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雇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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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市長也煩了這告狀迷,就反問向他煽風整治告狀迷的人,咋個整治他告狀迷。

    有人出主意,把告狀迷狠揍一頓,把他的腿打瘸,把手打殘,叫他走不成路,寫不成狀紙,他就不再告狀了;有人說,一悶棍把他打個腦震蕩,看他還告狀不。

    說這話的人都是與市長關系不一般的鐵哥兒們,也是深受告狀迷襲擾的被告人。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願望,得教訓教訓這告狀迷,不然的話,任其告下去,說不清哪一天那狀紙碰上個多事的大人物,真的當回事下來調查處理,就是沒影的事,也要整治成事哩,到那時就太被動了。

    市長聽了這些整治告狀迷的方案,就對他們講,真想整整他告狀迷,也不能揍傷打殘,那是犯法的行為。

    然後,他對他們講了什麼樣的傷叫輕傷,什麼樣的傷叫重傷。

    造成輕傷,就能依法抓人、判刑;若是造成了重傷,或是将人緻殘,後果是很嚴重的。

    無論政治損失,還是經濟損失,那代價太大了。

    對待一個告狀迷,犯不着動這幹戈,花這代價。

    真想教訓他的話,也就是找幾個孬孩,修理修理他,揍他個暈頭轉向,鼻青臉腫的,叫他丢丢人,又構不成輕傷什麼的,他就是告到公安局,人家也不會去立案破案,弄到這程度就行了,千萬不敢把事弄大。

    就這樣,下邊的人就照着市長的話去部署落實了。

    市長沒有想到,他的這幾句話會壞了大事,以至于送了他的命。

     也許是市長這官銜在一個城市太權威了,下邊的人太把市長的話當回事了。

    既然市長都想修理修理告狀迷,就得好好修理修理這貨。

    在市長沒有指示這種事以前,告狀迷就挨過橫飛過來的拳打腳踢,那多是在夜色漆黑時,打他的人是誰,他都沒有看清楚過。

    執行和落實市長指示的人特地去了少林寺那裡的一所武術學校,他們也沒有通過校方,就私下與兩個武術高手接上了頭,當然是由縣城的熟人朋友牽線,說是請他們出場修理一個人,修理費用自然是優厚的。

    兩個武術高手年紀尚輕,血氣正旺,聽說修理個把人,豈不是手到擒來的小菜,又能得到一筆可觀的外快,所以雙方一拍即合。

    接下來執行指示的人就将告狀迷的照片交給那倆武術高手,又繪出一張平面圖,指明告狀迷的工作單位、家宅地址、上下班常走的街道路線,還有他的作息時間。

    最後,執行指示的人為表示委托方的誠意,一次性将修理費交到那倆小夥手裡,他知道,凡來這裡習武練功的人都是講義氣講信用的,他們不會收了錢不辦事的。

    倆小夥見對方如此爽快地信任自己,深受感動,當場表示,這次出手修理這人,一定把這人修理得勁到位,如果沒有修理到位,不夠得勁,隻要你們說句話,立馬再去修理,直到東家滿意,他們把委托辦事人稱為東家。

    那執行指示的人聽到這話,也頗感動,最後特别交代,隻要不把人打死、打殘、打出硬傷,就中,在不出現這三種情況的前提下,當然是打得越狠越重越疼就越過瘾了。

    兩位小将聽到這種吩咐,異口同聲說,明白,明白。

    臨别時,執行指示的人又講,修理過那個人以後,下邊的收尾一定得幹淨利索,不留尾巴,不留痕迹,他被修理的人就是告到哪裡,執法幹警也找不到你們的影子才好。

    兩個小将又是異口同聲地說,那是,那是。

     修理告狀迷的行動終于到了落實的時候。

    兩個小将在告狀迷的住處等到了他,他們其中一人跟蹤告狀迷上樓,另一人在路口做好接應準備,摩托車紮着架勢随即可飛奔出逃。

    告狀迷走至他家三樓屋門口,掏出鑰匙欲要開門,跟在身後的小将原本打算跟蹤進屋,将其三下五除二修理一番,然後趕緊走人。

    誰知告狀迷尚未把門打開,裡邊卻有一女人先開了門,原來這天告狀迷的老婆先他回家。

    小将的進屋修理計劃随即告破,他就急中生智,一不做,二不休,給告狀迷個狠招。

    這招不用費時間,隻那麼一下就能将人擊得天旋地轉,腦瓜昏迷。

    本來老師教他武功時說過,這一招是不能輕易使用的,這時候,小将想不了那麼多,一心隻為立即完成東家交代的任務,不能拿了人家的錢不給人家做事。

    說時遲,那時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