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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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大匠斫 必傷其手 當我已經是一個哲學家的時候——即是說連文學家都不是了,當然更不是小孩子,有一天讀老子《道德經》,忽然回到小孩子的地位去了,完完全全地是一個守規矩的小孩子,在那裡用了整個的心靈,聽老子的一句教訓。

    若就大人說,則這時很淘氣,因為捧着書本子有點竊笑于那個小孩子了。

    總而言之,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的教訓每每是這樣得來的。

    我也每每便這樣教訓人。

     是讀了老子的這一句話:“夫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 小孩子的事情是這樣:有一天我背着木匠試用他的一把快斧把我的指頭傷了。

     我做小孩子确是很守規矩的,凡屬大人們立的規矩,我沒有犯過。

    有時有不好的行為,如打牌,如偷父親的錢,那确乎不能怪我,因為關于這方面大人們沒有給我們以教育,不注意小孩子的生活,結果我并不是犯規,簡直是在那裡馳騁我的幻想,有如東方朔偷桃了。

    然而我深知這是頂要不得的,對于生活有極壞的影響,希望做大人的注意小孩子的生活,小孩子格外地要守規矩了。

    我記得我從不逃學,我上學是第一個早。

    關于時間我不失信。

    我喜歡蹚河,但我記得我簡直沒有赤足下一次水,因為大人們不許我下到水裡去。

    我那時看着會遊泳的小孩子,在水裡大顯其身手,真是臨淵羨魚的寂寞了。

     我喜歡打鑼,但沒有打鑼的機會,大約因為太小了,不能插到“打年鑼”的夥裡去,若十歲以上的小孩子打年鑼便是打鑼的一個最好的機會。

    說是太小,而又嫌稍大,如果同祖父手上抱着的小弟弟一樣大,便可以由祖父抱到店裡去,就在祖父的懷裡伸手去敲鑼玩,大人且逗着你敲鑼玩。

    那時我家開布店,在一般的布店裡,照例賣鑼賣鼓,鑼和鼓挂在櫃台外店堂裡了。

    我看着弟弟能敲鑼玩,又是一陣羨慕。

     我深知在大人們日中為市的時候隻有小弟弟的小手敲鑼敲鼓最是調和,若我也去敲敲,便是一個可詫異的聲響了。

    我們的私塾設在一個廟裡,我看着廟裡的鐘與鼓總是寂寞,仿佛傾聽那個聲音,不但喜歡它沉默,簡直喜歡它響一下才好。

    這個聲響也要到時候,即是說要有人上廟來燒香便可以敲鐘敲鼓,這時卻是和尚的職事。

    有時和尚到外面有事去了,不在廟裡了,進香的來了,我們的先生便命令一個孩子去代替和尚敲鐘敲鼓,這每每又是年齡大的同學,沒有我的分兒了,我真是寂寞。

    有的大年紀的同學,趁着先生外出,和尚也外出的時候,(這個時候常有)把鐘和鼓亂打起來,我卻有點不屑乎的神氣,很不喜歡這個聲音,仿佛響得沒有意思了,簡直可惡。

     在舊曆七月半,凡屬小康人家請了道士來“放施”(相當于和尚的焰口),我便頂喜歡,今天就在我家裡大打鑼而特打鑼,大打鼓而特打鼓了,然而不是我自己動手,又是寂寞。

    有時趁着道士尚未開壇,或者放施已了正在休息吃茶的時候,我想我把他的鼓敲一下響罷——其實這也并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博得道士說一聲淘氣罷了,我卻不如此做,隻是心裡總有一個一鳴驚人的技癢罷了。

    所以說起我守規矩,我确是守規矩得可以。

     有一次,便是我代大匠斫的這一次,應是不守規矩了。

    推算起來,那時我有七歲,我家建築新房子,是民國紀元前四年的事,我是紀元前十一年生的,因為建築新房子所以有許多石木工人作工,我頂喜歡木匠的大斧,喜歡它白的鋒刃,别的東西我喜歡小的,這個東西我喜歡它大了,小的東西每每自己也想有一件,這把大斧則認為決不是我所有之物,不過很想試試它的銳利。

     在木匠到那邊去吃飯的時候,工作場沒有一個人,隻有我小小一個人了,我乃慢慢地靜靜地拿起大匠的斧來,仿佛我要來做一件大事,正正經經地,孰知拿了一塊小木頭放在斧下一試,我自己的手痛了,傷了,流血了。

    再看,傷得不厲害,我乃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且驚且喜,簡直忘記痛了。

    驚無須說得,喜者喜我的指頭安全無恙,拿去請姐姐包裹一下就得了,我依然可以同世人見面了。

    若我因此而竟砍了指頭,我将怎麼出這個大匠之門呢?即是怕去同人見面。

    我當時如是想。

    我這件事除了姐姐沒有别人知道了。

    姐姐後來恐怕忘記了罷,我自己一直記着,直到讀了老子的書又是且驚且喜,口呿而不合,舌舉而不下,不過這時深深地感得守規矩的趣味,想來教訓人,守規矩并不是沒出息的孩子的功課。

     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 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