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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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庭禦道東西,翁主以上在東,西上北面,大夫人以下在西,東上北面。

    又設司贊位於東階東南,典贊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內史版奏中宮請中嚴,命婦依時刻,各服其服,內謁者監先置二案於殿門外近限。

    太尉、司徒旣受命出,備儀仗,率冊函印案者,至宮門外下馬,謁者引入,引路前導,俱入次內。

    典引引命婦就陪列位,大樂令率樂工就位,典樂就擧麾位,司贊率典贊先就位,謁者引太尉以下就殿門位。

    內謁者監引內給事就南向位,內謁者監退復位。

    尙儀版奏外辦,中宮具服。

    司言引尙宮,尙宮引中宮,出自正殿西房,典樂擧麾,奏平和之樂,中宮入兩楹間南向立定,樂止。

    內給事出詣太尉前跪,太尉向北跪稱:『太尉封臣某、司徒封臣某奉敎命,授中宮備物典冊。

    』訖,俛伏、興,退復位。

    內給事詣殿門,傳告司言,司言入詣中宮前,跪奏訖退。

     初,司言入,奉冊函,印案者以次進,當司徒前,司徒取冊印,以次進授太尉,擧案者以次退,司徒授訖復位。

    內侍二人進太尉前,西面以次授冊印,東面授內謁者監,退復位。

    內謁者監二人持冊印進立於殿門外,跪置案上,俛伏興。

    初,司言奏訖,尙儀贊中宮降,司言引尙宮,尙宮引中宮,初行,樂作,立定,樂止。

    初,中宮將降,尙宮詣門跪取冊,尙服詣門跪取印興,進俱立於中宮之右,西向,司言、司印各一人進立於中宮之左,小前東向。

    尙宮稱有敎命,尙儀贊中宮再拜,尙宮讀冊印文訖,尙儀又贊中宮再拜。

    尙宮捧冊進授中宮,中宮以授司言,尙宮又捧印進授中宮,中宮以授司印訖,尙儀贊中宮升正殿,初行,樂作,卽南向坐,司言、司印捧冊印,置於座前,樂止。

    典引分引命婦等倍列者,以次就拜位。

    爲首者初行,樂作,至位,樂止。

    司贊曰:「再拜。

    」典贊承傳,命婦皆再拜。

    典引引爲首者一人詣西階,初、行,樂作,至階,樂止。

    爲首者升進當禦座前,北向跪奏:「妾等言。

    伏惟殿下肅雍夙著,至德膺期,凡厥兆庶,不勝慶抃。

    」訖,典引引爲首者,自西階降,樂作,復位,樂止。

    司贊贊再拜,典贊承傳,命婦皆再拜。

    司言前奉旨,降自西階,詣命婦西北東面,稱有旨,命婦等皆再拜。

    宣旨訖,在位者又再拜。

    司贊曰:「再拜。

    」傳贊承傳,在位者皆再拜。

    典引以次引出,爲首者初行,樂作,出門,樂止。

    司言奏禮畢退,中宮降座,樂作,乘輿入內,樂止。

    冊命使詣闕殿庭立,司謁詣太尉前,太尉復命曰:「奉敎命,授中宮備物與典冊禮畢。

    」再拜。

    司謁奏聞,太尉等退。

     ○中宮謝表儀曰: 先是,宮官具謝表,中宮受命婦朝賀訖,尙宮引中宮,詣兩楹間北面立。

    尙儀以謝表授中宮,又尙儀以函候於前,中宮置表於函,尙儀受函置案上。

    尙宮贊拜,中宮再拜訖,尙衣以表降殿,授宮官左師尹,宮官詣闕,因承旨以聞。

    初,宮官奉表出門,中宮降殿鞠躬以送,表出殿門,還內。

     ○又啓百官朝賀儀曰: 冊後翼日,兩府以下文武百官,詣闕上表稱賀如常儀。

     ○又中宮受賀儀曰: 兩府以下文武群官,詣中宮門奉賀。

    其辭曰:「王妃肅雍夙著,至德應期。

    令月吉日,光膺寶冊,某等不勝大慶者。

    」稽首四拜而退。

     11月10日 ○丙辰,上以遠遊冠、絳紗袍,禦仁政殿,百官以朝服序立。

    遣進冊官平陽府院君金承霔、進寶官平壤君趙大臨,以玉冊金印,冊中宮沈氏爲恭妃。

    妃於內殿,備禮受冊,受命婦朝謁。

    賜承霔、大臨表裏,命慶昌府尹沈澄進表箋以謝。

    冊曰: 王化之基,實有資於內助;人倫之至,當極備於彜章。

    爰擧徽稱,載揚顯冊。

    惟爾沈氏,端莊貞靜,柔懿溫恭。

    念在憂勤,常進儆戒之道;心存恪愼,曾無宴安之情。

    宜儷德於鹹恒,可竝美於風雅。

    肆當莅政之始,俾嚴縟禮之加。

    是用命爾爲王恭妃,授以冊寶,益迓嘉祥,永膺大慶。

    協敷陰敎,貽燕謨於萬年;克正坤儀,播鴻休於百世。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印曰王恭妃之印。

    樂章曰:「天眷我王,乃立厥妃。

    君子好逑,神人俱依。

    柔嘉維則,淑愼其身。

    介以繁祉,子孫振振。

    」箋曰: 降命自天,光施寵典。

    措躬無地,祇荷殊恩。

    揆分非宜,徒知增愧。

    伏念質欠淵懿,行未柔嘉。

    內助相成,素乏鷄鳴之戒;徽音是嗣,敢希麟趾之風?豈圖鴻名謬及寡德?玆蓋資全聖智,度大寬仁,謂王敎之攸行,由人倫之乃敍,載揚顯冊,庸示彜章。

    謹當儆戒無違,志益專於承順;康寧多吉,福恒祝於熾昌。

     ○上王獵于東郊,上遣柳廷顯、尹淮進酒果,樂歡而罷。

     ○上謂卞季良曰:「卿善製樂詞,父王稱嘉。

    」謂孟思誠曰:「卿爲慣習都監提調,敎伶人新詞,合於律調,父王歡愉。

    」謂樸子靑曰:「卿勤勞監督壽康宮,奉兩殿入禦,予甚喜之。

    」各賜內廐馬一匹。

     11月11日 ○丁巳,禦仁政殿,受群臣朝,禦便殿視事。

     ○親覽憲府封章,謂許遲曰:「芳幹父子事,吾再啓上王,不得蒙允。

    其餘罪人,卿等當更論請,雖不得置之極刑,當從重斷罪。

    」遲曰:「芳幹父子,爲父王之讎,不可竝容一國。

    」司諫鄭招曰:「昔舜受禪之初,先誅四兇。

    近年水旱相仍,意此輩不思其罪,反相怨咨之緻也。

    願殿下以法誅之。

    」 ○禦經筵。

     ○禮曹判書許稠等啓:「按《唐書》《百官志》,司儀署掌兇禮喪葬之具。

    今國家凡宗親、勳臣及文武一品以上之卒,設都監以治其葬,誠爲令典,然葬畢輒罷,喪葬之具,隨卽棄毀。

    又有卒者,更設都監,以辦葬具,財費民勞,其弊不貲。

    乞依古制,常置都監以掌之。

    」上從之。

     ○吉昌君權珪自留後司奉禦胎向晉州昆明縣,賜毛衣、毛冠。

     ○宣旨:「伊川分水嶺、原州橫溪等處講武場,今當雪深,必有私獵者,令其道監司嚴禁。

    」 ○上王賜祭于成發道。

     ○宗貞盛請發還倭人居海邊者,上從李原議,除欲還者外,皆不發還。

     11月12日 ○戊午,禦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與上禦正殿,召兵曹參判李明德、知事張允和、知申事河演等曰:「臺諫再疏,請芳幹等諸人罪,吾旣誅首惡,其餘量罪安置,于今二十餘年。

    主上今誅之,誰以我爲不知,將何面目見人乎?雖固請,吾必不從。

    」 11月13日 ○己未,視事,禦經筵。

    上曰:「欲講《資治通鑑》如何?」柳觀曰:「卷數甚多,恐未可遍覽。

    」金益精請講《近思錄》,上曰:「然。

    」 ○朝壽康宮。

     ○上王命大司憲許遲、司諫鄭招、刑曹正郞金知逈、兵曹參判李明德,同義禁府鞫樸習等曰:「傳位敎書曰:『軍國重事,予親聽斷。

    』且令兵曹常居殿門內,若等不以軍務啓達,必有異計。

    」習曰:「何敢有異?但新除判書,未諳事務。

    且尙仁言:『甲士給暇等凡軍務,當依例啓主上殿。

    』吾意尙仁潛邸舊臣,久處兵曹,惟尙仁是從,不敢異同。

    金國珍事則吾曾不知,鷹子事則尙仁曰:『當以王旨移文。

    』吾不敢違。

    蔡知止言:『李慤過吾貶所言:「我與尙仁言軍事,當啓上王殿,尙仁微笑不答。

    」』」義禁府具辭以聞,上王曰:「習更不異同,不得無罪,然與尙仁殊科,不忍拷訊也。

    」許遲曰:「習非十歲之兒,身爲長官,豈不知大體者,而惟尙仁是從乎?宜加鞫問,罪必不止於不異同也。

    」 ○上王與上禦燕寢,召趙末生、元肅、張允和曰:「吾連喪三子,誠寧又亡,傷悼曷弛?」因下淚曰:「恭寧之弟,年一二歲,養於宮中,今其母得疾良苦,乳媪亦病臥,予甚憐之。

    問於其母曰:『無乃有欲養者乎?』其母曰:『有鈴平君族人欲養之,妾安敢擅許乎?申孝昌曩者被劾,到留後司,欲免其罪,願以恭寧爲侍養,贈奴婢五十口。

    乳媪受其文契來,妾叱曰:「殿下不受宮人私謁,妾豈敢上白乎?」卽時送還。

    』予聽此言始知之。

    前日,臺諫累請孝昌罪,予以爲,旣令扈從太祖,則不可以此罪之,已與元肅、張允和言之。

    今乃有此鄙陋之事,予內雖無愧,外人之言,可無愧乎?玆欲明治其罪,使衆知之。

    然其罪,在律不過不應爲,且犯在赦前,欲黜之于外,以終其身。

    」趙末生曰:「律,交結宮人,蒙蔽奏聞者斬。

    奚止不應爲乎?」乃召樸訔、李原問之,對曰:「孝昌之事,雖不在赦目,其欲虧損上德之心,何異於謀危社稷乎?壬午年不守臣節,罪固重矣。

    又有此事,當以法鞫問。

    」上王曰:「卿等之言,皆不合吾意,將量宜施行。

    」初,孝昌拜都摠制,樸訔曰:「孝昌與樸蔓一耳,縱不加罪,豈可榮以爵祿?」乃罷之。

    臺諫從而請罪,書連上,孝昌懼,以恭寧母信寧翁主寵幸,賂以奴婢。

    孝昌爲人奇僻,士林鄙之。

     11月14日 ○庚申,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命河演等,與兵曹問申孝昌,孝昌言:「臣到留後司,爲臺諫所劾,無可奈何,因女壻恭寧君之妻兄崔承寧,以奴婢五十口贈恭寧,冀其上達臣情,敢欲以此見媚於上乎?」上王曰:「壬午之事,樸蔓、任純禮爲首,趙思義次之,國家皆論其罪,其餘或自就獄伏誅,或自盡。

    予旣以卿爲無罪,今卿以奴婢行賄,以貪鄙之心窺我。

    嘗聞,前朝之季此風盛行,何意今復見此?我雖貧陋,恭寧豈親自負汲乎?但事在赦前,不可加罪,但令安置遠郡。

    」遂下義禁府。

    趙末生啓:「孝昌罪大,隻令黜外太輕。

    請奪告身,以其所贈奴婢屬公。

    」上王不允。

     ○大司憲許遲、義禁府提調卞季良、田興等請曰:「孝昌以其私心,仰瀆日月之明,其罪深重,鞫問其情。

    」上王從之。

     ○司憲府啓曰:「芳幹父子之罪,人所共知,至今未就刑戮,後世謂殿下何如也?」上曰:「我亦不以芳幹爲無罪也。

    然上王欲保全之,我何敢違父王之心乎?」 ○判安邊府事辛悅卒于任所,柩過京,上命賜祭。

     ○禮曹啓上王殿上壽儀曰: 朝賀訖,有司設上王幄座於壽康宮殿上當中南向,又設殿下褥位二,一於幄座之東西向,一於月臺上北向,設香爐二於前楹外。

    協律郞設樂于殿階上,茶房設酒亭於殿上近南。

    判通禮跪,啓請中嚴,又啓外辦,典儀率通贊先入就階下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殿庭位。

    中禁傳嚴,上王出,樂作,陞座,樂止。

    判通禮詣小次前導殿下,升就月臺上褥位北向立,判通禮跪,啓請四拜,殿下四拜。

    典儀曰:「四拜。

    」通贊贊四拜,在位官皆四拜、興、平身。

    司饔提調擧茶床進上王座前,樂作,進訖,樂止。

    判通禮導殿下詣酒亭北向立,茶房提調捧爵,樂作,開爵注酒以進,殿下捧爵詣上王座前北向跪進。

    通贊贊跪,群官皆跪,殿下進酒訖,俯伏、興、平身。

    通贊贊俯伏、興、平身,群官俯伏、興、平身。

    判通禮導殿下詣月臺上褥位北向立,啓請跪,殿下跪,通贊贊跪,群官皆跪。

    殿下緻辭曰:「嗣王臣某稽首言。

    臣某與群臣謹上千萬歲壽。

    」判通禮啓請俯伏興四拜,殿下俯伏、興、四拜。

    典儀曰:「四拜。

    」通贊贊四拜,在位官皆四拜。

    俟上王飮酒訖,判通禮導殿下詣上王座前跪,受爵以授茶房提調,樂止。

    判通禮導殿下詣月臺上褥位北向立,啓請四拜,殿下四拜。

    典儀曰:「四拜。

    」通贊贊四拜,在位官皆四拜訖,判通禮導殿下詣幄座東褥位西向立,司饔提調徹茶床,判通禮跪啓禮畢,俯伏、興、退復位。

    上王降座,樂作,入內,樂止。

    殿下從入,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11月15日 ○辛酉,上傳冬至祭香祝。

     ○視事。

     ○六曹又請芳幹罪,不允。

     ○禦經筵。

    講《大學衍義》,見李訓事,謂經筵官曰:「事成則如何?」卓愼對曰:「訓實憸邪,若除宦官,亦是一快。

    」鄭招曰:「訓事之不成,唐家之福也。

    董卓事亦可鑑矣,訓豈異於卓哉?」上曰:「然。

    」 ○朝壽康宮。

     ○刑曹以歲歉,請奴婢公文,待豊年成籍。

    前此,朝議以奴婢爭訟日起,請成文籍,期以十月,人多不樂,至是刑曹請停。

     ○禮曹啓冬至朝賀儀。

    樸訔曰:「上王雖禪位,事大表箋則皆親自爲之。

    今主上當奉上王行望闕禮訖,率百官朝賀壽康宮,還禦仁政殿,受群臣朝賀。

    」上王曰:「禮則然矣,但予有疾,未能早起。

    主上率百官行遙賀禮,率百官見老人可也。

    」 ○義禁府具申孝昌獄辭以啓,仍曰:「雖命勿問,隻黜于外,臣等不敢奉旨。

    」上王曰:「孝昌之罪,不在赦目,但以心之鄙陋,黜于外耳。

    未知有行賄於君之律乎?未知其罪不當蒙大赦乎?吾在位時,未能明白處置之事亦多,卿等其啓於主上施行。

    」 ○上王曰:「成政丞石璘喪其子,其意亦如我,必不食肉,明日我欲勸之。

    」元肅曰:「石璘年過八旬,誠如上敎。

    」 ○鹹吉道都節制使尹惟忠卒。

     ○對馬島左衛門大郞遣人獻水晶纓子,仍報:「今年六月,中原遣使者,贈銅錢八萬貫,我國王卻之不受。

    」 ○延安人洪仁奇以故殺人處斬。

     11月16日 ○壬戌,日南至,上以冕服率群臣,行望闕禮。

    以遠遊冠、絳紗袍,禦仁政殿,受群臣朝賀。

    諸道皆獻方物,島倭五十餘人亦與賀班。

    禮畢,率群臣朝壽康宮,上王命除禮,隻行四拜。

     ○賜領敦寧柳廷顯、左議政樸訔、議政李原等豹皮各一領,漢平君趙涓以下鹿皮各一領曰:「卿等於日到吾家,以薄物贈之,冀卿等壽如此皮之韌長也。

    」遂置酒。

    孝寧大君??以下勳親、宰執鹹侍燕,酒酣聯句。

    上王呼元肅就前曰:「今日獻壽,吾以年歉止之,更思主上率百官來慰老人,吾不可不以禮待之。

    略以宮廚所儲設小酌,卿等安坐飮酒,但恐天寒凍路,夜行爲勞。

    」群臣皆拜謝。

    又曰:「今日主上率群臣拜我,我益尊矣。

    」以玉杯賜廷顯飮,廷顯固辭,上王曰:「予與卿同飮一盃,卿知予意乎?」廷顯曰:「臣固知一體同心之義也。

    然君臣何敢同一盃乎?」上王曰:「我欲同飮,卿勿辭也。

    」又以玉盃賜樸訔、李原飮。

    谷山君延嗣宗避席啓曰:「宜選任守令,申嚴罪及擧主之令。

    」上王曰:「然。

    」上王命止樂,誦聶夷中二月糶新穀詩,且曰:「主上足爲守文之主,卿等宜盡心補導。

    」群臣皆頓首。

    上王憑上肩起舞,夜至二鼓,極歡而罷。

     11月17日 ○癸亥,禦經筵。

     ○朝壽康宮。

     ○上王遣知事張允和,上遣宦官金龍奇,齎酒肉就昌寧府院君成石璘第勸肉。

     ○義禁府啓:「申孝昌之罪,雖止於交結宮人之律,其心不忠,不可赦宥。

    」上王不允。

    又請收奪告身,置之遐方,乃奪告身及功臣錄券,放于茂朱縣。

     ○上王曰:「火災不可不愼,令承政院諭諸司愼火,兵曹令巡綽官察之。

    」 11月18日 ○甲子,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新置忠義衛四番節制使,番各二人。

     ○成石璘詣壽康宮謝恩,命兵曹餉之。

     ○河演、柳穎等啓:「樸蔓之罪,不可容也,請置極刑。

    」不允。

     11月19日 ○乙醜,禦經筵。

     ○上賜河演等六代言毛衣曰:「天苦寒,入直不可無裘。

    」 ○大司憲許遲、左司諫鄭守弘等合辭伏閤言曰:「芳幹父子及樸蔓等,皆罪關綱常,不可容恕。

    臺諫、政府、六曹交章請罪,未蒙允許,不勝憤鬱。

    」上曰:「臺諫之心,我固知之。

    所謂罪人,皆不忠於上王者也,我豈欲容恕乎?然上王謂予曰:『予在位十餘年,不忍加誅,今一朝置之極刑,予不願也。

    』」遲曰:「臣嘗侍內宴,上王謂臣等曰:『事關綱常者,不可輕也。

    』芳幹、樸蔓之罪,非關係綱常而何?」上曰:「我之請于上王,若有毫髮之不盡,予亦爲不足取之人也。

    父王旣不許,予何敢更請乎?」 ○上王賜都鎭撫及兵曹堂上毛衣。

     ○上護軍樸楣自鹹吉道還啓曰:「猛哥帖木兒旣徙他處,宜於阿木河置鎭,與鏡源、鏡城鼎峙,令兵馬都節制使置營鏡城。

    」上王曰:「此策似可,當與大臣議之。

    」 ○上王曰:「歲乙未,以旱出宮女數人,人有言出之于外,反爲召旱,予不聽而出之。

    今聞其女三人至今不嫁,無所依歸,生理甚苦。

    其召還入宮,其稍有産業者,不必召入。

    」 ○延嗣宗、何敬復等啓於上王曰:「吉州居一道之中,防禦甚緊。

    倉庫在多信山城,而新築邑城在後,宜於山城之前夫世裡,築邑城以居。

    」從之。

     ○宣旨:「姜尙仁對李慤微笑,必有異也,其悉問之。

    然三次刑問則杖至九十,又加壓膝,似爲未便。

    如有疑端不伏,則何待三次而後壓膝?」 ○以濟州補充軍渡海爲難,勿令番上,充本州防禦軍。

    從本州牧使李暕之言也。

     ○宣旨:「衿川、果川二縣,加定水夫,以諸司奴婢居江邊者充之,以典農寺奴婢給諸司。

    」 11月20日 ○丙寅,朝壽康宮。

     ○以黃象爲左軍同知摠制,文係宗漢城府尹,樸實中軍摠制,成達生鹹吉道兵馬都節制使兼判吉州牧事,金貴寶慶尙道右道兵馬都節制使,尹夏慶源兵馬使。

     ○義禁府訊問姜尙仁不服,搒掠、壓膝又不服,但言:「我爲三十年原從,豈有異心?但不曉事耳。

    」明德等具啓,宣旨:「尙仁謀避搒掠,發此欺罔之言,姦狡莫甚。

    宜更究問,且訊其黨與。

    我父子間,乃有如此姦人,不可不除也。

    」 ○上王曰:「谷山君言:『守令不可不選,若非其人,罪及擧主。

    』此言必有爲而發,吾亦不強問。

    吾在位時,有二三人坐擧非其人受罪,恐其法妨於得人,不擧行,然試可乃已可也。

    」樸訔、李原曰:「沿海守令,須選才兼文武者,以備外侮。

    」柳廷顯曰:「未經外補者,悉令補外,則出入均勞矣。

    」上王曰:「此已行之事,然承宣、鎭撫不可數遞。

    近,元肅、金孝孫等以外官徵拜代言,此實中外均勞也。

    」 ○樸訔啓曰:「謀殺人未成者,今皆赦之,似爲不可。

    」上曰:「其情雖可憎,其罪不在赦目,赦之何疑?」李原曰:「臣亦以爲,不在赦目,法當蒙赦。

    其曰謀殺者,與人共謀殺人,非謂謀殺人而未成也。

    」上王謂河演曰:「何不早議,經三大赦,然後有此言乎?實汝之緻。

    」訔等旣出,上王召元肅曰:「開國以來,經幾赦宥,主上卽位以後,又三大赦,何不察於頒敎之日,而卻於經赦後乃發此議乎?代言司止出納王言,豈專國事乎?左議政之言如此,吾以爲由汝之緻耳。

    說與知申事,俾知此意。

    」卽召治律者,問其然否,皆如樸訔言。

    上王曰:「律學之不可取信,有河政丞刪定律,其考之。

    」 ○上王命召李順蒙還。

     11月21日 ○丁卯,上禦仁政殿受朝,禦便殿視事,餉啓事臣僚。

     ○朝壽康宮。

     ○高陽縣有老人年百五歲者,上賜襦衣、毛冠、米三石。

     ○以風雪苦寒,賜番上甲士及藏氷軍酒。

     ○漢人彭善才等男婦十三人,自日本逃來,上厚慰之,遣僉知司譯院事趙忠佐,解送遼東。

     ○禮曹判書許稠言:「視學日,近臣謹稽古制,在唐有以靴袍謁先聖之制。

    靴袍之制,雖未詳知,疑則今之絳紗袍也。

    」上曰:「絳紗袍,臨群臣之服,豈可服此謁先聖乎?我將服袞冕以謁。

    」 ○新置壽康宮直二人。

     ○禮曹啓視學酌獻文宣王儀曰: 陳設,視學前一日,攸司灑掃廟殿及學堂之內外,扈衛司設大次於廟殿東門南向,隨地之宜。

    其日,通禮門設文武群官位於廟庭,分東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

    廟司及典祀官各帥其屬入,設祭器於大成至聖文宣王神位前,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爵一在籩豆前。

    宋《釋典儀》雲:「凡言在前者,皆謂南也。

    」犧尊一實以淸酒加勺羃,在殿上東南隅。

    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又設配享及從享位祭器,各左一籩實以鹿脯,右一豆實以鹿醢,爵一在籩豆前。

    共設象尊四,一在殿上前楹東,一在前楹西,其二分兩廡,俱加勺羃。

    扈衛司設殿下座於明倫堂當中南向,設小次於堂後,設講榻於殿下座西南南向,設講書官座於前楹間,當講榻北向,設侍講官座於講書官西北武官之前,東向北上,設文官二品以上座於殿下座東南,近南西向北上,設武官二品以上座於侍講之西,當文官東向北上,設侍臣座於月臺東西,相向異位重行,俱北上,設堂下位於月朔、視朔視朝之儀,典儀位於東階之西,通贊、舍人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

     車駕出宮,前出宮三日,攸司宣攝內外,各供其職。

    其日,應從駕文武官,依時刻集朝堂,諸衛陳仗衛。

    判通禮跪啓外辦,殿下乘輦,文武侍從竝如常儀。

    駕將至,館官、學官率學生,奉迎於路左,駕至大次,降輦入幄。

     酌獻:通禮門分引文武侍從官、館官、學官,公服,學生,靑衿服,入就位,判通禮進大次前跪,啓請行酌獻禮,殿下服冠袍出次。

    判通禮前導,入自東門升自東階,詣大成至聖文宣王神位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舍人贊四拜,凡在位者皆四拜。

    近侍一人奉香榼跪進,近侍一人捧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跪、三上香,近侍奠香爐于神位前。

    近侍酌酒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神位前。

    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四拜,殿下俛伏、興、四拜,通贊、舍人贊四拜,凡在位者皆四拜。

    判通禮前導,降自東階還大次。

    館官、學官分詣配享位及從享位,酌獻如儀。

    兩廡分獻訖,判通禮跪啓禮畢,殿下更衣出大次,判通禮前導至明倫堂,入小次,通禮門分引文武二品以上官及侍臣,入就堂下位立定,判通禮進,啓請陞座,殿下出次,升自北階卽座。

    通贊、舍人贊四拜,文武群臣皆四拜。

    典儀一人升東階上西向立,知通禮啓請敎宰臣以下升,判通禮前承旨退稱曰:「敎可。

    」知通禮詣東階上西向稱敎,宰臣以下升堂上,典儀承傳,階下通贊又傳,宰臣以下應坐者皆四拜訖。

    通禮門分引群官應坐者各升座,次引館官、學官、學生就庭中,異位重行,東上北向四拜訖,分立於兩廡北上。

    內侍進書案、牙籤,以經授講書官,講書官讀所講書釋義,侍講官以此論難訖,判通禮跪啓禮畢,群官皆起,降就堂下位,乃賜茶,群官皆四拜,升就座。

    館官、學官、學生就庭中北面四拜,分兩廡皆就座,賜茶畢,群官降階四拜。

    通禮門以次引出館官、學官、學生,自兩廡降階,就庭中北面四拜出,殿下降座還次,車駕還宮。

    殿下旣還大次,判通禮量時刻,跪啓外辦,殿下出次,文武群官陪從還宮如來儀。

    初,駕出,館官、學官率學生,奉辭於道左。

     從之,仍命酌獻時,姑用冕服,更覈古制以啓。

     11月22日 ○戊辰,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義禁府訊尙仁,尙仁言曰:「主上在本宮,我以事進詣,見同知摠制沈泟於宮門外帳幕,泟謂我曰:『內禁、內侍衛闕者多,侍衛虛疎,何不及時塡補?』我答雲:『軍士如聚一處,不爲虛疎。

    』泟雲:『如聚一處,何議多小?』」又言:「吾嘗過吏曹參判李灌家,灌曰:『比日何疎?』我言:『爲因兩殿進退無暇也。

    』灌曰:『兩處仕進如何?大槪凡事宜出于一。

    』我答言:『吾意亦如此,然已成法,爲之柰何?』又見前摠制曺洽,洽曰:『軍事當出於我上位。

    』」上位指上王也。

    義禁府請收三人,宣旨:「雖二品以上,非功臣,無得啓聞,直行收繫。

    」上王問元肅曰:「李灌雲一者,吾意指我也。

    」對曰:「灌識理,且久爲近臣。

    明有予親聽斷之敎,故誠如上敎,然其辭曰:『凡事宜出于一。

    』不曰兵事,則臣未知其意。

    」上王曰:「然。

    」義禁府執灌、泟、洽對置,泟言:「我爲內禁衛節制使,故與尙仁議侍衛虛疎耳。

    軍士岐二一言,非我所言。

    」力辨之,搒掠乃服。

    訊李灌,灌沈醉神憒,言語無倫。

    初言尙仁未嘗過我,被掠乃服。

    訊洽,洽曰:「尙仁嘗過我,我方聞分軍侍衛,謂尙仁曰:『軍事必須上王主之。

    』」訊尙仁,辭同,乃放洽。

    尙仁又被壓膝言:「不記日,見領議政沈溫於上王殿門外,議雲:『軍士分屬,而甲士數小,宜爲三千。

    』溫亦以爲可。

    其後又因議事,乘昏就溫家曰:『軍事宜歸一處。

    』溫亦以爲可。

    又見長川君李從茂曰:『軍事宜歸一處。

    』從茂微笑而肯。

    又遇右議政李原于闕門路曰:『軍士分屬如何?』答雲:『何以言之?』」 11月23日 ○己巳,視事,禦經筵。

     ○義禁府以尙仁所言具啓,上王曰:「果如吾前日所言。

    其情乃見於今日,當去大姦,其審問之。

    」趙末生等曰:「兩上父子之情,慈孝天至,人誰不知?殿下聽斷軍務,專爲社稷,此輩欲移軍務,其心難測。

    雖宗室勳戚,何敢容恕?」上王曰:「參判與知事,同往義禁府鞫之。

    」李明德啓:「今日禁刑日也,如何?」上王曰:「病急,不擇日而灸。

    此大獄也,不可緩也,宜幷收李從茂鞫之。

    」義禁府又啓:「李原聽尙仁姦計,不卽收告,殊失大臣之義,請竝收問。

    」上王曰:「然則令騎馬就獄。

    」趙末生、元肅曰:「罪人騎馬就獄,實爲未便。

    」上王曰:「兵曹遣人諭原,令自就獄。

    」末生等曰:「此非臣等所爲也。

    令許著笠步就獄可。

    」上王曰:「然。

    」原、從茂就獄,與尙仁對辨。

    原呼尙仁曰:「姜叅判毋陷人。

    」從茂亦辨之。

    尙仁曰:「不勝苦毒耳,實皆誣也。

    」溫以謝恩使赴燕京未還,無所對辨。

    前此,尙仁屢被苦楚,辭氣不撓,及是日,言不能出口。

    上將起居壽康宮,承傳色內官金龍奇啓義禁府事,因啓曰:「沈本房聞軍士一處聚會之言,答曰:『雖然上王敎旨旣如此,將如何哉?』」國俗呼王舅家爲本房。

    主上詣壽康宮,具以龍奇言啓上王,上王曰:「予所聞異於是。

    果如此,何罪之有?」卽召左議政樸訔,訔辭以病。

    上王揣知訔意,命元肅就訔第傳旨曰:「初,尙仁之罪,臺諫、國人再請,吾非不知其情也,姑息不允,止黜于外。

    其後尋思,予之餘生小,而所見多,如此大姦,去之爲宜,故更訊其事,乃至如此。

    溫聞軍士一處聚會之言,答曰:『軍士須會於一處可矣。

    』卿其知之。

    」訔俯伏聞命,卽起坐而言曰:「臣不知此事乃至於此。

    沈溫所言一處,豈指我上王殿乎?必指主上殿也,其意不問可知。

    臣亦有啓事,當於兩上前親啓之。

    」卽詣壽康宮,上王引見,主上亦在座。

    訔啓曰:「池和一日至臣家,臣曰:『我將辭左議政,欲請以沈本房代之。

    』後數日,和復來曰:『我以政丞之言,言於沈本房,本房曰:「汝請左議政努力。

    」』臣聞和之言以爲:『外戚當以謙讓爲心,而今此言,專爲權利而發,何哉?』故臣於前日中良浦晝停,不敢顯言而微及之。

    」初,溫拜領議政,或有言其不得執政者,溫答曰:「拜左議政有例。

    」蓋指閔霽也。

    和洩其言於訔,故陽言欲辭己位,以沈代之。

    和,蔔命盲也。

    上嘗從上王,行幸中良浦,晝停閑話之際,訔因外戚言,詮啓曰:「後妃之父,人君不宜數數相接。

    」故今訔雲微及之也。

    又啓:「溫壻柳子諧,於景福宮侍立之時,見臣譏笑曰:『此人當退伏于家,今乃揚揚如是乎?』臣族人李季疇立於其側聞之,爲具言之。

    」又啓:「前臣請以臣職授沈溫,未蒙兪允。

    卞季良聞之,潛謂臣曰:『人臣之辭職,義也。

    請授他人,上心以爲如何?』又敎臣更啓之辭曰:『雲雲如此則前日以己職請授他人,上心雖非之,今聞此啓,則必釋然。

    』」訔出,上王謂上曰:「左議政所言,不知其意味。

    」蓋謂子諧所言,專在訔之一身,不幹於公事,何必爲今日之獄事而言之耶?房文仲之得罪也,群臣請誅之,上王曰:「言我過失之人,我其殺之乎?」於是,群臣更議共請,趙末生等曰:「上深執謙讓,必不殺之。

    然臣等以爲,必當殺之。

    」又使郞官議於訔,訔曰:「旣以求言,而以言殺之可乎?我已爲左議政矣,復有所望乎?我當直言之。

    」議者皆沮。

    季良密謂訔曰:「卿言太過,群臣雖請殺之,上必不殺之。

    卿宜與群臣共請殺之。

    」訔以爲然,乃率群臣,請殺文仲,上王果不允。

    季良前後敎訔之辭,皆逆探君上之意,其朋比罔上之罪,不容赦矣。

    豈儒者之用心哉?初,上卽位,禦藏義洞本宮,訔入上前除授,是日,中宮伯叔父及姜碩德皆升職。

    訔請竝升柳子諧職,上止之曰:「一時恩寵過,姑待後日。

    」訔再請曰:「此人之職太卑。

    」上不從。

    至是,訔又入除授,上欲升子諧職,問於訔,訔俛首不對,蓋聞季疇之言,有不快於子諧也。

    上王曰:「右議政其速放出。

    李從茂待他證,姑除刑問,李灌、沈泟,宜加壓膝鞫問。

    」訊姜尙仁壓膝二次,對如前言,語微續引摠制成達生言:「達生爲別巡,呈手本於兵曹曰:『監巡無所,當於主上殿近處作之。

    』乃曰:『何不顧大體,仍在舊所乎?』」問達生,對曰:「吾所謂大體者,指時座本宮欄墻頹圮、軍幕不連,非指他事也。

    」拷訊不服。

    上王曰:「此偶然之言,何罪之有?」訊李灌壓膝一次,言:「吾就沈溫家,賀拜領議政,因言:『兵事分屬未便,當盡歸之主上殿何如?』溫曰:『卿言是矣。

    然法已成,故如此耳。

    』灌聽此言,且自以爲,主上非幼弱,旣以傳位,何以分兵事乎?上王則宜分遣甲士侍衛而已,故見尙仁發此言。

    」又言:「吾以牙牌事進上王殿,謂樸習曰:『軍事當出一處。

    』」訊沈泟壓膝一次不服,二次乃言:「見兄溫於其家,兄言:『軍事當出一處。

    』吾答雲:『兄言是矣。

    』」上王謂明德曰:「情狀已著,不必更問。

    」明德請鞫其原情,上王曰:「首謀者溫也,雖未出來,其倘尙仁、李灌等,當置極刑,周示五道,其速斷以啓。

    」 ○司諫院上疏曰: 怨有不報,而君父之讎,不可不報。

    芳幹父子稱兵向闕,志圖上王,兵敗而走。

    當時忠臣義士,皆欲加刃,以快衆心,上王殿下天性友愛,不忍緻辟,俾完其生者,十九年于玆矣。

    殿下嗣位,誠宜不竢終日,以報其讎,而臺諫上疏交請者,已有日矣。

    殿下重違上王之心,不顧萬世之義,因仍未決,一國臣民,莫不腐心切齒。

    伏望明正典刑,以快臣民之憤。

     司憲府又上疏曰: 前日伏聞殿下之敎,又聞上王之命,而敢違二聖之旨,將芳幹、孟宗之罪,累次上章,頻瀆天聽,不勝惶懼。

    未審芳幹父子稱兵之擧,將欲害誰?設使遂其亂賊之計,則朝鮮宗社,安有今日?伏望如前日所奏,至誠惻怛,敷陳大義,以回天聽,不令君父之讎共戴一天。

     上命芳幹父子奴婢,除家內役使外,皆屬都官。

     ○兵曹啓:「兩殿侍衛次第,內禁、內侍衛,次忠義衛,次別侍衛。

    又忠義衛受西班職者,竝直本衛,受東班職者,除入番外,各仕本司。

    臺諫、刑曹決事官除入番,專仕本司。

    」上王從之。

     11月24日 ○庚午,視事。

     ○朝壽康宮。

     ○義禁府訊樸習壓膝一次不服,二次乃言:「見尙仁、李灌、沈溫,皆言:『兵事不可岐而二之,當合於一處。

    』聽此數人之言,故凡軍事不啓於上王殿。

    」上王曰:「樸習雖不洩其情於他人,其尙仁之言,必傳於族人朋伴。

    」於是,又訊樸習,習引前代言金孝孫,孝孫辨析明白,習服誣。

    孝孫,習之妻兄也。

    習之子義甫,灌之女壻也。

    尙仁又言:「吾前日李從茂肯之者,誣也。

    其實則從茂見我曰:『軍士虛疎。

    』吾對曰:『新造之際,以至如此耳。

    』」獄成,李明德等具啓,李從茂、成達生、金孝孫等皆放出。

    初,尙仁言:「嘗見延嗣宗、崔潤德、趙末生、田興、元肅,問兵事如何,皆曰:『當合於義建府。

    』」至是,末生、興請與尙仁對辨,上王不許,封樸習、沈溫、沈泟、尙仁、李灌等家産。

     ○分司禁爲三番,每一番置節制使一人。

     ○命慶尙道觀察使,訪高麗注書吉再子孫有才行者以聞。

    再仕僞朝爲門下注書,退居善州之金鰲山下。

    上王嘗徵爲奉常博士,不起。

     11月25日 ○辛未,朝壽康宮。

     ○上王引見樸訔、李原、趙末生、元肅議事,仍饋之。

    酒酣,訔、原啓曰:「兩上爲一體,而憸小姦臣謀二之。

    此輩皆特蒙上恩,其所犯如此,上心何恃?臣等所共憤也。

    」上王曰:「吾知兩相之心,可托六尺之孤。

    」原啓:「臣前日被囚,私自以爲:『脫若尙仁堅執其言,以爲政丞實知,則臣將何以辨明?』更思之,天地茫茫。

    」言訖泣下,上王亦墮淚曰:「右議政情可憐也。

    非惟議政,無乃或亦有被誣者乎?予亦爲此墮淚也。

    元叅議其知之。

    」訔、原因醉失儀,末生止之。

    上王曰:「此乃眞情,何害?」又曰:「元肅爲應奉司官,勤於其職,故予以爲承宣,以至今日。

    」又問:「爾年幾何,何白毛之多也?」又稱許遲有器局,崔府爲純直。

     ○以判典醫監事李勗爲義禁府鎭撫,往義州待沈溫還,執之以來。

    仍命:「溫若與使臣偕來,令溫稱疾故留,密繫來,勿令使臣知之,恐朝廷錯料吾父子之變也。

    」 ○兵曹啓:「本曹所屬諸司官吏及提調別坐等,本曹磨勘,奉宣旨差任。

    」上王從之。

     ○義禁府啓:「按律姜尙仁、樸習、沈泟、李灌謀叛大逆,不分首從,皆淩遣處死,父子年十六以上者皆絞,十五以下及妻妾、祖孫、兄弟、姊妹,給付功臣家爲奴婢。

    李慤、蔡知止知尙仁謀而不首,杖一百,流三千裡,成達生制書有違,杖一百。

    」 ○上王曰:「沈仁鳳乃泟異母兄也。

    雖無勢力,以逆臣之兄,安然入直,於義安乎?」趙末生等曰:「此乃臣等之罪也。

    」上王嘗曰:「予不釋兵者,非顧戀大位也,欲爲主上緩急間後援耳。

    自古離間至親,正由群小之輩,安可不大懲,以戒後世耶?」 11月26日 ○壬申,視事。

     ○朝壽康宮。

     ○上王引見樸訔、趙末生、李明德、元肅曰:「尙仁、李灌罪重,卽今宜死,沈泟、樸習比之尙仁似輕。

    魁首沈溫未還,姑留對正如何?否則無乃有愧於人心天意乎?」訔曰:「欲對正則存尙仁,刑三人可也,然沈溫所犯,事證明白,何必對正?留之不可。

    且共謀叛者,不分首從,何有差等?」於是,義禁府啓:「獄多困苦,請速行刑。

    」命尙仁依律,習、灌、泟皆處斬,四人父子免絞爲奴,赦慤、知止、達生義禁府又啓:「罪人父子,旣免刑戮,宜籍家産。

    慤、知止、達生皆不可赦。

    」從之。

    乃命慤等竝命免杖配外,慤、知止皆配前所。

    會百官,轘尙仁,斬習、灌、泟于西郊。

    上欲謁文廟,已諏吉矣。

    以尙仁等就刑停之。

    配尙仁弟尙信于寧海,尙禮于務安,尙呂于瑞山,尙望于丹陽,子長生于盈德;習子義孫于南海,義甫于光陽;灌子紹仁于蔚山,兄鑰于通川,竝沒爲官奴。

    又配灌叔父元緝于平海,元綱于長鬐,姪末漢于巨濟,伯長于長興;泟兄僧道生于甕津,仁鳳于海珍,澄于東萊,姪石雋于樂安;溫孼子長守于泗川;成達生于三陟。

    習在獄中已死矣,尙仁升車大呼曰:「我實無罪,不堪箠楚而死。

    」後卞季良啓於上曰:「戊戌之獄,臣爲義禁府提調,許遲語諸提調曰:『當壓膝樸習。

    』諸提調曰:『諾。

    』於是壓之,卽承服。

    上王亦以習罪爲疑,樸訔復請,乃誅之。

    」又曰:「許遲不久而死,其報施之不差如此。

    」 ○宣旨:「沈氏旣爲國母,其家豈可屬賤?」仁鳳等由是免賤爲良。

    又下宣旨曰:「溫妻及四幼女屬賤時,取旨施行。

    」 11月27日 ○癸酉,禦經筵。

     ○宣旨:「軍器監、司僕寺、訓鍊觀官吏,兵曹受點,送吏曹下除目。

    」 11月28日 ○甲戌,視事,禦經筵。

     ○朝壽康宮。

     ○鹹吉道觀察使啓:「指揮伯顔不花等欲上京拜謝。

    」上令政府、六曹議,鹹曰:「宜遣人諭曰:『所齎勑書,全指野人頭目,而不幹我國。

    今越境相通,已爲不可,況於上京乎?』」上卽遣通事崔雲,齎酒往慰,仍諭以此意。

     ○禮曹啓朔望朝壽康宮儀曰: 前期,有司設大次於壽康宮門內隨地之宜,小次於殿內庭近東西向,設殿下褥位二,一於上王幄座之東南西向,一於月臺上當中北向。

    設文武百官拜位於殿外庭如常儀,陳樂于殿內庭道西近南北向。

    兵曹設仗衛於殿階上下如常儀。

    殿下乘輿將至壽康宮,通禮門報文武百官詣宮門外。

    通禮門先入詣大次前,分左右立定,俟殿下詣壽康宮大次,降輿入次,奉禮郞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百官,入就拜位北向立定,判通禮導殿下入小次簾降。

    中禁傳嚴,上王出,樂作,卽座,樂止。

    小次簾捲,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月臺上褥位北向立。

    判通禮啓請鞠躬、四拜、興平身,殿下鞠躬,樂作,四拜、興、平身,樂止。

    判通禮導殿下詣上王幄座之東南褥位西向立。

    典儀曰:「拜。

    」通贊承傳,贊鞠躬、四拜、興、平身,在位官鞠躬,樂作,四拜、興、平身,樂止。

    判通禮跪啓禮畢,俯伏、興退。

    上王降座,樂作,入內,樂止。

    殿下從入見大妃,如宮中之儀。

    奉禮郞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百官以次出。

     ○戶曹啓:「犯罪蒙宥者,公罪則其科田,本曹取旨還給,其公私未辨者,請令原問衙門,具錄罪狀,移文本曹,然後啓聞還給。

    」從之。

     ○義禁府訊姜尙仁壓膝至四次,尙仁言:「禪位敎書之旨及不離殿門之敎,無不知之。

    曾不如此,以無前例事,托言前例,送承政院者,吾心以謂,國家命令,當出於一,故不啓上王也。

    然此不啓之意,實難啓達,故亦不敢啓也。

    」又言:「吾與樸習議:『軍事出於一處何如?』習亦以爲可,故不啓也。

    」所謂一處者,指主上殿也。

    又言:「進鷹事,奉宣旨不卽行移,承傳色崔閑更問,然後與習議:『以奉王旨行移何如?』習亦可之,故以王旨行移。

    金國珍召還事,旣奉宣旨,亦不行移也。

    」訊其元情不服,壓膝一次,憤然曰:「然則我背上王耳。

    」又訊之,益憤然曰:「然則我冀蒙新主之德耳。

    」訊其黨與,不服。

     ○丙戌歲,上王欲內禪,尙仁號痛迫切極甚,於其時,上王卽知之。

    戊戌之內禪也,群臣撫膺號哭,尙仁辭色反不及群臣,上王亦卽知之。

     ○宣旨:「今後各道觀察使,冬衣載持鋪馬,每年一度題給。

    」 ○改稱陪奉爲行幸。

    國家襲高麗之舊,凡動駕稱陪奉,至是改之。

     ○兵曹啓:「每月初一、十六日軍士朝壽康宮時,主上殿入番外,忠義衛及司僕、訓鍊觀官吏,竝以職次序立行禮。

    」上王從之。

     ○上王召領敦寧柳廷顯、左議政樸訔、右議政李原、兵曹判書趙末生、禮曹判書許稠、知申事河演曰:「其父作罪,而女爲後妃者,古亦有之,況律無緣坐之文。

    予已勸恭妃食,且命勿慮也。

    卿等宜知此意。

    」僉曰:「上敎允當。

    」 ○王旨:「進上物膳行移時,各殿次第倒錯施行,甚爲未便。

    今後仁德宮,次壽康宮,次大妃殿,次主上殿,次恭妃殿,次誠妃殿,以爲恒式。

    」 11月29日 ○乙亥,禦經筵,講《大學衍義》至宇文士及侍太宗,從旁歎賞之語,上曰:「自古姦佞之臣,媚悅其君,其狀如此,然未有能保其終者。

    」鄭招曰:「臨簡冊,辨忠邪,雖以臣之昏蒙,亦足以知之。

    必人君先正其心,本源澄澈,然後人之情僞,昭然不昧矣。

    君徒以文字而能察臣之姦佞,自古未有也。

    」上曰:「然。

    」 ○朝壽康宮。

     ○江原道觀察使李種善啓:「本道今年檢踏損實不中,民多怨咨。

    」上遣監察金宗瑞改驗之。

     ○議政府、六曹堂上、大司憲許遲、司諫鄭守弘等詣闕賀曰:「若非聖上明斷,大逆何誅?臣等喜賀。

    」兩上傳旨曰:「天道也,非人爲也,毋賀。

    」諸臣對曰:「社稷寧長之福。

    」 ○上王召柳廷顯、樸訔、李原、趙末生、許稠、河演傳旨曰:「漢高祖,英主也。

    傳位於惠帝,惠帝性仁柔,見人彘得疾,終緻呂氏之亂。

    若非周勃,漢祚未可知也,而惠又無嗣,國步甚危,人君繼嗣,不可不廣。

    予往年因禮官之請,納三四嬪媵,其父如權弘、金九德、盧龜山、金漸等向王室之心,必異於他臣矣。

    一以廣繼嗣,一以得衆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