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2 列傳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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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見之,謂所親曰:“吾幼屬文亦不加此。
”爲海鹽令,有政績。
入爲太子洗馬。
一性一孝弟,陵嘗疾笃,份燒香泣涕,跪誦孝經,日夜不息,如是者三日,陵疾豁然而愈,親戚皆謂份孝感所緻。
先陵卒。
儀少聰警,仕陳位尚書殿中郎。
陳亡,隐于錢唐之赭山。
隋炀帝召爲學士,尋除着作佐郎。
大業四年卒。
陵弟孝克,有口辯,能談玄理。
一性一至孝,遭父憂殆不勝喪。
事所生母陳氏,盡就養之道。
梁末,侯景寇亂,孝克養母,饘粥不能給。
妻東莞臧氏,領軍将軍盾女也,甚有容色。
孝克乃謂曰:“今饑荒如此,供養交阙,欲嫁卿與富人,望彼此俱濟,于卿如何?”臧氏弗許之。
時有孔景行者,爲侯景将,多從左右一逼一而迎之,臧氏涕泣而去,所得谷帛,悉以遺母。
孝克又剃發爲沙門,改名法整,兼乞食以充給焉。
臧氏亦深念舊恩,數私緻饋饷,故不乏絕。
後景行戰死,臧氏伺孝克于途中,累日乃見,謂孝克曰:“往日之事,非爲相負,今既得脫,當歸供養。
”孝克默然無答。
于是歸俗,更爲夫妻。
後東遊,居錢唐之佳義裡,與諸僧讨論釋典,遂通三論。
每日二時講,旦講佛經,晚講禮傳,道俗受業者數百人。
天嘉中,除剡令,非其好,尋去職。
太建四年,征爲秘書丞,不就。
乃蔬食長齋,持菩薩戒,晝夜講誦法華經。
宣帝甚嘉其一操一行。
後爲國子祭酒。
孝克每侍宴,無所食噉,至席散,當其前膳羞損減。
帝密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斌自是伺之,見孝克取珍果納紳帶中。
斌當時莫識其意,後尋訪,方知其以遺母。
斌以啓,宣帝嗟歎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遣将還,以饷其母。
時論美之。
至德中,皇太子入學釋奠,百司陪列。
孝克發孝經題,後主诏皇太子北面緻敬。
祯明元年,入爲都官尚書。
自晉以來,尚書官僚,皆攜家屬居省。
省在台城内下舍門中,有閣道東西跨路,通于朝堂。
其第一即都官省,西抵閣道,年代久遠,多有鬼怪。
每夜昏之際,無故有聲光,或見人着衣冠從井中出,須臾複沒;或閘合自然開閉。
居多死亡,尚書周确卒于此省。
孝克代确,便即居之,經兩載,祅變皆息,時人鹹以爲貞正所緻。
孝克一性一清素,好施惠,故不免饑寒。
後主敕以石頭津稅給之,孝克悉用設齋寫經,随盡。
二年,爲散騎常侍,侍東宮。
陳亡,随例入長安。
家道壁立,所生母患,欲粳米爲粥,不能常辦。
母亡後,孝克遂常噉麥,有遺粳米者,孝克對而悲泣,終身不複食焉。
開皇十二年,長安疾疫,隋文帝聞其名行,召令于尚書都堂講金剛般若經。
尋授國子博士,後侍東宮,講禮傳。
十九年,以疾卒,年七十三。
臨終政坐念佛,室内有非常香氣,鄰裡皆驚異之。
子萬載,位太子洗馬。
鮑泉字潤嶽,東海人也。
父幾字景玄,家貧,以母老詣吏部尚書王亮幹祿,亮一見嗟賞,舉爲舂陵令。
後爲明山賓所薦,爲太常丞。
以外兄傅昭爲太常,依制缌服不得相臨,改爲尚書郎,終于湘東王谘議參軍。
泉美須髯,善舉止,身長八尺,一性一甚警悟。
博涉史傳,兼有文筆。
少事元帝爲國常侍,早見擢任,謂曰:“我文之外無出卿者。
”後爲通直侍郎。
常乘高幰車,從數十左右,傘扒服玩甚一精一。
道逢國子祭酒王承,承疑非舊貴,遣訪之,泉從者答曰“鮑通直”。
承怪焉,複欲辱之,遣一逼一車問:“鮑通直複是何許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爲口實,見尚豪華人,相戲曰“鮑通直複是何許人,而得如此”,以爲笑谑。
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
方等之敗,元帝大怒,泉與王僧辯讨之。
僧辯曰:“計将安出?”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慮。
”僧辯曰:“君言文士常談耳,河東少有武幹,非一精一兵一萬不可以往。
竟陵甲卒不久當至,猶可重申。
欲與卿入言之。
”泉許諾,及僧辯如向言,泉默然不繼。
元帝大怒,于是械系僧辯,時人比泉爲郦寄。
泉既專征長沙,久而不克。
元帝乃數泉二十罪,爲書責之曰:“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猬一毛一,徒勞繞喙。
”乃從獄中起王僧辯代泉爲都督,使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與僧辯往。
乃至長沙,遣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
”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
”乃拂席坐而待之。
僧辯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
”命重歡出令示泉,鎖之一床一下。
泉顔色自若,了無懼容,曰:“稽緩王師,罪乃甘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愦愦耳。
”僧辯色甚不平,泉乃啓陳淹遲之罪。
元帝尋複其任,令與僧辯等東一逼一邵陵王于郢州。
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諸爲刺史,泉爲長史,行州府事。
方諸見泉和弱,每有谘陳未嘗用,使泉伏一床一騎背爲馬,書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盡相欺。
侯景密遣将宋子仙、任約襲之。
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蒱酒自樂,雲“賊何由得至”。
既而傳告者衆,始命阖門。
城陷,賊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
後景攻王僧辯于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于江夏,沈其一屍一于黃鶴矶。
初,泉夢着朱衣行水上,及死,舉身帶血而沈于江如其夢。
泉于儀禮尤明,撰新儀三十卷行于世。
時又有鮑行卿以博學大才稱,位後軍臨川王錄事,兼中書舍人,遷步兵校尉。
上玉璧銘,武帝發诏褒賞。
好韻語,及拜步兵,面謝帝曰:“作舍人,不免貧,得五校,實大校。
”例皆如此。
有集二十卷。
撰皇室儀十三卷,乘輿龍飛記二卷。
弟客卿位南康太守。
客卿三子,檢、正、至,并才藝知名,俱爲湘東王五佐。
正好交遊,無日不适人,人爲之語曰:“無處不逢烏噪,無處不逢鮑佐。
”正不爲湘東王所知,獻書告退。
王恨之。
及建邺城陷,正爲尚書外兵郎,病不能起。
景雜于死一屍一焚之。
王聞之曰:“忠非紀信,利非象齒,焚如棄如,于是乎得。
”君子以此知湘東王不仁。
檢爲湘東鎮西府中記室,使蜀,不屈于武陵王,見害。
論曰:夏侯勝雲,“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于賀瑒、賀琛、朱異、司馬褧其得之矣。
而異遂徼一寵一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時,苟取容媚。
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禍難既彰,不明其罪,亦既身死,一寵一贈猶殊。
罰既弗加,賞亦斯濫。
夫太清之亂,固其宜矣。
顧協清介,足以追蹤古人,徐摛貞正,仁者信乎有勇。
孝穆聰明特達,締構興王,獻替謀猷,亮直斯在。
泉本文房之士,每處荷戈之任,非材之責,勝任不亦難乎。
”爲海鹽令,有政績。
入爲太子洗馬。
一性一孝弟,陵嘗疾笃,份燒香泣涕,跪誦孝經,日夜不息,如是者三日,陵疾豁然而愈,親戚皆謂份孝感所緻。
先陵卒。
儀少聰警,仕陳位尚書殿中郎。
陳亡,隐于錢唐之赭山。
隋炀帝召爲學士,尋除着作佐郎。
大業四年卒。
陵弟孝克,有口辯,能談玄理。
一性一至孝,遭父憂殆不勝喪。
事所生母陳氏,盡就養之道。
梁末,侯景寇亂,孝克養母,饘粥不能給。
妻東莞臧氏,領軍将軍盾女也,甚有容色。
孝克乃謂曰:“今饑荒如此,供養交阙,欲嫁卿與富人,望彼此俱濟,于卿如何?”臧氏弗許之。
時有孔景行者,爲侯景将,多從左右一逼一而迎之,臧氏涕泣而去,所得谷帛,悉以遺母。
孝克又剃發爲沙門,改名法整,兼乞食以充給焉。
臧氏亦深念舊恩,數私緻饋饷,故不乏絕。
後景行戰死,臧氏伺孝克于途中,累日乃見,謂孝克曰:“往日之事,非爲相負,今既得脫,當歸供養。
”孝克默然無答。
于是歸俗,更爲夫妻。
後東遊,居錢唐之佳義裡,與諸僧讨論釋典,遂通三論。
每日二時講,旦講佛經,晚講禮傳,道俗受業者數百人。
天嘉中,除剡令,非其好,尋去職。
太建四年,征爲秘書丞,不就。
乃蔬食長齋,持菩薩戒,晝夜講誦
宣帝甚嘉其一操一行。
後爲國子祭酒。
孝克每侍宴,無所食噉,至席散,當其前膳羞損減。
帝密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斌自是伺之,見孝克取珍果納紳帶中。
斌當時莫識其意,後尋訪,方知其以遺母。
斌以啓,宣帝嗟歎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馔,并遣将還,以饷其母。
時論美之。
至德中,皇太子入學釋奠,百司陪列。
孝克發孝經題,後主诏皇太子北面緻敬。
祯明元年,入爲都官尚書。
自晉以來,尚書官僚,皆攜家屬居省。
省在台城内下舍門中,有閣道東西跨路,通于朝堂。
其第一即都官省,西抵閣道,年代久遠,多有鬼怪。
每夜昏之際,無故有聲光,或見人着衣冠從井中出,須臾複沒;或閘合自然開閉。
居多死亡,尚書周确卒于此省。
孝克代确,便即居之,經兩載,祅變皆息,時人鹹以爲貞正所緻。
孝克一性一清素,好施惠,故不免饑寒。
後主敕以石頭津稅給之,孝克悉用設齋寫經,随盡。
二年,爲散騎常侍,侍東宮。
陳亡,随例入長安。
家道壁立,所生母患,欲粳米爲粥,不能常辦。
母亡後,孝克遂常噉麥,有遺粳米者,孝克對而悲泣,終身不複食焉。
開皇十二年,長安疾疫,隋文帝聞其名行,召令于尚書都堂講金剛般若經。
尋授國子博士,後侍東宮,講禮傳。
十九年,以疾卒,年七十三。
臨終政坐念佛,室内有非常香氣,鄰裡皆驚異之。
子萬載,位太子洗馬。
鮑泉字潤嶽,東海人也。
父幾字景玄,家貧,以母老詣吏部尚書王亮幹祿,亮一見嗟賞,舉爲舂陵令。
後爲明山賓所薦,爲太常丞。
以外兄傅昭爲太常,依制缌服不得相臨,改爲尚書郎,終于湘東王谘議參軍。
泉美須髯,善舉止,身長八尺,一性一甚警悟。
博涉史傳,兼有文筆。
少事元帝爲國常侍,早見擢任,謂曰:“我文之外無出卿者。
”後爲通直侍郎。
常乘高幰車,從數十左右,傘扒服玩甚一精一。
道逢國子祭酒王承,承疑非舊貴,遣訪之,泉從者答曰“鮑通直”。
承怪焉,複欲辱之,遣一逼一車問:“鮑通直複是何許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爲口實,見尚豪華人,相戲曰“鮑通直複是何許人,而得如此”,以爲笑谑。
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
方等之敗,元帝大怒,泉與王僧辯讨之。
僧辯曰:“計将安出?”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慮。
”僧辯曰:“君言文士常談耳,河東少有武幹,非一精一兵一萬不可以往。
竟陵甲卒不久當至,猶可重申。
欲與卿入言之。
”泉許諾,及僧辯如向言,泉默然不繼。
元帝大怒,于是械系僧辯,時人比泉爲郦寄。
泉既專征長沙,久而不克。
元帝乃數泉二十罪,爲書責之曰:“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猬一毛一,徒勞繞喙。
”乃從獄中起王僧辯代泉爲都督,使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與僧辯往。
乃至長沙,遣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
”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
”乃拂席坐而待之。
僧辯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
”命重歡出令示泉,鎖之一床一下。
泉顔色自若,了無懼容,曰:“稽緩王師,罪乃甘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愦愦耳。
”僧辯色甚不平,泉乃啓陳淹遲之罪。
元帝尋複其任,令與僧辯等東一逼一邵陵王于郢州。
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諸爲刺史,泉爲長史,行州府事。
方諸見泉和弱,每有谘陳未嘗用,使泉伏一床一騎背爲馬,書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盡相欺。
侯景密遣将宋子仙、任約襲之。
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蒱酒自樂,雲“賊何由得至”。
既而傳告者衆,始命阖門。
城陷,賊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
後景攻王僧辯于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于江夏,沈其一屍一于黃鶴矶。
初,泉夢着朱衣行水上,及死,舉身帶血而沈于江如其夢。
泉于儀禮尤明,撰新儀三十卷行于世。
時又有鮑行卿以博學大才稱,位後軍臨川王錄事,兼中書舍人,遷步兵校尉。
上玉璧銘,武帝發诏褒賞。
好韻語,及拜步兵,面謝帝曰:“作舍人,不免貧,得五校,實大校。
”例皆如此。
有集二十卷。
撰皇室儀十三卷,乘輿龍飛記二卷。
弟客卿位南康太守。
客卿三子,檢、正、至,并才藝知名,俱爲湘東王五佐。
正好交遊,無日不适人,人爲之語曰:“無處不逢烏噪,無處不逢鮑佐。
”正不爲湘東王所知,獻書告退。
王恨之。
及建邺城陷,正爲尚書外兵郎,病不能起。
景雜于死一屍一焚之。
王聞之曰:“忠非紀信,利非象齒,焚如棄如,于是乎得。
”君子以此知湘東王不仁。
檢爲湘東鎮西府中記室,使蜀,不屈于武陵王,見害。
論曰:夏侯勝雲,“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于賀瑒、賀琛、朱異、司馬褧其得之矣。
而異遂徼一寵一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時,苟取容媚。
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禍難既彰,不明其罪,亦既身死,一寵一贈猶殊。
罰既弗加,賞亦斯濫。
夫太清之亂,固其宜矣。
顧協清介,足以追蹤古人,徐摛貞正,仁者信乎有勇。
孝穆聰明特達,締構興王,獻替謀猷,亮直斯在。
泉本文房之士,每處荷戈之任,非材之責,勝任不亦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