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雇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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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剖析研究的對象。

    在黎明心中,每一個案子的發生,都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它與時代、社會、曆史及大環境和小環境都有着密不可分的關系。

    他希望法官們不隻是就案辦案,以案說案,更不能隻是會背誦法律條文,去以條文對号罪行的機械人、教條人。

    他不敢要求助手和下屬一個個成為有先見之明、預測未來的諸葛亮,但是要求他們做一個事後諸葛亮卻是必要的,也是能夠做到的。

    别看這種要求不高,實際上在芸芸衆生的國家幹部及執法人員裡,真正做成事後諸葛亮的人物并不多。

    如今的人大多浮躁浮漂浮泛浮淺,不求甚解,遇事哪裡舍得時間刨根問底,隻是應付交差了事。

    如此不負責任的為人做事,當然是事過之後,他也弄不清這事端之所以發生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更談不上有什麼預防性的舉措了。

    這種現象并不是哪一個人的過失,而是有它的社會原因的,這就是黎明對事物高人一籌的洞察。

    黎明将十起案例掃描一番,又對其中一起案子寫了眉批,指示他的同仁認真閱讀并思考其犯罪原因等等。

     這起案子的主犯是鐘南省一個地市的市長,且是在公檢法三家執法部門工作過的優秀幹部,也是因為政績突出,方被委以重任,提拔為市長。

    當黎明和他的同仁得悉這個市長因雇兇殺人被批捕的時候,大家都不相信這樣的一名政府官員會犯下如此“小兒科”的罪行。

    他們為他惋惜,也不解他何以做出這種蠢事。

    受害人是他部下的一名副局長,副局長有個綽号叫“告狀迷”,告狀迷最大的嗜好就是愛告狀,不僅告他的頂頭上司局長,也告他的同仁副局長,就連一些科長,做出了他以為不軌的事情,他也要上告的。

    許是他告的内容分量不夠,盡管他的狀告到市裡、告到省裡、告到中紀委一級的國家機關,他告的人卻都沒有受到懲處,而且一個個依然歡蹦亂跳,有說有笑,生活得比他還滋潤,還幸福。

    天天看着這種不正之風、歪風邪氣,他心裡哪裡容得下,就懷疑是市長包庇了這些“罪人”,就斷定市長是這些“罪人”的後台,就指名道姓地将市長告了。

    狀紙飛進了市委,飛進了省裡,也飛進了中央,幾乎能夠懲處幹部的各級權威部門,都有告狀迷的手寫狀紙。

    告狀迷做事倒是光明磊落,不搞那匿名玩意兒,都是有名有姓的真家夥,無論是被告者,還是原告者。

    無論告狀迷的狀紙飛到哪裡,無論它是司法機關、紀檢機關、信訪機關、黨政部門、人大政協,最後都是百川歸海,殊途同歸,回到市長所在地市的相應對口的部門,上級簽署的千篇一律的模式般的意見,都是指示地市一級的部門根據政策調查處理之。

    告狀迷很快就随着他的狀紙的巡回飛翔“臭名遠揚”了。

    如今的人不比過去,過去向領導向組織反映情況,彙報家長裡短,那叫靠近組織,是很得領導青睐的,也受組織保護。

    如今單位裡要出個把這号人,不僅是領導,就連群衆也以為這号人不正常了,大家都将這種人視為不安定因素,定時炸彈。

    這樣的氛圍,告狀迷的日子就不好過了,他的被上級寫了批示返回的狀紙,又通過各種微妙的暗道,傳遞到被告人耳中,這就使告狀不僅沒有起到整治被告的作用,反而成了大夥圍攻整治原告的“動力”。

    當然,對告狀迷的孤立和制裁,有關的人物們都是暗中使勁的,明面上沒人說他的事。

    也是因為市長成了告狀迷告倒的對象,就有人到市長那裡吹風進言,讓市長手下整整這忘恩負義的小人。

    因為大家都以為市長對告狀迷還是不錯的,沒有做過對不住這個副局長的事情,倒是這個副局長做了對不起市長的事情。

    開始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來說這事,來煽這風,市長無動于衷,他覺得自己是領導,不能與一個副局長一般見識,後來跟他講這事的人日益多起來,看來告狀迷實在不得人心了,要不大家怎麼都這樣讨厭他。

    都想整治他,也是因為告狀迷并沒有因為屢屢告狀無效而停止這種活動,官方也沒有因為告狀迷執著地連續地上告而重視起來,行動起來,依然沿用慣用手法,簽發個三言兩語轉下級對應部門處理了事。

    終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