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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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十七年大明萬曆十二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卯,吏曹判書李珥卒。
珥自爲兵判,盡瘁成疾。
至是疾甚,上委醫救藥。
時,徐益以巡撫禦史,赴關北,上令就問邊事。
子弟以爲:「病方少間,不宜勞動,請辭接應。
」珥曰:「吾此身,隻爲國耳。
正復因此加重,亦命也。
」強起延待,口號六條方略以授之,書畢而氣塞,復甦踰日而卒。
年四十九。
上驚悼,發聲哀哭,進素膳三日,恤典加厚。
百官僚友、館學諸生、衛卒市民、流外庶官、吏胥僕隷,皆奔集奠哭。
窮閻小民,往往相弔出涕曰:「民生無福矣。
」發靷之夜,遠近會送,炬火燭天,數十裡不絶。
珥京中無宅,居家無餘粟。
親友襚賻殮葬,且爲買小宅,以與其家屬,家屬猶不能存活。
有庶子二人。
〈夫人盧氏,死於壬辰倭難,命旌其門。
〉珥字叔獻,號栗谷。
生而神異,廓然有大志。
聰明夙慧,七歲已能通經,著書。
至性孝順,十二歲父病,刺臂出血,泣禱先祠,父病卽瘳。
爲學不事雕篆,而文章夙成,名聞四方。
因喪母悲毀,誤染禪學,十九歲入金剛山,從事戒定,山中譁言:「生佛出矣。
」旣而省悟其非,反而專精正學,不待師承,洞見大原,剖析精微,篤信力行。
登第之後,屢辭淸顯,不欲小用其道,退居海州山中,講學授徒,建隱屛精舍,祠祀朱子,配以靜菴、退溪,以爲矜式地。
其出處、辭受,一以古人自律。
少慕張公藝九世同居,常揭圖看玩。
至是請伯嫂奉神主同居,大會叔仲子姪,與同衣食,歲時、朔望晨朝,展告謁拜,一遵《家禮》。
下逮婢僕,參謁出入,具有禮式,別作訓辭,諺譯敎訓,閨門如官府。
會食一堂,絃歌遊處,皆有禮節。
雖當世之號爲講禮,緻謹喪祭者,至於家敎之禮,皆莫能及。
每慟早孤,事仲兄如事嚴父,服勤不懈;事庶母如事母,溫凊定省。
俸祿亦不自專,學者規以非禮則珥曰:「我自意見如此,不足爲法也。
」立朝事上,竭忠盡力,雖退處田裡,惓惓不忘。
前後封章面奏,切直懇惻,其論治體,規模高遠,以挽回三代爲期。
見國勢衰靡,灼知亂兆,常以格君、正俗,和一朝廷爲本領,而以更弊政、救生民、增修武備爲急務,反覆論列,終始一意,雖被小人、俗流排沮,而不少恤。
上始加裁抑,晩復契合,寵任方隆,而遽卒矣。
珥資稟甚高,充養益厚,淸明和粹,坦易英果。
待人處物,一出於誠信,恩嫌愛惡,一毫不以介意,人無愚智,無不歸心。
由其急於濟時,旣退復進,以保合士類爲己任,盡言無私,左右觸忌,遂爲黨人所仇,幾不免大禍。
其論薦人物,必以學問、名檢爲主,故飾僞偸合者,後多背貳。
以此,流俗之論,指爲疎闊,然珥沒後,偏黨大勝,克去一邊,謂爲朝廷已正,而中自睽乖,四分五裂,竟爲國家無窮之禍。
至于壬辰之亂,封疆自潰,國遂以傾,凡珥平日預慮而先言者,無不符驗。
其所建請便宜之策,頗見追思,採用國論,民言皆誦:「其道德忠義之實,有不可枉者矣。
」所著有《文集》及《聖學輯要》、《擊蒙要訣》、《小學集註改本》,行于世。
○右議政鄭惟吉以年滿七十乞退,命賜幾杖。
二月 2月1日 ○朔戊申,以李山海爲吏曹判書兼藝文館大提學。
〈凡李珥所帶兼職,皆代之。
〉○吏曹參判成渾始拜命,仍辭職。
上答曰:「頃喪賢宰,寢不安席。
方今共國事者,非卿而誰?勿遽爲退去之計。
」渾再辭不從,渾乃一參政而遞,仍乞還山,上勉留之。
○前兵使李濟臣,歿于謫所。
經筵官李友直啓請還給職牒。
上問于大臣,皆曰:「濟臣持身有淸操,死後家無甔石之儲。
且變起倉卒,乃能率殘兵,焚蕩賊巢,軍律嚴明,士卒用命。
雖有差誤之罪,合蒙寬宥也。
」上曰:「濟臣淸操出常雲,極爲可嘉。
人臣有淸節,雖大罪,猶當曲赦,況其身已死者乎?可還職牒。
」是冬,又下敎曰:「李濟臣之貶,非坐軍機,隻留標信三日耳。
當慶源之變,能驅策諸將,藩胡部落幾行誅滅,藩胡至今殘破奄奄,國威少伸。
當此廷臣欲效和議之日,尤有以起予之思也。
況濟臣淸節可尙,予欲追贈兵曹判書,遣官緻祭,官其子一人。
其令大臣議之。
」大臣議皆如敎,而獨盧守愼以爲:「贈職太過。
」上又敎曰:「北變之作,如癰疽積年內畜,一夕潰決,大命隨之。
莫非奸臣弄權掊克之緻,而朝廷置邊事於度外,此變之作晩矣。
濟臣如恇怯者,其能策羸卒數百,盡誅胡落耶?指濟臣退縮雲者,欲使爲元績耶?今乃曰:『無前之變,作於其身。
』不亦冤乎?予謂,朝廷失慶源,濟臣復之。
此人討叛滅賊,不世之勳也。
濟臣若在,必能使君父紓憂。
此予中夜以起,拊髀歎息,欲加褒贈者也。
其令二品以上覆議。
」宰臣多以爲:「不可。
」上猶遣禮官,祭其墓。
濟臣早以文名登第,爲史官方嚮用,而孤介不入黨目,故時論外之。
從州郡,著聲績,淸白之風最著。
以此,見用爲大
珥自爲兵判,盡瘁成疾。
至是疾甚,上委醫救藥。
時,徐益以巡撫禦史,赴關北,上令就問邊事。
子弟以爲:「病方少間,不宜勞動,請辭接應。
」珥曰:「吾此身,隻爲國耳。
正復因此加重,亦命也。
」強起延待,口號六條方略以授之,書畢而氣塞,復甦踰日而卒。
年四十九。
上驚悼,發聲哀哭,進素膳三日,恤典加厚。
百官僚友、館學諸生、衛卒市民、流外庶官、吏胥僕隷,皆奔集奠哭。
窮閻小民,往往相弔出涕曰:「民生無福矣。
」發靷之夜,遠近會送,炬火燭天,數十裡不絶。
珥京中無宅,居家無餘粟。
親友襚賻殮葬,且爲買小宅,以與其家屬,家屬猶不能存活。
有庶子二人。
〈夫人盧氏,死於壬辰倭難,命旌其門。
〉珥字叔獻,號栗谷。
生而神異,廓然有大志。
聰明夙慧,七歲已能通經,著書。
至性孝順,十二歲父病,刺臂出血,泣禱先祠,父病卽瘳。
爲學不事雕篆,而文章夙成,名聞四方。
因喪母悲毀,誤染禪學,十九歲入金剛山,從事戒定,山中譁言:「生佛出矣。
」旣而省悟其非,反而專精正學,不待師承,洞見大原,剖析精微,篤信力行。
登第之後,屢辭淸顯,不欲小用其道,退居海州山中,講學授徒,建隱屛精舍,祠祀朱子,配以靜菴、退溪,以爲矜式地。
其出處、辭受,一以古人自律。
少慕張公藝九世同居,常揭圖看玩。
至是請伯嫂奉神主同居,大會叔仲子姪,與同衣食,歲時、朔望晨朝,展告謁拜,一遵《家禮》。
下逮婢僕,參謁出入,具有禮式,別作訓辭,諺譯敎訓,閨門如官府。
會食一堂,絃歌遊處,皆有禮節。
雖當世之號爲講禮,緻謹喪祭者,至於家敎之禮,皆莫能及。
每慟早孤,事仲兄如事嚴父,服勤不懈;事庶母如事母,溫凊定省。
俸祿亦不自專,學者規以非禮則珥曰:「我自意見如此,不足爲法也。
」立朝事上,竭忠盡力,雖退處田裡,惓惓不忘。
前後封章面奏,切直懇惻,其論治體,規模高遠,以挽回三代爲期。
見國勢衰靡,灼知亂兆,常以格君、正俗,和一朝廷爲本領,而以更弊政、救生民、增修武備爲急務,反覆論列,終始一意,雖被小人、俗流排沮,而不少恤。
上始加裁抑,晩復契合,寵任方隆,而遽卒矣。
珥資稟甚高,充養益厚,淸明和粹,坦易英果。
待人處物,一出於誠信,恩嫌愛惡,一毫不以介意,人無愚智,無不歸心。
由其急於濟時,旣退復進,以保合士類爲己任,盡言無私,左右觸忌,遂爲黨人所仇,幾不免大禍。
其論薦人物,必以學問、名檢爲主,故飾僞偸合者,後多背貳。
以此,流俗之論,指爲疎闊,然珥沒後,偏黨大勝,克去一邊,謂爲朝廷已正,而中自睽乖,四分五裂,竟爲國家無窮之禍。
至于壬辰之亂,封疆自潰,國遂以傾,凡珥平日預慮而先言者,無不符驗。
其所建請便宜之策,頗見追思,採用國論,民言皆誦:「其道德忠義之實,有不可枉者矣。
」所著有《文集》及《聖學輯要》、《擊蒙要訣》、《小學集註改本》,行于世。
○右議政鄭惟吉以年滿七十乞退,命賜幾杖。
二月 2月1日 ○朔戊申,以李山海爲吏曹判書兼藝文館大提學。
〈凡李珥所帶兼職,皆代之。
〉○吏曹參判成渾始拜命,仍辭職。
上答曰:「頃喪賢宰,寢不安席。
方今共國事者,非卿而誰?勿遽爲退去之計。
」渾再辭不從,渾乃一參政而遞,仍乞還山,上勉留之。
○前兵使李濟臣,歿于謫所。
經筵官李友直啓請還給職牒。
上問于大臣,皆曰:「濟臣持身有淸操,死後家無甔石之儲。
且變起倉卒,乃能率殘兵,焚蕩賊巢,軍律嚴明,士卒用命。
雖有差誤之罪,合蒙寬宥也。
」上曰:「濟臣淸操出常雲,極爲可嘉。
人臣有淸節,雖大罪,猶當曲赦,況其身已死者乎?可還職牒。
」是冬,又下敎曰:「李濟臣之貶,非坐軍機,隻留標信三日耳。
當慶源之變,能驅策諸將,藩胡部落幾行誅滅,藩胡至今殘破奄奄,國威少伸。
當此廷臣欲效和議之日,尤有以起予之思也。
況濟臣淸節可尙,予欲追贈兵曹判書,遣官緻祭,官其子一人。
其令大臣議之。
」大臣議皆如敎,而獨盧守愼以爲:「贈職太過。
」上又敎曰:「北變之作,如癰疽積年內畜,一夕潰決,大命隨之。
莫非奸臣弄權掊克之緻,而朝廷置邊事於度外,此變之作晩矣。
濟臣如恇怯者,其能策羸卒數百,盡誅胡落耶?指濟臣退縮雲者,欲使爲元績耶?今乃曰:『無前之變,作於其身。
』不亦冤乎?予謂,朝廷失慶源,濟臣復之。
此人討叛滅賊,不世之勳也。
濟臣若在,必能使君父紓憂。
此予中夜以起,拊髀歎息,欲加褒贈者也。
其令二品以上覆議。
」宰臣多以爲:「不可。
」上猶遣禮官,祭其墓。
濟臣早以文名登第,爲史官方嚮用,而孤介不入黨目,故時論外之。
從州郡,著聲績,淸白之風最著。
以此,見用爲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