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學習和其他一些記憶功能(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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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認以及過程和痕迹之間的交流問題:再認理論及其問題;過程和痕迹之間交流的原因;相似律;其他定律。

    新過程的喚起&mdash&mdash思維:邏輯學和心理學的關系;問題的解決&mdash&mdash兩個步驟;M.R.哈羅爾的實驗;如何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ldquo頓悟”知覺中的組織和思維的比較;實驗研究;原始的重組;效果律。

    我們的行為圖景:智力;重組的不同類型。

     再認以及過程和痕迹之間的交流問題 &ldquo再認&rdquo(recognition)這個詞究竟意指什麼,恐怕不大容易進行界定。

    例如,我把一支鉛筆再認為一支鉛筆以及我把我的特定鉛筆再認為我的鉛筆;但是,在某種意義上說,後者的效應隻有當我在其他鉛筆中看到我的鉛筆時才會發現,而不是當我把鉛筆從口袋裡拿出來時發生。

    麥考迪(Maccurdy)提供了一個類似的例子:&ldquo如果我在倫敦遇到我的一名學生,我認出了他;可是,如果我在劍橋大學的講堂裡遇到同一個人,我不一定會認出他來,盡管我知道他在那裡&rdquo(p.113)。

     因此,我們首先必須區分&ldquo類别&rdquo再認(classrecognition)和個體再認(individualrecognition),其次,必須區分明顯的再認(ex-plicitrecognition)和含蓄的再認(implicitrecognition)。

    所謂明顯的再認,具有麥考迪在倫敦遇見他的學生的特征,所謂含蓄的再認,意指他在課堂裡遇見他的學生。

    在我看來,如果說後一個例子中沒有發生任何再認,那是不正确的。

    這是因為,如果我或麥考迪被問起,我們是否認識我們班組裡的這個學生或那個學生,那麼,我們會毫不猶豫地說&ldquo認識&rdquo,這個回答并不假設該問題已經改變了對學生的知覺(perception);我的肯定回答是知覺的直接産物,即便它缺乏那種在不同的環境中(例如在倫敦)會有的熟悉感。

     我們仍須處理不同的情況,而再認理論則不斷發現它被那種困難所牽制。

    馮·雷斯托夫(VonRestorff)已經指出,類别再認和個體再認之間的差異無法使麥考迪毫不含糊地去評價她自己的量化結果。

     再認理論及其問題 曾有一段時間,再認成為心理學中的主要問題。

    卡紮洛夫(Katzaroff)在1911年發表了論述這個課題的論文,在該論文中他列舉并讨論了14種不同的理論。

    對于每一種再認理論來說,總有一個基本的事實是突出的:一個物體A不能被再認,除非某個物體A&rsquo曾經在先前發生過。

    除了惠勒(Wheeler)的理論之外,按照任何一種理論,這意味着當前的過程處于一個A&rsquo痕迹的某種影響之下。

    惠勒的理論在應用于再認方面比之應用于回憶方面要少得多,這就是我的理解。

    問題是:這種影響屬于何種類型,是什麼東西導緻了這種影響,也就是說,用我們的術語來表述,為什麼過程與痕迹A&rsquo相交流?1906年,舒曼(Schumann)在調整了有關閱讀心理的實驗研究後說:&ldquo今天,下列的假設已經變得相當普遍,也就是說,在再認的活動中,對某個物體的先前知覺的意像(images)重新得到激發,與感覺(sensations)相融合,并為知覺過程提供它的&lsquo熟悉性質&rsquo(qualityoffamiliarity)&rdquo(P170)。

    按照這種觀點,再認可以用同化(assimilation)來解釋,然而,由于我們已經拒斥了同化的假設(第3章,見邊碼,p.103),我們不會接受關于再認的這種解釋,但是,我發現巴特萊特(Bartlett)對這一假設的評判過于苛刻了,他曾經說過:&ldquo這是一個毫無結果的假設的明顯例子,它不可能被證明或反駁&rdquo(p.192)。

    這是因為,除了它的特定形式以外,該假設還主張在現在發生的過程和先前過程留下的痕迹系統之間存在一種聯結。

    這種主張盡管像我們所有的生理假設那樣,經不起直接證明的檢驗,但卻找到了一些事實來作為證明的依據,如果沒有這些假設,這些事實将得不到解釋。

    舒曼本人經常指出這樣的事實,如果把一個由25個字母組成的單詞在視速儀裡呈現出來,其各個部分便能清楚可見,而且,這個清楚地看到的單詞可能或多或少不同于實際呈現的那個單詞,反之,對25個互不聯系的字母來說,充其量隻有一小部分能被清楚地看到。

    當然,我是贊同巴特萊特的觀點的,如果他單單把批評用于感覺和意像進行融合這一假設的話,但是,即便如此,我也必須為舒曼辯護,即在他的報告發表之時,尚無人看到過程和痕迹之間進行聯結的可能性。

     卡紮洛夫和克拉帕雷德的理論 在再認中,正如我在前面說過的那樣,過程受痕迹的影響最小是任何一種再認理論必須作出的假設。

    但是,卡紮洛夫認為,這種最小的影響是不夠的,對此克拉帕雷德(Claparede,1911年)予以有力的辯解。

    克拉帕雷德提供了一些例子,其中無疑發生了痕迹和過程的聯結,但是再認卻未能出現。

    他的材料大部分取自催眠後暗示,取自柯爾薩科夫綜合症(Korsakoffsyndrome),這種綜合症以極度的記憶缺失為特征。

    他指出,柯爾薩科夫的病人一方面在再認的成就和随意回憶(voluntaryrecall)之間存在不一緻,另一方面在再認的成就和醫院裡的定向之間存在不一緻。

    前者可能完全喪失,而後者則可能仍然正常。

    這樣,一位女病人對醫院的定向可能完全良好,例如她可以找到去廁所和卧室的路線等等,然而卻不能認出她的護士,盡管護士已經服侍她達六個月之久。

    如果護士問她,她是否認得她,女病人會回答說:&ldquo不,女士,我敢用榮譽打賭,我不認識你&rdquo(克拉帕雷德,p84)。

    我之所以重新引用這段話,是為了表明缺乏再認将意味着什麼,而且,這與我們前面讨論過的課堂裡的那個學生的例子多麼不同。

    根據那次讨論,克拉帕雷德的病人的回答表明缺乏個體再認,而不是缺乏類别再認。

    實際上,正如麥考迪指出的那樣(麥考迪自己的觀察充分證實了克拉帕雷德的觀察),護士不僅作為一名婦女被再認,而且還作為一個需要尊敬的婦女被再認。

    克拉帕雷德用這些病人開展了實驗;麥考迪重新做了一個特别簡練的實驗。

    我在這裡把它省略了,并代之以麥考迪本人提供的一個富有獨創性的實驗:&ldquo我向病人講出我的全名和地址,可是,過不了幾分鐘,這些全被&lsquo忘得&rsquo一千二淨。

    嗣後,我向被試提供一份有10個基督教名的名單,一份有10個姓的名單,還有一份涉及街道數目和街名的名單。

    要求被試從這些名單中猜測哪一個是我的名字。

    使我感到驚訝的是,猜測的結果與正常被試用這些材料作有意記憶時得到結果幾乎同樣正确。

    但是,被試所保留的反應僅僅是一種猜測,它并不與任何&lsquo我&rsquo的感受相聯系;無論在什麼場合,病人并不認為他有理由說出為什麼從名單中選出這個名字而不是那個名字。

    &rdquo(p.121)在這實驗中,令人注目的一點是(正如克拉帕雷德從事的那些實驗一樣),新過程&mdash&mdash&ldquo猜測&rdquo&mdash&mdash肯定與實驗之前提供的信息所留下的痕迹相互交流。

    這已為選擇的正确性所證明。

    不過,盡管過程與痕迹進行交流,它卻缺乏再認,正确的選擇是在沒有确信的情況下作出的,它們以純粹猜測的形式出現。

    因此,單單交流是不夠的,還必須補充其他因素,這種因素是由卡紮洛夫和克拉帕雷德發現的,麥考迪或多或少地同意他們的解釋,也就是對&ldquo我的感受&rdquo的解釋。

    用卡紮洛夫的話來說:&ldquo人們都可以因此作出這樣的假設,熟悉性感覺(sentimentdefamilier)伴随着一種反複的感覺,前者來自這樣的事實,即當這種感覺第一次通過我們意識的時候,它恰恰與我們的&lsquo自我&rsquo(Ego)感覺聯合起來,而且,可以這樣說,不僅與&lsquo自我&rsquo感覺聯合起來,而且被它所包圍&rdquo(p.78)。

     今天,看來有點令人驚訝的是,這一理論竟然得到如此少的支持。

    巴特萊特盡管區分了四種再認理論,但他卻根本沒有提到它。

    然而,我們不要忘記,在這一理論提出的時候,實驗心理學甚至還沒有給自我以任何地位。

    因此,在我1912年出版的著作中,我拒絕接受克拉帕雷德的解釋,然而現在,當自我在業已提出的心理學體系中占居突出的地位時,我承認它的價值,并且對它的作者們的洞察力表示欽佩。

    許多理論家承認&ldquo熟悉感&rdquo(feelingoffamiliarty),也就是霍夫丁的&ldquoBekanntheits-Qualitat&rdquo(熟識的性質),但是,他們已經對這種讨論感到滿足,不論這種性質是經驗的一種情緒成分還是經驗的一種理智成分,而且不承認這樣的事實,即所謂&ldquo熟悉&rdquo就是&ldquo對我熟悉&rdquo(familiartome),也就是說,再認涉及一種物體-自我關系。

     這一理論和我們的自我假設 我們的自我理論,正如它在前面幾章被提及的那樣,允許我們接受克拉帕雷德的理論,一方面使它從他開展研究的那個時期所産生的一些結果中擺脫出來,另一方面在沒有任何新假設的情況下把它合并到我們自己的體系中來。

    在第八章,我們看到了有關一個永久性自我系統的必要假設如何涉及一個環境系統的假設,這個自我系統與環境系統原來保持分離狀态。

    在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我們根據痕迹理論的觀點發展了這一假設,現在我們可以來收獲它們了。

    我相信,它鞏固了我們理論的地位,而我們的理論導源于事實,這些事實與那些現在即将被我們理論解釋的事實不同。

    它以一般的組織理論為基礎,而現在則為再認和随意回憶提供了一種解釋。

     在我們的理論中,痕迹以一種潛伏的形式保持了讀過程的動力。

    我們還了解到,我們的環境場(environmentalfield)并不由一些&ldquo消亡的&rdquo或&ldquo無關緊要的&rdquo事物所組成,相反,這些事物都具有動力的特征,例如相貌特征、機能特征和需求特征等。

    所有這些特征都意味着一種物體-自我關系,也就是自我和環境物體之間力的相互作用。

    因此,有關一個物體的痕迹通常是較大痕迹的一個部分,對這個較大痕迹來說,該物體隻是一個亞系統(sub-system),而自我的一個部分則是另一種亞系統,這兩個亞系統由那些與知覺過程中獲得的力相一緻的力來聯結。

    因此,痕迹與一個新的物體過程的交往意味着(至少從潛能上說)整個痕迹與新過程的交往。

    按照克拉帕雷德理論,隻有當整個痕迹都參與交往,而不僅僅是物體的亞系統參與交往時,再認才可能發生。

     這是把克拉帕雷德的理論翻譯成我們自己的理論。

    當我們根據克拉帕雷德理論的一般方面來正視他的理論時,這種情況将被看得格外清楚。

    &ldquo人們必須在兩種聯結之間作出區分:一種是在觀念之間最終建立它們自己,另一種是在觀念和構成自我的觀念(也即人格)之間建立它們自己。

    在純粹被動的或反射的觀念聯想情形裡,第一種聯結單獨起作用;而在涉及自我的随意回憶或再認的情形裡,第二種聯結将發揮其作用&rdquo(克拉帕雷德,p.86)。

    用我們的話來說,與痕迹系統的一個部分進行交流可能使并不包含自我的系統的其他部分發揮作用,或者使那些屬于自我的部分也發揮作用。

    對當前過程的影響在這兩種情形裡肯定是不同的。

     這種情況與執行者的指令(thecommandoftheexecutive)很相似。

    在已被證明富有成果的自我内部力量、自我環境力量和内部環境力量之間的區分,在這裡也找到了它的應用。

    影響過程的痕迹内的力量可能屬于這三種力量中的任何一種。

    第一種力量尚未被克拉帕雷德提到過,但是另外兩種則與他的區分是對應的。

     這一理論允許推論某些條件,在這些條件下再認或多或少可能發生。

    由于它依靠特定痕迹系統中自我部分的參與,因此,這個系統的結構将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自我和物體部分之間的動力交流越密切,那麼,如果其餘條件都相同的話,則再認就将越有可能發生。

    現在,在行為環境的結構中,有一些事物接近自我,有一些事物則離開自我,甚至還有一些事物實際上沒有自我聯結。

    按照這種理論,按照所有與事實相符合的現象,前者将比後者更好地被再認。

    在許多例子中,自我-物體的關系是由于(或者至少部分地是由于)自我的興趣和态度。

    因此,無論什麼東西,隻要令我們感到興趣,吸引我們的注意力,相對來說都是容易被再認的。

    麥考迪曾這樣說道(p.124):&ldquo面對誠實的觀察者的充分證據,我們否認曾經做過的一些事情,實際上這些事情是&lsquo心不在焉&rsquo時從事的活動,是自主的活動。

    自主的行為(auto-maticbehaviour)是沒有&lsquo我&rsquo依附于其上的。

    &rdquo 熟悉性 我們能否解釋為什麼熟悉性的積極印象無法随我們太熟悉的物體而出現?當我們以這種方式系統地闡述這個問題時,我們必須記住,即便是十分熟悉的物體,如果它們出現在新的環境裡,也可能攜帶熟悉性;我們可以回憶一下麥考迪的學生例子。

    這一事實為我們的解釋提供了一條線索。

    當我們在正常的環境中看到熟悉的物體時,我們對該物體的态度一般說來也是正常的态度。

    因此,與痕迹交流的過程并不是簡單地感知物體的過程,而是由于與占優勢的态度相一緻,緻使感知物體的過程與自我具有明确的關系。

    這種新過程馬上與整個自我-物體的痕迹相交流;反之,當物體在一個新環境裡遭遇不同的自我态度時,交流就會在物體過程和物體痕迹之間發生,而一個部分痕迹與一個部分過程進行這種交流的結果将是我們再現理論中産生的結果:整個痕迹将處于張力狀态之中。

    我們從這種張力(ten-sion)中得出自發再現的可能性,而且再認确實十分經常地由自發再現所伴随着。

    但是,現在我們被迫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這種應力(stress)包含自我-物體的痕迹模式,則它也必須說明再認中的熟悉性。

    可是,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在實際的再認例子中也包括了一些其他的例子,在這些例子中,一個已知物體在沒有這種特征的情況下也出現了。

    于是,我們必須假設,在這些例子中,過程和痕迹之間的交流發生了,然而,它是這樣一種交流,即痕迹中不産生任何應力的一種交流。

    當我們把這個例子與沒有再認的例子進行比較時(例如,克拉帕雷德的柯爾薩科夫綜合症病人就屬于沒有再認的例子),我們确實看到,在這兩種情形之間存在一條分界線,而在頭兩種情形之間(也就是在倫敦遇到學生和在教室裡遇到學生)卻沒有分界線。

     我們的理論也說明了下述事實,即熟悉性可能或多或少是令人印象深刻的。

    我們的理論必須用物體-自我痕迹中建立起來的應力數量來解釋熟悉性的印象深刻性(或強度),這種應力可以在強度方面連續不斷地發生變化,這也是來自該理論的直接結果。

     在應用這一假設時,人們不該忘記我們的闡述是大大簡化了的。

    為了找到基本的動力學原理,它把一個物體與一種自我關系分隔開來了。

    實際上,會得到更加複雜的條件。

    正是為了了解這種複雜性,人們首先必須掌握一種簡單的(即便是虛構的)情形的原理。

     在再認中由痕迹或過程施加的影響究竟屬于何種類型的問題,隻得到了部分的回答。

    我們關于施加影響的痕迹說得較多,而對實際的影響本身倒反而說得不夠。

    個中的原因是很明顯的。

    我們知道這種影響僅僅通過直接經驗&mdash&mdash我看不到對動物行為的任何一種觀察如何才能揭示這一點,因為柯爾薩科夫綜合症病人在其正常環境中的行為看來與正常人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同;沒有再認的行為和沒有随意回憶的行為這一事實是經不起這種觀察檢驗的&mdash&mdash但是,我們不知道痕迹和過程之間動力聯結的任何情況,隻有一個例外,那就是為了對直接經驗的事實作出解釋,或者為了對在直接經驗幫助下解釋的那些事實作出解釋。

    因此,我們在目前所能說的一切是,與一個痕迹進行交流的一個過程肯定不同于那個不與痕迹交流的過程,而且,它與之交流的痕迹的種類也将決定這種影響的性質。

     過程和痕迹之間交流的原因 現在,我們可以最終轉向經常被推遲的那個問題了,也就是說過程和痕迹之間交流的原因問題。

    這樣,我們将結束第十章開始的讨論(見邊碼p.461),此外我們還必須從接近這個問題的兩種方式之間作出選擇;一種方式是,我們可以調查一切已知事實,并設法從這些事實中盡可能獲取許多特殊定律,另一種方式是,我們可以對交流及其效果進行分析,并從每一次分析中獲取一般的規律,然後往規律中填充我們能夠發現的許多特定例子。

    我選擇了第二種方式,因為經驗主義的資料少得可憐,除了苛勒和馮·雷斯托夫尚未發表的實驗報告以外,在解決我們的問題方面尚未收集到充分的經驗主義資料。

     一般原理 現在,讓我從廣義上考慮這一事件。

    一個過程被喚起&mdash&mdash為了簡化起見,我們假設這是一個由感覺刺激引起的知覺過程;該過程發生在一個&ldquo痕迹列&rdquo(tracecolumn)的頂端(見邊碼p.447);它實際上可與無數痕迹系統中的任何一個系統進行交流。

    由于該過程将受到這一交流的影響,因此,它在現存的痕迹中間所作的選擇将決定它自己的未來。

    我們在前面已經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我們已經發現,在這些條件下,這種選擇肯定有賴于它對該過程的未來的影響。

    我們對第九章(見邊碼p.373)提供的環形卻覺運動過程的描述可以翻譯成以下的措詞。

    啟動這一運動的場F0選擇這些運動以決定它自己的未來,選擇的方式是使序列場F1,F2&hellip&hellip漸進地處于較少的應力之下。

    如果我們把這個一般的原理應用于由過程作出的痕迹選擇問題,那便不是什麼新的假設了:這種選擇必須與過程的性質相關,它必須促進這一過程的發展,而不是其他過程的發展。

    讓我們把目前正在受到促進的這種發展稱為過程的穩定性(thestabilityofthepro-cess),目的是為了取得一個方便的名稱。

    實際的選擇将有賴于這種穩定性。

    那些痕迹将與該過程進行交流,而過程将為痕迹提供它所需要的特定穩定性。

    當我們說,用此方式我們的問題成了一個組織問題時,我們并沒有說出什麼新東西,但是,根據這種闡述,我們把我們的問題與其他問題(它們的解決辦法前面已有表述)聯結起來了。

    再者,在這方面,記憶并不表現出一種全新的功能,并伴有全新的定律,而是作為一種十分一般的功能的一個特例。

     相似律 我們遇到過的關于知覺組織的第一批定律之一是相似律(lowofsimilarity)。

    如果我們能夠将這一定律用于我們目前的問題,那麼,它将意味着,一個過程将對一個通過相似過程而建立起來,以便與之進行交流的痕迹施加一種動力影響。

    我們在第十章的讨論中指明了這樣一個定律的必要性,并且認為相似性必須指模式的相似性。

    相似律已經得到承認,盡管我們對産生自不同的理論基礎(這是由許多心理學家根據他們的再認理論提出的)的不同術語持懷疑态度。

    我想起了霍夫丁、舒曼和西蒙(Semon)。

    确實,如果沒有這樣一個定律,要想解釋再認和大量的所謂聯想性再現便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我們不該忘記,所謂相似性并不是絕對的相似性。

    一方面,當我們開始介紹組織的相似律時,我們把它闡述為一種相似性-接近性定律。

    兩種同時發生的相似過程将相互作用,兩者越接近,相互作用便越強。

    把這一定律用于我們的問題,便意味着,如果其餘情況均相同的話,一個相似的痕迹就将有機會被當前的過程[當它處于近因(recent)時]所選擇,也即處于痕迹列頂端附近的痕迹要比舊的痕迹更有機會被選擇。

    強調&ldquo如果其餘情況均相同&rdquo這個條件頗為重要,因為其他一些選擇因素(這是我們現在将進行讨論的)可能克服年齡帶來的不利條件。

     可是,另一方面,相似性的這種聯結也必須服從于馮·雷斯托夫曾用于他的重複材料和孤立材料概念上的(參見第十一章,邊碼P.485)同一種批評。

    如果一些相似的過程以下列方式連續發生,也即它們與先前任何一個過程的痕迹相交流,而不對它們的穩定性有所貢獻,那麼它們将很快地中止産生這種交流,通過與痕迹系統的交流而受益的一個新的相似過程也将不會去選擇它。

    當發生相反的情況,即緊跟着過程A的是一些不同的過程B、B&rsquo、B&rdquo&hellip&hellipA&rsquo時,A&rsquo将更有可能與A的痕迹相交流。

    這一點已經由苛勒和馮·雷斯托夫尚未公開發表的實驗所證明,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關于這個問題,苛勒在1932年哥本哈根國際代表大會上作過一個簡要報告。

    在我們讨論雷斯托夫關于痕迹聚集的論點時,我們看到這個相似性定義在知覺中有其确切的對應物,因而表現出組織的一般特征。

    業已發現,對過程和痕迹之間的關系來說有效的這個定律自動地使這種關系成為組織的關系。

     相似律和一般原理之間的關系 但是,我們對相似律的這種讨論并不感到滿意,因為我們是從一個更加一般的定律出發的,按照這個定律,過程和痕迹之間的交流是由前者的穩定性決定的。

    因此,我們必須考察這個一般的定律和特殊的相似律的關系。

    有關調查将受到下列事實的阻礙,即我們尚未恰當地給穩定性這個術語下定義。

    這樣一來,我們就容易地墜入目的論(teleological)解釋的圈套之中,也就是探究交流的結果,并把這種結果用作過程的原因。

    如果有人說:某種過程的發生是由于它在生物學上是有用的,那麼,這将是我們必須謹防的一種解釋。

    這是因為,一個過程的生物學優勢是一種必須由過程來解釋的結果,但是前者不能用來解釋後者。

    一個過程必須在它得以發生的系統的動力中找到它的解釋;另一方面,生物學優勢的概念,卻絲毫不屬于動力學。

    由此可見,以生物學優勢為依據的目的論解釋在格式塔理論中沒有地位。

     那麼,我們如何把穩定性的一般定律與相似性的特殊定律聯系起來呢?讓我們回到第一種影響上去,也就是我們讨論過的痕迹對過程的影響(即技能的獲得),并且讓我們考慮一個前面介紹過的例子,也就是一個南方人在冰雪覆蓋的北方街道上的例子。

    我們看到,南方人在穿越這些街道時技能的改進是由于痕迹和過程之間的相互作用。

    這種交流的原因必定在于這個例子之中,正如在再認的例子中一樣,在于痕迹和過程之間的相似性。

    但是,我們在記住這種技能改進理論的同時,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觀點對它進行觀察。

    我們通過下述事實來解釋這種改進,即原始過程(以及由該過程留下的痕迹)并不穩定,交流導緻了更大穩定性的過程。

    也就是說,我們假設了交流的事實,并從中引伸出過程的特定變化。

    我們現在可以區别地注視同樣的整體事件,不僅将具有交流的過程的變化與痕迹聯結起來,而且還将後者與前者聯結起來;我們可以說:特定的痕迹之所以得到選擇,是因為與該痕迹的交流将導緻一個改進了的過程。

    與此同時,正如我們看到的那樣,産生自一個過程的經過選擇的痕迹與現在發生的痕迹很相似,于是相似性和穩定性在我們理論中聯結起來了。

    相似性是一種能達到更大穩定性的方式。

     運動技能的例子尤其适合于我們的論點,因為增加了的過程穩定性已被推論出來,不必為了在穩定性和相似性之間建立一種聯結而再作假設。

    然而,在再認的例子中,我們并不處于這樣一種有利的地位,因為我們尚未推斷出再認使過程得以穩定,如果我們想以同樣方式去解釋穩定性和相似性之間的關系,那麼我們必須聲稱再認使過程得以穩定。

    可是,如果我們的理論正确的話,某種穩定的效應肯定會在再認中發生。

    這種穩定性在再認和技能的改進兩種情形裡是不同的。

    在前者,它的主要方面不可能是過程本身内部組織的變化(盡管這樣一種結果經常伴随着再認),而是通過再認達到新過程的更大穩定性,這種穩定性取決于它與先前存在的痕迹的聯系。

    在第十一章結束時(見邊碼p.526),我們曾試圖表明,一種痕迹如何通過與其他痕迹的交流而獲得穩定性。

    來自一個與其他痕迹進行交流的過程的痕迹将處于與其他痕迹的交流之中。

    因此,一個&ldquo被再認的&rdquo過程會比沒有這種交流的一個類似過程擁有更加穩定的痕迹。

    我們在第十章說過,由于一個過程和它的痕迹之間穩定的動力關系,我們可以把&ldquo被再認的&rdquo過程的這種痕迹效應包括在它的更大穩定性之中。

     然而,上述的反省并沒有提出其他要求,仍然隻是表明了下列的可能性,即把我們的痕迹選擇的特殊定律與再認例子中的一般定律聯結起來。

    上述的反省已經指出了動力的可能性,但它隻有留給未來的研究,以便找出現實是否與這些動力的可能性相一緻。

     屬于定律的相似性 在把相似律用于過程引起的痕迹選擇時,人們必須謹慎從事。

    人們必須牢記,相似性存在于過程和痕迹之間,因而必須根據過程和痕迹進行解釋;所以引起現在正在發生的痕迹和過程的兩組刺激之間的相似性或部分同一性,對于該定律的應用來說,并不是一個合适的标準。

    因此,任何與下列闡述相似的陳述基本上是錯誤的:如果一個有機體以某種方式對刺激複合體ABCDEF作出反應,那麼,嗣後它将以同樣方式對這一刺激複合體的一個部分的重新出現作出反應,譬如說,對BCD的重新出現作出反應。

    這種說法預先假設了第二個刺激複合體BCD通過相似性與發生在ABCDEF整個複合體以内的第一個複合體進行交流,然而,作為一般的假設,這是完全不合邏輯的。

    在有些情形中,這種交流将會發生,可是,如果我們按照刺激來進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