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3 列傳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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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既傾,爲我所複,人之興廢,亦複何常。
”賓客皆前稱歎功德,僧辯戄然,乃謬答曰:“此乃聖上威德,群帥用命,老夫雖濫居戎首,何力之有焉。
”于是逆寇悉平。
元帝即位,授鎮衛将軍、司徒,加班劍二十人,改封永甯郡公,侍中、尚書令如故。
先是,天監中沙門釋寶志爲谶雲:“太歲龍,将無理。
蕭經霜,草應死。
馀人散,十八子。
”時言蕭氏當滅,李氏代興。
及湘州賊陸納等攻破衡州刺史丁道貴,而李洪雅又自零陵稱助讨納。
既而朝廷未達其心,诏征僧辯就宜豐侯循南征,爲都督東上諸軍事。
以陳武帝爲都督西下諸軍事。
先是,陳武讓都督于僧辯,僧辯不受,故元帝分爲東西都督而俱南讨焉。
尋而洪雅降納,納以爲應符,于是共議拜洪雅爲大将軍,尊事爲主。
洪雅乘平肩大輿,傘扒、鼓吹,羽儀悉備,翼從入長沙城。
時納等據車輪,夾岸爲城,士卒皆百戰之馀,器甲一精一嚴,徒一黨一勇銳,蒙沖鬥艦,亘水陵山。
時天日清明,初無雲霧,軍發之際,忽然風雨,時人謂爲泣軍,百姓竊言知其敗也。
三月庚寅,有兩龍自城西江中騰躍升天,五色分明,遙映江水。
百姓鹹仰面目之,父老或聚而悲,竊相謂曰:“地龍已去,國其亡乎。
”初,納造大艦,一名曰三王艦者,邵陵王、河東王、桂一陽一嗣王三人并爲元帝所害,故立其像于艦,祭乙太牢,加其節蓋羽儀鼓吹,每戰辄祭之以求福。
又造二艦,一曰青龍艦,一曰白虎艦,皆衣以牛皮,并高十五丈,選其中尤勇健者乘之。
僧辯憚之,稍作連城以一逼一焉。
賊不敢交鋒,并懷懈怠。
僧辯因其無備,親執旗鼓以誡進止,群賊大敗,歸保長沙。
僧辯乃命築壘圍之,而自出臨視。
賊知不設備,其一黨一吳藏、李賢明等蒙楯直進,僧辯尚據胡一床一不爲之動,指麾勇敢,遂斬賢明,賊乃退歸。
初,陵納作逆,以王琳爲辭,雲“若放琳則自服”。
時衆軍未之許,而武陵王紀擁衆上流,内外駭懼。
元帝乃遣琳和解之,湘州乃平。
因被诏會衆軍西讨。
尋而武陵敗績。
是時,齊遣郭元建謀襲建邺,又遣其大将東方老等繼之。
陳武帝聞之,馳報江陵。
元帝即诏僧辯急下赴援。
僧辯次姑孰,即留鎮焉。
先命豫州刺史侯瑱築壘于東關以拒北軍,征吳郡太守張彪、吳興太守裴之橫會瑱而大敗之。
僧辯振旅歸建邺。
承聖三年二月,诏以僧辯爲太尉、車騎大将軍。
頃之丁母憂。
母姓魏氏,一性一甚安和,善于綏接,家門内外莫不懷之。
初,僧辯下獄,母流淚徒行,将入謝罪,元帝不與相見。
時貞惠世子有一寵一,母詣合自陳無訓,涕泗嗚咽,衆并矜之。
及僧辯罪免,母深相責厲,辭色俱嚴。
雖克複舊都,功蓋宇宙,母恒自謙損,不以富貴驕物,朝野稱之,謂爲明哲婦人。
及亡,甚見湣悼,且以僧辯勳重,故喪禮加焉。
命侍中、谒者監護喪事,諡曰貞敬太夫人。
靈柩将歸建康,又遣谒者至舟渚吊祭。
其年十月,魏遣兵及梁王察合衆将襲江陵,元帝征僧辯于建邺,爲大都督、荊州刺史。
未至,而荊州已滅。
及敬帝初即梁王位,僧辯預援立功,承制進骠騎大将軍、中書監、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
與陳武帝參謀讨伐。
時齊文宣又納貞一陽一侯明以爲梁嗣,與僧辯書,并貞一陽一亦頻與僧辯書,論還國繼統之事。
僧辯不納。
及貞一陽一與齊上一黨一王高渙至東關,散騎常侍裴之橫軍敗,僧辯遂謀納貞一陽一,仍書定君臣之禮。
因遣第七子顯、顯所生劉并弟子珍往充質,遣左戶尚書周弘正至曆一陽一迎明。
又遣吏部尚書王通送啓,因求以敬帝爲皇太子。
明報書許之。
僧辯遣使送質于邺,貞一陽一求度衛士三千。
僧辯慮其爲變,止受散卒千人而已,并遣龍舟法駕往迎。
貞一陽一濟江之日,僧辯擁烜中流,不敢就岸,末乃同會于江甯浦。
明踐位,授僧辯大司馬,領太子太傅、揚州牧,馀如故。
陳武帝時爲司空、南徐州刺史,因自京口舉兵襲之。
僧辯常處石頭城,是日視事,軍人已踰城北而入,南門又白有兵來。
僧辯與子頠遽走出合,計無所出,乃據南門樓拜請求哀。
陳武縱火焚之,方共頠下就執。
陳武謂曰:“我有何辜,公欲與齊師賜讨。
”又曰:“何意全無防備。
”僧辯曰:“委公北門,何謂無備?”是夜,及子頠俱被絞殺。
初,僧辯平建邺,遣陳武守京口,推以赤心,結廉、蔺之分。
且爲第三子頠許娶陳武章後所生女,未昏而僧辯母亡,然情好甚密,其長子顗屢谏不聽。
至是,會江淮人報雲“齊兵大舉至壽春”,僧辯謂齊軍必出江表,因遣記室參軍江旰以事報陳武,仍使整舟艦器械。
陳武宿有圖僧辯志,乃聞命,留旰城中,銜枚而進。
知謀者唯侯安都、周文育而已,外人但謂江旰徵兵扞北。
安都舟艦将趣石頭,陳武控馬未進。
安都大懼,乃追陳武罵曰:“今日作賊,事勢已成,生死須決,在後欲何所望?若敗俱死,後期得免斫頭邪?”陳武曰:“安都嗔我。
”乃敢進,遂克之,時壽春竟無齊軍,又非陳武之谲,殆天授也。
顗承聖初位侍中,魏克江陵,随王琳入齊,爲竟陵郡守。
齊遣王琳鎮壽春,将圖江左。
及陳平淮南殺琳,顗聞之,乃出郡城南登高冢上,号哭一恸而絕。
顗弟頒,少有志節,恒随梁元帝。
及荊州覆滅,入于魏。
僧辯既亡,
”賓客皆前稱歎功德,僧辯戄然,乃謬答曰:“此乃聖上威德,群帥用命,老夫雖濫居戎首,何力之有焉。
”于是逆寇悉平。
元帝即位,授鎮衛将軍、司徒,加班劍二十人,改封永甯郡公,侍中、尚書令如故。
先是,天監中沙門釋寶志爲谶雲:“太歲龍,将無理。
蕭經霜,草應死。
馀人散,十八子。
”時言蕭氏當滅,李氏代興。
及湘州賊陸納等攻破衡州刺史丁道貴,而李洪雅又自零陵稱助讨納。
既而朝廷未達其心,诏征僧辯就宜豐侯循南征,爲都督東上諸軍事。
以陳武帝爲都督西下諸軍事。
先是,陳武讓都督于僧辯,僧辯不受,故元帝分爲東西都督而俱南讨焉。
尋而洪雅降納,納以爲應符,于是共議拜洪雅爲大将軍,尊事爲主。
洪雅乘平肩大輿,傘扒、鼓吹,羽儀悉備,翼從入長沙城。
時納等據車輪,夾岸爲城,士卒皆百戰之馀,器甲一精一嚴,徒一黨一勇銳,蒙沖鬥艦,亘水陵山。
時天日清明,初無雲霧,軍發之際,忽然風雨,時人謂爲泣軍,百姓竊言知其敗也。
三月庚寅,有兩龍自城西江中騰躍升天,五色分明,遙映江水。
百姓鹹仰面目之,父老或聚而悲,竊相謂曰:“地龍已去,國其亡乎。
”初,納造大艦,一名曰三王艦者,邵陵王、河東王、桂一陽一嗣王三人并爲元帝所害,故立其像于艦,祭乙太牢,加其節蓋羽儀鼓吹,每戰辄祭之以求福。
又造二艦,一曰青龍艦,一曰白虎艦,皆衣以牛皮,并高十五丈,選其中尤勇健者乘之。
僧辯憚之,稍作連城以一逼一焉。
賊不敢交鋒,并懷懈怠。
僧辯因其無備,親執旗鼓以誡進止,群賊大敗,歸保長沙。
僧辯乃命築壘圍之,而自出臨視。
賊知不設備,其一黨一吳藏、李賢明等蒙楯直進,僧辯尚據胡一床一不爲之動,指麾勇敢,遂斬賢明,賊乃退歸。
初,陵納作逆,以王琳爲辭,雲“若放琳則自服”。
時衆軍未之許,而武陵王紀擁衆上流,内外駭懼。
元帝乃遣琳和解之,湘州乃平。
因被诏會衆軍西讨。
尋而武陵敗績。
是時,齊遣郭元建謀襲建邺,又遣其大将東方老等繼之。
陳武帝聞之,馳報江陵。
元帝即诏僧辯急下赴援。
僧辯次姑孰,即留鎮焉。
先命豫州刺史侯瑱築壘于東關以拒北軍,征吳郡太守張彪、吳興太守裴之橫會瑱而大敗之。
僧辯振旅歸建邺。
承聖三年二月,诏以僧辯爲太尉、車騎大将軍。
頃之丁母憂。
母姓魏氏,一性一甚安和,善于綏接,家門内外莫不懷之。
初,僧辯下獄,母流淚徒行,将入謝罪,元帝不與相見。
時貞惠世子有一寵一,母詣合自陳無訓,涕泗嗚咽,衆并矜之。
及僧辯罪免,母深相責厲,辭色俱嚴。
雖克複舊都,功蓋宇宙,母恒自謙損,不以富貴驕物,朝野稱之,謂爲明哲婦人。
及亡,甚見湣悼,且以僧辯勳重,故喪禮加焉。
命侍中、谒者監護喪事,諡曰貞敬太夫人。
靈柩将歸建康,又遣谒者至舟渚吊祭。
其年十月,魏遣兵及梁王察合衆将襲江陵,元帝征僧辯于建邺,爲大都督、荊州刺史。
未至,而荊州已滅。
及敬帝初即梁王位,僧辯預援立功,承制進骠騎大将軍、中書監、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
與陳武帝參謀讨伐。
時齊文宣又納貞一陽一侯明以爲梁嗣,與僧辯書,并貞一陽一亦頻與僧辯書,論還國繼統之事。
僧辯不納。
及貞一陽一與齊上一黨一王高渙至東關,散騎常侍裴之橫軍敗,僧辯遂謀納貞一陽一,仍書定君臣之禮。
因遣第七子顯、顯所生劉并弟子珍往充質,遣左戶尚書周弘正至曆一陽一迎明。
又遣吏部尚書王通送啓,因求以敬帝爲皇太子。
明報書許之。
僧辯遣使送質于邺,貞一陽一求度衛士三千。
僧辯慮其爲變,止受散卒千人而已,并遣龍舟法駕往迎。
貞一陽一濟江之日,僧辯擁烜中流,不敢就岸,末乃同會于江甯浦。
明踐位,授僧辯大司馬,領太子太傅、揚州牧,馀如故。
陳武帝時爲司空、南徐州刺史,因自京口舉兵襲之。
僧辯常處石頭城,是日視事,軍人已踰城北而入,南門又白有兵來。
僧辯與子頠遽走出合,計無所出,乃據南門樓拜請求哀。
陳武縱火焚之,方共頠下就執。
陳武謂曰:“我有何辜,公欲與齊師賜讨。
”又曰:“何意全無防備。
”僧辯曰:“委公北門,何謂無備?”是夜,及子頠俱被絞殺。
初,僧辯平建邺,遣陳武守京口,推以赤心,結廉、蔺之分。
且爲第三子頠許娶陳武章後所生女,未昏而僧辯母亡,然情好甚密,其長子顗屢谏不聽。
至是,會江淮人報雲“齊兵大舉至壽春”,僧辯謂齊軍必出江表,因遣記室參軍江旰以事報陳武,仍使整舟艦器械。
陳武宿有圖僧辯志,乃聞命,留旰城中,銜枚而進。
知謀者唯侯安都、周文育而已,外人但謂江旰徵兵扞北。
安都舟艦将趣石頭,陳武控馬未進。
安都大懼,乃追陳武罵曰:“今日作賊,事勢已成,生死須決,在後欲何所望?若敗俱死,後期得免斫頭邪?”陳武曰:“安都嗔我。
”乃敢進,遂克之,時壽春竟無齊軍,又非陳武之谲,殆天授也。
顗承聖初位侍中,魏克江陵,随王琳入齊,爲竟陵郡守。
齊遣王琳鎮壽春,将圖江左。
及陳平淮南殺琳,顗聞之,乃出郡城南登高冢上,号哭一恸而絕。
顗弟頒,少有志節,恒随梁元帝。
及荊州覆滅,入于魏。
僧辯既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