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辯證法是什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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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多麼荒謬、多麼不可置信的事,無一不是這個或那個哲學家主張過的。
笛卡兒 1.對辯證法的解釋 上面的箴言可加以推廣。
它不僅可用于哲學家和哲學,而且在整個人類思想和事業的領域中,适用于科學、技術、工程和政治。
實際上,箴言所提示的什麼都想試一下的願望,可以在更廣泛的領域中看出來,在我們這個行星上生活所産生的多得驚人的各種形态和現象中,到處可以看到這種願望。
因此,我們要是想解釋一下:人的思維為什麼總是力圖對面臨的任何問題都找到一切可能想到的解答,我們就可以求助于一種極其普遍的規則。
用來取得一個解答的方法通常都是一樣的:這就是試探和清除錯誤的方法。
從根本上說,這也是生物機體在适應環境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
顯然,這個方法成功與否,主要依賴于試探過多少次以及怎樣試探:我們試探得愈多,就愈是有可能成功一次。
我們可以把這個用于人類思維發展,特别是哲學發展中的方法,描述為試探和清除錯誤的方法的特殊變種。
要對一個問題作出反應,人們似乎總是喜歡:或者提出某種理論,盡可能加以堅持(如果理論錯了,他們甯願與之同歸于盡也不願放棄(2));或者一旦發現其弱點即進行攻擊。
這種不同思想體系的鬥争顯然可以用試錯法作出解釋,看來凡是稱得上人類思想的一種發展的任何事,都具有這一特點。
如果不發生這種情況,則主要是由于一種理論或體系教條地堅持了很長一段時期。
但很少有(如果有的話)這樣的事,即思想的發展是緩慢的、穩定的、持續不斷的,是通過逐步改進而不是通過試探和錯誤以及思想體系的鬥争而前進的。
如果愈來愈自覺地發揮試錯法的作用,它就會開始表現出&ldquo科學方法&rdquo的特征。
這一&ldquo方法&rdquo(3)可簡要描述如下。
科學家面對問題,試探地提出某種解答&mdash&mdash也即理論。
科學即使接受這個理論,也隻是暫時的。
科學方法最主要的特點在于:科學家全力以赴地批判并檢驗這一理論。
批判和檢驗齊頭并進;從許許多多不同的方面批判理論,以便找出一切可能的弱點。
檢驗理論就是使這些弱點受到盡可能嚴格的審查。
這當然又是試錯法的一種變形。
理論總是試探地提出,再受到檢驗。
檢驗的結果如表明理論錯了,則排除這個理論;試錯法本質上就是排除法。
其成功主要取決于三個條件,即:應提出足夠數量(和獨創)的理論,所提理論應足夠多樣化,并應進行足夠嚴格的檢驗。
這樣,如果我們有幸,就可以排除不适合的理論而保證最适者生存。
對總的人類思想發展特别是科學思想發展的這一描述,(4)如果可以認為多少有點正确,那麼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某些人所說的思想總是按&ldquo辯證&rdquo路線發展的意義何在了。
辯證法(現代(5)意義的,特别是在黑格爾使用這個術語的意義上的)是這樣一種理論,它堅持某些事物、特别是人的思想發展的特征是所謂辯證三段式:正題、反題、合題。
先有某種觀念或理論或活動,可稱之為&ldquo正題&rdquo。
這一正題往往生出對立面來,因為像世界上的多數事物一樣,它多半隻有有限的價值,而且也會有缺點。
對立的觀念或運動叫做&ldquo反題&rdquo,因為它直接與前一正題對立。
正題同反題之間的鬥争一直進行到得到某種結果,它在某種意義上超越了正題和反題,因為認清了二者各自的價值,并試圖保持二者的優點、避免二者的局限性。
這一結果是第三步,叫做合題。
合題一旦達到,又可能轉而成為新的辯證三段式的第一步,如果達到的這一合題又成了片面的或者難以使人滿意的,就要繼續這樣的發展。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對立面又會出現,這意味着又可以把這一合題稱為産生新的反題的正題。
這樣,這種辯證三段式将進到更高水平,在得到第二個合題時它就達到第三級水平了。
(6) 關于所謂&ldquo辯證三段式&rdquo就說這麼多了。
簡直無可置疑,辯證三段式很好地描述了思想史的某些步驟,特别是觀念和理論的某些發展,以及根據這些觀念或理論所興起的社會運動的某些發展。
這樣一種辯證發展可以通過證明它符合于我們上面讨論過的試錯法而得到&ldquo解釋&rdquo。
但必須承認,它同(上面說的)理論通過試錯而發展并不完全一樣。
我們前面對試錯法的描述還隻涉及一個觀念以及對此觀念的批判,或者用辯證法家的術語說,隻涉及正題與其反題之間的鬥争;我們最初并沒有提到進一步的發展,我們沒有暗示一個正題同一個反題之間的鬥争會導緻一個合題。
毋甯說,我們提出一個觀念同對它的批判之間的鬥争,也即一個正題與其反題之間的鬥争會導緻正題(也許是反題)的排除。
如果它不能令人滿意的話。
而且,隻有在足夠多的現成理論可供試驗的情況下,理論的競争才會導緻新理論的采納。
因此,用試錯法作诠釋的範圍可以說比用辯證法作诠釋的範圍稍微廣泛一些。
它并不限于提出一個正題作為開始的情況,它很容易适于這樣的情況:從一開始就提出許多不同的正題,它們互相獨立,并且不一定是一個與另一個對立。
但也要承認,人類思想某一分支的發展常常是甚至一般總是從某一單一觀念開始的。
如果是這樣,那麼辯證法圖式也往往可用,因為這一正題将受到批判,并以這種方法&ldquo産生&rdquo了如辯證法家常說的它的反題。
辯證法家還強調了另外一點,在這一點上辯證法可能稍微不同于一般的試錯理論。
如上所述,試錯理論隻是說:一種不能令人滿意的觀點将受到反駁,或者被排除。
辯證法家則堅持,還應多說一點。
他強調,盡管這裡的觀點或理論可能已被駁倒,但是其中仍然很可能有一種值得保留的因素,否則根本就不大可能會提出來,并且受到認真的對待。
捍衛正題的人反對他們的論敵即反題擁護者對正題的攻擊,他們可能更清楚地闡述了正題中的有價值因素。
這樣,鬥争的惟一令人滿意的答案就是一個合題,即把正題同反題雙方最好的東西都保留下來的一種理論。
必須承認,對思想史的這樣一種辯證诠釋有時可能是完全令人滿意的,并可以為試錯的诠釋添加某些有價值的内容。
讓我們舉物理學的發展為例。
我們可以找到許多合乎這種辯證圖式的事例,如光的粒子說最早為波動說取代之後,仍然被&ldquo保留&rdquo于取代二者的新理論之中。
更确切地說,從新公式的觀點看,舊公式通常都可以說是一種近似。
就是說,它們看來十分接近于正确,因此,如果我們并不要求很高的精确度就仍然可以應用它們,甚至在某種有限的應用範圍内還可以作為完全精确的公式。
所有這一些都可以說是支持辯證法論點的。
但是我們必須當心不要承認得過多。
例如,對辯證法家所用的許多隐喻,我們一定要當心,但不幸人們對這些隐喻往往過于認真了。
一個例子是:辯證法說正題&ldquo産生&rdquo了它的反題。
實則隻是我們的批判态度産生了反題,如果缺乏這種态度&mdash&mdash情況往往如此&mdash&mdash就不會産生反題。
同樣,我們必須當心,不要以為正題同其反題之間的&ldquo鬥争&rdquo&ldquo産生&rdquo了合題。
鬥争是一種理解力,理解力必然可以産生新思想,而人類思想史中卻有許多無益的鬥争最後一無所獲。
即使得到了合題,說它&ldquo保留&rdquo了正題和反題中的最好成分,通常也隻是對這一合題的相當粗糙的描述。
這種描述即使正确也會引起誤解,因為合題除了所&ldquo保留&rdquo的老觀念之外,總是還包含着某種不能歸結為早先發展階段的新觀念。
換句話說,合題通常總是比由正題和反題所提供材料構成的東西多得多。
考慮到這一些,辯證法诠釋即使可以應用,也很難用它提議的合題由正題和反題中所包含的觀念構成這一點來幫助思想發展。
這是某些辯證法家自己所強調的,盡管如此,他們又幾乎總是認定可以用辯證法作為一種可以幫助他們促進或者至少預見未來的思想發展的方法。
但是,最重大的誤解和混亂還是來自辯證法家談到矛盾時的那種不嚴格的方式。
他們正确地看到,在思想發展的曆史中矛盾極為重要&mdash&mdash正像批判一樣地重要。
因為批判總是指出某種矛盾:或者是受批判理論之中的矛盾,或者是這一理論同另一我們有一定理由接受的理論之間的矛盾,或者是這一理論同某種事實之間&mdash&mdash更确切地說也即這一理論同某種事實陳述之間的矛盾。
批判隻有指出某種這樣的矛盾或者幹脆同這一理論相矛盾(也即批判可以幹脆就是一個反題陳述),才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批判從一個十分重要的意義上說乃是任何智力發展的主要動力。
沒有矛盾,沒有批判,就沒有變革理論的理性動力,也就沒有智力的進步。
辯證法家由此正确地看到,矛盾&mdash&mdash特别是&ldquo導緻&rdquo合題形式的進步的正題同反題之間的矛盾&mdash&mdash極其富于成果,而且确實是任何思想進步的動力,于是他們得出&mdash&mdash我們即将看到是錯誤的&mdash&mdash結論說:沒有必要回避這些富于成果的矛盾。
他們甚至斷言矛盾是回避不了的,因為世界上矛盾無所不在。
這樣一個論斷無異給傳統邏輯的所謂&ldquo矛盾律&rdquo(更完整地說也即&ldquo不矛盾律&rdquo)以打擊。
矛盾律斷言:兩個互相矛盾的陳述決不可能同真,或者說,一個由合取二矛盾陳述所組成的陳述,根據純粹邏輯理由,必定被斥為虛假的。
辯證法家根據矛盾的富有成效而主張必須擯棄傳統邏輯的這條定律。
他們認為辯證法由此即可導緻一種新的邏輯&mdash&mdash辯證邏輯。
我已表明辯證法隻是一種曆史學說&mdash&mdash關于思想的曆史發展的學說,現在卻成了一種迥然不同的學說:它同時既是一種邏輯理論,又是(我們即将看到)一種關于世界的一般理論。
這些主張都很驚人,但毫無根據。
它們的根據其實隻是一些模棱兩可、含混不清的說法而已。
辯證法家說,矛盾富有成效、豐富多彩、導緻進步,在一定意義上我們也承認這是真的。
但是,隻有當我們決心不容忍矛盾、決心改變任何包含矛盾的理論時,這才是真的;換句話說,千萬不要認可一種矛盾。
僅僅由于我們的這種決心,批判即揭示矛盾才會促使我們變革我們的理論并由此得到進步。
這一點無論怎樣強調也不過分:如果我們改變這種态度,決定容忍矛盾,那麼矛盾一定立即失去任何效果。
矛盾再也不會導緻智力進步。
因為我們如準備容忍矛盾,那麼揭示理論中的矛盾就不可能促使我們變革理論了。
換句話說,一切批判(也就是揭示矛盾)都會失去力量。
批判可以遇到這樣的回答:&ldquo為什麼不呢?&rdquo甚至更熱情地呼叫&ldquo正是這樣!&rdquo也就是說批判遇到的回答會是對已向我們揭示出來的矛盾表示歡迎。
但這就意味着,如果我們準備容忍矛盾,那麼批判以及一切人類智力進步都必定同歸于盡。
因此我們必須告訴辯證法家,二者不可兼得。
他要麼由于矛盾富有成效而愛好矛盾,因而決不能接受矛盾;要麼準備接受矛盾,那矛盾将變得毫無成效,并且一切理性批判、讨論和智力進步都将成為不可能。
所以,推動辯證發展的惟一&ldquo力量&rdquo,是我們決心不接受、不容忍正題同反題之間的矛盾。
它不是這兩種觀念内部的一種神秘力量,不是二者之間促進發展的一種神秘張力&mdash&mdash而純粹是我們不承認矛盾的決心、決定,它促使我們尋求某種可以使我們避免矛盾的新觀點。
這種決定是完全有道理的。
很容易證明,如果接受矛盾,就要放棄任何一種科學活動,這就意味着科學的徹底瓦解。
這一點可以這樣來證明:如果承認了兩個互相矛盾的陳述,那就一定要承認任何一個陳述;因為從一對矛盾陳述中可以有效地推導出任何一個陳述來。
這一點經常為人們所忽略,(7)因而這裡将詳加說明。
這是基礎邏輯中那些未必無關緊要并值得每一個思考的人認識與理解的少量事實之一。
對于那些并不讨厭使用類似數學的符号的讀者來說,這一點很容易說明;即使有人讨厭這種符号,隻要他們稍有耐心,準備為此略費片刻,也會很容易理解的。
邏輯推理按一定的推理規則進行。
所用推理規則有效,則推理也有效;而一條推理規則有效,當且僅當它絕不可能從真前提得出假結論;換句話說,當它可以毫無失誤地把前提的真值(假定所有前提都真)傳遞給結論時。
我們需要兩條這樣的
笛卡兒 1.對辯證法的解釋 上面的箴言可加以推廣。
它不僅可用于哲學家和哲學,而且在整個人類思想和事業的領域中,适用于科學、技術、工程和政治。
實際上,箴言所提示的什麼都想試一下的願望,可以在更廣泛的領域中看出來,在我們這個行星上生活所産生的多得驚人的各種形态和現象中,到處可以看到這種願望。
因此,我們要是想解釋一下:人的思維為什麼總是力圖對面臨的任何問題都找到一切可能想到的解答,我們就可以求助于一種極其普遍的規則。
用來取得一個解答的方法通常都是一樣的:這就是試探和清除錯誤的方法。
從根本上說,這也是生物機體在适應環境的過程中所采用的方法。
顯然,這個方法成功與否,主要依賴于試探過多少次以及怎樣試探:我們試探得愈多,就愈是有可能成功一次。
我們可以把這個用于人類思維發展,特别是哲學發展中的方法,描述為試探和清除錯誤的方法的特殊變種。
要對一個問題作出反應,人們似乎總是喜歡:或者提出某種理論,盡可能加以堅持(如果理論錯了,他們甯願與之同歸于盡也不願放棄(2));或者一旦發現其弱點即進行攻擊。
這種不同思想體系的鬥争顯然可以用試錯法作出解釋,看來凡是稱得上人類思想的一種發展的任何事,都具有這一特點。
如果不發生這種情況,則主要是由于一種理論或體系教條地堅持了很長一段時期。
但很少有(如果有的話)這樣的事,即思想的發展是緩慢的、穩定的、持續不斷的,是通過逐步改進而不是通過試探和錯誤以及思想體系的鬥争而前進的。
如果愈來愈自覺地發揮試錯法的作用,它就會開始表現出&ldquo科學方法&rdquo的特征。
這一&ldquo方法&rdquo(3)可簡要描述如下。
科學家面對問題,試探地提出某種解答&mdash&mdash也即理論。
科學即使接受這個理論,也隻是暫時的。
科學方法最主要的特點在于:科學家全力以赴地批判并檢驗這一理論。
批判和檢驗齊頭并進;從許許多多不同的方面批判理論,以便找出一切可能的弱點。
檢驗理論就是使這些弱點受到盡可能嚴格的審查。
這當然又是試錯法的一種變形。
理論總是試探地提出,再受到檢驗。
檢驗的結果如表明理論錯了,則排除這個理論;試錯法本質上就是排除法。
其成功主要取決于三個條件,即:應提出足夠數量(和獨創)的理論,所提理論應足夠多樣化,并應進行足夠嚴格的檢驗。
這樣,如果我們有幸,就可以排除不适合的理論而保證最适者生存。
對總的人類思想發展特别是科學思想發展的這一描述,(4)如果可以認為多少有點正确,那麼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某些人所說的思想總是按&ldquo辯證&rdquo路線發展的意義何在了。
辯證法(現代(5)意義的,特别是在黑格爾使用這個術語的意義上的)是這樣一種理論,它堅持某些事物、特别是人的思想發展的特征是所謂辯證三段式:正題、反題、合題。
先有某種觀念或理論或活動,可稱之為&ldquo正題&rdquo。
這一正題往往生出對立面來,因為像世界上的多數事物一樣,它多半隻有有限的價值,而且也會有缺點。
對立的觀念或運動叫做&ldquo反題&rdquo,因為它直接與前一正題對立。
正題同反題之間的鬥争一直進行到得到某種結果,它在某種意義上超越了正題和反題,因為認清了二者各自的價值,并試圖保持二者的優點、避免二者的局限性。
這一結果是第三步,叫做合題。
合題一旦達到,又可能轉而成為新的辯證三段式的第一步,如果達到的這一合題又成了片面的或者難以使人滿意的,就要繼續這樣的發展。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對立面又會出現,這意味着又可以把這一合題稱為産生新的反題的正題。
這樣,這種辯證三段式将進到更高水平,在得到第二個合題時它就達到第三級水平了。
(6) 關于所謂&ldquo辯證三段式&rdquo就說這麼多了。
簡直無可置疑,辯證三段式很好地描述了思想史的某些步驟,特别是觀念和理論的某些發展,以及根據這些觀念或理論所興起的社會運動的某些發展。
這樣一種辯證發展可以通過證明它符合于我們上面讨論過的試錯法而得到&ldquo解釋&rdquo。
但必須承認,它同(上面說的)理論通過試錯而發展并不完全一樣。
我們前面對試錯法的描述還隻涉及一個觀念以及對此觀念的批判,或者用辯證法家的術語說,隻涉及正題與其反題之間的鬥争;我們最初并沒有提到進一步的發展,我們沒有暗示一個正題同一個反題之間的鬥争會導緻一個合題。
毋甯說,我們提出一個觀念同對它的批判之間的鬥争,也即一個正題與其反題之間的鬥争會導緻正題(也許是反題)的排除。
如果它不能令人滿意的話。
而且,隻有在足夠多的現成理論可供試驗的情況下,理論的競争才會導緻新理論的采納。
因此,用試錯法作诠釋的範圍可以說比用辯證法作诠釋的範圍稍微廣泛一些。
它并不限于提出一個正題作為開始的情況,它很容易适于這樣的情況:從一開始就提出許多不同的正題,它們互相獨立,并且不一定是一個與另一個對立。
但也要承認,人類思想某一分支的發展常常是甚至一般總是從某一單一觀念開始的。
如果是這樣,那麼辯證法圖式也往往可用,因為這一正題将受到批判,并以這種方法&ldquo産生&rdquo了如辯證法家常說的它的反題。
辯證法家還強調了另外一點,在這一點上辯證法可能稍微不同于一般的試錯理論。
如上所述,試錯理論隻是說:一種不能令人滿意的觀點将受到反駁,或者被排除。
辯證法家則堅持,還應多說一點。
他強調,盡管這裡的觀點或理論可能已被駁倒,但是其中仍然很可能有一種值得保留的因素,否則根本就不大可能會提出來,并且受到認真的對待。
捍衛正題的人反對他們的論敵即反題擁護者對正題的攻擊,他們可能更清楚地闡述了正題中的有價值因素。
這樣,鬥争的惟一令人滿意的答案就是一個合題,即把正題同反題雙方最好的東西都保留下來的一種理論。
必須承認,對思想史的這樣一種辯證诠釋有時可能是完全令人滿意的,并可以為試錯的诠釋添加某些有價值的内容。
讓我們舉物理學的發展為例。
我們可以找到許多合乎這種辯證圖式的事例,如光的粒子說最早為波動說取代之後,仍然被&ldquo保留&rdquo于取代二者的新理論之中。
更确切地說,從新公式的觀點看,舊公式通常都可以說是一種近似。
就是說,它們看來十分接近于正确,因此,如果我們并不要求很高的精确度就仍然可以應用它們,甚至在某種有限的應用範圍内還可以作為完全精确的公式。
所有這一些都可以說是支持辯證法論點的。
但是我們必須當心不要承認得過多。
例如,對辯證法家所用的許多隐喻,我們一定要當心,但不幸人們對這些隐喻往往過于認真了。
一個例子是:辯證法說正題&ldquo産生&rdquo了它的反題。
實則隻是我們的批判态度産生了反題,如果缺乏這種态度&mdash&mdash情況往往如此&mdash&mdash就不會産生反題。
同樣,我們必須當心,不要以為正題同其反題之間的&ldquo鬥争&rdquo&ldquo産生&rdquo了合題。
鬥争是一種理解力,理解力必然可以産生新思想,而人類思想史中卻有許多無益的鬥争最後一無所獲。
即使得到了合題,說它&ldquo保留&rdquo了正題和反題中的最好成分,通常也隻是對這一合題的相當粗糙的描述。
這種描述即使正确也會引起誤解,因為合題除了所&ldquo保留&rdquo的老觀念之外,總是還包含着某種不能歸結為早先發展階段的新觀念。
換句話說,合題通常總是比由正題和反題所提供材料構成的東西多得多。
考慮到這一些,辯證法诠釋即使可以應用,也很難用它提議的合題由正題和反題中所包含的觀念構成這一點來幫助思想發展。
這是某些辯證法家自己所強調的,盡管如此,他們又幾乎總是認定可以用辯證法作為一種可以幫助他們促進或者至少預見未來的思想發展的方法。
但是,最重大的誤解和混亂還是來自辯證法家談到矛盾時的那種不嚴格的方式。
他們正确地看到,在思想發展的曆史中矛盾極為重要&mdash&mdash正像批判一樣地重要。
因為批判總是指出某種矛盾:或者是受批判理論之中的矛盾,或者是這一理論同另一我們有一定理由接受的理論之間的矛盾,或者是這一理論同某種事實之間&mdash&mdash更确切地說也即這一理論同某種事實陳述之間的矛盾。
批判隻有指出某種這樣的矛盾或者幹脆同這一理論相矛盾(也即批判可以幹脆就是一個反題陳述),才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批判從一個十分重要的意義上說乃是任何智力發展的主要動力。
沒有矛盾,沒有批判,就沒有變革理論的理性動力,也就沒有智力的進步。
辯證法家由此正确地看到,矛盾&mdash&mdash特别是&ldquo導緻&rdquo合題形式的進步的正題同反題之間的矛盾&mdash&mdash極其富于成果,而且确實是任何思想進步的動力,于是他們得出&mdash&mdash我們即将看到是錯誤的&mdash&mdash結論說:沒有必要回避這些富于成果的矛盾。
他們甚至斷言矛盾是回避不了的,因為世界上矛盾無所不在。
這樣一個論斷無異給傳統邏輯的所謂&ldquo矛盾律&rdquo(更完整地說也即&ldquo不矛盾律&rdquo)以打擊。
矛盾律斷言:兩個互相矛盾的陳述決不可能同真,或者說,一個由合取二矛盾陳述所組成的陳述,根據純粹邏輯理由,必定被斥為虛假的。
辯證法家根據矛盾的富有成效而主張必須擯棄傳統邏輯的這條定律。
他們認為辯證法由此即可導緻一種新的邏輯&mdash&mdash辯證邏輯。
我已表明辯證法隻是一種曆史學說&mdash&mdash關于思想的曆史發展的學說,現在卻成了一種迥然不同的學說:它同時既是一種邏輯理論,又是(我們即将看到)一種關于世界的一般理論。
這些主張都很驚人,但毫無根據。
它們的根據其實隻是一些模棱兩可、含混不清的說法而已。
辯證法家說,矛盾富有成效、豐富多彩、導緻進步,在一定意義上我們也承認這是真的。
但是,隻有當我們決心不容忍矛盾、決心改變任何包含矛盾的理論時,這才是真的;換句話說,千萬不要認可一種矛盾。
僅僅由于我們的這種決心,批判即揭示矛盾才會促使我們變革我們的理論并由此得到進步。
這一點無論怎樣強調也不過分:如果我們改變這種态度,決定容忍矛盾,那麼矛盾一定立即失去任何效果。
矛盾再也不會導緻智力進步。
因為我們如準備容忍矛盾,那麼揭示理論中的矛盾就不可能促使我們變革理論了。
換句話說,一切批判(也就是揭示矛盾)都會失去力量。
批判可以遇到這樣的回答:&ldquo為什麼不呢?&rdquo甚至更熱情地呼叫&ldquo正是這樣!&rdquo也就是說批判遇到的回答會是對已向我們揭示出來的矛盾表示歡迎。
但這就意味着,如果我們準備容忍矛盾,那麼批判以及一切人類智力進步都必定同歸于盡。
因此我們必須告訴辯證法家,二者不可兼得。
他要麼由于矛盾富有成效而愛好矛盾,因而決不能接受矛盾;要麼準備接受矛盾,那矛盾将變得毫無成效,并且一切理性批判、讨論和智力進步都将成為不可能。
所以,推動辯證發展的惟一&ldquo力量&rdquo,是我們決心不接受、不容忍正題同反題之間的矛盾。
它不是這兩種觀念内部的一種神秘力量,不是二者之間促進發展的一種神秘張力&mdash&mdash而純粹是我們不承認矛盾的決心、決定,它促使我們尋求某種可以使我們避免矛盾的新觀點。
這種決定是完全有道理的。
很容易證明,如果接受矛盾,就要放棄任何一種科學活動,這就意味着科學的徹底瓦解。
這一點可以這樣來證明:如果承認了兩個互相矛盾的陳述,那就一定要承認任何一個陳述;因為從一對矛盾陳述中可以有效地推導出任何一個陳述來。
這一點經常為人們所忽略,(7)因而這裡将詳加說明。
這是基礎邏輯中那些未必無關緊要并值得每一個思考的人認識與理解的少量事實之一。
對于那些并不讨厭使用類似數學的符号的讀者來說,這一點很容易說明;即使有人讨厭這種符号,隻要他們稍有耐心,準備為此略費片刻,也會很容易理解的。
邏輯推理按一定的推理規則進行。
所用推理規則有效,則推理也有效;而一條推理規則有效,當且僅當它絕不可能從真前提得出假結論;換句話說,當它可以毫無失誤地把前提的真值(假定所有前提都真)傳遞給結論時。
我們需要兩條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