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記憶 — 痕迹理論的基礎:理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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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的作用。

    記憶不是特殊的官能。

    記憶和時間。

    記憶能否完全還原為痕迹?&mdash&mdash時間單位。

    斯托特的主要保持理論。

    時間組織的自我決定;良好連續。

    空間和時間組織的比較。

    對我們痕迹假設的異議。

    捍衛思辨假設。

     記憶的作用 沒有哪種事實能像下述事實那樣對心理學家提出挑戰,這個事實便是我們具有記憶(memory)。

    借助記憶,我們可以時刻與過去和未來相聯結。

    如果沒有記憶,我們便無法進行學習,我們所面臨的每一種情境都像初次面臨時那樣;如果沒有記憶,我們便無法按照計劃和決定行事。

    毫無疑問,在心理學的發展中,記憶發揮了它理應發揮的作用。

    在心理學家和心理科學家的眼中,記憶成為調節行為(adjustedbehaviour)的主要原因。

    成為把生活和心理與機械般的自然界區别開來的一個特殊因素。

    一匹馬在同一條路上拉過幾趟車以後将會熟悉路線,馬車夫樂得在歸途上放心地睡覺,因為他确信那匹馬會把他帶回到家裡。

    但是,一輛汽車的駕駛員卻沒有這等幸運了,他不可能閉起雙眼任憑汽車自行奔馳。

    原因在于,馬有記憶,而汽車則沒有記憶。

    由此,心理學家得出結論說,前者的行為之所以得到調節是由于記憶,而後者的行為之所以得不到調節是由于缺乏記憶。

    心理學家甚至走得更遠,他們把一個動物是否擁有記憶作為這個動物是否具有意識的判斷标準,某些有利于生機論(vitalism)的論點也是以記憶為基礎的。

    由此可見,兩種截然相反的哲學&mdash&mdash生機論和經驗主義&mdash&mdash都起源于對記憶的獨特特性和成就的承認。

     記憶不是特殊的官能 然而,在冷靜的評論家看來,記憶不過是一個具有大量成就但又得不到解釋的名詞而已。

    對科學的進步來說,沒有什麼東西比這樣一個名詞更具危險性了,因為這個名詞傾向于使抽象概念具體化(reified),傾向于成為能産生所有不同效應的實體(entity)。

    早在1866年,體林斯·傑克遜(HughlingrJackson)就批判了記憶的官能概念(facultyconcept),并且含蓄地表示了這樣的願望:如果我們能從這樣一種純粹的言語解釋中擺脫出來,那麼我們就一定會對業已提出的各種記憶理論産生影響。

    目前,這種決心已經成為有意識的了。

    在我看來,惠勒(Wheeler)之所以意欲取消記憶痕迹(memorytrace)的概念,便是出自上述的願望;漢弗萊(Humphrey)在談到打字技能的獲得時曾十分清楚地表述道:&ldquo确實,據說他今天打字打得很好是由于他對課文&lsquo記憶&rsquo的緣故;或者說,是一種&lsquo記憶的積累&rsquo或&lsquo銘刻&rsquo(engram)使他打字打得很好。

    這些特殊的術語與神秘主義隻差半步之遙。

    它們像下列中世紀的解釋一樣都是有害的,中世紀的解釋認為,水之所以能在水泵中升起是由于自然厭惡真空&rdquo(p.103)。

     記憶和時間 相反,漢弗萊從下列觀點中看到了解決記憶問題的最終辦法,這個觀點便是将空間和時間同等地加以考慮。

    &ldquo具有保持能力是生命的高級形式之特征,它表明高級形式的行為在較長的時間裡被整合起來;在這時間間隔期間,把有機體生活史中的事件串聯起來的可能性客觀上與一種因素相一緻,這個因素就是所謂擁有&lsquo較好記憶&rsquo的因素&rdquo(p.157)。

    如果這種觀點正确的話,那麼,記憶将不是一種新的和特殊的因素,而是行為本身的時間因素。

    讓我們追随這條線索。

     時間概念的困難:芝諾的矛盾 亨利·伯格森(HenriBergson)告誡我們注意下列事實,即從理智上講,我們處理空間關系要比處理時間關系更具準備。

    所謂&ldquo現實&rdquo(real),被認為是無時間的,也就是說,被認為是瞬間的空間群集(spatialconstellation),而瞬間是沒有廣度的時間,它既非現實又非時間。

    然而,我們仍傾向于說:唯有當前(thepre-sent)才是現實的,在此之前發生的就是過去,從而不再是現實,至于接着發生的便屬于将來,因而也不是現實的。

    盡管這樣一種觀點貌似有理,但卻包容着一種荒謬性。

    因為&ldquo當前&rdquo是不可界說的。

    我們可以認為一個時間間隔變得越來越短,但是,不管多麼短,它仍為一種時間間隔,它仍具有持續時間。

    讓我們從一種時間間隔開始,這種時間間隔與每秒振動100次的音又振動周期相一緻。

    現在,我們将時間間隔逐步減少到與1/2、1/10、1/100、&hellip&hellip媚環周期相一緻。

    從理論上講,我們可以無限地繼續下去,而且不會到達0值。

    如果我們這樣做的話,我們便将既失去時間間隔又失去與之在一起的時間。

    然而,人類的心理還想去作出這樣的轉化。

    在人類的經驗中,時間似乎可從空間中分離出來,因而人類心理一再犯有将這些不可分的東西進行分離的錯誤。

    人們也許都知道芝諾(Zeno)反對運動現實的著名論點,該論點就是以這種錯誤的分離為基礎的。

    讓我們回顧一下他的矛盾:一俟阿基裡斯(Achilles)讓一隻烏龜起跑以後,那麼不論他跑得多麼的快,決不會超越烏龜。

    阿基裡斯從他的起跑線上出發,而烏龜則在他前面10米的另一條起跑線上。

    如果現在阿基裡斯奔跑的速度是烏龜的10倍,那麼将會發生什麼情況呢?當阿基裡斯來到烏龜的起跑線上時,烏龜已經又在前面1米遠的地方了,也就是說,當阿基裡斯離開自己的起跑線達10米時,烏龜離開它的起跑線也有1米的距離了。

    接着,當阿基裡斯到達烏龜現在的這個地點時,也就是說離開他原來的起跑線11米的距離時,烏龜仍舊在他的前面,領先的距離這時變成1/10米了。

    這種情況一直繼續下去。

    無論什麼時候,每當阿基裡斯到達烏龜在此之前呆過的地點時,烏龜又在他前面了,盡管兩者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小,但是兩者之間的距離決計不會縮小到零。

    表13清楚地反映了這種情況。

    △s表示兩個對手(阿基裡斯和烏龜)之間的距離,而△t則表示所考慮的兩個連續時刻之間經過的時間,即把阿基裡斯每跑10米所需的時間作為一個單位。

    最後一欄表明,芝諾的論點是不現實的,不僅在運動方面,而且在時間方面,都是不現實的,因為在起跑線和起步後任何一個位置之間經過的全部時間以兩名對手之間距離不斷縮小的同樣方式來增加,例如,時間的增加如下:1.0-1.1-1.11&mdash&mdash1.111&hellip&hellip,因此,人們可以看到,芝諾的論點隻包涵了時間的一個很小部分,确切地說,少于1.11111111個時間單位,即以11/9個單位作為它的上限。

    由于時間單位可以任意縮小&mdash&mdash人們隻需給烏龜一點優勢,并給兩個對手以更大的速度差距,而不改變這一論點的力度&mdash&mdash因此阿基裡斯不能超過烏龜的這段時間可以随心所欲地縮小;由于這個論點表明阿基裡斯永遠超過不了烏龜,因此時間本身就消失了。

    實際上,一個沒有時間的世界是不可能有任何運動的。

    這揭示了芝諾的錯誤。

    他的論點涉及一種錯誤的循環,因為它含蓄地否認了時間的現實性,從而也否認了他賴以得出結論的運動的現實性。

    但是,這個論點之所以有影響,是由于我們傾向于把空間與時間分開,從而隻把現實與空間一緻起來。

    換言之,他對這場賽跑的陳述預先假設了所要證明的東西,即運動是不存在的,因為它列舉了賽跑者在賽跑的各個階段的位置。

    但是,一個運動着的物體決計不會在任何一個點上,相反,它會通過一個點。

    因此,為了描述現實,我們必須具有既包含空間成分又包含時間成分的概念。

    這些概念的最簡單例子是速度概念,因為我們汽車裡的速度計對那些不懂機器的人來說也已經十分熟悉。

    例如,如果速度計指着50,那麼,它意味着,我們的汽車此時此刻正以&ldquo每小時50英裡&rdquo的速度行駛着。

    可是,我們如何檢驗我們測量儀的精确性呢?我們可以在一條筆直的道路上以50英裡距離作一标記,然後發動汽車。

    當汽車經過第一個标記時,速度計指在50上面。

    然後,我們以恒定的速度行駛,并測量我們通過第一個标記和第二個标記之間所需的時間。

    如果花去的時間正好是一小時,那麼我們的速度計便是正确的了。

    但是,那并非我們實際要做的事情。

    實際上,我們應當選擇一段很短的距離,譬如說1裡路,然後将駕駛速度控制在50英裡上,我們便可測量用這種速度開過1裡路所花的時間。

    如果我們測量出所花時間為1/50小時,也就是等于1分鐘又12秒,那麼,說明我們的速度計也是精确的,即我們的速度為每小時50英裡。

    至于在我們起初的50英裡路程之内,我們選擇的1英裡标準路段究竟放在哪裡是沒有多大關系的,因為隻要我們以同樣速度行駛,測量結果也将始終是一樣的。

    我們還可以将距離間隔縮小,使它越來越小,例如1英尺甚至1英寸,小到使我們的儀表仍然能夠測出為止。

    但是,這對于最終結果不會産生什麼影響;被測量空間的每一次減少,始終會有與之相應的在通過這段空間時所花時間的按比例減少,所以,距離與時間之比s/t始終不變。

    我們的測量結果是不受我們的測量所支配的,如果測量是去反映某個真實事件,那麼它本應該是這樣的。

    可是,有一件事我們無法做到,我們無法使距離不斷縮小,一直縮小到零。

    如果沒有距離需要通過的話,那麼便不需要任何時間去通過它;我們的s/t将會變成0/0,後者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因此,如果我們說我們的車子在旅途的某個點上具有明确的速度,那就意味着我們自由地選擇距離,并測量通過這段距離的時間,隻要車子不改變速度,隻要它以均勻的速度行駛。

    但是,确切地說,這種說法是無意義的,因為速度和一個數學上的點是互相排斥的,不論速度多麼之小,它始終意味着一段特定的距離。

     當我們的車子不是以均勻的速度行駛,而是加速或者減速時,情形就會變得格外令人印象深刻了。

    這裡,我們先前的測量方法不再适用,其結果必須受到我們測量方法的支配。

    我們不僅需要在一個限定的時間裡開始我們的測量,因為如果我們不這樣做的話,我們的結果将會不同;而且我們測量的速度也将随着我們賴以測量的距離而變化。

    這裡,一個真正的點速度(pointVelocity)似乎是由問題來要求的,但是,點速度在這裡如同在均勻性速度的情形中一樣是荒謬的。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導緻了微分(differentialcalculus)的引入。

    對于了解微分的讀者說來,對此已毋須贅言了。

    對于其他讀者來說,大體地叙述一下最初的步驟還是容易的,但我不想這樣做,我隻是堅持,速度的概念(不論是變化的速度還是均勻的速度)涉及一定的空間距離和時間間隔,而不是涉及非存在的時間點。

    在改變速度的情形裡,這些時間間隔必須是小的,而且是通過公式V=ds/dt來表示的。

    如果速度是均勻的話,它就與我們上述的公式V=s/t相等。

     每個事件都有賴于先前的事件 現在讓我們回到記憶上來。

    如果我們試圖把記憶界定為一個事件的後來部分對這個事件的先前部分的依賴,我們便把這個術語的一切特定含義都給剝奪了,除非我們限定&ldquo事件&rdquo這個術語。

    如果沒有這樣一種特殊的限定,記憶一詞将可用于一切事件。

    假定你從倫敦(London)出發前往愛丁堡(Edinburgh),那麼從約克郡(York)到紐卡斯爾(Newcastle)的火車運動是以倫敦到約克郡的火車運動為前提的。

    如果我們把依靠即刻之前的事件的事件與依靠遙遠過去的事件的事件進行區分的話,那麼便将改變我們關于記憶的界定。

    我們應當把後者稱作具有記憶的事件,而把前者稱作沒有記憶的事件。

     物理學中的記憶 假定我們應用這個定義,我們便可找到一些純粹的物理事件,它們配得上記憶這個名稱。

    例如,我們夾住金屬線的一端,通過一定的角度以順時針方向扭轉,讓其保持在這個位置上達2分鐘。

    然後,我們放松金屬線,便可觀察到它又回複到原先未扭轉的位置,接着我們以同樣的角度将這根金屬線以逆時針方向扭轉,經過較短時間以後,又将金屬線松開。

    金屬線會慢慢地松弛,但它不會停留在原先未扭轉的位置上面,而是超過這種位置,即向順時針方向扭轉。

    如果我們在原先的順時針方向上扭轉時保持時間越久,則金屬線向順時針方向超越的程度就越大。

    放松以後發生的事件清晰地表明,它不僅僅由放松時刻的張力(tension)所決定,而且還由先前的張力所決定,盡管先前的張力現在已不複存在。

    物理學家博爾茨曼(Boltzmann)已經将記憶這個名稱應用于這一情形,并認為有可能在一種&ldquo記憶功能&rdquo(memoryfunction)的幫助之下用數學方法處理這些事件。

    但是,物理學家并不就此滿足,他不想處理由時間來分隔的事件之間的效應,而是轉向金屬線的分子結構(molecularstructure),以便找到更為令人滿意的解釋。

    當我們給金屬線某種逆時針方向的扭轉時,它的張力,不論我們先前是否給過它順時針方向的扭轉,始終是一樣的。

    但是,張力是一種&ldquo宏觀的&rdquo量值(&ldquomacro-Scopic&rdquomagnitude),因此,這個量值的同樣值可能與大量微觀的(microscopic)或分子的分布相一緻,正如一定容積的氣體的同樣溫度與其中大量的分子速度的分布相一緻一樣。

    宏觀的量值是所涉及的所有分子量值的平均數,而同樣的平均數可與正在平均的那些項的大量不同分布相一緻。

    于是,下面三組:5-5-5,2-6-7,2-3-10具有同樣的平均值5,而且,如果隻知道它們的平均值,這三組數字是無法區分的。

    物理學家試圖在兩種情形裡建立起不同的分子分布,從而将該事件還原為非記憶的事件,也就是完全由即刻之前的事件所決定的一個事件。

     應用于心理學:痕迹 上述最後一個論點與我們的問題具有直接的關系。

    我們的金屬線與漢弗萊例子中的打字員十分相似。

    打字員的目前操作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早先的操作,從而稱作一項記憶成就。

    然而,如果我們仿效物理學家的方式,我們必須用微觀事實來解釋這個宏觀事實,記憶應當從打字員的例子中消失,正如它從金屬線中消失一樣,除非我們給它一種全新的界說。

    當然,大多數心理學家或多或少遵循了物理學家的例子。

    記憶痕迹的概念是試圖用現在的狀況去解釋過去的影響。

    正如我們的金屬線用保持扭轉的方法在其分子結構中發生改變一樣,我們那位打字員的大腦通過她的打字實踐也發生了改變。

    而且,正如金屬線一樣,當它被放松時,如果沒有分子結構的改變,它是不會發生改變的,與此相似,當打字員接受一項打字任務時,她便将從事在她的大腦通過實踐而發生變化之前所無法從事的事情。

    但是,從打字員的例子中也難以引伸出關于記憶的界定,也就是把記憶視作&ldquo有組織的材料的特殊官能&rdquo,正如海林(Hering)在其著名的演講中(1870年)所稱呼的那樣。

     在這種關于記憶事件的解釋中,一個事件及時地影響了另一個事件,後者在有限的時間間隔以後緊接着前者而發生,不是直接地發生,而是通過前者留下的某種效應而發生,為了簡便起見,我們把這種效應稱之為痕迹。

    這個術語并不意味着有關該後效(aftereffect)特殊性質的任何東西。

    在我們的金屬線例子中,我們應當說,經過第二次扭轉,金屬線的行為是由于第一次扭轉産生的痕迹,同樣,我們把那位訓練有素的打字員的完美操作歸之于她持續的練習所産生的痕迹。

     物理記憶和心理記憶的進一步比較 我們可以進一步分析我們的兩個例子:具有痕迹的金屬線将在若幹方面表現出與不具有痕迹的金屬線不同的行為,但并非在所有方面都是如此。

    金屬線的傳導性(Conductivity)、磁導率(permeability),以及其他一些決定它特殊反應的特性不會發生改變,因此,在許多方面,具有痕迹的金屬線與不具有痕迹的金屬線是按同樣方式作出反應的。

    與此相似的是,打字員經過訓練以後,會在某些情境中作出與她先前所作出的反應不同的反應,而在其他一些情境中,她則不會作出與她先前所作出的反應不同的反應。

    例如,她能打出各種稿件,盡管她隻受過數量有限的不同稿件的打字訓練,但是,反應中的這種變化将或多或少限于打字技術方面,而不會擴大到其他的指法活動,如書法活動。

     然而,這種類比乍一看并不那麼密切,傳導性和磁導率都是宏觀量值,它們與許多不同的分子過程相一緻。

    有痕迹和無痕迹的金屬線具有同樣的傳導性和磁導率并不證明金屬線中發生的電的和磁的傳導過程是以同樣方式發生的。

    因此,痕迹在其一切反應方面改變了金屬線,這是有可能的。

    但是,對打字員來說,情形就不同了。

    她的家務,她的娛樂,以及她的書法都将一如既往,好像她的打字訓練從未發生過一樣。

    當然,人們也可能反駁道,這種比較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發現,不受痕迹影響的打字員的操作是宏觀的現象,而我們發現依靠痕迹的金屬線的反應則是微觀的;确實,據發現,金屬線的某些宏觀現象也是不受痕迹支配的。

    我們應當在兩個方面的任何一個方面比較宏觀現象或微觀現象,而不是一面是微觀現象另一面是宏觀現象。

    盡管邏輯上講這種異議是正确的,然而,對我們兩個例子之間的明顯差别來說将是不公平的。

    這是因為,在打字員的例子中,我們沒有理由去假設,她的訓練甚至影響到她的其他活動的微觀方面,而在金屬線的例子中,這方面卻有所不同。

    反之,在第一個例子中,我們沒有理由去假設,不同的功能是以任何一種方式聯系起來的,我們知道,為金屬線的記憶現象負責的同樣一些分子也是電和磁的載體。

     遷移問題的第一個界定 然而,我們的兩個例子之間的差别并沒有完全破壞這種類比。

    它僅僅指出,與非生物的記憶相比較,有機體的記憶具有更大的複雜性。

    對于有機體來說,産生了下列問題:哪些功能将會受到痕迹的影響?在特定的情形裡使痕迹産生影響的東西是什麼?第一個問題是對遷移(transfer)問題的一般表述,而第二個問題,正如我們後面将會看到的那樣,則應用于與我們目前正在讨論的領域不同的一個領域。

     事實是,痕迹隻影響所有功能的一部分。

    這一事實必須與場組織(fieldorganization)的一些事實相聯系。

    正如我們已經見到的那樣,這種組織産生了一些相對來說獨立的亞系統(sub-systems),一方面是自我(Ego),另一方面是環境場(environmentalfield),兩者中的任何一個根據同樣的原理被組織。

    因此,痕迹必定限于一種或幾種這樣的亞系統,結果以這些亞系統參與痕迹的方式影響行為。

     作為痕迹問題的記憶 本讨論表明了在我們解釋某些記憶成就中假設&ldquo痕迹&rdquo的理由,這個讨論已經使我們遠離最初反映的東西。

    如果痕迹是刻闆的或不變的,那麼,我們可以說痕迹是空間化的時間(Spatial-izedtime),在這個意義上,當然不能說它是無時間的,但是,痕迹又是不受時間支配的,它是不随時間而變化的。

    留聲機唱片上的紋路構成了一種純空間的模式,它是不随時間而變化的,可是,它們是由時間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