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活動—調節的行為、态度、情緒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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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任務。
調節行為的問題。
行為環境如何指引行為。
循環過程。
行為世界的&ldquo适合性&rdquo。
外顯組織的認知價值:現象行為中的外顯組織&mdash&mdash它的認知價值,頓悟;動限定位的特殊問題。
指向的活動&mdash&mdash力的圖解:動力特征的可變性;行為物體的功能特征。
态度及其對行為環境的影響。
情緒。
根據組織的動力觀點研究情緒;内隐的和外顯的組織;情緒的動力理論;實驗證據;情緒行為的生理變化。
意志:麥獨孤的策動論;勒溫的概念。
結論和展望。
本章的任務 在上一章,我們讨論了我們第二章(見邊碼p.67)系統闡述過的綱要的第(3)點和第(4)點。
我們已經研究過自我(Ego),證明了将自我與其環境場(environmentalfield)聯結起來的一些力量。
這兩種研究必須繼續下去。
與第(3)點有關的是,我們必須讨論自我中情緒和情操(sentiment)的地位,這個問題在前面曾被相當偶然地提到過,至于與第(4)點有關的問題,我們必須十分詳盡地讨論自我一場的關系(Ego-fieldrelationships),尤其是場在自我的影響下所經曆的穩定轉化,它的需要和難需要(quasi-needs),它的欲望、意願、決心和态度。
最後,我們必須補充第(5)點,也就是最後一點的讨論,它涉及行為與地理環境(geographicalenvironment)的關系,行為的認知方面或調節方面(cognitivoradjustiveaspect)。
調節行為的問題 我們将用上述的最後一個問題來開始我們的讨論。
根據我們的理論,行為(behaviour)是由整個心物場的(psychophysicalfield)特性來決定的,也就是說,是由自我的動力結構(dynamicstructure)和自我的心物環境的動力結構來決定的。
那麼,&ldquo适應的&rdquo行為(adaptedbehaviour)又是為什麼的呢?在有機體的心物場内導緻新的穩定的行為,為什麼還要完成在它的地理環境中保護有機體的任務呢?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存在于地理環境和行為環境(或心物環境)之間的關系之中,存在于這種關系所引起的行為環境(或心物環境)在任何一種行為活動中經曆的變化之中。
找看到一個物體在找前方上空飛過,我站在一旁,或者伸手想去抓住他。
在第一種情形裡,物體(譬如說一隻球)在我的行為環境和我的地理環境中飛過我的身邊;然而,在第二種情形裡,恰恰相反,如果我十分熟練的話,球将被我從行為角度和地理角度抓在手中。
因此,在正常條件下,行為場内的某些結果隻能通過地理環境中的相應結果而産生。
隻有當實際的球與我實際的手真正接觸時,行為的球才出現在我的行為的手中。
由此可見,由行為世界所指引并與行為世界相适應的行為,一定會在與此情形相似的情況下與地理世界相适應。
行為環境如何指引行為 這裡,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即行為世界如何指引行為,或者,用我們的術語來說,它是如何控制執行者的呢?如果有一個物體朝我們飛來,毫無疑問,我們會挪動身子以回避它。
但是,在我們的神經系統裡又發生了什麼情況呢?對于這一運動物體的知覺,神經系統是如何支配我們的肌肉的呢? 拒斥刺激-反應理論 在我們的反射活動(reflexaction)理論中,我們曾讨論過一個相似的問題。
我們發現了傳統的通路假設(Pathwayhypothe-sis)或聯結假設(connectionhypthesis),按照這種假設,神經支配被解釋成神經興奮從業已建立的反射弧(reflexare)的傳入神經向傳出神經進行簡單的傳遞。
一種類似的假設被提出,以解釋我們的上述例子;有些心理學家很可能傾向于把反射弧概念直接接納過來,而不作任何修改;心理學家把我們躲避飛來的射箭的這種活動解釋為是由于刺激和反應之間的原始聯結。
但是,隻有通過偷偷摸摸地引入刺激-反應這個詞,這種反射弧理論的簡單傳遞才有可能。
反射弧假設是一個解剖學假設,反射弧是一個帶有真正的傳入部分和傳出部分的神經結構,這些傳入部分和傳出部分會合于神經系統的一個确定地點。
從感官表面的某一點出發的一個興奮被傳導到神經中樞的一個确定地點,然後再從那裡傳至一個特定的傳出神經元。
但是,如果我們對一塊飛過來的石頭作出反應的話,反射的起始部分不是我們視網膜上的一個點的刺激或一個圖形,而是産生于由實際活動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内的一個運動過程(見第七章)。
這樣,興奮從反射弧上的傳入神經向傳出神經傳遞的那個端點便喪失了。
換言之,反射并非由刺激所引起,傳出沖動并非起始于神經中樞的一個特定地點,而是起始于一個由時空刺激模式引起的過程。
總之,傳統的反射弧或刺激-反應概念必須被修改,以便适應這種情況。
事實上,不可能将這種概念還原為簡單的例子(反射概念就是從這些簡單的例子中派生出來的)。
這樣一種還原隻能采取将興奮點與反應相聯結的方式。
正如陳舊的理論在每個視網膜點和動眼系統(oculo-motorsystem)之間假設一種分離的聯結,以便對凝視作出解釋那樣(第八章,見邊碼p.312),在我們作出回避反應時,運動物體的位置應當通過它當時被投射于其上的那個視網膜點來決定傳出沖動的通路。
作出如此聲稱的一種理論至少是自相一緻的。
但是,它又是荒謬的。
我冒着被人們批評為戰勝一名虛假對手的風險,将不加修飾地提供我的論點,因為這樣做将有助于讀者在複雜的情形裡應用刺激-反應概念時謹慎從事。
首先,在轉瞬即逝之際,那塊石頭的位置并不意味着決定視網膜點上的刺激點,它也有賴于當時眼睛所在的位置。
還有,這種反應可能與我們眼睛的位置沒有多大關系;我會問旁邊挪出一步,以避開飛來的石塊,不論我在此之前是直接注視着那塊石頭,還是注視着石頭左邊或右邊的一個物體,上方或下方的一個物體,前方或後方的一個物體。
用此方式來講,視網膜上的每個點實際上都是與同樣的反應聯系着的。
其次,同樣的視網膜點會導緻不同的反應,包括根本沒有反應,這要視整個通道以及飛行中的石塊速度而定。
例如,在圖91中,E代表一個人,P代表石頭在反射弧的傳入部分建立起來的興奮點,而三條線(線1、線2和線3)則代表三條不同的抛體軌道(trajactories)。
于是,同樣的刺激&mdash&mdash我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所有三種情形裡,P都投射于同一個視網膜點&mdash&mdash将在三種情形裡産生三種不同的反應:在第一種情形裡,那個人可能向左跨出一步,也可能向右跨出一步;在第二種情形裡,那個人将跨向左方;可是在第三種情形裡,他将一動也不動。
這樣一來,速度差異便不予考慮了,而這種速度差異對第一和第二種情形極為重要,對第三種情形則無關。
由此可見,嚴格地應用簡單的反射弧理論便成為不可能的事了。
任何一種修改都将必須把運動作為一種刺激,這裡所謂的運動既不是外部物體的運動,也不是視網膜意像的運動,而是大腦裡作為一個過程的運動。
但是,這種修改等于完全抛棄了原先的反射弧假設,由于它已經通過大腦裡的一種過程取代了傳入神經的興奮,從而也摧毀了聯結主義(connectionism)的整個概念。
我不想去創立能充分保存所謂反射理論的舊概念的某些假設。
相反,我将設法提供一種既能解決問題,又用不到創立任何新假設的答案。
動力理論 如果那塊石頭沿着适當的方向飛行,那麼便将在場内建立起一種主要指向自我的強大力量。
另一方面,如果石頭的飛行方向有差異,那就不會産生這種力量。
結果,在後者的情形裡,便不會産生任何運動,因為沒有力量去促進這種運動。
力量之源 在我們繼續讨論力量得以建立的那種情形之前,我們必須提出這樣的問題:這些力量為什麼産生。
讀者也許會傾向于從經驗中尋找原因。
人或動物都知道,一個具有某種特征的物體将會對他(它)構成傷害,如果他(它)對該物體不作反應的話。
這些情形的存在是無可否認的,但是,人們也同樣會強烈地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這些情形是所有情形的典型。
相反,威特海默(Wertheimer,1912年)在其經典實驗中證明,一個場内的運動會對接近運動路線的其他場物體(fieldobjects)施加一種力。
在他的一個似動實驗中(見邊碼p.179),他展現了下列相繼刺激的圖樣(見圖92),a代表第一次呈現中展示的物體,b代表第二次呈現中展示的物體,c代表一個物體,既可與a和b中的任何一方一起呈示,也可與a和b兩者一起呈示。
如果條件是,被看到的一根線從垂直方向轉向水平方向,那麼便會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即c構成一個傳出的運動,正如一個小箭頭加以表示的那樣。
由于我們已經證明,在許多方面,尤其是與運動有關的方面,自我必須被視作為一個場物體,我們沒有理由排斥這樣一種可能性,即運動的物體在沒有經驗的參與下直接對自我施加一種力,一種必須依靠運動的方向和速度的力。
此外,由于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組織越是原始,整個場就越是統一,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認為,這種直接的影響在原始水平上要比在高度發展的水平上更加強大。
兒童心理學和動物心理學的實驗将最終決定我們的推論是否正确。
力的方向和反應:經驗的影響 一種力是一種矢量(vectorialmagnitude),也就是說,它具有一種方向。
人們難以理解,在一個物體直接朝着一個方向運動的情況下,這個方向可以是任何一種其他的方向,而不僅僅是運動本身的方向。
這就産生了一種困難:為什麼我們不從飛過來的石頭方向逃走,反而向旁邊閃開呢?我傾向于用經驗來解釋這種反應,認為第一次反應也許确實是直接朝着石頭飛來的方向逃走的反應。
實驗将再次提供最終的決定。
但是,偶然的觀察似乎也證實了下列觀點:每一位駕駛員的耐心是由馬路當中的小雞和其他動物來檢驗的,這些動物設法逃離朝向它們開來的汽車,但逃離的方向卻是直接面對汽車。
我清楚地記得有一次在西部由于一小群未經馴服的馬擋在路上,從而使我喪失了半小時寶貴的時間。
至于這種直接趨向場力的行為怎樣讓位于更加合理的行為(閃向一邊),我們無法在這裡加以探讨。
這個問題将在讨論學習理論時再行提及。
這是因為,把這種行為的變化形式視作經驗的産物,僅就這一點而言,我們并不認為得到了真正的解釋。
在經驗或學習理論得到發展以前,不求助于經驗也是一種解釋,而且,這樣一種理論将與傳統的聯想主義理論(associationistictheory)十分不同。
動力論的繼續:感覺場和運動場之間的動力聯結 現在,讓我們回到那塊飛石的讨論上去,由于物體的運動方向,運動物體和自我之間的一種力得以建立。
這樣一種力如何決定有機體的行為?如何控制執行者?在這樣一種力的應激之下,有機體的行為從動力學角度講與小的場物體的行為十分不同[在威特海默最近描述的實驗中(pp.371If.),這種小的場物體接近一個運動場(amotionfield)]。
後者發生于行為場中,而不是發生于地理場中,此外,它是一種直接效應,通過這種直接效應,物體作為一個整體服從于場内的一種應力(stree)。
有機體的行為在這兩個方面是不同的。
在行為場内,物體-自我關系的變化是由地理場内物體-有機體關系的變化造成的,這種變化并不是直接的;有機體并非作為一個整體被其他東西推來推去,如同被一陣狂風吹動那樣,而是通過對有機體那些導緻肢體運動的肌肉部分進行神經支配來實現這種變化的。
在這方面,我們的例子與眼動(eye-movements)的例子沒有什麼不同(關于眼動的例子我們在第八章已經讨論過)。
因此,适合于那種例子的解釋也将适合于我們現在的例子。
在眼動的例子中,環境場内的一種應力為眼動所解除。
為了解釋這種情況,我們必須假設的是,在視覺場和動眼系統之間存在一種聯結。
在我們目前的例子中,應力存在于自我和物體之間,并通過有機體的身體運動而得以解除。
所以,我們必須假設,這種應力可能與腦内的運動中樞相聯系,或者與中樞神經系統的低級部分相聯系。
在那種情形裡,運動系統将投入活動,行為所采取的形式由此被決定下來。
&ldquo未被适應&rdquo的運動既可能使應力保持不變,也可能使應力增加,而&ldquo适應了的&rdquo運動将會減少這種張力(strain),并且最終解除這種張力。
于是,适應的運動必須為純粹的動力學原因而作出。
适應的運動朝着平衡的方向變化,而不适應的運動則不然。
它們隻能在其他力量同時運作時發生(這些其他的力量要比我們正在考慮的力量更強一些)。
這樣一來,即使我們沒有實際的解剖學和生理學方面的知識,我們也能夠推知行為的适應性了。
循環過程 苛勒(Kohler)于1925年為眼動的例子而描述過包括上述行為在内的&ldquo循環過程&rdquo(circulalprocess)。
我們把苛勒的概念用于我們關于場行為的例子中。
我們區分了遠距離刺激Sd和近距離刺激Sp,由後者喚起的場F,以及由動物M實施的運動,然後我們将用數字0、1、2,&hellip&hellip表明不同的時刻。
由此,我們一開始便有了SdSpF。
等群集(constellation)。
現在,運動開始了。
它在遠距離刺激物體和有機體之間形成一種新的關系,于是我們有了M1Sp1F1。
M1是F。
的結果,它通過改變Sp而改變了F。
,而且隻有通過使F。
失去它的導緻M的力才能做到這一點;也就是說,F1和自我之間的力必須比F。
和自我之間的力更小一些。
F1将依次産生M2,M2按照同樣的原理導緻Sp2,從而導緻F2,等等,直到有機體和Sd之間達到一種關系,在這關系之中,Spn産生一個Fn,該Fn不受引起運動的那種張力的支配。
當然,實際上這個過程是連續的;具有各自特征的不同時刻并非真正的實體(entities),而是虛假的抽象物(abstractions),目的在于解釋這個原理。
這一論點中的要義是:從Fn-1向Fn的變化方向是由情境的動力學(drnamicsofthesituation)決定的。
與Fn-1相比,Fn肯定處于較低的張力狀态。
作出相反的假設就等于去假設水會自行往山上流。
當然,我們可以用水泵把水抽到山上去,但是,這一事實并不證明水不會自行往山下流;相比之下,用水泵将水抽上山去的力必須大于将水從山上往下灌的力。
行為也是同樣的情況。
新的力可能被引入,如果這些力比原始的場力更強的話,那麼,Fn将比Fn-1處于更大的應力之下。
離開拳擊台的角落去迎戰對手的職業拳擊手正是處于這個位置上。
或者,跳出戰壕的士兵也正是處于這個位置上。
迎戰的意志,士兵的紀律,都是對這些結果負有責任的新的力量。
毋須新的原理對它們進行解釋,正如我們不需要一種新的物理學來解釋用水泵抽水一樣。
在我們的上述例子中,實際作出的運動也可減少整個應力,正如部分的應力可由運動來增加一樣。
然而,諸如我們上述例子那樣的情形引入了一種行為的新可能性。
由行為增加的部分應力可能變得如此強大,以至于與其他的應力相等。
接着,運動将會停止,或者更确切地說,行為将會發生變化,因為向有機體展示的整個應力是巨大的,而應力的解除将采取由整個場的複雜性所提供的任何一個過程。
自我本身可能會垮掉,并受到嚴重傷害,正如炮彈休克症病例所表現的那樣,該例子可再次與我們的流體動力學(hydrodynamic)例子相比較,在後者的例子中,牆内的水管可能爆裂。
可預測的克分子行為而非分子行為 我們關于行為的動力學解釋與傳統的機械解釋相反,它容許另外一種由事實支持的推論。
不論何處,凡能預測動物或人類行為的地方,我們便能将行為作為一種充分子現象(molarphenomenon)來加以預測(第二章,見邊碼p.25),但是,如果說我們能夠預測行為的分子(molecular)方面,也就是肌肉收縮或實際的肢體運動,那将是十分罕見的。
例如,我們能夠預測一個動物将朝着誘餌運動,或者營巢,我們也能預測某個人将寫一封信,或者勃然大怒,但是我們卻無法預測動物實施的肢體運動,甚至更難預測對它們産生的肌肉活動所施予的神經支配。
後者有賴于一些次級條件(secondaryconditions),它們完全超越了我們的認識範圍,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影響最終的結果或活動的一般方向。
能量關系:駕馭 我們必須為實際的動力情境再說上幾句。
在我們的理論中,整個場内的力引導有機體的軀體運動。
當然,這并不意味着這些運動所消耗的能量是從整個場内産生的,因為我們肌肉裡消耗的能量與腦場(brainfield)消耗的能量屬于不同的等級。
由此可見,正如苛勒已經指出過的那樣,動力關系是釋放和駕馭的關系(relationofreleaseandsteering)。
釋放的概念對傳統心理學來說是十分熟悉的,但是駕馭的概念卻不是那麼一回事了,正是這一功能才解釋了場和活動之間的實際關系。
至于大的能量如何被小的能量所駕馭,已經在無數的技術性駕駛過程中得到了佐證,例如,駕駛汽車便是這樣的佐證。
我們理論中的功能和結構關系 我們可以用下面的說法來簡要地表達我們的行為動力學理論的基本含義:解剖學結構并不決定哪些肌肉将受到神經支配,哪些活動将發生,而是由瞬間的場條件所要求的活動決定了解剖學的基質(substratum),在這基質中,整個過程的最後部分将會發生。
為了說明這樣一種解釋至少在其他一些心理學家的理論中有過預兆,甚至在極端的行為主義傾向的理論中有過預兆,我将從J·R·坎特(Kantor)的一篇文章中摘引下面一段文字:&ldquo神經器官對肌肉的控制是不是比肌肉和腺體對神經器官的控制更多一些呢?在任何一種反應中涉及的特定通道之所以被涉及,是由于某些肌肉或腺體需要發揮功能,這難道不是事實嗎?&rdquo(p.28)。
行為世界的&ldquo适合性&rdquo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上來了,即為什麼由心物場的組織所引導的行為也适應于地理環境?我們已經看到,解決它的辦法有賴于從事指引的力的性質,有賴于地理環境和行為環境之間的關系。
在讨論過前者以後,我們現在必須轉向後者,并且根據&ldquo适合性&rdquo(adequacy)觀點對它進行考慮,這是在對第三至第七章中調節這種關系的定律進行研究後實施這種考虛的。
在那幾章裡,行為世界的組織被發現有賴于接近刺激(Proximalstimuli)的分布。
行為世界(使适應的行為成為可能的一種組織)的&ldquo适合性&rdquo必須依靠遠刺激的特性,它們通過相應的近刺激而産生了組織。
由于這個問題已經在苛勒的描述中得到了解決(1929年,pp.172f.),因此,這裡可以不必贅言。
實際的物體是由于材料和結構的差異才與其環境相分離的,這些差異在一切正常的情形裡将表現為表面結構的差異,從而也表現為沿着界線(這些界線在行為場中産生分離的物體)的近刺激的異質(inhomogeneities)差異。
對外部的清晰度來說是正确的東西,對内部的清晰度來說也是正确的。
因此,在正常的條件下,地理物體将産生适合于喚起活動(該活動适合于地理場)的心物場的組織。
十分不完整的對應 但是,我們必須謹慎從事,以免過高估計兩個場之間的對應(correspondence)。
組織在這兩個場内得以發生的條件确實是十分不同的,在許多方面行為組織根本不會重複地理組織。
我們已經在先前的讨論中(第三章至第七章)提供了充分的例子。
這裡,我們隻需補充一點便可以了:在特定時刻一個地理物體的形狀并不取決于良好的連續定律(thelowofgoodcontinuation)所反映的力量&mdash&mdash例如一個山脊,它的目前狀态是由于腐蝕的影響,一般說來,這種腐蝕作用由山脊自身侵蝕了它的每個部分&mdash&mdash行為物體始終取決于這些力量;正如我們見到的山脊那樣,作為心物場内部的一種組織,它是一種動力的形狀,并且服從于良好的連續定律。
我們在前面讨論過的僞裝是産生這種不一緻性的人工方法,從而導緻了非适應行為。
于是,适合性的行為問題已經把我們導向知覺中的認知問題。
盡管我們隻能簡要地勾勒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但是我們的這種勾勒表明,這樣一種解決辦法能在較大規模上被制訂出來。
然而,知覺的認知隻能是十分不完整的,這一點是十分清楚的。
即使知覺物體在某種程度上重複了實際物體的某些特性,它們也遠不是完美的複制品。
一方面,它們具有相應的實際物體所沒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它們缺乏實際物體的所有那些特性,也即在影響我們感官的這些可見的表面性質中找不到表達的那些特性。
時間特性:運動 但是,我們不該忘記,在這一系統闡述中,我們已經忽略了時間,對于空間物體的組織來說,遠刺激的時間特征和接近刺激的時間特征是同樣重要的。
一個實際物體的運動在大多數情況下會産生行為物體的運動。
認知産生自與實際過程相似的心物過程。
然而,盡管地理場和行為場中的兩個事件是一緻的,但卻具有不同的原因,當我們想起可見運動(perceivedmotion)的理論時,這些不同的原因就變得清楚起來了。
那個轉輪的例子是特别能說明問題的「魯賓(Rubin),1927年)〕。
輪子的每一點所通過的軌道是一個旋輪線(cycloid)。
然而,我們看不到這種旋輪線的路徑,取而代之的是,我們看到了輪毅的平移運動(transla-torymotion)和輪緣的圓周運動(circularmotion)的結合(參見第七章中的讨論)。
根據認知的觀點,這通常是十分真實的景像。
如果一節車廂是由馬或火車頭來拖拉或推動的,那麼所施予的力便是一種直線的力,而且在施予車廂的這種直線的力之下,車輪開始圍繞着輪軸旋轉;或者,當車子被其自己的力所推動時,施予輪子的力使輪子圍繞輪軸作環形旋轉,結果便産生了平移運動。
如果觀察者的眼睛保持穩定的話,那麼,撇開透視圖的歪曲不談,車輪的每個部分在視網膜上描繪出一根旋輪線,也即從圓周運動和平移運動的結合中産生的曲線。
但是,當輪子邊緣上的一個亮點随輪子在完全黑暗中滾動時,我們便見到了旋輪線。
通常,我們看到兩種運動,一種是圓周運動,另一種是平移運動。
當然,我們所見的事實并不是由客觀運動直接造成的,而是由于組織的内部力量。
在行為世界和地理世界中,事件的一緻性并不是由另一個世界對一個世界的直接描繪,而是由于以下事實,即不同原因可能産生相似的結果。
然而,由于不同的原因通常不會産生相似的結果,因此我們在把行為世界的資料作為地理世界的真實信息而加以接受時必須十分謹慎,盡管在讨論行為問題時,前者可能是适當的。
力:因果關系 我們現在考慮兩個物體以影響彼此的相對運動的方式相互碰撞。
最簡單的例子是一隻台球撞擊另一隻先前處于靜止狀态的台球,這時,前者将它的運動傳遞給了後者。
在現實世界中,我們都體驗過運動的實際交換,對于這種情況,我們通常是這樣表述的:碰撞中運動的球導緻了靜止的球的運動。
那麼,在行為世界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天真的人們也許會說他看到了因果關系過程,也即他見到了一隻球如何去推動另一隻球,前者的力如何傳遞給後者。
實證主義的論點及其拒斥 但是,自休谟(Hume)以來,我們一直被教導說,那位天真的人被誤解了;他沒能看到運動或力的遷移,因為在刺激條件下(在光波中),沒有東西能産生這樣一種知覺。
力并不反射或放射光波,隻有物體能做到這一點,因此,我們所能看到的一切是一隻球在運動,直到它撞擊到另一隻球為止,然後它便靜止不動了,這時被撞擊的那隻球卻開始運動。
此外,當我們被告知我們看不到任何其他東西時,我們看到的可能僅僅是這一點,而不可能再看到另外的東西了。
這個論點對以往100年間哲學的發展和哲學的氛圍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它是實證主義(positivistic)的科學态度的基石之一,關于這種科學态度,我們曾在許多場合予以抨擊。
但是,它的強度和不易受攻擊性是顯而易見的。
為了一緻起見,我們必須說:我們無法見到運動,因為運動并不是反射光線的東西。
确實,行為的運動是場過程的結果,也就是說,是大腦裡面發生的過程,毋須實際的運動物體來産生的。
因此,随着論點向縱深發展,我們應該否認運動是可見的,這是某些心理學家已經采取的一個觀點「德裡施(Driesch),林德沃斯基(Lindworsky)」。
但是,這樣一種觀點與我們的日常經驗形成十分強烈的對照,與我們關于動物行為的知識和我們的實驗形成十分強烈的對照。
我們隻想提及一點,也即為了解釋布朗(Brown)的實驗結果(他的被試必須與運動物體的速度相匹配),如果我們不承認具有速度的運動是可見的,如果我們不承認它是我們行為環境的一部分,那麼,我們必須作出哪些高度人為的和複雜的假設呢? 因此,我們能夠接受一般的觀點:盡管運動缺乏任何一種特定的刺激,但它是可見的。
如果這一觀點得到承認的話,那麼實證主義的論點便站不住腳了。
我們的行為世界确實擁有無窮的特性,對于這些特性來說,不存在特
調節行為的問題。
行為環境如何指引行為。
循環過程。
行為世界的&ldquo适合性&rdquo。
外顯組織的認知價值:現象行為中的外顯組織&mdash&mdash它的認知價值,頓悟;動限定位的特殊問題。
指向的活動&mdash&mdash力的圖解:動力特征的可變性;行為物體的功能特征。
态度及其對行為環境的影響。
情緒。
根據組織的動力觀點研究情緒;内隐的和外顯的組織;情緒的動力理論;實驗證據;情緒行為的生理變化。
意志:麥獨孤的策動論;勒溫的概念。
結論和展望。
本章的任務 在上一章,我們讨論了我們第二章(見邊碼p.67)系統闡述過的綱要的第(3)點和第(4)點。
我們已經研究過自我(Ego),證明了将自我與其環境場(environmentalfield)聯結起來的一些力量。
這兩種研究必須繼續下去。
與第(3)點有關的是,我們必須讨論自我中情緒和情操(sentiment)的地位,這個問題在前面曾被相當偶然地提到過,至于與第(4)點有關的問題,我們必須十分詳盡地讨論自我一場的關系(Ego-fieldrelationships),尤其是場在自我的影響下所經曆的穩定轉化,它的需要和難需要(quasi-needs),它的欲望、意願、決心和态度。
最後,我們必須補充第(5)點,也就是最後一點的讨論,它涉及行為與地理環境(geographicalenvironment)的關系,行為的認知方面或調節方面(cognitivoradjustiveaspect)。
調節行為的問題 我們将用上述的最後一個問題來開始我們的讨論。
根據我們的理論,行為(behaviour)是由整個心物場的(psychophysicalfield)特性來決定的,也就是說,是由自我的動力結構(dynamicstructure)和自我的心物環境的動力結構來決定的。
那麼,&ldquo适應的&rdquo行為(adaptedbehaviour)又是為什麼的呢?在有機體的心物場内導緻新的穩定的行為,為什麼還要完成在它的地理環境中保護有機體的任務呢?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存在于地理環境和行為環境(或心物環境)之間的關系之中,存在于這種關系所引起的行為環境(或心物環境)在任何一種行為活動中經曆的變化之中。
找看到一個物體在找前方上空飛過,我站在一旁,或者伸手想去抓住他。
在第一種情形裡,物體(譬如說一隻球)在我的行為環境和我的地理環境中飛過我的身邊;然而,在第二種情形裡,恰恰相反,如果我十分熟練的話,球将被我從行為角度和地理角度抓在手中。
因此,在正常條件下,行為場内的某些結果隻能通過地理環境中的相應結果而産生。
隻有當實際的球與我實際的手真正接觸時,行為的球才出現在我的行為的手中。
由此可見,由行為世界所指引并與行為世界相适應的行為,一定會在與此情形相似的情況下與地理世界相适應。
行為環境如何指引行為 這裡,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即行為世界如何指引行為,或者,用我們的術語來說,它是如何控制執行者的呢?如果有一個物體朝我們飛來,毫無疑問,我們會挪動身子以回避它。
但是,在我們的神經系統裡又發生了什麼情況呢?對于這一運動物體的知覺,神經系統是如何支配我們的肌肉的呢? 拒斥刺激-反應理論 在我們的反射活動(reflexaction)理論中,我們曾讨論過一個相似的問題。
我們發現了傳統的通路假設(Pathwayhypothe-sis)或聯結假設(connectionhypthesis),按照這種假設,神經支配被解釋成神經興奮從業已建立的反射弧(reflexare)的傳入神經向傳出神經進行簡單的傳遞。
一種類似的假設被提出,以解釋我們的上述例子;有些心理學家很可能傾向于把反射弧概念直接接納過來,而不作任何修改;心理學家把我們躲避飛來的射箭的這種活動解釋為是由于刺激和反應之間的原始聯結。
但是,隻有通過偷偷摸摸地引入刺激-反應這個詞,這種反射弧理論的簡單傳遞才有可能。
反射弧假設是一個解剖學假設,反射弧是一個帶有真正的傳入部分和傳出部分的神經結構,這些傳入部分和傳出部分會合于神經系統的一個确定地點。
從感官表面的某一點出發的一個興奮被傳導到神經中樞的一個确定地點,然後再從那裡傳至一個特定的傳出神經元。
但是,如果我們對一塊飛過來的石頭作出反應的話,反射的起始部分不是我們視網膜上的一個點的刺激或一個圖形,而是産生于由實際活動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内的一個運動過程(見第七章)。
這樣,興奮從反射弧上的傳入神經向傳出神經傳遞的那個端點便喪失了。
換言之,反射并非由刺激所引起,傳出沖動并非起始于神經中樞的一個特定地點,而是起始于一個由時空刺激模式引起的過程。
總之,傳統的反射弧或刺激-反應概念必須被修改,以便适應這種情況。
事實上,不可能将這種概念還原為簡單的例子(反射概念就是從這些簡單的例子中派生出來的)。
這樣一種還原隻能采取将興奮點與反應相聯結的方式。
正如陳舊的理論在每個視網膜點和動眼系統(oculo-motorsystem)之間假設一種分離的聯結,以便對凝視作出解釋那樣(第八章,見邊碼p.312),在我們作出回避反應時,運動物體的位置應當通過它當時被投射于其上的那個視網膜點來決定傳出沖動的通路。
作出如此聲稱的一種理論至少是自相一緻的。
但是,它又是荒謬的。
我冒着被人們批評為戰勝一名虛假對手的風險,将不加修飾地提供我的論點,因為這樣做将有助于讀者在複雜的情形裡應用刺激-反應概念時謹慎從事。
首先,在轉瞬即逝之際,那塊石頭的位置并不意味着決定視網膜點上的刺激點,它也有賴于當時眼睛所在的位置。
還有,這種反應可能與我們眼睛的位置沒有多大關系;我會問旁邊挪出一步,以避開飛來的石塊,不論我在此之前是直接注視着那塊石頭,還是注視着石頭左邊或右邊的一個物體,上方或下方的一個物體,前方或後方的一個物體。
用此方式來講,視網膜上的每個點實際上都是與同樣的反應聯系着的。
其次,同樣的視網膜點會導緻不同的反應,包括根本沒有反應,這要視整個通道以及飛行中的石塊速度而定。
例如,在圖91中,E代表一個人,P代表石頭在反射弧的傳入部分建立起來的興奮點,而三條線(線1、線2和線3)則代表三條不同的抛體軌道(trajactories)。
于是,同樣的刺激&mdash&mdash我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所有三種情形裡,P都投射于同一個視網膜點&mdash&mdash将在三種情形裡産生三種不同的反應:在第一種情形裡,那個人可能向左跨出一步,也可能向右跨出一步;在第二種情形裡,那個人将跨向左方;可是在第三種情形裡,他将一動也不動。
這樣一來,速度差異便不予考慮了,而這種速度差異對第一和第二種情形極為重要,對第三種情形則無關。
由此可見,嚴格地應用簡單的反射弧理論便成為不可能的事了。
任何一種修改都将必須把運動作為一種刺激,這裡所謂的運動既不是外部物體的運動,也不是視網膜意像的運動,而是大腦裡作為一個過程的運動。
但是,這種修改等于完全抛棄了原先的反射弧假設,由于它已經通過大腦裡的一種過程取代了傳入神經的興奮,從而也摧毀了聯結主義(connectionism)的整個概念。
我不想去創立能充分保存所謂反射理論的舊概念的某些假設。
相反,我将設法提供一種既能解決問題,又用不到創立任何新假設的答案。
動力理論 如果那塊石頭沿着适當的方向飛行,那麼便将在場内建立起一種主要指向自我的強大力量。
另一方面,如果石頭的飛行方向有差異,那就不會産生這種力量。
結果,在後者的情形裡,便不會産生任何運動,因為沒有力量去促進這種運動。
力量之源 在我們繼續讨論力量得以建立的那種情形之前,我們必須提出這樣的問題:這些力量為什麼産生。
讀者也許會傾向于從經驗中尋找原因。
人或動物都知道,一個具有某種特征的物體将會對他(它)構成傷害,如果他(它)對該物體不作反應的話。
這些情形的存在是無可否認的,但是,人們也同樣會強烈地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這些情形是所有情形的典型。
相反,威特海默(Wertheimer,1912年)在其經典實驗中證明,一個場内的運動會對接近運動路線的其他場物體(fieldobjects)施加一種力。
在他的一個似動實驗中(見邊碼p.179),他展現了下列相繼刺激的圖樣(見圖92),a代表第一次呈現中展示的物體,b代表第二次呈現中展示的物體,c代表一個物體,既可與a和b中的任何一方一起呈示,也可與a和b兩者一起呈示。
如果條件是,被看到的一根線從垂直方向轉向水平方向,那麼便會經常發生這樣的情況,即c構成一個傳出的運動,正如一個小箭頭加以表示的那樣。
由于我們已經證明,在許多方面,尤其是與運動有關的方面,自我必須被視作為一個場物體,我們沒有理由排斥這樣一種可能性,即運動的物體在沒有經驗的參與下直接對自我施加一種力,一種必須依靠運動的方向和速度的力。
此外,由于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組織越是原始,整個場就越是統一,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認為,這種直接的影響在原始水平上要比在高度發展的水平上更加強大。
兒童心理學和動物心理學的實驗将最終決定我們的推論是否正确。
力的方向和反應:經驗的影響 一種力是一種矢量(vectorialmagnitude),也就是說,它具有一種方向。
人們難以理解,在一個物體直接朝着一個方向運動的情況下,這個方向可以是任何一種其他的方向,而不僅僅是運動本身的方向。
這就産生了一種困難:為什麼我們不從飛過來的石頭方向逃走,反而向旁邊閃開呢?我傾向于用經驗來解釋這種反應,認為第一次反應也許确實是直接朝着石頭飛來的方向逃走的反應。
實驗将再次提供最終的決定。
但是,偶然的觀察似乎也證實了下列觀點:每一位駕駛員的耐心是由馬路當中的小雞和其他動物來檢驗的,這些動物設法逃離朝向它們開來的汽車,但逃離的方向卻是直接面對汽車。
我清楚地記得有一次在西部由于一小群未經馴服的馬擋在路上,從而使我喪失了半小時寶貴的時間。
至于這種直接趨向場力的行為怎樣讓位于更加合理的行為(閃向一邊),我們無法在這裡加以探讨。
這個問題将在讨論學習理論時再行提及。
這是因為,把這種行為的變化形式視作經驗的産物,僅就這一點而言,我們并不認為得到了真正的解釋。
在經驗或學習理論得到發展以前,不求助于經驗也是一種解釋,而且,這樣一種理論将與傳統的聯想主義理論(associationistictheory)十分不同。
動力論的繼續:感覺場和運動場之間的動力聯結 現在,讓我們回到那塊飛石的讨論上去,由于物體的運動方向,運動物體和自我之間的一種力得以建立。
這樣一種力如何決定有機體的行為?如何控制執行者?在這樣一種力的應激之下,有機體的行為從動力學角度講與小的場物體的行為十分不同[在威特海默最近描述的實驗中(pp.371If.),這種小的場物體接近一個運動場(amotionfield)]。
後者發生于行為場中,而不是發生于地理場中,此外,它是一種直接效應,通過這種直接效應,物體作為一個整體服從于場内的一種應力(stree)。
有機體的行為在這兩個方面是不同的。
在行為場内,物體-自我關系的變化是由地理場内物體-有機體關系的變化造成的,這種變化并不是直接的;有機體并非作為一個整體被其他東西推來推去,如同被一陣狂風吹動那樣,而是通過對有機體那些導緻肢體運動的肌肉部分進行神經支配來實現這種變化的。
在這方面,我們的例子與眼動(eye-movements)的例子沒有什麼不同(關于眼動的例子我們在第八章已經讨論過)。
因此,适合于那種例子的解釋也将适合于我們現在的例子。
在眼動的例子中,環境場内的一種應力為眼動所解除。
為了解釋這種情況,我們必須假設的是,在視覺場和動眼系統之間存在一種聯結。
在我們目前的例子中,應力存在于自我和物體之間,并通過有機體的身體運動而得以解除。
所以,我們必須假設,這種應力可能與腦内的運動中樞相聯系,或者與中樞神經系統的低級部分相聯系。
在那種情形裡,運動系統将投入活動,行為所采取的形式由此被決定下來。
&ldquo未被适應&rdquo的運動既可能使應力保持不變,也可能使應力增加,而&ldquo适應了的&rdquo運動将會減少這種張力(strain),并且最終解除這種張力。
于是,适應的運動必須為純粹的動力學原因而作出。
适應的運動朝着平衡的方向變化,而不适應的運動則不然。
它們隻能在其他力量同時運作時發生(這些其他的力量要比我們正在考慮的力量更強一些)。
這樣一來,即使我們沒有實際的解剖學和生理學方面的知識,我們也能夠推知行為的适應性了。
循環過程 苛勒(Kohler)于1925年為眼動的例子而描述過包括上述行為在内的&ldquo循環過程&rdquo(circulalprocess)。
我們把苛勒的概念用于我們關于場行為的例子中。
我們區分了遠距離刺激Sd和近距離刺激Sp,由後者喚起的場F,以及由動物M實施的運動,然後我們将用數字0、1、2,&hellip&hellip表明不同的時刻。
由此,我們一開始便有了SdSpF。
等群集(constellation)。
現在,運動開始了。
它在遠距離刺激物體和有機體之間形成一種新的關系,于是我們有了M1Sp1F1。
M1是F。
的結果,它通過改變Sp而改變了F。
,而且隻有通過使F。
失去它的導緻M的力才能做到這一點;也就是說,F1和自我之間的力必須比F。
和自我之間的力更小一些。
F1将依次産生M2,M2按照同樣的原理導緻Sp2,從而導緻F2,等等,直到有機體和Sd之間達到一種關系,在這關系之中,Spn産生一個Fn,該Fn不受引起運動的那種張力的支配。
當然,實際上這個過程是連續的;具有各自特征的不同時刻并非真正的實體(entities),而是虛假的抽象物(abstractions),目的在于解釋這個原理。
這一論點中的要義是:從Fn-1向Fn的變化方向是由情境的動力學(drnamicsofthesituation)決定的。
與Fn-1相比,Fn肯定處于較低的張力狀态。
作出相反的假設就等于去假設水會自行往山上流。
當然,我們可以用水泵把水抽到山上去,但是,這一事實并不證明水不會自行往山下流;相比之下,用水泵将水抽上山去的力必須大于将水從山上往下灌的力。
行為也是同樣的情況。
新的力可能被引入,如果這些力比原始的場力更強的話,那麼,Fn将比Fn-1處于更大的應力之下。
離開拳擊台的角落去迎戰對手的職業拳擊手正是處于這個位置上。
或者,跳出戰壕的士兵也正是處于這個位置上。
迎戰的意志,士兵的紀律,都是對這些結果負有責任的新的力量。
毋須新的原理對它們進行解釋,正如我們不需要一種新的物理學來解釋用水泵抽水一樣。
在我們的上述例子中,實際作出的運動也可減少整個應力,正如部分的應力可由運動來增加一樣。
然而,諸如我們上述例子那樣的情形引入了一種行為的新可能性。
由行為增加的部分應力可能變得如此強大,以至于與其他的應力相等。
接着,運動将會停止,或者更确切地說,行為将會發生變化,因為向有機體展示的整個應力是巨大的,而應力的解除将采取由整個場的複雜性所提供的任何一個過程。
自我本身可能會垮掉,并受到嚴重傷害,正如炮彈休克症病例所表現的那樣,該例子可再次與我們的流體動力學(hydrodynamic)例子相比較,在後者的例子中,牆内的水管可能爆裂。
可預測的克分子行為而非分子行為 我們關于行為的動力學解釋與傳統的機械解釋相反,它容許另外一種由事實支持的推論。
不論何處,凡能預測動物或人類行為的地方,我們便能将行為作為一種充分子現象(molarphenomenon)來加以預測(第二章,見邊碼p.25),但是,如果說我們能夠預測行為的分子(molecular)方面,也就是肌肉收縮或實際的肢體運動,那将是十分罕見的。
例如,我們能夠預測一個動物将朝着誘餌運動,或者營巢,我們也能預測某個人将寫一封信,或者勃然大怒,但是我們卻無法預測動物實施的肢體運動,甚至更難預測對它們産生的肌肉活動所施予的神經支配。
後者有賴于一些次級條件(secondaryconditions),它們完全超越了我們的認識範圍,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影響最終的結果或活動的一般方向。
能量關系:駕馭 我們必須為實際的動力情境再說上幾句。
在我們的理論中,整個場内的力引導有機體的軀體運動。
當然,這并不意味着這些運動所消耗的能量是從整個場内産生的,因為我們肌肉裡消耗的能量與腦場(brainfield)消耗的能量屬于不同的等級。
由此可見,正如苛勒已經指出過的那樣,動力關系是釋放和駕馭的關系(relationofreleaseandsteering)。
釋放的概念對傳統心理學來說是十分熟悉的,但是駕馭的概念卻不是那麼一回事了,正是這一功能才解釋了場和活動之間的實際關系。
至于大的能量如何被小的能量所駕馭,已經在無數的技術性駕駛過程中得到了佐證,例如,駕駛汽車便是這樣的佐證。
我們理論中的功能和結構關系 我們可以用下面的說法來簡要地表達我們的行為動力學理論的基本含義:解剖學結構并不決定哪些肌肉将受到神經支配,哪些活動将發生,而是由瞬間的場條件所要求的活動決定了解剖學的基質(substratum),在這基質中,整個過程的最後部分将會發生。
為了說明這樣一種解釋至少在其他一些心理學家的理論中有過預兆,甚至在極端的行為主義傾向的理論中有過預兆,我将從J·R·坎特(Kantor)的一篇文章中摘引下面一段文字:&ldquo神經器官對肌肉的控制是不是比肌肉和腺體對神經器官的控制更多一些呢?在任何一種反應中涉及的特定通道之所以被涉及,是由于某些肌肉或腺體需要發揮功能,這難道不是事實嗎?&rdquo(p.28)。
行為世界的&ldquo适合性&rdquo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上來了,即為什麼由心物場的組織所引導的行為也适應于地理環境?我們已經看到,解決它的辦法有賴于從事指引的力的性質,有賴于地理環境和行為環境之間的關系。
在讨論過前者以後,我們現在必須轉向後者,并且根據&ldquo适合性&rdquo(adequacy)觀點對它進行考慮,這是在對第三至第七章中調節這種關系的定律進行研究後實施這種考虛的。
在那幾章裡,行為世界的組織被發現有賴于接近刺激(Proximalstimuli)的分布。
行為世界(使适應的行為成為可能的一種組織)的&ldquo适合性&rdquo必須依靠遠刺激的特性,它們通過相應的近刺激而産生了組織。
由于這個問題已經在苛勒的描述中得到了解決(1929年,pp.172f.),因此,這裡可以不必贅言。
實際的物體是由于材料和結構的差異才與其環境相分離的,這些差異在一切正常的情形裡将表現為表面結構的差異,從而也表現為沿着界線(這些界線在行為場中産生分離的物體)的近刺激的異質(inhomogeneities)差異。
對外部的清晰度來說是正确的東西,對内部的清晰度來說也是正确的。
因此,在正常的條件下,地理物體将産生适合于喚起活動(該活動适合于地理場)的心物場的組織。
十分不完整的對應 但是,我們必須謹慎從事,以免過高估計兩個場之間的對應(correspondence)。
組織在這兩個場内得以發生的條件确實是十分不同的,在許多方面行為組織根本不會重複地理組織。
我們已經在先前的讨論中(第三章至第七章)提供了充分的例子。
這裡,我們隻需補充一點便可以了:在特定時刻一個地理物體的形狀并不取決于良好的連續定律(thelowofgoodcontinuation)所反映的力量&mdash&mdash例如一個山脊,它的目前狀态是由于腐蝕的影響,一般說來,這種腐蝕作用由山脊自身侵蝕了它的每個部分&mdash&mdash行為物體始終取決于這些力量;正如我們見到的山脊那樣,作為心物場内部的一種組織,它是一種動力的形狀,并且服從于良好的連續定律。
我們在前面讨論過的僞裝是産生這種不一緻性的人工方法,從而導緻了非适應行為。
于是,适合性的行為問題已經把我們導向知覺中的認知問題。
盡管我們隻能簡要地勾勒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但是我們的這種勾勒表明,這樣一種解決辦法能在較大規模上被制訂出來。
然而,知覺的認知隻能是十分不完整的,這一點是十分清楚的。
即使知覺物體在某種程度上重複了實際物體的某些特性,它們也遠不是完美的複制品。
一方面,它們具有相應的實際物體所沒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它們缺乏實際物體的所有那些特性,也即在影響我們感官的這些可見的表面性質中找不到表達的那些特性。
時間特性:運動 但是,我們不該忘記,在這一系統闡述中,我們已經忽略了時間,對于空間物體的組織來說,遠刺激的時間特征和接近刺激的時間特征是同樣重要的。
一個實際物體的運動在大多數情況下會産生行為物體的運動。
認知産生自與實際過程相似的心物過程。
然而,盡管地理場和行為場中的兩個事件是一緻的,但卻具有不同的原因,當我們想起可見運動(perceivedmotion)的理論時,這些不同的原因就變得清楚起來了。
那個轉輪的例子是特别能說明問題的「魯賓(Rubin),1927年)〕。
輪子的每一點所通過的軌道是一個旋輪線(cycloid)。
然而,我們看不到這種旋輪線的路徑,取而代之的是,我們看到了輪毅的平移運動(transla-torymotion)和輪緣的圓周運動(circularmotion)的結合(參見第七章中的讨論)。
根據認知的觀點,這通常是十分真實的景像。
如果一節車廂是由馬或火車頭來拖拉或推動的,那麼所施予的力便是一種直線的力,而且在施予車廂的這種直線的力之下,車輪開始圍繞着輪軸旋轉;或者,當車子被其自己的力所推動時,施予輪子的力使輪子圍繞輪軸作環形旋轉,結果便産生了平移運動。
如果觀察者的眼睛保持穩定的話,那麼,撇開透視圖的歪曲不談,車輪的每個部分在視網膜上描繪出一根旋輪線,也即從圓周運動和平移運動的結合中産生的曲線。
但是,當輪子邊緣上的一個亮點随輪子在完全黑暗中滾動時,我們便見到了旋輪線。
通常,我們看到兩種運動,一種是圓周運動,另一種是平移運動。
當然,我們所見的事實并不是由客觀運動直接造成的,而是由于組織的内部力量。
在行為世界和地理世界中,事件的一緻性并不是由另一個世界對一個世界的直接描繪,而是由于以下事實,即不同原因可能産生相似的結果。
然而,由于不同的原因通常不會産生相似的結果,因此我們在把行為世界的資料作為地理世界的真實信息而加以接受時必須十分謹慎,盡管在讨論行為問題時,前者可能是适當的。
力:因果關系 我們現在考慮兩個物體以影響彼此的相對運動的方式相互碰撞。
最簡單的例子是一隻台球撞擊另一隻先前處于靜止狀态的台球,這時,前者将它的運動傳遞給了後者。
在現實世界中,我們都體驗過運動的實際交換,對于這種情況,我們通常是這樣表述的:碰撞中運動的球導緻了靜止的球的運動。
那麼,在行為世界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天真的人們也許會說他看到了因果關系過程,也即他見到了一隻球如何去推動另一隻球,前者的力如何傳遞給後者。
實證主義的論點及其拒斥 但是,自休谟(Hume)以來,我們一直被教導說,那位天真的人被誤解了;他沒能看到運動或力的遷移,因為在刺激條件下(在光波中),沒有東西能産生這樣一種知覺。
力并不反射或放射光波,隻有物體能做到這一點,因此,我們所能看到的一切是一隻球在運動,直到它撞擊到另一隻球為止,然後它便靜止不動了,這時被撞擊的那隻球卻開始運動。
此外,當我們被告知我們看不到任何其他東西時,我們看到的可能僅僅是這一點,而不可能再看到另外的東西了。
這個論點對以往100年間哲學的發展和哲學的氛圍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它是實證主義(positivistic)的科學态度的基石之一,關于這種科學态度,我們曾在許多場合予以抨擊。
但是,它的強度和不易受攻擊性是顯而易見的。
為了一緻起見,我們必須說:我們無法見到運動,因為運動并不是反射光線的東西。
确實,行為的運動是場過程的結果,也就是說,是大腦裡面發生的過程,毋須實際的運動物體來産生的。
因此,随着論點向縱深發展,我們應該否認運動是可見的,這是某些心理學家已經采取的一個觀點「德裡施(Driesch),林德沃斯基(Lindworsky)」。
但是,這樣一種觀點與我們的日常經驗形成十分強烈的對照,與我們關于動物行為的知識和我們的實驗形成十分強烈的對照。
我們隻想提及一點,也即為了解釋布朗(Brown)的實驗結果(他的被試必須與運動物體的速度相匹配),如果我們不承認具有速度的運動是可見的,如果我們不承認它是我們行為環境的一部分,那麼,我們必須作出哪些高度人為的和複雜的假設呢? 因此,我們能夠接受一般的觀點:盡管運動缺乏任何一種特定的刺激,但它是可見的。
如果這一觀點得到承認的話,那麼實證主義的論點便站不住腳了。
我們的行為世界确實擁有無窮的特性,對于這些特性來說,不存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