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蒙古的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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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兵志》),故又稱為大中軍。

    成吉思汗任命最親信的那可兒博爾忽、博爾術、木華黎、赤老溫(四駿、四傑)四家子弟世襲擔任四怯薛之長。

    怯薛職務的分工有火兒赤(qorchi,佩弓矢者)、雲都赤(ulduchi,帶刀者)、劄裡赤(jarliqchi,書寫聖旨者)、必阇赤(bichigchi,書記)、博爾赤(ba&rsquourchi,廚子)、速古兒赤(sugurchi,尚供衣服者)、昔寶赤(siba&rsquouchi,掌鷹者)等十多種。

    諸怯薛執事官作為大汗的侍從近臣,地位在外任千戶那顔之上。

    怯薛不僅是大汗的親衛軍和宮廷(王室)事務機構,而且具有政府的職能,在大蒙古國的軍政事務中發揮了很大作用。

     三是設置大斷事官。

    成吉思汗建國前,曾命異母弟别裡古台擔任斷事官(劄魯忽赤,jarquci),“整治外頭的事”,審斷鬥毆、偷盜、詐僞等事件。

    1206年建國時,任命養弟失吉忽秃忽為最高斷事官(大斷事官),主持分封民戶和懲治盜賊、詐僞等事,把分配給宗室諸王和劃歸各千戶的民戶數、判決的案件,都記在青冊(kokodebter)上,任何人不許更改。

    大斷事官就是大蒙古國中央的司法行政長官,所以被稱為“國相”,後來漢人就把失吉忽秃忽(又譯胡土虎)稱為胡丞相。

    直到元世祖初年,大斷事官一直保持着中央最高行政官(丞相)的地位。

    在他之下設有許多僚屬,組成斷事官機構。

    諸王也各置斷事官管理本部百姓。

     四是制定劄撒。

    劄撒(jasaq)就是“命令”、“法令”的意思。

    古代蒙古人中有許多“古來的約孫”(yosun,意為道理、規矩、緣故,元代通常譯為“體例”),它包含了長期曆史過程中形成的種種社會習慣和行為規範。

    當貴族(那顔)成了統治者,他們就可以對部人發号施令,于是就有了劄撒。

    在各部貴族激烈地相互攻戰、兼并,争奪蒙古高原霸權的時代,舊的社會秩序日益崩壞,“子不從父教,弟不聽兄言,夫不信其妻,妻不順其夫,長不護其幼,幼不奉其老..慢視約孫,不遵劄撒,以緻犯上作亂,欺竊風行,盜賊不甯”,因此,成吉思汗深知要綏服嚣嚣衆民,必須“用極嚴厲的劄撒來建立秩序,智者勇者使為統将,捷者巧者使掌後營(奧魯,a&rsquouruq),愚者賤者亦授以執鞭之役,遣就畜牧”①,使人們各得其所,各安其位。

    建國前後,他頒布了一系列法令和訓言(必裡克,bilik)。

    在1219年西征前舉行的大聚會上,又“重新确定了訓言、法令和古來的體制”,下令全部寫在紙卷上,編定為《大劄撒》①。

    後來每當新大汗即位,或諸王朝會共議國家大事,都要先捧出《大劄撒》誦讀,遵照其中的有關條文行事。

    元人說:“凡大宴,世臣掌金匮之書,必陳祖宗《大劄撒》以為訓。

    ”②《大劄撒》是大蒙古國的法典,原書雖已失傳,但中外史籍保留了它的許多條款,如那顔們除君主外不得投靠他人,不得擅離職守,違者死;構亂皇室,挑撥是非,助此反彼者處死;收留逃奴不歸還其主者死;盜人牲畜者九倍償還,不能償還者以子女作抵。

    此外還有許多保護草揚、水源、馬匹以及宰殺牲畜方法的規定等等。

     五是分封子弟。

    成吉思汗統一蒙古高原後,原來分别隸屬各部貴族的所有“有氈帳的百姓”,都成了他的“黃金家族”的臣民和産業,在編組為九十五千戶之後,他按照蒙古社會家産分配的體例,給諸子、諸弟和母親月倫太後各分配一“份子”(忽必)百姓。

    《元朝秘史》和《史集》記載的子弟分民(分軍)數差别較大,如下表所示(見第360頁):兩書記載何以歧異,還難于求得确當的解釋。

    《元史·博羅歡傳》載:“昔太祖分封東諸侯,其地與戶..以二十為率,乃顔得其九,忙兀、兀魯、劄剌兒、弘吉剌、亦乞烈思五諸侯得其十一。

    ”按五諸侯所部蒙古民共13000戶,如斡赤斤(乃顔先祖)分民為10000戶,則适成十一比九(56%比44%),可見《秘史》所載①《史集》第1卷第二冊,頁354。

     ①《史集》第1卷第二冊,頁272。

     ②《元詩選》三集戊集,柯九思《官詞》注。

     《元朝秘史》《史集》備注子弟名分民數千戶長名(部族)分軍數千夫長名(部族)長子術赤9000忽難(格尼格思)、蒙古兀兒(失主兀)、客帖(許慎?)4000蒙古兀兒、忽難、旭失台(許慎)、拜忽(許慎)次子察合台8000合剌察兒(把魯剌)、木格、亦都合歹、闊客搠思(巴鄰)4000合剌察兒、木格(弘吉剌)及另二千戶(佚名)三子窩闊台5000亦魯該(劄剌兒)、疊該(别速惕)4000亦魯該、亦剌黑秃阿(遜都思)、答亦兒(晃豁壇)幼子拖雷5000者台(忙兀)巴刺(斡羅納兒)繼承成吉思汗自領左右翼軍及中軍共101000庶子闊列堅4000忽必來(把魯剌)、脫斡鄰(捏古思)弟合撒兒4000(後被奪,僅留1400)者蔔格(樸剌亦兒)(後逃離合撒兒)1000又增100弟合赤溫之子按赤台2000察兀兒孩(兀良哈)3000兀隻合失?(乃蠻)、某人(兀良合)..續表《元朝秘史》《史集》備注子弟名分民數千戶長名(部族)分軍數千夫長名(部族)幼弟斡赤斤母月倫太後10000曲出(蔑兒乞)、闊闊出(别速惕)、冢率(那牙勤)、豁兒50003000(斡羅納兒二千)、(别速惕一千)、(劄隻剌等部人二)庶弟别裡古台1500自為一千戶長(左翼)《元史》本傳,賜蒙古百姓3000戶分民數應是可信的。

    但《史集》的記載系根據“經過研究後的可靠材料”以及《金冊》(Altandebter)的記錄,其準确性也無可懷疑。

    《秘史》記載了一個故事:分民之後,薩滿闊闊出(帖蔔騰格理)向成吉思汗進讒說:“長生天的聖旨,神來告說:&lsquo一次教帖木真管百姓(兀魯思),一次教合撒兒管百姓。

    &rsquo若不将合撒兒去了,事未可知。

    ”于是成吉思汗當夜将合撒兒抓起來,月倫太後得到報告,連夜趕來怒責他殘害親弟,這才救了合撒兒一命。

    但過後成吉思汗還是瞞着母親,将合撒兒的百姓奪走,隻留給1400。

    這個數目與《史集》記載的合撒兒分軍數相近,不過合撒兒分民被奪是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說明兩種主要史料所載其他子弟分民數的不符。

    可能成吉思汗後期對初次分民作了普遍調整,《秘史》記載是前者,而《史集》則反映了後期的情況。

     成吉思汗給諸子、諸弟劃定了封地範圍。

    諸弟封在蒙古東部,稱為“東道諸王”。

    合撒兒&mdash&mdash闊連海子(呼倫湖)和海剌兒河之北,也裡古納河流域;與斡赤斤封地相近。

    合赤溫子按赤台&mdash&mdash金邊牆附近,合蘭真沙陀與兀魯灰河(今東烏珠穆沁旗烏裡勒吉河)地區。

    斡赤斤&mdash&mdash蒙古最東部,捕魚兒海(貝爾湖)哈剌哈河流域至海刺兒河之地。

    别裡古台&mdash&mdash斡難河與怯綠連河中遊一帶。

    術赤、察合台、窩闊台三家封地都在阿勒台山之西,稱為“西道諸王”。

    拖雷“幼子守産”,繼承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和國之中心蒙古本土之地。

    術赤于1218年領兵征服吉利吉思至亦必兒,失必兒等部,即以其地授之,後來複授以也兒的石河以西,包括花剌子模至不裡阿耳,以及這個方面馬蹄所至之地,而吉利吉思地區則授予拖雷家。

    察合台封地為畏兀兒以西、伊犁河、楚河、塔剌思河流域、原哈刺魯與西遼之地,以阿力麻裡為其統治中心。

    窩闊台所封為阿勒台山原乃蠻之地及葉迷立、霍博等處,以葉迷立為其統治中心。

    諸宗王封地系遊牧地區,所征服的定居地區則作為黃金家族的共有财産,由大汗政府管轄。

     子弟分封與千戶那顔的封授性質不同,後者隻是國家的地方軍政長官,成吉思汗“黃金家族”才是真正的主子。

    各支宗王所得的分民(忽必亦兒豎)即為各自的家産,管領這些百姓的千戶那顔也成為他們的家臣。

    擁有分民和封地的各支宗王,即建立了各自的“兀魯思”&mdash&mdash大蒙古國之内的“宗藩之國”。

    諸藩王(汗)奉大汗為宗主,其後王繼立需得到大汗的認可,同時他們也擁有共同推舉大汗、參與大兀魯思重大事務的議決及享受共有财産一份子的權利。

     六是創制文字。

    蒙古人起初沒有文字,“凡發命令,遣使往來,止是刻指以記之”(《蒙鞑備錄》)。

    成吉思汗建國前後,逐漸采用了畏兀兒字母來書寫蒙古語,創制了畏兀兒字蒙古文。

    《元史·塔塔統阿傳》記載,成吉思汗滅乃蠻時,俘虜乃蠻的掌印官塔塔統阿,見他懷抱金印,問此何用,回答說:“出納錢谷,委任人材,一切事皆用之,以為信驗耳。

    ”成吉思汗知他深通文字,就命他教子弟學習。

    除乃蠻人外,克烈人可能也有懂得和使用畏兀兒文的,他們在蒙古文字創制中也起了作用。

    後來更有許多畏兀兒人成了蒙古諸王貴族的書記官和教師。

    有了文字,才可能記錄表冊,編定《大劄撒》,發布命令,制作印玺,編纂史書(《元朝秘史》)。

    蒙古族的文化從此有了劃時代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