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三等級是整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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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論述的進展。

     這裡隻需讓人們領會:特權階級有益于公共事業的說法隻不過是一種幻想;沒育特權階級,第三等級同樣完成公共事業中全部艱難的任務;沒有特權階級、高級職務将被更出色的人所承擔;這些職務理所當然地應該是對公認的才幹和勞績的獎勵和酬謝:如果說特權階級已經竊取了所有名利雙收的職位,那麼這既是對全體公民極可憎的不公道,也是對公共事務的背叛。

     因此,誰敢說第三等級自身不具備組成整個國家的一切必要條件?第三等級猶如一個強壯有力的人,他的一隻臂膀還被綁在鎖鍊上。

    如果除掉特權等級,國家不會少些什麼,反而會多些什麼。

    因此,第三等級現在是什麼?是一切,是被束縛被壓迫的一切。

    沒有特權等級,第三等級将會是什麼?是一切,是自由的欣欣向榮的一切。

    沒有第三等級,将一事無事,沒有特權等級,一切将更為順利。

    我們已經證明,特權等級不但遠不能為國家造福,反而隻會削弱國家,危害國家;但這還不夠,還必須證明,貴族階級根本不在社會組織之内;它盡管對國家是一種負擔,但不會成為國家的一個組成部分。

     首先,在國家的一切基本成員中,不可能找到或安置貴族這個等級。

    我知道,為數衆多的人,由于身有殘疾、能力低下、懶惰成性或傷風壞俗而不能參加社會勞動。

    在常規之外,總有例外和弊端,在一個幅員遼闊的帝國内尤其如此。

    不過我們至少會同意,這種弊端越少,國家就越被視為治理有方。

    治理最壞的要數這樣一種國家,在那裡人人都在忙碌,而在公民中卻有整整一個階級,不隻是孤立的個人,以無所事事為榮,他們消費的是産品中的精華,卻從未在生産上出過一點力。

    由于其浪蕩,這樣一個階級對于國家肯定是異己的。

     貴族等級享有民事的和公共的特權,所以在我們中間同樣是異己的。

     國家是什麼?是生活在一部普通法之下并由同一個立法機構代表的人們的聯合體。

     貴族等級享有特權、優免,乃至同廣大公民的權利截然分開的種種權利,這難道不是再确鑿無誤不過的嗎?貴族等級由此而脫離了普通等級和普通法。

    因此,貴族等級的公民權利已經使他們成為一個大國中的一群獨特的人。

    這是真正的國中之國。

     至于他們的政治權利,他們同樣單獨行使。

    他們擁有自己的代表,這些代表不受其他等級人民的委托。

    他們的全體代表單獨集會;當他們和普通公民的代表在同一大廳中開會時,他們的代表權在本質上同樣是與衆不同和分離的:由于他們的使命不是由人民所委托,由于他們的目的不是保衛普遍利益,而是保衛特殊利益,所以他們的原則和目的和國民是格格不入的。

     因此凡屬于國家的一切,第三等級都包羅無遺;而一切并非第三等級的東西,便不能看作是屬于國家的。

    第三等級是什麼?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