeschichtlichenWelt),第272頁:&ldquo北美獨立戰争和二十年後的法國大革命消除了曆史意識中存在已久的、阻礙全面發展概念的障礙;過去就取得了超越一切的進步,而且在新的、最重要的領域取得了進展,如思想領域、經濟領域、法律領域以及社會層面。
人類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内在力量。
&rdquo (28) 譬如,參見《精神世界》,第一部分,第404頁。
在此,狄爾泰區分了世界觀的兩種基本類型,其一包括唯物主義、自然主義、實證主義,與之相對的類型包括客觀唯心主義和&ldquo自由唯心主義&rdquo,&ldquo每種類型都存在一定的吸引力和持續發展的潛力,從我們所持的态度和内在、固有的規律中,就很好地闡釋了生活和思想的多樣性&rdquo。
(29) 布魯門伯格:《&ldquo世俗化&rdquo:曆史非法性範疇批判》,收錄于庫恩、維德曼編:《哲學與進步問題》,第249頁。
(30) 援引自埃裡希·穆特(ErichMeuthen):《庫薩的尼古拉斯與統一》(NikolausvonKuesunddieEinheit),載《新蘇黎世報》(NeueZürcherZeitung),1964年8月9日。
(31) 生活着的上帝這一神學觀點是唯一的高度抽象概念,隻有這一概念可以完全具體化所有情況。
(32) 參見本書第五章第122&mdash127頁。
(33) 參見本書第29&mdash31頁。
(34) 克拉考爾:《作為科學的社會學:認識論調查》,德雷斯頓,1922年。
尤其參見《社會學問題》(&ldquoProblematikderSoziologie&rdquo)一章,該章論述了從&ldquo形式社會學&rdquo&ldquo純粹社會學&rdquo到&ldquo物質社會學&rdquo(努力掌握知識,體驗生活實際)的困境。
(同前引,第133頁) (35) 譬如,《精神科學導論》,第96頁:&ldquo曆史哲學的這些&lsquo自視甚高&rsquo的總體概念,不過是斯賓諾莎描述的自然起源和科學思維下命運的走向。
&mdash&mdash這些抽象的概念,旨在說明曆史的進程,當然,隻是抽離出其中一個方面罷了,在存在差異的前提下,每種哲學都是從這些宏偉的藍圖中選材。
&rdquo (36) 引自加德納編:《曆史的理論》,第33頁。
(37) 關于腦力經濟原則,重點參見本書第一章第22頁和第五章第130頁。
(38) 同注1。
(39) 參見本書第137頁。
(40) 維特拉姆:《曆史學的興趣》(DasInteresseanderGeschichte),哥廷根,1963年,第128頁。
(41) 參見本書第75頁。
(42) J.P.馬昆德:《無路可退》,波士頓,1949年。
(43) 參閱亨佩爾:《兩位曆史學家》(ZweiHistoriker),哥廷根,1962年,第37&mdash39頁。
(44) 譬如,在《曆史斷想》(HistorischeFragmente)中,對于阿裡烏教派(Arianism)的失敗所導緻的社會影響,他這樣說:&ldquo而後,整個正統的中世紀都在壓迫猶太人,并不時地迫害他們,換句話說,即試圖摧毀他們。
如果西歐的阿裡烏獲勝,猶太人将在一兩個世紀内掌管所有财富,且日耳曼人和羅馬人将會成為他們的奴隸。
&rdquo(譯自《布克哈特全集》,第七卷,第264頁) (45) 在《世界曆史沉思錄》中(同前引,第125頁),布克哈特如此定義&ldquo正義之戰&rdquo:&ldquo相比個人的野蠻利己,戰争更道德;在最高将領的領導下,在有助于展現英雄美德的嚴明紀律下,戰争使得人類的力量和服務水平得以發展。
實際上,隻有戰争向人類展示了普遍服從這一宏偉景象和遠見。
此外,隻有真正的權力才能保證持久的和平與安全,而這種權力正是由戰争所建立,所以說,戰争本身就承載着今後的和平。
但如果可能的話,這應該是一場正義、光榮之戰,比如一場防衛戰&hellip&hellip&rdquo (46) 馬克斯·布克哈特選編:《布克哈特書信集》,第237頁。
(47) 參見本書第六章第150&mdash152和155頁,以及第七章第186頁。
(48)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13頁。
(49) 柏拉圖認為,大惡的根源在于本性過&ldquo滿&rdquo,而非天性軟弱,本性軟弱既難以行大善,又不能做大惡。
但是鑒于一些原因,溫德(Wind)表明,&ldquo從柏拉圖的言論可以明顯看出,他與雅各布·布克哈特并不相同,因為布克哈特曾認為平庸是世界上的邪惡力量之一。
&rdquo《藝術與無政府狀态》(ArtandAnarchy),倫敦,1963年,第5頁。
(50) 參閱卡埃基:《雅各布·布克哈特傳》,第三卷,第290頁。
(51)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192頁。
(52) 《曆史斷想》,第251頁。
(53)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3頁。
(54) 《曆史斷想》,第225頁。
(55)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1頁。
(56)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2頁。
(57) 經典段落引自《世界曆史沉思錄》,第67頁:&ldquo此處争論的問題并非君主制是否可取,而是羅馬帝國是否真正實現了自己的目标。
&rdquo據稱,該目标體現了古代文明中最大的平等化,&ldquo為了傳播基督教,修複日耳曼人帶來的破壞,這是唯一的方式&rdquo。
(引自布克哈特:《權力與自由》[ForceandFreedom],波士頓,1964年,第175頁) (58) 援引自溫德,同前引,第109頁。
(59) 參見本書第73&mdash74頁。
(60) 參見本書第三章第63&mdash64頁。
(61) 援引自卡埃基:《曆史沉思》(HistorischeMeditationen),蘇黎世,第28頁。
(62) 赫伊津哈:《文化史的任務》,收錄于《人與觀念:赫伊津哈随筆》,第54&mdash55頁。
引用泰納的表述:&ldquo曆史意味着幾乎可以看到另一個時代的人。
&rdquo (63) 赫伊津哈:《文化史的任務》,收錄于《人與觀念:赫伊津哈随筆》,第55頁。
(64) 參見克拉考爾:《定性内容分析的挑戰》,載《輿論季刊》(ThePublicOpinionQuarterly),第十六卷,第4期(1952&mdash1953年冬),第631&mdash642頁。
(65) 參見拙文《觀念論群體》,載《社會科學與社會政策文庫》,第四十九卷,第3期(1922年),第594&mdash622頁;轉引自克拉考爾:《大衆裝飾》,第123&mdash156頁。
(66) 布魯門伯格:《梅蘭希頓反對哥白尼》(MelanchthonsEinspruchgegenKopernikus),載《公共研究》(Studiumgenerale),第十三卷,第3期(1960年),第174頁。
文中,布魯門伯格轉引自巴茲爾·威利:《十七世紀之背景》,第22頁。
(67) 參見本書第五章第126&mdash127頁。
(68) 阿爾弗雷德·施密特提供的個人信息。
(69) 布羅德(Brod):《卡夫卡傳》(FranzKafka),法蘭克福-漢堡,1963年(費舍書庫),第54頁。
(70) 參見洛維特:《雅各布·布克哈特》,第20頁。
(71) 參見洛維特:《雅各布·布克哈特》,第78頁。
(72) 卡夫卡:《中國長城建造時》(BeimBauderchinesischenMauer),柏林,1931年,第38頁。
譯文引自卡夫卡:《寓言與悖論》(ParablesandParadoxes),紐約(平裝版),1966年,第179頁。
(13) 《精神科學中曆史世界的構造》,第290頁,另參閱格哈德·鮑爾(GerhardBauer):《曆史學》(Geschichtlichkeit),柏林,1963年,第39&mdash72頁,尤其是第70&mdash71頁;以及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第250頁以後。
(14) 《精神科學中曆史世界的構造》,第262頁。
(15) 《精神世界》(DiegeistigeWelt),第一部分,第406頁。
(16) 喬納斯:《生命的現象》(ThePhenomenonofLife),紐約,1966年,第258頁。
(17) 曼海姆:《曆史主義》,載《社會科學與社會政策文庫》(ArchivfürSozialwissenschaftundSozialpolitik),第五十二卷,第1期(1924年);尤其參見第12、13、25頁及其後,第40&mdash41、43、44、46&mdash47頁。
(18) 參見本書頁下碼第289頁注。
(19) 對于這些概念的解釋,請重點參閱《曆史世界的構造》(DerAufbaudergeschichtlichenWelt),第137&mdash138頁。
另參見:同上引,第165頁,在此,狄爾泰談及&ldquo實際影響的語境&rdquo(Wirkungszusammenhang),似乎&ldquo史上最重大的事件,如基督教的起源、宗教改革、法國大革命以及民族解放戰争&hellip&hellip都揭示了曆史的發展方向,它們形成合力,并以統一的走向推翻了所有的阻力。
&rdquo (20) 黑格爾:《全集》(SaemtlicheWerke),《法哲學》序言,斯圖加特,1955年。
(21) 參見本書第99&mdash103頁。
(22) 這裡涉及某種機智。
參見本章第205&mdash206頁&ldquo并存&rdquo和第214&mdash216頁&ldquo匿名&rdquo等節。
(23) 關于卡夫卡,請比照本書第224頁的内容。
(24) 比照喬納斯作品的結尾處,在《海德格爾與神學》(&ldquoHeideggerandTheology&rdquo)中,他告誡那些推崇海德格爾的神學家不要試圖消除所有的客觀特征,因為&ldquo說到内在的痛苦&hellip&hellip對上帝的理解不應該歸結為人的自我理解&rdquo。
參見喬納斯,《生命的現象》(ThePhenomenonofLife),紐約,1966年,第261頁。
(25) 參閱洛維特:《論文全編》(GesammelteAbhandlungen),斯圖加特,1960年。
在第177頁,洛維特持這樣的觀點:&ldquo但是,是誰告訴我們,世界是為人類和人類的曆史而設計的,沒有我們,世界就不複存在,然而,沒有世界,也不可能會有人類。
&rdquo (26) 此處探讨的辯證法的概念,主要是由阿多諾提出的:《否定辯證法》(NegativeDialektik),法蘭克福,1966年,書中各處。
(27) 文中證實進步觀點的實例見《曆史世界的構造》(DerAufbaudergeschichtlichenWelt),第272頁:&ldquo北美獨立戰争和二十年後的法國大革命消除了曆史意識中存在已久的、阻礙全面發展概念的障礙;過去就取得了超越一切的進步,而且在新的、最重要的領域取得了進展,如思想領域、經濟領域、法律領域以及社會層面。
人類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内在力量。
&rdquo (28) 譬如,參見《精神世界》,第一部分,第404頁。
在此,狄爾泰區分了世界觀的兩種基本類型,其一包括唯物主義、自然主義、實證主義,與之相對的類型包括客觀唯心主義和&ldquo自由唯心主義&rdquo,&ldquo每種類型都存在一定的吸引力和持續發展的潛力,從我們所持的态度和内在、固有的規律中,就很好地闡釋了生活和思想的多樣性&rdquo。
(29) 布魯門伯格:《&ldquo世俗化&rdquo:曆史非法性範疇批判》,收錄于庫恩、維德曼編:《哲學與進步問題》,第249頁。
(30) 援引自埃裡希·穆特(ErichMeuthen):《庫薩的尼古拉斯與統一》(NikolausvonKuesunddieEinheit),載《新蘇黎世報》(NeueZürcherZeitung),1964年8月9日。
(31) 生活着的上帝這一神學觀點是唯一的高度抽象概念,隻有這一概念可以完全具體化所有情況。
(32) 參見本書第五章第122&mdash127頁。
(33) 參見本書第29&mdash31頁。
(34) 克拉考爾:《作為科學的社會學:認識論調查》,德雷斯頓,1922年。
尤其參見《社會學問題》(&ldquoProblematikderSoziologie&rdquo)一章,該章論述了從&ldquo形式社會學&rdquo&ldquo純粹社會學&rdquo到&ldquo物質社會學&rdquo(努力掌握知識,體驗生活實際)的困境。
(同前引,第133頁) (35) 譬如,《精神科學導論》,第96頁:&ldquo曆史哲學的這些&lsquo自視甚高&rsquo的總體概念,不過是斯賓諾莎描述的自然起源和科學思維下命運的走向。
&mdash&mdash這些抽象的概念,旨在說明曆史的進程,當然,隻是抽離出其中一個方面罷了,在存在差異的前提下,每種哲學都是從這些宏偉的藍圖中選材。
&rdquo (36) 引自加德納編:《曆史的理論》,第33頁。
(37) 關于腦力經濟原則,重點參見本書第一章第22頁和第五章第130頁。
(38) 同注1。
(39) 參見本書第137頁。
(40) 維特拉姆:《曆史學的興趣》(DasInteresseanderGeschichte),哥廷根,1963年,第128頁。
(41) 參見本書第75頁。
(42) J.P.馬昆德:《無路可退》,波士頓,1949年。
(43) 參閱亨佩爾:《兩位曆史學家》(ZweiHistoriker),哥廷根,1962年,第37&mdash39頁。
(44) 譬如,在《曆史斷想》(HistorischeFragmente)中,對于阿裡烏教派(Arianism)的失敗所導緻的社會影響,他這樣說:&ldquo而後,整個正統的中世紀都在壓迫猶太人,并不時地迫害他們,換句話說,即試圖摧毀他們。
如果西歐的阿裡烏獲勝,猶太人将在一兩個世紀内掌管所有财富,且日耳曼人和羅馬人将會成為他們的奴隸。
&rdquo(譯自《布克哈特全集》,第七卷,第264頁) (45) 在《世界曆史沉思錄》中(同前引,第125頁),布克哈特如此定義&ldquo正義之戰&rdquo:&ldquo相比個人的野蠻利己,戰争更道德;在最高将領的領導下,在有助于展現英雄美德的嚴明紀律下,戰争使得人類的力量和服務水平得以發展。
實際上,隻有戰争向人類展示了普遍服從這一宏偉景象和遠見。
此外,隻有真正的權力才能保證持久的和平與安全,而這種權力正是由戰争所建立,所以說,戰争本身就承載着今後的和平。
但如果可能的話,這應該是一場正義、光榮之戰,比如一場防衛戰&hellip&hellip&rdquo (46) 馬克斯·布克哈特選編:《布克哈特書信集》,第237頁。
(47) 參見本書第六章第150&mdash152和155頁,以及第七章第186頁。
(48)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13頁。
(49) 柏拉圖認為,大惡的根源在于本性過&ldquo滿&rdquo,而非天性軟弱,本性軟弱既難以行大善,又不能做大惡。
但是鑒于一些原因,溫德(Wind)表明,&ldquo從柏拉圖的言論可以明顯看出,他與雅各布·布克哈特并不相同,因為布克哈特曾認為平庸是世界上的邪惡力量之一。
&rdquo《藝術與無政府狀态》(ArtandAnarchy),倫敦,1963年,第5頁。
(50) 參閱卡埃基:《雅各布·布克哈特傳》,第三卷,第290頁。
(51)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192頁。
(52) 《曆史斷想》,第251頁。
(53)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3頁。
(54) 《曆史斷想》,第225頁。
(55)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1頁。
(56) 《世界曆史沉思錄》,第2頁。
(57) 經典段落引自《世界曆史沉思錄》,第67頁:&ldquo此處争論的問題并非君主制是否可取,而是羅馬帝國是否真正實現了自己的目标。
&rdquo據稱,該目标體現了古代文明中最大的平等化,&ldquo為了傳播基督教,修複日耳曼人帶來的破壞,這是唯一的方式&rdquo。
(引自布克哈特:《權力與自由》[ForceandFreedom],波士頓,1964年,第175頁) (58) 援引自溫德,同前引,第109頁。
(59) 參見本書第73&mdash74頁。
(60) 參見本書第三章第63&mdash64頁。
(61) 援引自卡埃基:《曆史沉思》(HistorischeMeditationen),蘇黎世,第28頁。
(62) 赫伊津哈:《文化史的任務》,收錄于《人與觀念:赫伊津哈随筆》,第54&mdash55頁。
引用泰納的表述:&ldquo曆史意味着幾乎可以看到另一個時代的人。
&rdquo (63) 赫伊津哈:《文化史的任務》,收錄于《人與觀念:赫伊津哈随筆》,第55頁。
(64) 參見克拉考爾:《定性内容分析的挑戰》,載《輿論季刊》(ThePublicOpinionQuarterly),第十六卷,第4期(1952&mdash1953年冬),第631&mdash642頁。
(65) 參見拙文《觀念論群體》,載《社會科學與社會政策文庫》,第四十九卷,第3期(1922年),第594&mdash622頁;轉引自克拉考爾:《大衆裝飾》,第123&mdash156頁。
(66) 布魯門伯格:《梅蘭希頓反對哥白尼》(MelanchthonsEinspruchgegenKopernikus),載《公共研究》(Studiumgenerale),第十三卷,第3期(1960年),第174頁。
文中,布魯門伯格轉引自巴茲爾·威利:《十七世紀之背景》,第22頁。
(67) 參見本書第五章第126&mdash127頁。
(68) 阿爾弗雷德·施密特提供的個人信息。
(69) 布羅德(Brod):《卡夫卡傳》(FranzKafka),法蘭克福-漢堡,1963年(費舍書庫),第54頁。
(70) 參見洛維特:《雅各布·布克哈特》,第20頁。
(71) 參見洛維特:《雅各布·布克哈特》,第78頁。
(72) 卡夫卡:《中國長城建造時》(BeimBauderchinesischenMauer),柏林,1931年,第38頁。
譯文引自卡夫卡:《寓言與悖論》(ParablesandParadoxes),紐約(平裝版),1966年,第17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