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74 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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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爲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
”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爲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内斷胸臆,上幹萬乘。
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
”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顔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
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镬。
”翂曰:“凡鲲鲕蝼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齑粉。
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殒仆,冀延父命。
”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着一小者。
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
”竟不脫械。
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一陽一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請鄉居,欲于歲首舉充純孝。
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腼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
”拒之而止。
年十七,應辟爲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
攝官期月,風化大行。
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複召爲主簿。
後秣陵鄉人裴儉、丹一陽一尹丞臧盾、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爲孝行純至,明通易、老。
敕付太常旌舉。
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
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一人。
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
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
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爲孝感。
家貧養母,常得珍羞。
及居喪,廬于墓側,恒有鳥玄黃雜色集于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
又有白鸠白雀栖宿其廬。
州将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诏旌表門闾,加以爵位。
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
兄震動富于财,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無厭将及我。
”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
拔扈走免,亡命聚一黨一,至社樹祝曰:“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
”三宿三枿生十丈馀,人間傳以爲神,附者十餘萬。
既殺文茂,轉攻傍邑。
将至成都,十馀日戰敗,退保新城求降。
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一陽一人也。
韓懷明,上一黨一人也。
客居荊州。
十歲,母患一屍一疰,每發辄危殆。
懷明夜于星下稽颡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
”未曉而母平複,鄉裡以此異之。
十五喪父,幾至滅一性一,負土成墳,赙助無所受。
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一陽一劉虬。
虬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虬家人,答雲是外祖亡日。
時虬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
虬歎曰:“韓生無丘吾之恨矣。
”家貧,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離母側。
母年九十,以壽終。
懷明水漿不入口一旬,号哭不絕聲。
有雙白鸠巢其廬上,字一乳一馴狎,若家禽焉,服釋乃去。
及除喪,蔬食終身,衣衾無所改。
梁天監初,刺史始興王憺表言之。
州累辟不就,卒于家。
褚修,吳郡錢唐一人也。
父仲都,善周易,爲當時之冠。
梁天監中,曆位五經博士。
修少傳父業,武陵王紀爲揚州,引爲宣惠參軍,兼限内記室。
修一性一至孝,父喪毀瘠過禮,因患冷氣。
及丁母憂,水漿不入口二十三日,每号恸辄嘔血,遂以毀卒。
張景仁,廣平人也。
父梁天監初爲同縣韋法所殺,景仁時年八歲。
及長,志在複雠。
普通七年,遇法于公田渚,手斬其首以祭父墓。
事竟,詣郡自縛,乞依刑法。
太守蔡天起上言于州,時簡文在鎮,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屬長蠲其一戶租調,以旌孝行。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一床一眠,母爲猛獸所取,女啼号随挐猛獸,行數十裡,獸一毛一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
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
鄉裡言于郡縣,太守蕭琛表上,诏榜其門闾。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爲衛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鹹欲嫁之,誓而不許,乃截耳置盤中爲誓乃止。
遂手爲亡婿種樹數百株,墓前柏樹忽成連理,一年許還複分散。
女乃爲詩曰:“墓前一株柏,根連複并枝。
妾心能感木,頹城何足奇。
”所住戶有燕巢,常雙飛來去,後忽孤飛。
女感其偏栖,乃以縷系腳爲志。
後歲此燕果複更來,猶帶前縷。
女複爲詩曰:“昔年無偶去,今春猶獨歸。
故人恩既重,不忍複雙飛。
”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節,乃起樓于門,題曰“貞義衛婦之闾”。
又表于台。
後有河東劉景昕事母孝謹,母常病癖三十馀年,一朝而瘳,鄉裡以爲景昕誠感。
荊州刺史湘東王繹辟爲主簿。
陶子锵字海育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爲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
”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爲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内斷胸臆,上幹萬乘。
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
”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顔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
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镬。
”翂曰:“凡鲲鲕蝼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齑粉。
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殒仆,冀延父命。
”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着一小者。
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
”竟不脫械。
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一陽一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請鄉居,欲于歲首舉充純孝。
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腼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
”拒之而止。
年十七,應辟爲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
攝官期月,風化大行。
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複召爲主簿。
後秣陵鄉人裴儉、丹一陽一尹丞臧盾、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爲孝行純至,明通易、老。
敕付太常旌舉。
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
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一人。
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
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
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爲孝感。
家貧養母,常得珍羞。
及居喪,廬于墓側,恒有鳥玄黃雜色集于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
又有白鸠白雀栖宿其廬。
州将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诏旌表門闾,加以爵位。
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
兄震動富于财,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無厭将及我。
”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
拔扈走免,亡命聚一黨一,至社樹祝曰:“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
”三宿三枿生十丈馀,人間傳以爲神,附者十餘萬。
既殺文茂,轉攻傍邑。
将至成都,十馀日戰敗,退保新城求降。
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一陽一人也。
韓懷明,上一黨一人也。
客居荊州。
十歲,母患一屍一疰,每發辄危殆。
懷明夜于星下稽颡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
”未曉而母平複,鄉裡以此異之。
十五喪父,幾至滅一性一,負土成墳,赙助無所受。
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一陽一劉虬。
虬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虬家人,答雲是外祖亡日。
時虬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
虬歎曰:“韓生無丘吾之恨矣。
”家貧,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離母側。
母年九十,以壽終。
懷明水漿不入口一旬,号哭不絕聲。
有雙白鸠巢其廬上,字一乳一馴狎,若家禽焉,服釋乃去。
及除喪,蔬食終身,衣衾無所改。
梁天監初,刺史始興王憺表言之。
州累辟不就,卒于家。
褚修,吳郡錢唐一人也。
父仲都,善周易,爲當時之冠。
梁天監中,曆位五經博士。
修少傳父業,武陵王紀爲揚州,引爲宣惠參軍,兼限内記室。
修一性一至孝,父喪毀瘠過禮,因患冷氣。
及丁母憂,水漿不入口二十三日,每号恸辄嘔血,遂以毀卒。
張景仁,廣平人也。
父梁天監初爲同縣韋法所殺,景仁時年八歲。
及長,志在複雠。
普通七年,遇法于公田渚,手斬其首以祭父墓。
事竟,詣郡自縛,乞依刑法。
太守蔡天起上言于州,時簡文在鎮,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屬長蠲其一戶租調,以旌孝行。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一床一眠,母爲猛獸所取,女啼号随挐猛獸,行數十裡,獸一毛一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
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
鄉裡言于郡縣,太守蕭琛表上,诏榜其門闾。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爲衛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鹹欲嫁之,誓而不許,乃截耳置盤中爲誓乃止。
遂手爲亡婿種樹數百株,墓前柏樹忽成連理,一年許還複分散。
女乃爲詩曰:“墓前一株柏,根連複并枝。
妾心能感木,頹城何足奇。
”所住戶有燕巢,常雙飛來去,後忽孤飛。
女感其偏栖,乃以縷系腳爲志。
後歲此燕果複更來,猶帶前縷。
女複爲詩曰:“昔年無偶去,今春猶獨歸。
故人恩既重,不忍複雙飛。
”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節,乃起樓于門,題曰“貞義衛婦之闾”。
又表于台。
後有河東劉景昕事母孝謹,母常病癖三十馀年,一朝而瘳,鄉裡以爲景昕誠感。
荊州刺史湘東王繹辟爲主簿。
陶子锵字海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