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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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了解了張田地和胡月月的隐私。

    我不知道我以後見到張田地,會怎麼看他,至少,我會對他表示同情。

    他的女朋友(或情人),并不是他一個人的女朋友(或情人)。

     13 已經到了來年春天了,陽光燦爛,春意盎然。

    我再一次失業了。

    我都記不得這是第幾次失業。

    事實上,失業這個詞用在我的身上并不恰當。

    我不過是在不停地幹零活而已。

    這麼說吧,我幫忙的那家廣告公司,很難承接到像樣的戶外廣告了。

    我畫廣告牌是按照面積計酬的,廣告公司業務差,我隻好自己讓自己下崗了。

     達生早就出院了,他現在已經能拄着拐曬曬太陽了。

     達生出了車禍以後我們才知道,達生并沒有開什麼軟件公司,他隻不過是給一家軟件公司的老闆開車而已。

    他開着老闆的切諾基吉普,帶着我們到處玩,都是背着老闆的。

    老闆自己也開車,他開一輛寶馬,切諾基隻是上山時才用用。

    老闆在雲台山上臨海的方向有一個豪華别墅,他每周都有一天到别墅裡和女秘書研究工作。

    老闆對達生要求不多,隻要把車保養好就行了。

    達生也算盡心盡職。

    不過他把車開出來,也是要找個理由的。

    有時候他謊稱修車,有時候他說家裡有急事。

    總之,老闆業務忙,對他比較放任。

    出了這個車禍,他也是背着老闆出車辦私事的。

    老闆還算寬容,給了他兩萬塊錢治傷。

    兩萬塊錢哪裡夠啊,所以他老婆小王才跟我們借錢。

    我是沒有錢借的,多虧了小麥。

    小麥還算不錯,先借了兩萬給達生,後來又給了一萬,總算把腿給治好了。

     小麥能夠借錢給達生,我對小麥的認識進一步加深。

    我覺得,小麥的善良和富有同情心是來自内心的,因為她沒必要在我們面前尤其是在我面前做做樣子。

    她不是那種場面上的人,她生活的實在和真情,她的韌性和耐心,是我很需要向她學習的。

    我為此萌生了要和她結婚的念頭。

    但是,這種念頭一經出現,就被我否定了。

    小麥憑什麼要和我結婚?我不但一文不名,不但居無定所,我還是一個懶散的和沒有進取心的人。

    小麥能容忍我一時,她能容忍我長年的寄生蟲一樣的生活嗎?所以,這些念頭隻能稍縱即逝。

    不過,有時候,我會自覺不自覺地流露出對小麥的真情實感,小麥不是傻瓜,她是有所察覺的。

    她有時候會順着杆子調侃幾句,有時候拿别的話岔過去了。

     達生養傷期間,我們到達生家看過他幾次。

    他不願意見我們,一個人在家擺圍棋。

    他這個假大老闆自我暴露以後,自尊心受到了傷害,情感上有點接受不了,隻好天天在家擺擺圍棋,打打譜。

    他曾經下過圍棋,還迷得不得了,現在又重新拾起來,可見他生活已經很無聊了。

    好在海馬還常有空去陪陪他,偶爾也對一局,輸赢也不去講究。

    我們見面了,都不提從前的話。

    隻是達生很少出門了。

    還是在春節期間,許可證請客喝酒,在老地方春城飯店,許可證要開車去接他,他死活不來。

    其實他那時候已經能拄着拐到處活動了。

    後來我和小麥、芳菲都請過他,他也沒有出場。

    所以我們開始的六個朋友,就成了五個。

    有一次,不知是誰,小有感慨地說,好久沒見到達生了,我們能常在一起聚會,說起來,還是他提議的呢。

    這句話,讓我們都有點傷感。

    但是,就是五個人的聚會,因為少了達生而缺少氣氛,又因為許可證常有這個事那個事,也漸漸稀少了。

     達生閉門不出,對我們說要好好養傷。

    我猜他不光是治外傷,他心裡的傷也該好好療療了。

     再後來,我們這樣的聚會不是日漸稀少,而是基本上沒有了。

    最多是我和海馬兩個人小聚聚,喝酒也沒什麼勁。

    到最後,連兩個人都不想見面了。

    我閑着無聊時,會情不自禁地說,又好久沒有喝酒了。

    開始的時候,小麥聽到了,還說我是饞鬼,聽多了,也就不說了。

    我在百無聊賴的時候,開始畫畫玩。

    我想起來我那間在城郊的小屋,我好久沒去了,租金好像也到期了,是否被房東轉租給别人我不得而知,可我為小麥畫的那張半成品的畫還在嗎?如今,我在好久沒動筆之後,又開始畫畫,說明完全不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我的生活趨于穩定,另一方面是極不穩定。

     小麥常在我身邊,看我亂塗。

    有一天,小區裡的樹木披上了綠衣了,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灑在鋪着地毯的房間裡。

    我在畫陽光和地毯。

    陽光我一直畫不好。

    陽光像氣味一樣難以捉摸,不好表現。

    這時候的小麥,就坐在陽光裡,盤着腿,穿一隻一樣的襪子,正在翻一本書。

    陽光發出嘩嘩聲。

     連續的幾天,小麥都在亂翻書。

    她對接電話特别煩。

    她把所有的電話都關機了。

    她一直跟着我走來走去。

    我如果在客廳裡,她必定也在客廳。

    我如果在我的畫室(我臨時占用的一間)裡,她也必定跟到畫室裡。

    她憂心忡忡坐卧不甯的樣子,仿佛不是我寄生在她的屋裡,而是她寄生在我的檐下。

     你基礎應該不錯吧?小麥在我身後突然說。

     那當然,我小時候得過獎。

     吹吧你? 沒有,我要是有個穩定的生活,要是有個好環境,我會成為名家的,我的畫會很值錢的,六萬塊錢一平方尺也有可能。

     又是吹。

     那你等着瞧,等我作品數量夠了,先搞個畫展給你看。

     這我倒是相信。

     不過,得先弄一筆錢。

    我是實話實說。

     小麥卻很敏感了,她說,要是沒錢你就吭一聲,犯得着拐彎抹角啊? 不是這意思,小麥你就這點不好,會聯想。

     不是聯想,我真的可以出錢,為你搞畫展,要多少錢? 我停下筆,側身看她。

     真的。

    小麥認真地說。

     我點點頭。

    我心裡有數,我的能力怕是要辜負小麥的期望了。

     有沒有畫出來的想法?就是成為大名家那樣的? 我不假思索地說,不大有可能,我們這個城市太小。

    我隻能在這個城市有名氣。

     那也行,随便畫畫更好玩,成不成大名家都是一回事。

    小麥趴到我肩上,把我摟着,發梢蹭在我耳朵旁邊,弄得我癢癢的。

    我畫不下去了,跟她纏綿了一會兒。

    我們很快就進入狀态。

    她在我面前脫了衣服,說,你把我畫了。

    我說,我肯定要畫你的,不過,現在不行,現在我要這樣畫你…… 我到底還是沒有耐心畫下去。

    要是有人打我電話,讓我再去打短工,我是求之不得的。

    可惜很少有人打我電話叫我幹活,偶爾想到我的人太少了,我隻好主動出擊,跟我有過聯系的老闆不少,他們知道我大大咧咧,都甯願帶我喝酒,對我幹活的多少,并不在乎。

    喝酒的時候,他們隻會猛灌我酒,我常常酩酊大醉跑到小麥家(其實跟我自己家一樣)。

    要說小麥對我真不錯,我滿身酒味她還服侍我。

    每當我大罵他們把我灌醉時,小麥就發狠說,這幫狗日的,哪天我去喝死他們!但是,過後,等我醒過酒來,小麥又勸我說,以後,别喝那麼多了,傷身體的。

     就這樣,我和小麥保持着很好的關系。

    她對我出去找朋友玩,表示理解。

    但是,她不知道我怎麼想,小麥對我這樣一個什麼事情都做不好的人,能容忍多久呢?長期下去,肯定不是個事啊。

    小麥一針見血地說,你那點事,不就是幫人畫畫?幹不幹都一樣。

     我不知道她的話是什麼意思。

    我不去多想了。

    我和海馬不一樣,海馬失業了,也就失業了。

    我這幾年這地方畫,那地方畫,我的畫作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我雖然不可能成為畫家,但在本市的廣告美術界多少還有點影響,一些老客戶還想着我。

    個别的小廣告公司,幹不完的活,或者急活,也會喊我去搶搶。

    我有時候就像救火隊員一樣,奔波在我們的城市裡。

    我說過了,有時候,并不是為了錢,能有點事做做,能和朋友們喝喝酒罵罵人,是我很需要的。

    海馬沒有我這樣的一技之長(寫作并不算什麼玩意)。

    海馬天天蹲在家裡,寫那些爛稿也賣不出去,偶爾被小報登一篇,稿費還不夠兩天的夥食開支。

    我身邊有小麥資助,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海馬還要養活他的漂亮老婆,而小麥有用不完的錢。

     這段時間我還是比較耍得開的,有酒喝,有煙抽,有飯吃,有女人(小麥),還要怎麼樣呢?人是需要滿足的。

    我現在就滿足得很。

    我都三十多了,往四十數了,人到了四十,還能想些什麼呢? 但是,我的好日子馬上就結束了。

    這就是,小麥要離開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