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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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三十二年大明景泰元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丁醜朔,百官行望闕禮于景福宮,詣時禦所進表裏鞍馬,諸道進箋。
1月2日 ○戊寅,曲宴,又賜宴宗親于時禦所,文武二品以上于議政府,堂上官以上于禮曹。
翼日,賜禦案果肉及內醞于承政院曰:「東宮之疾向愈,予甚喜而特賜焉,宜各盡醉。
」 1月4日 ○庚辰,左議政皇甫仁啓:「平安道,本邊禦最緊之地,今中國有變,尤不可不慮。
武臣皆以爲:『須設關防,乃可禦敵。
』今已拾石。
他道之民,固不可徵聚,姑以其道民,願及春時,築義州等處行城,以備不虞。
同副承旨鄭而漢,事劇不可往,臣請往定城基。
」 從之。
時而漢已拜堂上官,從事官缺,皇甫仁書舍人鄭軾等數人名以薦,上曰:「予嘗知軾之爲人,質實可任。
」遂以爲從事官,俄而更命而漢,往審布置而還。
○司諫院啓:「以樸仲林一奴之故被罪,心志卑陋,前日拜兵曹參判,臣等極言其不可,未蒙兪允,今又拜京畿監司。
監司,一方統察,守令百姓好惡趨向,皆由監司,況黜陟,豈能得其公正!請罷之。
」上曰:「旣爲兵曹,則何獨不得爲監司乎!」更啓曰:「京外各異,兵曹但一司之事,事皆上裁,至於監司,獨專方面之任,不可以如此之人而授之也。
」不報。
1月5日 ○辛巳,謝恩使金何齎勑回自京師,百官迎于慕華館。
其勑曰:「前因虜寇犯邊,已嘗勑爾,調兵前來,與遼東兵會合殺賊。
今者京軍已行殺敗,此寇遠遯去訖,所調爾朝鮮之兵,可自保守境土,不必前來,如勑奉行。
」又勑曰:「往者虜寇侵犯北邊,朝廷遣勑徵兵,王國自朕嗣位之初,卽先殺敗其衆,已嘗勑王免以兵來。
然念保邦莫先於兵,用兵莫急於馬,而馬之産,王國爲富。
勑至,王宜以二三萬,遣人送赴京來,過此數爲妙。
就令受直而歸,決不虛負。
如此,具見王有忠厚朝廷之意,王其如勑奉行。
」 ○召慶昌府尹鄭陟曰:「藩國儀注有曰:『王親上香之語。
』辛禑時,使臣張溥、周倬來,禮官問:『王親上香否?』答曰:『王無親上香之儀。
』予卽位,黃儼齎誥命而來曰:『王當親上香。
』予親上香。
正統皇帝頒詔使李儀、李約來,禮官問上香節次,答曰:『司香爲之。
』然今迎詔,東宮亦有疾,當以大君代之,人君位重,不親上香可也。
以陪臣代迎詔勑,不親上香,使司香爲之,無乃違禮乎?迎勑本以時服,今詔勑俱至,以朝服迎詔,卽釋之而還服時服,迎勑受賞賜,則其間良久,不合於禮,處之如何?」 陟曰:「以朝服迎詔,仍迎勑爲便。
朝廷之禮,班頭無上香之儀,自有上香者。
且藩國儀注,有司香續上香之語,使司香上香亦便。
」上曰:「以此制儀注。
」 1月6日 ○壬午,傳旨禮曹:「今來日本國使,非他島倭之比,以天使之故,中路留滯,於禮何如?中國已知本國與日本相通,天使知之,亦無妨也。
但天使旣來,日本國使又來,支待諸事,一時竝擧,無乃國家之力,或有不贍歟?與政府同議以啓。
政府啓:」上敎允當。
支待諸事,亦不爲難。
「遂以集賢殿直提學崔恒爲宣慰使。
1月11日 ○丁亥,置官馬色,令中外各品出馬有差,以五千匠爲定。
○又議遣奏聞使,先奏未能充數措辦之意。
1月13日 ○己醜,召承文院提調河演、皇甫仁、鄭麟趾、許詡、金聽、鄭昌孫謂曰:「昔太祖相都邑之地,行幸下三道時,有朝廷使臣來,以在外回奏稽緩,高皇帝以爲非。
今皇帝新卽位,徵兵于我,旣未能從命,又求戰馬,亦未能依數以獻,心實未安。
初運馬,何時入送?且其數幾何?奏聞使何時而行?」 仁曰:「官馬色提調別監,昨日落點,臣等始知之。
考之前例,初運數不過五百匹。
」上曰:「所獻馬,交付遼東乎?直獻朝廷乎?」演、仁曰:「北虜侵犯中國,西北爲急,然衝東擊西,意外之患,亦未可知,況三衛韃靼乘機竊發,進獻馬匹,恐爲所奪,莫若交付遼東也。
」麟趾、詡、昌孫曰:「以利害論之,交付遼東可也,但勑書有遣人送赴遼東之語,是可疑耳。
」詡又啓曰:「先運馬一百匹,奏聞使押赴京師,告禮部曰:『後運馬交付遼東。
』,則爲上國救急備馬之意著矣。
」上曰:「每運皆當直獻朝廷。
」又曰:「昔我太宗時,朝廷求馬,下三道所備馬,皆濟州之種,高大。
朝議欲易以小馬,太宗曰:『不可也。
』以大馬入送。
其在予時,朝廷亦求馬,全羅馬皆濟州之種,亦欲以小馬換之,適使臣來,不可換於國中,置箭串換之。
有一老叟詣政丞第曰:『奈何換馬如此搔擾乎?』政丞啓聞停寢。
今所進馬,不及於古,甚不可也。
卿等知此意,盡心措辦。
」仁曰:「今之馬,不如古之馬。
古者全羅侍衛牌,皆持大馬而來,京中子弟或有買之者,今皆矮小,固不如古,依古例備馬甚難。
馬之大小尺寸,臣等商議以聞。
」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朝廷易換馬,旣定以五千匹,謹考丁未年例分定。
正從一品二,幷中馬一匹、各小馬一匹;正從二品中馬一匹;正三品二,幷中馬一匹;從三品二,幷小馬一匹;正從四品四,幷中馬一匹;正從五品四,幷小馬一匹;正從六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七品八,幷小馬一匹;正從八品十,幷小馬一匹;正從九品十二,幷小馬一匹;權務十八,幷小馬一匹。
以上竝從職事。
前銜正從一品中馬一匹,以下竝從散官。
正從二品二,幷中馬一匹;受田前銜正三品四,幷小馬一匹;從三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四品八,幷小馬一匹;正從五品十,幷小馬一匹;正從六品十二,幷小馬一匹;正從七品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八品十八,幷小馬一匹;正從九品及權務二十,幷小馬一匹;學生二十二,幷小馬一匹。
無受田前銜正從三品八,幷中馬一匹,正從四品十二,幷中馬一匹;正從五品十四,幷小馬一匹;正從六品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七八品二十,幷小馬一匹;正從九品及權務二十六,幷小馬一匹。
檢校各品及無職事受散官不受田者,一依無受田前銜例。
以老人受散官者,不在此限。
各道監司、都節制使、處置使、首領官,竝從本品,納馬于京各官。
守令郡事以上及各浦都萬戶,各中馬一匹。
縣令以下及各浦萬戶,各小馬一匹。
敎官、敎諭、檢律、察訪、驛丞,竝從散官,依京中各品例,竝於其道都會所納馬。
國巫堂,中馬一匹;前國巫堂二,幷中馬一匹;斜付巫堂六,幷中馬一匹;松嶽、德積二巫堂,幷中馬一匹;內乘巫堂,小馬一匹;紺嶽巫堂,中馬一匹;三聖巫堂,小馬一匹;件巫堂上等四,幷中馬一匹;中等六,幷中馬一匹;下等十,幷中馬一匹。
上副經士,幷中馬一匹;前上經師二,幷小馬一匹;件經士八,幷小馬一匹。
鹹吉、平安兩界,除守令、敎官、萬戶、檢律、敎諭、察訪、驛丞外,毋得納馬。
大率京城馬一千一百匹,京畿三百匹,開城府一百匹,江原道三百匹,黃海道二百匹,忠淸道七百匹,全羅道一千匹,慶尙道一千四百匹。
上項京畿所定馬匹之數不足,則依前例分定於富居人及工商染家;各道所定馬匹之數不足,則分定於道內軍民人戶。
」 從之。
1月14日 ○庚寅,司憲府啓:「醫員盧仲禮等忽君父之命,厥罪匪輕,而特從末減,請須依律。
」上曰:「醫人有數,捨此而無他可用者。
且東宮之疾差愈,終亦有慶。
當罪之時,廣議以定,不敢加此耳。
」 ○官馬色啓:「今朝廷易換馬,依丁未年例,中馬上等高四尺七分,中等四尺,下等三尺九寸三分。
小馬上等三尺八寸六分,中等三尺七寸九分,下等三尺七寸二分,以爲定式。
」從之。
1月15日 ○辛卯,集賢殿副校理梁誠之上備邊十策: 一曰定廟謨。
蓋天下之事,莫先於定計,計不先定,萬事之所由敗也。
今北方之事,或雲:「方今太平,何有外患!」或雲:「達達遠在數千裡之外,何與於我!」臣竊觀元太祖之入中原也,滅國二十,以及西夏,夏亡侵金,金亡侵宋。
方宋、金未亡之時,親征西域,至于鐵門關,又征西南夷於海道數萬裡之地。
及世祖東征日本,喪數十萬之師而不已,其征高麗則用兵幾七十年,窮兵黷武,蓋習俗然也。
況旣知中國子女玉帛之所在,已嘗力取而有之乎!八十年雖居沙漠之地,曷嘗一日忘中國哉!今先取三衛而撤中國之藩籬,次脅海西諸種而益其徒黨。
於是,分道南下,而關外大振,天子親征,反陷虜庭,胡騎乘勝,直擣于皇城之下,其兵力何如哉!以中國高皇帝拔亂之功與今日甲兵之盛,一戰而敗,至於如此,況兵力不及於此者乎!彼豈不知東方有我國哉!曾不以爲意者,以方緻力於中原耳。
萬一一朝而得遼東之地,則征東之兵夕出,雖未得志於遼東,亦將由他路洩憤於我矣。
臣以往事考之,敵人之侵疆也,初則守鴨綠之險,中則遏安州、平壤之衝,終則立岊嶺之柵,以岊嶺爲關,則無及矣。
彼旣越長城之險,入皇城之側,何難於渡鴨綠而至畿甸哉!況凡察、滿住,構釁有年,亦必欲假其威力,以逞其志也。
邊釁一開,則生民之禍,不可勝言。
疆域之事,雖不必在於朝夕,實自今日始也。
議者必謂敵若侵陵,卑辭厚幣,可免一時之患。
臣觀前朝事元之後,撤禮塔、車羅大、洪茶丘侵暴之兵,無歲無之,是不可以禮信相待者也。
若我兵力不足,則達達豈愛我者哉!不得已從權修好,須一大勝,而後可也。
彼知我兵力可以相抗,然後未敢輕易興師,而封疆可守,前朝之於遼、金是也。
然則和與戰,皆不可不用其兵也。
故臣敢以選將卒、儲糧餉、備器械、繕城堡,爲當今之急務。
二曰選士卒。
蓋士卒,國之爪牙也。
前朝置四十二都府,養精兵十二萬,故能雄視隣國,雖遼、金疊入於中國,根據於門庭,而莫之犯。
且唐太宗之伐高句麗,延壽、惠眞率精兵十五萬以赴之;高麗太祖之平百濟,亦用精兵十一萬。
至定宗時,聞契丹之謀,抄兵三十萬,號曰光軍;以至康兆之拒契丹以三十萬,姜邯賛之敗契丹以二十萬,尹瓘之平女眞以十七萬,辛醜之定紅賊以二十萬。
今兵數除京中侍衛軍士外,兵僅十餘萬,而船軍一分也,侍衛鎭軍守城一分也,煙戶雜色一分也。
船軍則不可他使,亦不可用雜色,則或官戶或鄕吏或賤隷,皆煙戶執事之人,但侍衛鎭軍數萬騎,可調發爲兵者也。
此則軍額雖存,而正兵無多,言之可謂寒心。
此無他,戶口之法不明,而人多漏籍,又諸色雜役人不隷軍目者多也。
昔唐將之平百濟、高句麗,得戶各不下七十萬,而新羅之數不與焉。
我大明高皇帝亦曰:「汝國東西一千四五百裡,南北一千二三百裡,其間七十萬戶,戶各三丁,凡三百一十餘萬人。
」此聖人明見萬裡之言也。
我本朝據統三之業,得休養之久,而戶數不過數十萬,此豈非戶口之法不明,而兵數不古若者乎!然戶口之不明,在於立法之不嚴、守令之不盡心,且狃於治安而不素爲區處故也。
臣聞下三道騎船鎭軍侍衛牌,雖名三四丁爲一兵,餘丁甚多。
又書員日守,其數無限,至於沿海州郡富強之戶,公私賤口及良人之逃役者,不知幾千,是軍籍之所由減也。
夫有邊耗,則中外騷然,稍無聲息,則曾不爲慮,是不可以謂無事而不爲,以謂民勞而不爲,亦不可也。
若臨時爲之,則人心驚動,處置失宜,逃散者必多,且何時鍊而爲兵乎!所謂農畝之氓,市井之徒,亂我行陳,敗我大事,徒費糧餉而已。
若止發舊額,則兵不多;幷煙戶加抄,則兵不精。
假如煙戶皆爲兵而從役,則何人趨南畝,何人爲轉輸,何人備器械,何人繕城堡而守之乎?是尤不可也,莫若以煙戶雜色爲守城而盡發良民爲兵也。
其抄之之術,令京中漢城府四部、外方監司守令,乃於大小各戶,嚴立期限,更定什伍之制、戶口之法,五家爲小統,十家爲一統,每戶察戶口之有無,戶口察丁口之脫漏。
如是而漏一丁者,勿論京外、尊卑貴賤、三切隣及監考、勸農、管領,竝定入居;漏一家者,五家及上項人等,亦竝入居;其匿公私賤口逃役良民者,亦如之。
又行號牌之法,令中外大小人年十五以上,皆帶之,仍令外方監司守令、京中司憲府、漢城府考察僞造及私相假借者,以僞造印信律科罪。
凡國人無戶口號牌者,公私賤口,於兩界殘亡官奴婢定屬;百姓及兩班,於兩界極邊充軍,仍許陳告,以犯人田産充賞。
先以此意曉諭中外,果斷行之,則漏丁庶幾盡出而無隱矣。
或雲:「入居之法太重,不可行也。
」然臣以謂立法不可不嚴,逃匿人戶,當今之大弊也。
入居之事,常情之所共惡者也,欲去大弊,莫如以所惡之事制之。
旣知入居爲可惡,則亦不敢以匿國民矣。
知而犯之,則所謂逋逃主也,罪之何恕哉!嚴立禁令,非馭世常經,所以欲人之不犯也。
此法之行,其利有三。
良民盡出,則軍額足;公賤盡出,則公室足;私賤盡出,則士大夫足矣。
於是,外方則受田有蔭人及前銜品官、東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與文武科出身、生員、進士、敎道等戶,稱守城衛;鄕吏、驛子、津幹、牧子,稱守城軍。
此外上自品官子弟年壯生徒,下至白丁良民,皆抄爲軍,擇強壯者,爲之戶首。
又煙戶雜色,旣稱守城戶矣,前日良人之爲守城軍者,額數不多,別無定役,竝罷之,分屬騎船鎭軍。
書員、日守,亦皆差等定額,以此更加選擇,得侍衛牌三萬、鎭軍三萬、船軍六萬,其餘雜色軍,亦可得五六萬戶矣。
京中則文武百官、受田有蔭、成衆愛馬、前銜各品生員進士等戶,稱都城衛;各司吏典諸色匠人公私賤口等雜戶,稱都城軍,此外閑良子弟年壯生徒,皆抄爲兵。
又革京侍衛牌,無受田牌。
分屬甲士防牌。
忠順衛之有武才者,移屬內禁別侍衛,以補充軍爲皂隷。
皂隷爲防牌別軍,則銃筒衛代其事矣。
皆罷屬防牌六十,又罷差備軍,又罷良人之投屬匠人者,又罷都府外以防牌代巡綽之事。
司饔、忠扈衛、各司吏典,竝減舊額。
以此更加選擇,得內禁衛三百、別侍衛六千、甲士九千、防牌九千、攝六十三千,銃筒衛三千。
如是則外兵騎步各六萬,京軍騎步各一萬五千,騎步相半,京外得中,而合得精兵十五萬矣。
京外兩班各戶外,軍士之無奴婢者,甲士則以四丁爲一戶,侍衛鎭軍船軍以三丁爲一戶,防牌六十銃筒衛以二丁爲一戶,其他煙戶以三丁爲一戶。
然則無一丁不付於軍籍,無一兵單丁而立戶,煙戶皆守城,而良民皆從軍矣。
因改之以美號,內禁衛曰忠勇衛,別侍衛曰忠武衛,甲士曰武寧衛,侍衛牌曰武平衛,鎭軍曰鎭邊衛,船軍曰鎭海軍,防牌曰保勝軍,攝六十曰保捷軍,銃筒衛曰克敵軍,近仗曰供鶴軍。
如是則軍號整齊,士氣亦增矣。
且兵非不足,在擇之無遺;亦非不可精也,在敎之有素。
外方鎭軍,付鎭兵馬使,船軍則萬戶,侍衛牌則守令,各置射場,更立約束,習射習陣,月季,節制、處置、監司考其勤怠而黜陟之。
京中軍士則本訓鍊觀主之。
乞南部,南大門外;東部,東大門外;西部,盤松亭;中部,水口門外,各築射場,令甲士、別侍衛、內禁衛、番上侍衛牌,除入番巡綽日外,皆令付近習射或習陣,考其能否,以行賞罰。
至於步兵,亦令習杖習陣,而入直軍士及忠順、忠義衛,令鎭撫所依式習射。
儻或邊境有變,除船軍六萬,以步騎九萬,於平安道義州、朔州、江界、熙川、寧邊、安州、平壤、鹹吉道會寧、鍾城、穩城、慶源、鏡城、磨天、磨雲嶺、甲山、鹹興、黃海道岊嶺、棘城等處,隨宜分置,或戰或守,臨機決策。
如此則士馬精強,戰守有備矣。
臣聞兵法曰:「兵不選鋒者北。
」蓋前鋒不可不擇也。
且如兩陣相交,勝否未決,及至危急之時,非先鋒銳卒,以鐵騎蹂之,則不可也。
周之虎賁,宋之背嵬軍,金之花帽軍,西夏之鐵鷂子是也。
今內禁別侍衛甲士,卽其選也。
乞更擇勇敢之士三百人,以充內禁衛,又當行兵之時,預選突騎數百人,以備先鋒。
且金人以鐵騎被重鎧,分左右翼,戰酣則用之,自起於海上,所向無前,皆以此取勝,號曰拐馬,名曰長勝軍。
其制度,今不可悉考,意謂選壯士,乘鐵騎,持短兵以陷陣也。
乞司僕寺諸員,定九百人,平時京外調習馬匹,仍以擊刺之法敎之,或用爲先鋒,或用爲遊奕,則不必費他兵,其馳驅,與常人不同,可以有功矣。
三曰擇將帥。
蓋將帥,三軍之司命也,不可以徒取其勇,亦不可徒取其以文人而稍知武藝者也。
前朝多用儒將,如姜邯賛、金富軾、趙沖、金得培是也。
若以武臣爲將,則亦用文臣爲副,相與文武兼制,以成其功焉。
至于衰季,一入樞密,卽拜元帥,以緻倭寇之侵陵,誠可恨已。
然擇將之術,必儲之有素,擇之至精,然後爲可。
今武藝之錄,擇將之具也,乞更命議政府兵曹,使東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及內禁、別侍衛、甲士牌頭、外方監司、守令、水陸將帥、萬戶、千戶等,各擧可爲將帥者三數人,悉書姓名,更加商度,一二品得大將十人,三四五六品得偏裨一百人,參外及成衆衛士草澤之中,得將來可用者三百人,不以幹請而薦之,不以規避而棄之,有才者無一人不錄,無才者無一人見容,特成《將帥錄》,獻于禦所,政府兵曹,各藏一本,以備倉卒之用何如?且將帥,須用有名望可以襲服人心者爲之。
若才堪爲將,而屈於下僚者,稍優其職秩,以試其能,然爵命已極,則亦不可爲使矣。
今武科講經,不限經數,優給分畫,故短於武事者多中焉。
乞今後隻許四書中講一書,五經中講一經,或隻講《武經七書》何如?其養之之術,依趙宋武學故事,亦仍本朝習讀之制,年四十以下內禁、別侍衛、甲士中有器識解文字者取,自願入學訓鍊觀,除入番巡綽日外,武經習讀。
其一應條格,略倣成均館例,學官則擇精於武經者,爲長官以訓誨之。
四曰儲糧餉。
古人雲:「雖有十萬之師,有一日之糧,方爲一日之師。
」用兵之道,足食爲先。
兵興之際,農事失時,例多兇荒,而漕轉之費,亦且不貲,誠爲可慮。
臣愚以爲足食之本,在於汰冗雜之官,停不急之務,不奪民力,使得力農而已。
或興水利,或行屯田,次也。
又其次,行鬻爵之令而已。
蓋鬻爵,擇工商賤隷外良人。
鹹興、平壤以北入粟者,拜西班軍職,從九品一百石,正九品二百石,以此爲例,從五品九百石,正五品一千石。
原有職者,每一百石加一資,皆至五品而止。
其入粟內地者,倍其數,如二百石陞一資,皆不許給祿,隨後隨材用之。
有門望者,亦用爲顯官。
此卽得穀之術,而非至於窘急,則不可爲也。
五曰備器械。
臣聞晁錯曰:「器械不利,以其卒與敵也。
」夫中國之枝梧戎馬,惟器械之精是賴,故《唐史》記李光弼之能曰:「光弼施令,旌旗精彩一變。
」韓世忠之器械精巧,《宋史》亦美之。
我本國軍容甚爲無光,器械亦未盡善,誠可慮也。
臣聞倭人以豬皮爲甲,堅緻輕便,乞中外皆令倣而爲之,況豬皮爲易得之物乎!鐵甲則依中原例,以彩帛爲飾,紙甲則令染紅黃靑色,或用楚人衷甲之意,外着方色有文之衣,以至兜牟,皆令有簷,而馬韂之飾,亦勿禁靑紅之色,于以眩耀敵人之目,于以壯我三軍之氣。
又弩矢者,歷代中國之長技也。
所謂萬弩俱發者此也,而宋有九牛弩床子弩等制。
新羅之弩,亦至於一千步,唐帝徵之,終不盡枝,自前朝之末,始無聞焉。
乞詳考古制,問諸中國,以爲軍陳之用。
且守城之具,在所當備,而攻城之具,亦所不廢。
雖不出彊以行兵,萬一賊兵突入,盜據邊城,如前朝江東之賊,則將何以攻之乎?古史雲:「東人善守城。
」,而凡守禦器械一無所傳。
如雲梯鵝車,徒載於前史,而目未嘗覩,非細故也。
願詳考古制,問之中原,令中外城子製造分置。
六曰繕城堡、定關防。
蓋郡鎭者,國家之藩籬也。
故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宋有要郡次要郡之分。
我東方山川險阻,縣鎭相望,誠能講之於無事之時而處置合宜,則敵雖欲舍之而深入,且慮其擬其後也,若處置疎虞,則恐或爲敵人之資耳。
今沿邊州郡,國家已分其緊慢,然全以邊地爲緊,故臣今幷論內地而濫進臆議焉。
鹹吉道會寧,是凡察舊居。
鍾城、穩城、慶源幷江邊,鏡城有龍城之阨,利城有磨雲嶺,端川有磨天嶺,甲山鬥入西北隅,鹹興有鹹關嶺,又一道根本爲緊。
吉州連東良北,北靑亦甲山之衝,洪原有大門嶺,定平古關門,永興有龍興江,德源有鐵關,安邊有鐵嶺,次之。
平安道義州據鴨緣江,朔州賊路平闊,江界是江邊巨鎭,熙川有狄踰嶺,又江界賊路,寧邊一道重鎭,安州有淸川江,古安北鎭,平壤有大同江,又一道根本爲緊。
閭延是賊衝,博川有大江,成川亦要地,次之。
黃海道黃州有棘城,瑞興有岊嶺爲緊,谷山連鹹吉道,次之。
江原道淮陽據鐵嶺,江陵,嶺東大府次緊。
慶尙道金海、昌原,竝對馬之衝爲緊。
尙州,嶺南大牧,安東亦重地。
慶州卽高麗東京,晉州南道巨邑,星州有金鰲山城,次之。
全羅道全州,南道要衝,南原、雲峯之衝。
羅州,南方大牧次緊。
忠淸道忠州,漕運之會,公州有錦江次緊。
京畿,京城爲緊。
開城府,是前朝故都。
楊州爲後輔。
廣州有山城。
水原是南道之衝,原平乃臨津之衝。
江華水路險,卽前朝江都,次之。
右州,鎭關防有緊者,有次緊者。
次緊者,姑待豐年;其要者,已築城子處,就加修葺,其未築處,各其傍近州郡煙戶軍丁,擇農隙盡力築之。
是爲民也,不可緩也。
至於南方要郡一時幷擧者,蓋邊境有事,則根本之地,尤不可不固,況非徒禦敵之術,亦聚民之所不可不緻慮也。
又江界棧道、岊嶺、棘城、龍城、磨天、磨雲、鹹關、鐵嶺等地,皆築石堡,以爲防禦之所。
又山城依前朝古事,按圖籍察形勢,分遣臣僚,不必近邑之處,或於深遠之地四五郡,得一險隘,令附近州郡隨宜築之,則庶畿緩急之可待,而救民於危急之中矣。
以至京外城門之守、津關之禁,亦當謹愼,不可忽也。
七曰壯根本。
蓋京師,根本之地也。
根本之地,有所未固,則四方之心,亦無所依繫。
夫城郭堅固,然後民志有所定,而可以死守。
今京城後山巖石之間所築,未能如法,無雍城無敵臺,倘有賊變,將何以守禦乎?若待有事而爲之,則民心必動,須及今爲之,庶幾不駭於見聞,而襟抱永固矣。
至於民力有餘,則中興之城,天作之驗也,徵京畿京城丁夫築之,則萬世之利也。
臣愚又意國家大敵,例從西北而來,今江倉在於江邊,是可慮也,乞築龍山、倉城倂西江倉爲一。
其上流漕運,乃於豆毛浦,作倉收貯,仍築城子以護之,則軍國之所天者,不在空地,而亦不專在於一處矣。
又從伐兒峴至于漢江,經築城子,則縱有敵變,不得至城東。
且於藏義之西山谷要害之地,亦築行城,以爲之防,則盜賊不敢遽入於後山矣。
八曰先自治。
蓋古今天下國家之事,莫大於自治。
自治已嚴,則雖有外侮,不能爲之患矣。
自治之道,無他,在
1月2日 ○戊寅,曲宴,又賜宴宗親于時禦所,文武二品以上于議政府,堂上官以上于禮曹。
翼日,賜禦案果肉及內醞于承政院曰:「東宮之疾向愈,予甚喜而特賜焉,宜各盡醉。
」 1月4日 ○庚辰,左議政皇甫仁啓:「平安道,本邊禦最緊之地,今中國有變,尤不可不慮。
武臣皆以爲:『須設關防,乃可禦敵。
』今已拾石。
他道之民,固不可徵聚,姑以其道民,願及春時,築義州等處行城,以備不虞。
同副承旨鄭而漢,事劇不可往,臣請往定城基。
」 從之。
時而漢已拜堂上官,從事官缺,皇甫仁書舍人鄭軾等數人名以薦,上曰:「予嘗知軾之爲人,質實可任。
」遂以爲從事官,俄而更命而漢,往審布置而還。
○司諫院啓:「以樸仲林一奴之故被罪,心志卑陋,前日拜兵曹參判,臣等極言其不可,未蒙兪允,今又拜京畿監司。
監司,一方統察,守令百姓好惡趨向,皆由監司,況黜陟,豈能得其公正!請罷之。
」上曰:「旣爲兵曹,則何獨不得爲監司乎!」更啓曰:「京外各異,兵曹但一司之事,事皆上裁,至於監司,獨專方面之任,不可以如此之人而授之也。
」不報。
1月5日 ○辛巳,謝恩使金何齎勑回自京師,百官迎于慕華館。
其勑曰:「前因虜寇犯邊,已嘗勑爾,調兵前來,與遼東兵會合殺賊。
今者京軍已行殺敗,此寇遠遯去訖,所調爾朝鮮之兵,可自保守境土,不必前來,如勑奉行。
」又勑曰:「往者虜寇侵犯北邊,朝廷遣勑徵兵,王國自朕嗣位之初,卽先殺敗其衆,已嘗勑王免以兵來。
然念保邦莫先於兵,用兵莫急於馬,而馬之産,王國爲富。
勑至,王宜以二三萬,遣人送赴京來,過此數爲妙。
就令受直而歸,決不虛負。
如此,具見王有忠厚朝廷之意,王其如勑奉行。
」 ○召慶昌府尹鄭陟曰:「藩國儀注有曰:『王親上香之語。
』辛禑時,使臣張溥、周倬來,禮官問:『王親上香否?』答曰:『王無親上香之儀。
』予卽位,黃儼齎誥命而來曰:『王當親上香。
』予親上香。
正統皇帝頒詔使李儀、李約來,禮官問上香節次,答曰:『司香爲之。
』然今迎詔,東宮亦有疾,當以大君代之,人君位重,不親上香可也。
以陪臣代迎詔勑,不親上香,使司香爲之,無乃違禮乎?迎勑本以時服,今詔勑俱至,以朝服迎詔,卽釋之而還服時服,迎勑受賞賜,則其間良久,不合於禮,處之如何?」 陟曰:「以朝服迎詔,仍迎勑爲便。
朝廷之禮,班頭無上香之儀,自有上香者。
且藩國儀注,有司香續上香之語,使司香上香亦便。
」上曰:「以此制儀注。
」 1月6日 ○壬午,傳旨禮曹:「今來日本國使,非他島倭之比,以天使之故,中路留滯,於禮何如?中國已知本國與日本相通,天使知之,亦無妨也。
但天使旣來,日本國使又來,支待諸事,一時竝擧,無乃國家之力,或有不贍歟?與政府同議以啓。
政府啓:」上敎允當。
支待諸事,亦不爲難。
「遂以集賢殿直提學崔恒爲宣慰使。
1月11日 ○丁亥,置官馬色,令中外各品出馬有差,以五千匠爲定。
○又議遣奏聞使,先奏未能充數措辦之意。
1月13日 ○己醜,召承文院提調河演、皇甫仁、鄭麟趾、許詡、金聽、鄭昌孫謂曰:「昔太祖相都邑之地,行幸下三道時,有朝廷使臣來,以在外回奏稽緩,高皇帝以爲非。
今皇帝新卽位,徵兵于我,旣未能從命,又求戰馬,亦未能依數以獻,心實未安。
初運馬,何時入送?且其數幾何?奏聞使何時而行?」 仁曰:「官馬色提調別監,昨日落點,臣等始知之。
考之前例,初運數不過五百匹。
」上曰:「所獻馬,交付遼東乎?直獻朝廷乎?」演、仁曰:「北虜侵犯中國,西北爲急,然衝東擊西,意外之患,亦未可知,況三衛韃靼乘機竊發,進獻馬匹,恐爲所奪,莫若交付遼東也。
」麟趾、詡、昌孫曰:「以利害論之,交付遼東可也,但勑書有遣人送赴遼東之語,是可疑耳。
」詡又啓曰:「先運馬一百匹,奏聞使押赴京師,告禮部曰:『後運馬交付遼東。
』,則爲上國救急備馬之意著矣。
」上曰:「每運皆當直獻朝廷。
」又曰:「昔我太宗時,朝廷求馬,下三道所備馬,皆濟州之種,高大。
朝議欲易以小馬,太宗曰:『不可也。
』以大馬入送。
其在予時,朝廷亦求馬,全羅馬皆濟州之種,亦欲以小馬換之,適使臣來,不可換於國中,置箭串換之。
有一老叟詣政丞第曰:『奈何換馬如此搔擾乎?』政丞啓聞停寢。
今所進馬,不及於古,甚不可也。
卿等知此意,盡心措辦。
」仁曰:「今之馬,不如古之馬。
古者全羅侍衛牌,皆持大馬而來,京中子弟或有買之者,今皆矮小,固不如古,依古例備馬甚難。
馬之大小尺寸,臣等商議以聞。
」 ○議政府據兵曹呈啓:「朝廷易換馬,旣定以五千匹,謹考丁未年例分定。
正從一品二,幷中馬一匹、各小馬一匹;正從二品中馬一匹;正三品二,幷中馬一匹;從三品二,幷小馬一匹;正從四品四,幷中馬一匹;正從五品四,幷小馬一匹;正從六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七品八,幷小馬一匹;正從八品十,幷小馬一匹;正從九品十二,幷小馬一匹;權務十八,幷小馬一匹。
以上竝從職事。
前銜正從一品中馬一匹,以下竝從散官。
正從二品二,幷中馬一匹;受田前銜正三品四,幷小馬一匹;從三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四品八,幷小馬一匹;正從五品十,幷小馬一匹;正從六品十二,幷小馬一匹;正從七品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八品十八,幷小馬一匹;正從九品及權務二十,幷小馬一匹;學生二十二,幷小馬一匹。
無受田前銜正從三品八,幷中馬一匹,正從四品十二,幷中馬一匹;正從五品十四,幷小馬一匹;正從六品十六,幷小馬一匹;正從七八品二十,幷小馬一匹;正從九品及權務二十六,幷小馬一匹。
檢校各品及無職事受散官不受田者,一依無受田前銜例。
以老人受散官者,不在此限。
各道監司、都節制使、處置使、首領官,竝從本品,納馬于京各官。
守令郡事以上及各浦都萬戶,各中馬一匹。
縣令以下及各浦萬戶,各小馬一匹。
敎官、敎諭、檢律、察訪、驛丞,竝從散官,依京中各品例,竝於其道都會所納馬。
國巫堂,中馬一匹;前國巫堂二,幷中馬一匹;斜付巫堂六,幷中馬一匹;松嶽、德積二巫堂,幷中馬一匹;內乘巫堂,小馬一匹;紺嶽巫堂,中馬一匹;三聖巫堂,小馬一匹;件巫堂上等四,幷中馬一匹;中等六,幷中馬一匹;下等十,幷中馬一匹。
上副經士,幷中馬一匹;前上經師二,幷小馬一匹;件經士八,幷小馬一匹。
鹹吉、平安兩界,除守令、敎官、萬戶、檢律、敎諭、察訪、驛丞外,毋得納馬。
大率京城馬一千一百匹,京畿三百匹,開城府一百匹,江原道三百匹,黃海道二百匹,忠淸道七百匹,全羅道一千匹,慶尙道一千四百匹。
上項京畿所定馬匹之數不足,則依前例分定於富居人及工商染家;各道所定馬匹之數不足,則分定於道內軍民人戶。
」 從之。
1月14日 ○庚寅,司憲府啓:「醫員盧仲禮等忽君父之命,厥罪匪輕,而特從末減,請須依律。
」上曰:「醫人有數,捨此而無他可用者。
且東宮之疾差愈,終亦有慶。
當罪之時,廣議以定,不敢加此耳。
」 ○官馬色啓:「今朝廷易換馬,依丁未年例,中馬上等高四尺七分,中等四尺,下等三尺九寸三分。
小馬上等三尺八寸六分,中等三尺七寸九分,下等三尺七寸二分,以爲定式。
」從之。
1月15日 ○辛卯,集賢殿副校理梁誠之上備邊十策: 一曰定廟謨。
蓋天下之事,莫先於定計,計不先定,萬事之所由敗也。
今北方之事,或雲:「方今太平,何有外患!」或雲:「達達遠在數千裡之外,何與於我!」臣竊觀元太祖之入中原也,滅國二十,以及西夏,夏亡侵金,金亡侵宋。
方宋、金未亡之時,親征西域,至于鐵門關,又征西南夷於海道數萬裡之地。
及世祖東征日本,喪數十萬之師而不已,其征高麗則用兵幾七十年,窮兵黷武,蓋習俗然也。
況旣知中國子女玉帛之所在,已嘗力取而有之乎!八十年雖居沙漠之地,曷嘗一日忘中國哉!今先取三衛而撤中國之藩籬,次脅海西諸種而益其徒黨。
於是,分道南下,而關外大振,天子親征,反陷虜庭,胡騎乘勝,直擣于皇城之下,其兵力何如哉!以中國高皇帝拔亂之功與今日甲兵之盛,一戰而敗,至於如此,況兵力不及於此者乎!彼豈不知東方有我國哉!曾不以爲意者,以方緻力於中原耳。
萬一一朝而得遼東之地,則征東之兵夕出,雖未得志於遼東,亦將由他路洩憤於我矣。
臣以往事考之,敵人之侵疆也,初則守鴨綠之險,中則遏安州、平壤之衝,終則立岊嶺之柵,以岊嶺爲關,則無及矣。
彼旣越長城之險,入皇城之側,何難於渡鴨綠而至畿甸哉!況凡察、滿住,構釁有年,亦必欲假其威力,以逞其志也。
邊釁一開,則生民之禍,不可勝言。
疆域之事,雖不必在於朝夕,實自今日始也。
議者必謂敵若侵陵,卑辭厚幣,可免一時之患。
臣觀前朝事元之後,撤禮塔、車羅大、洪茶丘侵暴之兵,無歲無之,是不可以禮信相待者也。
若我兵力不足,則達達豈愛我者哉!不得已從權修好,須一大勝,而後可也。
彼知我兵力可以相抗,然後未敢輕易興師,而封疆可守,前朝之於遼、金是也。
然則和與戰,皆不可不用其兵也。
故臣敢以選將卒、儲糧餉、備器械、繕城堡,爲當今之急務。
二曰選士卒。
蓋士卒,國之爪牙也。
前朝置四十二都府,養精兵十二萬,故能雄視隣國,雖遼、金疊入於中國,根據於門庭,而莫之犯。
且唐太宗之伐高句麗,延壽、惠眞率精兵十五萬以赴之;高麗太祖之平百濟,亦用精兵十一萬。
至定宗時,聞契丹之謀,抄兵三十萬,號曰光軍;以至康兆之拒契丹以三十萬,姜邯賛之敗契丹以二十萬,尹瓘之平女眞以十七萬,辛醜之定紅賊以二十萬。
今兵數除京中侍衛軍士外,兵僅十餘萬,而船軍一分也,侍衛鎭軍守城一分也,煙戶雜色一分也。
船軍則不可他使,亦不可用雜色,則或官戶或鄕吏或賤隷,皆煙戶執事之人,但侍衛鎭軍數萬騎,可調發爲兵者也。
此則軍額雖存,而正兵無多,言之可謂寒心。
此無他,戶口之法不明,而人多漏籍,又諸色雜役人不隷軍目者多也。
昔唐將之平百濟、高句麗,得戶各不下七十萬,而新羅之數不與焉。
我大明高皇帝亦曰:「汝國東西一千四五百裡,南北一千二三百裡,其間七十萬戶,戶各三丁,凡三百一十餘萬人。
」此聖人明見萬裡之言也。
我本朝據統三之業,得休養之久,而戶數不過數十萬,此豈非戶口之法不明,而兵數不古若者乎!然戶口之不明,在於立法之不嚴、守令之不盡心,且狃於治安而不素爲區處故也。
臣聞下三道騎船鎭軍侍衛牌,雖名三四丁爲一兵,餘丁甚多。
又書員日守,其數無限,至於沿海州郡富強之戶,公私賤口及良人之逃役者,不知幾千,是軍籍之所由減也。
夫有邊耗,則中外騷然,稍無聲息,則曾不爲慮,是不可以謂無事而不爲,以謂民勞而不爲,亦不可也。
若臨時爲之,則人心驚動,處置失宜,逃散者必多,且何時鍊而爲兵乎!所謂農畝之氓,市井之徒,亂我行陳,敗我大事,徒費糧餉而已。
若止發舊額,則兵不多;幷煙戶加抄,則兵不精。
假如煙戶皆爲兵而從役,則何人趨南畝,何人爲轉輸,何人備器械,何人繕城堡而守之乎?是尤不可也,莫若以煙戶雜色爲守城而盡發良民爲兵也。
其抄之之術,令京中漢城府四部、外方監司守令,乃於大小各戶,嚴立期限,更定什伍之制、戶口之法,五家爲小統,十家爲一統,每戶察戶口之有無,戶口察丁口之脫漏。
如是而漏一丁者,勿論京外、尊卑貴賤、三切隣及監考、勸農、管領,竝定入居;漏一家者,五家及上項人等,亦竝入居;其匿公私賤口逃役良民者,亦如之。
又行號牌之法,令中外大小人年十五以上,皆帶之,仍令外方監司守令、京中司憲府、漢城府考察僞造及私相假借者,以僞造印信律科罪。
凡國人無戶口號牌者,公私賤口,於兩界殘亡官奴婢定屬;百姓及兩班,於兩界極邊充軍,仍許陳告,以犯人田産充賞。
先以此意曉諭中外,果斷行之,則漏丁庶幾盡出而無隱矣。
或雲:「入居之法太重,不可行也。
」然臣以謂立法不可不嚴,逃匿人戶,當今之大弊也。
入居之事,常情之所共惡者也,欲去大弊,莫如以所惡之事制之。
旣知入居爲可惡,則亦不敢以匿國民矣。
知而犯之,則所謂逋逃主也,罪之何恕哉!嚴立禁令,非馭世常經,所以欲人之不犯也。
此法之行,其利有三。
良民盡出,則軍額足;公賤盡出,則公室足;私賤盡出,則士大夫足矣。
於是,外方則受田有蔭人及前銜品官、東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與文武科出身、生員、進士、敎道等戶,稱守城衛;鄕吏、驛子、津幹、牧子,稱守城軍。
此外上自品官子弟年壯生徒,下至白丁良民,皆抄爲軍,擇強壯者,爲之戶首。
又煙戶雜色,旣稱守城戶矣,前日良人之爲守城軍者,額數不多,別無定役,竝罷之,分屬騎船鎭軍。
書員、日守,亦皆差等定額,以此更加選擇,得侍衛牌三萬、鎭軍三萬、船軍六萬,其餘雜色軍,亦可得五六萬戶矣。
京中則文武百官、受田有蔭、成衆愛馬、前銜各品生員進士等戶,稱都城衛;各司吏典諸色匠人公私賤口等雜戶,稱都城軍,此外閑良子弟年壯生徒,皆抄爲兵。
又革京侍衛牌,無受田牌。
分屬甲士防牌。
忠順衛之有武才者,移屬內禁別侍衛,以補充軍爲皂隷。
皂隷爲防牌別軍,則銃筒衛代其事矣。
皆罷屬防牌六十,又罷差備軍,又罷良人之投屬匠人者,又罷都府外以防牌代巡綽之事。
司饔、忠扈衛、各司吏典,竝減舊額。
以此更加選擇,得內禁衛三百、別侍衛六千、甲士九千、防牌九千、攝六十三千,銃筒衛三千。
如是則外兵騎步各六萬,京軍騎步各一萬五千,騎步相半,京外得中,而合得精兵十五萬矣。
京外兩班各戶外,軍士之無奴婢者,甲士則以四丁爲一戶,侍衛鎭軍船軍以三丁爲一戶,防牌六十銃筒衛以二丁爲一戶,其他煙戶以三丁爲一戶。
然則無一丁不付於軍籍,無一兵單丁而立戶,煙戶皆守城,而良民皆從軍矣。
因改之以美號,內禁衛曰忠勇衛,別侍衛曰忠武衛,甲士曰武寧衛,侍衛牌曰武平衛,鎭軍曰鎭邊衛,船軍曰鎭海軍,防牌曰保勝軍,攝六十曰保捷軍,銃筒衛曰克敵軍,近仗曰供鶴軍。
如是則軍號整齊,士氣亦增矣。
且兵非不足,在擇之無遺;亦非不可精也,在敎之有素。
外方鎭軍,付鎭兵馬使,船軍則萬戶,侍衛牌則守令,各置射場,更立約束,習射習陣,月季,節制、處置、監司考其勤怠而黜陟之。
京中軍士則本訓鍊觀主之。
乞南部,南大門外;東部,東大門外;西部,盤松亭;中部,水口門外,各築射場,令甲士、別侍衛、內禁衛、番上侍衛牌,除入番巡綽日外,皆令付近習射或習陣,考其能否,以行賞罰。
至於步兵,亦令習杖習陣,而入直軍士及忠順、忠義衛,令鎭撫所依式習射。
儻或邊境有變,除船軍六萬,以步騎九萬,於平安道義州、朔州、江界、熙川、寧邊、安州、平壤、鹹吉道會寧、鍾城、穩城、慶源、鏡城、磨天、磨雲嶺、甲山、鹹興、黃海道岊嶺、棘城等處,隨宜分置,或戰或守,臨機決策。
如此則士馬精強,戰守有備矣。
臣聞兵法曰:「兵不選鋒者北。
」蓋前鋒不可不擇也。
且如兩陣相交,勝否未決,及至危急之時,非先鋒銳卒,以鐵騎蹂之,則不可也。
周之虎賁,宋之背嵬軍,金之花帽軍,西夏之鐵鷂子是也。
今內禁別侍衛甲士,卽其選也。
乞更擇勇敢之士三百人,以充內禁衛,又當行兵之時,預選突騎數百人,以備先鋒。
且金人以鐵騎被重鎧,分左右翼,戰酣則用之,自起於海上,所向無前,皆以此取勝,號曰拐馬,名曰長勝軍。
其制度,今不可悉考,意謂選壯士,乘鐵騎,持短兵以陷陣也。
乞司僕寺諸員,定九百人,平時京外調習馬匹,仍以擊刺之法敎之,或用爲先鋒,或用爲遊奕,則不必費他兵,其馳驅,與常人不同,可以有功矣。
三曰擇將帥。
蓋將帥,三軍之司命也,不可以徒取其勇,亦不可徒取其以文人而稍知武藝者也。
前朝多用儒將,如姜邯賛、金富軾、趙沖、金得培是也。
若以武臣爲將,則亦用文臣爲副,相與文武兼制,以成其功焉。
至于衰季,一入樞密,卽拜元帥,以緻倭寇之侵陵,誠可恨已。
然擇將之術,必儲之有素,擇之至精,然後爲可。
今武藝之錄,擇將之具也,乞更命議政府兵曹,使東班六品、西班四品以上及內禁、別侍衛、甲士牌頭、外方監司、守令、水陸將帥、萬戶、千戶等,各擧可爲將帥者三數人,悉書姓名,更加商度,一二品得大將十人,三四五六品得偏裨一百人,參外及成衆衛士草澤之中,得將來可用者三百人,不以幹請而薦之,不以規避而棄之,有才者無一人不錄,無才者無一人見容,特成《將帥錄》,獻于禦所,政府兵曹,各藏一本,以備倉卒之用何如?且將帥,須用有名望可以襲服人心者爲之。
若才堪爲將,而屈於下僚者,稍優其職秩,以試其能,然爵命已極,則亦不可爲使矣。
今武科講經,不限經數,優給分畫,故短於武事者多中焉。
乞今後隻許四書中講一書,五經中講一經,或隻講《武經七書》何如?其養之之術,依趙宋武學故事,亦仍本朝習讀之制,年四十以下內禁、別侍衛、甲士中有器識解文字者取,自願入學訓鍊觀,除入番巡綽日外,武經習讀。
其一應條格,略倣成均館例,學官則擇精於武經者,爲長官以訓誨之。
四曰儲糧餉。
古人雲:「雖有十萬之師,有一日之糧,方爲一日之師。
」用兵之道,足食爲先。
兵興之際,農事失時,例多兇荒,而漕轉之費,亦且不貲,誠爲可慮。
臣愚以爲足食之本,在於汰冗雜之官,停不急之務,不奪民力,使得力農而已。
或興水利,或行屯田,次也。
又其次,行鬻爵之令而已。
蓋鬻爵,擇工商賤隷外良人。
鹹興、平壤以北入粟者,拜西班軍職,從九品一百石,正九品二百石,以此爲例,從五品九百石,正五品一千石。
原有職者,每一百石加一資,皆至五品而止。
其入粟內地者,倍其數,如二百石陞一資,皆不許給祿,隨後隨材用之。
有門望者,亦用爲顯官。
此卽得穀之術,而非至於窘急,則不可爲也。
五曰備器械。
臣聞晁錯曰:「器械不利,以其卒與敵也。
」夫中國之枝梧戎馬,惟器械之精是賴,故《唐史》記李光弼之能曰:「光弼施令,旌旗精彩一變。
」韓世忠之器械精巧,《宋史》亦美之。
我本國軍容甚爲無光,器械亦未盡善,誠可慮也。
臣聞倭人以豬皮爲甲,堅緻輕便,乞中外皆令倣而爲之,況豬皮爲易得之物乎!鐵甲則依中原例,以彩帛爲飾,紙甲則令染紅黃靑色,或用楚人衷甲之意,外着方色有文之衣,以至兜牟,皆令有簷,而馬韂之飾,亦勿禁靑紅之色,于以眩耀敵人之目,于以壯我三軍之氣。
又弩矢者,歷代中國之長技也。
所謂萬弩俱發者此也,而宋有九牛弩床子弩等制。
新羅之弩,亦至於一千步,唐帝徵之,終不盡枝,自前朝之末,始無聞焉。
乞詳考古制,問諸中國,以爲軍陳之用。
且守城之具,在所當備,而攻城之具,亦所不廢。
雖不出彊以行兵,萬一賊兵突入,盜據邊城,如前朝江東之賊,則將何以攻之乎?古史雲:「東人善守城。
」,而凡守禦器械一無所傳。
如雲梯鵝車,徒載於前史,而目未嘗覩,非細故也。
願詳考古制,問之中原,令中外城子製造分置。
六曰繕城堡、定關防。
蓋郡鎭者,國家之藩籬也。
故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宋有要郡次要郡之分。
我東方山川險阻,縣鎭相望,誠能講之於無事之時而處置合宜,則敵雖欲舍之而深入,且慮其擬其後也,若處置疎虞,則恐或爲敵人之資耳。
今沿邊州郡,國家已分其緊慢,然全以邊地爲緊,故臣今幷論內地而濫進臆議焉。
鹹吉道會寧,是凡察舊居。
鍾城、穩城、慶源幷江邊,鏡城有龍城之阨,利城有磨雲嶺,端川有磨天嶺,甲山鬥入西北隅,鹹興有鹹關嶺,又一道根本爲緊。
吉州連東良北,北靑亦甲山之衝,洪原有大門嶺,定平古關門,永興有龍興江,德源有鐵關,安邊有鐵嶺,次之。
平安道義州據鴨緣江,朔州賊路平闊,江界是江邊巨鎭,熙川有狄踰嶺,又江界賊路,寧邊一道重鎭,安州有淸川江,古安北鎭,平壤有大同江,又一道根本爲緊。
閭延是賊衝,博川有大江,成川亦要地,次之。
黃海道黃州有棘城,瑞興有岊嶺爲緊,谷山連鹹吉道,次之。
江原道淮陽據鐵嶺,江陵,嶺東大府次緊。
慶尙道金海、昌原,竝對馬之衝爲緊。
尙州,嶺南大牧,安東亦重地。
慶州卽高麗東京,晉州南道巨邑,星州有金鰲山城,次之。
全羅道全州,南道要衝,南原、雲峯之衝。
羅州,南方大牧次緊。
忠淸道忠州,漕運之會,公州有錦江次緊。
京畿,京城爲緊。
開城府,是前朝故都。
楊州爲後輔。
廣州有山城。
水原是南道之衝,原平乃臨津之衝。
江華水路險,卽前朝江都,次之。
右州,鎭關防有緊者,有次緊者。
次緊者,姑待豐年;其要者,已築城子處,就加修葺,其未築處,各其傍近州郡煙戶軍丁,擇農隙盡力築之。
是爲民也,不可緩也。
至於南方要郡一時幷擧者,蓋邊境有事,則根本之地,尤不可不固,況非徒禦敵之術,亦聚民之所不可不緻慮也。
又江界棧道、岊嶺、棘城、龍城、磨天、磨雲、鹹關、鐵嶺等地,皆築石堡,以爲防禦之所。
又山城依前朝古事,按圖籍察形勢,分遣臣僚,不必近邑之處,或於深遠之地四五郡,得一險隘,令附近州郡隨宜築之,則庶畿緩急之可待,而救民於危急之中矣。
以至京外城門之守、津關之禁,亦當謹愼,不可忽也。
七曰壯根本。
蓋京師,根本之地也。
根本之地,有所未固,則四方之心,亦無所依繫。
夫城郭堅固,然後民志有所定,而可以死守。
今京城後山巖石之間所築,未能如法,無雍城無敵臺,倘有賊變,將何以守禦乎?若待有事而爲之,則民心必動,須及今爲之,庶幾不駭於見聞,而襟抱永固矣。
至於民力有餘,則中興之城,天作之驗也,徵京畿京城丁夫築之,則萬世之利也。
臣愚又意國家大敵,例從西北而來,今江倉在於江邊,是可慮也,乞築龍山、倉城倂西江倉爲一。
其上流漕運,乃於豆毛浦,作倉收貯,仍築城子以護之,則軍國之所天者,不在空地,而亦不專在於一處矣。
又從伐兒峴至于漢江,經築城子,則縱有敵變,不得至城東。
且於藏義之西山谷要害之地,亦築行城,以爲之防,則盜賊不敢遽入於後山矣。
八曰先自治。
蓋古今天下國家之事,莫大於自治。
自治已嚴,則雖有外侮,不能爲之患矣。
自治之道,無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