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童話和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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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青年,内裡還貯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時可謂野心勃勃。
他雖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
初來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卻根本沒譜。
就像走在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樣,邊走邊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險之心很重,但許多時候肯定要摸着石頭過河。
剛來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
想來想去,想得最多的還是怎樣開始一場有模有樣的、貨真價實的愛情。
沒有愛情不得了。
年輕人沒有愛情,身處這樣幹燥單調的一座城市,那簡直就沒法活下去。
愛情是沙漠裡的甘泉,這話一點都不假。
夜晚想想愛情這一類事,該是多大的慰藉。
想的時候無非有兩個方向,一是向後看,二是對未來的展望。
向後看沒什麼好的,大半是沮喪,是揪心的疼痛與惋惜;展望未來則沒有盡頭,那裡面各種可能性都有,而且總是盡可能想得好一點。
比如說,人人都想逮到一個仙女。
可見童話在任何時候都誘惑人,最後也許還要折磨人、害人。
我沒事了就在這座城市裡徘徊,身上背了那個大背囊。
它裡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誇張一點講,它足足裝下了我二十多年的曆史。
我這二十多年大約相當于一般人的*十年吧?也許任何人的青年時代都是這樣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時想的就是這樣,自己在二十左右歲裡已然經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曆盡滄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陰謀家的狡猾,以及厭惡和舍棄不用的、強梁大盜那樣的一堆壞心眼。
任何時候,隻要把這個具有職業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寶貝也就盡在其中了。
背上它出門心裡踏實。
人人都有愛好,我的愛好真的是這個背囊——它裡面到底裝了些什麼,以後我會一點一點抖摟出來的。
這會兒隻是背着它閑蕩,因為初來乍到嘛,總得摸摸四至,找找邊界,看看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裡到底有什麼蹊跷和奧秘、有什麼花花腸子。
看來看去也不過是這樣,不過是讓我在心裡失望、繼而稍稍驚歎:天哪,這麼多人怎麼有本事花了這麼長的時間——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這麼醜陋的一座城市?這得克服人類多少愛美之心、起碼的潔癖,還有人所共知的那點自尊?看看吧,這座顯而易見要與之長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沒法去袒護和愛惜它一點點,簡直找不到這樣的理由,因為到處是飛揚的塵土和垃圾,是亂哄哄的一切。
我在擁擠的人流裡喘息,穿過大喊大叫的市場,繞過矮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小屋組成的斜巷,踏上所謂的廣場。
不少地方都在開膛破肚,頭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彎腰屈背進入溝底,遠看隻有新土一下下揚出來,讓人想起某種掘土的齧齒類動物在忙個不休。
我沒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麼街區也不知道。
這裡大緻全都一樣,街道和兩旁的樓房色調以及樣式全都一樣。
而且,我記得自己看過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與這裡也大同小異。
怪不得現代人越來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們所要面對的客觀世界沒有什麼獨特的标記,到處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裡又來到了哪裡,找不準自己的方位。
就這樣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個街區,隻記得這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陰着,但照例沒有雨。
我拐出一個巷子踏上一條彎彎的馬路,順着馬路又走了半個多鐘頭,一擡頭,就看到了足以影響一生或半生的那個地方。
老天,這兒簡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間童話! 那會兒好像天剛剛放晴,明亮的陽光正好打在前邊不遠處的一片樹木和草地上,淺紅色和棕色的小樓在樹叢後面閃閃爍爍;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頂聳立着;再遠一點好像還有小湖,有溪流……到處都一片靜谧。
天哪,這是到了哪裡?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
沒有錯,爛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遠處延伸下去,既是這座城市的一個組成部分,又顯得如此突兀,二者簡直是格格不入。
2 那會兒我害怕以後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長時間大睜雙眼盯住,也許還因為驚異而面色蒼白。
我甚至懷疑這就是一種白日夢?或者是在沙漠中連續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樓?我躊躇了一會兒,開始向路人打聽起前邊的那片亮燦燦的地方到底是哪兒?被打聽的人看看前邊又看看四周,轉臉看我時滿臉狐疑,最後吐出令人再也不會忘記的三個字:橡樹路。
就這樣,我第一次聽到了這三個字,并且馬上意識到它是一座城市裡最晦澀最響亮的名字。
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後真的看到了一個路牌。
不錯,上面寫了這三個漢字。
很舊的牌子。
不過我端量這三個字的時候在心裡做了更正,心想前邊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條路,也不是一條街,準确點說應該是一個城區。
從那一天開始,我知道了這個城市裡有那樣一個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卻又真實無誤地存在着。
我得說,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議、最突兀的地方,它美麗得讓人惶惑,讓人心上發緊。
我忍不住要快點深入它的内部,不過還是耽擱了一段時間。
因為在這樣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麼回事。
像一切初來乍到的人一樣,我由于擔心莽撞,免不了還要小心翼翼地、進一步地尋根問底。
原來這片奇異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經存在,當時屬于外國人,所謂的“租界”。
而後又幾易其手,原有的地盤擴大了一倍,建築群落的風格卻改變不大。
二百年啊,這段時間不長不短,可以想象它換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這裡逍遙過。
當時這裡的街道上長着不少高大的橡樹,據說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來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們,就在這兒築窩并依此而得名。
二百年過去了,威風凜凜的大橡樹早已不像當年那麼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樹種。
原有的橡樹被喜歡殺樹的人斬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爺爺輩,留下來講述往昔。
沒有大樹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沒有古建築的城市也會自卑。
可是後來占據這座城市的人有個邪癖,最願砍殺樹木,見了大樹分外眼紅,那些大橡樹也就紛紛遭殃了。
再後來幸虧居住在橡樹路的人改變了一點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樹倒地時砸毀了一間廚房,還險些傷了正在做飯的老太太。
權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樹精靈作祟,或嫌伐得光秃秃的城區缺點什麼,嫌大熱天院子裡沒有蔭護,矯陽似火也很難熬,也就一個指令下去,砍伐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來,總是一些特别的人物住在橡樹路,他們換了一茬又一茬,一撥趕走了另一撥。
每一撥都死賴着不走,以至于有時不得不動槍動炮趕他們。
勝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許多人,所以說要住在這樣一個地方可不容易,須花上血的代價。
這是硬碰硬的、一點都不能
他雖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
初來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卻根本沒譜。
就像走在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樣,邊走邊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險之心很重,但許多時候肯定要摸着石頭過河。
剛來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
想來想去,想得最多的還是怎樣開始一場有模有樣的、貨真價實的愛情。
沒有愛情不得了。
年輕人沒有愛情,身處這樣幹燥單調的一座城市,那簡直就沒法活下去。
愛情是沙漠裡的甘泉,這話一點都不假。
夜晚想想愛情這一類事,該是多大的慰藉。
想的時候無非有兩個方向,一是向後看,二是對未來的展望。
向後看沒什麼好的,大半是沮喪,是揪心的疼痛與惋惜;展望未來則沒有盡頭,那裡面各種可能性都有,而且總是盡可能想得好一點。
比如說,人人都想逮到一個仙女。
可見童話在任何時候都誘惑人,最後也許還要折磨人、害人。
我沒事了就在這座城市裡徘徊,身上背了那個大背囊。
它裡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誇張一點講,它足足裝下了我二十多年的曆史。
我這二十多年大約相當于一般人的*十年吧?也許任何人的青年時代都是這樣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時想的就是這樣,自己在二十左右歲裡已然經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曆盡滄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陰謀家的狡猾,以及厭惡和舍棄不用的、強梁大盜那樣的一堆壞心眼。
任何時候,隻要把這個具有職業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寶貝也就盡在其中了。
背上它出門心裡踏實。
人人都有愛好,我的愛好真的是這個背囊——它裡面到底裝了些什麼,以後我會一點一點抖摟出來的。
這會兒隻是背着它閑蕩,因為初來乍到嘛,總得摸摸四至,找找邊界,看看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裡到底有什麼蹊跷和奧秘、有什麼花花腸子。
看來看去也不過是這樣,不過是讓我在心裡失望、繼而稍稍驚歎:天哪,這麼多人怎麼有本事花了這麼長的時間——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這麼醜陋的一座城市?這得克服人類多少愛美之心、起碼的潔癖,還有人所共知的那點自尊?看看吧,這座顯而易見要與之長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沒法去袒護和愛惜它一點點,簡直找不到這樣的理由,因為到處是飛揚的塵土和垃圾,是亂哄哄的一切。
我在擁擠的人流裡喘息,穿過大喊大叫的市場,繞過矮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小屋組成的斜巷,踏上所謂的廣場。
不少地方都在開膛破肚,頭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彎腰屈背進入溝底,遠看隻有新土一下下揚出來,讓人想起某種掘土的齧齒類動物在忙個不休。
我沒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麼街區也不知道。
這裡大緻全都一樣,街道和兩旁的樓房色調以及樣式全都一樣。
而且,我記得自己看過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與這裡也大同小異。
怪不得現代人越來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們所要面對的客觀世界沒有什麼獨特的标記,到處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裡又來到了哪裡,找不準自己的方位。
就這樣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個街區,隻記得這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陰着,但照例沒有雨。
我拐出一個巷子踏上一條彎彎的馬路,順着馬路又走了半個多鐘頭,一擡頭,就看到了足以影響一生或半生的那個地方。
老天,這兒簡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間童話! 那會兒好像天剛剛放晴,明亮的陽光正好打在前邊不遠處的一片樹木和草地上,淺紅色和棕色的小樓在樹叢後面閃閃爍爍;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頂聳立着;再遠一點好像還有小湖,有溪流……到處都一片靜谧。
天哪,這是到了哪裡?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
沒有錯,爛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遠處延伸下去,既是這座城市的一個組成部分,又顯得如此突兀,二者簡直是格格不入。
2 那會兒我害怕以後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長時間大睜雙眼盯住,也許還因為驚異而面色蒼白。
我甚至懷疑這就是一種白日夢?或者是在沙漠中連續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樓?我躊躇了一會兒,開始向路人打聽起前邊的那片亮燦燦的地方到底是哪兒?被打聽的人看看前邊又看看四周,轉臉看我時滿臉狐疑,最後吐出令人再也不會忘記的三個字:橡樹路。
就這樣,我第一次聽到了這三個字,并且馬上意識到它是一座城市裡最晦澀最響亮的名字。
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後真的看到了一個路牌。
不錯,上面寫了這三個漢字。
很舊的牌子。
不過我端量這三個字的時候在心裡做了更正,心想前邊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條路,也不是一條街,準确點說應該是一個城區。
從那一天開始,我知道了這個城市裡有那樣一個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卻又真實無誤地存在着。
我得說,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議、最突兀的地方,它美麗得讓人惶惑,讓人心上發緊。
我忍不住要快點深入它的内部,不過還是耽擱了一段時間。
因為在這樣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麼回事。
像一切初來乍到的人一樣,我由于擔心莽撞,免不了還要小心翼翼地、進一步地尋根問底。
原來這片奇異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經存在,當時屬于外國人,所謂的“租界”。
而後又幾易其手,原有的地盤擴大了一倍,建築群落的風格卻改變不大。
二百年啊,這段時間不長不短,可以想象它換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這裡逍遙過。
當時這裡的街道上長着不少高大的橡樹,據說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來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們,就在這兒築窩并依此而得名。
二百年過去了,威風凜凜的大橡樹早已不像當年那麼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樹種。
原有的橡樹被喜歡殺樹的人斬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爺爺輩,留下來講述往昔。
沒有大樹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沒有古建築的城市也會自卑。
可是後來占據這座城市的人有個邪癖,最願砍殺樹木,見了大樹分外眼紅,那些大橡樹也就紛紛遭殃了。
再後來幸虧居住在橡樹路的人改變了一點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樹倒地時砸毀了一間廚房,還險些傷了正在做飯的老太太。
權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樹精靈作祟,或嫌伐得光秃秃的城區缺點什麼,嫌大熱天院子裡沒有蔭護,矯陽似火也很難熬,也就一個指令下去,砍伐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來,總是一些特别的人物住在橡樹路,他們換了一茬又一茬,一撥趕走了另一撥。
每一撥都死賴着不走,以至于有時不得不動槍動炮趕他們。
勝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許多人,所以說要住在這樣一個地方可不容易,須花上血的代價。
這是硬碰硬的、一點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