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4 齊本紀上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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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
大赦,都邑三百裡内罪應入重者降一等,馀依赦制。
三月甲寅,使輔國将軍劉瓒聘于魏。
夏五月,省總明觀。
秋七月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薨。
辛卯,于益州置平蠻校尉官。
八月乙未,幸中堂聽訟。
乙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颉爲河、涼二州刺史,封隴西公、宕昌王。
冬十月丙辰,魏人來聘。
十二月,以江州刺史王奂爲尚書右仆射。
改封武昌王子明 爲西一陽一王。
四年春閏正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爲邵陵王。
丁未,以武都王楊集始爲北秦州刺史。
辛亥,耕藉田。
诏宥殊死以下。
甲寅,幸閱武堂,勞酒小會,賜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
戊午,幸宣武堂講武。
二月丙寅,大風,吳興偏甚,樹葉皆赤。
己未,立皇弟銶 爲晉熙王,铉爲河東王。
壬午,使通直郎裴昭明聘于魏。
五年春正月戊子,以太尉豫章王嶷爲大司馬,車騎将軍竟陵王子良爲司徒,骠騎将軍臨川王映、衛将軍王儉、中軍将軍王敬則并以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以尚書右仆射王奂爲尚書左仆射。
辛卯,賜孤寡老疾各有差。
夏四月庚午,殷祀太廟,降諸囚徒。
先是,立商飙館于孫陵岡,世呼爲九日台,秋九月辛卯,車駕幸焉。
冬十月,初起新林苑。
六年春三月甲申,诏皇太子于東宮玄圃園宣猷堂臨訊及三署徒隸。
己亥,封皇子子響爲巴東王。
夏五月庚辰,左衛殿中将軍邯鄲超表陳射雉,書奏賜死。
又潁川荀丕亦以谏诤,托他事及誅。
六月辛未,诏省州郡縣送故輸錢者。
秋七月,齊興太守劉元寶于郡城塹得錢三十七萬,皆輪厚徑一寸半,以獻,上以爲瑞,班賜公卿。
九月壬寅,于琅邪城講武,習水步軍。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十一月丙戌,土霧竟天,如煙,入人眼鼻,二日乃止。
七年春正月丙午,以鎮南将軍柳世隆爲尚書左仆射,以豫州刺史西昌侯鸾爲右仆射。
辛亥,祀南郊,大赦。
申明不一舉子之科;若有産子者,複其父。
壬戌,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臨川王映薨。
戊辰,诏以諸大夫年秩隆重,增俸,給見役。
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嶽爲臨賀王,子峻爲廣漢王,子琳爲宣城王,子瑉爲義安王。
夏五月乙巳,尚書令、衛将軍、開府儀同三司王儉薨。
甲子,以新除尚書左仆射柳世隆爲尚書令。
秋九月壬寅,魏人來聘。
冬十一月戊申,诏平南參軍顔幼明聘于魏。
八年春正月庚子,以領軍王奂爲尚書左仆射。
丁巳,以行百濟王泰爲鎮東大将軍、百濟王。
二月辛卯,零陵王司馬藥師薨。
夏四月戊辰朔,诏公卿以下各舉所知。
六月己巳,魏人來聘。
庚午,長沙王晃薨。
丙申,大雷雨,有黃光竟天,照地狀如金。
乙酉,都下大風發屋。
秋七月癸卯,诏以一陰一陽一舛和,緯象愆度、儲胤嬰患,淹曆 旬晷,可大赦。
八月乙酉,以河南王世子休留代爲西秦、河二州刺史,封河南王。
壬辰,荊州刺史巴東王子響反,遣丹一陽一尹蕭順之讨之,子響伏誅。
冬十二月戊寅,诏量增尚書丞郎賜祿。
己卯,改封宣城王子琳爲南康王,立皇子子建爲湘東王。
九年春正月甲午,省平蠻府。
辛醜,祀南郊,降都下見囚。
戊午,诏射聲校尉裴昭明聘于魏。
三月癸巳,明堂災。
夏五月丙申,林邑國獻金簟。
丁未,魏人來聘。
安成王暠薨。
己未,樂遊正一陽一堂災。
秋八月己亥,使司徒參軍蕭琛聘于魏。
吳興、義興大水。
乙卯,蠲二郡租。
九月戊辰,幸琅邪城講武,觀者傾都,普頒酒肉。
冬十月甲寅,魏人來聘。
十年春正月戊午,以司徒竟陵王子良領尚書令,以尚書右仆射西昌侯鸾爲左仆射。
诏增内外有務衆官祿奉。
丙戌,诏故太宰褚彥回、故太尉王儉、故司空柳世隆、骠騎大将軍王敬則、鎮軍大将軍陳顯達、故鎮東将軍李安人配飨太祖廟庭。
十二月乙巳,使司徒參軍蕭琛聘于魏。
十一年春正月戊午,以骠騎大将軍、豫州刺史王敬則爲司空。
乙亥,皇太子長懋薨。
二月,雍州刺史王奂有罪,伏誅。
三月丙寅,以金紫光祿大夫王晏爲尚書右仆射。
夏四月癸未,魏人來聘。
甲午,立皇孫昭業爲皇太孫,賜天下爲父後者爵一級。
五月戊辰,以旱故,都下二縣、朱方、姑孰權斷酒。
秋七月丁巳,曲赦南兖兖豫司徐五州,南豫州之曆一陽一谯臨江廬江四郡三調,衆逋宿責,并同原除。
其緣淮及青、冀新附僑人,複除已訖,更申五年。
先是魏地謠言,“赤火南流喪南國”。
是歲,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而至,色赤于常火而微,雲以療疾。
貴賤争取之,多得其驗。
二十馀日,都下大盛,鹹雲“聖火”。
诏禁之不止。
火灸至七炷而疾愈。
吳興丘國賓密以還鄉,邑人楊道慶虛疾二十年,依法灸即差。
是月,上不豫,徙禦延昌殿,始登階而殿屋鳴吒,上惡之。
魏軍将至,上慮朝野憂惶,力疾召樂府奏正聲伎。
戊寅,大漸,诏曰:“始終大期,聖賢不免,吾行年六十,亦複何恨。
但皇業艱難,萬機自重,不能無遺慮耳。
太孫進德日茂,社稷有寄,子良善相毗輔,思弘正道。
内外衆事無大小,悉與鸾參懷。
尚書是職務根本,悉委王晏、徐孝嗣。
軍旅捍邊之略,委王敬則、陳顯達、王廣之、王玄邈、沈文季、張瑰、薛深等。
百辟庶僚,各奉爾職,謹事太孫,勿有懈怠。
”又诏曰:“我識滅後,身上着夏衣畫天衣,純烏犀導,絓諸器服,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複夾衣各一通。
常所服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随入梓宮。
祭敬之典,本在因心,靈上慎勿以牲爲祭。
祭惟設餅、茶飲、乾飯、酒脯而已。
天下貴賤,鹹同此制。
未山陵前,朔望設菜食。
陵墓萬世所宅,意常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邊以葬我,名爲景安陵。
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人,百官停六時入臨,朔望祖日可依舊。
諸主六宮,并不須從山陵。
内殿鳳華、壽昌、曜靈三處,是吾所改制。
夫貴有天下,富兼四海,宴處寝息,不容乃陋,謂此爲奢儉之中,慎勿壞去。
顯一陽一殿玉像諸佛及供養,具如别牒,可盡心禮拜供養之。
應有功德事,可專在中。
自今公私皆不得出家爲道,及起立塔寺,以宅爲一精一舍,并嚴斷之。
惟年六十,必有道心,聽朝賢選序,已有别诏。
諸小小賜乞,及合内處分,亦有别牒。
内外禁衛勞舊主帥左右,悉令蕭谌優量驅使之。
”是日上崩于延昌殿,年五十四。
群臣上諡曰武皇帝,廟号世祖。
九月丙寅,葬景安陵。
上剛毅有斷,政總大體,以富國爲先。
頗喜遊宴、雕绮之事,言常恨之,未能頓遣。
臨崩,又诏:“凡諸遊費,宜從休息。
自今遠近薦獻,務存節儉,不得出界營求,相高奢麗。
金粟缯纩,敝人已甚,珠玉玩好,傷俗尤重,嚴加禁絕。
” 論曰:齊高帝基命之初,武功潛用,泰始開運,大拯時艱。
及蒼梧暴虐,釁結朝野,而百姓懔懔,命縣朝夕。
權道既行,兼濟天下。
元功振主,利器難以假人,群方戮力,實懷尺寸之望,豈惟天厭水行,固已人希木德,歸功與能,事極乎此。
武帝雲雷伊始,功參佐命,雖爲繼體,事實艱難。
禦衮垂旒,深存政典,文武授任,不革舊章,明罰厚恩,皆由己出。
外表無塵,内朝多豫,機事平理,職貢有恒,府藏内充,人鮮勞役。
宮室苑圃,未足以傷财,安樂延年,衆庶所同幸,亦有齊之良主也。
據齊、梁紀錄,并雲出自蕭何,又編禦史大夫望之以爲先祖之次。
案何及望之于漢俱爲勳德,而望之本傳不有此陳,齊典所書,便乖實錄。
近秘書監顔師古博考經籍,注解漢書,已正其非,今随而改削雲。
大赦,都邑三百裡内罪應入重者降一等,馀依赦制。
三月甲寅,使輔國将軍劉瓒聘于魏。
夏五月,省總明觀。
秋七月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薨。
辛卯,于益州置平蠻校尉官。
八月乙未,幸中堂聽訟。
乙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颉爲河、涼二州刺史,封隴西公、宕昌王。
冬十月丙辰,魏人來聘。
十二月,以江州刺史王奂爲尚書右仆射。
改封武昌王子明 爲西一陽一王。
四年春閏正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爲邵陵王。
丁未,以武都王楊集始爲北秦州刺史。
辛亥,耕藉田。
诏宥殊死以下。
甲寅,幸閱武堂,勞酒小會,賜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
戊午,幸宣武堂講武。
二月丙寅,大風,吳興偏甚,樹葉皆赤。
己未,立皇弟銶 爲晉熙王,铉爲河東王。
壬午,使通直郎裴昭明聘于魏。
五年春正月戊子,以太尉豫章王嶷爲大司馬,車騎将軍竟陵王子良爲司徒,骠騎将軍臨川王映、衛将軍王儉、中軍将軍王敬則并以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以尚書右仆射王奂爲尚書左仆射。
辛卯,賜孤寡老疾各有差。
夏四月庚午,殷祀太廟,降諸囚徒。
先是,立商飙館于孫陵岡,世呼爲九日台,秋九月辛卯,車駕幸焉。
冬十月,初起新林苑。
六年春三月甲申,诏皇太子于東宮玄圃園宣猷堂臨訊及三署徒隸。
己亥,封皇子子響爲巴東王。
夏五月庚辰,左衛殿中将軍邯鄲超表陳射雉,書奏賜死。
又潁川荀丕亦以谏诤,托他事及誅。
六月辛未,诏省州郡縣送故輸錢者。
秋七月,齊興太守劉元寶于郡城塹得錢三十七萬,皆輪厚徑一寸半,以獻,上以爲瑞,班賜公卿。
九月壬寅,于琅邪城講武,習水步軍。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十一月丙戌,土霧竟天,如煙,入人眼鼻,二日乃止。
七年春正月丙午,以鎮南将軍柳世隆爲尚書左仆射,以豫州刺史西昌侯鸾爲右仆射。
辛亥,祀南郊,大赦。
申明不一舉子之科;若有産子者,複其父。
壬戌,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臨川王映薨。
戊辰,诏以諸大夫年秩隆重,增俸,給見役。
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嶽爲臨賀王,子峻爲廣漢王,子琳爲宣城王,子瑉爲義安王。
夏五月乙巳,尚書令、衛将軍、開府儀同三司王儉薨。
甲子,以新除尚書左仆射柳世隆爲尚書令。
秋九月壬寅,魏人來聘。
冬十一月戊申,诏平南參軍顔幼明聘于魏。
八年春正月庚子,以領軍王奂爲尚書左仆射。
丁巳,以行百濟王泰爲鎮東大将軍、百濟王。
二月辛卯,零陵王司馬藥師薨。
夏四月戊辰朔,诏公卿以下各舉所知。
六月己巳,魏人來聘。
庚午,長沙王晃薨。
丙申,大雷雨,有黃光竟天,照地狀如金。
乙酉,都下大風發屋。
秋七月癸卯,诏以一陰一陽一舛和,緯象愆度、儲胤嬰患,淹曆 旬晷,可大赦。
八月乙酉,以河南王世子休留代爲西秦、河二州刺史,封河南王。
壬辰,荊州刺史巴東王子響反,遣丹一陽一尹蕭順之讨之,子響伏誅。
冬十二月戊寅,诏量增尚書丞郎賜祿。
己卯,改封宣城王子琳爲南康王,立皇子子建爲湘東王。
九年春正月甲午,省平蠻府。
辛醜,祀南郊,降都下見囚。
戊午,诏射聲校尉裴昭明聘于魏。
三月癸巳,明堂災。
夏五月丙申,林邑國獻金簟。
丁未,魏人來聘。
安成王暠薨。
己未,樂遊正一陽一堂災。
秋八月己亥,使司徒參軍蕭琛聘于魏。
吳興、義興大水。
乙卯,蠲二郡租。
九月戊辰,幸琅邪城講武,觀者傾都,普頒酒肉。
冬十月甲寅,魏人來聘。
十年春正月戊午,以司徒竟陵王子良領尚書令,以尚書右仆射西昌侯鸾爲左仆射。
诏增内外有務衆官祿奉。
丙戌,诏故太宰褚彥回、故太尉王儉、故司空柳世隆、骠騎大将軍王敬則、鎮軍大将軍陳顯達、故鎮東将軍李安人配飨太祖廟庭。
十二月乙巳,使司徒參軍蕭琛聘于魏。
十一年春正月戊午,以骠騎大将軍、豫州刺史王敬則爲司空。
乙亥,皇太子長懋薨。
二月,雍州刺史王奂有罪,伏誅。
三月丙寅,以金紫光祿大夫王晏爲尚書右仆射。
夏四月癸未,魏人來聘。
甲午,立皇孫昭業爲皇太孫,賜天下爲父後者爵一級。
五月戊辰,以旱故,都下二縣、朱方、姑孰權斷酒。
秋七月丁巳,曲赦南兖兖豫司徐五州,南豫州之曆一陽一谯臨江廬江四郡三調,衆逋宿責,并同原除。
其緣淮及青、冀新附僑人,複除已訖,更申五年。
先是魏地謠言,“赤火南流喪南國”。
是歲,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而至,色赤于常火而微,雲以療疾。
貴賤争取之,多得其驗。
二十馀日,都下大盛,鹹雲“聖火”。
诏禁之不止。
火灸至七炷而疾愈。
吳興丘國賓密以還鄉,邑人楊道慶虛疾二十年,依法灸即差。
是月,上不豫,徙禦延昌殿,始登階而殿屋鳴吒,上惡之。
魏軍将至,上慮朝野憂惶,力疾召樂府奏正聲伎。
戊寅,大漸,诏曰:“始終大期,聖賢不免,吾行年六十,亦複何恨。
但皇業艱難,萬機自重,不能無遺慮耳。
太孫進德日茂,社稷有寄,子良善相毗輔,思弘正道。
内外衆事無大小,悉與鸾參懷。
尚書是職務根本,悉委王晏、徐孝嗣。
軍旅捍邊之略,委王敬則、陳顯達、王廣之、王玄邈、沈文季、張瑰、薛深等。
百辟庶僚,各奉爾職,謹事太孫,勿有懈怠。
”又诏曰:“我識滅後,身上着夏衣畫天衣,純烏犀導,絓諸器服,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複夾衣各一通。
常所服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随入梓宮。
祭敬之典,本在因心,靈上慎勿以牲爲祭。
祭惟設餅、茶飲、乾飯、酒脯而已。
天下貴賤,鹹同此制。
未山陵前,朔望設菜食。
陵墓萬世所宅,意常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邊以葬我,名爲景安陵。
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人,百官停六時入臨,朔望祖日可依舊。
諸主六宮,并不須從山陵。
内殿鳳華、壽昌、曜靈三處,是吾所改制。
夫貴有天下,富兼四海,宴處寝息,不容乃陋,謂此爲奢儉之中,慎勿壞去。
顯一陽一殿玉像諸佛及供養,具如别牒,可盡心禮拜供養之。
應有功德事,可專在中。
自今公私皆不得出家爲道,及起立塔寺,以宅爲一精一舍,并嚴斷之。
惟年六十,必有道心,聽朝賢選序,已有别诏。
諸小小賜乞,及合内處分,亦有别牒。
内外禁衛勞舊主帥左右,悉令蕭谌優量驅使之。
”是日上崩于延昌殿,年五十四。
群臣上諡曰武皇帝,廟号世祖。
九月丙寅,葬景安陵。
上剛毅有斷,政總大體,以富國爲先。
頗喜遊宴、雕绮之事,言常恨之,未能頓遣。
臨崩,又诏:“凡諸遊費,宜從休息。
自今遠近薦獻,務存節儉,不得出界營求,相高奢麗。
金粟缯纩,敝人已甚,珠玉玩好,傷俗尤重,嚴加禁絕。
” 論曰:齊高帝基命之初,武功潛用,泰始開運,大拯時艱。
及蒼梧暴虐,釁結朝野,而百姓懔懔,命縣朝夕。
權道既行,兼濟天下。
元功振主,利器難以假人,群方戮力,實懷尺寸之望,豈惟天厭水行,固已人希木德,歸功與能,事極乎此。
武帝雲雷伊始,功參佐命,雖爲繼體,事實艱難。
禦衮垂旒,深存政典,文武授任,不革舊章,明罰厚恩,皆由己出。
外表無塵,内朝多豫,機事平理,職貢有恒,府藏内充,人鮮勞役。
宮室苑圃,未足以傷财,安樂延年,衆庶所同幸,亦有齊之良主也。
據齊、梁紀錄,并雲出自蕭何,又編禦史大夫望之以爲先祖之次。
案何及望之于漢俱爲勳德,而望之本傳不有此陳,齊典所書,便乖實錄。
近秘書監顔師古博考經籍,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