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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蹤,居其上,恐不得保,遂決意告變。
蓋雲節首爲逆謀,而實持兩端,故來時預搆告變文書,至是呈之。
允文與判官安克孝、點馬別監鄭德珪及?義縣監李延慶等,閉城門搜捕十八人。
允文又聞其黨多在海邊郡邑,密通于兵使安衛,捕得海南人姜惟正、靈巖人韓希壽等,俱繫械以送。
權龍聞事覺而逃,捕之不獲。
上命設推鞫廳以訊之,德裕、忠基等皆就服,稱以雲節實爲謀主。
上命先誅德裕等十人,以雲節有告變之功,欲貸其死,大臣皆以爲不可,遂竝誅之。
八月 8月1日 ○朔丙寅,以領敦寧府事李元翼爲平安、鹹鏡、黃海三道都體察使。
元翼受命卽行,自鹹鏡道轉向平安道,開府于成川。
○上開筵,講《周易》訖,大司憲成泳進曰:「什一而稅,三代之遺制也。
我國家自祖宗朝,有逐年檢察,災傷蠲免租賦之規,實是良法,而法久弊生,小民偏苦。
亂後,隨墾隨稅之規,蓋出於不得已,而奸猾隱漏其結蔔,貧戶獨困於徭役,故田雖少,而出米甚多,將不能支堪矣。
本府請擇今年敬差之任,爲此故也。
戶曹循例分付,隻謂隱漏田結者,全家徙邊。
臣意以爲,別作事目,守令堂下官,犯此律者,或施笞罰可也。
若隻罷其職,則雖至準期,不足懲矣。
且壬辰以後,兵不可不養,雖什一而稅,若無失漏,則軍餉亦自有裕矣。
壬辰以前,全羅道田結,乃四十四萬也。
亂後耕墾者,幾半之雲,而今之報聞者,隻六萬結,國家所失者,幾何哉?他道稱是,則國用安得以裕哉?」同知事李廷龜曰:「亂後,田制蕩然無形。
量田雖曰騷擾,而臣意以爲不然。
京官下去,則雖剛明之人,必不能詳察。
自今年收穫之後,令其邑宰,巡審境內,從實報聞然後,發遣禦史,考覈虛實,如有隱漏者,重治其守令,則必不至騷擾矣。
但此不可施之於一郡一縣,必使八路竝行然後,民役無輕重之偏矣。
當今最急者,無過於此。
」泳又曰:「必須先正田案然後,量入爲出。
雖事大、供上之事,不可一從平時規模,繁文末節,盡皆除去然後,方可取民有制矣。
前日,諫院請罷尙方貿易,自上快從之。
若因此擴以充之,則何事不可爲也?躬行節儉,愛養民力,則恢復之道,必由此出。
今年國家若不失田結,則稅入不下十五萬石,雖以四萬石,頒百官之祿,餘數尙多。
此外貢物,竝皆酌定,專緻力於養兵,則亦可優爲矣。
」領議政李恒福曰:「今日田制,所當汲汲檢覈。
國無一年之資,而豈有蘇復之理乎?臣於平時,爲戶曹參議,閱觀古制,國初稅入,四十餘萬石,而軍士所給廩料四萬餘石,祭享所用四萬餘石,貢物亦不過此。
其時頒祿之制,刑曹都官正郞之祿,四十五石雲,雖似過多,而儲蓄素富,亦能節用,故逮至?中廟朝,三倉所儲,至於二百三萬石之多。
其後,祭享之用漸廣,浮費之路亦多,故壬辰之初,所儲僅五十餘萬石,則已縮三分之二矣。
人口則比平時,僅十分之一,而平時則士族有田土,小民則無有,故皆竝耕而食。
亂後則人皆自耕,故所墾者不至大減,而田制如此,殘民獨受其苦矣。
田結之數,全羅道四十餘萬結,慶尙道三十餘萬結,忠淸道二十七萬餘結,近世以來,連以下下收稅,故雖在平時,而稅入僅二十餘萬石,比於國初則減半,而亂後八道田結,僅三十餘萬結,則不及平時全羅一道矣,其何以爲國乎?量田雖有弊端,不可不爲也。
」 九月 9月1日 ○朔乙未,以鄭逑爲寧越郡守。
按《實錄》雲:「逑曾爲成川府使,西幸時,宮人有留在府中者,逑厚歛於民,善事宮人。
」噫!逑乃草野藏修之士也。
善事宮人,雖以世之庸鄙者,猶且知恥,曾謂逑之賢,而有是乎?逑惡鄭仁弘之爲人,居在隣邑,不相通問,仁弘之黨肆加誣詆,無足怪也。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醜,以李廷龜爲大提學,沈喜壽爲吏曹判書。
○帝遣翰林院侍講顧天峻、行人司行人崔廷健,齎冊封皇太子詔來,朝廷聞之,以大提學李廷龜爲遠接使,李好閔爲義州迎慰使,往候于龍灣。
廷龜以吏曹正郞樸東說、禮曹正郞李安訥、吏曹佐郞洪瑞鳳爲從事官,辟士人權韠爲製述官,人稱爲白衣從事。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子,吏曹以鄭宗溟擬望於安城郡守,上,下敎曰:「
蓋雲節首爲逆謀,而實持兩端,故來時預搆告變文書,至是呈之。
允文與判官安克孝、點馬別監鄭德珪及?義縣監李延慶等,閉城門搜捕十八人。
允文又聞其黨多在海邊郡邑,密通于兵使安衛,捕得海南人姜惟正、靈巖人韓希壽等,俱繫械以送。
權龍聞事覺而逃,捕之不獲。
上命設推鞫廳以訊之,德裕、忠基等皆就服,稱以雲節實爲謀主。
上命先誅德裕等十人,以雲節有告變之功,欲貸其死,大臣皆以爲不可,遂竝誅之。
八月 8月1日 ○朔丙寅,以領敦寧府事李元翼爲平安、鹹鏡、黃海三道都體察使。
元翼受命卽行,自鹹鏡道轉向平安道,開府于成川。
○上開筵,講《周易》訖,大司憲成泳進曰:「什一而稅,三代之遺制也。
我國家自祖宗朝,有逐年檢察,災傷蠲免租賦之規,實是良法,而法久弊生,小民偏苦。
亂後,隨墾隨稅之規,蓋出於不得已,而奸猾隱漏其結蔔,貧戶獨困於徭役,故田雖少,而出米甚多,將不能支堪矣。
本府請擇今年敬差之任,爲此故也。
戶曹循例分付,隻謂隱漏田結者,全家徙邊。
臣意以爲,別作事目,守令堂下官,犯此律者,或施笞罰可也。
若隻罷其職,則雖至準期,不足懲矣。
且壬辰以後,兵不可不養,雖什一而稅,若無失漏,則軍餉亦自有裕矣。
壬辰以前,全羅道田結,乃四十四萬也。
亂後耕墾者,幾半之雲,而今之報聞者,隻六萬結,國家所失者,幾何哉?他道稱是,則國用安得以裕哉?」同知事李廷龜曰:「亂後,田制蕩然無形。
量田雖曰騷擾,而臣意以爲不然。
京官下去,則雖剛明之人,必不能詳察。
自今年收穫之後,令其邑宰,巡審境內,從實報聞然後,發遣禦史,考覈虛實,如有隱漏者,重治其守令,則必不至騷擾矣。
但此不可施之於一郡一縣,必使八路竝行然後,民役無輕重之偏矣。
當今最急者,無過於此。
」泳又曰:「必須先正田案然後,量入爲出。
雖事大、供上之事,不可一從平時規模,繁文末節,盡皆除去然後,方可取民有制矣。
前日,諫院請罷尙方貿易,自上快從之。
若因此擴以充之,則何事不可爲也?躬行節儉,愛養民力,則恢復之道,必由此出。
今年國家若不失田結,則稅入不下十五萬石,雖以四萬石,頒百官之祿,餘數尙多。
此外貢物,竝皆酌定,專緻力於養兵,則亦可優爲矣。
」領議政李恒福曰:「今日田制,所當汲汲檢覈。
國無一年之資,而豈有蘇復之理乎?臣於平時,爲戶曹參議,閱觀古制,國初稅入,四十餘萬石,而軍士所給廩料四萬餘石,祭享所用四萬餘石,貢物亦不過此。
其時頒祿之制,刑曹都官正郞之祿,四十五石雲,雖似過多,而儲蓄素富,亦能節用,故逮至?中廟朝,三倉所儲,至於二百三萬石之多。
其後,祭享之用漸廣,浮費之路亦多,故壬辰之初,所儲僅五十餘萬石,則已縮三分之二矣。
人口則比平時,僅十分之一,而平時則士族有田土,小民則無有,故皆竝耕而食。
亂後則人皆自耕,故所墾者不至大減,而田制如此,殘民獨受其苦矣。
田結之數,全羅道四十餘萬結,慶尙道三十餘萬結,忠淸道二十七萬餘結,近世以來,連以下下收稅,故雖在平時,而稅入僅二十餘萬石,比於國初則減半,而亂後八道田結,僅三十餘萬結,則不及平時全羅一道矣,其何以爲國乎?量田雖有弊端,不可不爲也。
」 九月 9月1日 ○朔乙未,以鄭逑爲寧越郡守。
按《實錄》雲:「逑曾爲成川府使,西幸時,宮人有留在府中者,逑厚歛於民,善事宮人。
」噫!逑乃草野藏修之士也。
善事宮人,雖以世之庸鄙者,猶且知恥,曾謂逑之賢,而有是乎?逑惡鄭仁弘之爲人,居在隣邑,不相通問,仁弘之黨肆加誣詆,無足怪也。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醜,以李廷龜爲大提學,沈喜壽爲吏曹判書。
○帝遣翰林院侍講顧天峻、行人司行人崔廷健,齎冊封皇太子詔來,朝廷聞之,以大提學李廷龜爲遠接使,李好閔爲義州迎慰使,往候于龍灣。
廷龜以吏曹正郞樸東說、禮曹正郞李安訥、吏曹佐郞洪瑞鳳爲從事官,辟士人權韠爲製述官,人稱爲白衣從事。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子,吏曹以鄭宗溟擬望於安城郡守,上,下敎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