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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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三十年大明萬曆二十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壬辰,都體察使李元翼馳啓曰:「以金藎國齎傳聖敎中辭意,與都元帥權慄相議,慄以爲:『近日釜山賊窟被燒頗多,庶可成初計,而直擣釜營,固難輕擧,必待舟師來集,相時而動。
』臣亦以爲:『當賊窟燒燼之日,乘淸賊未渡之前,進攻釜營,誠是一機會,而猝然輕擧,萬一蹉跌,則勢難復振。
急令舟師,先據巨濟,把截海路,而由陸行師,見可而進。
』與慄意無異,惟竢朝廷指揮。
此外事情,都在藎國啓達。
」雲。
○吏曹佐郞金藎國書啓曰: 頃日統制使李舜臣已將釜營潛燒之狀,報知朝廷,而元翼謂臣曰:「軍官鄭希玄曾以助防將,久留賊屯近地,以釜山水軍許守石爲腹心。
守石嘗出入賊中,其弟方在釜營,備諳賊情。
遂與守石定計,約日潛燒賊營,是日,舜臣軍官適到釜山,先報于舜臣,掠爲己功,舜臣初不知此事,而有此啓聞矣。
今將與守石,更有所圖,若以爵名施賞於守石,則事或宣露,若歸功於舜臣軍官,則守石必妬恚,所圖之事恐不諧矣。
」雲。
○都元帥權慄使慶尙右兵使金應瑞入守宜寧之南山城,應瑞不從命,慄以應瑞爲恇怯,請降一資,戴職自效,從之。
慄旣屢立大功,恒不自安,諸將金應瑞、李時言等,亦不肯用其命,慄不勝憂憤,有此啓聞,而朝廷不能明治應瑞等之罪,使慄終不能展其材用,惜哉! ○統制使李舜臣馳啓言:「天朝使臣旣已通信往來,而兇賊仍據邊境,尙懷伺釁侵噬之計,誠極憤惋。
臣抄領舟師,進駐釜山近地,要截來路,決一死戰,欲雪窮天之辱。
如有指揮之事,請急賜回諭。
」聞者壯之。
1月23日 ○甲寅二十三日,上召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領敦寧李山海、領議政柳成龍、判中樞尹鬥壽、左議政金應南、知中樞鄭琢、慶林君金命元、戶曹判書金睟、兵曹判書李德馨、吏曹參判李廷馨、上護軍柳永慶、盧稷、承旨金時獻、注書樸承業、事變假注書李舜民、檢閱沈詻入侍。
上曰:「請兵奏文,辭意則好矣。
但曾於聖旨有遣使倭國之語,天朝亦見欺於賊。
賊之以使臣職秩之卑微爲言者,實是托辭,楊邦亨潛率倭人,稱以謝恩者,欲欺謾天朝,甚可惡也。
奏文中以此意及之,則邦亨之奸狀必露矣。
」成龍曰:「宜別爲一奏。
」應南曰:「使臣決不可遣。
奏文中亦當有此言也。
」上曰:「聖旨不可不遵。
」應男曰:「沈遊擊與石尙書爲表裏,後必有難處之事。
」上曰:「石尙書雖有功於我國,欺圖君父,餘何足觀?」仍謂大提學李德馨曰:「奏文中以賊情不在使臣高下,又不謝天朝封典,其兇悖可知。
宜以此兩款措辭也。
」鬥壽曰:「當此春月,以八結抄軍,徒緻騷擾。
」上曰:「八結軍乃農人耶?」睟曰:「以田結雇人爲兵雲矣。
」時獻曰:「復讐軍之團結,雖非朝命,亦可以扶持人紀,而必須召募於外方。
臣方在政院,不得專意於此事,又不得出外,尤極憫迫。
」上曰:「職任則不可遞,令備局指揮,使之成軍。
」 ○慶尙左道防禦使權應銖馳啓言:「今月十三日,倭舡一百五十餘艘,來泊多大浦。
」乃淸正渡海之報也。
○上召見北軍領將柳應秀,賜酒而遣之,應秀,鹹興人也。
○體察使從事官盧景任自嶺南來,上召見之。
景任言:「體察使與元帥,互相牴牾。
元帥欲以兩湖軍,把截於彥陽、梁山,體察以爲,本道糧餉缺乏,調運及於兩湖,民必不堪,莫如使三道,各自城守。
體察使又令金海府使白士霖守黃石山城,〈在安陰。
〉而元帥使士霖移守宜寧,事多類此。
號令不一,故元翼憂之,遣臣稟議于備局矣。
」上曰:「臨急雖有不及稟之事,而恒遵體察之號令可矣。
」時,寇賊在境,兵民渙散,國事無一可恃者,而閫外之臣,不能同心夾濟,有此牴牾,而終緻賊兵之再逞,可勝惜哉? 二月 2月1日 ○壬戌,命下統制使李舜臣于獄,以元均代之。
先是,行長與慶尙右兵使金應瑞相通,要時羅居間往來,其所言若有與淸正不相能者,我國信之。
是時,倭賊謀再犯,憚我舟師,尤忌舜臣,使要時羅來言:「和事之不成,淸正實主張之。
若去此人,則我之恨釋,而貴國之患,除矣。
某月某日,淸正當宿于某島,貴國若令舟師,潛伏而要之,則可縛而來。
」應瑞以此上聞,上遣黃愼,密諭于舜臣,舜臣曰:「海道艱險,賊必設伏以待。
多發戰艦,則賊必知之,小則反爲
』臣亦以爲:『當賊窟燒燼之日,乘淸賊未渡之前,進攻釜營,誠是一機會,而猝然輕擧,萬一蹉跌,則勢難復振。
急令舟師,先據巨濟,把截海路,而由陸行師,見可而進。
』與慄意無異,惟竢朝廷指揮。
此外事情,都在藎國啓達。
」雲。
○吏曹佐郞金藎國書啓曰: 頃日統制使李舜臣已將釜營潛燒之狀,報知朝廷,而元翼謂臣曰:「軍官鄭希玄曾以助防將,久留賊屯近地,以釜山水軍許守石爲腹心。
守石嘗出入賊中,其弟方在釜營,備諳賊情。
遂與守石定計,約日潛燒賊營,是日,舜臣軍官適到釜山,先報于舜臣,掠爲己功,舜臣初不知此事,而有此啓聞矣。
今將與守石,更有所圖,若以爵名施賞於守石,則事或宣露,若歸功於舜臣軍官,則守石必妬恚,所圖之事恐不諧矣。
」雲。
○都元帥權慄使慶尙右兵使金應瑞入守宜寧之南山城,應瑞不從命,慄以應瑞爲恇怯,請降一資,戴職自效,從之。
慄旣屢立大功,恒不自安,諸將金應瑞、李時言等,亦不肯用其命,慄不勝憂憤,有此啓聞,而朝廷不能明治應瑞等之罪,使慄終不能展其材用,惜哉! ○統制使李舜臣馳啓言:「天朝使臣旣已通信往來,而兇賊仍據邊境,尙懷伺釁侵噬之計,誠極憤惋。
臣抄領舟師,進駐釜山近地,要截來路,決一死戰,欲雪窮天之辱。
如有指揮之事,請急賜回諭。
」聞者壯之。
1月23日 ○甲寅二十三日,上召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領敦寧李山海、領議政柳成龍、判中樞尹鬥壽、左議政金應南、知中樞鄭琢、慶林君金命元、戶曹判書金睟、兵曹判書李德馨、吏曹參判李廷馨、上護軍柳永慶、盧稷、承旨金時獻、注書樸承業、事變假注書李舜民、檢閱沈詻入侍。
上曰:「請兵奏文,辭意則好矣。
但曾於聖旨有遣使倭國之語,天朝亦見欺於賊。
賊之以使臣職秩之卑微爲言者,實是托辭,楊邦亨潛率倭人,稱以謝恩者,欲欺謾天朝,甚可惡也。
奏文中以此意及之,則邦亨之奸狀必露矣。
」成龍曰:「宜別爲一奏。
」應南曰:「使臣決不可遣。
奏文中亦當有此言也。
」上曰:「聖旨不可不遵。
」應男曰:「沈遊擊與石尙書爲表裏,後必有難處之事。
」上曰:「石尙書雖有功於我國,欺圖君父,餘何足觀?」仍謂大提學李德馨曰:「奏文中以賊情不在使臣高下,又不謝天朝封典,其兇悖可知。
宜以此兩款措辭也。
」鬥壽曰:「當此春月,以八結抄軍,徒緻騷擾。
」上曰:「八結軍乃農人耶?」睟曰:「以田結雇人爲兵雲矣。
」時獻曰:「復讐軍之團結,雖非朝命,亦可以扶持人紀,而必須召募於外方。
臣方在政院,不得專意於此事,又不得出外,尤極憫迫。
」上曰:「職任則不可遞,令備局指揮,使之成軍。
」 ○慶尙左道防禦使權應銖馳啓言:「今月十三日,倭舡一百五十餘艘,來泊多大浦。
」乃淸正渡海之報也。
○上召見北軍領將柳應秀,賜酒而遣之,應秀,鹹興人也。
○體察使從事官盧景任自嶺南來,上召見之。
景任言:「體察使與元帥,互相牴牾。
元帥欲以兩湖軍,把截於彥陽、梁山,體察以爲,本道糧餉缺乏,調運及於兩湖,民必不堪,莫如使三道,各自城守。
體察使又令金海府使白士霖守黃石山城,〈在安陰。
〉而元帥使士霖移守宜寧,事多類此。
號令不一,故元翼憂之,遣臣稟議于備局矣。
」上曰:「臨急雖有不及稟之事,而恒遵體察之號令可矣。
」時,寇賊在境,兵民渙散,國事無一可恃者,而閫外之臣,不能同心夾濟,有此牴牾,而終緻賊兵之再逞,可勝惜哉? 二月 2月1日 ○壬戌,命下統制使李舜臣于獄,以元均代之。
先是,行長與慶尙右兵使金應瑞相通,要時羅居間往來,其所言若有與淸正不相能者,我國信之。
是時,倭賊謀再犯,憚我舟師,尤忌舜臣,使要時羅來言:「和事之不成,淸正實主張之。
若去此人,則我之恨釋,而貴國之患,除矣。
某月某日,淸正當宿于某島,貴國若令舟師,潛伏而要之,則可縛而來。
」應瑞以此上聞,上遣黃愼,密諭于舜臣,舜臣曰:「海道艱險,賊必設伏以待。
多發戰艦,則賊必知之,小則反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