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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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乎?予實未曉卿意也。
旣爲辭職,依啓遞差。
」彥信事遂不究。
○李山海呈辭,不許。
又進箚待罪,有曰: 臣昏睡,實不聞其言,而以依俙記憶奉對,臣之罪也。
上答曰:「百計圖卿之態,予已知之悉矣。
雖千萬人攻之,卿不可去也。
卿去則他相亦不能自全也,是豈美事?卿勿復呈辭,速爲出仕,則事無悔矣。
不然則人必有悔之者矣。
」 ○正言黃愼啓曰:「鄭彥信所言,同座皆聞之,而領相李山海獨以爲:『依俙記得。
』此雖與稱耳聾者不同,已非直截之言,而又以箚辭自明,前後異辭,大臣告君,豈容如是?臣欲論劾,而同僚不從,請罷臣職。
」上震怒,卽命遞職。
○特旨以黃愼爲高山縣監。
○古阜郡守丁焰以告捕逆黨,賞堂上階。
時有寶城人金用男、金山重等,與古阜郡守丁焰同議,告羅州人林地及僧性熙,與逆賊吉三峯,留松廣寺三日庵,同謀作亂。
林地方歸順天買戰馬,三峯歸智異山。
於是,捕林地一家人及性熙等三十餘人,寺傍居民二十餘人下獄。
鞫廳初啓曰:「松廣寺距寶城六十裡;距順天八十裡;距古阜則乃三日程。
性熙若與吉三峯相會,則朝廷方購捕吉三峯之際,用男等,何不告于六十裡寶城、八十裡順天,乃告于三日程之古阜乎?郡守丁焰之妾,卽用男等之妹,其間情狀,有難測知。
然旣發告,拿問爲當。
」焰聞之,恐獄反緣坐,自其郡輸貨于京,賂禁府吏卒,誑誘性熙以自首則可免。
熙信之,不服會議事,自以爲:「原與汝立同黨。
」熙文書中有秘記文字,與汝立家藏本相類。
熙雲:「本用汝立家冊傳書。
」且引鄭介淸,其時同坐雲。
熙等正刑,林地受訊一次,配北道。
丁焰賞加堂上階,用男等以次論賞。
熙本狂僧。
地,悌之子。
〈悌有詩名,而好武任俠,以豪傑自處。
官至正郞。
〉輕俠縱遊,皆爲人所疑,故用男等生謀捏誣,而地雖自辨,上見悌文稿,有《弔項羽賦》,詞語縱誕,甚惡之,地以此不免。
熙實與汝立相知,故得以成獄。
熙授引僧徒,多用嫌隙,香山僧統休靜,亦被逮就鞫。
靜有自著書,雅辭多祝釐君上,上卽命放釋,賜禦書唐詩絶句及墨竹一紙,慰諭以還之。
○潭陽儒生蔡之穆爲光陽訓導,與本縣校生、衙吏、縣監私從人等謀曰:「前縣監金克祧本靈巖人,與李潑兄弟,相親密。
若以陰助軍器告之,則可以成獄,而吾輩受賞也。
」乃僞造前縣監文書,潛伺其時兵使出外,置其家壁中,而告于新縣監韓德脩。
德脩亦希賞,擧以報監司啓聞。
克祧初被逮,受刑一次,縣吏等以次自辨,會文書僞造狀現著。
之穆等反坐,德脩論律徒年,克祧出獄病死。
○前領中樞府事盧守愼卒。
守愼字寡悔,號蘇齋。
守愼以己卯名臣李延慶女壻,講聞其學,自爲章甫,讀書服禮,有盛名于世。
出入泮學,同列肅然改操,登第卽入侍從,爲仁宗東宮講官。
未幾,謫居海島,十九年而返,在困阨中,益讀書著文以自娛。
還朝七年,寵遇特異,擢置相位,前後十六年,務得大體,不喜紛更。
人或以無所建明詆之,不較也。
至是,坐誤薦罷散,卒于郊居,年七十六。
嘗自製墓銘雲:「小事糊塗或終累,大意分明,信無愧。
」所著文集行世。
其文章,?長於詩,奇拔警策,自成一家,每一篇出,四方傳誦。
其學初甚精博,儒林之望,先於李滉。
及在海島,推尊羅欽順《困知記》,改著《人心道心》、《執中》等說,立異於朱訓,李滉非之。
蓋我國道學,至李滉出而大明,而守愼獨參用陸學宗旨,後人或慕嚮稱述焉。
○以李陽元爲大提學。
陽元相貌豐碩,善弓馬,稱爲將材。
歷敭臺閣,疊判兩銓。
與人無忤,浮沈自得。
又以先攻李珥,重於時論。
至於主文、宅揆則尤非其任矣。
○永興府使金孝元卒。
孝元以通禮院通禮,例陞資,拜永興府使,逾年而卒于官。
孝元居官廉介,莅事精敏,歷典三邑,治績皆最。
少時輕銳喜事,論議矯激,儕流畏憚,皆出其下,而亦以此,賈怨于衆,遂以黨魁,得罪外補。
居閑省愆,不卑小官,絶口不言時事,親友書劄中,一不及朝廷得失。
每歎曰:「當初銓席一言,隻爲國耳,豈料紛紜至此?吾不得辭其責也。
」其父爲永柔縣令,每當省覲,路過開城,沈義謙爲留守,迎待甚款。
孝元爲之信宿,歡洽如親舊。
及守安嶽,方坐衙聞義謙訃,爲出涕曰:「吾友喪矣。
」罷坐食素者二日,蓋深有所悔也。
柳成龍嘗論其爲人曰:「仁伯剛方正直,儕類中當爲第一。
」黨論之作,權輿於銓薦,橫潰於大臣推勘,薄俗浮躁,互相交煽,非二人各自樹黨傾軋之緻也。
孝元弟信元、義元皆聞人。
其執友李誠中等,論議亦和緩,與初大異。
故李潑等猜嫌自貳,又以分黨矣。
六月 6月1日 ○朔辛未,下前持平崔永慶獄。
逆變之初,賊黨首言:「吉三峯爲上將,鄭八龍、鄭汝立爲次將。
」鞫廳遂尋問吉三峯所在,疑似者多見捕,而皆辨釋。
其時賊黨李箕、李光秀等言:「往全州鄭汝立家,則三峯年可六十,面鐵體中豐肥。
」或言:「三峯年可三十,體長面瘦。
」或言:「三峯年可五十,髯長至腹,面鐵體長,語輒喘發。
」其後賊黨金世謙言:「吉三峯非上將,乃其卒徒。
居晉州,年可三十,日行三百裡。
」又一賊言:「三峯本羅州士族。
」又有樸文章者言:「三峯非吉姓,是崔三峰,乃晉州私奴」雲。
或言:「前一年,士人過全州滿塲洞,有衆會射,崔永慶首座,汝立次座。
」由是浮議紛紜,有捏合諸賊招,近似永慶形貌者曰:「吉三峰必是崔永慶也。
」大槪湖南人梁千頃等所指認,欲害永慶之計也。
兩司初聞行言,便指永慶爲汝立親友,論以遙執朝權,請削官爵。
後有發論於臺席者,正言黃愼止之曰:「飛語不可據以罪人。
況永慶負重名於一道,今以暗昧之言非之,則必失一道人心。
」司諫柳根亦以爲:「然。
」其議遂止。
至是,金溝儒生金克寬以鄭汝立妻族,素與汝立不平,以討逆之論自任,迺以三峰,永慶之說,傳於濟源察訪趙騏,且以禦史白惟鹹之言爲証。
騏言于監司洪汝諄,進士梁千頃、姜誢、洪千璟等,皆在指証中。
汝諄一邊馳啓,一邊移文慶尙右兵使梁士瑩,發吏捕永慶,且搜其家,得士人李黃鍾書,書中極詆時事,至以逆獄爲士林之禍,兩道監司,一時啓聞。
於是,永慶、黃鍾竝被拿問,獄事遂重。
校理白惟鹹上疏雲: 當初都下果有無根之說,不足據信。
臣巡按湖南,與進士金克仁相語,偶傳所聞,如此而已。
吉三峯,劇賊也。
臣若聞其言,小有苗脈,則當自狀啓,不但說與閑人也。
答以省疏具悉,當察處。
永慶供雲:「三峯本非身之別號。
鄭道傳號三峯,此豈可襲之號乎?在京時,曾識賊面,自某年以來,書劄亦不通,豈有相從之理乎?」鞫廳啓曰:「永慶號三峰與否,請令兩南監司,覈實以聞,然後隨爲盤問宜當。
」上,下汝立與永慶書一紙,以朱筆抹其要語曰:「永慶篋中有此書,何欺罔耶?天網恢恢,渠固難逃。
身居林下,自以爲處士,而連通權貴,遙執朝綱。
其弟目不知書者,至爲臨民之官。
〈其弟餘慶以經明行修,被擢用爲縣監。
至是辭連被逮。
供時不知文字,所對荒亂,上大駭之。
先爲刑訊至死。
〉求見朝報,如恐不及,處士果如是乎?〈此或出於臺論,或出於儒疏,且以書劄間言語驗之也。
旣爲辭職,依啓遞差。
」彥信事遂不究。
○李山海呈辭,不許。
又進箚待罪,有曰: 臣昏睡,實不聞其言,而以依俙記憶奉對,臣之罪也。
上答曰:「百計圖卿之態,予已知之悉矣。
雖千萬人攻之,卿不可去也。
卿去則他相亦不能自全也,是豈美事?卿勿復呈辭,速爲出仕,則事無悔矣。
不然則人必有悔之者矣。
」 ○正言黃愼啓曰:「鄭彥信所言,同座皆聞之,而領相李山海獨以爲:『依俙記得。
』此雖與稱耳聾者不同,已非直截之言,而又以箚辭自明,前後異辭,大臣告君,豈容如是?臣欲論劾,而同僚不從,請罷臣職。
」上震怒,卽命遞職。
○特旨以黃愼爲高山縣監。
○古阜郡守丁焰以告捕逆黨,賞堂上階。
時有寶城人金用男、金山重等,與古阜郡守丁焰同議,告羅州人林地及僧性熙,與逆賊吉三峯,留松廣寺三日庵,同謀作亂。
林地方歸順天買戰馬,三峯歸智異山。
於是,捕林地一家人及性熙等三十餘人,寺傍居民二十餘人下獄。
鞫廳初啓曰:「松廣寺距寶城六十裡;距順天八十裡;距古阜則乃三日程。
性熙若與吉三峯相會,則朝廷方購捕吉三峯之際,用男等,何不告于六十裡寶城、八十裡順天,乃告于三日程之古阜乎?郡守丁焰之妾,卽用男等之妹,其間情狀,有難測知。
然旣發告,拿問爲當。
」焰聞之,恐獄反緣坐,自其郡輸貨于京,賂禁府吏卒,誑誘性熙以自首則可免。
熙信之,不服會議事,自以爲:「原與汝立同黨。
」熙文書中有秘記文字,與汝立家藏本相類。
熙雲:「本用汝立家冊傳書。
」且引鄭介淸,其時同坐雲。
熙等正刑,林地受訊一次,配北道。
丁焰賞加堂上階,用男等以次論賞。
熙本狂僧。
地,悌之子。
〈悌有詩名,而好武任俠,以豪傑自處。
官至正郞。
〉輕俠縱遊,皆爲人所疑,故用男等生謀捏誣,而地雖自辨,上見悌文稿,有《弔項羽賦》,詞語縱誕,甚惡之,地以此不免。
熙實與汝立相知,故得以成獄。
熙授引僧徒,多用嫌隙,香山僧統休靜,亦被逮就鞫。
靜有自著書,雅辭多祝釐君上,上卽命放釋,賜禦書唐詩絶句及墨竹一紙,慰諭以還之。
○潭陽儒生蔡之穆爲光陽訓導,與本縣校生、衙吏、縣監私從人等謀曰:「前縣監金克祧本靈巖人,與李潑兄弟,相親密。
若以陰助軍器告之,則可以成獄,而吾輩受賞也。
」乃僞造前縣監文書,潛伺其時兵使出外,置其家壁中,而告于新縣監韓德脩。
德脩亦希賞,擧以報監司啓聞。
克祧初被逮,受刑一次,縣吏等以次自辨,會文書僞造狀現著。
之穆等反坐,德脩論律徒年,克祧出獄病死。
○前領中樞府事盧守愼卒。
守愼字寡悔,號蘇齋。
守愼以己卯名臣李延慶女壻,講聞其學,自爲章甫,讀書服禮,有盛名于世。
出入泮學,同列肅然改操,登第卽入侍從,爲仁宗東宮講官。
未幾,謫居海島,十九年而返,在困阨中,益讀書著文以自娛。
還朝七年,寵遇特異,擢置相位,前後十六年,務得大體,不喜紛更。
人或以無所建明詆之,不較也。
至是,坐誤薦罷散,卒于郊居,年七十六。
嘗自製墓銘雲:「小事糊塗或終累,大意分明,信無愧。
」所著文集行世。
其文章,?長於詩,奇拔警策,自成一家,每一篇出,四方傳誦。
其學初甚精博,儒林之望,先於李滉。
及在海島,推尊羅欽順《困知記》,改著《人心道心》、《執中》等說,立異於朱訓,李滉非之。
蓋我國道學,至李滉出而大明,而守愼獨參用陸學宗旨,後人或慕嚮稱述焉。
○以李陽元爲大提學。
陽元相貌豐碩,善弓馬,稱爲將材。
歷敭臺閣,疊判兩銓。
與人無忤,浮沈自得。
又以先攻李珥,重於時論。
至於主文、宅揆則尤非其任矣。
○永興府使金孝元卒。
孝元以通禮院通禮,例陞資,拜永興府使,逾年而卒于官。
孝元居官廉介,莅事精敏,歷典三邑,治績皆最。
少時輕銳喜事,論議矯激,儕流畏憚,皆出其下,而亦以此,賈怨于衆,遂以黨魁,得罪外補。
居閑省愆,不卑小官,絶口不言時事,親友書劄中,一不及朝廷得失。
每歎曰:「當初銓席一言,隻爲國耳,豈料紛紜至此?吾不得辭其責也。
」其父爲永柔縣令,每當省覲,路過開城,沈義謙爲留守,迎待甚款。
孝元爲之信宿,歡洽如親舊。
及守安嶽,方坐衙聞義謙訃,爲出涕曰:「吾友喪矣。
」罷坐食素者二日,蓋深有所悔也。
柳成龍嘗論其爲人曰:「仁伯剛方正直,儕類中當爲第一。
」黨論之作,權輿於銓薦,橫潰於大臣推勘,薄俗浮躁,互相交煽,非二人各自樹黨傾軋之緻也。
孝元弟信元、義元皆聞人。
其執友李誠中等,論議亦和緩,與初大異。
故李潑等猜嫌自貳,又以分黨矣。
六月 6月1日 ○朔辛未,下前持平崔永慶獄。
逆變之初,賊黨首言:「吉三峯爲上將,鄭八龍、鄭汝立爲次將。
」鞫廳遂尋問吉三峯所在,疑似者多見捕,而皆辨釋。
其時賊黨李箕、李光秀等言:「往全州鄭汝立家,則三峯年可六十,面鐵體中豐肥。
」或言:「三峯年可三十,體長面瘦。
」或言:「三峯年可五十,髯長至腹,面鐵體長,語輒喘發。
」其後賊黨金世謙言:「吉三峯非上將,乃其卒徒。
居晉州,年可三十,日行三百裡。
」又一賊言:「三峯本羅州士族。
」又有樸文章者言:「三峯非吉姓,是崔三峰,乃晉州私奴」雲。
或言:「前一年,士人過全州滿塲洞,有衆會射,崔永慶首座,汝立次座。
」由是浮議紛紜,有捏合諸賊招,近似永慶形貌者曰:「吉三峰必是崔永慶也。
」大槪湖南人梁千頃等所指認,欲害永慶之計也。
兩司初聞行言,便指永慶爲汝立親友,論以遙執朝權,請削官爵。
後有發論於臺席者,正言黃愼止之曰:「飛語不可據以罪人。
況永慶負重名於一道,今以暗昧之言非之,則必失一道人心。
」司諫柳根亦以爲:「然。
」其議遂止。
至是,金溝儒生金克寬以鄭汝立妻族,素與汝立不平,以討逆之論自任,迺以三峰,永慶之說,傳於濟源察訪趙騏,且以禦史白惟鹹之言爲証。
騏言于監司洪汝諄,進士梁千頃、姜誢、洪千璟等,皆在指証中。
汝諄一邊馳啓,一邊移文慶尙右兵使梁士瑩,發吏捕永慶,且搜其家,得士人李黃鍾書,書中極詆時事,至以逆獄爲士林之禍,兩道監司,一時啓聞。
於是,永慶、黃鍾竝被拿問,獄事遂重。
校理白惟鹹上疏雲: 當初都下果有無根之說,不足據信。
臣巡按湖南,與進士金克仁相語,偶傳所聞,如此而已。
吉三峯,劇賊也。
臣若聞其言,小有苗脈,則當自狀啓,不但說與閑人也。
答以省疏具悉,當察處。
永慶供雲:「三峯本非身之別號。
鄭道傳號三峯,此豈可襲之號乎?在京時,曾識賊面,自某年以來,書劄亦不通,豈有相從之理乎?」鞫廳啓曰:「永慶號三峰與否,請令兩南監司,覈實以聞,然後隨爲盤問宜當。
」上,下汝立與永慶書一紙,以朱筆抹其要語曰:「永慶篋中有此書,何欺罔耶?天網恢恢,渠固難逃。
身居林下,自以爲處士,而連通權貴,遙執朝綱。
其弟目不知書者,至爲臨民之官。
〈其弟餘慶以經明行修,被擢用爲縣監。
至是辭連被逮。
供時不知文字,所對荒亂,上大駭之。
先爲刑訊至死。
〉求見朝報,如恐不及,處士果如是乎?〈此或出於臺論,或出於儒疏,且以書劄間言語驗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