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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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大禮樂章樂曲》。
《明堂大禮合降指揮》等。
《明堂大禮為值雨降過生創指揮例》。
《明堂大禮諸雜事例》等。
《明堂大禮祗應并鋪分人數》等。
《熙朝盛典詩》。
《大安辇件段》。
《明堂大禮教象申請事節》。
計三十七冊,曰“明堂大禮”。
景定四年,藍大正記。
至元三十年三月二十九日,商琥錄。
《宣和鹵簿圖》。
《祀圓丘圖》。
《東封太山圖》。
○監修國史例 忠齋劉承旨說:“宋朝監修國史,宰相初任者,謂之開局;一月一至院,謂之過局。
”至元三十一年甲午七月初四日,右丞相完澤受開府儀同三司、監修國史、右丞相如故。
○窦俨《水論》 周世宗南伐,駐跸臨淮,因覽唐貞元中《泗州大水記》,诏窦俨論其事。
俨獻文,其略曰:“夫水所具,厥有二理,一曰數,二曰政。
天地有五德,一曰潤,二曰,三曰生,四曰成,五曰動。
五德者陰陽之使也,陰陽者水火之本也,陰陽有常德,故水火有常分。
奇偶收半,盈虛有準,謂之通正;羨倍過亢,極無不至,謂之咎征。
二者大期率有常數,除之主始于淵獻,水之行紀于九六,凡千有七百二十有八歲為浩浩之會。
當是時也,陰布固陽,澍雨天下,百水底注,漲其通川。
岸不受餘,則旁吞原隰;科坎平概,則漂墊方割。
雖堯、舜在上,臯、夔佑政,亦不能弭其診也。
過此以還,則系于時政,如其後辟狂妄以自率,權臣昧冒以下專,政不明,賢不章,則苦雨數至,潦水積厚,然陰陽之數也。
貞元壬申之水,匪數之期,乃政之感也。
德宗之在位也,啟導邪政,狎匿小人,裴延齡專利為心,陰潛引納,陸贽有其位,棄其言,由是明明上帝,不駿其德,乃降常雨,害于粢盛,百川沸騰,壞民廬舍,固其宜也。
王者苟能修五政,崇五禮,禮不渎,政不紊,則五日一霏微,十日一,十五日一滂沱,謂之時雨,所以正五運之制節。
占象晷刻,無有差爽,則神農之世其驗欤!”世宗嘉之。
國初,遷禮部侍郎,依前學士判太常如故。
是時祠祝樂章,宗廟谥号,皆俨所定撰,人眼該博。
俨沖淡寬簡,好賢樂善,乎居怡怡如也,未嘗失色于僮仆,優遊文翰凡十數年,著《大周正樂》三十卷,诏藏于史閣。
其《大周通禮》未及編纂,會俨卒,議者惜之。
至元貞元年歲六月十三日,《宋太祖實錄》抄并校勘無差,時開真定野河事甚不便。
《金史》王文康公定奪(此王狀元先生時為丞旨學士)。
帝紀九 太祖太宗熙宗海陵庶人世宗章宗衛紹王(《實錄》缺)宣宗哀宗(《實錄》缺) 志書七 天文(五行附)地裡(邊境附)禮樂(郊祀附)刑法食貨(交鈔附)百官(選舉附)兵衛(世襲附)列傳(舊《實錄》三品已上入傳,今拟人物英偉,勳業可稱,不限品從) 忠義隐逸(高士附)儒行文藝烈女方技逆臣(忽沙虎)諸王後妃開國功臣在先 書示仲謀:“王相修史事,宜急不宜緩。
多半采訪,切恐老人漸無,費用不可惜,當置曆令一人專掌(以後打等)。
元裕之、蕭公弼奏用銀二千定,今即編修、書寫請俸,飲食、紙劄費用,若作準定撰,三五百定都了。
“采訪文字,令言者旌賞,隐者有罰。
仲謀所宜著心編修,且要二員,直須選擇。
魏太初周幹臣雲雲。
本把合用儒人兼管,不宜用他色目。
如他日同修、編修人來,房屋決少,目今便合商議起蓋。
蓋下房屋,都在文廟,已後也得用。
謂如仲謀兼編修,徒單雲甫受直學士兼同修,李仁卿學士兼同修。
胡紹開年小也,宜喚去。
比至定俸,且與批支。
若家小來更好,都交文廟裡住。
史事早成,其他不預史事者在于文廟,自當退去。
此明年話也,仲謀宜知之。
書寫、典史、雜使以後必須用,謂文字未集且定編修二人,若踏逐書寫二名更佳,雜使亦不可缺,将來院官不要人使喚。
中統二年示。
”
《明堂大禮合降指揮》等。
《明堂大禮為值雨降過生創指揮例》。
《明堂大禮諸雜事例》等。
《明堂大禮祗應并鋪分人數》等。
《熙朝盛典詩》。
《大安辇件段》。
《明堂大禮教象申請事節》。
計三十七冊,曰“明堂大禮”。
景定四年,藍大正記。
至元三十年三月二十九日,商琥錄。
《宣和鹵簿圖》。
《祀圓丘圖》。
《東封太山圖》。
○監修國史例 忠齋劉承旨說:“宋朝監修國史,宰相初任者,謂之開局;一月一至院,謂之過局。
”至元三十一年甲午七月初四日,右丞相完澤受開府儀同三司、監修國史、右丞相如故。
○窦俨《水論》 周世宗南伐,駐跸臨淮,因覽唐貞元中《泗州大水記》,诏窦俨論其事。
俨獻文,其略曰:“夫水所具,厥有二理,一曰數,二曰政。
天地有五德,一曰潤,二曰,三曰生,四曰成,五曰動。
五德者陰陽之使也,陰陽者水火之本也,陰陽有常德,故水火有常分。
奇偶收半,盈虛有準,謂之通正;羨倍過亢,極無不至,謂之咎征。
二者大期率有常數,除之主始于淵獻,水之行紀于九六,凡千有七百二十有八歲為浩浩之會。
當是時也,陰布固陽,澍雨天下,百水底注,漲其通川。
岸不受餘,則旁吞原隰;科坎平概,則漂墊方割。
雖堯、舜在上,臯、夔佑政,亦不能弭其診也。
過此以還,則系于時政,如其後辟狂妄以自率,權臣昧冒以下專,政不明,賢不章,則苦雨數至,潦水積厚,然陰陽之數也。
貞元壬申之水,匪數之期,乃政之感也。
德宗之在位也,啟導邪政,狎匿小人,裴延齡專利為心,陰潛引納,陸贽有其位,棄其言,由是明明上帝,不駿其德,乃降常雨,害于粢盛,百川沸騰,壞民廬舍,固其宜也。
王者苟能修五政,崇五禮,禮不渎,政不紊,則五日一霏微,十日一,十五日一滂沱,謂之時雨,所以正五運之制節。
占象晷刻,無有差爽,則神農之世其驗欤!”世宗嘉之。
國初,遷禮部侍郎,依前學士判太常如故。
是時祠祝樂章,宗廟谥号,皆俨所定撰,人眼該博。
俨沖淡寬簡,好賢樂善,乎居怡怡如也,未嘗失色于僮仆,優遊文翰凡十數年,著《大周正樂》三十卷,诏藏于史閣。
其《大周通禮》未及編纂,會俨卒,議者惜之。
至元貞元年歲六月十三日,《宋太祖實錄》抄并校勘無差,時開真定野河事甚不便。
《金史》王文康公定奪(此王狀元先生時為丞旨學士)。
帝紀九 太祖太宗熙宗海陵庶人世宗章宗衛紹王(《實錄》缺)宣宗哀宗(《實錄》缺) 志書七 天文(五行附)地裡(邊境附)禮樂(郊祀附)刑法食貨(交鈔附)百官(選舉附)兵衛(世襲附)列傳(舊《實錄》三品已上入傳,今拟人物英偉,勳業可稱,不限品從) 忠義隐逸(高士附)儒行文藝烈女方技逆臣(忽沙虎)諸王後妃開國功臣在先 書示仲謀:“王相修史事,宜急不宜緩。
多半采訪,切恐老人漸無,費用不可惜,當置曆令一人專掌(以後打等)。
元裕之、蕭公弼奏用銀二千定,今即編修、書寫請俸,飲食、紙劄費用,若作準定撰,三五百定都了。
“采訪文字,令言者旌賞,隐者有罰。
仲謀所宜著心編修,且要二員,直須選擇。
魏太初周幹臣雲雲。
本把合用儒人兼管,不宜用他色目。
如他日同修、編修人來,房屋決少,目今便合商議起蓋。
蓋下房屋,都在文廟,已後也得用。
謂如仲謀兼編修,徒單雲甫受直學士兼同修,李仁卿學士兼同修。
胡紹開年小也,宜喚去。
比至定俸,且與批支。
若家小來更好,都交文廟裡住。
史事早成,其他不預史事者在于文廟,自當退去。
此明年話也,仲謀宜知之。
書寫、典史、雜使以後必須用,謂文字未集且定編修二人,若踏逐書寫二名更佳,雜使亦不可缺,将來院官不要人使喚。
中統二年示。
”