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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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
躬當邊患,指授有方,功重罪微,卒陷於法,亦由其寡助故也。
○以尹根壽爲大司諫,以鄭澈爲大司憲。
○司憲府啓曰:「直提學李純仁,趨合時好,以媒進取,物議非之。
請遞職。
」答曰:「李純仁趨合,有何事耶?」回啓曰:「純仁生疎迂暗,善於趨時。
初附趙瑗,又附李潑。
至於李珥,乃其自少相善者,而觀其冷暖,以爲向背。
其行己,於此可見矣。
」上曰:「純仁侍講不久,又不任事,予不知其爲人如何,故問之耳。
卽依啓。
」純仁少與李山海、崔岦、崔慶昌、白光弘、尹卓然、宋翼弼及李珥爲友,號八文章。
然本無學識,但有詩名,在儕輩最劣,而以交遊之盛,被特用,至是見劾。
○大司憲鄭澈拜命後,上箚辭職,上手劄答曰: 孤忠自許衆不與,獨立敢言人所難。
宜勿辭。
○以承旨黃廷彧爲奏請使,請頒附《會典》成書,以訖恩命。
時有獻議請續遣使臣奏請,廷彧應選,以忠淸監司還朝,上面諭懇至以送之。
○以沈喜壽爲弘文修撰。
三月 3月1日 ○朔戊寅,經筵官沈喜壽入侍言:「自上待李珥,生死有異,想必有其意。
」又曰:「當初,上排衆論用之。
」又曰:「許通庶孽事,人必以珥爲其妾子地,而設此法也。
」辭說甚繁。
又書堂日課,書呈夢見許篈詩。
〈詩雲:「末路縱乖同進退,舊情猶復去毛皮」雲雲。
〉上疑之,下敎曰:「沈喜壽予初見之,固不知其爲何如人也。
但其言辭,頗怪詭。
夫言者,心之聲也,因其言可測其心。
予於李珥死後,別無異待之事,而其言如此,是,陰試予淺深也。
又言予排衆用珥。
予之排之者,乃奸臣搆捏之邪說也。
其可謂排衆論乎?至於庶孽許通事,則雖甚苟且,憫其祖宗舊地,亡在朝夕,爲此不得已之擧。
珥豈預知其身之早死,而爲其孽子地乎?是乃外托人言,而實斥其所爲也。
至於夢見竄謫之臣,形諸文字,隱然書入,無非陰術也。
蟬噪之音,固不足數,而第人君用人,不可不辨之於早。
大抵其爲人也,敏於言語,或出於偶然,未可知也。
然予意如此,不得不言。
政院以爲何如?」回啓曰:「沈喜壽所達,非有他意。
平日景慕李珥誠心國事,不顧家計,身死之後,妻孥無依,庶幾自上別示恩數,以酬其勞。
但言語輕率,不能裁度而已,少無他意於其間也。
」答曰:「知道。
」喜壽,逢源之孫,父鍵與盧守愼爲同門婭。
故喜壽初學于守愼,才華絶人,從遊李珥,與鄭澈相交,故爲李潑所排斥。
至是初入經筵,言論繁絮,被譴而遞。
久之出爲錦山郡守。
○上禦瑞蔥臺,親試士,取樸箎等四人。
○領相樸淳入侍經筵啓曰:「李珥誠心國事,盡瘁爲期。
不意身死,使愛君憂時之志,不得展布施設,似有追褒之典。
」上命議于他大臣。
皆以爲,依樸淳啓辭,施行爲當,答曰:「李珥之爲人,予洞知之,自下更無所達之事。
官至贊成,其品已極,追贈何關?但其妻子向坡州,又向海州,令本道一路護送,葬時諸事,亦令顧護。
」 ○以鄭逑爲同福縣監。
逑累除官不就,及除同福,乃拜命。
上引見,咨訪治道,慰諭以遣之。
五月 5月1日 ○朔丙子,大司憲鄭澈應求言旨,上箚陳戒闕失,其末曰: 臣又有觸諱猥濫之說,而不敢隱焉。
當初許篈、宋應漑、樸謹元等定罪,斷自宸衷,是非已定,今不可輕議。
然投之絶塞必死之地,人情不安。
若稍輕之,量移中道,則恐是盛朝仁典。
定罪之翌日,臣已懼過重,將以疏列,而身緻物議,未果上矣。
其時承旨,亦已久廢不用,以不能立異之故,竝棄如主張者然,則失中。
伏願殿下,下詢大臣,如以臣言爲有心伸救,則臣當伏欺罔之罪矣。
伏願聖明,少垂察焉。
傳于政院曰:「都憲獻說,極爲駭愕。
但此人素以剛直忠藎爲名,姑優容不責,知悉。
」大司憲鄭澈避嫌啓曰:「知無不言,乃人臣建節之事,臣常有勉慕企及之志。
昨者恭承無隱之敎,感激之餘,不揆事理,輒擧罪人量移之事,其輕妄猥濫之罪,有難容貸。
伏覩下政院之辭,惶恐踧踖,無地自容。
朝家已定之罪人,大臣所不敢言,而臣乃越分犯威,偃然爲請,上以動聖心之疑;下以起群聽之駭,臣實萬死難贖。
伏願聖慈,亟正臣罪,以示好惡之正。
」答曰:「此輩壞亂朝廷之罪,在法罔赦。
而予不卽擧兩觀之誅,投竄于外,使之安臥偃息,又不治其黨與,志欲囿於度內,期使革面。
其暗懦不斷,宜召天譴,而卿反以是爲言,使奸邪生意,無以爲國,此予所以不得不錯愕者也。
此言,幸而出於卿之口,予姑優容;不幸而出於他人,則予必有處之之道矣。
且旣已召問,使之無隱,而若譴罰隨之,則人將曰:『求言而反罪。
』卿其勿辭,安心供職。
」澈未久辭遞。
○副提學金宇顒辭職上疏,其略曰: 殿下有堯、舜之明,而群臣無寅協之美,各是己見,轉相
躬當邊患,指授有方,功重罪微,卒陷於法,亦由其寡助故也。
○以尹根壽爲大司諫,以鄭澈爲大司憲。
○司憲府啓曰:「直提學李純仁,趨合時好,以媒進取,物議非之。
請遞職。
」答曰:「李純仁趨合,有何事耶?」回啓曰:「純仁生疎迂暗,善於趨時。
初附趙瑗,又附李潑。
至於李珥,乃其自少相善者,而觀其冷暖,以爲向背。
其行己,於此可見矣。
」上曰:「純仁侍講不久,又不任事,予不知其爲人如何,故問之耳。
卽依啓。
」純仁少與李山海、崔岦、崔慶昌、白光弘、尹卓然、宋翼弼及李珥爲友,號八文章。
然本無學識,但有詩名,在儕輩最劣,而以交遊之盛,被特用,至是見劾。
○大司憲鄭澈拜命後,上箚辭職,上手劄答曰: 孤忠自許衆不與,獨立敢言人所難。
宜勿辭。
○以承旨黃廷彧爲奏請使,請頒附《會典》成書,以訖恩命。
時有獻議請續遣使臣奏請,廷彧應選,以忠淸監司還朝,上面諭懇至以送之。
○以沈喜壽爲弘文修撰。
三月 3月1日 ○朔戊寅,經筵官沈喜壽入侍言:「自上待李珥,生死有異,想必有其意。
」又曰:「當初,上排衆論用之。
」又曰:「許通庶孽事,人必以珥爲其妾子地,而設此法也。
」辭說甚繁。
又書堂日課,書呈夢見許篈詩。
〈詩雲:「末路縱乖同進退,舊情猶復去毛皮」雲雲。
〉上疑之,下敎曰:「沈喜壽予初見之,固不知其爲何如人也。
但其言辭,頗怪詭。
夫言者,心之聲也,因其言可測其心。
予於李珥死後,別無異待之事,而其言如此,是,陰試予淺深也。
又言予排衆用珥。
予之排之者,乃奸臣搆捏之邪說也。
其可謂排衆論乎?至於庶孽許通事,則雖甚苟且,憫其祖宗舊地,亡在朝夕,爲此不得已之擧。
珥豈預知其身之早死,而爲其孽子地乎?是乃外托人言,而實斥其所爲也。
至於夢見竄謫之臣,形諸文字,隱然書入,無非陰術也。
蟬噪之音,固不足數,而第人君用人,不可不辨之於早。
大抵其爲人也,敏於言語,或出於偶然,未可知也。
然予意如此,不得不言。
政院以爲何如?」回啓曰:「沈喜壽所達,非有他意。
平日景慕李珥誠心國事,不顧家計,身死之後,妻孥無依,庶幾自上別示恩數,以酬其勞。
但言語輕率,不能裁度而已,少無他意於其間也。
」答曰:「知道。
」喜壽,逢源之孫,父鍵與盧守愼爲同門婭。
故喜壽初學于守愼,才華絶人,從遊李珥,與鄭澈相交,故爲李潑所排斥。
至是初入經筵,言論繁絮,被譴而遞。
久之出爲錦山郡守。
○上禦瑞蔥臺,親試士,取樸箎等四人。
○領相樸淳入侍經筵啓曰:「李珥誠心國事,盡瘁爲期。
不意身死,使愛君憂時之志,不得展布施設,似有追褒之典。
」上命議于他大臣。
皆以爲,依樸淳啓辭,施行爲當,答曰:「李珥之爲人,予洞知之,自下更無所達之事。
官至贊成,其品已極,追贈何關?但其妻子向坡州,又向海州,令本道一路護送,葬時諸事,亦令顧護。
」 ○以鄭逑爲同福縣監。
逑累除官不就,及除同福,乃拜命。
上引見,咨訪治道,慰諭以遣之。
五月 5月1日 ○朔丙子,大司憲鄭澈應求言旨,上箚陳戒闕失,其末曰: 臣又有觸諱猥濫之說,而不敢隱焉。
當初許篈、宋應漑、樸謹元等定罪,斷自宸衷,是非已定,今不可輕議。
然投之絶塞必死之地,人情不安。
若稍輕之,量移中道,則恐是盛朝仁典。
定罪之翌日,臣已懼過重,將以疏列,而身緻物議,未果上矣。
其時承旨,亦已久廢不用,以不能立異之故,竝棄如主張者然,則失中。
伏願殿下,下詢大臣,如以臣言爲有心伸救,則臣當伏欺罔之罪矣。
伏願聖明,少垂察焉。
傳于政院曰:「都憲獻說,極爲駭愕。
但此人素以剛直忠藎爲名,姑優容不責,知悉。
」大司憲鄭澈避嫌啓曰:「知無不言,乃人臣建節之事,臣常有勉慕企及之志。
昨者恭承無隱之敎,感激之餘,不揆事理,輒擧罪人量移之事,其輕妄猥濫之罪,有難容貸。
伏覩下政院之辭,惶恐踧踖,無地自容。
朝家已定之罪人,大臣所不敢言,而臣乃越分犯威,偃然爲請,上以動聖心之疑;下以起群聽之駭,臣實萬死難贖。
伏願聖慈,亟正臣罪,以示好惡之正。
」答曰:「此輩壞亂朝廷之罪,在法罔赦。
而予不卽擧兩觀之誅,投竄于外,使之安臥偃息,又不治其黨與,志欲囿於度內,期使革面。
其暗懦不斷,宜召天譴,而卿反以是爲言,使奸邪生意,無以爲國,此予所以不得不錯愕者也。
此言,幸而出於卿之口,予姑優容;不幸而出於他人,則予必有處之之道矣。
且旣已召問,使之無隱,而若譴罰隨之,則人將曰:『求言而反罪。
』卿其勿辭,安心供職。
」澈未久辭遞。
○副提學金宇顒辭職上疏,其略曰: 殿下有堯、舜之明,而群臣無寅協之美,各是己見,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