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惡意、憎恨和隔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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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在于能力的成熟或新能力的滿足而使其被長期需要,而是作為一種避免懲罰和焦慮的先入之見。
現在,如果這些表現不僅讓兒童成功地避免了不愉快,而且讓他獲得了被溫柔對待、贊賞等積極的獎賞,那麼,自然而然會使他在後來習得一種極其複雜的生活方式&mdash&mdash我們稱之為強迫性的(obsessional)生活方式。
憤怒與怨恨 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通過在扮演像(like)母親或像(like)父親的過程中做一些事情而進行的學習,以及通過扮演成為(being)母親和成為(being)父親來進行的學習。
在我們日常與同伴的接觸中,以及在精神病醫生與患者的接觸中,存在一種學習的非常明顯的一個特殊階段。
這是一種向權威人物的學習,是一種避免或抵消引起恐懼之情境的特殊方法。
你們可能還記得,我們在前面曾講到過通常可以稱之為狂怒行為的活動是如何在年幼時出現的,當時幼兒被強加上了某些産生恐懼的生理抑制,尤其是幹預呼吸運動的抑制。
現在,在遭受痛苦的懲罰情境下,始終都存在一種抑制運動自由的因素&mdash&mdash這是實施懲罰之人的一種非常蓄意的企圖,以幹預兒童逃避那種對其生理施加的痛苦。
我認為,任何到此時為止都未曾經曆過災難性經驗的十分年幼的孩子,通常都會産生對狂怒行為的恐懼。
但是,狂怒行為在這種情境裡并沒有任何特定的價值。
因此,鑒于分析和辨别的可能性,同時因為預見的運用至今已實施得相當不錯,因而取代狂怒本身而發生的是一種經常性的不測事件,我們可以将其描述為一種可以感覺到的成分&mdash&mdash憤怒&mdash&mdash這種不測事件會逐漸變得非常重要。
尤其在兒童遭到憤怒父母的懲罰的情境裡&mdash&mdash但是,在所有的情形裡,或遲或早,要是都能夠改進對權威人物禁止姿勢的辨别就好了&mdash&mdash每個人都能學會以特殊的方法運用憤怒。
雖然有些人了解到,憤怒本身能産生大量懲罰性的治療,但我卻認為上述說法很可能完全正确。
然而,兒童在遊戲時,總是&mdash&mdash或者近乎總是,因此,我們不需要将大量的注意力放在為數甚少的例外情況上&mdash&mdash跟他們的玩具生氣,到後來會跟他們想象的夥伴生氣。
兒童生氣的模式、導緻兒童生氣的環境等,主要得益于兒童與權威人物一起生活的經驗;一般而言,兒童傾向于這樣表現,即他的玩具之類的東西已經背離了與他成為母親或成為父親的事情有關的權威。
由此開始,幾乎每一個人&mdash&mdash至少包括我們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較為幸運的居民&mdash&mdash都逐漸能夠熟練、頻繁地使用憤怒;而且當他們回避焦慮時,便會使用之。
換句話說,在一定數量的人身上,憤怒逐漸成了一個由于輕微程度的焦慮而引發的過程。
不過,當兒童長到約30個月大時,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然,也可能不出現這樣的情況):在與權威人物一起時,兒童對憤怒的使用已經得到很好的訓練。
在較為不悅的父母環境中,兒童就得不到如此之多的鼓勵,其部分結果很可能是,在某些不幸的家庭中,順利進入學齡期的兒童會出現暴怒現象,這種暴怒現象從本質上說是尚未矯正的狂怒行為。
在其他許多不幸的家庭裡,兒童發展出了複雜的矯正手段(complexmodification)來矯正這種相對簡單地使用憤怒的做法。
這種較為複雜的矯正手段是這樣一種情境的典型産物,即在該情境裡,兒童非常正确地矯正他的憤怒行為(就他所能理解的而言),而幾乎總是與焦慮相伴随的懲罰常常會強加在兒童身上,他們從事的活動中有一些被禁止的方面,而這些被禁止的方面是這個兒童到此時為止還無法預見的&mdash&mdash當然,他也不可能理解受懲罰的原因。
或者,盡管他預測到了受懲罰的可能性,但由于活動非常有吸引力,以至他竟忽視了受懲罰的可能性。
在這些情形下,許多兒童都知道,發怒将會惡化情境,于是他們便發展出了我所謂的怨恨(resentment)。
因此,怨恨指的是相當複雜之過程中個體感覺到的方面,這些相當複雜的過程,如果直接表達的話,會導緻壓抑性地運用權威的做法;于是,怨恨往往有着非常重要的外顯表現。
在處境最為困難的家庭中,這些外顯過程因竭力隐瞞怨恨(唯恐遭到進一步懲罰)而變得複雜起來;而隐瞞怨恨的過程(其原因我現在還不能詳盡涉及)是我們非常明顯的最初群體過程之一,它起因于相當籠統地被稱為&ldquo身心的領域&rdquo(psychosomaticfield)。
換句話說,在隐瞞怨恨的過程中,以及在阻礙人們認識其怨恨的自我系統發展過程中,事實上,人們不得不以一種完全不同于我們迄今所談及的方式,來利用緊張的分配。
而這些過程(它們與諸如發脾氣等活動毫不相幹)被用來擺脫緊張,以避免一些一旦出現、被注意就會帶來懲罰的活動。
惡意的轉化 所有這些關于童年期文化适應的一般見解,都是兒童朝惡意方向(不是朝順從的方向,也不是朝叛逆的方向)發展之情境的背景。
現在,童年期表現出惡意的方式可能多種多樣。
因此,所謂的膽小兒童(timidchildren),他們的惡意往往表現為害怕做任何事情,以至總是做不成自己最渴望做的事情。
這個龐大的群體是一批不加掩飾的搗蛋鬼,從
現在,如果這些表現不僅讓兒童成功地避免了不愉快,而且讓他獲得了被溫柔對待、贊賞等積極的獎賞,那麼,自然而然會使他在後來習得一種極其複雜的生活方式&mdash&mdash我們稱之為強迫性的(obsessional)生活方式。
憤怒與怨恨 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通過在扮演像(like)母親或像(like)父親的過程中做一些事情而進行的學習,以及通過扮演成為(being)母親和成為(being)父親來進行的學習。
在我們日常與同伴的接觸中,以及在精神病醫生與患者的接觸中,存在一種學習的非常明顯的一個特殊階段。
這是一種向權威人物的學習,是一種避免或抵消引起恐懼之情境的特殊方法。
你們可能還記得,我們在前面曾講到過通常可以稱之為狂怒行為的活動是如何在年幼時出現的,當時幼兒被強加上了某些産生恐懼的生理抑制,尤其是幹預呼吸運動的抑制。
現在,在遭受痛苦的懲罰情境下,始終都存在一種抑制運動自由的因素&mdash&mdash這是實施懲罰之人的一種非常蓄意的企圖,以幹預兒童逃避那種對其生理施加的痛苦。
我認為,任何到此時為止都未曾經曆過災難性經驗的十分年幼的孩子,通常都會産生對狂怒行為的恐懼。
但是,狂怒行為在這種情境裡并沒有任何特定的價值。
因此,鑒于分析和辨别的可能性,同時因為預見的運用至今已實施得相當不錯,因而取代狂怒本身而發生的是一種經常性的不測事件,我們可以将其描述為一種可以感覺到的成分&mdash&mdash憤怒&mdash&mdash這種不測事件會逐漸變得非常重要。
尤其在兒童遭到憤怒父母的懲罰的情境裡&mdash&mdash但是,在所有的情形裡,或遲或早,要是都能夠改進對權威人物禁止姿勢的辨别就好了&mdash&mdash每個人都能學會以特殊的方法運用憤怒。
雖然有些人了解到,憤怒本身能産生大量懲罰性的治療,但我卻認為上述說法很可能完全正确。
然而,兒童在遊戲時,總是&mdash&mdash或者近乎總是,因此,我們不需要将大量的注意力放在為數甚少的例外情況上&mdash&mdash跟他們的玩具生氣,到後來會跟他們想象的夥伴生氣。
兒童生氣的模式、導緻兒童生氣的環境等,主要得益于兒童與權威人物一起生活的經驗;一般而言,兒童傾向于這樣表現,即他的玩具之類的東西已經背離了與他成為母親或成為父親的事情有關的權威。
由此開始,幾乎每一個人&mdash&mdash至少包括我們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較為幸運的居民&mdash&mdash都逐漸能夠熟練、頻繁地使用憤怒;而且當他們回避焦慮時,便會使用之。
換句話說,在一定數量的人身上,憤怒逐漸成了一個由于輕微程度的焦慮而引發的過程。
不過,當兒童長到約30個月大時,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然,也可能不出現這樣的情況):在與權威人物一起時,兒童對憤怒的使用已經得到很好的訓練。
在較為不悅的父母環境中,兒童就得不到如此之多的鼓勵,其部分結果很可能是,在某些不幸的家庭中,順利進入學齡期的兒童會出現暴怒現象,這種暴怒現象從本質上說是尚未矯正的狂怒行為。
在其他許多不幸的家庭裡,兒童發展出了複雜的矯正手段(complexmodification)來矯正這種相對簡單地使用憤怒的做法。
這種較為複雜的矯正手段是這樣一種情境的典型産物,即在該情境裡,兒童非常正确地矯正他的憤怒行為(就他所能理解的而言),而幾乎總是與焦慮相伴随的懲罰常常會強加在兒童身上,他們從事的活動中有一些被禁止的方面,而這些被禁止的方面是這個兒童到此時為止還無法預見的&mdash&mdash當然,他也不可能理解受懲罰的原因。
或者,盡管他預測到了受懲罰的可能性,但由于活動非常有吸引力,以至他竟忽視了受懲罰的可能性。
在這些情形下,許多兒童都知道,發怒将會惡化情境,于是他們便發展出了我所謂的怨恨(resentment)。
因此,怨恨指的是相當複雜之過程中個體感覺到的方面,這些相當複雜的過程,如果直接表達的話,會導緻壓抑性地運用權威的做法;于是,怨恨往往有着非常重要的外顯表現。
在處境最為困難的家庭中,這些外顯過程因竭力隐瞞怨恨(唯恐遭到進一步懲罰)而變得複雜起來;而隐瞞怨恨的過程(其原因我現在還不能詳盡涉及)是我們非常明顯的最初群體過程之一,它起因于相當籠統地被稱為&ldquo身心的領域&rdquo(psychosomaticfield)。
換句話說,在隐瞞怨恨的過程中,以及在阻礙人們認識其怨恨的自我系統發展過程中,事實上,人們不得不以一種完全不同于我們迄今所談及的方式,來利用緊張的分配。
而這些過程(它們與諸如發脾氣等活動毫不相幹)被用來擺脫緊張,以避免一些一旦出現、被注意就會帶來懲罰的活動。
惡意的轉化 所有這些關于童年期文化适應的一般見解,都是兒童朝惡意方向(不是朝順從的方向,也不是朝叛逆的方向)發展之情境的背景。
現在,童年期表現出惡意的方式可能多種多樣。
因此,所謂的膽小兒童(timidchildren),他們的惡意往往表現為害怕做任何事情,以至總是做不成自己最渴望做的事情。
這個龐大的群體是一批不加掩飾的搗蛋鬼,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