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民間之所謂小說及其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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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題俱是一全篇,自為起訖,并不相聯貫。

    錢曾《也是園書目》⒆(十)著錄的“宋人詞話”十六種中,有《錯斬崔甯》與《馮玉梅團圓》兩種,可知舊刻又有單篇本,而《通俗小說》即是若幹單篇本的結集,并非一手所成。

    至于所說故事發生的時代,則多在南宋之初;北宋已少,何況漢唐。

    又可知小說取材,須在近時;因為演說古事,範圍即屬講史,雖說小說家亦複“談論古今,如水之流”,但其談古當是引證及裝點,而非小說的本文。

    如《拗相公》開首雖說王莽,但主意卻隻在引出王安石,即其例。

     七篇中開首即入正文者隻有《菩薩蠻》,其餘六篇則當講說之前,俱先引詩詞或别的事實,就是“先引下一個故事來,權做個‘得勝頭回’。

    ”(本書十五)“頭回”當即冒頭的一回之意,“得勝”是吉語,瓦舍為軍民所聚,自然也不免以利市語說之,未必因為進禦才如此。

     “得勝頭回”略有定法,可說者凡四: 1.以略相關涉的詩詞引起本文。

    如卷十用《春詞》十一首引起延安郡王遊春;卷十二用士人沈文述的詞逐句解釋,引起遇鬼的士人皆是。

     2.以相類之事引起本文。

    如卷十四以王莽引起王安石是。

     3.以較遜之事引起本文。

    如卷十五以魏生因戲言落職,引起劉貴因戲言遇大禍;卷十六以“交互姻緣”轉入“雙鏡重圓”而“有關風化,到還勝似幾倍”皆是。

    4.以相反之事引起本文。

    如卷十三以王處厚照鏡見白發的詞有知足之意,引起不伏老的張士廉以晚年娶妻破家是。

     而這四種定法,也就牢籠了後來的許多拟作了。

     在日本還傳有中國舊刻的《大唐三藏取經記》三卷,共十七章,章必有詩;别一小本則題曰《大唐三藏取經詩話》⒇。

    《也是園書目》将《錯斬崔甯》及《馮玉梅團圓》歸入“宋人詞話”門,或者此類話本,有時亦稱詞話:就是小說的别名。

    《通俗小說》每篇引用詩詞之多,實遠過于講史(《五代史平話》《三國志傳》(22),《水浒傳》(23)等),開篇引首,中間鋪叙與證明,臨末斷結詠歎,無不征引詩詞,似乎此舉也就是小說的一樣必要條件。

    引詩為證,在中國本是起源很古的,漢韓嬰的《詩外傳》(24),劉向的《列女傳》(25),皆早經引《詩》以證雜說及故事,但未必與宋小說直接相關;隻是“借古語以為重”的精神,則雖說漢之與宋,學士之與市人,時候學問,皆極相違,而實有一緻的處所。

    唐人小說中也多半有詩,即使妖魔鬼怪,也每能互相酬和,或者做幾句即興詩,此等風雅舉動,則與宋市人小說不無關涉,但因為宋小說多是市井間事,人物少有物魅及詩人,于是自不得不由吟詠而變為引證,使事狀雖殊,而詩氣不脫;吳自牧記講史高手,為“講得字真不俗,記問淵源甚廣”(《夢粱錄》二十),即可移來解釋小說之所以多用詩詞的緣故的。

     由上文推斷,則宋市人小說的必要條件大約有三: 1.須講近世事; 2.什九須有“得勝頭回”; 3.須引證詩詞。

     宋民間之所謂小說的話本,除《京本通俗小說》之外,今尚未見有第二種(26)。

    《大唐三藏取經詩話》是極拙的拟話本,并且應屬于講史。

    《大宋宣和遺事》(27)錢曾雖列入“宋人詞話”中,而其實也是拟作的講史,惟因其系鈔撮十種書籍而成,所以也許含有小說分子在内。

     然而在《通俗小說》未經翻刻以前,宋代的市人小說也未嘗斷絕;他間或改了名目,夾雜着後人拟作而流傳。

    那些拟作,則大抵出于明朝人,似宋人話本當時留存尚多,所以拟作的精神形式雖然也有變更,而大體仍然無異。

    以下是所知道的幾部書: 1.《喻世明言》(28)。

    未見。

     2.《警世通言》(29)。

    未見。

    王士禛(30)雲,“《警世通言》有《拗相公》一篇,述王安石罷相歸金陵事,極快人意,乃因盧多遜谪嶺南事而稍附益之。

    ”(《香祖筆記》十)《拗相公》見《通俗小說》卷十四,是《通言》必含有宋市人小說。

     3.《醒世恒言》(31)。

    四十卷,共三十九事;不題作者姓名。

    前有天啟丁卯(1627)隴西可一居士序雲,“六經國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說也,而尚理或病于艱深,修詞或傷于藻繪,則不足以觸裡耳而振恒心,此《醒世恒言》所以繼《明言》《通言》而作也。

    ……”因知三言之内,最後出的是《恒言》。

    所說者漢二事,隋三事,唐八事,宋十一事,明十五事。

    其中隋唐故事,多采自唐人小說,故唐人小說在元既已侵入雜劇及傳奇,至明又侵入了話本;然而懸想古事,不易了然,所以遜于叙述明朝故事的十餘篇遠甚了。

    宋事有三篇像拟作,七篇(《賣油郎獨占花魁》,《灌園叟晚逢仙女》,《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勘皮靴單證二郎神》,《鬧樊樓多情周勝仙》,《吳衙内鄰舟赴約》,《鄭節使立功神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